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管理 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

2013-01-27 12:17安徽省水利厅副厅长张效武
治淮 2013年9期
关键词:监督机构工程质量水利工程

安徽省水利厅副厅长 张效武

近5年来,安徽省共完成水利基建投资407亿元,较前5年增加近一倍。14项治淮骨干工程全面建成,新一轮综合治淮加快实施,淮河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按要求实施,长江干支流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全面完成,2900多座病险水库得到除险加固,农田水利、民生水利建设也全面提速,年均完成投资均超百亿元。同时,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1.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在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级水利工程建设人员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全省先后有2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1项工程获水利部“大禹奖”、17项工程获安徽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30余项工程获省水利工程优质“禹王杯奖”,20多个QC小组荣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3个单位、5人次获得省部级质量管理表彰。在一系列重大自然灾害面前,安徽的各类水利工程,尤其是以治淮工程为骨干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经历了严峻的考验,没有大中型水库因为质量问题而溃坝,堤防工程也没有因为质量问题而溃堤,泵站、节制闸等工程也没有因质量问题影响运行,数量众多的小型水利工程也没有出现因为质量问题而导致较大工程险情。

2.质量监督体系初具规模

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顺利实现参公管理。16个设区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均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质量监督机构,并调整充实了一批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其中有2个市的质量监督机构实现参公管理。截止目前全省有15个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独立质量监督机构,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初具规模。

3.质量管理队伍不断壮大

在强化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提升政府质量监督人员工作水平的同时,我省还同时加大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造价、质量检测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培育力度。近年来,先后培训专职监督员102人、兼职质量监督员500余名,监理、施工单位等质量从业人员1万余人次。通过培训,使一大批年富力强、科班出身的人员走上质量管理岗位,也使原来的质量管理人员掌握了质量管理所需的新知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意识、拓展了视野、提升了工作能力。同时,在质量监督、基建检查、投诉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中,均对各从业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和素质提出要求,对于质量管理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作出调整乃至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有效地壮大了我省质量管理队伍,提升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缓解了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压力,基本适应了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需要。

4.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我省先后印发了《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就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规范与调整,为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5.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改进

在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的同时,我省不断结合新形势,对原有的一些质量管理方法不断加以改进。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质量,在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下,始终严把工程设计审查关,完善专家评审和技术咨询制度;二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把工程建设质量作为水利建设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强化社会公众和舆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作用;三是鼓励质量创优行为,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工地和中小型示范工程”活动,对全省大中型各类水利工程,从标准、示范到优良的不同质量层次,出台奖励政策,引导、鼓励建设、施工等单位,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正确认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工作面临的困难

1.质量监督机构队伍不健全

我省目前共有质量监督机构35个,其中市级以上20个、县(区)15个,专职监督员100余人,大部分县(区)尚未成立质量监督机构,也没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难以对面广量大的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管。

2.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不足

2009年取消质量监督费以后,大部分市级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也没有其他固定渠道,工作经费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严重影响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3.质量监督工作条件难以满足工作要求

目前,绝大部分市县级质量监督机构没有配备必要的质量检测仪器设备,甚至没有监督工作必要的基本器材和交通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质量监督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力度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工程质量监督能力和水平

监督队伍是实施工程质量监管的主体,监督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决定着监督工作的水平和成效。要把建设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监督队伍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抓实抓好。

(1)积极推进县级质量监督队伍建设

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投资重点是面上中小型水利工程,这些工程的建设主体大都属县级水利部门,工程本身具有规模小、地点散、资金紧、监管难和参建者技术管理能力相对不足的特点,要保证这些工程的有效监管,必须在强化现有质量监督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推进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组建工作,争取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任务较重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建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队伍,配备专职质量监督人员,逐步建立、完善“职能明确、队伍齐备、经费保障、行为规范、监管到位、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2)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经费保障工作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之一,全面充分地履行这项职能,必须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质量监督管理经费必须按照国家要求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充分把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机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3)努力提升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水平

重点抓好对一线监督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强化法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廉洁奉公的高素质量监督队伍,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水平。

2.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工程建设主体质量行为

(1)规范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通过建立、完善日常与重点相结合的检查机制,促进执法检查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持续开展各类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活动。同时进一步优化监督检查指标体系,使检查项目更加规范化,更具可操作性,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细化监督检查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本来就是为了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就是为了发现各个环节、各项制度、各个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就是为了发现质量隐患、及时消除隐患。只有通过认真的监督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和竣工检测,严把质量验收关。加大对质量违规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铁腕执法、严肃处理。对于不重视质量工作、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该通报的通报,该罚款的罚款,该降级的降级,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让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感受到切肤之痛,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工程质量责任意识

(1)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

项目法人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级水利部门都要将组建一支技术精、能力强、有责任、敢担当的法人队伍作为保证工程建设实施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负起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要多管齐下,通过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处罚,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质量责任。

(2)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管责任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应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负监管责任。

(3)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要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4.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效能

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方式方法,必须与工程质量内在的规律结合起来、必须与工程建设形势的发展结合起来,大胆创新,稳妥推进。

(1)全面推行质量巡查机制

逐步建立以质量巡查为主要手段、以行政执法为基本特征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不断加大工程质量巡查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继续推进和完善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

与质量巡查模式相适应,积极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突出对质量管理较薄弱项目的监管,突出对重点工程和老百姓关注的民生工程的监管,突出对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将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管队伍的作用,提高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3)建立市场与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

将工程质量现场监管与招投标、资质资格管理结合起来,从多个环节严格把关。探索实行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强化“市场”与“现场”的联动,营造公平、有序、规范的水利建筑市场环境。

5.强化质量管理创新,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

(1)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通过举办展览、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增强人们对水利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全行业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行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2)完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

通过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约束作用,不断提高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进一步强化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和诚信评价标准,健全诚信奖惩机制。通过公告、公示进行信用惩戒和社会监督,作为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

(3)加强制度、标准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制定、修订完善质量管理有关制度的力度,积极推进《安徽省水利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评定标准》、《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等地方标准的修订和编制工作,编制、印发《安徽省小型水利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等。

(4)加强质量责任主体单位人才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项目法人、监理、施工及检测单位质量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意识强、业务精、水平高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从业队伍。

(5)建立质量激励机制

积极开展水利工程优质工程奖评选和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建立水利工程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优质水利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和主要参建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奖励,对质量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引导水利行业树立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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