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

2024-05-07 00:48赵得坤
中国机构编制 2024年2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部门评估

●赵得坤

2023年以来,宁夏中卫市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以“三化”为保障、“三式”为载体、“四招”为抓手、“三用”为目的的评估模式,为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奠定了基础。

一、以“三化”为保障,建立评估体系

从组织架构、评估标准、实施过程三方面,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体系,全方位保障评估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评估工作体系化。着力构建“市委主导、编办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1+2+1”评估工作组织体系,推动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1”是组建以市委编办业务骨干为主体,组织、人社部门及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的评估工作专班;“2”是专班下设两个评估工作小组,“兵分两路”同步开展评估工作;“1”是设立1个调查组,主要负责外部调查,调取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司法、财政、信访等11个部门相关考核佐证材料及“正负面”意见。

二是评估指标精准化。按照“共性+个性”原则,因地制宜优化评估指标。在共性指标设计上,围绕职能配置、机制运行、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科学设置2个一级指标,细化分解15个二级指标,明确35项评估要点。在个性指标设计上,聚焦重点任务完成、特色亮点工作推进、编制资源内部挖潜等情况,为部门量身定制3项个性指标。在内容取舍上,取消内设机构工作量与编制资源匹配度这一指标;将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分别与当前形势任务变化情况进行比对,合并重复考核指标;将评估要点中内设机构名称、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三定”规定与是否擅自增设内设机构等表达意思基本一致的事项予以整合,切实构建符合地方实际,更加全面客观、科学严密的评估指标体系。

三是评估实施流程化。制定《中卫市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方案》《评估工作手册》,对评估工作作出详细安排,明确评估目标、工作流程、完成时限等,为评估工作顺利启动并按期完成奠定基础。建立评估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评估管理机制,明确每个阶段任务分工,压实责任,推动评估工作高效率运转、高质量推进。

二、以“三式”为载体,创新评估方式

围绕“怎么评”,着力在“上下贯通、内外联动、左右延伸”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评估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评估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一是探索开展“贯通式”评估。采取市、县(区)联动、全程参与的方式,着力打通评估工作“最后一公里”。不仅了解市县(区)两个层级部门的履职情况,更深入了解上下级部门在管理方式、运行机制、主要职责等方面的区别与侧重,精准查找出了市县(区)两级部门在职能职责划分和协调配合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二是积极推行“专家式”参评。选取市、县(区)两级熟悉行业政策、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在职或退休人员、专家学者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建立评估专家库。在对市工信、科技、统计、金融等专业性较强的部门进行评估时,随机抽取了这些领域的专家参与评估,有效发挥了他们的专业优势,增强了评估工作的科学性。

三是精准实施“延伸式”访谈。在对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等人群访谈的基础上,探索将业务关联部门、职责交叉部门相关领导、干部纳入访谈范围。比如,在评估市工信局时,与履行能源管理、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职责相关联的市发改委、科技局、云计算和大数据局三个部门进行了延伸访谈,全面了解市工信局与相关部门在职能划分及配合协调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三、以“四招”为抓手,完善评估机制

聚焦“评什么”打出四招组合拳,切实增强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划定评估重点。坚持“对标自治区党委编办、上一轮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本轮机构改革涉改部门”原则,将市科技局等15个部门(单位)列入评估范围,将评估重点放在部门体制机制运行是否顺畅、核心职能履行是否到位、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相适应、人员编制配置与职能职责是否相匹配等,为推动部门高效有序健康运行以及下一步开展机构改革夯实基础。

二是设定“四个提纲”。按照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干部四个层面,分类设定4个谈话参考提纲,侧重不同领域、把准谈话角度,与15个被评估部门160余名在职及聘用人员进行了一对一谈话,重点听问题、听意见,探讨解决体制机制层面制约部门发展和运行的办法,通过访谈,从整体与局部、宏观与微观等不同角度了解被评估部门实际情况。

三是推进“三个评估”。在部门自评上求突破,为避免自评流于形式,本次自评细化了自评表,增加了得分和扣分原因项、得分依据项,并由部门按照自评表提供佐证材料,确保自评结果真实有效。在实地评估上下功夫,评估组深入被评估部门沉浸式开展实地评估,仔细查阅被评估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全市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个人履职情况等,带着问题开展座谈交流,全面深入了解掌握部门履职及运行情况。在外部他评上拓思路,围绕被评估部门职责履行、违规违纪、信访事项办理等情况,充分征求巡察、审计、信访等部门意见,为推动评估工作拓展思路。

四是开展“两个调查”。在开展调查时,采取不记名方式,分别对被评估部门内部人员和服务对象发放不同的满意度调查问卷,真实掌握干部及群众的意见。在调查中,我们既发放调查问卷了解面上的问题,也通过电话访谈有针对性地了解部门对外履职情况、为民办事效率、社会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落实程度等具体评价意见,保障测评结果的真实性。

四、以“三用”为目标,探索评估运用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评估结果充分运用到深化改革、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当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把评估结果运用到机构改革中。坚持将评估结果与上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等行业体制专项改革等相结合,深入了解改革任务落实、涉改单位效能发挥情况,综合分析改革堵点和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强化对科技、金融、乡村振兴、云计算大数据等部门体制机制运行研究,通过深入剖析现行职责与当前任务是否相匹配、与改革方向是否一致等,形成工作建议,为推动机构改革打好基础。

二是把评估结果运用到动态管理中。发挥好评估结果在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调整编制等方面的决策辅助作用,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分类解决的办法予以整改落实。对机构编制决定事项落实不到位、违规挂牌和调整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更换不及时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审批联动台账,按期跟踪督导,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对部门管理体制不顺、主要职责与当前形势任务不相适应、行政与事业单位职责重叠等问题,与部门共同制定优化调整意见,按程序报请研究;对职能弱化、人员力量分布不合理、干部队伍老龄化等问题,提出编制资源优化调整意见,核减收回15个单位部分事业编制,将核减下来的编制优先保障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坚决破除编制“一核定终身”“部门所有”观念,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把评估结果运用到效能考核中。建立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办法,将评估工作贯穿机构编制管理全流程,建立“事前动议论证、事中研究审批、事后跟踪评估”工作机制,实现机构编制全链条闭环监管,推动评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评估结果共享机制,将评估结果与部门年终效能目标考核相挂钩,作为年度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分重要依据,并将评估结果抄送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和督查(考核)等部门,形成联合监督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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