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成因与防控措施分析

2024-05-09 03:12陈少友
今日消防 2024年3期
关键词:防控措施消防安全成因

陈少友

摘要:作为一种防控难度较大的火灾事故,“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在近几年时有发生,且多发于冬春季节,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引发该类事故的原因有多种,例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等。为了防控该类火灾事故,要结合事故的发生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才可以降低该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关键词:“小火亡人”;消防安全;成因;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X92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227(2024)03-0122-03

“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是指着火面积小、带来的经济损失少、被困人数少,然而却引发了人员死亡的一种火灾事故。该类事故多发于“九小”场所与居民社区等,通常发生在楼道与厨房等场地,有着较高的发生频率、火灾防控难度与死亡概率。近年来,该类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因此,需要深入分析“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1 “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成因分析

1.1  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

1.1.1  老旧建筑的消防安全设施不完备

通常老旧建筑有着较低的耐火等级,建筑内部的消防安全设施不完备,并且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的情况[1]。另外,该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达标,通道较为狭小,因此,消防车辆难以在通道中行驶。该类建筑还会存在消防水源缺乏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火势很可能会快速蔓延,难以及时地扑灭火灾。

1.1.2  经营者擅自更改建筑结构与用途

一些“九小”场所,例如小库房、小饭店与小商店等,很多经营者为了节约成本,会对建筑结构与用途擅自更改。很多地方会利用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这些建筑的防火性能不达标,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带来巨大损失。同时,很多商铺存在“三合一”情况,在场所的下部储存、经营,在上部会利用木板做隔断,隔出类似吊顶的空间以供人员居住,上部和下部仅利用一个楼梯进行连接。为了防盗上部还会安装铁栅栏,或是在外部安装广告牌。这种情况下,如果下部发生火灾,烟气会快速向上部蔓延,上部的人员受到浓烟熏呛,逃生能力减弱,加大逃生难度。此外,因为缺乏安全出口,所以上部人员难以逃生。

1.2  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1.2.1  民众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不足

很多居民会在楼道、阳台等处堆放易燃易爆品,如纸箱等,还会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且在楼道内充电。一些居民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的消防通道上。通过对于这些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很多民众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在自己家接几根电线并不会引发火灾事故。另外,很多居民存在从众心理,看到邻居占用公共区域,也会跟风占用。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很多民众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不足,忽视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而且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了解。在发生火灾事故以后,被困人员不熟知逃生方法,加上内心十分恐慌,所以逃生难度很大。

1.2.2  疏于对特殊群体的有效防护

调查研究发现,在所有年龄段中,65岁以上老年人群的火灾防范意识最为薄弱,其对于消防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最低,掌握的火灾逃生技能最少。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机会较少,其对于消防安全常识的掌握不足,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另外,因其身体较弱,在面对浓烟与着火等突发情况时,难以冷静应对,难以及时发现火灾并且报警,容易失去最佳逃生机会[2]。因此,在“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中,老年人群的受灾比例很高。

1.3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1.3.1  物业服务公司的履职意识薄弱

当前,很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还存在履职意识较为薄弱的问题,会出现“管事不足、管理無力”的局面。尤其是在消防安全方面,很多物业服务企业对此重视不足,工作不到位,往往只简单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不够深入,导致很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消除。部分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较低,以致物业公司难以顾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此外,很多物业服务企业还存在着业务能力水平低、人手不足的情况,现有的物业管理人员并没有掌握专业的消防知识与技能,不能高效地做好消防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工作,这不利于小区安全隐患的排除。

1.3.2  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消防部门、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时,尽管频次较高,然而,因为其有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对小区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不够深入和细化,重视程度还有待提升。另外,因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对居民住宅的入室检查比较困难,因此会造成检查工作比较粗略、浅显,没有落到实处,不能够完全掌握小区内可能会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 “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

2.1  配备完备的消防设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2.1.1  安装楼层逃生救生装置

在综合楼、高层住宅与办公楼等建筑内需要配备一些逃生的辅助装置,例如逃生梯与救生缓降器等。一旦建筑发生火灾事故,被困人员就可以利用这些装置进行逃生。

2.1.2  配备灭火器材

指导小商店、小饭店等“九小”场所严格按照相关规范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毯与灭火器等。在住宅楼的每个单元都要配置两具或以上超过4kg的干粉或水型灭火器,以满足不时之需。还要鼓励居民在家中配备灭火器材,从而在火灾发生的初期阶段更好地扑救火灾,防范火势进一步蔓延。

2.1.3  配备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在一些特殊场所,如旅店、幼儿园与老年公寓等;在特殊人群的住宅内,如空巢老人与特困人员等人群居住的住宅;在小旅馆、出租屋与地下居住空间等场所的每一个房间,除了已经明确要求必须配备的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外,需要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3],除了明确要求必须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以外,需要在建筑内配备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样可以有效增强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2.2  规范民众行为,优化消防环境

2.2.1  禁止占用楼梯间、楼道

指导居民对管道井与楼梯间放置的杂物进行清理,禁止在楼道内放置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检查管道井的封堵情况,如果没有封堵,就要馬上进行封堵,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后,火苗窜入其中,加速火势蔓延。

2.2.2  清理易燃易爆品

提示居民不要在车库、家中与楼道等地方存放易燃易爆品,如烟花爆竹与汽油等;不要违法违规经营危险物品,要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2.2.3  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物业管理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对停车位进行科学规划,要求小区居民规范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对于违规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要进行惩处。针对在消防通道上违章建设的情况,必须要求马上停工、限期拆除,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通道上方需要架设管线时,要保证高度≥4m,否则会阻碍消防车辆顺利通过。

2.3  发挥消防部门作用,做好整治管理工作

2.3.1  加强电气泄漏专项整治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在“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中,由于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占据总数量的60%以上[4]。所以,消防部门要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基于政府部门的统一领导,积极地与电力主管部门进行合作,加强对于电气线路的专项整治,改造老旧小区的电气线路。需要督促火灾高危单位严格根据相关规定构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委托中介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电气防火技术检测。还要督促社区与密集场所严格根据相关标准对电气线路进行敷设,而且要定期做好检测工作,以保证这些线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患于未然。

2.3.2  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

重点单位与社区等要严格根据要求,积极建设微型消防站,要做好防火巡查工作,加强常态消防宣传,要认真履行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职责。还要制定健全的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制度,要充分做好对于微型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专业技能得到显著提升。实现微型站之间的互相帮助、通力合作,实现对于信息资料的共享建立,建立强大的联防组织。

2.3.3  加强电动车集中管理

在社区的室外安全区域,需要利用不燃材料搭建停车棚,而且要在其中配备完善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为广大居民提供定时充电以及自动断电等服务,实现集中停放,安全地为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同时要及时清理停放在疏散通道及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实现集中管理,使得广大居民能够安全地使用电动自行车,防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自燃等事故的发生。

2.3.4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为了降低“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需要充分重视对于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要配备完善的设施设备,加强对于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应用状态。一旦发现消防设施发生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如果情况紧急,需要马上启动绿色通道。可以采用先使用后审批的方式,也可以采用边用边审的方式,及时完成维修工作,以防范由于消防设施损坏而影响火灾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2.3.5  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意识

为了防范“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较强的履职意识,认真完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消防安全管理投入,使得物业服务单位做到“管家又管事”。居民委员会也要做好协调工作,使居民积极地缴纳物业费,配合物业服务单位的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招聘与培训等方式,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2.3.6  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消防部门要明确自身担负的消防监督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积极依托派出所、村(居)委会搞好住宅区的消防监督工作,积极督促业主和物业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居民住宅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疏散通道堵塞、楼梯走道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共同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2.4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视“小火”风险

2.4.1  做好消防安全宣讲和演练

为了防范“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需要充分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全社会都更加重视“小火”风险,增强公众对于火灾事故的警惕性。针对中小学生,要在其教育培训内容中加入消防安全教育的相关知识,使得学生从小了解相关的知识。对于中青年人群也要加强培训,使其掌握火灾紧急处置的方式与辅助救援方法,增强其消防意识与防范能力。要组织开展逃生疏散演练活动,使得民众更加深刻地了解与体验火灾事故,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行为习惯,提升其消防安全素养。

2.4.2  采用多元化的宣传方式

在实践中可以利用消防公园、消防体验馆等场所做好宣传工作,使社会公众可以了解更多的消防安全常识。还要利用广播与电视等途径宣传相关知识,利用抖音与微信等新型媒介对火灾隐患的危害进行介绍[5],并向广大民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等。

2.4.3  充分重视特殊群体

要充分做好针对特殊群体的宣传工作,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与残疾人等,要进行精准宣传、分类教育。加强对于民众的宣传教育,增强民众的火灾防范意识,使其可以在火灾发生的初始阶段马上报警,同时可以利用消防设施设备及时地控制火势,防范“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3 结束语

一直以来,“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都是防火工作的重点,必须加强对该类火灾事故的防控,减少火灾伤亡事件的发生。引发“小火亡人”事故的原因有多种,例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不达标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在实践中要采取多种方式,防控该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比如,配备完备的消防设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规范民众的行为,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发挥消防部门的作用,做好整治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全员重视“小火”风险。基于此,才可以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地将风险扼杀在萌芽中。并且,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地解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以减少损失,保护人们的安全。

参考文献

[1]陈诗意,潘义勇.基于地图API数据挖掘的道路交通运行状态分析[J].物流科技,2020(8):112-116.

[2]苏小吉.常敲“小火亡人”警钟谨防小火酿大灾[J].江苏安全生产,2019(1):30-32.

[3]胡泊,郭义伟.建章立制遏制“小火亡人”——河南省周口市乡村防火办法新探索[J].中国应急管理,2021(11):72-73.

[4]黄凯,李雪微,徐蕾.基于FDS的火灾产物对人员疏散影响的研究[J].大连民族大学学报,2021(3):238-243.

[5]彭大伟,张小翠.祭祀香烛引发亡人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2022,38(6):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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