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法治之基 彰显法治之力 为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4-04-30 04:30张恩惠
新长征 2024年4期
关键词:长春法治建设

张恩惠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以“奏响法治强音,建设法治吉林”为主题的“市、县委书记谈法治”活动,在本刊开设“市(州)委书记谈法治”专栏,充分展示各市(州)法治建设最新成果,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近年来,长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视察东北、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一体建设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书写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的“长春答卷”。

一是始终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我们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践中,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长春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我们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落实省委“总分施工图”机制,制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30项重要举措,细化分解241项具体任务,以“五化”闭环工作法抓落实,推动各级干部尊法学法用法。

对标对表规划制定法治长春蓝图。落实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制定推进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县(市)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等指导性文件,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市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市委高位统筹推进法治长春建设全局性问题,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17个属地、64个部门党政“一把手”述法述责应述尽述,将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认真落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推动5方面 27项问题全面整改,有效解决长期制约长春市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

二是始终突出良法善治,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行稳致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提升法治长春建设水平。

坚持科学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围绕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持续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8件、政府规章65件,其中,人才促进、乡村振兴等立法均走在全国前列,立法质量、效率不断提升。

突出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柔性执法、“首违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实现“双下降”。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长春地区率先实现省级示范创建全域达标,省级示范地区达到4个,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各1个,位列全省第一。

促进公正司法。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整治,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7年位列全国前十,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全民守法。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年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00余场次,受众近百万人,积极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建强法治文化阵地,113个村(社区)获评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是始终加强法治保障,为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指出,法治化环境能聚人聚财、有利于发展,强调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我们牢记嘱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

着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夯实法治根基。聚焦构建以创新引领振兴发展新格局,出台《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先行重塑创新体制机制,引领资源整合优化,保障政产学研协同、地校院企携手“一盘棋”抓创新,2023年科技成果本地转化2050项、增长141%。北湖未来科学城、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代表,在做好这类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同时,严格落实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建现代化产业法律服务团,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法律要求。加快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立法研究,助力构建“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

着力在推进高效能治理中突出法治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制定颁布《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政务、市场、要素、法治4个环境建设工程,大力整治政策不兑现、损害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城市综合信用指数稳居全国第一方阵。高标准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目前互联网、金融、国际商事、破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六大专业法庭”集聚、40余家机构和企业入驻、20余个智慧法务项目落位,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凸显,法务区建设获评“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突出放开搞活,开展“万人驻(助)万企”“送法助万企”等行动,创新推出“免申即享”“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等举措,持续下放权力,全市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58万户、增长8.6%。

着力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中彰显法治温度。坚持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妥善高效办理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給,设立“百姓说事点”3000余个,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五级实体平台近5000个,年均解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10万余件,12348热线日均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件。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污染治理法治化,守护好蓝天碧水黑土地。

着力在守护高水平安全中筑牢法治防线。坚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一体推进,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设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3000余个,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万余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重大风险单位管控清单,近10万户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网格。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大力推行“警地融合”“警民融合”、社会面协同管控等机制,获评全国首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责任编辑/滕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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