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釜山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方案探究

2024-04-09 10:32
治淮 2024年2期
关键词:天长市釜山水价

曹 岱

(安徽省滁州市水利局,安徽 滁州 239000)

1 概况

1.1 釜山水库灌区概况

釜山水库灌区位于天长市西部,地跨新白塔河两岸;灌区西邻来安县半塔镇,北接时湾水库灌区,南越江淮分水岭与南京市六合区相邻,东连十八级站灌区。灌区土地总面积181.43km2,农田灌溉面积16.63 万亩(不包含来安县半塔镇提水灌区),是天长市最大的水库灌区。

1.2 灌区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2.1 灌区水利设施

釜山水库灌区建成于20 世纪60 年代,灌溉水源包括釜山水库、灌区内的5 座小(1)型水库、14座小(2)型水库、750 余座塘坝以及白塔河;灌区现有渠首工程8 处,其中,涵闸取水2 处、泵站取水6 处;各类输配水渠道169.55km,骨干渠完好率64%;骨干排水沟道8 条54.3km,骨干沟完好率81%;骨干渠(沟)配套建筑物705 座,配套建筑物完好率62%。灌区内高标准农田12.4073 万亩,占灌区耕地总面积的71.1%,占农田灌溉面积的74.6%。

1.2.2 信息化设施现状

釜山水库枢纽工程目前已建有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但釜山水库灌区信息化建设水平整体不高。

1.2.3 灌区节水改造情况

釜山水库灌区于2014 年11 月20 日至2016 年1 月15 日实施了天长市农业综合开发釜山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概算总投资1511.81 万元。

1.2.4 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情况

2022 年12 月,滁州市水利局以滁水农函〔2022〕313 号文对《天长市2023—2025 年釜山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批复工程总投资12447 万元。

2 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情况

2.1 灌区管理机构设置及运行管理

釜山水库灌区工程实行“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渠首、干渠工程由水利局直属水利工程管理机构——釜山水库管理所负责管理,统一行使全灌区水资源的管理权和灌溉调度权。支渠及其以下渠道和配套建筑物分别由所在镇街管理,具体由村组负责管理。

2.2 初始水权分配机制

目前釜山水库灌区已经由滁州市水利局审批发证,农业取水许可水量为2982.2 万m3/年,灌区以此水量作为其农业水权总量。

2.3 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2022 年6 月1 日至2022 年10 月20 日,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依法对天长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涉及单位的2019 年至2021 年的农业生产供水成本费用等情况进行成本监审。釜山水库农业供水成本监审成果为:终端供水完全成本0.1171 元/m3,终端供水运行维护成本0.0447 元/m3。

根据釜山水库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的成本监审,结合天长市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发改价格[2022]317 号文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农业供水价格批复。自流灌区农业用水基本水价为:粮食作物0.075 元/m3,经济作物0.09 元/m3,水产养殖和设施农业0.10 元/m3。提水灌区农业用水基本水价为:粮食作物0.10 元/m3,经济作物0.12 元/m3,水产养殖和设施农业0.138 元/m3。

2.4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设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为此,天长市财政局、天长市水利局以财农〔2023〕80 号印发《天长市水价综合改革精确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以建立与种养结构、节水成效、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3 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总体思路

(1)到2025 年,釜山水库灌区全面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用水权制度、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骨干工程管理机制、田间工程管护机制、用水者协会机制等。

(2)创新“两手发力”建设灌区的投融资机制,拓宽灌区建设管护资金筹措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和资源。

(3)完善渠首(水源)工程、骨干输配水工程、骨干排水工程、骨干渠(沟)建筑物和配套设施(含管理设施)工程,建成“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4 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措施

4.1 初始水权分配机制

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将水权按灌溉面积分配至灌区用水者协会各会员单位(以村为单位),并发放水权证,与各会员单位管水员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

4.2 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按照“先低价入轨、后逐步规范”的思路,逐步执行已批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农业供水价格,推进分档水价,提高农户节水意识。

4.3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根据已出台的《天长市水价综合改革精确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对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种植结构,取得明显节水成效的农业用水主体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用水组织及用水户的节水积极性。

4.4 终端用水管理机制

(1)实现智能化计量全覆盖。通过试点项目工程体系建设,完成灌区计量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改造后实现远程控制,用水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水费,管理人员通过数字化平台监控渠道流量、放水口用水量、剩余水量等信息,远程操作闸门开启。

(2)建设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灌区基础信息管理、农业用水管理组织管理信息、农业水价信息、水费收取信息、水权分配及确权管理,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监管与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3)建立水费计收和使用监管机制。水费计收根据实际供用水量计算,建设公正、公平的用水环境。

4.5 创新投融资机制

釜山水库灌区创新“两手发力”,建设新的高效投融资机制,拓宽灌区建设管护资金筹措渠道,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和资源。一方面通过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获得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形成灌区长效运行的投融资机制。

5 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具体实施安排

5.1 实施原则

(1)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在开展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各项体制机制的同时,同步开展工程建设,确保机制落地,工程建成。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措施应与工程建设进度相协调,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5.2 实施安排

夯实农业水价改革措施中,初始水权确定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灌区建设与运行管理机制和用水管理机制计划2023 年10 月开始实施,2024 年6月完成实施任务;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和投融资机制计划2023 年10 月开始实施,2024 年12月完成实施任务;工程和用水量监测及灌区信息化建设计划2023 年10 月开始实施,2024 年12 月完成建设任务。

6 意见和建议

一是现代化灌区建设涉及范围较广,牵涉到方方面面部门及群众利益,且项目建设运营带有公益性,水价改革过程中牵一发而动全身,宜分步实施,稳扎稳打、注重实效。

二是结合实际尽快出台运行管理方案,明确管理主体,组建管理公司,健全管理制度。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做到骨干改造与田间配套、农业措施与工程措施、工程建设与建章立制、水价改革与精准补贴、节约用水与水权交易、设施建设与生态治理“六统一、六同步”。

三是坚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创新完善水权水价机制和管理体制。全面深化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解决农村水利管理缺位、经费不足、运营维护不力等问题,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治水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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