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潜在界分的内在性、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劳动一般机理

2024-05-09 13:18肖士英
学术界 2024年2期
关键词:内在性资本论手稿

肖士英

(陕西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一、问题的提出、研究方法及论域的限定

劳动何以可能?创造性劳动的成因、动力何在?不同国家创造性劳动水平、科技水平巨大差异的根源何在?劳动自由何以通过劳动自身来实现?支配劳动的如此前提性基础性问题,有赖劳动得以可能的一般机理来回答。马克思关于劳动是“劳动能力即智力和体力既发生作用、又被支出和消耗的运动”〔1〕的论述,以及脑体分工理论等传统理论资源,尽管揭示了智力体力等劳动得以可能的部分约束项,但未说明其具体机能与关系,从而并未能揭示劳动得以可能的一般机理。威廉·舒尔茨《生产运动》、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索恩-雷特尔《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西方历史的认识论》,〔2〕以及晚近的哈特和奈格里所谓“非物质劳动”〔3〕理论,乃至学界当下研究,都未显现出关于劳动一般机理问题的直接专门研究。这就使得劳动有效展开、创造性劳动得以可能的科学理论支撑处于缺场状态,劳动因此势必是盲目被动的,劳动自由的实现就无据可依,以劳动为历史必要基础的唯物史观创新发展的生长点就难以显现。不过,《资本论》及其手稿迄今仍被学界忽视的对内在性、外在性劳动范畴的潜在界分,内蕴上述问题的答案。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探索性挖掘,来尝试性地回答上述问题。

《资本论》及其手稿潜在界分的内在性劳动、外在性劳动范畴,及该潜在界分内蕴的劳动一般机理,并非外在强加于马克思的,也非他人杜撰的,而是《资本论》及其手稿相关论述显现的马克思自己的思想。要科学把握马克思上述思想,就只能解析《资本论》及其手稿等论述这些问题的相关文献。因此,本文须运用的根本研究方法就只能是文献解读以及通过文献来论证。该方法要求立足于《资本论》及其手稿相关文献,从中合乎逻辑地解析出上述范畴及其潜涵的劳动一般机理,使解析出的上述范畴及其潜涵的劳动一般机理,都能在相关文献中得到充分支撑、确证和确立,都显现为马克思相关论述内在逻辑本身主张的范畴与一般机理。本文的任务只不过是把马克思潜在主张的上述范畴与机理,从其相关论述内在逻辑中,如其所是地提炼出来,使其以马克思相关论述内在逻辑限定的本然状态出场在场。

《资本论》及其手稿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主题,围绕资本的生产、流通和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来展开,对资本主义制度发生发展及其灭亡的规律进行解析和论证。学界关于《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大量研究,正是以这一主题为主要对象展开的。解析《资本论》及其手稿阐发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具体经济社会问题,就显现为学界研究《资本论》及其手稿的主导性研究范式。该研究范式的内在逻辑决定了它势必把《资本论》及其手稿的问题意识与科学价值,限定于资本主义制度历史演进框架的限度内,使其主要显现为该限度内关于特殊性个别性历史性问题的问题意识与科学价值。然而,《资本论》及其手稿除具有如此问题意识与科学价值外,也有其一般性普遍性超历史性的问题意识与科学价值,也研究一切社会形态中一般性普遍性超历史性的原理、法则与范畴。例如,《资本论》及其手稿对生产力系统理论(由关于物质与精神、个人与社会、直接与间接等形态的生产力问题的论述构成)、精神生产与日常意识生产理论、社会形态及其演进规律理论等〔4〕超越特定历史形态的一般性普遍性超历史性的原理与规律问题的揭示,就显现为其一般性普遍性超历史性的问题意识与科学价值。因此,探究《资本论》及其手稿对一般性普遍性超历史性问题的论述内蕴的科学机理,就有其必要性和科学价值。所以,不能把对《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研究,局限于其对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特殊性个别性历史性问题论述的限度内,不能用研究其对该限度问题论述的必要性,否定研究其对一般性普遍性超历史性问题论述的必要性。否则,就把其固有科学价值简单化贫乏化狭隘化了。

《资本论》及其手稿关于劳动问题的大量论述,除有关于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形态的论述外,也有关于一切历史条件下人类劳动一般性普遍性问题的阐发。对内、外在性劳动的潜在界分及其内蕴的劳动一般机理的潜在论述,就是其关于人类劳动一般性普遍性问题阐发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学界对其关于内、外在性劳动的潜在界分及该界分内蕴的劳动一般机理问题,迄今仍处于盲视状态,从而既阻滞了对其内蕴的一般劳动哲学层面问题的认识,也使得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的研究,因无一般劳动机理理论的支撑而难以深化。鉴于此,本文拟以其对贯穿于一切社会形态的普遍性一般性超历史性问题的阐发为论域,对其潜在界分的内、外在性劳动及该界分内蕴的劳动一般机理作探索性解析,以趋近其阐发的一般劳动哲学思想、深化对其张扬的唯物史观的认识、推进唯物史观创新发展。

二、内在性、外在性劳动的涵义及《资本论》对其潜在界分的文献依据

《资本论》及其手稿等马克思诸经典论述,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在性劳动、外在性劳动。所谓内在性劳动,即劳动者在内在精神中耗费智力体力,生产出关于改造外在劳动对象所依赖的前提、原理、方案等根据的必要认知和意志、理性品质、情感等精神基础,为有效改造劳动对象供给精神支撑资源的非直观性隐性劳动。所谓外在性劳动,即劳动者耗费智力体力,运用劳动资料,实施内在性劳动供给的改造外在劳动对象的方案,使内在性劳动生产的改造外在劳动对象必需的意志、情感、智能等综合性内在精神力量,外化为直接改造劳动对象的现实力量,生产出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的外在直观性显性劳动。威廉·舒尔茨在1843年出版的《生产运动》中使用的“内在的劳动”概念,作为迄今文献中仅可见到的与上述两个概念相关性近似度较高的概念,被定义为:“人的精神是大地之上最本真和最真实的原初产品,它将所有生产的材料不断地占有,并将其不断地构造为新的材料。内在的劳动本质上是创造性的,既包括艺术和科学的作品,也包括发明和操作的全部流程,它们在农业,行业和商业的领域决定了财富的产生。单纯这一内在活动的目的或者直接地——在观念的发展中,在对意见、情绪,感觉,对思想和概念的描述中——指向精神财富的产生,或者直接指向物质的财富和享受。因此人类创造的一个不可分的过程就被描述为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两方面,从而运动规律的两个方面也必须被证明。”〔5〕可见,该概念基本与如上内在性劳动同义,指通过内在精神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并且也在“发明和操作的全部流程”中,即上述外在性劳动过程中发挥精神性劳动作用。然而,他并未提出与之对偶的外在性劳动概念。上述内涵显示,内在性劳动的必要性和意义,在于为外在性劳动提供根据,并通过后者实现其价值和目的。因此,离开外在性劳动的内在性劳动概念,难以充分成立、缺乏彻底科学性。可见,舒尔茨虽率先提出了“内在的劳动”概念,但未完成对其科学有效的建构。马克思未直接提出内在性劳动概念,但使用了“外在的劳动”概念。他指出,“外在的劳动,人在其中使自己外化的劳动,是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对工人来说,劳动的外在性表现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6〕该论述将“外在的劳动”定义为:“人在其中使自己外化的劳动”、受外在必然性强制的折磨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过程与结果为外在于劳动者的力量占有的劳动。“外在的劳动”上述第一重涵义,外化的必然是人关于劳动对象的认识、改造对象的方案与意志。否则,人的劳动就与动物本能活动无异,产品也不具有智能属性。而被外化的人关于劳动对象的认识、改造该对象的方案与意志等精神力量,并非现成的自然存在的,而只能是人消耗智力体力创造而成的。这一创造活动,正是内在性劳动;消耗智力体力,把这一内在性劳动的结果外化为改造劳动对象的过程与预期产品的活动,正是外在性劳动。可见,“外在的劳动”第一重涵义,不仅与“外在性劳动”涵义完全一致,也逻辑地肯定了“内在性劳动”生成存在的必然性。第二、第三重涵义分别从劳动代价劳动归属角度定义“外在的劳动”。无内、外在性劳动,劳动就不能展开,劳动代价、劳动归属问题就不存在。这表明,此两重涵义间接肯定了内、外在性劳动的存在。可见,舒尔茨与马克思如上论述,一定程度上显现为本文从《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提炼出的内、外在性劳动范畴的思想雏形,为进一步提炼提供了一定的思想史依据。

具体看,《资本论》及其手稿等经典文献主要从如下理路,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外在性劳动:

其一,通过对劳动方案的设计、实施的区分进行的界分。《资本论》指出,“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7〕该论述这一判定,把劳动潜在区分为筹划性先行环节和实施该筹划的继起性环节。前一环节的性质决定了它消耗的脑力体力,展开于并改变劳动者的内在精神,供给关于如何改造外在劳动对象的筹划,因而是上述内在性劳动;后一环节的性质决定了它消耗脑力体力,按照内在性劳动限定的规范,改造内在精神之外的劳动对象,生成劳动产品,因而是上述外在性劳动。前一环节为后一环节提供根据,规范引领后一环节,使其与动物本能性活动区别开;后一环节实施前一环节生成的筹划,使其由应然转变为实然,从而实现其意义。可见,该论述把劳动潜在区分为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两环节。

其二,通过对机器等劳动资料被建构过程的阐发间接进行的界分。《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以下简称《1857—1858年手稿》)指出,机器“是人的手创造出来的人脑的器官;是对象化的知识力量。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8〕该论述显示,生产机器必然要解决用何种资源、依据什么原理、生产何种机器等生产根据方案问题。劳动者用“一般智力”,在精神中生成生产机器的根据和方案的劳动即内在性劳动。劳动者基于此根据方案改造外在对象,生产出机器的劳动即外在性劳动。可见,该论述潜在地把劳动界分为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两环节。

其三,通过对运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以及生产劳动工具的过程的解析进行的界分。《资本论》揭示的劳动者“投、磨、压、切”“石块”〔9〕等动作,是其消耗智力体力,通过搜集分析信息、输出指令、协调操作进行的。搜集分析信息,生产出指令的过程,展开于精神中,是内在性劳动。“投、磨、压、切”等动作,是其消耗脑力体力,实施内在性劳动供给的方案来改造劳动对象,生产出产品的过程,因而是外在性劳动。《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以下简称《1861—1863年手稿》)关于“只是有了用于新生产的最初的产品——哪怕只是一块击杀动物的石头——之后,真正的劳动过程才开始”〔10〕的论述,把“击杀动物的石头”判定为“用于新生产的最初的产品”,这意味着此石头作为“最初的产品”生成的过程,必然首先显现为劳动者在精神中消耗智力体力,设计搜寻和加工石头的标准、程序的过程,因而本质上是内在性劳动过程。按照内在性劳动设计的搜寻和加工石头的标准、程序,消耗脑力体力,生产出能“击杀动物的石头”这一产品,进而用其击杀动物的过程,即外在性劳动。可见,如上论述通过对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以及生产劳动工具的过程的解析,潜在地把劳动界分为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两环节。

其四,通过揭示劳动过程及其结果的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样态所进行的界分。《资本论》指出,“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同时只是当作抽象的一般的劳动的对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商品形态变化的对立中取得发展了的运动形式。”〔11〕该论述揭示的“商品”中“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是通过生产商品的劳动生成的。这决定了劳动本身贯穿这种对立,由这种对立构成。劳动启动的物的人格化过程,不是任意的,而是按照劳动者设定的规范、标准、目的,通过消耗智力体力而展开和完成的,因此,该过程及其结果显现为内在性劳动过程与结果。劳动者消耗智力体力,按照其设定的规范、标准、目的改造物,使物得以人格化的过程与结果,正是外在性劳动过程与结果。而“人格的物化”作为人能动地统一于物性的过程与结果,则正是“物的人格化”所内蕴的内在性劳动、外在性劳动的产物和效应,从而印证着内在性劳动、外在性劳动生成存在的必然性实在性。

其五,通过揭示改造劳动对象依赖于劳动者供给和运用精神产品所进行的界分。《资本论》揭示的“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12〕这种精神力量,只能由劳动者在其精神中来供给。这种供给消耗智力体力,改变内在精神,因而显现为内在性劳动。基于内在性劳动,消耗智力体力,改造外在劳动对象生产产品的活动,就显现为外在性劳动。《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人“是什么样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13〕该论述中,“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的问题,是关于劳动如何设计安排的智能性问题,只能通过劳动者消耗智力体力生成相应精神产品来回答。这种解答,就显现为内在性劳动。按照这种解答消耗智力体力来进行劳动,生产出前定产品,就显现为外在性劳动。可见,如上论述通过揭示劳动依赖于劳动者供给和运用一定精神产品,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外在性劳动环节。

其六,通过揭示同一劳动过程基于劳动者精神与非精神力量展开进行的界分。《1861—1863年手稿》揭示的工人“手指要灵巧和熟练,以及反应要快,思想要完全集中”,是劳动者通过改造精神品质、身体机能,以生产出改造外在对象必需的精神资源的活动,因而是内在性劳动;该手稿揭示的“这里需要使用的力气,只是区别于妇女和儿童的每个成年男子所具有的平均力气”,〔14〕是消耗智力体力,生产产品的劳动,因而是外在性劳动。反应快、思想集中的内在性劳动与消耗力气改造外在对象的外在性劳动,属同一劳动过程。可见,该论述通过揭示同一劳动过程,基于运用劳动者精神与非精神力量,改造内在精神与外在劳动对象而得以完成,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两环节。

其七,通过对人类创造性内在尺度经由劳动对象化为现实事物能动进程的阐发所作的界分。马克思指出,“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5〕如上论述中,人消耗智力体力认识劳动对象、筹划改造劳动对象的方案、培育改造劳动对象必需的激情想象力等精神机能的活动,正是内在性劳动。人基于内在性劳动供给的根据、方案和精神机能,运用工具改造劳动对象,生产满足内在尺度要求的产品,正是外在性劳动。可见,该论述通过对人改造劳动对象,生成合乎内在尺度要求的对象化世界过程的揭示,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两环节。

其八,通过揭示“实在劳动”内在智能前提与根据所作的界分。《1861—1863年手稿》指出,“实在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是为了人类的需求……而占有自然物”。〔16〕《资本论》指出,“单个人如果不在自己的头脑的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17〕可见,实在劳动是以头脑供给的关于改造劳动对象的方案为根据,耗费肌肉资源,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因而是外在性劳动。外在性劳动对使用价值的创造不是盲目的,只能依据劳动者智能供给的根据、方案和意志等精神力量才会实现。劳动者运用其智力体力,为外在性劳动供给根据、方案和意志等精神力量的过程,正是内在性劳动。可见,如上论述通过揭示“实在劳动”精神前提与根据,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外在性劳动。

其九,通过揭示劳动“赋予劳动材料以新的形式”以生成“使用价值”这一本质所进行的界分。《1861—1863年手稿》指出,“劳动过程是工人从事具有一定目的的活动的过程,是他的劳动能力即智力和体力既发生作用、又被支出和消耗的运动(通过这种运动,工人赋予劳动材料以新的形式,因此,这种运动物化在劳动材料中)”,“赋予形式的活动对对象和它自己本身进行消费;它使对象的形式改变,并使自己物化;它在自己的主体形式中作为活动消耗自己,并且消耗对象中的物质的东西,也就是说,消除了对象对于劳动目的漠然无视的态度”。〔18〕《1857—1858年手稿》指出,生产消费作为“创造形式的活动消费对象并且消费它自己,但它消费的只是对象的既定形式,以便赋予对象以新的对象形式,……它赋予对象以形式,使活动物质化。但是作为产品,生产过程的结果是使用价值。”〔19〕如上论述中,劳动作为消耗智力体力把合乎“劳动目的”“新的形式”赋予劳动材料,使其“物化”为“使用价值”的过程,其选择和确定“赋予对象”“新的形式”的活动展开于劳动者精神中,消耗智力体力,因而显现为内在性劳动;而消耗智力体力,把“赋予对象”的“新的形式”在时空中“物化”为合乎劳动目的有“使用价值”的产品的过程,即显现为外在性劳动。可见,两个手稿通过对劳动上述本质的揭示,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两环节。

以上文献依据尽管并非相关文献依据的全部,但其所具有的代表性已充分显示,《资本论》及其手稿等经典文献,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两环节,是一个不容抗辩的思想史事实。

三、《资本论》及其手稿对内在性、外在性劳动潜在界分的基本理据

马克思指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20〕而正是人如此种类特性,使人能“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他进而指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21〕他指出,人“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22〕

随着实践性唯物史观的创立,他把“对象性活动”这一人的种类特性,提升到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高度来定位:“马克思这一‘对象性活动’的思想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其中的关键之处便是将现实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及其历史形态变化发展引入到‘对象性活动’的内容中。”〔23〕这意味着“对象性活动”等人的种类特性,具有了特定社会历史属性。当然,其如此社会历史属性,是人追求自由这样的“天赋和才能”〔24〕在改造世界的实践层面的展现,仍统一于人对自由的追求。正因如此,《1857—1858年手稿》指出,“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自然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25〕该手稿还指出,一定条件下,“劳动会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真正自由的劳动,例如作曲,同时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26〕这种“真正自由的劳动”正是《巴黎手稿》揭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对象性活动”这样的人的种类属性,在劳动中的体现。这表明《1857—1858年手稿》乃至《资本论》,仍以人追求自由这一先天禀赋,为理解劳动的哲学人类学前提。

人的上述种类属性内在地限定人一切活动,构成人一切活动展开于其中的基本框架。这决定了人的劳动只能依凭其种类特性来展开,从而此种类特性就构成《资本论》及其手稿关于内在性、外在性劳动潜在界分的基本理据:首先,人上述种类特性决定了内在于其中的人的劳动,既必然显现为由人的意识供给关于人生命和自由的生产所依赖的根据与方案的劳动,即通过人意识而生成、展开和完成,并由人意识规定和引领的劳动,也必然表现为基于意识供给的根据和方案,改造劳动对象,生产人的生命和自由的劳动。前者正是内在性劳动,后者正是外在性劳动。可见,人上述种类特性,构成《资本论》及其手稿,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外在性劳动的理据。其次,上述种类属性决定了人的生存依赖客观世界。马克思指出,人“所以能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本身是被对象所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27〕这就是说,上述种类属性使人作为对象性存在,依赖自然而生存。“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28〕因此,劳动只有认识和运用自然法则,才能生产出人生存的必需品。认识运用自然法则、筹划改造自然对象以生产出生存必需品方案的活动,即内在性劳动;按照这种方案改造自然对象,生产生存必需品的活动,即外在性劳动。可见,上述种类属性内蕴的人对自然的依赖性,构成《资本论》及其手稿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外在性劳动的理据。再次,上述种类属性决定了内在于其中的劳动的使命,在于生产和再生产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马克思指出,劳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来说不过是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一种手段。而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29〕然而,要有效生产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就既需要认识这种生产的根据,也需要运用关于这种根据的认识作用于劳动对象,以生成满足“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内在要求的产品。前一需要有赖于内在性劳动来满足,后一需要有赖于外在性劳动来满足。可见,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一种类属性的生产和再生产得以可能的内在要求,构成《资本论》及其手稿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外在性劳动的理据。最后,上述种类属性决定了劳动的内在逻辑序列,显现为由内在目的及其实现方案的生成向外在实施与实现转化的过程。离开该自内而外的过程,劳动或显现为外在于人类智慧的与动物活动无异的盲目过程,或凝滞为纯精神活动而坠入幻境。而该自内而外过程中的内在性过程,正是内在性劳动过程,其中的外在性过程,正是外在性劳动过程。可见,上述种类属性限定的劳动内在逻辑序列,构成《资本论》及其手稿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外在性劳动的理据。

构成支撑《资本论》及其手稿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外在性劳动理据的上述种类属性,作为人的本质规定性,决定了人一切活动必然为该种类属性驱导、支撑和规范。因此,人类完整的劳动活动,必然显现为由有意识地探索和建构改造劳动对象方案的内在性劳动与有意识地实施上述方案来改造劳动对象生成有使用价值的产品的外在性劳动所构成的前后贯通的有机整体,从而由内、外在性劳动相贯通而构成,就显现为一切完整劳动形态普遍必然的构成框架。《资本论》及其手稿对劳动的上述潜在界分,正是对作为这种界分理据的人的上述种类属性驱导的人类劳动完整形态构成逻辑、构成框架彻底而科学把握的结果。

四、《资本论》及其手稿潜在界分的内在性、外在性劳动的关系

(一)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作为劳动两个环节间的关系

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作为完整劳动形态的构成环节,其上述属性决定了前者的使命在于为后者提供根据、方案和精神保障,从而构成后者的灵魂,限定后者发育状况;后者的使命在于基于前者生产出预期产品,从而决定着前者内在机能在外在现实中实现的状况。这表明,前者对后者具有时间在先地位,后者基于前者而展开,并满足前者内在要求。可见,二者具有先后展开、上下贯通的纵向一体性关系。《资本论》关于“专属于人的劳动”本质特征在于“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30〕的论述,就是二者这种纵向贯通性一体性关系的写照。

内在性劳动前述性质,决定了它要认识劳动对象属性、筹划改造劳动对象的方案,并把这种认识和筹划的结果从意识中外化为清晰文本,构成外在性劳动依循的确定根据。劳动者通过消耗智力体力,把内在性劳动形成的认识和方案,外化对象化为确定文本形态的活动,相对于上述内在性劳动,显现为外在性劳动。但该外在性劳动只是把内在性劳动的成果,由内在意识性形态外化为外在符号性文本形态,并未改变内在性劳动对象,因而也就只是一种表述性外在性劳动。该劳动的成果就构成改造劳动对象的根据。劳动者基于该根据,消耗智力体力改造劳动对象,生成劳动产品的活动,即外在性劳动。与如上表述性外在性劳动不同,该外在性劳动改变外在劳动对象,生成劳动产品,因此是一种改造性外在性劳动。对上述表述性外在性劳动与这一改造性外在性劳动而言,前者既展开于精神中,也展开于精神外,实现了精神内与精神外的贯通,从而具有内在性劳动与外在性劳动双重属性;后者尽管也通过精神来进行,因而尽管也具有一定内在性劳动属性,但其改造劳动对象的活动,主要展开于精神外,因而主要显现为外在性劳动。这意味着后者之前的劳动环节,即使具有部分外在性劳动属性,却主要是内在性劳动环节。但前者毕竟有外在性劳动属性,所以,后者之前的各环节,作为内在性劳动环节,就包含这一表述性外在性劳动环节,以其为必要构成环节,从而主要显现为内在性劳动。这表明,内在性劳动内蕴并通过外在性劳动来完成。《资本论》指出,“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31〕该论述中所谓研究问题,作为耗费智力体力以认识对象的活动,正是内在性劳动。所谓叙述研究成果的活动,作为消耗智力体力,运用符号把内在于意识的研究成果,外化为外在于意识的文本的过程,正是基于上述内在性劳动的外在性劳动。不过,这种研究和叙述活动,只是为改造外在对象供给根据和方案,因而先于和外在于上述改造性外在性劳动,仍是内在性劳动。所以,尽管其中叙述性劳动环节是叙述性外在性劳动,但相对于改造性外在性劳动而言,作为内在性劳动的上述研究和叙述活动整体,就内蕴叙述性外在性劳动。可见,内、外在性劳动间,具有内在性劳动内蕴并通过外在性劳动来构成和完成的有机一体性关系。

外在性劳动中劳动者既要消耗智力体力,领会内在性劳动供给的改造劳动对象的方案,也必须消耗智力体力,探索实施该方案的科学途径。外在性劳动者如上活动,都展开于其精神中并通过消耗智力体力来完成,因而显现为内在性劳动。这表明,外在性劳动内蕴并通过内在性劳动而展开和完成。庄子关于“斫轮,……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32〕的论述,正是对此的具体展示。《资本论》关于“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33〕的论述揭示的外在性劳动中,劳动者把其注意力调控到该劳动必需状态的活动,展开于其精神中,也由其精神力量实施,因而显现为内在性劳动。可见,外在性劳动内蕴并通过内在性劳动来完成。《1861—1863年手稿》关于工人操作机器“手指要灵巧和熟练,以及反应要快,思想要完全集中”〔34〕的论述,揭示的对工人改造劳动对象的外在性劳动的要求,依赖于工人智力、能力、意志等内在智能力量来满足。因此,工人运用内在智能力量,满足外在性劳动上述要求的过程,就显现为内在性劳动。这也表明,外在性劳动内蕴并通过内在性劳动来完成。内、外在性劳动尽管以上述两种形式,显现出相互构成相互内在的一体性有机整体关系,但二者在该有机整体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在内蕴外在性劳动的内在性劳动这一有机体中,内在性劳动主导外在性劳动,外在性劳动从属于内在性劳动,因而该有机体是内在性劳动主导的有机整体;在内蕴内在性劳动的外在性劳动这一有机体中,外在性劳动主导内在性劳动,内在性劳动从属于外在性劳动,因而是外在性劳动主导的有机整体。可见,二者作为一个有机体,具体显现为二者分别居于主从地位这两种有机体形态。

可见,《资本论》及其手稿相关论述显示的内、外在性这两个劳动环节间,既具有前述纵向贯通性一体性关系,也具有二者相互内在相互构成的横向有机一体性关系。

(二)内在性、外在性劳动构成的劳动完整形态的内在层次关系

《资本论》及其手稿相关论述,把由其潜在界分的内在性、外在性劳动构成的劳动完整形态,潜在区分为自由属性的劳动与必然属性的劳动两个层次,并揭示了这两个层次间的矛盾关系。所谓必然属性的劳动,即劳动者受生理等必然性支配,消耗智力体力改造劳动对象,生产出满足人生存要求产品的劳动层次。可见,该劳动层次是他律属性的外在性取向的劳动层次。《资本论》关于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35〕的论述,所揭示的正是必然属性的劳动。所谓自由属性的劳动,即劳动者基于其“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等自由种类属性的引领和驱动,科学认识劳动对象,实施按照自由意志要求筹划的改造劳动对象的方案,生产出满足自由意志要求的产品,使劳动者获得基于必然性的生存自由的劳动层次。马克思关于“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我在劳动中肯定了自己的个人生命,从而也就肯定了我的个性的特点”〔36〕的论述,所揭示的正是这种自由属性的劳动。该属性的劳动使劳动及劳动者生存超越了为必然性支配的外在性取向的他律性被动状态,上升到了基于必然性服从自由意志的内在性取向的自律性状态,彻底改变了劳动和生存的性质。《资本论》及其手稿对必然属性、自由属性的劳动分别有如下进一步具体论述。

《1857—1858年手稿》指出,斯密认为“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自然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37〕该论述中斯密理解的劳动,是外在必然性强加于人的,因而是必然属性的劳动。该论述中所谓其目的不是单纯由外在必然性限定,而是“个人自己提出的”劳动,是“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正是前述自由属性的劳动。必然属性、自由属性的劳动都由内在性、外在性劳动构成,因此,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也就显现为必然属性、自由属性两个层次的劳动。该手稿还指出,斯密判定特定“历史形式下”劳动“始终表现为外在的强制劳动”,而在“一些主观的和客观的条件”下,“劳动会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真正自由的劳动”。〔38〕该论述中,“外在的强制劳动”,正是必然属性的劳动,而“真正自由的劳动”,正是自由属性的劳动。《资本论》及其手稿把劳动潜在界分为内、外在性劳动,而该论述把劳动区分为必然属性的劳动、自由属性的劳动,逻辑上也就把内、外在性劳动,区分为必然属性与自由属性两个层次。

对自由属性的内、外在性劳动与必然属性的内、外在性劳动而言,二者差异性在于:1.前者是劳动者释放其潜能的能动自主的劳动,具有创造性建设性取向;后者是服从必然性要求的劳动,未必具有创造性建设性取向,易具有机会主义属性。2.前者的目的是人自主选择建构的能动性目的;后者的目的是由必然性限定的被动性目的。3.前者使劳动者生存超越必然性,摆脱了生存的狭隘性被动性重复性等有限性,获得了生存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等无限性,使劳动者拥有获得快乐、富有魅力等肯定性劳动体验;后者使劳动者生存于必然性中,仅作为生物人被再生产出来,其所拥有的势必是痛苦、厌倦等否定性劳动体验。二者统一性在于:1.前者基于后者,内蕴而不能归结为后者。2.二者共同构成劳动总体区间边界:前者构成劳动可能形态的顶层边界,穷尽劳动最大可能性;后者构成劳动底层边界,限定劳动免于陷入动物本能活动。3.后者构成前者的基础,前者强化后者的有效性与机能、降低后者成本、弱化后者消极劳动体验。

内在性、外在性劳动相互贯通形成的劳动完整形态所具有的上述两个层次间的关系,并非内在性、外在性劳动间直接具有的关系。但这两个层次间的关系,建立在内在性、外在性劳动环节的基础上,依赖并通过这两个环节而生成存在,因此,内蕴这两个环节间关系,是两个环节间关系的展开、深化和间接形态与特殊形式,是两个环节作为一个整体,在其存在运行的必然与自由层面所发生的关系。所以,对这两个环节构成的劳动完整形态内在层次关系的考察,一定程度上亦即对这两个环节关系的考察。

从上述分析看,阿伦特关于“劳动是相对于人体的生理过程而言”〔39〕的论述,揭示的只是必然属性的劳动,未看到自由属性的劳动。奈格里主张劳动本身蕴含着自由维度,劳动自主发展,自由就能生长出来〔40〕的观点,以及古尔德认为劳动到自由的转变是劳动自主发展的内在果实〔41〕的观点,都是把可能性混同于现实性,忽视了内在性、外在性劳动的自由属性、必然属性的差别及其统一的条件,把问题简单化了。

五、《资本论》对内在性、外在性劳动潜在界分内蕴的劳动一般机理

劳动是一个由起点向终点运动的过程,劳动一般机理存在于该过程中。《资本论》潜在界分的内在性、外在性劳动,昭示着劳动一般机理的具体构成。

内在性、外在性劳动的本质及其关系显示,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这一种类属性决定的人的劳动与动物被动生产活动的根本区别,限定了人的劳动能生产出预期产品的前提,在于先行解决改造劳动对象的根据、方案和精神保障问题。解决该问题,构成劳动的起点。该问题的精神性智能性属性,决定了它只能通过在精神中对应于劳动得以可能所依赖的诸精神条件的内在要求,开发内蕴于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这一种类属性的潜能,生产出满足劳动得以可能所依赖的诸精神条件内在要求的精神产品来解决。这使得生产这种精神条件的劳动,显现为递进展开的诸劳动形态。《资本论》对“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的论述、对“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就越需要这种意志”〔42〕的论述,以及海德格尔关于“现实生活和作用处处都是作为辩证法的劳动过程,也就是作为思想的劳动过程,只要每一种生产的真正生产性因素依然是思想——不管这种思想被当作思辨形而上学的思想来实行,还是被当作科学技术的思想来实行”〔43〕的论述,阿伦特关于“制作的实质工作是在一种构建客体的模型的指导下进行的。这种模型可能是思想中闪现的一个意象,也可能是一幅蓝图”〔44〕的论述,都共同显示,劳动无一定根据、方案,就沦为动物本能活动;无意志、情感、德性等精神力量支撑,劳动依赖的根据、方案就难以被有效生产和贯彻,劳动就不具有可能性。科学地生产劳动的根据、方案,有效供给贯彻该根据、方案依赖的意志、情感、德性等精神力量,都依赖于劳动者从事此生产和供给活动的相应精神机能。但劳动者未必具有此精神机能,这使得在劳动者精神中生产此机能的精神机能孕育性内在性劳动,成为创造劳动得以可能的精神条件的内在性劳动必要类型之一。《1857—1858年手稿》指出,“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45〕“真正自由的劳动,例如作曲,同时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46〕劳动者未必具有该论述揭示的自由的劳动得以可能所依赖的意志、责任意识、进取心、科学态度、特定节奏感和协调性等精神机能,这就需要通过精神机能孕育性劳动来培育。在培育这种精神机能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消耗智力体力,解答培育自由劳动必需有怎样的精神机能、怎样培育所需精神机能问题的劳动,就显现为自由劳动精神机能孕育性内在性劳动;基于内在性劳动供给的依据,消耗智力体力,在精神中把劳动得以可能所依赖的自由劳动精神机能培育出来的劳动,就显现为自由劳动精神机能孕育性外在性劳动。该外在性劳动与上述自由劳动精神机能孕育性内在性劳动相贯通,共同构成自由劳动精神机能孕育性劳动。劳动是由劳动者通过其内在劳动机能进行的,在塑造这种机能的劳动之前,不存在劳动的其他可能形态。黑格尔指出,“建筑一所房屋,是一个内心的目的和企图。我们在另外一方面要有铁、木、石各种建筑上需要的材料,来做手段或者工具。”〔47〕若人不具有生成造房屋的“内心的目的和企图”的内在精神机能,也不具有生成关于造房屋所需材料等手段和工具的认识的精神机能,造房屋的劳动就不可能发生。这表明,塑造人自由劳动精神机能的劳动,即自由劳动精神机能孕育性劳动,就构成劳动的起点,也就显现为在精神中,必须生产的劳动所依赖的首层精神性保障力量的劳动。可见,劳动的初始对象并非外在于劳动者而是劳动者自身,改造人的劳动势必先于改造自然对象的劳动,从而劳动对象就不是单一静止的,而是显现为由以劳动者为对象向劳动者之外的对象扩展的递进性过程。

自由劳动精神机能孕育性内、外在性劳动完成后,其培育的具备此精神机能的劳动者,就能改造外在劳动对象。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48〕所以,自然物就是承前继起性劳动对象。但并非一切自然物都能使劳动成为“有用劳动”,故通过劳动者意向性活动,发现和建构有用劳动得以可能的有效对象,就显现为在精神中必须生产的自由劳动得以可能的第二层精神性保障力量。在精神中进行如此建构,就形成有效劳动对象建构性内、外在性劳动。其中内在性劳动显现为劳动者在精神中消耗智力体力,发现并形成关于有效劳动对象属性科学认识的劳动,即有效劳动对象认知性建构的内在性劳动。《1861—1863年手稿》指出,“在以前的生产阶段上,范围有限的知识和经验是同劳动本身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并没有发展成为同劳动相分离的独立的力量”。〔49〕把握对象属性是对象性活动首要问题。该论述中,“同劳动本身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范围有限的知识和经验”,只能首先是认识劳动对象属性等问题的认知性知识和经验,且只能是认知性内在性劳动的产物。《1857—1858年手稿》有关“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50〕的论述中,所谓“一般社会知识”的首要形态,就是认识劳动对象属性的认知性“一般社会知识”,它们只能是认知性内在性劳动的产物。认清劳动对象属性后,只有把认识结果从人意识中外化为清晰表述的文本,改造劳动对象才能有确定依据。“当一个脑力劳动者不管什么时候想让他人知道他的想法时,他必须像其他劳动者那样用他的双手,并用体力技能将他的思想表达出来。”〔51〕这一消耗智力体力把关于有效劳动对象属性的认识,外化为确定文本的劳动,即有效劳动对象叙述性建构的外在性劳动。这表明,有效劳动对象建构性劳动,就显现为由有效劳动对象认知性建构的内在性劳动与有效劳动对象叙述性建构的外在性劳动两个前后相继环节构成的整体。

有效劳动对象及其属性明确后,继起任务就是改造有效劳动对象。要避免改造的盲目性,就须科学筹划改造劳动对象的方案。该方案就显现为须在精神中生产的自由劳动得以可能的第三层精神性保障力量,因此,有效劳动对象建构性劳动的继起形态,就显现为有效劳动方案筹划性劳动。该劳动中,劳动者基于对有效劳动对象的科学认识等条件,消耗智力体力,在精神中筹划有效改造劳动对象科学方案的劳动,即方案认知性内在性劳动。《资本论》关于“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52〕的论述,正是对关于方案筹划性内在性劳动及其结果、效能的揭示。消耗智力体力,把筹划者意识中有效改造劳动对象的方案清晰表述出来,外化为改造劳动对象的明确文本化根据的劳动,即方案表述性外在性劳动。这样,方案筹划性劳动,就显现为方案认知性内在性劳动、方案表述性外在性劳动的统一体。

改造劳动对象的方案生成后,继起劳动环节就显现为实施方案改造劳动对象。该环节前的各环节,都由内、外在性劳动构成,都展开于劳动者精神中,未直接改造外在劳动对象,因而显现为内在性劳动居主导地位、外在性劳动居辅从地位的劳动形态。从劳动方案实施性环节开始,劳动任务是实施劳动方案,改造外在劳动对象,因而劳动展开于精神外领域。这标志着以积聚改造劳动对象的精神机能、认识劳动对象、筹划改造劳动对象方案等为内容的内在性劳动主导型劳动形态的完结,标志着以生产改造对象的劳动得以可能所依赖的精神性保障力量为主题的劳动第一阶段的终结和以改造劳动对象为主题的劳动第二阶段的开启。这种方案实施性劳动的上述性质,决定了它显现为由递进性展开的诸层次构成的有机整体。

方案实施性劳动的有效展开,依赖于劳动者身心状况、劳动环境、劳动工具、社会关系等必要条件。所需如此必要条件未必是现成的,需由相关劳动来准备。因此,方案实施性劳动第一环节就显现为方案实施条件准备性劳动。该劳动要有效,就须先行解决准备怎样的条件、如何准备条件等认知筹划性问题。如此问题只能由方案实施条件准备性内在性劳动来解决。基于该内在性劳动供给的根据,消耗智力体力运用一定资料,生产出所需条件的劳动,即方案实施条件准备性外在性劳动。这意味着方案实施性劳动第一环节,就显现为由方案实施条件准备性内在性劳动、外在性劳动构成的矛盾统一体。

方案实施条件准备性劳动一旦完成,继起劳动环节,即基于既成条件,实施方案改造劳动对象,制作产品,从而形成作为方案实施性劳动第二环节的制作性劳动。该劳动要有效,就须解决如何科学运用既成条件、如何把劳动者情感意志理性等精神变量调控在制作产品必需限度内、如何恰当应对制作中随机事件等问题。如此问题只能通过劳动者精神机能来解决,从而解决如此问题的劳动,就显现为制作性内在性劳动。基于该内在性劳动供给的方案,改造劳动对象制作产品的劳动,就显现为制作性外在性劳动。舒尔茨指出,“因为生产活动的每种新的扩展已经产生了新的联系,从而伴随着对这种关系的理解,一种生机勃勃的前进的生产组织的观念进入到意识中。扩展和再次结合的同一进程也在精神创造的广阔领域里被探寻。”〔53〕该论述中的生产活动,正是制作性劳动。该劳动中劳动者“对这种关系的理解,一种生机勃勃的前进的生产组织的观念进入到意识中”,正是制作性内在性劳动。基于对“生产活动的每种新的扩展已经产生了新的联系”的“理解”,来改造对象制作产品的劳动,就构成制作性外在性劳动。可见,制作性劳动显现为制作性内在性劳动、制作性外在性劳动前后贯通所构成的统一体,其本质即以既定方案塑造劳动对象、使其获得新的形式和功能的过程。《1857—1858年手稿》对制作性劳动作了形象刻画:“劳动是活的、塑造形象的火;是物的易逝性,物的暂时性,这种易逝性和暂时性表现为这些物通过活的时间而被赋予形式。”〔54〕该论述中,劳动功能属性、物的历史属性与形式属性,都是制作性劳动内在机能的展现,因而,制作性劳动也可称为“活的、塑造形象的火”。一旦该制作性劳动把上述内、外在性劳动内蕴的诸规定性,传导到劳动对象中,方案实施性劳动第二环节,即方案实施性劳动整体也就得以完成,以改造劳动对象为主题的劳动第二阶段也就得以终结。方案实施性劳动上述两环节,都由内、外在性劳动构成,但这两环节的主题,是在劳动者精神之外的世界中,基于劳动第一阶段即内在性劳动主导型劳动阶段所供给的劳动得以可能所依赖的精神性保障力量,通过外在性劳动来改造劳动对象,其中的内在性劳动服务统一于该主题。因此,构成劳动第二阶段的方案实施性劳动的上述两环节,就都显现为外在性劳动居主导地位、内在性劳动居从属地位的劳动形态。这表明,与劳动第一阶段显现为内在性劳动主导型劳动形态相区别,劳动第二阶段显现为外在性劳动主导型劳动形态。该阶段的终结也就意味着外在性劳动主导型劳动形态的终结。

劳动目的是生产出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因此,第二阶段的完成,意味着由第一、第二阶段孕育的劳动第三阶段即以有使用价值的产品的生成为内容的物化劳动阶段的开启。第三阶段主题即前两阶段孕育、承载、释放和传导的主客观统一的综合性力量,以物化劳动产品形态出场和在场,接受劳动者评判取舍,从而完成一个周期的劳动的过程。《资本论》所谓“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对象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55〕等表述,揭示的正是物化劳动阶段展开和完成的过程。对该阶段而言,“它的产品”作为“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体现着劳动者对其合目的性的鉴别。《1857—1858年手稿》也指出,“劳动不仅被消费,而且同时从活动形式被固定为,被物化为对象形式,静止形式;劳动在改变对象时,也改变自己的形态,从活动变为存在。过程的终点是产品”。〔56〕该论述中,作为“改变自己的形态”的劳动,即作为“被物化为对象形式,静止形式”的劳动形态,正是物化劳动阶段生成的物化劳动形态。该物化劳动形态也显现为物化性内在性劳动与物化性外在性劳动的统一体。所谓物化性内在性劳动,即劳动主客观变量相互作用塑造凝聚而成的劳动产品内在科学与价值属性。它本质上是前述作为活劳动的诸内在性劳动的抽象凝聚形态;所谓物化性外在性劳动,即劳动主客观变量相互作用塑造的劳动产品感性外在性时空与功能属性。二者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成物化劳动这一内在性、外在性劳动的完成形态。

劳动的目的就是生产出满足劳动者生存及自由需要的产品。劳动第三阶段即物化形态的劳动的本质即劳动产品。所以,物化形态劳动的显现,标志着以追求生产出有使用价值的产品为目的的劳动过程抵达终点。《1861—1863年手稿》指出,“只要劳动过程的结果仍按与劳动过程本身的关系来考察,被看作劳动过程的结晶,那么,它的不同因素就融合在一种静止的物中,融合在主观活动与其物质内容的结合中,这种劳动过程的结果就是产品。然而,从这个产品本身独立地表现为劳动过程的结果来考察,它是一定的使用价值。劳动材料获得形式,获得一定的属性,创造这些属性是整个劳动过程的目的,并且作为内在目的决定劳动本身的特殊方式和方法。只要产品现在已作为结果存在,也就是说,劳动过程已成为过去的过程,作为产品过去产生的历史,那么这种产品就是使用价值。”〔57〕既然“产品就是使用价值”,而“产品现在已作为结果存在”既然意味着“劳动过程已成为过去的过程”,那就表明有使用价值的产品的出现,就标志着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劳动过程的终结。而一个完整劳动过程的目的既然在于生产出有使用价值的产品,那么,此产品的生成就意味着一个完整劳动周期运动的完成。这表明,上述三阶段递进性展开,构成一个完整劳动周期。第一阶段作为内在性劳动主导型劳动形态,其第一构成环节即自由劳动精神机能孕育性劳动,显现为一个完整劳动周期的起点;第二阶段作为外在性劳动主导型劳动形态,显现为一个完整劳动周期的中继性阶段;第三阶段作为内、外在性劳动相融合的物化性劳动形态,显现为一个完整劳动周期的终结阶段。

劳动由第一阶段开启,经第二阶段达致第三阶段,完成了一个周期的运动,但一个劳动周期的影响力并未随之终结。内、外在性劳动前述性质、功能及其关系显示,劳动具有自我设计、自我执行、自我验证、自我反思等认识与实践特征。一个周期完成后,劳动者势必反思该周期内在性劳动生成的关于改造劳动对象的根据、方案的有效性状况,势必评判总结该周期外在性劳动实施内在性劳动供给的改造劳动对象的方案的得失状况,势必把这种反思评判总结发现的该周期的经验教训,传递给下一周期,使上下周期由此既具有继承性也具有超越性。这表明,上一周期的内在性、外在性劳动,势必一定程度上融入和塑造下一周期的内在性、外在性劳动,形成一种跨周期转化融合的内在—外在综合性劳动形态。该劳动形态的形成及其作用的发挥,标志着一个完整劳动周期启动与运行的完成,以及上下周期劳动内容继承和创新过程的展开,即劳动周期性演进的展开与完成。而这一跨周期转化融合的内在—外在综合性劳动形态,也就构成劳动第四阶段,即贯通和联结上下劳动周期的跨周期性中介性阶段。《1857—1858年手稿》指出,“对象化劳动不再以死的东西在物质上作为外在的、漠不相关的形式而存在,因为对象化劳动本身又成为活劳动的要素,成为活劳动对处在某种对象材料中的自身的关系,成为活劳动的对象性(作为手段和对象)(活劳动的对象条件)。”〔58〕该论述中的对象化劳动,即构成第三阶段的物化劳动。从内在性劳动、外在性劳动及其结合贯通形态来看,对象化劳动是基于贯穿于内、外在性劳动中的精神性物质性力量生成的,是精神性物质性力量的凝聚形态。因此,对象化劳动向活劳动转化,作为活劳动要素而存在,意味着生成、展开和存在于前三阶段即劳动上一周期中的部分精神性物质性力量,以不同形式传递转换到劳动下一周期即第四阶段中,从而作为一种跨周期转化融合的内在—外在综合性劳动形态而存在。

上述递进性展开的前三阶段前后相继,生产出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实现了劳动的直接目的,因而构成一个完整劳动周期。上述第四阶段实现了上下周期的继承与演进,使劳动延续发展得以可能。这就是说,具有完整性持续演进性的劳动,由一个完整周期和一个跨周期的中介性阶段构成其运行机制。这表明,只要劳动依次按照上述四阶段展开,就既能产出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实现劳动直接目标,也能使劳动得以延续发展。这意味着劳动依循上述四阶段不同构成环节依次递进性展开,所形成的内在统一的劳动运行体系,共同构成《资本论》对内、外在性劳动潜在界分,所内蕴的劳动得以可能的一般机理。

六、结 语

对《资本论》潜在界分的内、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的劳动一般机理的出场而言,可作如下判定:

其一,它启动了唯物史观双重转向进程:由刚性时空取向转向可塑时空取向;由必然性主导历史取向的视域转向必然性与人能动性的统一主导历史取向的视域。《〈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关于唯物史观经典表述判定,历史发展节奏、深度、规模等历史时空属性,由生产力发展阶段与水平决定。〔59〕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发展阶段由其必然性决定,无法人为改变。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判定历史时空是由生产力发展内在必然性决定的刚性历史时空,刚性时空取向就显现为唯物史观基本取向之一。该经典表述还判定,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变革”,是“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从而这种变革都为必然性主宰,不能人为改变,即两个“决不会”。这意味着唯物史观理解历史的视域,是必然性视域,从而显现为以必然性主导历史为视域的唯物史观。内、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劳动一般机理显示,生产力生产关系都是内、外在性劳动的产物,从而是必然性与劳动者对必然性能动反应相统一的产物。必然性具有无限性,劳动者对必然性的能动应对,也具有无限深化属性。可见,生产力生产关系发育水平,随内、外在性劳动能动性水平提升而提升,而非仅由必然性决定。这表明,“一个社会形态”“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的时长状况,不是确定的,而是受内、外在性劳动应对必然性的能动状况约束的。同理,“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出现的时间节点的早晚、人类“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的时间节点的早晚,也受内、外在性劳动能动应对必然性水平高低约束,而非凝固的。这些问题都是历史演进节奏即历史运动时间属性问题。再者,内、外在性劳动能动应对必然性的水平状况,决定着生产力生产关系承载的劳动改造对象的深度及其产品文明属性状况。马克思指出,“人的创造天赋的”“发挥”,“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60〕人创造天赋发挥水平的提升,意味着改造劳动对象的深度随之推进。劳动对象被改造的深度与产品文明水平的高低,是历史运动规模即历史运动空间属性问题。历史演进节奏等时间属性、历史运动规模等空间属性问题即历史时空问题,既然受内、外在性劳动能动应对必然性的水平约束,而这种水平是变化的,那么,历史演进的时空属性也就是可塑的。就此而言,内、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劳动一般机理,昭示着唯物史观须由既有的刚性时空取向转向可塑时空取向。进一步看,内、外在性劳动能动应对必然性的水平状况,既然约束着历史演进的时空属性,那就表明人能动性等自由取向属性,也主导历史运动,因而人对历史的主导性,也是理解历史的必要视域。当然,“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61〕人能动性主导历史这一理解历史的必要视域,必然以前述必然性主导历史的视域为基础。这意味着唯物史观须由以必然性主导历史为视域提升为以必然性与能动性的统一主导历史为视域。唯物史观上述双重转向,使得历史演进的节奏、深度、必然性被开发运用程度、唯物史观理解历史的视域选择等问题,构成唯物史观新的生长点,唯物史观长期被冠以的种种机械的历史决定论的污名,也就由此得以洗刷。

其二,它把对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关系的判定由纵向依赖与被依赖关系拓展为相互内在相互生成的一体性关系,从而开显出了二者关系的新形态。马克思关于“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62〕的论述显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是具有决定和被决定关系的一个完整的体系。”〔63〕这就把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判定为纵向依赖与被依赖,即相互外在的生成与被生成关系。内、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劳动一般机理显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来源于劳动,势必通过内、外在性劳动来生成。内在性劳动的功能是进行为外在性劳动供给根据、方案和精神支撑等精神资料的精神生产,外在性劳动则基于内在性劳动供给的精神资料生产劳动产品。二者具有纵向贯通关系与相互构成的一体性关系,也显现为自由属性与必然属性两个层次。因此,精神生产尽管要统一于物质必然性,但物质生产的有效进行所依赖的根据、方案和意志等精神保障,只能由内在性劳动来解决。如前述,外在性劳动内蕴内在性劳动。这表明,物质生产是由内、外在性劳动的结合贯通和相互内在关系构成的,从而以精神生产为内在构成环节。舒尔茨关于人“保留了工业的更高的劳动,并且变成了这种自然力的理性的、相对物质性而言更多是以精神性的方式进行活动的操纵者和领导者”〔64〕的论述显示,工业劳动是以理性精神方式进行的,人在其中进行的理性精神活动,其机能在于为该劳动提供根据方案和指令等精神保障。可见,工业劳动作为物质生产内蕴精神生产。既然物质生产内蕴精神生产,精神生产基于物质生产而生成,也因给物质生产供给根据方案意志等精神保障,而内蕴和生成物质生产,从而使物质生产间接内在于精神生产中,那就表明内、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劳动一般机理的内在逻辑,在关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具有纵向依赖与被依赖关系这一传统认识基础上,揭示出了二者相互内在相互生成这一新关系。该新关系映现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这一对概念指称的对象,都是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融合形态,因而这一对概念名实不副,有待通过概念创新而被优化。

其三,它超越了传统脑体分工理论。内、外在性劳动与传统理论界定的脑力劳动体力劳动,都消耗脑力体力,但与后者有诸多区别:1.后者仅对脑体分工时代有效,前者则存在于一切时代。毕竟,劳动无论是否进行脑体分工,都要解决依据什么劳动、怎样劳动等问题,并按照其答案改造劳动对象,所以,必然显现为内、外在性劳动。2.后者被固化为不同阶层的劳动,前者则是一切阶层都要进行的劳动。脑力劳动者也要进行外在性劳动:“当一个脑力劳动者不管什么时候想让他人知道他的想法时,他必须像其他劳动者那样用他的双手,并用体力技能将他的思想表达出来。”〔65〕可见,脑力劳动须通过外在性劳动把认知结果转化为外在文本;体力劳动也进行内在性劳动,例如,改造劳动对象时对各改造环节的协调,需内在性劳动。3.脑力劳动未必转化为相应体力劳动,体力劳动也未必是某脑力劳动的直接继起形态。但内、外在性劳动则前后相继,直接贯通。4.“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66〕传统脑体分工理论中,脑力劳动供给的精神产品未必具有改造世界取向,内在性劳动供给的精神产品则必然具有改造世界取向。5.“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即“以脑力劳动为主或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67〕劳动,从而其区别仅在于其运用脑力体力比重的区别。而内、外在性劳动的区别则在于其脑力体力消耗性质与机能的区别。6.脑力劳动主体需具备专业知识;内、外在性劳动未必要求其主体具有专业知识。内、外在性劳动理论对脑体分工理论的超越性在于:1.后者揭示的脑体分工具有历史暂时性,只是内、外在性劳动特定历史阶段的实现形式,从属统一于内、外在性劳动;前者揭示的内、外在性劳动,则具有历史永恒性,从而超越了脑力体力劳动的内在规定性,因此,较之于后者具有普遍性优势。2.后者未回答脑力体力消耗的性质、机理、机能、类型等问题,未回答脑力体力劳动一般原理是什么的问题。前者则具体回答了上述问题,构成了理解、组织、实施、调控、完成和评价脑力体力劳动的理论框架与根据,从而统领和涵摄了后者。3.后者界定的脑力劳动未必指向现实地改造特定劳动对象,后者界定的体力劳动也未必直接基于特定脑力劳动成果展开,从而脑力体力劳动难免不相互外在相互脱节,这就难以保障脑力劳动现实有效性和体力劳动效率的提升。前者揭示的内在性劳动供给的根据、方案和精神保障,必然向其揭示的外在性劳动转化上升;外在性劳动必然基于内在性劳动供给的根据、方案和精神保障来展开。这就保障了脑力体力消耗的现实有效性和科学性。前者对后者的上述科学性优势,昭示着劳动哲学新的理论空间与理论逻辑。

其四,它供给了消解传统劳动理论破碎格局的根据与机理,实现了劳动理论资源创造性整合,深化了劳动理论的彻底性,提升了其科学解释力,消除了关于人类活动类型歧视性价值排序的认识论本体论根源。亚里士多德把人类活动区分为实践、创制与理论三领域的论述,作为传统劳动理论中最具影响的思想资源,判定理论的对象是“出于必然而无条件存在的东西”,特点是沉思,目的在于求知,是最高贵的活动;判定实践“以可变事物为对象”,表现为伦理与政治行为,特点是行动,目的则在于求善;判定创制主要指生产和技艺,“是使某事物生成的活动,其目的在于活动之外的产品”,〔68〕就是说,“创制之外另有目的”,〔69〕是最低贱的活动。汉娜·阿伦特把人类活动划分为“劳动、工作和行动”:“劳动是相对于人的生理过程而言的”,〔70〕工作是“技艺者制作并将其创造性的活动逐渐融入劳动对象中”。〔71〕可见,其所谓工作即创造劳动必须的技术性、物质性稳定条件的活动。“行动具有很强的政治性”,〔72〕“是指人们而不是人类居世的群体条件”,〔73〕是人指向他人以生成人们居世的群体条件的政治性社会性互动活动。对比可发现,亚里士多德所谓创制,相当于阿伦特所谓劳动和工作;亚里士多德所谓实践,相当于阿伦特所谓行动。此外,二者都判定制作或劳动处于人类价值秩序底端,也都把所划分的人类活动类型,视为相互外在关系。从内、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劳动一般机理看,亚里士多德的划分,意味着判定制作不需要沉思和求知,不需要协调人与人关系的所谓实践;意味着沉思可离开对象性活动,仅在思想限度就可获得知识;意味着沉思和知识具有离开制作的自足的必要性和价值,能以非对象性形式自足地存在并获得有效性。其潜涵命题的这种荒谬性,反证了沉思、制作、实践并非相互外在的,而是相互内在相互构成相互依赖的整体。内、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劳动一般机理则是关于其相互内在关系具体存在形式的逻辑展现。阿伦特如上划分忽视了认知(沉思)在人类活动中内在构成地位,抹去了劳动、工作和行动的智能性本质属性,从而无法说明这几类人类活动。再者,她所谓劳动、工作不过是亚里士多德的制作破碎化形态。她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未看到行动(实践)与劳动、工作(制作)的内在性关系,把它们简单并列起来了。内、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劳动一般机理则显示,亚里士多德的沉思不过是内在性劳动的构成环节和表现形式,它服从服务于作为外在性劳动的制作;他所谓的实践或阿伦特所谓的行动,也不过是外在性劳动的内在组织协调性环节的具体表现,从而内在于外在性劳动之中。因此,沉思、制作、实践或劳动、工作和行动都不过是内在性、外在性劳动不同构成环节而已,它们既非相互外在关系,在价值秩序上也没有上下高低等级地位的差别。就此而言,内、外在性劳动及其内蕴劳动一般机理,对关于人类活动类型的上述划分具有整合统摄效能,还原了它们都是人类劳动不同构成环节这一共同本质,消解了判定它们价值地位有等级差别的全部理由的可靠性,从而用劳动统一了人类活动不同局部类型,提炼出了劳动这一人类活动的完整彻底形态,是关于人类活动形态认识的根本性深化、统一和升华。

此外,它的出场势必驱动劳动收益评价由单一外在性指标向内外相通、动静结合、物质性精神性相融合的综合性指标转换;势必彰显提升劳动创新根本有效的途径在于激发劳动展开于劳动者自由属性的类本质要求中,避免劳动完全为外在强制力量支配;势必开显出劳动观由外在性的使用价值论形态向内外在性相贯通的生存文明建构论形态转变的逻辑必然性等。尽管限于篇幅,这些判断无法展开说明和论证,但可以肯定:如上诸多判断所揭示的内容,对既有理论与实践格局将产生怎样重塑性影响,以及如何精准响应其重塑性影响,从而如何有效把握其潜涵的理论性实践性创新契机,将是《资本论》及其手稿研究与相应实践探索,所面对的无法回避的具有挑战性的重要课题。

注释:

〔1〕〔10〕〔14〕〔16〕〔18〕〔34〕〔49〕〔5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60、105、524、65、60、524、570、68-69页。

〔2〕参见〔德〕索恩-雷特尔:《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西方历史的认识论》,谢永康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3〕Michael Hardt,Antonio Negri,LaborofDionysus,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94,p.10.

〔4〕孙承叔、王东:《对〈资本论〉历史观的沉思》,上海:学林出版社,1988年,第97-121、177-192、243-257页。

〔5〕〔53〕〔64〕〔德〕威廉·舒尔茨:《生产运动》,李乾坤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9、8、38页。

〔6〕〔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5页。

〔7〕〔9〕〔11〕〔12〕〔17〕〔30〕〔31〕〔33〕〔35〕〔42〕〔48〕〔52〕〔55〕〔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08、209、135、208、582、208、21-22、208、56、208、56、208、211页。

〔8〕〔5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2、102页。

〔13〕〔德〕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1页。

〔15〕〔20〕〔29〕〔6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3、162、162、502页。

〔19〕〔25〕〔26〕〔37〕〔38〕〔56〕〔58〕〔6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9、615、616、615、615-616、258、328、479-480页。

〔21〕〔22〕〔24〕〔27〕〔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7、167、167、167、38页。

〔23〕王南湜:《“赞天地之化育”与“人是对象性活动”的比较与汇通——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事’的本体论”建构论纲》,《学习与探索》2022年第1期。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51页。

〔32〕《庄子·天道》,《老子·庄子》(上),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357页。

〔39〕〔44〕〔51〕〔65〕〔70〕〔71〕〔72〕〔73〕〔美〕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竺乾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139、85、85、1、135、2、1页。

〔40〕〔意〕奈格里:《〈大纲〉: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张梧等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29页。

〔41〕〔美〕古尔德:《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马克思社会实在理论中的个性和共同体》,王虎学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8页。

〔43〕〔德〕马丁·海德格尔:《同一与差异》,孙周兴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34页。

〔45〕〔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12、113页。

〔47〕〔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第28页。

〔5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31页。

〔59〕〔6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1-592、591页。

〔6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9页。

〔63〕李乾坤:《舒尔茨的〈生产的运动〉:青年马克思生产范畴形成的重要坐标》,《哲学研究》2017年第11期。

〔67〕〔德〕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4页。

〔6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译著者序”,第21页。

〔69〕〔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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