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水政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经验与成效

2022-02-06 03:53刘雪峰
大众标准化 2022年7期
关键词:水政监察员江都

陆 蓉,刘雪峰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 扬州 225200)

按照江苏省《全省水政监察队伍水行政执法基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水政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指南》提出的规范化要求,管理处制定了《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水政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机制常态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装备系列化和廉政长效化建设的“五化”思路,全面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

1 水政监察队伍基本情况

1995年2月,经江苏省水利厅批准管理处成立了“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水政监察队”隶属处水政科。1996年,省水政监察总队成立后,管理处重新组建省水政监察总队江都支队。支队和水政科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目前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江都支队下属引江、万福、邵仙、宜陵水政监察4个大队,共有水政监察员37人。支队主要负责处核心工程区及东、西闸的水政巡查工作,下属各大队负责管辖区域的水政巡查工作。

2 水政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

水行政工作是保护工程安全、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和保障水资源健康工作的关键。而水政监察队伍既是水政执法的具体实践者,又是单位行使水行政执法权的代表,其能力高下直接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2.1 保障工程运行的安全需要

江都水利枢纽工程是我国第一座自行设计、制造、安装、管理的大型泵站群,包括21座闸站涵,涉及扬州广陵区湾头、扬州生态科技新城泰安、江都区仙女镇、宜陵、邵伯、丁伙等6个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划定安全警戒区面积2 821 043 m2,警戒区边界线长26 735 m,管理河道岸线长、范围面积广。现有水政监察队伍从人员数量、综合素质和巡查设施等方面,均难以充分满足水利工程的管理需求,开展水政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势在必行。

2.2 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形势需要

根据相关规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水利工程、河道的管理和保护,违反条例规定的水事活动将受到处罚,这决定了水行政执法的执法范围和对象较为广泛。江都水利枢纽是“国家级水利工程风景区”,东闸公路桥是贯穿南北主城区重要交通枢纽,核心工程区两侧为休闲公园,人流量极大。随着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的实施,大量非法捕捞者涌入运河沿线,给周边水事秩序和生态环境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是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的先决条件。

2.3 提高水法治意识的宣传需要

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对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管理处每年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把水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水利法治实践全过程。而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强化水政监察人员的能力素质,重点提高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媒介素养、公共沟通能力,不断提高运用群众语言释疑解惑、释法说理的能力和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将相关水法律法规深入普及到群众中去,将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及普法责任清单的有效举措。

3 水政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主要做法

管理处通过强化思想、建设队伍、完善制度、提升装备、规范场所等措施,逐步实现机构标准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全面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3.1 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制度保障

明确组织架构,成立标准化建设专职领导小组,水政科总负责,其他单位部门协同配合推进;落实领导负责制,每季度定期会商;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支队和大队指定专人负责标准化推进工作,每月汇报工作成果;标准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完善,采购符合实际需求,审批程序规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执法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点,实现日常监督与考核考评工作同步。

3.2 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保障

更新《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水行政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建立涵盖巡查、立案、取证、执法等全部执法监察活动的制度体系;完善各类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支(大)队长、副支(大)队长、水政监察员、法制审查员等岗位职责;制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文明用语,统一着装标识;推行“定责任、定内容、定方案、定路线”巡查四定制度,推行“走动式”管理模式,实行“周评议”例会制度和“零报告”月报制度;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信息统计,按月上报水行政执法信息;建立执法器材管理制度,严格把控执法装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装备专用于执法活动;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履行职权过程中的文书材料、影像记录,及时整理立卷;并按照要求实现规章齐全、程序成图、制度上墙。

3.3 充实队伍力量,完善巡查路线

构建“1+N”人员体系,每个大队配置1名专职水政监察员和2~3名兼职水政监察员,每个泵站设1名兼职水政监察员;汛期、节前等违法行为易发节点采用“监察员+保安”的方式,补充巡查力量;调整执法人员专业结构,提高法律、工程管理类专业在水政监察员中的比重;优化监察员年龄结构,形成老中青阶次配备;所有监察员培训合格,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并实行每日例行巡查和巡查记录制度,实现巡查轨迹、现场影像的实时传输与记录。

3.4 优化执法机制,健全执法体系

面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存在执法权限较为狭窄,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和困难。一方面采用“人防+技防” 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升物防手段,在东闸公路桥西侧、西闸翼墙、闸室等区域配合安装水下防捕鱼设施和电子围栏,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针对汛前、汛中、汛后违法行为发生的不同特点,支队联合各大队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定期组织防汛清障;与地方水利、渔政、公安建立联合联动执法巡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总队报告,依法应对;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与地方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案件移送制度,推动“两法衔接”。

3.5 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制度约束

定期召开水政执法巡查专题工作会议,总结梳理执法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举办执法培训班,通过“每月一试”、案例研讨、执法模拟课堂等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之前,支队专人进行法制审核;加强信息公示公开,让执法信息获取更加便利;规范执法文书写作,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写常用执法文书标准化模板;严格档案管理。

3.6 完善执法设施,强化信息化建设

统一购置执法标识服装,提升执法形象;规范办公场所,新设执法装备室、询问室1间,配置计时器、计时器等具有同步录音录像的电子设备和“声像监控区”标示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办案流程上墙公式;开展办公场所标识化建设,对办公场所门牌、公示栏、制度牌等样式进行统一;配齐配足通讯、防控等基础性执法装备,提高信息化装备配置比例。利用处精细化管理平台,开展“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检查,实现组织机构、执法装备执法巡查、地籍管理、法治宣传等信息化管理,实现组织机构清晰,执法装备清楚,执法巡查准确、项目监管透明;水政监察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及时跟踪;项目预审、项目监管清晰透明,水事违法行为全过程跟踪;地籍管理基础数据完整,界桩界牌在电子地图上清晰可见,在巡查地图上能实时记录现场巡查图片、文字信息、音频信息等数据。

4 水政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成效

4.1 组织制度健全,执法队伍专职化

支队制定了《水政监察员学习培训》《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执法器材管理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按照岗位职责和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特点每年及时增补、调整岗位,优化专业结构,新增法律类人员,配足符合条件的水政监察员,确保每个闸管所都有一名专职水政监察员,泵站运行时配有一名24小时在岗的兼职水政监察员;所有专职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水法律法规,了解执法所管辖领域地形地貌和重点巡查区域,取得执法证件后持证上岗;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健全了执法人员履职规定,建立了行风监督员制度,先后聘请7名行风监督员;深化了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重大水事行政决策、复议诉讼案件、水行政违法案件、合同以及执法装备大宗采购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咨询保障功能;实施组织每周一次“半军事化”训练,提高了执法队伍的身体素质;深入“每年一赛”,通过参加管理处执法比武、全省水行政技能竞赛等活动,落实安排新老执法人员结对子“传帮带”,将不同专业背景执法人员混合编组“相互学”,有效促进了执法队伍制度化知识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4.2 执法设施完备,巡查效能提高

增设执法装备后,管理处共配置执法记录仪15台、四轮电动巡查车1辆、二轮电动巡查车18辆、巡查平板10台、执法无人机4架、执法艇1艘,大队和各支队实现了至少配置一架无人机、2台便携式执法记录仪、2-3辆巡查电动车、一个巡查平板的装备配置,全景式高清夜视监控覆盖核心工程区周边水域,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测,在巡查范围上实现巡查无死角、全覆盖,在巡查数据上实现轨迹、现场影像的实时传输与记录。2021全年累计出动巡查人员2 993人次,巡查车909次,清除渔网12条、渔船5条,收缴渔具15根、捕鱼过河工具1套,现场制止钓鱼、捕鱼300余人次,劝导野泳60余人次;赴“两河四湖”巡查121次,开展联合巡查19次,累计巡查约2万公里;查处并销号高邮湖、邵伯湖违法行为5项,实现省管13个湖泊巡查月报中唯一“零违章”湖泊。

4.3 协作机制畅通,应急反应能力增强

支队与各大队建立紧急情况应对机制,针对管理范围水事违法行为联合开展工作,今年共开展联合清障行动5次、处理违章搭建联合行动3次,违章搭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针对水利枢纽周边捕(钓)鱼现象,支队联合属地公安、水利、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发布禁捕通告,将新通扬运河龙川大桥至江都西闸、芒稻河、送水闸安全警戒区范围水域,高水河引江桥至送水闸段水域纳入禁捕区,现该区域捕钓鱼现象已基本消失,河道沿线已恢复平静,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支队启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江都区水上中心派出所、区渔政执法大队三家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深夜突击芒稻闸下游,对锚鱼、钓鱼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批评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4.4 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境显著改善

巡查中坚持主动亮证,出示水政监察证、行政执法证;规范执法程序,监察员每次任务3~4人为基础工作单元,不少于2人开启执法记录仪,多角度拍摄,相互印证;推行说理式执法,向当事人耐心讲解法规政策和水资源、水生态保护知识,讲明利害关系,树立了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周边群众水法律意识提高,群众自主发挥监督作用,主动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水事工作,打开了执法巡查工作的新局面,形成了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5 结语

在全省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执法队伍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的背景下,江都管理处水政监察队伍以处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求为标准,以切实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和法治保障能力为目标,围绕水政监察队伍职能定位和职责要求,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保障,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推动全省水政监察队伍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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