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创新研究

2009-01-11 07:39孙忠英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31期
关键词:经济发展方式循环经济科学发展观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科学发展观是十六大以来党在理论创新过程中形成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为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党中央先后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等一系列具体的战略举措。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循环经济 节能减排 经济发展方式 生态文明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背景

科学发展观是十六大以来党在理论创新过程中形成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党中央首次提出关于科学发展观的概念。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科学发展观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高度概括了科学发展观的含义:“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为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党中央先后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等一系列重要战略目标和举措,这是中国共产党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总结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形成的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思想、新举措。

为了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江苏省通过开拓理论视野、创新发展思路、实现新的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先后提出了“率先发展”、“富民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科教优先”、“更好更快发展”、“ 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等一系列战略目标和具体方针。如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环保优先”的方针,把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第一个设立污染防治基金;第一个实施排污收费和排污权交易;创建了第一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市,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建设两型社会

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党和政府借鉴世界先进的发展理念,从国情出发,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文件(国发[2005]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十一五规划》的第六篇专题规划: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十七大报告强调: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为此,江苏进行了前瞻性的战略部署,2004年制定了《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成为全国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省。2006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发文《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苏发[2006]10号),加快建设节约性社会。2005年,在《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江苏把“环保优先”、“节约优先”与“富民优先”、“科教优先”、“四个优先”,一并纳入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原则和新目标,全力打造和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江苏。

实施节能减排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资源和环境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两大“瓶颈”。党和政府提出了大力实施节能减排的战略措施。《十一五规划》规定:到“十一五”期末,单位GDP能耗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指标。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以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2007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1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情况将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大节能环保投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江苏省为了保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两项硬指标,在2006年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提出实施“环保十优先”策略。从2006年开始,江苏省在每年7月底向全社会公布各地区上一年度的节能降耗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各地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等指标。同时,加快研究节能减排的评价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逐步建立起与考核结果挂钩的激励机制。为实施国家制定的“上大压小、节能减排”的战略决策,江苏镇江的谏壁发电厂关停了1至6号六台机组,建设两台100万千瓦的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此举标志着中国首台(套)国产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自动化控制系统示范工程正式启动,预计首台机组有望在2010年建成投产。通过实施节能减排措施,有效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推动江苏走向科学发展之路。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迅速,创造了世界奇迹,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四位。但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以消耗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针对传统的发展方式带来的许多问题,党和政府理性地做出战略抉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首次提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总书记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2007年,胡总书记在“6.25”讲话中强调指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新进展” 。这是中国对世界经济发展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在探索和把握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战略调整。为此,江苏省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个规律:环境质量同经济增长呈倒U型曲线的关系,即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高,环境污染和环境压力由低增高,到达某个临界点或转折点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和压力又由高到低,环境得到改善和恢复。欧美国家在人均GDP8000-10000美元,韩国等国家在人均GDP5000-7000美元的阶段,均出现了环境质量好转的局面。

据分析,江苏正处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关键阶段。“十一五”期间,江苏人均GDP由3000美元向7000美元攀升,已具备通过拐点的条件,但是不能坐等,而是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顺利经过这个拐点。实现由过去的“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转变。把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发展经济,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改善生态环境,并逐步实现公平分配及增加社会福利,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战略目标。

建设生态文明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中央在对世界发展历史轨迹和中国发展经验进行深刻总结和认真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新目标。从人类发展历程来看,农业革命解决了人类的吃饭问题,工业革命解决了经济增长问题,却带来了全球生态问题。从中国发展过程来看,经济社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生态环境状况却令人担忧。从世界发展趋势来看,生态灾害、生态危机已成为国际事务中敏感而重大的话题,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公平享用成为国际外交的重要内容。而且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和生态环境问题凸显,中国成了发达国家眼中的环境问题大国。于是,党中央顺应世界发展趋势,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使中国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

建设生态文明是从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政绩观、消费观的层面解决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治本之举,需要全社会、多方面采取具体措施逐步实现。为此,江苏首先把建设生态省作为奋斗目标。200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文件,苏南地区率先决定建设国家生态市。2006年6月,江苏的张家港、常熟、昆山、江阴和上海闵行区及浙江省安吉县,经国务院批准荣获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市。在太湖蓝藻事件爆发之后,江苏认真分析水污染发生的原因,深刻反思沿江发展模式,下决心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了综合治理太湖水污染问题,江苏省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环保标准和严格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将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因子及标准暂定为:化学需氧量(COD)每吨1.5万元;氨氮每吨10万元;总磷每吨10万元。通过实施这项新标准,促使沿江产业结构进行重大的调整和优化,使太湖流域的水质尽快得到根本好转。从2008年1月1日起,江苏省对太湖地区企业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新规定。排污企业“掏钱购买”排污指标的“价格”,已比治理成本高出了近一倍,迫使企业必须主动采取治污措施,大大减少污染排放。到2009年,江苏将初步形成排污权交易市场。通过实施高标准、严要求的环保办法,加快江苏建设生态文明的步伐,促进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M].学习出版社,2006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R].人民日报,2005

3.李君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N].学习时报,2007

4.十七大报告[N].新华日报,2007

作者简介:

孙忠英(1965年—),女,甘肃人,经济学副教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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