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升研究

2024-03-22 15:46魏吟雪祝宏辉
兵团党校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主体地位科技创新企业

魏吟雪 祝宏辉

[摘要]优化兵团科技结构,强化企业在兵团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对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2017—2022年兵团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创新人员与经费投入、专利与创新项目产出的梳理与整理,发现兵团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逐步强化,但仍存在创新意识薄弱、创新能力不足、创新企业梯队建设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兵团“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加速培育兵团科技创新型企业梯队、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基础创新研究等措施,能有效提升兵团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地位。

[关键词]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4)01—0155—07

[作者简介]魏吟雪,女,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及管理;祝宏辉,男,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石河子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及管理。

企业是联系市场和创新的纽带,是最活跃的科技创新力量[1]。确立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之一,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要求[2]。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完善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是支撑和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如何在日趋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中,精准研判企业创新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企业创新面临的新挑战、新要求、新趋势,进而优化企业创新资源,释放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创新,是新发展格局下事关全局的重大课题[3]。在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政策的支持下[4],新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正逐渐推进,兵团科技管理部门和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和自治区号召,紧抓“一带一路”倡议契机、发挥“后发优势”,着力解决制约兵团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及主体地位确立等关键问题,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一、兵团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现状

兵团目前共拥有重点企业100家,其中15家为上市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70户,民营企业30户;从产业分布看,100户重点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业,占74户;从资产现状看,100户重点企业分布于16个行业,资产总额5175.75亿元,其中,铝基硅基行业、石油化工行业、食品药品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5个行业的资产分布均超500亿元,资产合计占100户重点企业资产合计的74.78%1。

(一)兵团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概况

1.2017—2022年兵團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活动基本情况。2017年兵团上市公司R&D人员总数为2745人,2022年R&D人员总数为4318人,年均增速为9.48%,R&D人员比例整体呈上升趋势。2017年兵团上市公司研发经费投入共计6.41亿元,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总数为20.64亿元,年均增速26.35%,研发投入占净利润的比例均值在40%以上,说明兵团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科技创新在上市公司经营中占据重要地位。兵团上市公司2017年共授权专利56件,2022年专利授权量为304件,年均增速40.26%,兵团上市公司科技创新产出水平进一步加强。

2.兵团上市公司科技创新人员投入。2022年兵团上市公司中,R&D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前三位企业如表2所示。其中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R&D人员数量最多,该公司由传统商贸流通服务转型医药生物研发行业,所属产业涉及多个领域,科技创新活跃,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西部建设与北新路桥均属建筑行业上市公司,科技创新人员占比较高,科技创新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活力。

3.兵团上市公司科技创新经费投入。2022年兵团上市公司R&D经费投入总数为20.64亿元(不包含ST中基),净利润总值为27.74亿元,研发经费总投入占净利润总值比例为41.76%。其中R&D经费投入比例最高的公司为“北新路桥”(220.23%),该公司是兵团建筑行业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充足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科技创新提供了有效支撑。西部建设作为中国混凝土行业最大的上市公司,科技创新动力强劲,科技创新水平较高。天康生物是兵团农业产业化的代表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科技创新水平较高。排在前三位的公司分属不同行业,其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强度均显著高于兵团同行业其他公司。

(二)兵团企业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分析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是建立创新型兵团的必然要求。也是兵团科技创新体系自我发展完善的内在要求。提升企业在科技创新中主体地位,有助于厘清“产学研”关系,促进三者进一步结合,更有利于以“市场为导向”实现科技创新产出价值,促进兵团先进生产力发展。从专利产出、科技项目、科技获奖等维度[5],对比分析兵团企业、高校(石河子大学和塔里木大学)、科研院所(新疆农垦科学院及各师农科所)三大主体的科技创新能力及政策环境支持水平,以明确企业在兵团科技创新体系中的能力水平和地位。

1.兵团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专利产出比较分析。从专利授权量看,兵团各创新主体专利授权量逐年提高,2017—2022年六年间兵团各创新主体专利授权总数为4801件,上市公司、高校、科研院所占比分别为19.56%、69.80%、10.64%,高校专利授权总数最多。从发明专利授权数量上看,2017—2022年6年间兵团各创新主体发明专利授权总数由127件提高到364件,增长率为23.44%,各创新主体发明专利授权数保持较快增长。其中,兵团上市公司、高校和科研院所发明专利授权数分别占22.95%、67.93%和9.12%。兵团上市公司专利产出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主,其次是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占比达到26.5%,在三类创新主体中,上市公司发明专利授权占比最高,表明兵团龙头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质量较高。近六年来,兵团上市公司专利授权数保持着40.26%的年平均增长率,表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意识不断强化,企业在兵团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逐渐加强,对地区科技创新产出的贡献也逐渐加大。

2.兵团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与各创新主体对比。从立项数量上看,2017—2021年兵团科技计划项目共立项771项,其中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共有215项,占总体比重为29.7%,高校和科研院所分别为276项、35.8%和132项、17.12%。企业立项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自2020年后,企业获批立项的总项目数有所回升,其中在创新环境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领域,有较为显著的提升。但绝对数量一般,表明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申报项目的积极性不高。

从项目类别上看,兵团企业牵头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主要集中在重点研发计划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两大领域。2017—2021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立项的各类项目占比分别为35.36%、44.86%、16.09%和19.32%,其中企业重点研发项目立项数量占比从2017年的3.33%提高至2021年的13.95%,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立项数量占比由81.67%降低至8.14%,创新环境建设和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立项数量占比由6.67%提高至23.26%,表明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立项重点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逐渐转向重点研发计划与创新环境建设和能力提升计划。

从项目经费上看,2017—2021年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总经费预算从9123万元增长至19685万元,其中企业牵头的项目经费总额从2017年的4177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6127万元,5年来企业牵头经费占经费总额比例略有下降。2017—2021年,兵团企业申请获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费占企业获批经费总额的比例由17.72%增加至61.1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经费占比由63.37%降低至7.96%,向南发展创新专项项目经费占比由5.99%增加至11.36%,表明兵团企业科技经费投入重点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转为重点研发计划与向南发展专项,兵团坚持推进向南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导向取得较好效果。

3.兵团企业科技創新获奖与各创新主体对比。兵团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完成重点研发工程、计划等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2017—2022年,兵团科学技术进步奖共授予178项,其中,企业作为第一主持单位牵头完成并获奖的科技计划项目占比为19.10%,作为主持单位之一参与完成并获奖的科技计划项目占比51.83%,表明尽管企业牵头的原创性科技计划获奖比例不高,但企业仍在科技创新中承担着试验应用的重要角色。此外,2017—2022年,兵团还评出兵团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4位,兵团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10位,兵团企业专家仅有1位获得兵团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表明兵团企业专家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地位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兵团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升

兵团虽然拥有各类工业生产门类,但整体创新水平不高、创新动能不足,部分企业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6],企业积累和研发投入相对较少,创新基础条件较为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创新链融合贯通能力差,导致关键核心技术、设备、材料、架构受制于人[7],这些短板弱项受国内外复杂矛盾叠加影响而显得愈发突出,制约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创新主体地位的提升。

(二)创新企业梯队建设不完善

完善、合理的科技型企业梯队应有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三部分组成,三者有机协作共同实现区域优势行业(产业)科技创新。而兵团企业群体中,科技型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弱,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少,创新企业集群、梯队尚未形成,尤其是有实力组织实施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大型科技企业缺失,难以满足兵团企业集群技术创新协调带动的需求。此外,兵团重点企业中以国资背景企业为主,其创新动力不足,导致兵团企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坚不够,跨行业跨领域的协同创新能力、对中小企业技术成果的集成创新能力偏弱。

(三)企业创新资源储备少、创新文化积淀薄

企业领军人物的创新精神、企业长期的人才技术储备和创新文化传承等创新积淀,对企业创新具有重要影响[8]。兵团重点企业是改革开放后逐步成长起来的,技术积累时间短、自主核心技术少;企业处于领军人物新老交接期,企业高管的科技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视野有限;企业工人流动性强、专业化水平低、技术传承少,缺乏稳定的高水平技术工人队伍。由于企业家精神、首创精神、开拓精神、工匠精神等创新文化积淀不足,企业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之际,难以准确识变应变,及时从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转型升级,陷入了“低端锁定”甚至面临被淘汰的困境。

(四)兵团创新生态系统融合度、协同性、衔接性不强

良好的创新生态是实现创新主体有机联动、金融资本有效支撑、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和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基本保证。由于资金投入、评价激励、成果流向等研发活动组织与市场应用脱节[9],兵团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难以达成一致的创新方向、形成有效的创新合力。兵团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程缓慢,政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联盟等机构平台建设不足,运行机制不健全、运转效率不高,阻碍了区域技术协同创新、集成创新的发展。

三、兵团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

当前兵团企业实现高水平自主创新、提高产业自主发展水平的关键是加快构建兵团“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其机制在于以有为政府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牵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鼓励引进创新型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或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整合行业创新资源,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深化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作为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的构建者,企业在加大研发投入、把握技术研发方向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鼓励兵团企业与疆内高校及科研院所借助合作开发、委托研发、技术入股等多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对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中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牵头承担,或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多创新主体联合承担。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与民营上市企业集团建立高水平的科技研发中心,创造条件吸引独立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其他科研力量以多种形式投入企业研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投入效率。对于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师市,尤其需要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持引领作用。围绕兵团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链,可参考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经验,建立“企业出题、高校院所解题、政府助题”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其加快形成自我造血机制,逐渐补齐建设兵团科技创新的短板。

(二)加速培育兵团企业科技创新梯队

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聚焦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超前布局产业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强化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创新成果产出。开展分行业技术创新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把科技资源配置到企业,激发内生动力,带动兵团各师市经济转型升级。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型头部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加大政策、资源扶持力度,培育兵团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增强领军企业内生创新动力,努力加强自主研发,增加基础研究投入,进一步提升兵团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施兵团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师市同步建立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政策和名单发布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围绕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兵团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链主”企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持续不断孵化科技型小微企业。建立兵团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成长路径,实施分类指导,加强要素供给,强化精准服务,推动科技型企业提质增量、做大做强。

(三)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基础创新研究

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国有企业增大基础研究投入,是促进兵团企业集群式崛起、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经之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切实将创新资源引入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在企业、科技服务覆盖到企业、科技政策落实到企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完善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加强国有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研发平台建设,对设立重点实验室、大力投入前瞻性、引领性和基础性研究的国有企业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主持、参与兵团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项目研究。支持国有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建设兵团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打造行业科技创新“策源地”。

(四)面向企业开放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场景

超大规模市场具有丰富应用场景和放大创新收益的优势,通过“企业出题”和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完善促进自主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的体制机制,更有效地支撑企业投入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吸引和激励企业参与兵团重大项目,支持大型国企深度参与重大需求场景的任务设计,通过超大规模市场驱动,企业主导,推动产学研协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实现政策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和资金链五链融合。服务好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一要重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推动形成企业家敢于在创新领域投入的政策导向。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二要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支持力度。建立科技支出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设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为技术创新提供金融支撑。三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数字政府改革,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

(五)促进企业人才“引育用留”主体地位培育

科技人才是科技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企业除了是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还要让企业成为引聚、培育、使用和留住人才的主体。兵团一要更加积极地培养和举荐科技人才。抓好人才工作重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和重点人才服务,用好新疆100亿元人才基金,推进实施新疆“2+5”重点人才计划1,着力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和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二要积极参与新疆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引才、用才、留才、聚才政策举措,营造全员创新的社会氛围。三要大力弘扬科学家和企业家精神。以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等评选表彰为载体,深度挖掘在科技创新一线、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企业家、工程师,在全社会厚植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思想沃土,不断把报国之志、拼搏之勇转化为创新创造的生动实践。要进一步在企业推动首席工程师等岗位的设置,与战略科学家和战略型企业家互为促进,形成企业高精尖人才与高校教授、博导的有机流动机制;要让企业成为应用性工程科技人才(如工学硕士、工学博士)培养的主体,产业领域的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应加强与企业进行联合培养的比例。深化产学研融合,支持领军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协同育人,培育更多具有家国情怀、卓越创新能力和高超的现实难题解决能力的优秀科学家。

(六)夯实企业科协组织基础

企业科协与企业科技工作者联系最为直接、最为紧密,是科协组织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科协组织体系中占据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各级科协要将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主动与各级国资委、工商联等加强合作,分级分类推进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各类园区及“两新”组织建立科协组织,以科协系统资源赋能企业科协,推动企业科协在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建设创新型国企中发挥更大作用和影響。企业科协要服务好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一要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探索成立企业科协联合体或园区企业科技联合组织,提升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发展的效能,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作出更多企业贡献。二要切实发挥新疆企业家科学家联合会作用,使企业家和科学家双向奔赴,把科学家的“科技智慧”和企业家的“经济资源”有机融合,构建“知识创造财富,财富创造新知识”的正向循环,为产业发展提供创新动能。三要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积极融入新疆“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尽快在信息、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等前沿交叉领域布局一批新型学会、协会联合体,建设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针对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开展集智攻关。四要用好“兵团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科创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揭榜挂帅”,组织系列技术服务与交易大会等活动,解决企业技术人才难题,帮助企业找资源、找市场。五要发挥院士专家联合会等高端智库平台作用,紧跟科技创新前沿步伐,持续构筑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网络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点。认真落实中国科协关于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与国资委、工商联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建立科协,全面推进兵团高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切实打造有温度、可信赖的企业科技工作者之家,为服务企业创新、企业科技工作者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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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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