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营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2024-03-31 17:07许明
唯实 2024年2期
关键词:南京民营企业经济

许明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强调要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做出重要部署,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31条重磅政策,在国家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释放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强烈信号。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召开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会议,出台实施意见,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和营商环境做出具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适时作出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南京作为省会城市,承担着“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大任务,但目前来看,南京的民营经济还存在着发展信心不足、创新势头不强、产业基礎较弱等问题,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上,还需要系统谋划、扎实推进、久久为功。

南京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南京民营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为标志,体制内“下海”人员成为创业主体,苏宁、五星、圣和药业等企业在那个时代孕育发展;第二阶段是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标志,知识分子创业蓬勃兴起,天加环境、巨鲨显示等企业开始发展;第三阶段是新世纪以来的第二个十年,以互联网创业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为标志,带有鲜明的研创型、平台型经济特征,途牛、运满满等平台企业,以及世和基因、诚迈科技等生物医药、芯片设计与制造企业快速涌现,成为南京民营经济新的生力军。

十年来,南京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南京民营经济增加值达7765.24亿元,年平均增速9%,总量连跨五个千亿级台阶,GDP占比从39.9%提高到45.9%,是南京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2022年末,南京民营企业总数达162.39万户,是2012年同期的3.8倍,其中“四上”企业0.75万家,占全市“四上”企业总数的83.7%。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6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6家。2021年民营企业专利授权数超4万件,位居全省前茅,创新主体作用更加显著。2021年南京民营“四上”企业从业人数比2012年净增22万余人,占全部“四上”企业从业人员的65.8%,就业吸纳作用日益彰显。南京连续两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连续三年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中位居全国前列。

南京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阶段与外部环境的变化,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带来的三重压力影响,不少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阻;市场开拓难、融资难、技术创新难、结构性用工难等新老问题叠加,使南京民营经济呈现出若干新变化,部分问题开始逐步凸显。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民营经济总量呈现阶段性震荡与趋势性收缩。2012—2019年,南京民营经济增速指标已呈现收缩性趋势,受三年疫情冲击,民营企业面临供给需求双向制约,增速进一步呈震荡下降趋势。2012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52.2%,2022年这一数据已经下降到44.9%。

民营经济产业分化、规模分化程度进一步加大。2022年,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分别为2.8:34.5:62.7,这一比例在2012年则为2.1:43.1:54.8。民营企业转向“投资小、收益快”的第三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民营经济对长期发展前景缺乏足够信心。2012—2021年,南京民营“四上”企业数绝对量上升,但在民营企业总数中的占比则从1.76%下降至0.97%。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22中国“民企500强企业”榜单中南京仅有8家入围,仅占江苏入围企业数量的8.7%。

民营企业盈利能力下滑,对经济增长支撑度不够。南京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商贸业、房地产和建筑业,受宏观政策和疫情影响,行业发展受到较大冲击。2021年民营规模以上企业利润率为1.9%,下降1.6个百分点,企业生存压力加大。2022年,南京纳税超5亿元44户企业中,民营企业仅为10户,纳税额76.3亿元,占全市全口径税收收入比重仅为2.64%,税收贡献度有限。

民营经济发展出现的上述问题,既与南京的城市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有关,也与南京的法治营商环境不够优化、助企惠企效能不足有关。

一是城市特有资源禀赋制约了民营经济发展。相较崇商氛围浓厚的其他沿海城市,南京社会各界的思维方式偏于保守,创新创业的氛围不够浓厚。作为省会城市,南京的央企布局较多,国有经济占比较高,全市产业结构呈现出第三产业以传统服务业为主,工业以传统产业为主的特点,新兴产业的影响力和规模还不够大。同时,南京市域面积较小,产业用地空间受限,县域(郊区)经济较为弱势。

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打造。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中,仍面临隐性壁垒,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和政务环境有待进一步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审理仍然存在立案难、取证难、执行难的问题。在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中,缺少对土地、人员的妥善退场处理机制,企业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行政服务的效能和水平与企业期待还有差距。在生产经营审批全流程中,“线上线下来回跑”“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仍然存在。政府在政务数据资源的确权、开放、流通、交易方面制度尚不健全。涉企服务中“清”有余而“亲”不足,一些部门执法监管“刚性”有余,“柔性”不足,对企业个性化发展需要考虑不周全。

四是金融支持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部分惠企政策落实的沟通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个别涉企奖励政策准入门槛较高,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传统产业的支持和激励程度不够,民营企业融资困境仍未得到根本好转。

五是企业自身转型发展和抗风险能力还要增强。总体而言,南京民营企业产业层次还不够高,产业集聚和特色发展还不够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标准的企业不多,一些民企经营较为粗放,热衷于铺摊子、上规模。个别民营企业杠杆率过高、盲目扩张导致经营陷入困境,急需加大纾困帮扶力度。

推动南京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求,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支持民营企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成长,全力构建“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发展氛围。通过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设立“南京市企业家日”等方式,在全社会弘扬企业家精神。要建立常态化民营经济工作推进机制,设立市区两级“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协调解决好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和共性诉求,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行政机关不履行政策承诺及合同约定的问责机制,加強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监测,持续推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坚决纠治“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着力破除各种体制障碍和隐性壁垒,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施企业跨区“一照多址”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歇业登记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快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平台建设,为民营企业打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联盟内侵权案件通报机制,构建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法治环境。依法加强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打造便捷高效、暖心舒心的政务服务环境。出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持续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浓厚氛围,让企业安心干事创业。公布一批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正向保护激励机制,给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吃下“定心丸”。优化完善生产经营审批流程,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破解“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统一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探索建立“综合研判、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加强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加强分析研判,加大惠企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政策精准到位。

构建开放创新生态,提升产业科创能力。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构建最优创新生态,帮助民营企业实现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全链条耦合互动,形成乘数效应,以创新先行赢得市场空间。要因地制宜,统筹运用好区域现有的技术资源。梳理出南京区域内具有优势科创力量的龙头企业和高等院校,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把科技创新相关的人才、资金、装备、设备等资源向这些地方适度集中,力争建成一批科技原创性的策源地。要瞄准国家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的相关领域,通过“揭榜挂帅”等手段,积极参与到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进程中去,更多地体现南京元素,充分发挥好南京资源优势,彰显科技自立自强走在前的要求。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学研科创中心。统筹运用好研发载体、平台机构、产业基金、开发园区、创新人才五个要素,构建产业科技开放创新生态。要重点瞄准运用研究,坚持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在供给侧要把力量放在科研机构上,利用好南京科研院所里可以运用转化的技术,通过新技术引领新产业;在需求侧要重点发挥好企业主体作用,将南京的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纳入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全过程中。大力培育平台机构,为研发载体研发、交易、转化全过程提供服务。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好研发成果转化的市场化、研发人员职务发明成果的市场化和四大要素利益分配之间的市场化问题,通过生态打造,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四链融合。

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科创金融服务。高标准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优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扶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探索依托省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降低科创企业债券成本及债券融资风险。搭建创投对接平台,推动创投机构与优质项目高效对接,形成集基金孵化、基金服务为一体的创投生态体系。推进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支持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探索银行间信贷抵押物评估报告互认,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优化流程,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持续扩面、增量、降价、提效;鼓励政府主管部门主动与金融机构共享信息,运用税收、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等数据,帮助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信用情况“画像”。

注重民营企业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一方面,要“防未病”。紧盯资产端、负债端、经营数据等重要环节,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分析排查企业运行状况,与银保监、人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强区域金融和债务信息沟通,及早对接帮扶,提前会诊干预。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正确的战略发展观,推动企业稳健发展,避免过度的顺周期现象,杜绝通过一味加杠杆的方式进行野蛮扩张、大干快上等行为,防范经营风险。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财务管控运行制度,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求选择合理的发展路径和方式,科学规划长短期投融资比重、债务规模和时间区间,提高融资结构与企业发展的适配性。另一方面,要“治已病”。按照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原则,压实属地责任,分级响应处置。提前会诊干预,一旦发现问题,及早对接帮扶。对出现重大风险的大型重点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行“一企一策”专班推进,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搭建资本要素撮合平台,综合运用引入战投、股权融资等多种手段,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作者系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

责任编辑:张蔚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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