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古人堤汉简释文校补

2024-04-04 07:41刘同川
出土文献 2024年1期
关键词:释文

刘同川

摘 要: 古人堤东汉简牍残泐严重,虽历经多次整理,但部分释文仍有较大改释、补释的空间。本文在最新整理成果的基礎之上,对释文中误释和阙释的七、孙、猛、侍、县、长、属、君等字提出个人见解,力求提供更加准确的释文参考。

关键词: 东汉 古人堤汉简 释文 校补

1987年4月至8月,湖南张家界古人堤遗址出土了一批东汉简牍,共计90枚,根据内容可分为汉律、医方、官府文书、书信及礼物谒、历日表、九九乘法表等六类。1997年,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中国文物研究所研究人员对这批简牍进行整理,2003年公布了这批简的释文和简要注解。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 《湖南张家界古人堤简牍释文与简注》(以下简称“《简注》”),《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2期,第72—84页。近年来,整理者又进行了重新整理,张春龙: 《湖南张家界市古人堤汉简释文补正》(以下简称“《补正》”),《简牍学研究》第6辑,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7页;张春龙、杨先云: 《湖南张家界市古人堤汉简释文补正续(上)》(以下简称“《补正续(上)》”),《简牍学研究》第7辑,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46—157页;张春龙、杨先云: 《湖南张家界市古人堤汉简释文补正续(下)》,《简牍学研究》第8辑,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69—174页。为学界提供了清晰的红外图版和较为准确的释文。然而简文残泐严重,保存状况不佳,给简牍的释读带来了很大困难。重新整理的释文仍有不少阙释、误释的情况,职是之故,本文拟利用已公布的红外图版,对部分释文再度尝试校补,以求教于方家。

简1,《补正》释文作:

治赤GF8BD(谷)方(第一栏)

乌头三分术三分干姜三分(第二栏)

朱臾五分白沙参三分付子三分(第三栏)

细辛三分黄芩三分桔梗三分(第四栏)

方己三分茯令三分人参三分(第五栏)

桂三桂麻黄七分贷堵七分(第六栏)1正

·凡十六物当熬之令变色1背

学界对该医方木牍多有研究,大多就“赤GF8BD”之“GF8BD”进行辨正。相关讨论可参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 《湖南张家界古人堤简牍释文与简注》,《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2期,第72页;马继兴: 《出土亡佚古医籍研究》,北京: 中医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4—25页;张雷: 《赤榖方考》,《甘肃中医药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第114—116页;周琦: 《张家界古人堤医方木牍〈治赤散方〉新证》,《出土文献研究》第16辑,上海: 中西书局,2017年,第297—304页。《补正续(上)》附记中亦指出“‘GF8BD字错释,是‘散字,应为‘治赤散方。‘治赤散方载于《千金方》《外台秘要》《肘后方》等传世医书中,文献所载与木牍医方药物组成基本相同”。张春龙、杨先云: 《湖南张家界市古人堤汉简释文补正续(上)》,《简牍学研究》第7辑,第157页。除上述研究外,学者对本牍其他文字则少有涉及。核检图版,正面第五栏“方己”之“己”图版作“”,当释为“已”或“巳”,“方已”或“方巳”不见于医药文献,这里的“已”或“巳”当为“己”之讹写。“已”或“巳”与“己”在汉简中写法相近,讹误的例子较为常见,如肩水金关汉简简73EJT24∶382B“六月己未”的“己”就写作“”。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 《肩水金关汉简(贰)》,上海: 中西书局,2012年,中册,第331页。“方已”即“防己”,草药名,整理者注引《神农本草经》:“味辛平,主风寒温疟热气诸痫、除邪、利大小便。”湖南省文物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 《湖南张家界古人堤简牍释文与简注》,《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2期,第73页。

正面第六栏中“麻黄七分贷堵七分”的“七”图版分别为“”“”,整理者释作“七”,实误,应改释作“十”。比较直接的证据是,在本批简的其他简文中亦有“七”字可加以对比,如简12所载的“九九术残表”中“七”作“”,与简1医方木牍的“”“”明显不同,可知医方木牍所释有误。此外,从医方各药物的比例来看,亦支持改释为“十”。周琦已注意到药物的配比问题,认为《千金方》所载的“华佗赤散方”及“赤散”与古人堤“治赤散方”在药物组成和配比上高度相似,并指出“治赤散方”中茱萸与共见两方十味药的配比是5∶3,“虽二方中麻黄、代赭二药与其他药物的比例有所差异,但此二药的剂量在各自方中仍然相同”。周琦已认识到若依原释文,麻黄、代赭的比例与传世医方有差异,但他并未提出改释意见。周琦: 《张家界古人堤医方木牍〈治赤散方〉新证》,《出土文献研究》第16辑,第300—302页。依“华佗赤散方”,麻黄、代赭与共见两方十味药的配比为10∶3,“华佗赤散方”中,麻黄、代赭皆是“二两半”,共见的十味药则是“十八铢”,依二十四铢为一两来换算,其比例为10∶3。“华佗赤散方”参看孙思邈著,李景荣等校释: 《备急千金要方校释》,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年,第346页。与改释后古人堤医方药物比例一致。

“从出土简牍来看,‘分已经是汉代出土病方中通行的度量单位之一”,杨勇: 《汉代出土医药文献中的“分”》,《文献》2021年第1期,第78页。通过对比其他医简,我们发现“十分”这种剂量在医简中也较为常见,如《流沙坠简》中“乌喙十分”,罗振玉、王国维编著: 《流沙坠简》,北京: 中华书局,1993年,第96页。天回医简“圭(桂)十分”“沈潘十分”,天回医简整理组编著: 《天回医简》,北京: 文物出版社,2022年,下册,第102、118页。马圈湾汉简医方“李石十分”,张德芳: 《敦煌马圈湾汉简集释》,兰州: 甘肃文化出版社,2013年,第523页。等等。

秦汉简牍中数字“七”十分常见,但是,不同时期“七”的写法却有不同,兹将不同时期写法按时代顺序列表如下:

关于“七”字字形的演变,《字源》中说:“‘七字在甲骨文中作‘,而‘十字在甲骨文中作‘,二者本不会相混。后来‘十字中的一点变为短横,‘七字则写作长横短竖之形,二者固然有所区别,但还是很易混淆,所以战国时出现一种将‘七字的竖画弯曲,写作‘来加以区别的异体,小篆认同了这种写法并将之规范化。虽则汉代仍存在作长横短竖结构的‘七字异体,但到楷书中就只剩下与‘十有明显不同的‘七字了。”李学勤主编: 《字源》,天津: 天津古籍出版社;沈阳: 辽宁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267页。《字源》虽然提到汉代已经出现“七”的“竖画弯曲”的写法,但两汉时间跨度长,何时开始出现仍不清楚。观察表1,从秦一直到尹湾汉简所处的西汉成帝时期,长横短竖结构的“七”字异体仍然普遍存在,但在居延新简中,“七”的“竖画弯曲”的写法已经出现。居延新简整理者对这批简的年代曾做过如下判断:“从出土纪年简和地层堆积情况分析,此处属始自西汉武帝晚期至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年为止前后一百二十余年间的堆积。”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 《居延新简·甲渠候官》,北京: 中华书局,1994年,“前言”第2页。居延新简中,“七”字大量作长横短竖结构,仅有少量作今天通行的“七”字,说明一直到东汉早期,“七”的两种写法还会混用。居延遗址中出土的纪年明确的简中,新莽时期常用“桼”来表示数字“七”,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东汉建武年间。而在《永元器物簿》中,已全部使用“七”,“永元”为东汉和帝第一个年号,时段在东汉早期。东汉早中期以后,长横短竖结构的“七”字基本消失,今天通行的“七”的写法大量出现。如东汉早中期和帝至安帝时期的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中,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湖南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发掘简报》,《文物》2013年第6期,第16—17页。长横短竖结构的“七”字已不可见,全部为今天通行的“七”的写法。由此可以推测,秦汉简文中数字七的写法大致经历如下演变过程: 秦至西汉时期写作长横短竖结构的“七”,新莽时期多用“桼”来表示,这一写法一直延续到东汉建武初年,建武年间以后,“七”的竖画弯曲的写法开始占据主流。古人堤简牍所见年号有永元元年(89)、二年及永初四年(110),与五一广场东汉简牍时代相近,“七”的写法自然应遵循这一时期特点。

認识“七”字写法的这一变化规律,不仅有助于更正一些原来误释的释文,如: 居延汉简37.18“居延都尉元凤七年四月尽六月财物出入簿”, “七”字图版作“”,西汉昭帝元凤年间,当不会出现此种写法的“七”,“七”当为误释。核检图版,所释为“七”的字形与下文“六”字形一致,图版作“”,可知当改释作“六”。图版参看简牍整理小组编: 《居延汉简(壹)》,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4年,第118页。亦有助于判断简牍的大致书写年代。以武威磨咀子汉墓《王杖诏书令》为例,整理者认为“此册所录诏令,最晚为成帝元延三年诏,册中未涉及元延以后事,因此,它的成书时间,当在西汉成帝元延三年或其稍后的成帝、哀帝之际”。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编: 《汉简研究文集》,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9页。然而从其用字来看,“七”的写法已较为成熟,其书写年代当不会早于东汉早期,该文本系来自当时流行的抄本,性质或如冨谷至所言为一种黄泉文书。参看冨谷至: 《王杖十简》,杨一凡总主编: 《中国法制史考证》丙编第一卷,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530—535页。

“桂三桂”,后一“桂”字在简文中字迹清晰,所释不误。中医中常用“量词+药名”表示多种药物的合称,如“二芍”,指白芍、赤芍;“焦三仙”指焦麦芽、焦山楂、焦神曲,等等,以此推测,“三桂”有可能是三种与“桂”相关的药材的合称。搜寻中医典籍,“三桂”之说仅见于《证类本草》引陶弘景云:“按《本经》惟有菌、牡二桂,而桂用体,大同小异。今俗用便有三种。以半卷多脂者,单名桂,入药最多。所用悉与前说相应。《仙经》乃并有三桂。常服食,以葱涕合和云母,蒸化为水者,正是此种尔。”唐慎微撰,尚志钧等校点: 《证类本草》,北京: 华夏出版社,1993年,第339页。据此,“三桂”乃是菌桂、牡桂、桂之合称,然陶弘景乃南朝时人,以此索解,恐难成说,且“三桂”放于此处与该药方的整体句式不合。周琦认为“除此药外,其余诸药之后皆有‘分字,后一‘桂字或为‘分字讹写”。周琦: 《张家界古人堤医方木牍〈治赤散方〉新证》,《出土文献研究》第16辑,第298页。简牍医方中,“桂”后所跟的单位有“尺”“寸”“分”等,“三桂”或许是当地特殊的表达方式,但结合整体文本语境观察,系抄写讹误的可能性更大,故而本文赞成周琦之说。简背释文“·凡十六物当熬之令变色”,有两字漏释,周琦文中已补出,当改释为“·凡十六物·六物当熬之令变色”,周琦: 《张家界古人堤医方木牍〈治赤散方〉新证》,《出土文献研究》第16辑,第298页。“六物”具体何指,则不得而知。

故新改订释文为:

治赤散方(第一栏)

乌头三分 术三分 干姜三分    (第二栏)

朱(茱)臾(萸)五分 白沙参三分 付(附)子三分  (第三栏)

细辛三分 黄芩三分 桔梗三分   (第四栏)

方(防)已〈己〉三分 伏(茯)令(苓)三分 人参三分  (第五栏)

桂三桂〈分〉 麻黄十分 贷(代)堵(赭)十分 (第六栏)1正

·凡十六物·六物当熬之令变色 1背

简三《补正》释文作:

三分

白芩三分

三分 (第一栏)

王GF8BE付子(第二栏)3

此简为医方木牍,背面无字,下端残断。第二栏第二字整理者认为左半从“王”,右半残缺。检核图版,左半当从“子”。右半中间虽有残泐,但“糸”依然可辨,当可释为“孙”字。字形对比如表2所示:

王孙,草药名。《神农本草经·王孙》:“吴名白功草。楚名王孙。齐名长孙。味苦,平,无毒。治五脏邪气,寒湿痹,四肢疼酸,膝冷痛。生川谷及城郭垣下。”马继兴主编: 《神农本草经辑注》,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年,第244页。由此可知,“王孙”乃是楚地的一种称呼。付子,即附子,亦是一种草药名。《神农本草经·附子》:“一名茛。味辛,温,有大毒。治风寒,欬逆,邪气,温中,金疮,破症坚,积聚,血瘕,寒湿瘘躄,拘挛,膝痛,不能行步。生山谷。”马继兴主编: 《神农本草经辑注》,第330页。王孙、附子的组合又见于传世古医方中,如《太平圣惠方》所记“狗脊散方”王怀隐等编,郑金生、汪惟刚、董志珍校点: 《太平圣惠方(校点本)》,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第369页。: 狗脊半两,去毛;附子三分,炮裂,去皮脐;薯蓣三分;熟干地黄三分;天雄三分,炮裂,去皮脐;王孙三分;桂心三分;山茱萸三分;秦艽三分,去苗;白敛三分。该方对治疗洽风湿痹、四肢不仁、肌肉瞤动、举体无力等症状有一定效果。

简5《补正》释文作:

拜叩头言

谢君前 5正

人到君迷廷尉

请 5背

从释文来看,本简当为一封写给谢君的书信。简首第一字《简注》作“孟”,认为“孟叩头言”为起首语;孟,致信人;“叩头”,敬语。汉简常见书信起首敬语有“叩头言”“叩头白”“叩头死罪言”等。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 《湖南张家界古人堤简牍释文与简注》,《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2期,第75页。《补正》重新整理时把左侧笔画纳入进来,将“孟”改释为“拜”。汉简中“拜”字比较常见,右半部分一般为一竖笔直下,与图版不类。检核图版,左半部分当可释为“犭”,右半部分仍释作“孟”,故可改释作“猛”,作为人名。兹将相关字形列于表3:

“猛”作为人名又见于简10“兵曹掾猛使福以邮行”,猛的身分为兵曹掾。本简中猛的身分虽不详,但从简文推测,当与军职有关,或与“兵曹掾猛”为同一人。

“君”后一字字迹较浅,颇难辨识,然据书信用语的一般辞例,或可进行推断。整理者认为“君前”通常为问候语,汉简常见者如“薛卿坐前善毋恙”(《新簡》EPT2.4B)、“冯孝卿坐前万年毋恙”(《合校》502.14A)等。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 《湖南张家界古人堤简牍释文与简注》,《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2期,第75页。然从字形来看,与“坐”字不类,疑应为“侍”字。如表4所示:

通过字形对比,该字形与草书“侍”字轮廓基本吻合,左半“亻”依然可辨,释为“侍”字似无问题。“侍前”,简牍书信常用语,如东牌楼东汉简牍简34“堂再拜白陈主簿侍前”,简35“客贱子侈顿首再拜督邮侍前”,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编: 《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北京: 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88页。汉代书信中这种提称语还有“足下”“马足下”“侍者”“马侍前”“坐前”“执事”“御者”等。

背面第一行“君”后释文作“迷”,《简注》作“送”。细审图版,左边的“辶”并不完整,左上部亦无明显墨迹,但是简牍草书中这种写法释作“辶”的例子也比较常见,“悉”“迷”“送”三字简牍草书有时写法相近,兹将字形列如表5:

由表5可知,“迷”“送”二字的区分主要在上部两点与中间竖笔的位置以及两点的运笔方法,“迷”两点与竖笔相连,向内收笔;“送”字则与竖笔分离,向外运笔。故而本简图版与“送”字更为接近。“送”与“悉”的区分或在中间竖笔,“悉”字起笔先顿笔下拉然后向上收笔,“送”则起笔轻、收笔重。但这种区分并不绝对,还要结合具体的辞例来判定,我们暂且搁置,留待下文一并讨论。

“尉”前一字《补正》作“廷”,“廷”字下部的“廴”形较易辨识,细审图版,与草书“廷”下部作“”有明显区别。释为“廷”恐不确,或可释为“县”字。字形对比如表6:

如此,“县”前一字若释为“悉”则较令人费解,释作“送”则可承接上文“人到”,“君送县”即是说人到了之后,让谢君立即把人送到县廷。

“尉”下一字残损,《补正》未释,图版仅存上半部分,分析字形,疑为“长”字,兹将相关简文字形对比如表7:

长,即官长,古人堤简牍中见有“充长”“吏屯长”等。“君送县,尉、长”,此处可能指县尉和屯长。

背面第二行首字,《补正》未释,径作“”。此字图版较为清晰,作“”,当可释为“属”字,相关字形的对比如表8:

属,委托、嘱咐。《汉书·郊祀志》:“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师古曰:“属,委也,以其事委之也。”《汉书》卷二五上《郊祀志上》,北京: 中华书局,1962年,第1190页。“属稟”即委托其稟给。

背面第三行首字在《简注》中释为“君”,《补正》中作“”。检核图版,此处的字迹结构与本简中所见其他的“君”字并无太大差别,兹将相关字形列如表9:

此文书虽为书信,但所谈内容皆是公务,可称作“官场私记”。前文已揭,猛身分或为兵曹掾。“稟”多用于粮食、衣物的稟给,猛给谢君写信,或许涉及军队人员的调配和物资的发放。官场私记书写公务信息,在行政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村武幸曾指出私人书信所包含的公务内容各种各样,在私人书信中处理公务的方法,虽然在本质上有着非正式且简约的性质,但增加了官员之间处理事务的灵活度,在实际的行政运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参看高村武幸: 《汉代文书行政における书信の位置付け》,东京: 《东洋学报》911,2009年,第23—24页。此外相关文章还有土口史记: 《里耶秦简にみる秦代县下の官制构造》,京都: 《东洋史研究》734,2015年,第507—544页;角谷常子: 《简牍の形状における意味》,冨谷至编: 《边境出土木简の研究》,京都: 朋友书店,2003年,第89—118页。

简16《补正》释文作:

白秦掾、吕掾: 贫薄客祈GF8BF不副非

秦狐白会相迟易勿

远疑谨请顿首顿首再拜再拜 16正

肉十斤 谨奉再拜腊 赵叔离 16背

这是一封赵叔离给秦掾、吕掾的礼物谒。礼物谒,即后世之“礼单”,是一种下级小吏为庆典祭祀等活动向上级官吏送礼的谒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 《湖南张家界古人堤遗址与出土简牍概述》,《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2期,第70页。“肉十斤”随礼物谒一起送达。掾,汉代时常表示公府、郡县各曹的主官。《续汉书·百官志·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刘昭注引《汉书音义》曰:“正曰掾,副曰属。”《后汉书》志二四《百官一》,北京: 中华书局,1965年,第3358—3359页。“姓氏+掾”用以指代某姓之掾,如五一简简291“即日得府决曹侯掾、西部案狱涂掾”。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 《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壹)》,上海: 中西书局,2018年,第231页。贫薄,即贫穷,少资财,如《后汉书·崔寔传》“亦取足而已,不致盈余。及仕官,历位边郡,而愈贫薄”。《后汉书》卷五二《崔骃列传》,第1731页。客,即客居,寄居。“贫薄客”为致信人对自己的谦称,汉简书信中亦见有自称“客贱子”。

“祈”下一字整理者认为左半从“忄”。核检图版,根据文字整体布局,左半竖笔左部应是两点,疑应为“丬”,该字或可改释为“将”。字形对比如表10:

左半部分“丬”较为清晰,右半墨迹残损,但其轮廓与“将”之右旁相似。将,率领。《汉书·五行志》“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鸡化为雄,毛衣变化而不鸣,不将,无距”,师古曰:“将谓率领其群也。”《汉书》卷二七中之上《五行志中之上》,第1370—1371页。“祈将”这里或表示请愿领兵、请缨之意。

“不副”后两字未释,细审图版,或可释为“河哭”二字。相关简牍字形如表11:

副、复古音相近,可以通假。白于蓝编著: 《简帛古书通假字大系》,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83页。“不副”可读作“不复”,“不副河哭”,即不复有吴起河哭之遗憾。“河哭”之典出自《吕氏春秋·仲冬纪》:

吴起治西河之外,王错谮之于魏武侯,武侯使人召之。吴起至于岸门,止车而望西河,泣数行而下。其仆谓吴起曰:“窃观公之意,视释天下若释躧。今去西河而泣,何也?”吴起抿泣而应之曰:“子不识。君知我而使我,毕能西河可以王。今君听谗人之议,而不知我,西河之为秦取不久矣,魏从此削矣。”吴起果去魏入楚。有间,西河毕入秦,秦日益大。此吴起之所先见而泣也。许维遹撰,梁运华整理: 《吕氏春秋集释》,北京: 中华书局,2018年,第255—256页。

吴起治河西之地,后魏武侯听信谗言,召回吴起,吴起临行时望河而泣,叹息西河将为秦所取。这里借用吴起河哭之典,表达了对领兵之事充满必胜的信心。

“非”下一字仅存少量墨迹,根据字形轮廓以及句意推断,疑为“秉”字。相关字形对比如表12:

秉,《尔雅·释诂》:“执也。”郝懿行撰,王其和、吴庆峰、张金霞点校: 《尔雅义疏》,北京: 中华书局,2017年,第218页。秦狐,盖典出《史记·孟尝君列传》:

齐愍王二十五年,复卒使孟尝君入秦,昭王即以孟尝君为秦相。人或说秦昭王曰:“孟尝君贤,而又齐族也,今相秦,必先齐而后秦,秦其危矣。”于是秦昭王乃止。囚孟尝君,谋欲杀之。孟尝君使人抵昭王幸姬求解。幸姬曰:“妾愿得君狐白裘。”此时孟尝君有一狐白裘,直千金,天下无双,入秦献之昭王,更无他裘。孟尝君患之,遍问客,莫能对。最下坐有能为狗盗者,曰:“臣能得狐白裘。”乃夜为狗,以入秦宫臧中,取所献狐白裘至,以献秦王幸姬。幸姬为言昭王,昭王释孟尝君。《史记》卷七五《孟尝君列传》,北京: 中华书局,1959年,第2354—2355页。

北周庾信《齐王进白兔表》“光鲜越雉,色丽秦狐”之“秦狐”亦指此。参看庾信撰,倪璠注,徐逸民点校: 《庾子山集注》,北京: 中华书局,1980年,第526—527页。“秦狐”借指奇珍异宝,“非秉秦狐”,即是说自己所进献的礼物并非珍贵之物。

迟,待也。《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迟明,行二百余里,不得单于”,司马贞《索隐》曰:“上音值,待也。待天欲明,谓平明也。”《史记》卷一一一《卫将军骠骑列传》,第2935页。相迟,即相待。

正面第三行“请”下一字漫漶,依残存墨迹及辞例,或为“奉”字。字形对比如表13:

谨请奉,与简文正面“谨奉再拜腊”相对应。“谨请奉”或为一种省略的表达,汉简私记常见“谨请××奉谒”“谨请××奉书”等。

“顿首顿首”“再拜再拜”“顿首再拜”为两汉书信的常用语,如东汉王粲《为刘荆州与袁尚书》“表顿首顿首将军麾下”,严可均编: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 中华书局,1958年,第961页b。居延汉简简303.4B“伏地再拜再拜”,简牍整理小组编: 《居延汉简(叁)》,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6年,第250页。东牌楼东汉简简35“客贱子侈顿首再拜”,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研究所编: 《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第88页。简文中亦见有“顿首顿首死罪死罪”,如肩水金关汉简简73EJF1∶2“臣光奉职无状,顿首顿首死罪死罪”,甘肅简牍博物馆等编: 《肩水金关汉简(肆)》,上海: 中西书局,2015年,下册,第140页。但未见有“顿首顿首再拜再拜”连用的情况。细审图版,文末“顿首再拜”四字下不见重文符号,“拜”字最后一竖笔为饰笔,这种写法汉简中较为常见,这里当为误释。

《补正》所列释文正背顺序与图版标记相反,兹按照图版所标正背顺序,迻录改释后释文如下:

肉十斤 谨奉再拜腊 赵叔离16正

白秦掾、吕掾: 贫薄客祈将,不副河哭,非

秉秦狐,白会相迟易,勿

远疑,谨请奉,顿首再拜。16背

综观本简,赵叔离借送礼物谒拜会之机,表达了请求将兵的愿望,可以推测当地官府可能正在酝酿一场军事行动。武陵地区山地易守难攻,中央王朝统治势力较为薄弱,加之常常因赋役征发带来摩擦,使得澧、溇流域持续成为动乱多发之地。魏斌认为,武陵郡仍存在以三将军号命名的屯营,其主要任务当是控御动乱频发的武陵蛮。古人堤遗址或为充县县廷之外的一处行政分理机构,而充县正好处于东汉武陵郡行政、军事控御体系的最前沿。参看魏斌: 《古人堤简牍与东汉武陵蛮》,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5本第1分,2014年,第61—92页。其时正值深冬腊月,是武陵蛮动乱的高发时期,谷口房男认为,秋冬动乱可能有粮食不足的原因。但粮食最为缺乏的其实是春季,此时正是种植季节,很少发生动乱。因此,蛮人动乱发生于秋冬之际,主要还是由于农闲。载氏著《后汉时代の武陵蛮》,《华南民族史研究》,东京: 绿荫书房,1996年,第24—25页。赵叔离向两位主官请愿领兵,或与当地武陵蛮发生小规模动乱有关。

附记:拙文写作过程中蒙陈伟老师指教,对文中部分字词作了修订,又承王志建学友帮助,修改了部分表达,后又承蒙匿名审稿专家给出修改建议,谨致谢忱。

(责任编辑: 田颖、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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