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
2023年,河湖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和厅党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扎实开展河湖名录复核。对全省河湖数量、长度、流域面积等参数进行全面梳理,将1735 条河道、31 个湖泊纳入河湖名录;开展入海河口摸底调查,形成《入海河流河口调查报告》《入海河口要览》。二是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组织对8 市70 个山洪灾害防治县的河道进行全面梳理,将591 条流域面积小于200 km2的河道纳入山区河道名录,明确乡村级河长、行政首长、主管部门、巡查管护等“四个责任人”14088 名。三是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构建全省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共享;依法依规完成79 个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并于汛前组织在建涉河项目专项检查,督导各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
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河湖“四乱”清理整治,联合省河长办指导各地开展集中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推进整改,全年累计清整“四乱”问题1016 个。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印发通报督导、省市县集中办公等举措,强力推进水利部交办遥感图斑问题复核,提前完成3.09 万个图斑复核任务,将739 个复核认定违法违规问题纳入台账并推进整改。
一是压实采砂管理责任人责任。向社会公示全省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其中,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责任人名单报水利部公示。二是强化非法采砂打击整治力度。会同省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各地累计出动执法力量7.6 万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64 起,处罚183 人,追责问责27 人。三是扎实开展南水北调交叉河道非法采砂排查整治。落实交叉河道采砂管理河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工程管理单位“五个责任人”581 名;排查交叉河道历史遗留砂坑11 处,结合河道整治工程推进整改,切实维护工程安全。
坚持两手发力,指导各地整合砂石资源1992.6万m3,发挥市场作用吸引撬动各类资金18.5 亿,治理河道520 km。其中,邢台市大沙河、石家庄市滹沱河和冶河等有砂河道经过治理,成功经受住了“23.7”洪水考验,保障了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邢台市利用河砂预期收益启动青山水库建设,创新了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筹融资模式。督促各地加快2023年度补水河道清理整治,治理河长584 km,投资完成率99%。
在灵寿燕川水库和怀来洋河水库开展淤积砂综合利用试点,怀来洋河水库成功争取到水利部试点支持。灵寿燕川水库累计利用砂石资源300 万t,恢复库容200 万m3,增加财政收入0.7 亿元;怀来洋河水库通过淤积砂资源化利用,为水库生态治理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试点相关经验在河北长城网和广电冀时客户端进行了报道。
定期组织力量赴相关市县实地督导新村建设和旧村拆除工作。128 个搬迁村,已建成新村90 个,在建新村34 个;旧村已拆除98 个。“23.7”洪水前,滹沱河、白沟河、永定河内拆除村庄34 个,搬迁村民3.1万人,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
制定出台《河北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成功申报沧州捷地御碑苑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创建承德潮河源等6 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完成4 个国家水利风景区复核和2 个省级水利风景区抽查。组织参加水利部“水美中国”摄影作品赛,我厅获优秀组织奖,廊坊市安次区作品获二等奖,唐山市迁西县等3个作品获优秀奖。
完善全省河湖名录及河湖划界成果。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加强山区河道管理。以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河湖库“清四乱”工作。推进遥感图斑核查确认的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汛前全面完成河道内住房、厂房清理整治。
开展采砂管理责任人培训,强化履责尽责。严格采砂许可审批,建立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制度。深化联合执法,常态化组织暗访暗查,重点打击“蚂蚁搬家式”偷采行为;强化涉河工程弃砂综合利用监管,防止假借工程名义违规采砂取土。扎实推进有砂河道治理和南水北调交叉河道砂坑整治。
督促指导相关市县加快国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持续抓好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和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加快推进河道内村庄搬迁工作。力争创建省级水利风景区2个、国家级1 个。
依托“全国水利一张图”及河湖遥感本底数据库,全面完成河湖划界成果、岸线功能分区、各级审批涉河建设项目、采砂规划分区等信息数据上图。发挥河湖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作用,提高智能化监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