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管理探索新型事业单位管理模式

2024-05-07 00:48杭州市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24年2期
关键词:主管部门规范事业单位

●杭州市委编办

杭州市现有登记设立事业单位238家,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2015年以前,探索登记了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工疗站(残疾人之家)、农村五保供养中心等公益事业单位149家;二是2015至2018年,围绕民生公共服务,以县级为主登记了幼儿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医院等单位57家;三是2018年以后,聚焦创新发展战略,重点登记了32家新型研发机构,涌现了西湖实验室、湘湖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

近年来,杭州市委编办坚持“既严格规范管理,又支持保障发展”导向,从规范准入登记、强化日常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入手,构建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

一、坚持建章立制,规范“入口关”

明确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公益性、利用国有资产、非营利性”的底线;二是必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并指定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举办单位管理职责;三是必须符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加强公共服务的方向。按照“举办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评估—职能部门联查—实地核查—编办审核—编委审定”的流程,从严从紧、规范登记。

二、强化日常监管,严把“运行关”

2018年机构改革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转设为市委编办内设机构,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机构编制一体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管。组建了登记部门、举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联盟,并建立了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三类法人登记部门及社会信用管理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职能部门按职负责、共同参与。强化了章程管理,将共建协议、内部管理等纳入章程,健全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三、健全退出机制,通畅“出口关”

制定登记设立事业单位规范运行负面清单,明确“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脱离主营业务、出资筹资未及时到位或抽逃开办资金”等10种禁止的情形和具体管理举措。加强对人才及管理团队发展、科研投入产出、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长期成效不明显等情形,依法依规启动注销程序。坚持“风险可控”原则,简化注销流程。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和规范事业单位办企业行为座谈会后,按照“严格控制增量、清理规范存量、强化监督管理”要求,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一是及时做好会议精神上传下达。向市委编委领导专题汇报座谈会精神,按照全省登记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召开全市编办主任会议,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全面深入了解存量单位情况。市本级和13个区县(市)即时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做到“三个一遍”:对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存量再核实一遍,把登记时间、人员情况、运行机制、发展成效等基本情况搞精确;到信访、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一遍,调阅相关信访投诉、诉讼及举办企业情况,逐一分析、分类研究;到市县所有登记设立事业单位走访一遍,掌握真实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编办针对证书到期废止、应注销未注销、评估不合格、不符合规范发展导向等不同情形,完成30余家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注销审核、清算等基础工作,即将办理注销。三是加强监管联动确保健康发展。将登记工作重心转到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和监督上来,强化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财政经费管理、审计专项检查等协同联动。2023年12月,会同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评估、资金拨付、财务报表、事业人员社保等审核工作,多维度“健康体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登记设立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工作,加强与主管部门、职能部门联动,进一步压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推动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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