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订补
——以梁祐逵等七位作家为中心

2024-05-02 02:49朱则杰
韶关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总目墓志铭康熙

朱则杰

(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在清代诗歌(包括散文)的文献学研究领域,世纪之交相继出版了李灵年、杨忠两位先生共同主编的《清人别集总目》[1]和柯愈春先生所撰《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2]两种巨著。两书均为16 开三大册,各著录清代作家近两万人,别集约四万种。特别是《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以下简称《提要》),更可以说是后出转精,代表着目前该领域研究的最高水平。

但不难想见,涉及这么多的对象,即以《提要》而论,这里面的各种疏忽、缺漏乃至错误,自然不可能完全避免。并且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一般说来,其难度恰恰也是最大的。对这些问题进行订正和补充,正可以使两书更趋完善。特别是关系到《提要》本身以及日后《全清诗》《全清文》等内部排序的作家生卒年问题①《清人别集总目》虽然按作家姓氏笔画排序,但各家小传也力求注明生卒年。,更是解决一处是一处,完成一家多一家。因此,笔者在日常读书的过程中有所发现,即随时将它们记录下来,并陆续整理成文,相继分组发表,提供给编撰者以及其他有关读者参考。本篇取梁祐逵等七位作家,仍旧按照《提要》著录的先后立目排序,依次考述;有些同时涉及《清人别集总目》的问题,也附此一并予以指出。

一、梁祐逵(卷六,上册,第132 页)

梁祐逵,《提要》缺少生卒年。

按梁祐逵生年仍旧不详,但卒年及大致生活时代可以考知。

道光《广东通志》卷一百九十六《艺文略·八》“集部·二”在著录梁祐逵佚著《代耕编》的时候,节录有同乡挚友“黎遂球序”[3]。黎遂球字美周,出生于明万历三十年壬寅(1602),天启七年丁卯(1627)举人;清顺治三年丙戌(1646)在江西赣州抗清殉节,享年只有四十五岁①参见黎遂球《莲须阁集》卷首查继佐撰《明兵部职方司员外郎赠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谥忠愍美周黎公传》,《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83册,第10-13 页。。该《代耕编序》,其《莲须阁集》未载,完整者可见黄宗羲辑《明文海》卷三百零九②黄宗羲《明文海》,《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56 册,第463-464 页。该处作者署名“姜周”,盖因忌讳之故而有意关合“美周”。同卷其上一篇《陈耆仲近艺序》,情况相同。并且全卷仅此两篇序文,相当于黎遂球序文专卷。,而文内叙及梁祐逵“与予互相师友”;这话虽然可能带有一定程度的谦逊成分,但两个人的年龄基本上不会相差太大。

又明末广州名妓张乔,卒时年仅十九岁,其遗作以及他人纪念之作曾经辑有《莲香集》,并且建有“百花冢”,而与黎遂球、梁祐逵都有交往。最近读到已故古直先生《明张乔“百花冢”资料辑略》一文,第八部分论述张乔幼年能诗,举例说明“尚有先于戊辰”即崇祯元年(1628)十四岁的作品,而第六例、第七例连续为《宝安舟中,黎美周招同李定夫、王崇道、梁渐子,挟诸少年夜泛》《游七星岩,同黎美周、何景玮、梁渐子诸子赋》[4]。有关考证即使不一定十分准确,但梁祐逵(渐子其字)也像黎遂球一样,当时已经成人,这一点应该是可以肯定的。

《莲香集》重辑本卷一,开头所收“原序”凡“五篇”,第二篇即系梁祐逵所撰,署款为:“乙酉除夕前三日,娴禅道人梁祐逵题并书。”[5]2a这里的“乙酉”,指清顺治二年(1645);而正文曾说:“予半生学道,而每遇花魂无主、月魄不满时,未免蛛性多牵,荷丝难杀……”[5]1b则此时梁祐逵至少已经四十岁左右,逆推其生年也确实与黎遂球差不多。

而《提要》将梁祐逵大致归入本卷“生于万历四十四年至泰昌元年(1616—1620)”者并附在生年为万历四十七年己未(1619)的作家之后,这显然是按其崇祯十二年己卯(1639)中举该年净减二十来处理的。但如果依此逆推,那么梁祐逵在顺治二年“乙酉”(1645)还不到三十岁,再夸张也不能自称“半生”;其在崇祯元年“戊辰”(1628)之际交往妓女,更只有十岁左右,同样不合情理;并且与黎遂球相比,几乎相差一个辈分,自然也够不上“互相师友”。因此,梁祐逵在《提要》中的位置,应该参照黎遂球(《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不收)的生年而适当前移。

梁祐逵的卒年,则《清人别集总目》已经定为顺治四年丁亥(1647)[1]第3 册,2136,依据大概就是所附传记资料目录中的陈伯陶《胜朝粤东遗民录》卷二梁祐逵传末尾按语:

《瞎堂诗集》“哀喆乔禅人”诗注云:“即梁渐子。”其诗次《丁亥腊尽,台设禅人乞诗》前,则其卒即在顺治四年。[6]

检释函昰亦即该传正文提到的曾起莘所撰《瞎堂诗集》,其“哀喆乔禅人”诗见于卷十七“七言绝句·一”,原题及其自注为“喆乔禅人之殁也,欲吊不果,诗以哀之(即梁渐子)”[7]。该集内部作品虽然分体编次,但同一体裁之内仍旧明确编年;本年“丁亥”七言绝句共有十三题之多,而此诗排在倒数第二题,并且作者当时就在广州一带,通讯总还正常,所以梁祐逵应该就卒于本年。陈伯陶的这个推论过程,确实是符合逻辑的。至于《胜朝粤东遗民录》所在传记正文中提到的另一位出家为僧者释函可(俗名韩宗騋),其《函可和尚集·千山诗集》卷十“七言律·二”在顺治八年辛卯(1651)前后还有《怀梁渐子》③释函可《函可和尚集》,广东旅游出版社2015 年12 月第1 版,第234 页。其前卷九“七言律·一”有《辛卯元旦》,而本卷后面还有《辛卯生日》,分别见第226 页、第247 页;但中间作品排序比较混乱,只能取其大概。,又卷十二“七言律·四”很迟才有《遥哭丁善甫、梁渐子》④释函可《函可和尚集》,广东旅游出版社2015 年12 月第1 版,第280 页。同卷其前至少已有顺治十三年(1656)所作《丙申生日二首》,见第278 页。,那主要应该是由于作者早在顺治二年乙酉(1645)就离粤北上,不久在南京被捕,继而长期流放东北,家乡消息闭塞所致,并且不排除诗集内部有关作品排序错误的可能。

附带关于《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共同著录的上海图书馆藏梁祐逵《绮园蕉筒》三卷⑤前及道光《广东通志》该处,《代耕编》上一条著录为《绮园蕉筒集》,书名带有“集”字。,据有关介绍似乎属于诗集。而今人编纂的《全粤诗》,梁祐逵收在卷六百六十二(以“梁佑逵”立目),作品只从温汝能辑《粤东诗海》卷四十九录得五首[8],这不知是否与拙作《〈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订补——以张延绪等五位作家为中心》第三条“何士域、何士埙”所说的情况类似[9]。

二、王廷弼(卷七,上册,第155 页)

王廷弼,《提要》本条说:

廷弼字昆良,河南祥符人。《河南通志·艺文稿》谓其顺治九年进士,而进士题名录不载其名。撰《珠树堂集》八卷、《聚远楼集》六卷,清刻本,藏者不详。

按《提要》本条,首先是“王廷弼”应当改作“王廷璧”,“弼”字盖因读音相同,并且可能受《提要》稍前所述“王元弼”牵连而致误;其以为“进士题名录不载其名”,原因也在这里。

王廷璧的传记资料,目前所见比较翔实、规范的,是鲁曾煜《秋塍文钞》卷三《副使王昆良先生传》[10]。后来钱仪吉辑《碑传集》,曾将其“节录”在卷七十九[11]401,这就比较容易读到;并且标题也直接改为《副使王先生廷璧传》,更加明晰。而它最初的形态,实际上乃是鲁曾煜主纂的乾隆《祥符县志》卷十四《人物志·上》“乡望·皇清”王廷璧本传①乾隆《祥符县志》,乾隆四年己未(1739)刻本,第100a-101a 页。其前尚有缺页。。

有了这篇传记,王廷璧的科名、仕履等等基本上都能够清楚。不过还可以补充的是,除了字“昆良”以外,王廷璧一字“昆石”,号“苍岚”,有关文献资料特别是友朋酬赠作品中经常出现。这样日后如果进一步关注王廷璧,那么检索的渠道也会更加多样些。

另外,该传记没有记载王廷璧的生卒时间及享年。而江庆柏先生《清代人物生卒年表》,曾经依据《顺治九年壬辰科会试进士履历便览》,定王廷璧生年为明末崇祯元年戊辰(1628)[12]44。从这类进士履历往往有意把年龄往小里说的情况来看,《提要》目前将王廷璧大致归入本卷“生于天启元年至五年(1621—1625)”者并附在生年为天启二年壬戌(1622)的作家之后,这倒应该差不多。

但关于王廷璧的两种著作,该传记最末说:“有《珠树堂文集》十卷、《聚远楼诗集》八卷,行于世。”而《提要》所说,似乎是依据郭人民、史苏苑两位先生共同主编的《中州历史人物辞典》“王廷璧”条“著有《珠树堂集》八卷(刊本)、《聚远楼集》六卷(刊本)”云云[13],但又“藏者不详”,亦即存佚不明。既然如此,《提要》目前不如整条删去为好。

附带关于杨淮辑《中州诗钞》(原名《国朝中州诗钞》),卷二选录王廷璧诗歌十一题十四首,所附作者小传大抵采自有关地方志;但其中“康熙壬寅,以少参分藩粤东”,以及下文“粤东提督哈某”,又“粤民”云云[14],这几个“粤”字都是“越”字之误。

三、祁皋(卷七,上册,第165 页)

祁皋,《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同依据已故孙殿起先生《贩书偶记续编》卷十四集部别集类“清顺治至康熙”之属[15],著录《念兹堂诗草》十卷,称作“约康熙二十二年刻”或“约康熙刻本”,同时作者介绍都只有籍贯广东东莞[1]第1 册,585。

按今人谢永芳先生《〈清人别集总目〉订补》一文,第三部分《撰人重要生平信息失考》曾经指出:

祁皋,字弼五。祁友文[文友]之孙。乾隆间诸生。详宣统《东莞县志》卷六十九、《东莞诗录》卷三十九。《总目》仅言明祁氏籍贯。[16]

这样,祁皋的基本情况就清楚了。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杨宝霖先生所编地方文学论文集《东莞诗词俗曲研究》,收有何印明先生《读莞人诗集札记》一文,其中正巧有一则“祁皋《念兹堂诗草》”[17]下册,512-514,介绍此集情况相当翔实。从该文可以知道,原书“扉页已脱”,内部“卷一为文,卷二至卷十为诗”;而卷首“有序三篇,首为乾隆八年(1743)印光任序”,又“依次为卫廷珙序,梁善长序”[17]下册,512-513。所引印光任序文,开头提到:“东莞祁生弼五,予所拔士也。”[17]下册,513 检宣统《东莞县志》卷四十二《职官表·二(文职·下)》“国朝·知县”栏,印光任于乾隆二年丁巳(1737)至八年癸亥(1743)官为东莞知县[18]3a。其赏拔祁皋,肯定是在这期间。因此,同书卷六十九《人物略·十六》“国朝·五”祁皋的本传,称之为“乾隆初诸生”[18]2b,这个“初”字就十分准确。而印光任该序,正写于离任的这一年,干支为“癸亥”;《贩书偶记续编》称《念兹堂诗草》“无刻书朝代,约康熙癸亥刊”,这一定是把乾隆的“癸亥”当作了康熙的“癸亥”亦即康熙二十二年(1683),以致提前了恰好一个甲子六十年。《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显然就是这样沿袭而来。这从原序的角度来看,又一次生动地说明,使用干支纪年最好同时加上年号甚或年份(特别是在康熙年间,元年与六十一年同为“壬寅”),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歧义。

另外梁善长的序文,该县志卷八十八《艺文略·六》“集部·下”祁皋“念兹堂诗集[草]十卷”条有附录[18]11a-b,开头从“甲子春”说起;梁善长为乾隆四年己未(1739)进士,这里的“甲子”自然指乾隆九年(1744)。又何印明先生该文也曾经提到[17]下册,512,在成书于乾隆十二年丁卯(1747)的梁善长所辑《广东诗粹》卷首“参订姓氏”中,列有“祁皋弼五(东莞)”[19],这同样有助于判断祁皋的大致生活时代。

何印明先生该文提示我们,《念兹堂诗草》原书尚存人间。杨宝霖先生在《东莞诗词俗曲研究》的《前言》最末一段,谦逊地说论文集作者“都是未经正规训练的一群乌合之众”[17]上册,6;然而实际上,他们却做出了大量旁人未能做出的贡献。尽管文内没有具体交代《念兹堂诗草》的收藏单位或个人,但有心的读者循着这条线索,还是很有希望找到原书的。

四、王永命(卷七,上册,第172 页)

王永命,《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缺生卒年[1]第1 册,113。

按王永命生卒年仍旧不详,但大致生活时代可以重新考察。

范鄗鼎《五经堂文集》卷五有一篇《王孝沇墓志铭》,为王永命长子王治(孝沇其字)而撰,据题注作于清“康熙庚午[二十九年,1690]正月”,其中记载王治的生卒时间极为具体:

康熙戊辰[二十七年,1688]八月初九日辰时,卒于都门;生崇祯癸酉[六年,1633]三月三日酉时,距卒之日,享年五十有六。[20]442

对照这个情况,《提要》目前将王永命大致归入本卷“生于天启元年至五年(1621—1625)”者并附在生年为明天启四年甲子(1624)的作家之后,算到王治出生的那一年才十岁,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同样,在王永命本人的《有怀堂笔》中,也有不少类似的线索。例如卷一《辛未齿录序》,为最初考中秀才的“入学榜”而撰,其中叙及:

不肖永命,与张子尧典、胡子希圣谬领辛未榜头,同榜弟兄八十有七。……辛未迄今,将弥五十载,而同榜弟兄比肩一堂,即年齿俱过花甲。[21]302

这里“辛未”为明崇祯四年(1631),到撰写此序的时候将满五十年而不到五十年;联系卷三《芹香社启(巳秋时齿录十三友也)》来看,可知其作于康熙十六年丁巳(1677)。而王永命以及所有同榜秀才,此时都已经超过“花甲”六十岁,则其出生必然在明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之前——当然,这个“之前”的范围,最多也只能限在十年之内,不然所说“花甲”就会改用七十岁的“古稀”之类。

这样综合判断,王永命在《提要》中的位置,大概比目前移前十年左右比较合适。

可惜的是,上及《王孝沇墓志铭》,提到其前王永命“遘疾卒”,范鄗鼎曾经“为文哭诸柩侧”“将葬……为志铭,纳诸圹”,甚至其“元配朱太宜人将祔葬……又为志铭,纳诸圹”[20]442,然而《五经堂文集》内,仅卷二有一篇为王永命而撰的《王劬庵乡贤录序(康熙乙丑[二十四年,1685]正月)》(王永命号劬庵)[20]356-357,而关于其夫妇的这两篇墓志铭以及祭文,却都没有收录,将来也许只能等待地下出土了。即如《提要》叙及的王永命《有怀堂笔》卷首那篇范鄗鼎康熙十七年(1678)“戊午春王三月”所撰序[21]292-294,同样不见于《五经堂文集》,可知范鄗鼎作品散佚确实十分严重。至于范鄗鼎《理学备考》卷首的一篇王永命序[22],《有怀堂笔》未载,那是因其作于《有怀堂笔》刊刻同年而稍晚的“戊午秋七月望吉”,所以来不及收入,与《五经堂文集》那种散佚属于不同的性质。

五、李子金(卷七,上册,第172 页)

李子金,《提要》已定其卒年为清康熙四十年辛巳(1701),而关于生年只说“生于天启年间”。

按田兰芳《逸德轩遗诗》卷下“辛巳”年所作,有《闻隐山先生讣,重悼之》二首[23],系《立秋有忆》之前第二题。作者家乡河南睢州,与李子金(隐山其号)家乡柘城相邻,消息灵便,所以李子金应该就卒于这一年——这很可能即为《提要》所本。而恰巧《清人别集总目》著录李子金[1]第1 册,763,曾叙及享年八十岁;其所依据,从其所附传记资料目录来看,大概是《碑传集》卷一百三十九所收郑廉《李之铉传》的有关记载:

李子金,名之铉,以字行。……年八十矣,犹欲收拾秦汉以来仪文度数,以续“三礼”,未及脱稿而卒。[11]698

这样由康熙四十年辛巳(1701)逆推,则李子金出生于明天启二年壬戌(1622)。

不过,这里的“年八十矣”云云,毕竟比较模糊,有可能存在弹性,所以《提要》当初没有采纳,而将李子金大致附在生年为天启四年甲子(1624)的作家之后。好在郑廉同时还为李子金撰有墓志铭,并且很早以前就已经被今人引用——原“河南教育学院教[数]学系”高宏林先生《清初数学家李子金》一文,第一部分《生平》曾说:

关于李子金的生卒年月问题……笔者1988 年8 月9 日到李子金的家乡柘城县后罗李村调查时发现了李子金的墓志铭,才彻底弄清了这个问题。墓志铭中记载:“……年八十,以寿终。生于前天启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子时,卒于康熙四十年六月初十[日]子时。”

由此可见,李子金生于1622 年4 月2 日,卒于1701 年7 月15 日,终年七十九岁。墓志铭中所以说“八十以寿终”,是因为乡里计算岁数都是以“虚岁”算,即每人要把实际岁数加上所谓“天公赐的一岁”。[24]

这里不但有生年、卒年和享年,而且还有具体的月日乃至时辰。只不过传统计算岁数的方法本来就是以“虚岁”算,而高宏林先生偏偏要按所谓的“实际岁数”算,把享年当作“七十九岁”,这反而会使问题变得复杂化。倒是其所介绍的“乡里”关于“虚岁”的这个解释,听起来生动形象,可以作为一说。

高宏林先生该文,明显属于科技史的范畴,所以一直没有被《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所关注,甚至也没有被更迟的江庆柏先生《清代人物生卒年表》所吸收[12]。这说明,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这两大领域之间,壁垒确实是很森严的。现今随着科技的发展、检索的便利,这方面的缺憾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拙稿本条之所以复述该文的研究成果,主要也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引起读者更大的重视。

另外关于这篇墓志铭,现今互联网上可以看到它的拓片①见“360doc 个人图书馆”网站,网址:http://www.360doc.com/content/19/0119/07/6266565_809812592.shtml,2022 年8 月25 日,据介绍至少商丘师范学院图书馆有藏。首行标题,为《■[皇]清文学子金李公墓志铭》②参见高宏林先生该文所附“参考文献与注释”第三条,《中国科技史料》杂志1990 年第1 期,第34 页。;次行作者,署“商丘同学弟郑廉顿首拜撰文”。前及《碑传集》,只录《李之铉传》而不录这篇墓志铭,不知郑廉本集是否未载。而今人李新民先生所著《河南名人墓》一书,“明清时期”有“李之铉”条,不但同样交代了李子金的生卒年,而且详细介绍了墓址以及墓志铭等:

李之弦墓在今商丘市柘城县皇集乡罗李村西北,省道206 可达,地理坐标为北纬34°02′11.0″,东经115°11′27.0″……曾出土墓志铭一块,亦立于墓前。[25]

这就是说,该墓志铭的实物,也就在墓前。假如有热心人能够按照这个指引,再次去寻访该墓志铭,并将拓片上的文字核对准确,点校整理出来①王兴亚等先生所编《清代河南碑刻资料》(商务印书馆2016 年3 月第1 版)第6 册“商丘市·柘城县”未收,不知别处是否已有完整的点校本。,那应该是一件既有意义又有趣味的事情。

六、刘仪恕(卷七,上册,第180 页)

刘仪恕,《提要》及《清人别集总目》均缺生卒年[1]第1 册,521。

按清初李振裕《白石山房集》卷二十六最末一篇《山西平阳府知府刘君墓表》,即为刘仪恕而撰,末尾有关叙述说:

君讳仪恕,字某。先世山西洪洞人,再迁为陕西泾阳人。中顺治乙酉[二年,1645]科举人。初任山东武定州知州,升山西潞安府同知,擢平阳府知府。以某年某月日生,某年某月日卒,享年八十。元配某氏,继陈氏,俱赠淑人。子六人……长子灏为余所得士……[26]833

这里可惜生卒时间都空缺,但好在有享年八十岁。

又清末樊增祥《樊樊山诗集·樊山集》卷十九《禹鸿胪为刘西谷先生画〈风雨联床卷子〉,有陈午亭、徐亮直、查初白、王楼村诸老辈题咏。癸巳[光绪十九年,1893]小除日,得于渭南,因次徐韵二首》,其后“附记”之“记”乃刘灏(西谷其号)所撰《风雨联床卷子》的图记,大略说:

昔辛巳九月,余自长芦运使事竣旋都,季弟邺侯适自秦中来邸舍,依依相乐也。一日,禹鸿胪过访,戏索为作此图,盖取东坡与子由“夜雨对床”之意云尔。及十一月,忽奉先妣讳,星奔而归。明年五月,复遭先君之变。叠罹大酷,痛几灭性。兄弟六人,茕茕庐次;每当松楸风雨之夕,谈及斯图,疑以为谶。今服除后,与弟宗一辈重一展阅,未尝不相顾而悲也。……故序而存之,以示爱我者。[27]435-436

这里“辛巳”为康熙四十年(1701),该年十一月刘灏母亲谢世。其“明年”则为康熙四十一年壬午(1702),刘仪恕卒于本年五月。由此结合享年逆推,即可知刘仪恕出生于明天启三年癸亥(1623)。

此外李振裕《白石山房集》卷十五还有一篇为刘仪恕而撰的《琅函阁集诗序》,其中曾叙及刘仪恕“年未及艾,挂冠而归”[26]708。古人通常“五十曰‘艾’”;检雍正《山西通志》卷八十一《职官·九》“平阳府·知府”有关两条记载:

刘仪恕:陕西泾阳人。举人。康熙七年[戊申,1668]任。

袁国梓:江南华亭人。进士。康熙十二年[癸丑,1673]任。[28]

这样假设刘仪恕于康熙十一年壬子(1672)辞官,算起来倒是刚好五十岁,不过大体上也还差不多。

附带关于禹之鼎(曾官鸿胪寺序班)为刘灏与其第四弟刘泌(邺侯其字)而作的《风雨联床卷子》,又名《夜雨联床图》,原图现今还收藏在故宫博物院②参见已故刘九庵先生编著《宋元明清书画家传世作品年表》“康熙四十年辛巳(一七〇一)”“仲冬朔”条,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 年1 月第1 版,第558 页。。笔者虽然未能获见,但从《樊樊山诗集》该处可以了解到不少情况。即如文字作品,在前述“附记”之后,又有“附诗”[27]436-439,作者为陈廷敬(午亭其号)、徐葆光(亮直其字)、郭[元?]釪、王式丹(楼村其号)、宋荦、查慎行(初白其号)、刘灏,凡七人,每人或者五言或七言古诗一首,或者七言律诗同样“次徐韵二首”(包括原唱)。所有这些文字作品,总起来即相当于一个小型的题咏类诗歌总集,书名可以称作《夜雨联床图题咏》,前引该篇图记则可以视为序文,而其编者自然就是刘灏。考《樊樊山诗集》总体上作为一种诗歌别集,其中却包含着不少独立成卷的诗歌总集,拙编《清诗总集序跋汇编》曾有录及③朱则杰《清诗总集序跋汇编》第五《题咏类》第二种《二家咏古诗》、第六《课艺类》第七种《二家试帖诗》,凤凰出版社2021 年11 月第1版,第4 册第1707 页、第5 册第1971 页。;而像《夜雨联床图题咏》这样,附录在卷内某题诗歌之后的,为数还要更多④例如其下一题关于《蜀冈纪游图》的题咏,也是如此,见《樊樊山诗集》上册第439-445 页。,根本不遑勾稽。至于它们的文献价值,则就从这里刘仪恕的谢世时间也能够窥见一斑。

不过,在《樊樊山诗集》之外,其他诗人题咏《夜雨联床图》的作品也还时或可见。例如周起渭《桐野诗集》卷三最末,有七言绝句《题刘陂千〈夜雨对床图〉六首》[29],这里“陂千”是刘灏的表字。又张大受《匠门书屋文集》卷四,有五言古诗《刘西谷侍御示〈夜雨对床图〉,与天农各题五首,用“那知风雨夜,复此对床眠”为韵,仆用上句》五首[30];与之同时题咏的张德纯(天农其号),因为其诗集可能已经遗佚,所以无法查检。这样看起来,樊增祥当时得到的图卷,很有可能后面存在脱页,不知故宫博物院所藏如何。至少从总集的角度来说,这些作品,包括樊增祥的题诗,也都应当补充到《夜雨联床图题咏》中去。

还需要注意的是,樊增祥该题第二首的首联,正文云:“文章官职并华年,枕簟秋床减夜眠。”又上句自注说:“西谷、邺侯两先生同在翰林。”[27]435但事实上,刘泌直到康熙五十二年癸巳(1713)才举进士,在禹之鼎作图之时自然还没有进入翰林院,所以樊增祥的这个说法严格说起来乃是错误的。至于此图取意于苏轼(东坡其号)、苏辙(子由其字)兄弟的典故,而今人或因此猜测它就是为“二苏”而作(具体从略),这性质当然更加严重。

另外关于刘仪恕的籍贯,后世也有不少错误出现。例如嘉庆《大清一统志》卷一百七十六《武定府》“名宦·本朝”说:“刘仪恕,泾县人。顺治十三年知武定州……”[31]很明显,这是把“泾阳”误写成了“泾县”。而泾县属于安徽宁国府,于是如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一百九十《人物志·宦绩·十三》“宁国府·国朝”即据此立传:“刘仪恕,泾县人。顺治十三年知武定州……”[32]这就越来越像是真的了。

更为复杂的则如今人编纂的《中国美术家大辞典》,有条目说:

刘仪恕:清代书法家、收藏家。浙江平阳人,官任刺史。精鉴别,富收藏。擅长书法,多有手跋。[33]

检得乾隆年间泾阳人张五典《荷塘诗集》,卷十有《与十九弟重丝论画》绝句十首,开头两首及其自注如下:

为数吾乡赏鉴家,平阳老守眼无花。琅函高似臣辉阁,题字一般如画沙。(刘刺史仪恕“琅函阁”、任运使玑“臣辉阁”,并多收藏,刘氏鉴别尤审。二公皆工书,多有手跋在也。)[其一]

诸刘都有父风存,三入词垣好弟昆。舟夜连床江上雨,清臞灯下对琴尊。(平阳五子,三与馆选。《风雨联床图》,西谷、邺侯两太史,写自京口。)[其二][34]

上引该辞典条目,其最原始的依据应该就是这里的论画绝句第一首。其中的“平阳老守”,字面意思是山西平阳府的老太守;“太守”以及“刺史”,都是知府的别称。而读者如果不详其义,就有可能误解成刘仪恕为浙江平阳县人。

又论画绝句第二首所谓“平阳五子”,这个“平阳”也是用官职而非籍贯来代指刘仪恕。不过如前所述,刘仪恕共有六子,可见张五典这里同样存在疏忽。特别是称《风雨联床图》作于“京口”即江苏镇江,所以诗句有“舟夜”“江上雨”云云,则不知“京口”两字是否原为“京门”“京师”之类。至于刘仪恕六子中另外一个曾入翰林院的,那就是前引刘灏图记提到过的第二弟刘涵(宗一其字),可参本篇拙稿下一条。

七、刘涵(卷十六,上册,第417 页)

刘涵,《提要》称其“约生于康熙五年(1666),卒年不详”。

按陶正靖《陶晚闻先生集》卷六有一篇《候选知县忍亭刘君墓志铭》,为刘涵弟刘沆(忍亭其号)而撰①参见江庆柏先生《清代人物生卒年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年12 月第1 版,第172 页。,开头部分说到其父刘仪恕共六子:

考封通议大夫推庵公讳仪恕,由举人累官平阳守,生六子:长侍御讳灏,次运使讳涵,皆由词林起家,世称“二刘先生”;君次第三,又次编修泌,又次曰“浚”,曰“远期”。[35]618

但下文叙述兄弟六人寿命都不长,每人都有卒年或线索,其中关于刘涵说:“比侍御殁,后三年,运使亦殁。”[35]619刘灏生卒年为康熙元年壬寅(1662)至五十一年壬辰(1712),享年五十一岁①参见江庆柏先生《清代人物生卒年表》,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年12 月第1 版,第176 页。;刘涵晚于刘灏三年谢世,即卒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

刘涵最后官终福建盐运使。检雍正《福建通志》卷二十七《职官·八》“总部·国朝·盐运司运使”有关两条记载:

刘涵:泾阳人。进士。康熙五十一年[壬辰,1712]任。

刘侃:沂水人。进士。康熙五十五年[丙申,1716]任。[36]

这与刘涵卒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可以说正好吻合,至少不存在抵牾。由此联想到查慎行《敬业堂诗集》卷四十四《步陈集(乙未正月,尽五月)》有一首《与刘海观前辈话旧有感》:

三馆当时数二刘,后来谁不仰风流?

芝兰臭味终相近,缟纻交情幸见收。

自别道山虚接武,每从宦海阅沉舟。

对君忍话京华事?宿草鸰原痛未休![37]

此诗作于本年查慎行“闽游”途中,具体时间大约在春夏之交。刘涵字宗一,又字海观;刘灏字陂千,又字波千、若千,所以尾联两句还有自注:“伤令兄若千先生也。”这在目前所见刘涵友人的酬赠诗歌中,确实是作期最晚的了。

刘涵的生年未能确考。据上及刘沆墓志铭所述,刘沆“生于康熙甲寅年[十三年,1674]六月二十四日,卒于雍正壬子年[十年,1732]六月二十一日,年五十有九”[35]619。如此再结合前述其兄刘灏,刘涵从理论上说大致出生于康熙二年癸卯(1663)到十二年癸丑(1673)之间。但刘涵在康熙二十四年乙丑(1685)就已经举进士,所以不可能迟至康熙十二年癸丑(1673)才出生,不然当时还只有十三岁。《提要》目前推测其“约生于康熙五年(1666)”,算到举进士为“弱冠”二十岁左右,这应该差不多。

不过,刘涵即使按照最早的康熙二年癸卯(1663)计算,至康熙五十四年乙未(1715)谢世,享年也只有五十三岁。上及刘沆墓志铭,之所以逐个写到兄弟六人的谢世,正是有慨于:“昆弟六人,二十年间相继徂谢;君之殁最后,年未及耆,其它滋促也。”[35]619古人通常“六十曰‘耆’”;刘沆没有达到这个岁数,其他兄弟还要更加短寿。回看六人中,有三人曾经进入翰林院,这在历史上确实极其少见。清末平步青《霞外捃屑》卷一“词林嘉话·兄弟翰林”条,总结清代“三人”者共“十家”,第一家就是“泾阳刘涵”兄弟②平步青《霞外捃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4 月新1 版,上册第50 页。第二家为“海宁查慎行”兄弟,见同页。。然而由于兄弟六人都未能长寿,这个文化家族就很快式微了,如同该墓志铭接下去所感叹的:“呜呼!其诚可悲也。”

另外关于刘涵的仕履。正如《提要》所述,康熙三十八年己卯(1699),刘涵以翰林院检讨外放,改官江苏扬州知府。这在清朝人事制度的变更方面,是一件带有标志性的事情,所以各种文献多有记载。但其后又官江西南康知府,则曾见同治《南康府志》卷十二《职官·文职》“国朝·知府”,记其前面两任为:“祖泽溶,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任;谢锡衮,康熙三十五年由南昌府同知署。”后面一任为:“张象文,康熙四十八年[己丑,1709]任。”而唯独中间说:“刘涵,书院‘去思碑’载以己卯年授南康守。(按,己卯为康熙三十八年。)”[38]这里所谓“书院‘去思碑’”,指“康熙四十七年,岁在戊子[1708],夏五”府学教授兼主白鹿洞书院事熊士伯撰写的《郡伯刘公教思碑记》,可见今人编纂的《白鹿洞书院碑记集》,有关叙述说:

郡伯刘公,关西名家子,妙年取科第,偕其兄先后直史馆,分校礼闱,拔识多知名士。康熙己卯,朝廷以维扬烦剧,嘉其才,特简外守,著有政声;以忧归。再任南康,负山滨湖,贫瘠特甚;公至,则兴废举坠……不数年而淳熙之盛事可复见于今日。顷以大臣首举……特旨调补江南江宁府。③李才栋、熊庆年《白鹿洞书院碑记集》,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 年8 月第1 版,第223-224 页。此处标点笔者做过调整,原标点可参见下文。

这里本来说得很清楚,康熙三十八年己卯(1699),刘涵正是外放扬州(“维扬”系其别称)知府。两年后的康熙四十年辛巳(1701)十一月,刘涵母亲去世;又次年康熙四十一年壬午(1702)五月,刘涵父亲接着去世。刘涵在得知母丧的消息之后,就必须回家丁忧守制。又从紧接着的父丧算起,通常“不计闰二十七个月”,至康熙四十三年甲申(1704)八月服阕,然后再回朝候补。因此,刘涵赴官南康知府,再早也应该在康熙四十三年甲申(1704)的冬季,而最大的可能是在康熙四十四年乙酉(1705)。今人将其中几句标点作:“康熙己卯……特简外守,著有政声。以忧归,再任。南康负山滨湖……”[39]223误以为都是就南康知府而言,所以标题下所添“题注”上来就说:“康熙三十八年(公元一六九九),刘涵任南康知府。”[39]222而当初的《南康府志》,大概也就是这样理解错了。

刘涵举进士之后,起初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检讨,中间历官扬州、南康、江宁三任知府,最后终于福建盐运使,这样才构成完整的仕履。而像《碑传集》卷一百三十九所录刘绍攽《关中人文传》,在说“泾阳有刘涵者……擅名词苑”后就称其“卒扬州太守”[11]700,这个错误显然更加严重。

此外《清人别集总目》也著录有刘涵[1]第1 册,504,而小传阙如,则可以酌情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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