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田吉刚
近年来,随着国内新能源爆发式发展,各企业投资新能源项目数量、规模都急速增长,年均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达几万个以上。工程建设如何又快又好地完成并快速发挥投资效益,是企业建设管理面临的一大挑战,选用先进的承包以及建设管理模式和理念可有效破解这一难题。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中主流的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也是住建部正在国内大力推广的一种承发包模式。
传统的承包模式: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施工。先单独招标确定一家设计单位进行从方案直至施工图的设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主要的设备、材料,设计单位在业主单位采购设备材料基础上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出完之后业主再通过施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基本上是等上一个阶段结束后,下一个阶段才能开始。不仅前期工作流程长,而且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设备材料供应商等主体之间各管一段、相互掣肘,管理效益低。
对业主来说,采用传统的建设模式需要组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配置建设过程中全部专业的人员,但人员基本为单一方面的专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积累,每人分管一块,不能有效整合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的衔接,如此容易造成建设周期延误、管理成本加大等问题。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就是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采购、施工交付给一家企业进行集成管理。
(1)法律依据:
为加强与国际惯例接轨,克服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分离承包模式,进一步推进项目总承包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2)政策、规章依据:
2011年11月,住建部颁布实施《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11 年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委颁布实施《标准设计施工招标文件》,标志着国内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全面启动。2016 年5 月,住建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同意上海等7省市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的函》明确: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各省市区在住建部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各自区域内的配套文件,原则上都是推荐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快工程建设。
各大电源公司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工程建设项目通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相比传统承包模式,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优化:大量的工程同步进入建设期,业主单位仅需投入较少的人员管理项目,从而使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得以精简,避免大规模工程管理人员扩招调动以及项目结束后工程管理人员的重新安排等问题。对业主而言,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量小,许多协调工作量转移到项目总承包单位内部及其与分包单位之间。同时可以最大程度发挥总承包商的技术优势和资源调配能力。
工期优化:缩短建设周期,尤其对新能源项目有利。新能源项目有的要满足政府规定的硬性并网时间要求,有的涉及国家清洁能源电价补贴等,工期非常关键。由于设计、采购和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三个阶段能够有机融合,做到设计、采购与施工阶段相互交叉,便于达成工期目标。
成本优化:EPC 总承包模式下,设计优化、施工优化不再由业主单位提出,总承包商在各个阶段都会考虑造价成本问题,设计阶段进行优化设计,采购阶段控制采购方式,做好设备、材料过程控制,施工阶段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变更,从而节约成本、降低造价。
质量优化:采用EPC 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均为同一合同主体,可以统一设置性能考核指标,比如发电效率、电量保证等核心质量指标,在各个阶段出现的质量问题均属于合同主体内部问题,不会因此类问题影响后续施工,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也会更注重协调,从源头开始严格监控各阶段质量,质量管理得到有效加强。
通过与传统承包建设管理模式对比,EPC总承包模式顺应了国内外建筑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避免了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推诿扯皮,有利于加快新能源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在工程建设实践中选用经验丰富和实力强的EPC 总承包商,可以充分发挥其较强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和经验,对提升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效能、推进转型发展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