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绿色发展理念的缘起与演进

2024-05-10 20:51王素芬
保定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中心主义哲学人类

王素芬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理念”不同于一般性概念或范畴,它是行动的先导、实践的指南和理论的核心,理念是否正确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实践活动的成败。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黑色发展理念导致了人类生存环境的多重危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成为人们或自觉或无奈的必然选择。

一、生态危机日益全球化

绿色是大自然中常见的颜色,给人以平静、安宁、舒适、愉悦之感。绿色蕴涵着极丰富的内容,它标示颜色、环境、生态、自然,代表生机、希望、活力、健康,也象征平安、和平、吉祥、神圣。没有绿色生态,人类文明终将沦落湮灭。

从历史来看,人类已经历原始(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以及21 世纪以来向生态文明的转型。在人类与绿色自然和谐相处二三百万年以后,随着工业文明的兴起,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资源枯竭和生态恶化。自然的绿色开始消退甚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荒漠的黄色、塑料的白色、污染的黑色以及越来越多钢筋水泥的灰色,绿色则成了人们歌咏和向往的理想。与自然生态危机相伴而生的是精神生态危机,两者相伴而生、相互加剧。人类为获得衣食住行所需物质资料而付出的代价不仅仅是环境的恶化和资源的耗竭,同时还有自身精神家园的日渐贫瘠和荒芜。心态与生态是人类文明始终面临的两大主题,它们关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人与自身的和谐发展与繁荣共存。面对严峻的生态贫困、风险和危机,拯救绿色地球成为人们不可推卸的责任,绿色发展理念成为人们的共识,培育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良好心态,维护和谐平衡的自然生态已成为当今社会最为迫切的任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发展理念成为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凡是有益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活动都被赋予了“绿色”意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

二、生态运动的方兴未艾

虽然真正的生态环境运动始于20 世纪60 年代左右,但西方生态思想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后期。1789 年,英国著名博物学家吉尔伯特·怀特以书信体写作的《塞耳彭自然史》一书,主张人与自然有机相融的简单和谐生活,标志着工业革命后最早生态思想的诞生。与19 世纪中后期的自然保护运动不同,当代生态环境保护运动更为宏大广泛、复杂深入。历史上曾发生三次大规模由浅入深的生态环境保护运动或称生态文化运动。

第一次是20 世纪60—70 年代出现在欧美国家的环境保护运动。1962 年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出版和1968 年“罗马俱乐部”成立,成为西方环保运动的标志和里程碑。这一时期成果丰富,“生态学时代”一词在首次“地球日”活动中提出,“人与生物圈计划”确立,一些著名国际环保组织如国际地球之友、绿色和平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相继成立,“罗马俱乐部”发表了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次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又称《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宣言》。“绿色运动”成为早期生态运动的特定称谓。这次生态运动是发达国家为了解决自身环境危机而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开展的一场革命,是对西方工业文明造成的环境恶化问题(主要是环境污染问题如八大公害事件,这就是所谓第一次人类环境危机)的应激性反应,主要是探讨如何处理危机和摆脱困境的具体策略。经过一系列的努力,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了控制和解决。

第二次是20 世纪80 年代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的生态保护运动。这次环保运动源自第二次人类环境危机。与第一次环境危机相比,这次危机从范围上开始具有全球的性质,虽然发达国家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但人们却发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污染程度正日益严重,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下降、人口暴增等问题日益凸显,地球生态系统遭到全面破坏。因此,生态保护的范围开始从地方与国家扩展到全球,从人类延伸至其他生物和生态系统,既关注宏观也注重微观环境问题,一些坚持以生态为中心的环境保护机构和措施相继成立和出台,如《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公布,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组建,联合国通过《世界自然宪章》,“世界资源研究所”成立,联合国召开人类环境特别会议并通过了《内罗毕宣言》,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成立并通过了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人类迎来了环境保护运动的新纪元。这一时期更多的是对技术理性的批判。

第三次是20 世纪90 年代以后,生态运动进入政治和文化层面,世界范围的环境保护运动更加强劲。这一时期成果更多,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问题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又称《地球宪章》)与《21 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两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此后就气候变化通过了一系列文件,2021 年最终达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就《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了《名古屋议定书》等文件,2022 年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描绘了2050 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就可持续发展也形成系列成果,如2002 年《约翰内斯堡执行计划》,2012 年《我们憧憬的未来》,2015—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2022 年“斯德哥尔摩+50”国际会议,为实现50 年前《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宣言》提出的人类环境愿景提供了反思机会。这一时期的生态运动,是一个生态理论和生态实践相结合的深层文化运动,其特点表现为,人们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以及维护国际环境正义,比如国际化的高层环境保护会议日益增多,虽然达成具体政策上的一致比较困难,但也说明在保护地球生态重要性和急迫性问题上存在普遍共识。此时的生态运动逐渐演变为对现代文明的反思、批判以及如何转向、重建的文化运动,反思的结果是人类文明必须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向。

总体来看,环境保护运动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影响巨大。生态运动和生态文化运动是相伴而生的,既是生态保护运动,也是生态伦理或生态哲学的建构过程,今天的生态运动已是一个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渗透、生态理论和生态实践相结合、批判和反思现代工业文明与建构生态文明相结合的深层文化运动。

三、生态理论的日益深化

生态运动在根本上是一种伦理精神的自觉,生态理论的深化表现为向伦理学和哲学等深层精神领域的延展。

“生态学”是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于1866 年首次提出的,其发展大体经历了“生物个体生态学、生物种群与群落生态学、生态系统生态学、以研究人类活动为主导的人与生物圈相互作用的科学”[1]四个阶段。全球性生态危机的出现导致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人类生态学的外延不断丰富、内涵不断深化,主要分为生态人类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政治学、生态社会学、生态伦理学、生态心理学、生态文化学、生态教育学、生态哲学、生态美学、生态文学、生态艺术、生态法学、生态批评等研究领域,它们研究的焦点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共同主题。

与生态运动、生态学的发展一致,生态哲学也经历了一个孕育、形成与发展的过程。生态哲学是建立在生态学、生态伦理学等基础上的新兴哲学,是面对严峻生态环境危机而对人与自然关系进行思考的观点和理论的总和,其着眼点是可持续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生态哲学孕育于19 世纪中叶。虽然这一时期的生态伦理思想不够系统,但对生态哲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人物有19 世纪美国作家梭罗,被称为“生态学创立之前的生态学家”“现代环境科学之父”,著有《瓦尔登湖》和200 多万字的日记,其中贯穿着一个重要思想:对他人和他物的慈善应该是人类唯一值得赞美的美德,简朴的生活有助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以及人的精神上的完善。虽然这种思想在当时并不被人们关注,但却被后人称为“日趋复杂和成熟的生态哲学”[2]。19 世纪英国哲学家怀特海提出有机体哲学理论。美国早期环保运动领袖约翰·缪尔主张对自然的最好保护是防患于未然,具有生态中心论的倾向。1919 年,法国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第一次提出“敬畏生命”思想,它要求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这种敬畏是一种内在的道德诉求,而不是某种外在的规范约束。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在《沙乡年鉴》一书中,提出被视为生态伦理学比较完备形态的“大地伦理学”,主张“像山一样思考”的整体主义、自然主义立场,标志着生态学时代的到来。1962 年,美国作家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出版,是人类生态意识觉醒的标志,也是生态学新纪元的开始,虽然严格说来卡逊并没有提出完整的生态伦理学观点,但因其影响巨大,人们把她看成是西方生态运动里程碑式的人物。1967 年,美国历史学家林恩·怀特发表《我们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一文,指出生态危机的根源在于西方人认为人应该“统治”自然的观念,要摆脱生态危机,必须寻找一种新的信仰,由专门探索人与自然关系的学科来进行,而生态哲学正是这样一门学科。巴里·康芒纳的《封闭的循环》则把现代技术看作环境破坏的罪魁祸首,认为新技术只是经济学上的成功,但却是生态学上的失败。

20 世纪70 年代是生态哲学的形成时期。在此以前,西方的环境伦理学家往往站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来探讨环境伦理问题,在此以后,“人们对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以及哲学家们想用其智慧来解决时代课题的热情空前高涨,一门全新的哲学学科——环境哲学——诞生了”[3]147。这一时期有一系列有关生态哲学研究成果问世:威廉姆·布莱克斯通编辑出版《哲学与环境危机》;斯坦利、古德洛维奇和哈里斯编辑了第一部以纯哲学语言讨论动物权利的著作《动物、人与道德:关于对非人类动物的虐待的研究》;莫斯科维奇发表《反自然的社会》;澳大利亚哲学家罗特利发表《是否需要建立一种新的伦理——环境伦理》,是“第一篇正式提出建构一种超越人类沙文主义的新的环境伦理的哲学论文”[4]315;挪威哲学家阿恩·奈斯发表《浅层生态运动和深层、长远的生态运动:一个概要》,把生态学分为浅层生态学和深层生态学,深层生态主义也就由此产生。早期的浅层生态主义主张利用人类对自然的爱来缓和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用新的符合社会目的的技术来消解科学理性中技术原则的过度膨胀,避免环境危机的日益加重,促使生态环境复苏,但其最终的解决之道仍然是依赖技术方法和建立在近代科学理性之上的形而上系统,未能摆脱人类中心主义和技术中心主义的立场。这种方法只能预防而无法有效控制对环境的破坏。深层生态主义作为对浅层生态主义的否定和超越,提出了非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中心论的观点,指出现代生态危机实质是一种文化危机,需要人们深层价值观、社会制度、经济文化以及人的行为方式的综合变革,才能从根本上克服生态危机。如果说浅层生态伦理的中心原则是人类必须敬畏生命,那么深层生态伦理的中心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把自身消融于自然界,把生态伦理学的任务归结为研究大自然固有的内在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浅层生态学和深层生态学的对立,许多生态学者可能同时具有两种思想。1974 年,斯通出版了《树木拥有地位吗?走向自然客体的法律权利》一书,澳大利亚哲学家约翰·帕斯莫尔的著作《人类对自然的责任:生态问题与西方传统》出版。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发表《生态伦理存在吗?》一文,首次区分了原发型环境(生态)伦理与派生型环境(生态)伦理,前者即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后者则是建立在人的利益基础上的生态伦理,并且得出了后者注定是要失败的结论。1975 年,澳大利亚哲学家皮特·辛格出版了《动物的解放》,揭开了这一运动的序幕。与辛格齐名的哲学家汤姆·雷根也对动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其《为动物的权利辩护》被认为是“目前从哲学角度最彻底的反思(动物的权利)这一问题的著作”[3]173。

20 世纪80 年代是生态哲学的确立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比较完整的生态哲学的理论体系,如斯科利穆卫斯基的《生态哲学:设计新的生命策略》。1985 年美国生态哲学家比尔·德韦尔和乔治·塞欣斯撰写了《深层生态学:物质自然仿佛具有生命》,该书比较全面地阐发了深层生态学的哲学理念和原则,被称为深层生态学理论形成标志和深层生态运动宣言。1986 年,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出版了论文集《哲学走向荒野》,他赞美荒野,并把荒野看作自然内在价值的发生源。1988 年,罗尔斯顿出版了专著《环境伦理学:大自然的价值以及人对大自然的义务》,这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的经典之作,标志着生态哲学的基本确立。罗尔斯顿强调生态时代的伦理责任应该是包括自然在内的整个生态圈,把存在物也当作与人并列的目的来对待。这一时期还有泰勒的《尊重自然》、纳什的《大自然的权利》、唐纳德·爱德华·戴维斯的《生态哲学》、克里考特的《捍卫大地伦理》等。总体上看,现代生态哲学在这一时期得以确立,并初步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大流派。根据对非人存在者的道德地位的不同理解,非人类中心主义可分为感觉中心主义、生物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5]116。

20 世纪90 年代,生态哲学研究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之一。如果把“20 世纪70 至80 年代的建构视为环境伦理学的百家争鸣期,那么,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的建构则可视为环境伦理学的深化与整合期”[4]322。这一时期生态哲学的发展具有关注环保实践、注重各流派的沟通与整合、重视各民族文化传统中生态智慧的对话交流等特点。“国际环境伦理学会”“国际环境哲学联合会”等国际性研究机构建立。有关生态哲学的学术成果大量出版,如诺顿的《走向环境主义者的联盟》、庞廷的《绿色世界史》、马歇尔的《自然之网:生态思想研究》、米希尔·西默曼等主编的《环境哲学:从动物权利到激进生态学》、佩珀的《生态社会主义》、罗尔斯顿的《保护自然价值》、沃斯特的《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西尔万和贝内特的《绿色伦理学》、克里考特与罗切阿的《地球最高伦理:走向重建的后现代环境哲学教育》、约翰·帕特逊的《回归自然:一种道家环境哲学》、彼得·韦克的《原始的荒野:深层生态学与人类主体消失》、齐默尔曼的《环境哲学》等。

进入21 世纪以来,生态哲学研究成为前沿性研究,不仅研究视域更加深广,学术成果日益繁盛,而且其影响深入到社会生活各领域各层面,出现了绿色政治、绿色经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等理论与实践,对保护生态环境产生了深刻影响。

四、后现代哲学推波助澜

后现代哲学对反思现代工业文明、建设现代生态文明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后现代哲学产生于20世纪60 年代,主要包括“海德格尔哲学、存在主义思潮、尼采哲学、批判理论、女权主义以及浪漫主义和康德理性批评、德里达的结构主义与形而上学的内涵,以及福柯、利奥塔、拉康、列维纳斯等人激进的后现代理论”[6]。作为反现代弊端的思想潮流,后现代哲学最重要的一个理论贡献是促使我们重新省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在内的人与世界、人与人的关系。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与环境伦理学的关系成为西方理论界关注的重要话题[7]。大卫·格里芬认为“后现代思想是彻底的生态主义的,它为生态学运动所提倡的持久的见识提供了哲学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根据”[8]227,查伦·斯普瑞特奈克提出“生态后现代主义”是后现代主义的一种新的发展[5]110。瑞默曼的《为地球的未来而抗争:激进生态学与后现代》,从后现代主义角度对深层生态学、社会生态学等进行了探讨。马克思·奥斯切拉格主编的《后现代环境伦理学》一书认为,环境伦理学中蕴涵着后现代主义的主题,存在着“后现代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倾向。当然,后现代哲学虽然促进了生态哲学或环境伦理学发展,但其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理论缺陷和困难。

五、现代文明的生态转向

近代以来,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强化了“我”的主体地位,使整个世界失去了其自然的性质,变成了由“我”这一主体支配并赋予其价值的客体。这种思维模式一方面使得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生活;另一方面,它的理性至上的本体论、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予取予求的方法论也造成了生态危机的日益全球化和严峻化。为阻止全球性生态危机的蔓延,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现代文明需要进行从人类中心主义的“笛卡尔模式”向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文明范式”转向,即理性本体论向生态本体论、主客二分认识论向主客一体认识论、自然工具价值论向自然内在价值论、予取予求方法论向简约适度方法论转变变得必要且重要。

理性本体论向生态本体论的转变。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在于人有理性,因此人是自然界的主人,其他缺乏理性的存在物只有工具价值。理性至上构成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本体论根源。其中科技理性导致的唯技术主义把技术变成了人类征服自然、支配自然的工具,它使人类获得了空前的力量、财富和“自由”,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态环境问题与危机。这种危机实质是理性的危机,是科技理性僭越了“价值理性”而产生的危机。非人类中心主义秉持生命或生态中心主义的立场,把理性至上的本体论扩大深化为“生命本体论”[9]。客观来看,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既有各自的价值与缺陷。从人类中心主义来看,人类中心论曾积极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但其缺陷也显而易见:从人类的起源看,人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是自然万物的一部分,人类既不是世界的本源也不是世界的中心,甚至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和太阳都不是世界的中心;从人类的价值看,内在价值绝非人类独有,因为是自然创造、养育了人类,人类全方位依赖自然而自然却丝毫不依赖人类,自然界并非只有工具价值;从人类的实践看,以人类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导致了人类生存环境的不可持续。所以,非人类中心主义是对科学理性原则的根本性批判和反思,主张生命(和生物的含义常常相同)或生态中心主义的立场。从生态中心主义看,非人类中心主义或绝对生态中心主义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和反思,承认自然界和人类一样具有内在价值和道德权利,对缓解生态危机意义重大,但其本身也有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困境,即能否在理论上站住脚(无论如何人是思维的主体)、能否在实践上行得通。总之,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都有其理论上的价值和缺陷,以及实践操作上的可行和困难,人类中心主义在制度实施层面已是驾轻就熟,生态中心主义在精神伦理层面更能够打动人心。在这一问题上,绿色发展理念是兼顾人类与生态的完美发展理念。

主客二分认识论向主客一体认识论的转变。在认识论上,人类中心主义坚持的是“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又称“笛卡尔思维方式”,这是一种绝对主义认识论。这一思维模式将人视为与自然对立的主体,把自然视为人类征服和改造的对象。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西方文明确立了人在自然界的中心地位和最高价值。从古希腊的普罗泰戈拉、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培根、笛卡尔、康德、黑格尔都强调主客二分以及主体的中心地位。这种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体现了人类发展的自觉,是人类进步的标志,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随着系统论、信息论、量子力学、协同学、混沌学等现代科学的发展,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正日益失去其科学基础,主客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维方式成为必然。主客一体的认识论强调生态有机整体性和非线性思维方式,而不是工业文明所强调的分析性和线性思维方式。

自然工具价值论向自然内在价值论的转变。人类中心主义坚持自然工具价值论的立场,认为自然界本身没有价值,只有被人类利用时的工具价值,后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人类中心主义”一般有三层含义: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人会把人之外的东西看作认识的客体;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人会以自我为中心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人是道德关怀的惟一对象。其中前两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客观存在的,但是第三种是可以超越的,我们主要是在这个意义上反对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一种自然内在价值论的立场,认为在价值论上,不仅人是价值主体,生命和自然界也是价值主体;不仅人具有内在价值和生存权利,生命和自然界也具有内在价值和生存权利。人、生命和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是主客统一的一个方面,具有不可分割的性质[10]。不过,内在价值论也有其理论和实践上的困难,因为价值概念是主客体相关的概念,脱离人这个主体,自然作为客体的价值可能无法确立。

予取予求方法论向简约适度方法论转变。从理性至上的本体论、主客二分的认识论、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论出发,人类发展出了一种经济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生产和生活模式,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和方法只能是为所欲为、予取予求。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自然资源短缺与枯竭,人类应该“有限度的生存”,减少自己过度的欲求,过理性的简朴生活。大卫·雷·格里芬说:“我们必须轻轻地走过这个世界,仅仅使用我们必须使用的东西,为我们的邻居和后代保持生态的平衡,这些意识将成为常识。”[8]227事实也是如此,在现代社会,绿色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低碳循环、节约简约适度的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已成为共识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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