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系统教育资源优势培育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

2013-08-24 03:40张亿钧朱建文
中国合作经济 2013年10期
关键词:供销培育农民

文/张亿钧 李 祎 朱建文

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人才,核心是新型职业农民。本文就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加快供销合作系统职业教育改革,抢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平台,探索拓展供销合作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促进供销合作社跨越发展,增强供销合作职业教育为“三农”和新农村美丽家园建设的服务能力。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仍然在农村。而供销合作社的命运与“三农”的命运天然地联系在一起,发挥在实现农民收入倍增,新农村美丽家园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关键是人才,核心是培育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此,2012年12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教育部颁布《关于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的意见》,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升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为行业和“三农”服务水平,为新农村美丽家园建设和合作社快速发展的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本。

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优势

纵观世界,各国的合作社组织都高度重视合作社教育,合作社教育对合作社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合作社教育,就不可能有合作社规范而快速的发展。由于目前中国合作社教育是合作社发展中的一个“弱项”,已经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瓶颈。若要使合作社在农村扎根并发挥其重大作用,必须强化合作社教育;也唯有通过合作社教育,才能培养具有合作精神、合作理念及其合作意识的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合作事业发展,既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又要培育了新型职业农民。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上,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明显具有优势:

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具有较为完整的教育培训框架

供销合作社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合作社到市供销合作社,甚至有些县供销合作社都办有学校,自上而下有完整的教育网络。目前,全系统共有各级各类院校及培训中心96所,分布在25个省、区、市,其中高等职业院校12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71所,干校、培训中心等13所。还有原供销总社系统的两所办学历史悠久、实力较强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及“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这些院校由于长期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内运行,有着强烈的合作社意识和合作社情结,对合作社有着浓厚的感情,对合作社文化有极强的认同感。由此可见,现有的供销合作社各级各类院校及培训机构,能构架比较完整的合作社教育体系,为培育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实现农民收入倍增,建设美丽的乡村,建设美丽中国,建成小康社会的人才需求。

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更具针对性、有效性

毛泽东曾明确指出,农民教育必须坚持两条原则:“一条是群众实际上的需要,而不是我们脑子里幻想出来的需要;一条是群众自愿,由群众自己下决心,而不是由我们代替群众下决心。”这两条坚持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才不会流于形式。目前,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满足不同诉求的农民需求,一定程度上脱离农民的需求,导致农民增收致富效果不明显,影响了农民参加学习热情。依托供销合作社长期服务“三农”,能了解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产品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能够针对社员及其周边从事相同农产品经营的农民的需要,组织开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克服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弊端。

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拥有得天独厚的社会资源

供销合作社不仅具有比较完整的教育资源,而且基层服务体系日臻完善,能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所需的丰富的社会资源。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从中央到省、市、县、乡五级健全的网络化管理体系优势,选择优质的省、市、县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系统内不同层次的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系统外知名企业、院校,搭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资源和产业资源整合、重组、共享的平台,促进系统内职业院校和企业的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共同发展。可见,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所必需场地、设备、师资提供保证,同时还可得到龙头企业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资金和智力支持,与其建立开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密切可靠的战略合作伙伴。

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更具组织性、综合性

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与农业专业化和产业化经营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企业制度,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组织载体。合作社利用自己的组织制度优势,结合民主管理制度、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贴近农民社员生产生活实用的、科学的文化活动,传播合作社互助合作、民主管理、共同富裕的价值观和合作理念,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团队精神,增强民主管理意识,提高现代公民素养和诚信道德素养及思想文化综合素质。

总之,供销合作社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更能紧密围绕新农村建设美丽的家园和发展现代化农业,实现农民收入倍增,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小康社会这一主题,充分的发挥供销合作社丰富的社会资源这一优势,开展培育新型职业和合作社教育培训,带动更多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和合作社教育培训。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现供销合作社跨越式发展的客观要求

实践证明,合作社发展,人才是兴社之本,而人才关键在教育,合作社的教育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关乎其生死兴衰。“教育乃为推行合作运动之母”,“合作教育以其启蒙意义而成为合作运动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是启迪合作意识、培植合作理念、规范合作行为、保证合作组织健康运行的基石。”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合作社教育一直被视为是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之一。

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统筹城乡发展、美丽新乡村的重要组织载体。供销合作社是直接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政府引导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搞活农村市场流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依托力量。供销合作社肩负着多项职能、多重角色的特殊使命,决定了供销合作社的命运与“三农”的命运天然地联系在一起,决定了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化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美丽新乡村、建成小康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实现供销合作社新的跨越式发展客观要求,大力培育新型的职业农民和合作社发展的实用人才。

人才关键在教育,核心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指明了为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新农村美丽家园打造一支用得上、留得住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要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行业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全面实施科教兴社和人才强社战略,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实现供销合作社新的跨越式发展。面对这一艰巨任务,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升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因此,只有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构建完善的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体系,发展供销职业教育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新农村建设和合作社快速发展的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本。

此外,通过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培育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合作社实用技术人才,建立规范化运作的合作社,也是实现合作社功能的必然要求。“合作社有四个重要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民主功能和文化教育功能。”而且,这四项重要功能也恰恰是合作社的魅力之所在。但是唯有建立合作社基本理念、遵循合作社基本原则的规范运作的合作社才能发挥其四项主要功能。例如:遵循合作社的非营利原则,才能更好地实现其民主政治功能。因此,通过合作社教育建立规范化运作的合作社,也是实现合作社功能的必然要求。

拓展(供销合作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选择

恢复合作经济专业构建行业职业人才培养体系

借鉴丹麦、美国、俄罗斯等发达国家合作社教育经验,把合作社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构建新型职业农民的合作社教育培训体系。笔者认为:首先,恢复合作经济专业,培育高素质的合作社专门人才,成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师资队伍。其次,在供销合作社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中选择特色专业,与省部共建的本科院校合作,探索中职、高职与普通本科有机衔接的试点工作,构建“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应用本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紧密衔接的人才培养通道,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第三,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把合作社教育内容作为国民各级各类教育的重要组织部分,开展“中高职贯通”和“高职与应用本科分段培养”两个运行模式,实施校际间的联合培养计划,优势互补,合作办学,为行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培养高端技能型、应用型专门人才。第四,加强对县、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特别基层干部直接面对农民进行合作经济理论的培训,提高其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的支持态度,促进合作社发展;第五,恢复两所原供销合作总社所属大学和高等农业院校为主要依托,并组建全国性的合作社大学,规划大专、本科、研究生及博士层次合作社专业发展,构建合作社学历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培养高层次合作社专业人才,从事合作社理论的教学研究。

推进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和创新,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有效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由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联合牵头、统筹协调,深入探索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有效模式和实现方式,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建立与行业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行业人才培养模式。以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鼓励试点学校积极承担各类公益性教育培训任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培育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挂牌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指导中心”、“农村专业合作社培育指导中心”,采取“送教下乡”、“职业学校+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培训形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教育培训,提高未升学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和返乡农民工的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十二五”期间,重点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等农民实用人才技能培训任务。

树立新理念创新新机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与兴衰关键在于人才,核心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既要有宽广视野、职业技能、经济头脑,又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较高的道德素养的新型职业农民,才能适应具有开放性、竞争性、创新性、法制性等特点的新农村市场经济。因此,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行业对职业教育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调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积极性,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创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构建“三个结合”,即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培训相结合的发展思路,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导新型职业农民树立市场观念、开放观念、竞争观念和法制观念,加快发展现代化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中央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培训工作的行动指南,更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美丽家园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构建教育培训制度,重点是要培养一大批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资源、经营能力、高素质、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仅要提高农民的实用技术能力,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同时还要重视农民人文素养的提升与道德观念的养成,从而形成和谐、健康、有序、进取的农民社会新风尚,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因此,通过实用技术和人文精神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提升农村的精神文明水平,树立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依托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利用供销合作社从中央到省、市、县、乡五级健全的网络化管理体系优势,选择优质的省、市、县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系统内不同层次的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系统外知名企业、院校,搭建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资源和产业资源整合、重组、共享的继续教育平台,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笔者认为,争取政策上扶持,在新型农民培育实现新突破:第一,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满足不同年龄阶段的农民对不同层次教育的需求,实现十八大提出的“教育公平”、“终身教育”,开展农民终身教育;第二,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特别是要重点培养一大批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资源、具有经营能力、具有高素质、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第三,要培养现代农业的新型主体,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留得住、用得上、扎住根,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新型职业农民,使他们成为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熟悉农村政策,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农业生产能力的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的管理人才,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强化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

列宁早在《论合作制》中就明确提出:“用经济上、财政上及银行方面的种种特权来支援合作社,这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对组织居民的新原则所应当有的协助办法”。因此,我国亦应当借鉴国外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财政税收等措施,“不断加强经费的有效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和投入保障体系,从税收补贴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社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和投入保障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在建立和逐步追加专业合作社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的同时,可以从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等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在发挥政府拨款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也应多方面筹集经费。如要求专业合作社按照政府拨付资金的一定比例从合作社发展基金中提取教育培训基金。同时政府还可通过一定机制鼓励与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龙头企业对合作社开展的职业教育培训予以经费支持,如政府允许企业把这部分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待企业售出产品时再对其适当减免税收。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评聘制度创新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专兼结合、双师结构的优秀教学团队,促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笔者认为:一是采取有效方式,切实培养一批既精通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又具有熟练掌握实践操作能力,且在行业颇具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二是校企或政府支持合作培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行业能工巧匠,让其到高校进修,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理论水平,聘请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三是通过培训,培养出一批既能熟悉中央和地方政策法规,又能掌握合作社组织、经营管理方法,能指导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辅导队伍,以推动合作社事业的发展。第四,改革创新教师评聘制度。健全与完善兼职教师聘用制度,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逐步扩大专业课教师中兼职教师的比重;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形成吸引优秀人才、稳定师资队伍的良好机制。此外,还要师德教育,注重教师职业道德培养,发挥高校优势培养高水平师资。总而言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师是人才培养关键,打造和培养优秀教学团队,不仅是推动合作事业发展,更是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加快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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