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企业党群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3-12-19 13:27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3年12期
关键词:企业经营者党群身份

● 洪 萍

作者系中共奉贤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奉贤区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主要是指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青联委员、科协委员和企联理事等。引导并促进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企业党群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非公企业党建的基本要求。为探索促进有政治身份的非公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企业党群工作的机制、方法和途径,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区社会工作党委、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南桥镇党委联合组成课题组,从2012年10月启动调研以来,走访部门和企业6个,召开座谈会5次,下发调查问卷680份,研讨交流12次,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党群工作现状

引导并促进有政治身份的非公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党群工作是在新形势下需要解决的一个新课题。经过党群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多年来的共同努力,奉贤区非公企业党群工作势头良好。目前,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342名,包括党代表57名,人大代表52名,政协委员66名,工商联执委200名,青联委员43名,科协委员9名,企联理事74名。其所在企业的党群工作发展的特点主要为:一是党组织组建率超过六成。342家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包括联合支部)的216家,组建率达63.2%。其中50家企业属于市、区两级非公党建示范点,占全区市、区两级非公党建示范点的60.9%。二是工会组织普遍建立。建立工会的企业334家,工会组建率达97.7%。妇女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建立。总体上看,有政治身份的非公企业经营者在带头重视企业党群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党群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可以看到,让有政治身份的非公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党群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对党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随着非公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队伍日趋壮大,但作为特殊政治群体对企业党群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意识淡薄。98.6%以上的企业经营者非常看重政治身份,认为拥有政治身份是一种荣耀,可以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可以赢得政府更多关注,可以扩大企业影响,但不少经营者认为企业党群工作不是他们份内之事。二是对开展党群工作心存顾虑。就“影响企业经营者不支持企业党群工作的原因”调查结果显示:害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占比80.1%,担心增加企业运作成本的占比56.7%,担心党群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占比29.2%,担心党群组织干预企业经营决策的占比23.8%,害怕接受党群组织监督的占比16.3%。三是存在认识误区。有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发展一靠产品适销对路,二靠赚钱生存,党群工作无关紧要;有的认为党群组织成立后悄无声息,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群组织可有可无;也有的认为企业自身处于创业阶段,党群工作无暇顾及。

(二)对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的引导和联系不够充分。主要表现在:一是准入条件过于原则。对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的准入条件普遍较为宽泛。前几年,除了党代表有“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原则性规定外,其他单位都没有把重视企业党群工作纳入准入条件。从2013年开始,人大代表、工商联执委的入选条件中明确规定,“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带头建立党群组织”,“工商联执委要带头重视企业党群工作,为党群工作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其余四种政治身份在准入条件中对带头重视企业党群工作还是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日常指导相对缺位。虽然有关单位平时对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都有联系指导,但由于缺乏一种常态化的联系指导刚性机制,日常引导工作尚未达到全覆盖,工作指导内容也只是围绕参政议政、履职情况、提案办理等方面展开,对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如何带头重视企业党群工作缺乏针对性指导。三是考核机制尚须完善。除了统战部制定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外,其他单位对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的综合评价、评优考核、表彰激励等工作机制尚不够健全,影响了非公企业党群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的发挥,成为制约非公企业党群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因素。

(三)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党群组织的作用发挥尚需凸显。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党群组织负责人与企业经营者的沟通渠道不畅。尤其是不在企业高级管理层中兼任职务的党群组织负责人明显存在信息沟通渠道不畅、资源调动能力有限、参与决策和监督引导不力等问题。二是上级党群部门指导力度不够。问卷调查显示,28.8%的企业经营者认为“上级党群部门的工作指导不够”。三是部分党群组织作用发挥不大。一些非公企业党群组织仍然采用或套用原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方法,党群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不紧,党群活动不够正常、内容枯燥、形式单调,党群组织在企业中的“引导、凝聚、带头”等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于是“业主对党群活动发挥作用的整体评价”的结果是:认为很好的占32.1%,认为较好的占40.3%,认为一般的占25.1%,认为差的占2.5%。

三、加强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党群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引导,着力转变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的思想认识。首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企业经营者的政治意识。建议由组织部和统战部牵头负责,人大、政协、工商联、总工会、妇联、团区委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团结、教育、引导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积极拥护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政治意识。大力宣传贯彻党和政府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帮助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发展信心,履行社会责任。充分挖掘区内外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富而思进”的典型案例,并不断培养、树立、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增进他们致富不忘回报社会的责任意识。

其次,创新教育培训渠道,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思想认识。加大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专题教育培训力度,将对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区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区委党校年度计划内培训班次和区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培训经费采用“区人才服务基金”出一点、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具体安排单位出一点、企业自身出一点的方式运作。加强调研落实按需施教,坚持以企业发展为本,紧贴非公企业生产发展所需、紧贴非公企业党群工作目标,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培训促进加强企业党群工作与推动企业发展的互促双赢。

再次,注重协调服务引导,消除企业经营者的思想顾虑。建议由组织部牵头,社会工作党委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各单位对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集中开展调研活动,掌握党群工作第一手资料,做好党群组织设置的基础性工作。建议区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能够直接联系若干家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企业,深化开展“下基层、转作风、送服务”活动,对重点企业和新上项目实行领导分包联系制度。建议由区政府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建立符合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企业发展需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企业提供培训、融资、法律援助、信息咨询和人才资源等各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实现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通过服务“倒逼”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企业党群工作。

(二)健全机制,着力规范对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企业党群工作的指导。首先,完善准入条件,健全入口审查机制。各有关单位在选拔和安排政治身份人士时,必须以企业是否做好党群工作作为必备准入条件之一,要求拥有政治身份的非公企业经营者必须做到带头建立党群组织、带头开展党群工作、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带头构建和谐企业、带头加强职工教育、带头实行民主管理。把企业经营者是否履行“六带头”责任,作为政治安排、企业及经营者评先评优的前置审查必备条件。

其次,规范工作指导,强化综合评价机制。坚持“凡进必评”、“凡奖必评”的原则,对有政治身份非公企业经营者根据其思想政治表现、诚信守法状况、企业经营状况、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把综合评价作为下一轮换届政治安排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再次,注重政治激励,坚持优进劣退机制。加强典型示范激励,开展“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企业党群工作”示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导向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并通过企业家协会、企业家俱乐部、业主沙龙、非公企业发展论坛等平台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时,事先征求基层党委、党工委、企业所在党组织的意见,对积极支持党群工作的企业经营者,在评选荣誉称号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不支持党群工作、企业没有建立党群组织,该企业不能纳入文明单位、纳税信用等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等各类评选表彰;对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劳资纠纷集访、闹访,给社会带来消极影响的,有关部门将取消企业经营者的相关荣誉。

(三)创新思路,着力推动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党群组织的作用发挥。首先,上下联动,加强对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党群组织的指导。加强对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所在企业党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议建立由社会工作党委、人大、政协、总工会、工商联、妇联、团区委、企联、科协、工商等部门党群负责人参加的非公企业党群工作党政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专门对有政治身份经营者所在企业的党群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研究、定期通报、定期会办、定期督查,发挥好各部门对自己联系的有政治身份经营者的政治引导作用。建立并完善以企业党群工作为主要考评内容的评价机制。开展“党建之友”评选活动,对积极支持企业党群工作的有政治身份经营者,区镇两级在考核评价党群工作时可以授予他们“党建之友”荣誉称号。结合企业正在开展的“星级创评”、“分类晋级”活动,把企业支持党群工作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到评选条件中,积极引导有政治身份经营者重视并自觉地为党群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推行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运作、合理化使用“五化”模式,培育一支职业型、复合型、精英型的企业党群组织负责人队伍。

其次,双向互动,鼓励引导企业党群组织合理嵌入企业治理。探索并逐步建立党群组织与企业管理层“交叉任职、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对具备条件的非公企业,倡导企业管理层和党群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比如由企业经营者或高管兼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人力资源、监事机构、宣传策划部门负责人兼任党群组织相关职务,逐步将企业管理层和党群组织的机构职能进行整合,促进“党企互动”,实现人员融合。试点建立企业经营者和党群组织负责人双向列席会议制度。企业在召开涉及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机构设置、薪资分配、职工奖惩等重大问题的会议时,应当邀请非高层管理者的党群组织负责人参加;党群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或党群组织生活会,也应主动邀请非党员企业经营者列席,便于其及时了解党群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争取经营者对党群工作的支持。建立并畅通党群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制度化的沟通渠道。对涉及职工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等重要事宜,党组织、工会、企业管理层、职工代表可以通过类似“企情沟通会”等平台,加强经常性沟通和协商。

再次,主题推动,找准企业党群组织作用发挥的着力点。以紧贴企业生产为中心,突出服务企业发展主题。党群组织要结合各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立足于提升员工素质,培养企业所需人才,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围绕企业发展重点来确定党群工作目标,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确定党群工作主题,努力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引领者”。以协调劳资矛盾为切入点,突出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主题。企业出现劳资纠纷、员工之间发生矛盾时,党群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协调好双方正当利益,通过建立“书记接待日”、“员工调解中心”、“党员调解小分队”等方式,积极疏导,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成为构建和谐企业的“主心骨”。以培育企业文化为抓手,突出助推企业发展主题。企业党群组织要做企业文化的推进者和实践者,积极推进“文化品牌”创建。可以通过举办企业文化艺术节、党员书画艺术展、“书香企业”读书月等系列主题活动,推动企业凝心聚力,成为企业共同理想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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