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参与、价值共创与企业创新绩效

2024-03-12 08:20郭婷婷韩梅芳
关键词:共创维度价值

黄 容,牟 童,郭婷婷,韩梅芳

(1.重庆理工大学 会计学院, 重庆 400054; 2.江西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 江西 南昌 330013)

一、引言

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投资与出口日渐式微,消费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2],整体消费不足已是客观事实。究其原因,企业产品供给与消费者日新月异的需求形成反差,尤其是自新冠疫情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习惯发生了较大变化[3],市场整体消费疲软,难以支撑经济快速增长。提振消费重在增加有效供给,这对企业创新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将消费者行为引入企业创新,探讨消费者参与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效应,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按照创新主体分类,微观主体创新可分为生产者创新、消费者创新、供应商创新等[4]。已有研究认为创新主要指生产者创新,重点从企业创新的外部宏观环境、企业内部特征等方面考察其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大部分学者认为产业政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营商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等外部宏观环境是影响微观企业创新绩效的重要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影响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信贷资源的获取、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创新产出效率,促进风险资本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等影响企业创新绩效;同时,高管薪酬、相关福利、股票信息内容、债务异质性、内部控制制度、治理机制等企业内部因素也影响着企业创新绩效。

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消费者对商品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消费者商品实用需求外的需求增长催生了消费者创新,并在企业创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5-6]。如DMH、Microsoft等企业经常邀请用户代表加入产品开发团队;国内的小米社区、华为花粉俱乐部等已发展成为企业创新网络中的重要新模块和有力推动用户创新的平台,显著提升了企业创新绩效。这一市场现象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研究。Hippel[7]提出消费者对企业创新的重要作用,认为消费者为了获得更好的产品体验,可主动参与、全程参与企业创新的过程,最终达到满足消费者自身需求的目的。Baldwin等[8]认为在整个创新过程中,消费者通常代表某一类型的消费群体,通过把自己的想法融入产品的设计、生产过程,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受欢迎程度,进而提高企业整体创新绩效水平。Mills等[9]从经营管理的视角出发,认为消费者不应作为生产要素,而应作为企业的管理因素参与企业创新活动。消费者作为企业创新的主体之一,将其纳入管理范畴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节约相关成本。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倾向于将消费者视为企业的一部分,认为消费者是企业的特殊“员工”,当他们参与企业创新时,一定程度上受到企业的控制与管理,此时的消费者就具有了“员工”性质。同时,消费者又是产品的直接使用者,因此具有双重特征[9-10]。孙会千[11]基于顾企互动,将研究重点放在消费者对新产品创新绩效的影响上,围绕消费者创新是否具有创新新颖性、是否具有市场潜力、是否具有满意的消费者评价等问题对企业创新绩效进行探讨。此外,学者们还对消费者参与的维度进行划分。Fang[12]从消费者行为角度提出消费者参与包括思想参与和行动参与两个维度;李金生等[13]认为消费者参与能够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绩效,把消费者参与划分为信息资源维度和合作伙伴维度,消费者参与发挥作用必须以企业的吸收能力为前提。Jennifer等[14]在结构等式模型中引入创新、市场导向和效率3个因素,认为应在企业创新和绩效之间引入市场导向,特别是客户导向即消费者导向,从而提高企业创新效率。张国印等[15]认为企业创新首先要获得消费者私有偏好,并且引导消费者参与创新过程,将消费者参与和博弈模型相结合,观察消费者参与对企业创新决策能力的影响。

价值共创旨在挖掘消费者潜在价值,促进企业不断完善新产品的开发、整合资源、提升技术,推动企业创新。价值共创是基于动态和相互依存关系进行情感化的互惠性互动和资源整合的过程。消费者对产品的美好体验有助于实现产品的价值转换,提升企业绩效水平。因此,提高消费者体验价值,增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16],有助于提高企业绩效。中国学者在比较传统价值共创模式与共享经济价值共创模式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的基础上,提出社会化的价值共创模式,认为其参与主体以及产生的价值更具有多元性和动态性[17]。

综上,现有文献大多从消费者角度、定性角度阐述消费者对企业创新的重要性,鲜有研究详细阐述消费者参与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机理,并做实证检验。本文的主要贡献如下:第一,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数据实证分析消费者参与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第二,与Fang[12]的研究维度划分不同,本文把消费者参与按照参与程度的不同划分为3个维度:知识共享维度(创新以企业为主,消费者只负责把收集到的产品信息分享给企业)、顾企互动维度(消费者与企业共同参与创新,同时作为创新主体)、自主创新维度(创新以消费者为主,企业只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等),分别分析这3个维度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机理;第三,与本文比较类似的是李金生等[13]的研究,把消费者参与划分为信息资源维度、合作伙伴维度和用户创新维度。本文与其不同点在于:一是衡量不同维度所使用的量表不同,本文更倾向于参与程度的划分;二是李金生等[13]并没有详细阐述各个维度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三是李金生等[13]以吸收能力为调节作用,研究用户参与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则是基于价值共创的中介作用,把消费者参与、价值共创、企业创新绩效放到同一个框架中进行研究,试图分析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消费者参与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机理,并根据实证结果提出相关建议,有助于扩大消费者行为理论研究,同时为企业制定创新政策提供参考。

二、研究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消费者参与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分析

本文借鉴已有研究[17-18],根据消费者与企业联动程度的不同,将消费者参与划分为知识共享、顾企互动、自主创新3个维度,并以此为基础分析消费者参与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机理。

顾企知识共享有助于提高企业创新绩效。传统创新模式中,企业是创新主体,扮演着绝对重要的角色。作为另一市场群体的消费者,在创新活动中的作用甚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产品使用功能削弱,个性化、差异化成为消费者追求的重点。企业要获得持续的竞争力,就必须快速、准确地捕捉消费者的个性化要求,创新性开发、设计产品。消费者参与企业创新可帮助企业快速获取需求信息,更有效地捕捉创新过程中消费者所需要的产品信息及市场信息,进而提高企业创新水平。

顾企互动有助于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创新行为高度复杂,具有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特征,消费者全方位、全过程参与企业创新,通过互动降低信息不对称,有助于了解产品开发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共同解决潜在隐患,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从根本上纠正企业盲目研发行为。因此,顾企互动有助于提高企业创新绩效。

消费者自主创新有助于提高企业创新绩效。消费者自主创新是以消费者为创新主体的一种模式,当制造商无法满足消费者特殊需求时,部分消费者基于自身的专业技术、资金支持等条件,自行进行设计、生产,该部分消费者只需要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的指导和帮助。Hippel[19]将该部分消费者称为领先消费者,领先消费者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意愿,是企业创新绩效提升的主力军。

综上,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消费者参与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水平的提高。

H1a:知识共享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水平的提高。

H1b:顾企互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水平的提高。

H1c:消费者自主创新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水平的提高。

(二)价值共创的中介作用

为了提高消费者创新价值,参与双方(通常指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同寻求一种合作模式,这种模式被认为是价值共创模式。Ordanini[20]以领先消费者为研究对象,认为领先消费者的价值实现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企业应积极与消费者,尤其是领先消费者一起创造价值,了解他们对共同创造价值的意愿以及能力,并积极为领先消费者提供环境与工具支持,价值共创是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一个中介因素。消费者特别是领先消费者,应与企业处于同等位置,应被视为共同生产者,处于整个创新活动的上游投入方;消费者满意度、市场占有率则为下游产出,价值活动起着媒介作用,上游投入通过其实现下游产出。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参与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价值转换的效率。也有学者指出政府规制能够提高消费者采纳意愿[21],从而扩展价值共创形式。根据已有文献,我们可以基于生产者逻辑和消费者逻辑两个角度,详细分析价值共创如何在消费者参与的3个维度中影响企业创新绩效。

在生产者逻辑的价值共创过程中,企业是主要的生产者和创新主体,消费者主要负责信息搜集与信息反馈。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信息传递的畅通渠道非常重要,有利于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捕捉到市场信息,促使企业尽快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提高企业竞争力。知识共享是一种比较重要的信息传递模式,消费者拥有更多的参与权,在其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消费者为信息的发送者以及传递者的价值共创模型见图1。

在顾企互动维度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影响的过程中,价值共创主要基于生产者逻辑和消费者逻辑模式发挥中介作用。消费者与企业互动时,如果消费者主要提供创意,并在创新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就是主要基于消费者逻辑的价值共创模式;如果消费者只是纯粹提供信息,产品创新主要由企业完成,那就是主要基于生产者逻辑的价值共创模式。顾企互动的程度越深、方式越多样化,价值共创效果就越好。价值共创实际是把两个资源系统融合在一起,即消费者资源系统和生产者资源系统,这两个资源系统相互作用、相互融合[23]。价值共创是消费者基于美好的产品体验与企业达成共创消费者价值的一种模式[24]。

在消费者逻辑的价值共创过程中,消费者是创新主体,企业应尽量提供有利于创新的硬件和软件,硬件包括场所以及设备等,软件包括企业文化、组织系统氛围等。消费者运用自身优势投入时间、精力,结合企业提出的价值主张以及资源支持系统,对产品以及合作企业投入情感、忠诚等,从而完成价值共创过程[25],消费者在整个过程中都是创新主体。基于消费者逻辑的价值共创过程模型见图2。

资料来源:武文珍,陈启杰[22]

知识共享维度、顾企互动维度、自主创新维度作为消费者参与的3个维度,共同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影响,理论模型构建见图3。

图3 消费者参与和价值共创的理论模型

结合前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价值共创在消费者参与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水平中起中介作用。

H2a:价值共创在知识共享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水平中起中介作用。

H2b:价值共创在顾企互动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水平中起中介作用。

H2c:价值共创在自主创新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水平中起中介作用。

本文提出由知识共享、顾企互动以及自主创新3个维度组成的消费者参与、价值共创与企业创新绩效关系的概念模型如图4所示。

图4 消费者参与、价值共创与企业创新绩效的概念模型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测量

本文主要研究消费者参与及其3个维度(知识共享、顾企互动、自主创新)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价值共创是中介因素。根据研究主题,本文使用的量表也分为3个部分:一是消费者参与部分,包括12个题项;二是价值共创部分,包括9个题项;三是企业创新绩效部分,包括6个题项。本文使用的Likert五级量表是国内外比较成熟的量表,信度、效度、准确性均经过验证。本文在借鉴此量表方法的基础上有细微创新:“完全不同意”用1分表示;以此类推,“完全同意”用5分表示。

1.消费者参与

本文在孙会千[11]、Fang[12]以及姚山季等[26]的研究基础上,依据消费者参与程度的不同,将消费者参与依次划分为知识共享、顾企互动、自主创新3个维度。虽然不同学者对消费者参与的研究视角有所差异,但对消费者参与本质的把握是相似的。由于消费者参与这一变量很难用某些特定的客观指标进行测量,目前研究大多采用主观题项对消费者参与进行测量。本文共设置了12个题项来衡量消费者参与的3个维度,其中测量知识共享维度的题项包括:(1)消费者积极地将自己拥有的信息传递给我们;(2)我们能随时知晓消费者市场上的情况与信息;(3)消费者经常向我们反映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4)消费者经常向我们提供他们掌握的自己以及周围朋友的需求和偏好的信息。衡量顾企互动维度的题项包括:(1)在整个产品开发过程中,我们经常与消费者进行互动,讨论产品方案;(2)在整个产品开发过程中,消费者与企业做了同样重要的贡献;(3)在整个产品开发过程中,消费者的思想以及行动对我们很有用;(4)消费者作为产品的共同开发者,其参与态度对我们很重要。衡量自主创新维度的题项包括:(1)消费者作为创新的主体,自行开发设计产品方案;(2)消费者作为创新的主体,经常实施开发方案;(3)在创新过程中,消费者注意总结经验;(4)消费者独立开发能力很强。

2.价值共创

本文参考Ren等[27]对价值共创的测量方法,根据主题需要,对价值共创的测量内容做了细微修改,包括9个题项:(1)我们经常与消费者之间交流信息;(2)消费者愿意毫无保留地把掌握的产品需求信息传递给我们;(3)我们愿意把自己的信息毫无保留地分享给消费者;(4)我们与消费者的交流渠道是通畅的;(5)我们与消费者的最终目的是相同的;(6)对于发生的风险,我们与消费者共同承担;(7)我们会告知合作的消费者我们承受风险的能力;(8)我们不隐瞒重要信息,与合作消费者坦诚以待;(9)我们不会为了额外利益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消费者。

3.企业创新绩效

现有研究对企业创新绩效的衡量方式多样,如陈立等[28]用企业当年的专利申请数取其对数来衡量创新绩效;张永安等[29]从创新质量(用发明专利数量与专利申请数量的比值衡量)和创新数量(用新产品销售收入衡量)2个维度衡量企业创新绩效。本文主要参考Lilien等[30]、宋晶等[31]关于企业创新绩效的衡量方法(综合量表法),综合量表出自《管理评论》等高水平期刊论文,共包含6个题项:(1)企业创新的速度和效率提升了;(2)企业研发市场已存在的同类型产品成本降低了;(3)通过与消费者合作,节约了时间成本;(4)企业研发新产品的可替代产品还未出现;(5)新研发的产品市场前景非常不错;(6)市场对新产品认可度很高。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搜集

本文使用的是经过检验的成熟量表,因此未进行小范围预调研,直接进入正式调研程序。2019年2—6月,共发放370份问卷,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成都等6个城市中具有一定开放理念的37家制造型企业,每家公司发放10份问卷,共收回353份问卷。剔除空白问卷以及答案部分缺失的无效问卷,有效问卷共计312份,有效回收率为84.32%。样本的人口学统计特征分析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被访问者男性有174人,占比55.77%;女性有138人,占比44.23%,男女比例差别不大。从年龄分布来看,25岁及以下有42人,26~35岁有113人,36~45岁有101人,46~55岁有39人,55岁及以上有17人。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样本主要集中在26~35岁和36~45岁,占比为总人数的68.59%。被访问者中有23人是高中及以下(包括中专)学历,占比7.37%;74人拥有大专学历,占比23.72%;126人拥有本科及同等学力,占比40.38%;89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28.53%。被访问者中有11人是临时工或者实习生,占比3.53%;123人是普通员工,占比39.42%;137人是中层管理者,占比43.91%;35人是高层管理者,占比11.22%;6人是其他职位,占比1.92%。

表1 样本的人口学统计特征分析

(三)信效度检验

1.信度检验

虽然本文采用的是已被证明过的成熟量表,因作了修改,为使数据来源更有信服力,采用α信度系数法对问卷信度进行检验,结果见表2。消费者参与的α系数为0.821,价值共创的α系数为0.907,企业创新绩效的α系数为0.852,均大于0.8,说明本文所使用的量表可信度良好。

表2 信度测量结果

2.效度检验

使用AMOS 23.0进行问卷结构效度的验证性因子分析。其中,将消费者参与的3个维度(知识共享、顾企互动、自主创新)合并为1个因子作为模型一;将消费者参与的3个维度(知识共享、顾企互动、自主创新)分别作为3个因子,标为模型二。利用验证性因子分析分别对模型一和模型二进行检验,表3列出了各拟合指数。由表3可知,将消费者参与的3个维度单独作为3个因子的模型二更为理想。

表3 验证性因子模型适配度指标及数值

四、数据处理与实证结果分析

(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性分析

为了初步考察变量间的相关关系,首先对样本数据做粗略的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性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变量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性分析

由表4可知:知识共享维度与企业创新绩效的相关系数是0.321,且在0.01置信水平上显著;顾企互动与企业创新绩效的相关系数是0.562,且在0.01置信水平上显著;自主创新与企业创新绩效的相关系数是0.672,且在0.01置信水平上显著;知识共享与价值共创的相关系数是0.378,且在0.05置信水平上显著;顾企互动与价值共创的相关系数是0.539,且在0.05置信水平上显著;自主创新与价值共创的相关系数是0.521,且在0.01置信水平上显著;价值共创与企业创新绩效的相关系数是0.663,且在0.01置信水平上显著。初步说明消费者参与(知识共享、顾企互动、自主创新)、价值共创与企业创新绩效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二)假设检验

本文采用逐步回归分析方法对前文提出的研究假设进行验证。

1.主效应检验

(1)消费者参与和企业创新绩效

对消费者参与的3个维度(知识共享、顾企互动和自主创新)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作回归分析,包括两个模型,模型(1)的解释变量只包含性别、年龄、学历和职位等控制变量;模型(2)不但包括控制变量,还包括反映消费者参与的知识共享、顾企互动和自主创新3个解释变量。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

由表5的模型(2)可知,知识共享的回归系数是0.283,且在0.01置信水平上显著;顾企互动的回归系数是0.351,且比较显著;自主创新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回归系数是0.269,且比较显著。由2个模型的F值可知,模型(2)的F值更高,说明模型(2)比模型(1)的整体拟合效果更好;2个模型的DW统计值都接近2,表明残差与自变量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因此,假设H1、H1a、H1b和H1c成立。

2.中介效应检验

由表6可知,模型(3)加入价值共创变量后,与模型(2)相比,知识共享的回归系数由0.282变为0.159,顾企互动的回归系数由0.351变为0.263,自主创新的回归系数由0.269变为0.194,三者的标准回归系数都有所减小,但都比较显著。价值共创的回归系数显著为0.375,说明价值共创在知识共享、顾企互动、自主创新与企业创新绩效间起到中介作用。因此,假设H2、H2a、H2b、H2c成立。

表5 消费者参与和企业创新绩效的回归分析结果

表6 消费者参与、价值共创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回归分析结果

(三)Bootstrap检验

根据已有研究,大部分文献采用Bootstrap方法进行中介效用检验,本文也采用这一方法,样本量重复选择,样本总量达到1 000,具体结果见表7。由表7可知,在95%置信水平下中介效应的结果都没有包含0,说明中介效应显著。

表7 Bootstrap法检验结果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基于供需双方动态调整,最终实现均衡这一经济学基本原理,消费者需求变化必将引发市场主体供给调整。市场参与主体邀请消费者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如创新活动等,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通过共创价值的方式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在Prahalad等[16]价值共创理论的基础上,通过知识共享、顾企互动、自主创新3个维度分析消费者参与在企业创新绩效中的作用及其机理机制。在实证检验中,采用Likert五级量表法,选取12个指标度量消费者参与;通过问卷调查获取312份有效数据,检验消费者参与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同时考察价值共创在两者间的中介效应。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消费者参与3个维度(知识共享、顾企互动、自主创新)的测量指标与企业创新绩效水平指标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知识共享有助于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水平;消费者通过互动形式参与企业创新,除了满足消费者自身需求外,还为企业获取顾客需求开辟了新通道,有助于企业了解消费者喜好、需求,促进企业产品设计的改进、优化、升级,进而提升企业创新绩效水平;消费者自主创新水平对企业创新绩效水平具有显著影响。综上,消费者参与提高了企业创新绩效。机制检验发现,消费者作为创新主体,通过价值共创促进企业创新绩效提升。

(二)政策建议

根据本文的相关研究结论,得到以下政策启示:

1.企业层面

企业应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搜集消费者需求信息,在缩短顾企心理距离的过程中实现知识共享。企业在充分尊重消费者的基础上赢得消费者完全信任,并给予消费者充分权利;利用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感知,让消费者对公司产品和服务提出批评和建议,充分发挥消费者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中的价值;在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扩大企业产品需求市场的同时,提高企业创新绩效。重视顾企互动,树立价值共创的战略格局。改变单向获取消费者信息的模式,重视双向互动,努力让消费者主动、充分参与企业产品设计、生产以及服务过程,在顾企多次持续互动的过程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创新绩效,为消费者自主创新提供机会或平台。企业应有意识地培养不同类型的领先消费者,在价值共创战略思维下充分激发领先消费者的创新意愿,为企业产品设计与开发提供增量贡献,提高企业创新绩效。

2.政府层面

(1)健全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完善对企业创新行为至关重要。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相关法律配套服务体制的健全,可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包括企业与消费者在内的社会信任关系,为顾企间知识共享提供基础保障,为企业创新绩效提升保驾护航。

(2)营造活跃的创新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引导各主体积极参与创新,增强参与者创新意识,提高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倡导消费者和企业进行创新资源的互动。

(3)健全市场机制。基于企业和消费者的实际利益和基本需求,不断健全各类市场机制,约束市场中各类主体的不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行为,提升企业创新的能力。

3.消费者层面

(1)增强诚信意识。消费者在与企业知识共享的过程中,应真实准确地向企业传递信息,降低企业因错误信息带来的损失,提高企业整合信息效率,进而提高企业创新绩效。

(2)主动融入价值共创体系。消费者可持续强化个人学习,不断积累个人经验,使自己在与企业进行信息交流和反馈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产出,形成闭合循环的价值共创体系,提高企业创新绩效。

(3)提升创新能力。在数字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消费者应不断提高自身的资源整合能力和信息分辨能力,提高对产品、服务等的要求,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创新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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