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乡村旅游:功能、短板与优化路径

2024-05-09 23:56刘倩倩
关键词:乡土农民旅游

宋 瑞,刘倩倩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 北京 100006; 2.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济南 250014)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也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三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就需要选择具有持续增长性、综合带动力、城乡协同性和广泛包容性的产业作为支撑,而乡村旅游是其中一个重要选择[1].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乡村旅游作为横跨一、二、三产业,兼容生产生活生态、融通工农城乡的综合性产业,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繁荣稳定、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和旅游部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30.9亿人次,占当年国内旅游总人次的50%以上[2],乡村旅游已然成为新时期国内旅游消费的“主阵地”.与此同时,乡村旅游逐渐成为学术探讨的重要对象,相关研究涉及乡村旅游的概念辨析[3]、发展类型[4]、关键问题和对策建议[5-6],以及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7]、乡村振兴[8]、共同富裕[9]的关系等.当然,由于理论对实践的滞后性等原因,仅有少量研究将乡村旅游置于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进行研究.相关研究中,房艳刚和刘继生[10]认为乡村旅游可以通过对农业、乡村环境和文化资源的重组和再造挖掘乡村内生发展潜力,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之一;萧洪恩和姜芳[11]认为乡村旅游通过农业和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了农村就地城镇化、就地现代化的目标;张圆刚[12]认为乡村旅游可以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是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吴开军[13]认为,我国乡村旅游将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能显著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已迈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并按照从“总体”到“五位一体”再到“共同体”的逻辑,系统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可行路径,乡村旅游肩负着实现“三农”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应在农业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因此,有必要基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和发展要求,对乡村旅游的潜在功能、发展短板和优化路径进行系统分析和深入研究.

1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旅游的潜在功能

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乡村旅游是在“三农”领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其价值意蕴和潜在功能与中国式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要求相呼应,应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1 乡村旅游应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在经济领域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领域,乡村高质量发展既是破解“三农”发展系列难题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三农”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乡村高质量发展要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实现乡村就地化发展.作为乡村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应从促进农业就地转型升级、农民就地就业创业和农村就地城镇化等方面助力乡村实现高质量发展.

首先,乡村旅游应促进农业就地转型升级.乡村旅游通过对乡村生产形式、生活形态和生存方式等资源进行可视化、体验化和展示化,在农村现有产业基础上注入更多服务元素,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由传统以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向农业和非农业协同发展的多元结构转变,从而实现乡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方面,乡村旅游可横向拓展农业功能,通过深入挖掘乡村自然、生态和文化资源优势,将农业开发为包括旅游休闲在内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产业形态;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可纵向延伸产业链条,通过带动食、住、行、游、购、娱在内的旅游核心行业,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手工艺品生产、旅游用品和纪念品生产开发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助力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

其次,乡村旅游应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创业.旅游作为综合性产业,具有“一业带百业,一业举而百业兴”的联动效应,能够促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并创造丰富的就业机会.根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超过290万家,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30多万家,若按每个经营主体带动就业5人计算,相关就业人数超1 500万人[14].可见,乡村旅游能够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和择业范围,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就业.与此同时,发展乡村旅游,还可以通过实施“归雁计划”吸引农民工返乡、大学生到乡、能人回乡等,推动多主体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自主创新创业.

再次,乡村旅游应促进农村就地城镇化.作为一种异地流动性产业,乡村旅游是联结城市和乡村的重要载体,也是城乡之间资本、人力、知识等各种要素双向流动的重要渠道[15].乡村旅游能够吸引城市居民、中小企业下乡,推动资金、资源、项目入村进屯,为乡村发展带来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管理、物流等生产要素,并通过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深度融合,将乡村发展嵌入更广阔的社会网络之中,为农村地区的就地城镇化转型注入强劲动力,避免重复乡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的老路.

1.2 乡村旅游应保障农民主体地位

中国式现代化在政治领域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到“三农”领域,发展的主体是农民,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谈不上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因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要以尊重广大农民主体地位为基本导向,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性作用.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应从个体主体性和组织主体性两个层面有效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

一方面,乡村旅游应增强农民个体的主体性.乡村是当地人的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乡村旅游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应在于农民.作为一种多产业融合的综合性产业,乡村旅游能够通过旅游的形式提高农民在乡村发展中的参与程度和受益比例,从而增强农民在乡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乡村旅游发展可为农民带来非农收入和就业机会,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旅游开发和经营的积极性,调动农民群体在乡村发展中的参与度、共享度和创新度.与此同时,乡村旅游可拓展农民视野并增加培训机会,提升农民群体的文化素质水平以及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能力[16].

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应发挥乡村组织的主体性.乡村组织在乡村发展中具有桥头堡和主心骨作用,能够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持续而有力的保障.就基层党组织而言,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可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活力、组织效力和组织能力,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政治引领和思想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发展乡村旅游可盘活村集体闲置资源,助推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型农民股份合作社、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乡村旅游组织的建设、规范和壮大[17].

1.3 乡村旅游应丰富人民精神世界

中国式现代化在文化领域要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源头在乡村、主体在乡村,有必要深入挖掘、继承和创新传统优秀乡土文化,促进以农民为主体的乡土社会融入精神文明,以乡村文化振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旅游具有承载乡土文化精神内涵、向内筑牢乡土文化和向外传递乡土文化等多重作用.

首先,乡村旅游应承载乡土文化精神.乡村作为延续千年的聚落形态,保留并承载着老宅大院、历史遗址、民间传说、手工技艺以及各种农耕文化、饮食文化和民俗活动在内的乡土文化,是一种包含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风貌的综合性文化价值体,具备不可替代的人文价值.乡村旅游以物质的、非物质的乡土文化为“魂”,将质朴的乡土文化转化为宝贵的旅游资源,使其在旅游发展中得到活化、保护、利用和传承.例如:将农业生产场所和农民生活场景转化为乡村旅游体验项目,将乡村的特色手工艺品转化为旅游纪念品,将乡村的民间传说转化为旅游演艺活动,等等.

其次,乡村旅游应向内筑牢乡土文化.乡土文化根植于乡村,蕴含着浓厚的历史和文化积淀.乡村旅游开发实现了乡土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乡村居民在此过程中受益并重新认识和建构乡村的文化价值.当地特色文化的精彩展示以及游客的积极反馈,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村民的文化自豪感,并进一步激发村民对当地特有的乡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意愿.另外,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乡村内生的民俗民情、村规民约等地方性知识,作为内嵌于乡村生活语境的文化表达范式,能够切实满足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多样性的需要,并在乡村旅游的强化作用下,推动乡土文化在乡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再次,乡村旅游应向外传递乡土文化.以农耕文化为代表的乡土文化,因其与工业文化具有反向互补的特征,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一种不同于城市日常生活的差异性文化体验,满足其在观光、休闲、学习、社交、怀旧和自我身份建构等方面的多层次精神文化需要.乡村旅游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和艺术手法,以现代审美方式对传统乡土所留下的建筑形态、形成的社会风尚、蕴含的人文精神加以诠释,在高度还原乡土文化符号和事象的基础上创作出富有感染力的乡村旅游产品,引导乡村发展从“卖(农)产品”向“卖风景”“卖温情”“卖文化”转变.通过乡村旅游,外来旅游者流入乡村空间,在与乡村的自然世界、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共鸣中对乡土文化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从而在城乡互动过程中实现乡土文化的向外传递.

1.4 乡村旅游应增进乡村民生福祉

中国式现代化在社会领域要求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难点和主要任务在农村、在农民.这要求乡村振兴必须把实现农民群体共同富裕摆在首位,让广大农民能够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而乡村旅游在助力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具有独特的重要作用.

一方面,乡村旅游应助力农民增收.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种养业一直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其经济收益较低且稳定性较差.乡村旅游作为一种“不离土不离乡”的新型发展道路,能够突破传统种养业的发展瓶颈,拓宽农民的收入渠道,并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例如,农民可利用自有场地、房屋、设施从事采摘园、休闲农庄、乡村营地、乡村民宿等旅游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性收入;可出售自家特色农副产品、手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取得商品性收入;也可将土地、资金等自有生产资料和各类资产投资入股乡村旅游项目,取得权益性收入;还可以直接在乡村旅游经营户中参与接待服务,取得工资性收入[17].通过上述方式,农民能够公平合理地分享乡村旅游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收入得以持续增加.

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应缩小城乡差距.长期以来,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落后所导致的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由于乡村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异质性文化资源,大量的城市居民流向乡村地区进行旅游休闲活动.乡村旅游作为异地流动性产业,在为农村地区带来规模庞大的旅游消费的同时,还通过旅游消费促进生产要素向乡村集聚,进而改善乡村地区发展环境,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研究表明,乡村旅游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效果显著,具体通过提升公共服务产品(如农村交通设施、通信设施和医疗设施等)供给水平、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民就业渠道等多种方式缩小城乡收入差距[18].

1.5 乡村旅游应推动乡村绿色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在生态文明领域要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是难点,乡村是重点.乡村是人们“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重要载体,乡村振兴必须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绿色发展之路实现乡村生态资源的价值转化.乡村旅游作为推进绿色兴农与农业发展绿色转型的重要载体,在激活乡村生态价值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可为乡村振兴“赋能增色”.

一方面,乡村旅游应激活乡村生态价值.乡村旅游要能够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领域.乡村旅游以乡村生态资源为依托,通过挖掘乡村生态资源的景观价值,可将自然、原生态的生态资源通过乡村旅游转化为具有休闲观赏游览价值的乡村旅游资源,从而实现“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与此同时,“绿水青山”不仅仅是山清水秀的乡村生态资源,还是以田园风光、村落景观和乡土文化为载体的乡村文化景观,它是乡村生产、村民生活、生态环境等乡村地域系统功能分异的空间表现,其乡土性价值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同样得以转化.

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应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乡村旅游作为资源依赖型产业,以乡村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等作为其发展的资源本底.为了发展乡村旅游,不仅需要对荒山、林地等进行生态修复,还要加强对农村生活环境的整治,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乡村的生态环境质量.另外,乡村旅游发展也有助于提高村民和当地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贯穿于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当中,并通过建立健全乡村生态补偿机制,将乡村旅游的“金山银山”回馈到乡村的“绿水青山”之中.

2 当前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短板

在全面认识乡村旅游在“三农”领域促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潜在功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原因,乡村旅游发展中还存在诸多短板.只有精准厘定并真正弥补这些短板,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式“三农”现代化的实现.

2.1 同质化问题较为严重

尽管现阶段我国乡村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乡村旅游项目遍布全国各地,但是乡村旅游单一化、同质化现象较为普遍,其中旅游产品千篇一律、开发模式千村一面等问题尤为突出.这既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其具体表现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乡村旅游产业缺乏整体规划.不少地方政府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乡村旅游大力支持,但并未对其进行统一规划和系统整合.由于乡村旅游产品和项目投入较小、进入门槛较低,不少企业或个人各自为政,基于相似的乡村资源禀赋进行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一定区域内乡村旅游项目之间互补性不强,存在较为严重的同质化竞争,从而导致乡村旅游资源和生产要素无法形成有效合力,难以构建起完整的产业链条,并发挥规模集聚效应.

其二,乡村旅游产品缺乏地域特色.独特的乡土文化和生态资源是乡村旅游具有持久吸引力的关键.但是,既有乡村旅游产品对乡村风貌特色、乡土文化特色、地方土特产特色和传统工艺技能特色的挖掘不够,多数乡村均以农田、村庄、林地等非垄断性资源作为乡村旅游资源基底,并以大同小异的手段和形式进行旅游产品设计和开发,导致乡村旅游产品缺乏地域特色.即使部分经营者有意打造特色旅游IP,但仍存在挖掘深度不够、建设标准不高、过度城市化或商业化等问题.

其三,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模式雷同.一些乡村旅游项目开发习惯于走“借鉴成功经验”的老路,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喜欢简单模仿或复制拼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这种盲目跟风式的发展模式虽能在短期内获得一定收益,但也造成了大量项目雷同、重复建设.不管是早期的“吃农家饭、住农家院”,还是后来的休闲农场、乡村民宿,乃至近年走热的田园综合体等,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产品同质化、类型单一化等问题.

2.2 农民的主体地位不突出

从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的角度来看,乡村旅游应最大程度地实现广大农民的参与和受益.但是,当前一些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以当地政府和外来资本为主,村集体缺乏主导权,村民参与程度和收益比例较低,导致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不突出.

一方面,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民主体地位缺失.目前,一些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仅仅表现为城市资本和城市人群对乡村资源和乡村空间的利用和消费,把当地农民视为乡村旅游开发的客体而非主体,并未提升农民的自主发展能力.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诸多旅游开发商更倾向于以“整村搬迁”、雇佣部分村民的形式承接乡村旅游资源,鲜少注重对乡村居民“非农就业”能力的培养,导致当地农民无法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获得长效合作和发展机会[19].另外,由于缺乏平等协商机制,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群体难以与外来资本平等对话,致使部分地区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不断被边缘化.

另一方面,乡村旅游经营中农民自身能力有限.目前从事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当地人大多是留在乡村地区的农民.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因外出求学或打工而流入城市,现有的乡村留存人员多为中老年人、学生或孩童等.相对于专业人员而言,其文化教育水平和知识领悟能力偏低,且没有从事过乡村旅游工作的相关经验,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或教育,缺乏适应新时代乡村旅游发展的经营管理理念,在能力和心智等方面难以满足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另外,尽管部分地区通过吸引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等方式为乡村发展储备人才,但是人才留存效果并不理想[19],乡村旅游专业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都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2.3 文化保护利用不充分

乡土文化根植于乡村发展血脉,是乡村旅游的根基和灵魂.以乡村旅游为载体,对乡土文化进行系统挖掘和保护传承,是促进乡村文化振兴、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有效途径.然而,目前一些地方存在乡土文化传承力度不强、保护意识淡薄、开发创意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其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乡土文化传承力度不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乡村人口外流和空心化问题日益突出,加之外来先进文化的流入和冲击,使得乡村原生态的乡土文化日渐没落甚至中断.乡土文化内涵的缺失削弱了乡村旅游发展的根基,相应的旅游产品开发大多停留在农家宴、垂钓、摄影等休闲娱乐、乡间野趣的初级阶段,涉及乡土文化内容较少.这必然导致游客难以在旅游过程中获得深层次的乡村文化认知和高水平的乡村旅游服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游客在乡村旅游中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其二,乡土文化保护意识淡薄.乡村居民作为乡土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了解当地的乡风民俗,掌握特有的传统技艺.然而,不少地区由于乡村居民缺乏对乡土文化价值的认识,难以形成乡土文化自信并自觉参与到乡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之中.另外,在快速城镇化和过度商业化的冲击下,乡土文化容易因以经济为中心的片面发展观而产生异化甚至面临瓦解.一些地方将现代化、城镇化的元素符号过度嵌入到乡村旅游文化体系之中,导致乡土文化的扭曲和失真.

其三,乡土文化开发创意不足.当前乡村旅游中的文化资源开发规模持续扩大,但由于缺乏高水平策划与规划,乡村文化项目建设标准化和发展样板化等问题凸显,导致乡村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缺乏创意创新,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和消费诉求.如某些乡村旅游目的地拥有极具地方特色的物质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因其发展方式老套呆板,致使乡土文化个性和特色被抹杀,从而导致乡村旅游产品缺乏文化价值特色和乡村地方调性.

2.4 利益共享机制有待优化

尽管乡村旅游能够拓宽农民收入渠道、提高农民非农收入,但是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传统外源式发展模式导致不少地区“飞地化”现象突出,且乡村居民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村旅游推进共同富裕的效果.

一方面,乡村旅游产业收益漏损严重.尽管乡村旅游开发的内外互补机制能够有效提升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效率,但是外源式发展模式的逐利性容易造成外来投资者对乡村资源的掠夺以及乡村居民在乡村发展中的失权问题.这有可能致使乡村旅游开发陷入公平与效率双重失衡的不良循环.具体来讲,外来投资者的资本、设备、技术和管理者均从外部带入,在进行大规模、低成本甚至破坏性的旅游开发之后,除少量补偿金和税收外,对当地劳动力、关联产业及社会建设的贡献有限.在一些地方,乡村旅游发展成果被外来投资者“卷走”,乡村旅游发展陷入“收益漏损”的陷阱,无法实现增加乡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目标.

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内部参与机会不均.当前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共识是“人人参与、人人尽力”[19],鼓励乡村居民更多地参与到乡村旅游发展中.然而,在部分地方,由于综合协调的缺位或不当,少数拥有区位、资金或规模优势的村民在单纯市场力量的推动下参与到旅游经营接待之中,成长为旅游精英并获得较高的旅游收益,而缺乏相应优势的村民只能从事低水平、低收益的体力劳动或小商贩经营,在乡村旅游发展中逐步被边缘化[20].在资本博弈、社会网络和地理优势的共同作用下,乡村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降反增,导致乡村居民内部贫富差距有所扩大.

2.5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挑战

乡村旅游是在乡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乡村旅游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足,粗放式、盲目性、无序化的旅游发展对乡村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乡村旅游开发的生态保护意识淡薄.近年来,受“重绩效、拼经济”理念的影响,部分地区在开发乡村旅游项目时追求“短、平、快”,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对生态保护重视不足.一些乡村旅游项目在前期开发阶段,以“走马观花式考察”代替深入、严谨、专业的调查、论证、评估,盲目批准、开展旅游项目.一些乡村旅游项目在中期建设阶段,因缺乏必要的规范约束和监管措施,部分项目开发造成建设性破坏或经营性破坏,为乡村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乡村旅游的环境承载力面临挑战.我国每年超30亿人次的乡村旅游客流量,在带来可观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对乡村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导致乡村旅游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在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积少成多的环境污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生态损失,例如水体污染加剧、大气质量下降、固体废弃物增多、植被和土壤破坏等.与此同时,乡村地区缺少相对完善且先进的垃圾处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加之乡村的自然生态循环与恢复能力又相对较为缓慢,随着游客规模的持续增大,乡村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3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乡村旅游的优化路径

就其潜在功能而言,乡村旅游对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要从中国式现代化背景出发谋划乡村旅游的发展愿景.而就其发展现状而言,乡村旅游发展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值得关注的问题和亟待弥补的短板.未来,要针对这些短板问题,提出系统性的优化思路和具体举措.最主要的是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 探索乡村旅游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产业融合创新

如何发挥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产业优势,实现乡村就地高质量发展,是以乡村旅游为抓手推动“三农”现代化的关键问题.为此,要特别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要以全局思维做好乡村旅游规划.在开发乡村旅游项目时要坚持规划先行,对所有乡村旅游资源,包括原生乡土环境、村落结构以及村落周边的古树池塘、水系湿地、田园山林等,进行整体规划,在资源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布局基础上,注重区域竞合与垂直分工,明确每个区域或村庄应该从事的旅游项目类型,有目的地引导形成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多元化乡村旅游产品体系,争取通过分层利用、叠加利用、多维利用的方式“用足”乡村各色资源,从而推动区域乡村旅游发展水平的整体跃升.

二是要以特色理念开发乡村旅游产品.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形成了包括成都的“五朵金花”、北京的“十大业态”在内的多种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并在不同程度上被复制和模仿.然而,乡村旅游的活力和魅力在于其特色化和个性化[21].换言之,乡村旅游发展应尊重地方个性,立足于当地特色旅游资源条件,不能简单复制或直接照搬其他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因此,要重视独特的地方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底蕴,依托于不同区域或村庄独特的产业资源、历史文化、区位优势,实施“因村制宜”的乡村旅游发展路径,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品”的差异化发展格局.

三是要以融合模式创新乡村旅游业态.近年来,旅游业的融合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其产业关联性特征日益凸显.乡村旅游作为发生在乡村空间的旅游形式,可以通过与农业、体育、康养、生态等诸多行业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融合,实现乡村旅游业态由单一形态向复合形态的转化,并推动形成乡村绿道、登山步道、户外体育公园、休闲露营地、房车自驾车营地、马术俱乐部、乡村主题博物馆、乡村非遗展示与体验馆、乡村美术公社、乡村音乐部落、乡村动漫基地等各种乡村旅游新业态[22],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休闲娱乐、启智增知、研学游历等多元化需求.

3.2 构建乡村旅游人才支撑体系,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人才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要素,是实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乡村旅游发展不仅要注重发挥本地农民的主体作用,也要注意激发外部人才参与乡村旅游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要重点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一方面,要注重培养乡土人才.缺乏高素质、专业化、富有创新意识的乡土人才,是乡村旅游发展主体性不强的主要原因.未来可加大力度,培养一批既懂农业生产又懂旅游服务的新型农民,激发和引导他们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主体,并组建农民股份合作社.既要引导农民更深入地参与甚至主导乡村旅游,通过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自觉意识和自主能力,提升农民自我成长、自我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能力;也要重视乡村旅游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与相关培训机构和院校合作,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升现有乡村旅游参与者的整体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还要建立多元化的保障体系,包括行政保障、师资保障、法律保障等,使乡土人才培养成为一项长期的持续性工程[23].

另一方面,要注重吸引外部人才.除培养乡土人才外,还可以通过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计划”引导外部人才向乡村一线集结,多措并举“引智下乡”,从而为乡村旅游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一方面,要吸引“乡贤”返乡,牢牢抓住返乡高素质人才的“地方依恋”特性,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就业创业;另一方面,要吸引人才下乡,通过专业志愿支援、挂职锻炼、人才输送、对口帮扶等方式吸引专业型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满足不同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需要.另外,要充分利用好“新乡贤”“乡村精英”“艺术家绅士”等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发挥其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3.3 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弘扬特色乡土文化

如何全面活化和广泛传承乡土文化,使乡村旅游获得持久生命力,是以乡村旅游为抓手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重要内容.为此,有必要对乡土文化进行再认识、再传承和再创造,并特别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一要系统性挖掘乡土文化.乡村地区保存有最丰富的、最完整的传统文化,因此有必要在政府引领、市场推动、村民和社会参与的共同作用下,对乡土文化进行主题式、系统化的挖掘与重构,将更多的乡土文化符号纳入乡村旅游吸引物的开发范畴,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本底.例如,实施“乡村记忆”工程,挖掘不同乡村独有的风俗、礼仪、饮食、服饰、建筑、戏曲、手工艺等传统文化遗产;实施“非遗文化入户、文化活动入场、文化产品入展、文化符号上墙、传统礼仪进家、文化景观进村”等一系列传统文化回归计划,从“眼、耳、鼻、舌、身、意”全方位打造乡村传统文化感知体验系统.

二要创造性转化乡土文化.旅游活化是乡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有效途径,通过将特色乡土文化融入旅游发展规划,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持续激活乡土文化生命力.具体来讲,在系统梳理、整合、追忆乡土文化的基础上,旅游开发者运用善于发现的眼光和精于转化的能力,实现对传统村落、乡土文物、乡风民俗等乡土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例如,实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乡村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的活化与常态化演出;打造乡情展览馆、乡村遗产活态博物馆、农业文化公园等,全景展示乡村的历史文脉和民风风俗,强化村民和游客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使乡土文化在新时代重新焕发光彩.

三要创新性发展乡土文化.乡土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得以繁衍发展的精神寄托和智慧结晶.乡村旅游作为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有必要以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风貌为基础,在充分尊重传统乡土文化的前提下,结合新的时代特点、现实课题和民众需求,创作一批充满艺术创造力、想象力和感染力的乡村文化旅游产品,为今天所用,为现实所用.例如,依托于当地的农副产品、土特产品,通过文化创意等新生产方式或艺术手段,打造一系列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IP衍生品、主题文化衍生品等在内的特色文创产品,对乡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从而让乡土文化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焕发时代价值.

3.4 规范乡村旅游收益分配机制,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乡村旅游发展必须重视村民权益,确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充分保障村民公平享受乡村旅游发展效益的权利,防止挫伤农民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乡村旅游的热情.为此,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以内源式发展实现福利本地化.乡村旅游要以乡村内源式发展为根本,同时借助外部资源的力量,在内外部资源的共同作用下,推动乡村地域自然、社会、文化特征有机地嵌入到乡村地区.例如,通过现代家庭农场、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农家乐、农业高科技示范园等形式将乡村旅游资源的经营权、管理权、使用权进行内生保留,在乡村旅游产品与地方生产要素、生产活动、生产主体之间建立深度联系[24].通过将地方资源创造的价值再次分配给地方,最终实现发展过程、发展选择和发展红利等最大化地落实到本地.另外,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避免散沙式发展,争取在外来资本与村社资源动态博弈的过程中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有力而持续的保障.

二是要以共享式发展实现收益均衡化.一方面,要完善乡村旅游开发收益补偿机制,在落实征地补偿政策的前提下,将土地要素等乡村旅游资源公平合理地量化至乡村居民,并形成公平有效的“资源变资产”的量化机制,切实保障村民公平享有应得的收益补偿.另一方面,要完善乡村旅游开发收益分配机制,在政府部门的有效干预下,确保在资金、知识、信息、社会资源、综合实力等方面处于不同水平的村民,拥有共同参与、公平受益和同步发展的机会,并改善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乡村旅游企业内部的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切实扩大乡村旅游的民生覆盖面并维持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均衡性.

3.5 完善乡村生态保护体制机制,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良好的乡村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乡村旅游要兼顾乡村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既不能“竭泽而渔”,以牺牲乡村生态环境为代价而追求经济效益,也不能“缘木求鱼”,以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而舍弃乡村发展.为此,要特别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制定乡村生态环境专项保护规划.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环境评估体制,借鉴并运用国际先进的生态旅游发展方法和理念,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乡村辖区内的土地、水质、气候、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历史景观、村落建筑、传统文化等人文资源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专业严谨的评估,从而确定合理的乡村旅游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另一方面,要统筹山水田林湖草沙系统治理,并制定科学的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严守乡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基本原则,在保护与改善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指导乡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是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发展乡村旅游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有必要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实施绿色开发和绿色管理.以智慧监测技术为支撑,通过技术创新深化精益服务,既要加强对乡村水土、大气等资源的监督和保护,又要科学测定乡村旅游的社会环境容量和生态环境容量,并严格监测控制旅游设施建设和游客流量.以环保技术创新为基础,加强环保技术在乡村的应用推广,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力量进行垃圾回收、分类和处理,建设污水处理中心和完善的污水处理管网系统,全面展开改电、改灶、改厕等工作.

三是完善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首先,要改革现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结合当前乡村旅游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修改并完善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环境保护条例,为乡村绿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其次,要培育、建立并健全乡村旅游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如建立生态资源市场、构建价值评估核算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等,促进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再次,利用乡村旅游收入建立环境财政,并加大乡村生态环保的财政投入力度,对乡村环境进行专项治理.

4 结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要求,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五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发展方式.从中国式现代化背景出发,乡村旅游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三农”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兼具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优势,具有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保障农民主体地位、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进乡村民生福祉和推动乡村绿色发展等重要功能.然而,当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中仍然存在同质化问题严重、农民主体地位不突出、文化保护利用不充分、利益共享机制有待优化、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挑战等问题.未来,亟需从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弘扬特色乡土文化、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等方面加以优化.

猜你喜欢
乡土农民旅游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乡土人才选好更要用好
乡土中国
旅游
芬芳乡土行
读《乡土中国》后感
旅游的最后一天
出国旅游的42个表达
“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