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廓矫形器应用于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患儿的疗效观察

2024-04-28 07:00李丽红刘义陈梅芳杨玉丽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24年6期
关键词:矫形器同年龄组耳廓

李丽红 刘义 陈梅芳 杨玉丽

先天性耳廓畸形在新生儿中较常见, 是指单侧或双侧耳廓的位置、形态或大小异常, 临床分为形态或结构畸形, 是耳鼻喉科常见疾病[1]。耳廓形态畸形是指形态的异常, 结构畸形是指软骨或皮肤的异常。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虽然不会危及患儿生命, 但会影响面容, 对心理发育也有较大影响, 同时若发生中耳、内耳畸形, 或者合并外耳道闭锁, 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听力障碍, 对患儿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有严重影响。先天性耳廓结构畸形在临床主要通过有创方式手术治疗,一般要等到患儿6 岁后方可实施手术, 存在全身麻醉风险和术后并发症危险。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主要采取无创方式治疗, 通过力学矫正方式进行矫治, 可收到较满意的治疗效果[2]。如何在早期通过无创方式进行有效治疗, 最大程度减少患儿痛苦, 避免因延迟治疗而导致患儿产生心理问题, 是目前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临床研究的热点。目前非手术方法治疗该病已取得较大进步, 各种矫正材料在该病临床治疗上得以广泛使用, 其中利用矫正器治疗耳廓形态畸形, 可取得较好疗效。耳廓矫形器可适用于多个类型形态畸形的矫治,矫形器佩戴简便, 材质舒适, 矫形性强, 治疗效果明显[3]。本文旨在研究耳廓矫形器在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患儿中的应用效果,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1 年8 月~2022 年7 月本院收治并确诊的50 例年龄在3 d~3 个月的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患儿为研究对象, 患耳均为单侧, 共50 耳。根据患儿出生年龄分为3~42 d 组和43 d~3 个月组, 各25 例(25 耳)。3~42 d 组中, 男12 例, 女13 例;年龄3~42 d, 平均年龄(0.55±0.19)个月;耳廓形态畸形包括:隐耳12 例、耳轮畸形7 例、杯状耳6 例。43 d~3 个月组中, 男14 例, 女11 例;年龄43 d~3 个月, 平均年龄(1.98±0.45)个月;耳廓形态畸形包括:隐耳11 例、耳轮畸形9 例、杯状耳5 例。两组患儿性别、耳廓形态畸形情况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 有可比性。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仅为耳廓形态畸形;②年龄≤3 个月;③耳廓皮肤完整, 无湿疹、皮损;④无重大基础疾病;⑤患儿家长均已知晓治疗相关信息, 同意患儿接受无创耳廓矫正, 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年龄>3 个月患儿;②伴小耳畸形,外耳道狭窄、闭锁的患儿;③有重大基础疾病无法耐受治疗的患儿;④依从性差, 无法定期随访的患儿。

1.3 治疗方法

1.3.1 治疗前准备 拍摄患儿矫治前耳廓照片, 记录相关信息数据并建档。

1.3.2 安装矫形器 采用尔立美外耳矫形器(湖南慈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湘械注准201820190188), 矫形器由底座(1 个)、耳甲腔形成器(1 个)、耳轮缘牵开器(2 个)、带孔前盖(2 个)组成。根据患儿年龄选择合适的耳廓矫形器进行安装, 所有矫形器的佩戴均由同一医生完成。

1.3.3 矫正过程 剔除患儿耳周毛发, 范围至矫形器外缘2 cm, 使用酒精棉片擦拭耳廓皮肤, 干燥后安装固定矫形器底座。将定位器、定位片、塑形器置于矫治耳廓, 加盖带孔定位盖, 使用胶带固定矫形器, 佩戴医用网帽, 加强矫形器底座稳定性, 防止移位、脱落, 矫形器安装完毕。叮嘱患儿家属需要24 h 佩戴耳廓矫形器, 密切观察佩戴情况, 如发生牵引定位器脱钩、矫形器脱胶, 或者皮肤出现红肿、湿疹、皮损等情况, 及时按规处理, 如情况严重, 立即拆除矫形器, 待皮肤正常后再进行佩戴。每周定期复诊, 复诊时拍照存档, 检查是否存在红肿、湿疹、皮损等情况, 并酌情调整定位器位置。

1.4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随访3 个月, 观察50 例患儿的整体矫治情况。比较两组患儿的矫治后耳廓外观疗效、初始矫治时间、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儿家长满意度。

1.4.1 观察记录初始矫治时间、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初始矫治时间:以d 为单位, 计算从首次佩戴矫形器至矫治结束的时间。不良事件:记录矫治后红肿、湿疹、皮损等发生情况。

1.4.2 总满意率 采用本院自制的满意度调查表, 收集患儿家长对矫正后耳廓形态的满意度。很满意:耳廓形态恢复正常, 无不良事件;满意:耳廓形态接近正常, 无明显不良事件;一般:耳廓形态部分改善, 但未恢复到正常耳廓形态, 有轻度不良事件:不满意:耳廓形态无明显改善, 伴一定程度不良事件;很不满意:耳廓形态畸形更严重, 伴有严重不良事件。总满意率=(很满意+满意)/总例数×100%。

1.4.3 疗效判定标准 医生参照《先天性耳廓畸形耳模矫正技术专家共识》[4]对矫治后耳廓外观进行疗效评估。优:耳廓形态恢复正常;良:耳廓形态基本恢复到正常, 仍存在轻微畸形;差:耳廓形态无明显改善。优良率=(优+良)/总例数×100%。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2.0 统计学软件对研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 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50 例患儿整体矫治情况 50 例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患儿, 经过耳廓矫形器矫治后, 整体矫治优良率为86%(43/50), 初始矫治时间为(27.94±5.99)d,不良事件发生率为20%(10/50), 患儿家长总满意率为80%(40/50)。

2.2 不同年龄组患儿矫治后耳廓外观疗效比较 3~42 d 组矫治后耳廓外观优良率显著高于43 d~3 个月组(P<0.05)。见表1。

表1 不同年龄组患儿矫治后耳廓外观疗效比较[n(%), %]

2.3 不同年龄组患儿初始矫治时间比较 3~42 d 组的初始矫治时间(25.55±5.42)d 显著短于43 d~3 个月组的(30.33±6.95)d(t=2.712, P=0.009<0.05)。

2.4 不同年龄组患儿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 3~42 d 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显著低于43 d~3 个月组(P<0.05)。见表2。

表2 不同年龄组患儿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n(%)]

2.5 不同年龄组患儿家长对矫正后耳廓形态的满意度比较 3~42 d 组患儿家长对矫正后耳廓形态的总满意率显著高于43 d~3 个月组(P<0.05)。见表3。

表3 不同年龄组患儿家长对矫正后耳廓形态的满意度比较[n(%), %]

3 讨论

耳的立体三维结构复杂, 主要由软骨、软骨膜、皮肤构成。耳廓外形对面容美感影响很大, 和面部的其他器官相比, 耳廓形态畸形影响会更明显, 耳廓形态畸形不仅影响美学感观, 同时也可能影响到听力功能,严重者可导致儿童听力障碍, 还会影响到患儿的心理发育[5,6]。在新生儿中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发生率较高,相关报道显示, 每6000 名新生儿中就有1 名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患儿, 在所有新生儿先天畸形中, 该病占比约为3.2%[7]。目前, 国内外对于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疾病的认识也存在一些专业差异, 对于耳廓形态畸形的相关诊断, 主要依靠于耳鼻喉科医生及整形外科医生, 相对于耳廓形态畸形问题, 临床更关注功能是否正常。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为头面部常见畸形, 遗传因素、环境因素及二者相互作用均可导致。耳廓发育正常的情况下, 如果受到产道挤压, 或者胎位原因导致外力作用, 有可能出现形态畸形。胚胎期发育异常可导致结构畸形, 出现软组织缺失的情况[8-10]。耳廓畸形、结构畸形通常需要采取有创手术纠正, 形态畸形一般采取无创矫正治疗。手术治疗耳廓结构畸形具有一定创伤和风险[11]。新生儿耳廓的软骨具有很好的延展性,且可塑性很强。无创矫正治疗正是根据以上特点进行畸形矫治, 通过矫形器矫治, 治疗效果非常明显, 且不良事件发生率低[8]。

耳廓形态畸形也可采取手术治疗, 整形外科手术目前已非常成熟, 但手术时机具有较大局限性, 需要在患儿年龄达到6 岁后治疗, 作为有创治疗方式, 全身麻醉风险及手术并发症无法规避, 可出现药物过敏、血肿、出血、感染、瘢痕等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伴随畸形生长的过程, 增加了患儿的自卑、焦虑心理。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主要包括隐耳、耳轮畸形、杯状耳等类型, 不同耳廓形态畸形的治疗也存在一定差异[12-15]。早期治疗、减少创伤是目前治疗该病研究的热点问题。无创矫形器治疗耳廓形态畸形在临床应用以来, 取得了较好的治疗效果。无创矫形器治疗的原理是依托新生儿出生后体内存在较高水平的雌激素影响软骨可塑性、延展性实现的。在出生6 周后, 新生儿体内母体雌激素逐渐被代谢, 其水平逐渐下降, 在此段时间窗内给予专业的治疗干预, 可有效改善耳廓形态畸形[16,17]。耳廓矫形器使用硅胶材料用对耳廓进行重塑, 避免了因使用金属材料可能导致耳廓皮肤损伤、感染的情况, 操作简单方便, 效果良好, 使得耳廓矫形器在临床上运用广泛[18]。

新生儿体内存在大量母体雌激素, 在出生后72 h内处于明显的浓度峰, 继而提高软骨中透明质酸水平, 使软骨的延展性、可塑性增强;而在出生后6 周, 新生儿体内的母体雌激素逐渐被代谢, 软骨的延展性、可塑性随之下降[19]。根据上述机制, 通过力学矫正耳廓形态畸形是一种无创治疗方式, 可一定程度上避免学龄期手术矫正的创伤及风险[20]。本研究发现, 佩戴耳廓矫形器对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患儿的整体矫治效果较好, 矫治时间较短, 不良事件发生率较低, 家长满意度较高。通过比较不同年龄初始矫治的组间差异, 结果发现, 年龄3~42 d 组的矫治后耳廓外观优良率显著高于43 d~3 个月组, 初始矫治时间(25.55±5.42)d 显著短于43 d~3 个月组(30.33±6.95)d,不良事件发生率显著低于43 d~3 个月组, 患儿家长对矫正后耳廓形态的总满意率显著高于43 d~3 个月组(P<0.05)。提示新生儿出生6 周内实施耳廓形态畸形矫正效果更明显, 初始治疗年龄越小, 矫治时间缩短, 疗效更好。

综上所述, 耳廓矫形器应用于先天性耳廓形态畸形患儿中的整体疗效显著, 安全可靠。患儿开始接受矫治的年龄越小, 矫治疗效越好, 矫治时间越短, 不良事件越少, 家长满意度越高, 说明年龄越小, 矫治效果越满意, 安全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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