母亲元情绪理念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的中介作用

2024-03-11 07:20许清凝刘少英徐路鑫周燕青石雷山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 2024年1期
关键词:教导惩罚情绪

许清凝,刘少英,徐路鑫,周燕青,石雷山

(1.浙江理工大学理学院,杭州 310018;2.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绍兴 312300;3.杭州钱塘凌云幼儿园,杭州 310018;4.杭州钱塘星辰幼儿园,杭州 310018;5.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丽水 323000)

社会-情绪能力指幼儿与他人形成关系联结,进行积极互动和有效调节情绪的能力[1]。幼儿期是社会-情绪发展的重要时期[2],当幼儿社会-情绪发展不能适应环境时,则表现出社会-情绪问题行为[3]。已有研究表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发生率在10%~43%之间[4-7]。社会-情绪问题行为将会影响幼儿当前和未来对环境的积极探索和社会适应[1,8]。

家庭是幼儿生活的重要场所,已有研究从父母情绪社会化角度探讨了父母元情绪理念直接或通过父母情绪社会化行为间接对幼儿社会-情绪发展的作用。其中父母情绪社会化行为主要集中于情绪表达、情绪反应和情绪谈论等方面[9,10]。然而,父母元情绪理念是否及如何通过家庭养育环境中其它情绪社会化行为作用于幼儿的社会-情绪问题行为,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父母元情绪理念是父母情绪社会化的目标和理念,指父母在面对自己和幼儿悲伤和愤怒等消极情绪时的态度和信念[11]。主要包括四种理念:情绪教导、情绪不干涉、情绪摒除和情绪紊乱。面对幼儿悲伤和愤怒情绪时,持有情绪教导理念的父母认为这是增进亲子亲密的机会,鼓励幼儿表达和调控情绪,与幼儿共同解决情绪问题;持有情绪摒除理念的父母认为消极情绪对孩子有害,常以转移注意力或惩罚来尽快消除孩子消极情绪;持有情绪不干涉理念的父母对此无明确态度和意向,会放任孩子自由表达消极情绪而不予干涉或反应;持有情绪紊乱理念的父母难以调节自己与幼儿的情绪,短期内难以平复情绪[12]。已有研究表明,父母元情绪理念与儿童情绪调节能力、同伴交往能力和内外化问题行为相关[11,13]。母亲是幼儿最亲密的照料者,母亲的元情绪理念对幼儿社会-情绪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研究表明,母亲情绪教导正向预测8~12岁儿童的情绪调节性,负向预测其情绪不稳定性[14],与4~6岁幼儿的同伴关系质量正相关[15],并正向预测5 岁幼儿一年后的敏感合作[12]。母亲情绪不干涉正向预测3~5岁幼儿的情绪识别[16]和5 岁幼儿一年后的愤怒攻击、焦虑退缩行为[12]。母亲情绪紊乱负向预测3~5岁幼儿的情绪识别能力[16]和社会能力[17],正向预测8~12岁儿童的情绪不稳定性[14]。

父母情绪社会化启发模型认为,父母元情绪理念不仅直接影响儿童情绪社会化发展结果,还会引发父母不同的情绪社会化育儿行为。这些育儿行为与儿童的情绪能力进行反应,进而间接作用于儿童的情绪社会化发展结果[9]。已有研究验证了父母情绪表达、情绪反应方面的育儿行为在父母元情绪理念与幼儿社会能力间的中介作用。例如,父母情绪教导通过贬损式育儿行为间接作用于4~5岁幼儿的同伴交往问题[11],母亲情绪教导通过积极情绪表达间接作用于幼儿的社会能力[17],母亲情绪教导和情绪摒除通过支持性和非支持性情绪反应间接作用于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18]。然而,母亲其它情绪社会化行为是否也会在父母元情绪理念与幼儿社会-情绪发展之间起作用,特别是对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作用,还尚未探明。基于父母情绪社会化启发模型,父母的情绪社会化行为会引发幼儿在特定情境中情绪唤醒水平,也会通过营造情绪氛围影响幼儿的情绪反应和社会行为[17]。例如,当父母面对幼儿消极情绪时,采用忽视、惩罚和干涉行为可能会引起幼儿的焦虑、害怕和愤怒等社会-情绪问题行为。即使父母对幼儿的消极情绪不做任何反应,他们的情绪状态及其引发的家庭情绪氛围也可能会引发幼儿的唤醒水平,导致其社会-情绪问题行为发生[19,20]。已有研究验证了家庭养育环境中的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对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具有显著预测作用[21,22]。

基于以上理论和实证证据,本研究提出假设:母亲元情绪理念不仅直接作用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而且通过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间接作用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本研究为横断研究,根据所使用量表的最多维度数目决定最小样本量,通过经验公式Max(维度数量)(15~20)[1+(15%~20%)],经验公式小括号中均取变量20倍估算。考虑到问卷有效性等因素,上浮10%。本研究最大维度数13,相应最小样本量为344例。

通过方便取样选取杭州市6 所公立幼儿园,邀请幼儿母亲自愿参与。由幼儿园负责人向幼儿家长发放宣传单,告知调查目的及隐私保护。幼儿母亲扫描宣传单上的二维码在线填写问卷。共796位4~6 岁(42 个月~72 个月,分为48 月龄组和60 月龄组)幼儿母亲参与调查,剔除无效问卷26 份,共回收有效问卷770 份(有效率96.7%)。其中,48 月龄组幼儿231名(30.0%),60月龄组幼儿539名(70.0%);男孩412名(53.5%),女孩358名(46.5%);出生顺序为第一胎的幼儿539名(70.0%),第二胎及以上的幼儿231 名(30.0%)。家庭社会经济地位采用父母职业等级和受教育程度作为衡量指标。父母职业5级编码[23],1=非技术劳动者,2=个体经营者与体力劳动者,3=一般管理或技术人员,4=中层管理或技术人员,5=高级管理或技术人员。父母受教育程度5 级编码[24],1=初中及以下,2=高中或中专,3=大专,4=本科,5=研究生及以上。父母职业等级和受教育程度原始总分范围在5~19之间,平均值及标准差分别为13.28 和2.78。采用因子分析法获取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综合指标[25],最终得分在-6.63~4.32 之间,得分越高表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高。

本研究已通过浙江理工大学心理学实验伦理委员会的批准,资料收集过程符合伦理学原则和要求。

1.2 工具

1.2.1 年龄与发育进程问卷:社会-情绪第2 版采用Squires 等编制,经卞晓燕[26]等修订的中文版年龄与发育进程问卷:社会-情绪第2 版(Age and Stage Questionnaire:Social-Emotional,Second Edition,ASQ:SE-2),选择48月龄组(42个月0天~53个月30天)和60月龄组(54个月0天~72个月30天)问卷。均含36道题目,3点计分,总分越高说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越多。本研究中两套月龄组问卷Cronbach α系数均为0.74。

1.2.2 父母元情绪理念量表 采用叶光辉等[27]编制的父母元情绪理念量表(Parental Meta-Emotion Philosophy Scale, PMEPS),该量表含42 道题目,包括4个分量表:情绪教导、情绪摒除、情绪不干涉和情绪紊乱。6 点计分,从“完全不符合”到“完全符合”。各分量表得分越高,说明母亲在该分量表下的理念水平越高。本研究中各分量表Cronbach α系数分别为0.83、0.69、0.75、0.88。

1.2.3 3~6岁儿童家庭养育环境量表 采用何守森等[28]编制的3~6 岁儿童家庭养育环境量表(3~6 Years Child Home Nurture Environment Scale, CHNES),选取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维度,由母亲填写。5 点计分,从“从不”到“总是”,得分越高,说明母亲在相应维度下的养育行为越多。本研究中两个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76和0.75。

1.3 数据处理

使用SPSS 20.0 和Mplus 7.0 处理数据。各变量得分服从正态分布[29],采用偏相关法控制人口学变量进行相关分析,采用层次回归法进行回归分析。采用Bootstrap 法检验中介效应,重复抽样2000 次,置信区间不包含0值则认为效应显著。

2 结果

2.1 共同方法偏差

采用Harman单因素检验法检验共同方法偏差,结果显示共26 个因子的特征值大于1,且第1 个因子解释的变异量为14.46%,说明共同方法偏差对本研究结果的影响不大。

2.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及相关分析

控制幼儿年龄、性别、出生顺序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各变量得分进行偏相关分析,结果如表1。

表1 变量的描述统计及偏相关分析结果(n=770)

2.3 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的中介作用检验

控制幼儿年龄、性别、出生顺序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以母亲情绪教导、情绪摒除、情绪不干涉和情绪紊乱得分为自变量,以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得分为因变量,建构结构方程模型。采用Bootstrap法检验中介效应,重复抽样设置2000,选择95%置信区间。模型结果如图1所示。模型拟合指标符合要求,χ2/df=3.98,CFI= 0.967,TLI=0.900,SRMR=0.02,RMSEA=0.06。

图1 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的中介作用检验(n=770)

母亲情绪教导对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总效应为-0.178,直接效应-0.101。以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为中介的间接效应分别为-0.017(95%CI=[-0.033,-0.007])和-0.060(95%CI=[-0.087,-0.037]),分别占9.6%和33.7%。母亲情绪摒除对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总效应为0.194,直接效应为0.157,以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为中介的间接效应均为0.019(95%CI=[0.008,0.037];95%CI=[0.003,0.040]),均占9.8%。母亲情绪不干涉对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各效应均不显著。母亲情绪紊乱对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总效应为0.167,直接效应不显著,以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为中介的间接效应分别为0.063(95%CI=[0.027,0.104])和0.058(95%CI=[0.034,0.089]),分别占37.7%和34.7%。即母亲情绪教导和情绪摒除会直接或通过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间接作用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母亲情绪紊乱通过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间接作用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详见表2。

表2 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的中介作用检验(n=770)

3 讨论

本研究探讨了母亲元情绪理念、家庭养育环境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关系,结果发现,母亲情绪教导和情绪摒除理念会直接或通过家庭养育环境中的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间接作用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母亲情绪紊乱理念会通过家庭养育环境中的忽视/干涉/惩罚和环境气氛间接作用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即持有情绪教导理念的母亲,对幼儿的忽视/干涉/惩罚行为较少,环境气氛更温暖和谐,幼儿社会-情绪行为问题较少。持有情绪摒除和情绪紊乱理念的母亲,对幼儿的忽视/干涉/惩罚行为较多,环境气氛更紧张、压抑和冲突,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较多。以往研究也一致发现,持有情绪教导理念的父母,贬损式育儿行为较少,积极情绪表达和支持性情绪反应较多,幼儿的同伴交往问题较少[11],社会适应较好[17,18]。持有情绪摒除理念的母亲,非支持性情绪反应较多,幼儿社会适应较差[18]。持有情绪紊乱理念的母亲,幼儿情绪识别能力和社会能力较差[16,17]。

与以往研究相比较,本研究从家庭养育环境视角出发,发现忽视/干涉/惩罚的教养行为和家庭环境气氛在情绪教导、摒除和紊乱理念与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间起中介作用。这说明,母亲的情绪教导理念可能会影响其关注幼儿在消极情绪状态下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从而减少忽视、干涉和惩罚行为。由于母亲能够接纳孩子的消极情绪,其外在情绪表现和营造的家庭环境氛围相对较积极,因此对幼儿社会-情绪能力发展有利。而母亲的情绪摒除和紊乱理念可能会影响母亲忽视或消除儿童的需要,从而采用忽视、干涉和惩罚行为,同时母亲的外在情绪表现和营造的家庭环境气氛较消极,这加剧了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发生。

本研究未发现母亲情绪不干涉对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直接或间接作用。以往研究也未得出一致的结论,例如有研究发现,母亲情绪不干涉不能显著预测小学儿童情绪调节[14]和幼儿社会能力[17],而其它研究发现,母亲情绪不干涉理念能促进学前幼儿情绪识别[16]并正向预测学前幼儿1年后愤怒攻击和焦虑退缩行为[12]。这是因为持有情绪不干涉理念的母亲对幼儿的情绪反应无明确态度和意向,放任孩子自由表达消极情绪而不予干涉或反应[27]。其背后的原因有多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出于尊重儿童的自主,给儿童提供更自由的探索空间,因而促进了幼儿的自主识别情绪[16];一种可能是母亲对于情绪的忽视,导致幼儿采用愤怒攻击或焦虑退缩行为来进行消极情绪反应[12];还有一种可能是母亲强调顺其自然地对待情绪。此外,研究结果不一致的原因是采用的变量不同,以往研究考察的幼儿问题行为主要是外显问题行为,例如情绪识别、情绪调节、攻击和焦虑退缩行为等[12,14,16]。而本研究考察幼儿社会-情绪问题行为采用的是年龄与发育进程问卷:社会-情绪,该问卷不仅包含问题行为测量,还包含能力的测量[8]。这可能导致结果不一致。

本研究丰富了母亲元情绪理念对幼儿情绪社会化发展的作用机制研究,对幼儿的社会-情绪问题行为的预防和干预具有一定指导意义。母亲作为幼儿最主要的照料者,其育儿理念和行为对幼儿发展具有重要而持久的影响。因此,预防和干预幼儿的社会-情绪问题行为,应该重视母亲的元情绪理念,提升母亲情绪教导理念,减少母亲情绪摒除和情绪紊乱理念,同时减少忽视/干涉/惩罚的育儿行为,改善家庭环境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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