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构的内在逻辑探究
——基于文化与价值观的视角

2024-04-09 23:19
社会保障评论 2024年1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价值观制度

于 洪

一、引言

制度二字最早出自《易·节》:“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①[周]姬昌撰,杨天才、张善文译注:《周易》,中华书局,2011 年,第56 页。制度对社会成员在起到引导、塑造和激励作用的同时,也具有规范和约束功能。它体现了个人与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规范化关系,而对制度的认同和执行也与社会所倡导的文化观念及价值观密切相关。因此,制度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自经济学当中新制度学派的崛起,制度研究成为一点学术热点,②周业安:《中国制度变迁的演进论解释》,《经济研究》2000 年第5 期。并从经济学扩散到其他学科领域。一般认为,价值观是文化传承的核心,而制度则涉及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等诸多领域。

透过历史长河,不难发现,价值观往往渗透于制度之中,制度背后总是蕴涵着某种价值取向。当然,价值观更主要地体现于文化载体,通过各种文本涌现出场。此外,价值观还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中,通过各种复杂琐碎的行为得以表现,进而引发理智与情感的共鸣。以往人们在探讨价值观的时候,总是存在这样的困境:似乎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又确确实实地存在,很难找到一个适当的视角来把握。因此,必须给予价值观相应的客观基础,以便在经验的基础上对价值问题进行哲学思考。其实在我们给出价值观的确实性基础之前,它就已经存续于各种不同社会文化之中,通过各种不同族群体现出来。正如郑功成所言:“…经济因素决定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政治因素决定社会保障进程的快慢,文化因素则决定社会保障模式的最终选择。”①郑功成:《文化多样性决定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多样性》,《群言》2012 年第11 期。这就表明“前理解”②“前理解”是指在对价值进行勘探之前,价值观已经在场,它先于我们的理解而存在。也同样影响着我国传统社会保障模式,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但却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历史最悠久的文明之一,中华文明已绵延数千年,也经历了复杂多样的形成及发展进程,然而优秀传统文化所积淀和形成的基因却从未中断。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良性互动中逐步形成,其核心价值观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例如,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尊老爱幼、救济孤寡废疾等传统美德以及大同社会等美好蓝图,都已成为中华民族重要的精神财富。本文试图从传统价值观和社会保障制度变迁入手,将一般抽象的价值观讨论与具体的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探讨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与中华文明价值观念演变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二、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与价值观的内在推动

(一)价值观与制度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

应当看到,价值观的演化离不开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这一进程不仅映照出时代的变迁,更反映了人们的思想、行为以及他们的信仰。然而,只有对人类文明进步起到积极作用的价值观才能称之为合理的价值观。“一个社会的制度框架必须以演化的内在制度为基础”。③黄新华:《政治发展中影响政治稳定的因素探析》,《政治学研究》2006 年第2 期。在这一条件下,价值观对社会保障的影响会受到历史阶段性的影响。例如,有研究认为现代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兴起对社会保障治理产生了新的需求输入指向性情景和政策输出回应性情景,④蒲晓红、赵海堂:《论后物质主义价值观视域下的社会保障治理》,《社会保障评论》2019 年第4 期。鉴于当前背景,为了确保社会保障的有效实施,必须坚持共享发展的原则,加强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并鼓励全体公众参与其中,从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此不难发现,在不同时期,针对价值观的演变,也需要对应形成更为合理的制度取向。

制度本身与作为文化核心的价值观及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联系,是社会环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例如,亚当·斯密的理论思想在当时的英国早期的工业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状况。可以说,制度受到现实世界和人们创造的文化价值观两方面的共同影响。从历史发展维度来看,制度的变革往往发端于观念的突破,一般是由精英阶层首先提出新观念,随后引发社会面广泛关注,进而演化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并逐步在制度层面得以落实体现。由此可见,价值观与制度的关系是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

可以说,制度与价值观都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彼此交织,在交互影响中不断发展。尽管这两者来自不同的文化层级,但它们共同作用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共生的文明。作为上层建筑,它不仅彰显出一个民族的哲学、伦理、道德等观念,更反映了其历史文明和传统习俗的赓续传承,在构建精神支柱的同时,也形成了一个民族形象的“外化”。一个国家某项制度或相关政策的确立往往反映出当时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和社会信仰,同样地,制度一旦实施,又会反过来影响社会信仰和价值观念,两者相互作用,从而无形而有效地调节和规范着人们的社会生活,①邹吉忠:《制度与价值观》,北京出版社,2008 年,第8 页。使社会有序运行。

(二)价值观的制度化

价值观的认同也是人们在实践中促进原有认知提升来推动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个人所认同的价值观会直接体现在行动当中,反映着其发展的方向;而群体成员所形成的价值共识,即群体认同的价值观,展现着群体的文化属性以及核心理念。一般而言,在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必然是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认同的基本共识。有的价值观会成为人们约定俗成的习惯或道德规范,主要由社会大众的评判以及个人的自我反省来发挥其影响力与约束力;有的价值观则会被政府、团体、组织等建构为正式制度,例如法律、规章等。这些合理的得到大众认同的价值观会在其实践过程中进一步上升为各种制度形式,或者内含于制度之中。这一过程,实际上正是价值观制度化的表现。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保障制度及政策的合理性代表着社会大众在文化价值观念内在作用下达成的共识。

长期的历史发展表明,制度的产生与演变是十分复杂的,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维度外部因素的影响。现实中,国家与民间自治之间的关系一般仍会趋于调和。②陈侃理:《秦汉里吏与基层统治》,《历史研究》2022 年第1 期。诺思认为,制度不仅是一种博弈规则,更是一种约束,它们可以改变和调整人们彼此间的关系,从而对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持久而深远的影响。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可以促进公民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从而推动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制度体系的转型和发展,不仅影响着当下的社会发展,也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制度变迁深刻影响着人类社会演化方式和进程,这也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要素。③道格拉斯·C·诺斯著,杭行译:《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年,第3 页。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非正式制度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亦不容忽视。尽管仅仅依靠文化特征无法明确地对个人行动进行规范或约束,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秩序,但传统文化无疑构建了社会秩序的基础,因此,也可以将其纳入社会的管理框架。这种通过传统的家庭礼仪和社会公德来实现的方式也同时确保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例如,在中国古代,如果有人违反了家法族规,将受到来自家庭或族群内部的惩戒,这种行为会被社会默认是合理的,包括官府在内。从古至今,在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整体框架中,非正式的规则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所能够发挥作用的范围是很广泛的。特别是在传统社会中,由于法律体系的缺陷,非正式的规则的影响力甚至更加显著。

(三)制度强化价值观认同

制度与价值观在人们追求利益的实践中相遇并“纠缠”着,这种密切关系正是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复杂关系的重要介质。为了保障个体和社会发展的良性关系,需要由人们达成共识的价值观来引导。也就是说,在进行其个体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同他人的关系,遵循可以协调不同利益关系的共同价值观,这也是共识性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制度一旦确立下来,政府会进一步巩固民众对于制度所蕴含的价值观的认同,进而强化人们对于这一制度的自觉遵循与维护。社会保险权的发展轨迹也表明了这种螺旋式的演进。④李志明:《社会保险权的历史发展:从工业公民资格到社会公民资格》,《社会学研究》2012 年第4 期。在此意义上,制度的保障功能对社会价值观建构及其变迁的动态过程具有重要的影响。

如前所述,制度是人们在认识和改变世界的过程中自发或自觉建构起来的保障良好社会秩序的规范体系。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和所处环境的差异,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指向并非固定不变的,其所蕴含的价值理念亦如此。因而,制度的形式、内容、载体及功能是历史的、具体的。制度蕴含着社会所认同的价值观是在人们追求利益的实践活动中达成的统一。例如,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所倡导的公平原则与传统公平存在差异,公平的内涵从个人层面延申至社会层面,即“社会公平”。①景天魁:《底线公平与社会保障的柔性调节》,《社会学研究》2004 年第6 期。此外,现代社会由传统社会以道德规范为主的价值体系逐步转变为以法治为主且注重道德建设,这种转变与价值观的变化也是密切关联的。

三、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思想线索与内在机制

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它的形成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联系密不可分。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线索和精神传承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它的持续改进提供了强大的动力。随着“孝道”“仁爱”“仁政”“民本”等传统理念及价值观的不断发展,我国早期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这一制度的逐步形成,不仅体现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可,也体现出对社会互助、储粮备荒和灾后救济等古老民生思想的重视,使得这些传统文化得以有机地融合,形成一种新的、更为完善的现代社会保障模式。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由原本的功能单一的以救济为主的专项制度逐步转变为框架完整、覆盖领域广泛、具备多样性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的价值理念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历史遗产的同时,与时俱进,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②尚晓援:《“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再认识》,《中国社会科学》2001 年第3 期。优秀的传统文化及其价值观不仅成为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思想线索,而且对民生领域价值诉求的形成具有内在的指引作用,从而潜移默化地推动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和制度体系的完善。

(一)“家庭-宗族”:传统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纽带

实际上,人类在自然繁衍生存的进程中,天然具有对社会保障的需求。这种源自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最初在以血缘为基础的体系中出现,逐渐形成了原始社会的氏族与部落。从历史时期来看,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对于这种最早靠血缘纽带维系的人类社会群体而言,其成员一般有一个共同的祖先,以维持基本生存为目的。在原始社会,物质生产极为有限,民生问题的内容也相对简单,基本围绕着如何团结起来保证生命安全、如何共同劳动以获取食物和保证食物共享来展开。因此,原始氏族的社会组织只能局限于以部落为单位的狭小范围,这就意味着社会群体的划分是依靠血缘的异同,即具有相同血脉的人成为一个统一的团体,进而将血脉联系作为纽带来进行生存和发展。公社内按照年龄和性别等进行自然分工,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公共事务则由选举出的氏族长管理。

从中华民族的起源来看,其表现出较强的农耕文明属性。随着朝代兴替,无论开疆拓土和外出征战,炎黄子孙从未离开自己生长的土地,因此,家庭在历史的进程中不仅从未解散,而且由家庭到家族一步步发展壮大,这也与内陆国家这一地理特征密不可分。传统的家庭-宗族结构以血缘为纽带,将家庭礼仪和家庭规范有机结合,形成了一个个波纹式的圈层,既可以满足家庭的养老抚幼和基本教育需求,又具备组织生产,传承家族财产等功能。

随着“家庭-宗族”结构和“家本责任”思想的出现,使得源自家庭的养老抚幼逐步成为社会保障的核心功能。“老有所养”“幼有所长”的养老抚幼理念也日益兴起,并为围绕着老年人、幼儿等群体的保障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持。与此同时,传统的善恶报应学说被越来越多的人接纳,其中进一步强调了养老抚幼的重要性,指出养老抚幼可以带来积极的结果,从而减少恶报的发生。随着上述传统价值观的普及,以家庭为核心的养老抚幼责任日益被重视,“家庭-宗族”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障主体其功能也更为凸显。时至今日,尽管社会层面的互助和国家层面的保障措施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家本责任”和与家庭、宗族相关的传统思想仍然对现代保障及福利事业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二)“孝文化”: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逻辑起点

《史记》中提到:“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始”,①[西汉]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中华书局,2013 年,第154 页。应当说,“孝文化”构建起我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逻辑起点。中华民族的孝道精神为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且在当今时代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孝文化起源于舜时期,孔子进一步将孝道思想建立在“仁”的基础之上,倡导“仁者爱人”。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有能养。不敬,何以别乎?”②[清]刘宝楠撰,高流水点校:《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 年,第48-49 页。孔子认为,要从物质上抚养和精神上敬爱父母,才能够体现对父母的孝敬。孟子云:“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③[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中华书局,2009 年,第5950 页。孟子深知尊亲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衡量个人品质的基准。因此,《孝经》强调了“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④[清]皮锡瑞撰,吴仰湘点校:《孝经郑注疏》,中华书局,2016 年,第18 页。的理念以及尊重亲情的重要性。之后,随着儒家经学逐步成为主流价值体系,孝道观念一直受到推崇,汉高祖曾发布诏令:“人之至亲,莫亲于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⑤[东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2016 年,第62 页。从历史的传承和发展来看,“孝”一直被视作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究其根本,这一价值观其实是我国传统社会实施老年人福利的前提条件。“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古谚,也表达出传统价值观对家中老者智慧和才干的尊重。

应当说,孝文化的本质即为给老人提供以家庭为基础的养老保障,直接形成并推动了我国自古以来尊老养老的社会氛围。传统社会大都以家庭或宗族为生产单位,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基本依赖于来自家族或家庭的帮助。孝文化作为逻辑起点,直接推动了以家庭和宗族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和发展。随着孝文化的理念深入人心,统治者们也开始把“孝”作为官员的考核任用标准,并利用家庭孝道伦理来实现国家治理的目标。由此不难看出,注重孝文化的传统价值观促进了我国养老保障文化和相关制度安排的产生,并绵延传承至今,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家庭养老在我国传统养老保障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对新时期养老保障体系的高质量发展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

(三)“以民为本”: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治理原则

民本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这一思想所表达的治国理念历久弥新。自上古时代起,民生思想就已露端倪。神农尝百草、尧茅茨不剪而居、舜躬耕畎田、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等故事,这些古老的传说表现出原始部落首领与民众的深厚情感,他们的精神和行为也被后世所推崇。

“民惟邦本”的国家观念最初起源于夏商周,在春秋战国时期初步形成发展。随着后续朝代的继承和实践,这一国家治理原则得到了持续的传播与完善。“皇祖有训①历史上最早关于“民惟邦本”国家治理思想的文字记载见于《尚书·夏书·五子之歌》:“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之后,诸如“亲民”“安民”“保民”“恤民”“利民”“惠民”等思想陆续出现。提出,国家应当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而非以权力的利益来衡量,以人民的利益作为国家的基础,以此来维护国家的稳定与安定。”②穆克宏、郭丹:《魏晋南北朝文论全编》,上海远东出版社,2012 年,第387 页。民本思想经过古代先哲的奔走呼号及省思吸纳,逐步完成了由天人关系到权责逻辑的推导,从而发展为一种影响深远的政治理念和政治哲学,在历史长河中灿若星辰。自先秦时期起,为了构建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无论是道家、儒家、墨家还是法家,他们各抒己见,各展其长,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③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年,第4 页。但最终目的都是改变当时战乱四起、民不聊生的社会现状,始终围绕着民本至上的价值体系。例如,儒家“仁”的理念要求统治者关爱他们的臣民,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满足,以此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老子推崇以人为本的治国理政理念,提倡一切法令、政策的颁布都应该顺民心、得民心。在“百家争鸣”的时代,尽管各学派的具体思想主张存在差异,然而在“以民为本” “以人为本”的基本治国思想和原则方面是具有基本共识的。基于爱民如子的施政理念,历代朝廷会实施一些惠民、保民、安民的政策,而在这些政策中,如仓储后备、社会救济、养老慈幼等典型举措就从不同方面体现了朴素的社会保障思想,相关制度安排的践行无疑为不同朝代的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基础。

应当看到,“以民为本”和“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构成了我国传统社会保障思想的最早源泉之一。正是因为民本思想的发展以及统治者对民本思想的认同和实践,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才会不断得以发展和进步。总体而言,“以民为本”的思想一方面有助于达成有关照顾弱势群体、保障民众基本生活的基本价值观共识,另一方面在分担风险、促进生产、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民为本”是民心之所向,是人民群众拥护的价值观所向,也是国家治理的核心要义。这些思想就是古代民生思想的精髓所在,用今天的语境来说,与“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等现代治理理念一脉相承。由此可见,“以民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文化传统在今天仍然熠熠生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④《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21 年,第73 页。这一目标不仅是传承民本思想和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标明未来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前进方向。

(四)“大同社会”: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追求

早在中华文明的上古时代,被称为“人文始祖”的黄帝就以德义规范人们的言行和关系,以实现天下稳定。“帝始制七情,行十义。”⑤所谓十义者,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也。《轩辕黄帝传》中提到:“耕者不侵畔,渔者不争岸,抵市不预,价市不升,鄙商旅之人相让以财,外户不闭,是谓大同。帝理天下十五年,忧念黎庶之不理,竭聪明,进智力,以营百姓。是时庶民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无羡欲之心……”,⑥“畔”:引申则指界限,与“界”同义。无疑进一步对这种理想的大同世界和美好社会进行了描绘。

“大同社会”的愿景不仅涉及天下治理之道,还蕴含着深刻的社会保障思想,勾画了一副能够让百姓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理想社会蓝图。《礼记·礼运》提出的“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宏伟愿景,深刻地反映出当时社会的普遍价值观。①[西汉]戴圣编纂,胡平生、张萌译注:《礼记》,中华书局,2017 年,第419 页。它描述的不仅仅是春秋时代的社会保障理念,而且还涵盖了商周以来采取的多项传统社会保障措施。这些举措涉及诸多领域,如提供养老支持、教育子女、帮扶鳏寡孤独的弱势群体,乃至和睦邻里关系。时至今日,仍是广受关注的重点保障内容。

从总体上看,大同社会的理想阐述了传统社会保障的基本价值追求。然而也应当看到,“大同”在古代只能称为一种理想,它与古代等级分明的社会制度是存在矛盾的,由社会共同承担老人赡养、幼童教育等想法在当时并不具备现实条件。

就制度宗旨而言,纵观古今,社会保障制度自始至终致力于维护社会安全、追求人道和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因此,这一思想渊源对于当今社会保障制度核心价值追求的确立无疑发挥着重要作用。显而易见,救助鳏寡孤独、尊老养老、慈幼等社会保障思想不仅仅是一种共同的理念,而且是一种普遍的道德准则。它源自人类最初的愿景,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各个发展阶段,随着历史的演进其内涵也日趋丰富。

四、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精神内核与价值向度

(一)家庭在传统社会保障体系中始终位于核心地位

家庭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基本单位,也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家庭的作用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本的生产功能逐渐弱化为保障功能,而且这种保障功能也受到核心家庭少子化及现代生活方式变化的影响。然而自古以来,中国的家庭就不仅仅是一个繁衍生息的基本单位,更是一种文化和社会功能的重要载体。以此为基础的传统价值观在不断发展中长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历经时代变迁,家庭仍然是大多数中国人普遍依赖的保障源泉之一,这种依赖既包括可靠的生活保障,也表现为提供保障和支持的安全感。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包括养老、哺幼、助残、救助等问题在内的多种生活及服务需求首先会通过家庭成员互助和支持的方式来解决。即便到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并取得长足发展的今天,家庭保障仍然被看成是一种符合中国社会伦理道德的自觉行为,它延续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将家庭关系作为核心和保障锚地的倚重。

诸多朝代均推崇“孝悌”优先的家庭主义,重视尊老文化传承,并采取相应措施来维护这种传统。为了保持和发扬这一传统,许多法度规范都建立在以家庭为核心的价值观基础之上,逐步形成完整的体系。时至今日,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仍能看到关于家庭成员责任义务的相关表述。因此,家庭保障及其按照亲疏远近向宗族、社区的延展构成了我国传统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并且在历史长河中表现出强大且持久的生命力。如果不能深入解读“家庭”一词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中所具有的厚重含义,则很难真正理解中国传统社会保障体系的演进与变迁。

家庭的这种特殊地位也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今后一段时期应持续重视对家庭的支持,通过多项政策和举措形成合力来共同解决现代家庭面对的低生育率、少子化、老龄化等保障与发展难题,寻找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一旦能够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与家庭保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政策的实际效果。日本、韩国等作为深受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影响的邻国,在这一方面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其经验教训都值得进一步关注。

(二)家国同构的演变历程贯穿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发展

中国传统宗法社会的特点是家国同构,它们之间的关系以血缘-宗法的形式来维系。与社会保障中的国家责任相呼应的是宗法社会下的家国同构。纵观封建社会的演变,忠是政治关系上的等级,孝是血缘关系上的等级,都属于礼的范畴,同时二者又都属于道德范畴。在古代社会,道德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封建政权的合理性也建立在情感基础上,即政治伦理化。而在西方国家,在中世纪之前,社会保障与宗教慈善事业密不可分。基督教作为其主要的宗教信仰,负有拯救贫困和苦难的重任。直至中世纪末期,世俗政权才开始参与其中。

郑功成认为,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自古以来被视为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有一套复杂的体系。①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演进的历史逻辑》,《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 年第1 期。从西周时代开始,六大官职中,地官司徒位居第二位,也是户部的前身,其职能是养护万民。自此,王道不再简单指代古代帝王治理天下之道,而是强调以道德治理天下,仁政也成为王道的体现和标志。此后,历代的统治者均将赈灾救荒和贫困救济等行为纳入政府职能,并将其视为体现仁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宋朝起,以救贫扶弱、赈恤鳏寡残疾、安置孤儿等事务作为其主要使命,多种社会救助与保障体系和救助机构得以建立,以此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同时采取劝分、度牒、义庄等措施来推动民间救助活动。此外,还实行了劝捐、度牒、义庄等政策,以激励社会的慈善行为。显然,国家责任并非只是来源于传统文化的思想理念,而是在历代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践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家国存于一体在中国是一种普遍的文化认同,它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传统社会保障的发展。“子民”一词其实直接反映出国家扮演着类似家长的角色,即像对子女负责一样承担相关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在这一框架下,国家责任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发展及实践过程中更多地表现为“父爱主义”,也就是说,政府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对其他保障提供主体进行强有力的规制。而社会成员也以国为家,其福利诉求往往透过统一的国家保障加以体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责任的范围往往十分宽泛,而与其他提供主体的边界并不清晰明确,同时,国家福利制度也与家庭保障紧密相关,甚至融为一体。

(三)传统社会保障秉承等级差序与中庸之道的道德范式

自古以来,中国社会具有较为典型的等级差序格局。这是一种建立在礼治基础上的社会结构,其特点表现为在社会中讲究高低贵贱的身份差异,但社会整体是有秩序的。通过中国与西方社会结构的比较,费孝通指出,中国的等级差序结构具有传统礼治社会特点,而西方的社会结构则与法治起源更为适应。②“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是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我们不妨称之为团体格局。”而“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年,第21 页。礼治社会的维系以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为基础,重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进而形成等级明确、上下有序的差序格局,并对传统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这种等级格局使得在古代历史上,官吏总能获得更多的福利,并惠及家人与后代子孙。而法治社会以法律为准绳,强调平等观念,维护个人权利。

作为儒家的核心理念之一,“中庸之道”蕴含着尚中贵和、不走极端、和谐共处的精神,也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受这种传统价值观的影响,许多社会保障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基于“中庸之道”而采用非正式制度安排来进行解决的。根植于传统伦理与道义,以家庭宗族、亲友邻里、同乡同门等社会关系为纽带的保障方式虽几经朝代更迭却得以延续和推崇,并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在提倡的“社区养老” “就近养老”也仍然从侧面体现出这一影响。因此,与西方社会保障所强调的法定权益和正式制度安排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着一个以传统道德范式为基础的弹性空间,进而在历史上表现出较为强大的自我保障与相互保障功能,这种传统的影响在将来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持续下去。

(四)柔性传承与文化维系是传统社会保障经久不息的关键

纵观古今,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在沿革中虽然保持着传承的连续性,但并非直接全盘接受,而是随着传统文化的发展而表现出柔性传承的特征。究其根本,体现为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与民生相关的思想和价值观具有一致性。在儒家思想主导下,礼治社会的主流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发挥出强大维系力量,特别是以社会保障为代表的民生政策和相关制度安排往往是万变不离其宗。这一点甚至在由少数民族统治的元朝、清朝也不例外。二是历史经验的柔性传承和借鉴。随着政权更迭,诸多朝代大多灵活地采纳和运用既有政策来维护国家的稳定,而不是完全否定前朝的治理措施,从而能够使其统治与管理能更好地适应当时的社会环境。汉承秦制、唐袭隋规等,都是中国政权变迁中对历史经验进行柔性传承和扬弃的例证。三是社会保障实践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如前所述,新朝建立制度并推行实践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因此,很多政策实践都是在前朝既定成熟政策基础上的改良,甚至是直接承袭沿用,特别是围绕着民生内容的社会保障。例如,历朝历代大多通过提供资金援助、粮食赈济或以工代赈等方式来赈灾救荒,只是具体的实施办法和保障水平各有不同。孤儿抚养一直基于血缘关系和亲疏原则来执行,即叔伯、祖父母、堂叔伯、姻亲属等依次成为收养的相关责任人。这种以家庭或宗族为单位的保障机制,虽然采取的是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但在历史上一直受到宗法制度和礼仪社会的约束,并且在不断发展和演变中形成了一种明确的路径依赖。

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思想在不断变迁的时代中得到了延续,并且通过柔性传承的灵活方式加以实现。如果不能深入理解中国社会保障发展的历史文化特征,就无法解释到即使在变迁的时代中,许多社会保障措施仍然保持着其原有历史痕迹的基本事实。因此,对文化因素的影响进行深入的观察和探究,或许较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等更能够发现隐藏在社会保障发展背后的逻辑。

五、传统社会保障价值观与现代社会保障核心理念的耦合

(一)以古鉴今: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纵观历史,华夏族群的自我认同源于春秋“诸夏”,中国古代族群观念自此开始形成。从先秦至近代,传统社会保障思想的沉淀和发展恰如一面镜子,既可以照穿历史,反映由古至今传统文化价值观的演变;又可以照进现实,诠释个人价值观与社会价值观是如何相互影响的。一方面,价值观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演变;另一方面,价值观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尤其是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必须长期普遍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和价值共识,从而体现出引领现实和指向未来的特点。不难发现,中国古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为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体系提供了文化自信和价值引领。“价值观,有些是从国家和社会层面看的,有些则属于公民道德层面……二者既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又有着性质和功能上的区别。前者是国家制度的意识形态,而后者则是人民的行为规范。”①韩震:《从人类历史发展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光明日报》,2015 年7 月9 日第16 版。

在传统文化和其价值观的影响下,“家庭为本”的责任观念、“民为邦本”的治理智慧、“大同社会”的福利理想等思想始终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观念行为。这些思想穿越千年历史仍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中国式现代化是赓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而不是消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国家版本馆和中国历史研究院并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纪实》,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3-06/04/c_1129667902.htm,2023 年6 月3 日。今天,我们在构建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模式的时候,不可能跨越这个历史存在,必须要深刻理解我国民生及福利思想的历史积淀,以此来思考和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由于我国的历史发展路径与西方国家并不相同,在东方文明绵延传承的进程中,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价值观所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运行模式源自西方福利思想的实践。文化与文化之间存在融合性,美美与共,和而不同。东西方福利文化之间的融合将成为一种历史必然趋势。③张军:《论中国古代国家福利制度特点、功能、局限与当代价值》,《社会福利(理论版)》2021 年第9 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各国发展水平、社会条件、文化特征不同,社会保障制度必然多种多样。我们注重学习借鉴国外社会保障有益经验,但不是照抄照搬、简单复制,而是立足国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④习近平:《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求是》2022 年第8 期。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到“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因此,处于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们在探索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发展路径时,也应同时关注如何从传统民生思想与文化价值观之中汲取养分,从而探索出实现新时期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中国道路。

(二)因时制宜: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通过对历代在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探索进行梳理,不难发现,坚持民生保障水平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实现社会保障与福利体系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则。周朝就开始出现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主持民生事务,例如,有太宰统辖全国事务,医师在国中执令救人,旅师、遂人、族师等会探查区域内老弱病残的情况,施以救助、减免徭役税赋。这种安排类似早期社会保障管理的雏形,救助贫民、灾民、抚恤士兵等国家保障责任也开始得到体现。汉朝推行“仁孝”之道,汉武帝时期颁布过《受鬻法》,其中具体阐述了乡镇邻里按照年龄大小排定尊卑贵贱的礼制习俗,明文规定了保护年长者的合法权益。魏晋南北朝时期,专设医署给穷苦的老百姓看诊抓药,并一直传承下去,惠泽百姓。宋朝建立慈幼局、婴儿局等护婴机构,同时通过粮食、钱财方面的补助鼓励生育,起到提升人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朝廷推动创设常平仓、义仓等,一旦遇到灾荒就会开仓赈济,帮助民众渡过难关。到了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和商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商人开始自觉地加入捐助社会慈善事业的队伍中,并在建立完善我国古代慈善事业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由此可见,在历史的长河中,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一思想的耦合也是一个不断认识与发展过程。任何改革,包括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在內,都无法脱离当时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从而需要以适宜的经济基础作为出发点。从我国古代社会保障发展的实践脉络来看,传统社会保障体系的项目数量、覆盖范围以及保障程度基本都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提升不断添砖加瓦。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处在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之中,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针对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目前,我国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内,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 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 亿人,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①习近平:《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求是》2022 年第8 期。

然而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更加需要以古代智慧为镜,从以民为本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好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应当保持保障及福利提供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正相关性,确保社会福祉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同步。不能忽视人民日益增长的保障与福利需求,要积极推动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将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未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中国人口众多、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之列。这种现实国情决定了我国在相当长时期内很难达到北欧国家的福利水平。社会保障制度功能发展的阶段性植根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性。②丁建定:《论社会保障制度功能认识的发展及其实践意义——西方社会观点、马克思主义学说与中国话语体系》,《社会保障评论》2022 年第4 期。就科学谋划“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社会保障事业这一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不脱离实际、超越阶段。……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是水涨船高的关系,水浅行小舟,水深走大船,违背规律就会搁浅或翻船”。③习近平:《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求是》2022 年第8 期。

因此,如何进一步推动适度普惠型社会保障制度的高质量发展,是实现经济发展水平与福利水平协调发展过程中需要把握好的重要问题,会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的保障水平和可持续性。

(三)一脉相承:传统社会保障价值观蕴含共同富裕的朴素理念

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制度之一,社会保障所蕴含的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走向共同富裕理念古已有之。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是这样记载的:“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赈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④孙玉荣:《秦及汉初简牍中的“寡”——以爵位、户籍、经济生活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20 年第2 期。尽管当时由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保障能力有限,但这种多主体投入、覆盖范围广阔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已初见雏形,体现出先富带后富的共同富裕朴素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为消除阶层差距、优化社会结构、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理想和追求,也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我们为之努力奋斗的方向。在传统社会保障价值观念中,共同富裕的朴素情感一直蕴含其中。从“并耕而食”到“天下大同”,中国古代先哲就开始对共同富裕理想进行探索和追求,这些思想都曾在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构和实践发展的进程中产生重要影响。传统社会保障价值观强调优化分配,例如,孔子提出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思想、西周施行的“荒政”政策等,都是从分配的角度来体现传统社会保障思想体系和政策对公平性的理解和实践。

实际上,传统社会保障价值观念中的诸多朴素理念与共同富裕思想之间高度耦合,以深厚的中华文化为基调和底蕴,不断传承和发展。究其根本,实现共同富裕并非单一的经济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关乎全体成员福祉的社会议题。“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年,第236 页。作为解决不均衡发展问题的重要措施,分配领域的优化不仅是传统社会保障价值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深刻影响着共同富裕未来的实现路径。因此,共同富裕理念具有独特而鲜明的文化逻辑,既反映出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四)协作治理:社会保障积极参与国家治理

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与中华传统文化演进的历史过程密不可分。“它肇始奠基于殷周,争鸣扩展于春秋战国,统摄制式于秦汉,沿袭发展于隋唐,传承精细于宋明,并在晚清面临现代性挑战与颠覆。”②李伟:《国家治理视域下的中国古代治理思想及其当代启示》,《孔子研究》2023 年第2 期。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最核心的特色是“中央集权制度”,这套治理制度的出场与中华民族大一统的格局密不可分,在这一宏观层面的治理框架下,逐步形成自身独特治理结构和一系列微观层面的治理模式,体现着中华传统文化影响下的治理价值观和理念。

“我们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维”。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2 年6 月10 日第1 版。历史实践证明,作为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治理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保障就是一项涉及多元主体和多维保障的系统性制度体系,其演化发展与国家治理理念和治理制度密切相关。在对社会保障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社会保障治理能力直接影响着相关制度与政策措施的实际效果。现代的社会保障治理框架已日趋完善,逐步形成一个囊括宏观、中观、微观多维度的制度体系,这一进程离不开古代治理智慧的延续和完善。周黎安在将古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特征总结为“士绅自治”“吏民社会”“官民合作”的基础上,提出了“行政外包”这一分析概念,强调特定的治理领域特征与社会参与的具体形态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而揭示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运行机制和内在逻辑。④周黎安:《“一体多面”: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社会关系再研究》,《社会》2022 年第5 期。在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里,中央政府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宗教、宗族和乡绅等社会力量也扮演着重要补充角色,也就是说,在中央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的基础上,多元提供主体发挥共济支撑作用,以确保受益群体范围的更广覆盖和部分民生事务保障及治理水平的提升。

就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而言,社会保障是一个涉及到多元主体的共治领域,其中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因此,社会保障责任的划分和践行也成为契约精神在国家治理中的关键一环。不仅如此,随着社会保障治理走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多元主体协作参与的系统化治理范式才更加具有可持续性,一方面可以在养老、医疗等核心保障项目的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及补充性保障部分提供重要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将在第三次分配等更广泛的经济社会领域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一背景下,需要逐步将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汇聚多方力量共同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公平、普惠、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助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公共服务体系协同发展。

六、结语

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社会所达成共识的价值观内蕴于社会制度之中,表现为不断辩证发展和合理化的过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之路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土壤,是传承弘扬中华文明及其核心价值观的结果,符合历史发展逻辑的必然走向。应当说,优秀传统文化为我国社会保障思想和其核心价值体系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深厚的滋养。

从其传承发展的轨迹不难看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核心价值观都从对现实生活世界的关注出发,致力于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向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大同社会”。更重要的是,以人为本的保障发展思想并不是抽象的、止步于思想环节的概念,而是在历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得以贯彻和体现。社会保障制度所遵循的价值观也随之不断科学完善化,这既是社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合理性依据,也是要求社会大众自觉遵循与践行的存在。

也正因为如此,传统价值观内化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精神内核,跨越时空、具有当代价值,需要以时代精神激活其生命力,这也是价值观不断转化为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的过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思想在逐步深化,社会保障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因此,对现代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而言,与时俱进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其中的核心价值线索与精神内涵的挖掘和探讨,是具有指引意义的命题,将会在今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改革中发挥不容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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