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角下霍译《红楼梦》中人名处理的价值与不足

2015-02-13 20:33彭萍北京外国语大学专用英语学院北京100089
语言文化研究辑刊 2015年1期
关键词:霍克译者红楼梦

彭萍(北京外国语大学专用英语学院,北京100089)

目的论视角下霍译《红楼梦》中人名处理的价值与不足

彭萍
(北京外国语大学专用英语学院,北京100089)

[提 要]翻译行为的最终目的要以文本类型为前提,同时要看译者的意图及译文的读者群。作为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巅峰之作,《红楼梦》兼具“表达类”或“表情类”和“呼唤类”或“感染类”的文本特点,根据目的论,翻译应既考虑原文本的文化因素,又要考虑目的语读者的预期反应。在翻译《红楼梦》的人名时,霍克斯采取分类翻译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既传达原文文化价值又照顾读者接受的目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目的论 《红楼梦》 霍译本 人名翻译

一 引言

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红楼梦》塑造了400多个十分鲜活的人物,其中重要人物达160多个。每个人物的名字都是作者煞费苦心创造出来的,都有特殊的内涵,与人物的性格、命运、故事情节的发展以及中国文化有着密切的关联,解读人名本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整部小说错综复杂的故事情节及其背后丰富的文化内涵。正是因为这些人名承载着丰富的艺术内涵和文化内涵,所以翻译人名就至关重要。

在杨宪益和戴乃迭的英译本(A Dream of Red Mansions)中,人名一般都使用威氏拼音音译,在具有双关意义的人名后给出脚注,如甄士隐Chen Shih-yin (homophone for“true facts concealed”)、贾化Chia Hua (homophone for“false talk”)、熙凤Hsi -feng (homophone for“splendid phoenix”)、袭人Hsi-jen (literally“assails men”)等。在大多数情况下,音译是人名翻译的重要策略,但对《红楼梦》中颇具艺术内涵和文化内涵的人名来说,完全音译似乎无法传达原文的艺术价值,而音译后添加注释,尤其是稍长的注释,势必对读者的阅读造成障碍。

霍克斯(D. Hawkes)译本(The Story of the Stone)(从99回开始由霍克斯的女婿闵福德[Minford]翻译)则选择与杨戴译本不同的人名翻译策略,除一些姓和名都有的完整人名采用现代汉语拼音外,其他均采用意译法,意译的人名总体看来既简洁,又能传达出人名承载的内涵意义,从一个侧面再现《红楼梦》一书的文学艺术和文化价值。但因《红楼梦》的作者在命名人物时,考虑到了谐音双关、人物命运、相关人物的性格和爱好等,人名的翻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霍译本对人名的处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现拟从目的论角度,考察霍译本人名翻译的价值及其存在的不足。

二 翻译的目的论

德国学者弗米尔(Vermeer)将人类行为定义为:在特定情况下有意图、有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是特定情况的组成部分,行为改变着情况。另外,因各种情况均植根于文化,对某一特定情况的评价(包括用语言表达和不用语言表达的情况)都取决于这一情况在某一特定文化中的位置。(Nord,2001:11)同时,按弗米尔的观点,翻译也是一种行为,有着自己的目的或目标。

实际上,译者是两种文化的桥梁。如果语言信息发送者(sender)和接收者(receptor)分属不同文化,就需译者这一桥梁使一种语言的发送者与另一语言的接收者跨越时空交流。在这个意义上来看,译者是目的语文化中文本的生产者,表达原语文化中信息发出者的交际意图。事实上,翻译行为的最终目的要以文本类型为前提,同时要看译者的意图及译文针对的读者群。

确定文本类型有助于译者确定翻译过程中对等的程度。德国语言学家布勒(K. Bühler)将语言功能分为三类:信息功能(the informative function)、表达功能(the expressive function)、呼唤功能(the vocative function)。(Newmark,2001:39)据这一划分,英国翻译学者纽马克(P. Newmark)认为文本类型可分为这样三类:信息文本包括科技、商业、工业、经济方面的课文、报告、论文、备忘录、纪要等;表达类文本一般包括严肃的想象文学、权威发布、自传、个人通信;呼唤类文本则包括通知、操作说明、宣传、流行小说等。(Newmark,2001:40)德国学者赖斯(Reiss)也据布勒的语言功能划分出三种文本类型“信息(informative)文本”“表情(expressive)文本”和“感染(operative)文本”。赖斯认为,“不同的文本类型应采取不同的译法”。(Munday,2001:75)譬如,信息文本的译文应将原文所有的指示和概念都传达出来;表情文本的译文应将原文的美学和艺术的因素再现出来;感染文本的译文则应在译语读者中产生预期的反应。(Munday,2001:75)比较纽马克和赖斯对文本的分类可见,纽马克的“表达类”与赖斯的“表情类”相似,纽马克的“呼唤类”与赖斯的“感染类”相似,二人对“信息类”的定义大同小异。

实际上,翻译中将文本分类就暗含了翻译的目的。按上述分类,作为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巅峰之作,《红楼梦》兼具“表达类”(纽马克)或“表情类”(赖斯)的特点以及“呼唤类”(纽马克)或“感染类”(赖斯)的特点,其翻译应一方面考虑原文本的美学、艺术和文化因素,另一方面应关注目的语读者的预期反应。如诺德所言:“文学作品的理想译作应具有原作同样的功能和效果。”(Nord,2001:89)而且,从文学欣赏的角度看,《红楼梦》的翻译应更多地属于感染类文本,其读者应是“一般娱乐性读者层”,这类读者“把翻译的审美价值看得高于一切。……对他们来说,一个译本让他们感到快乐,他们就赞扬那个译本,如不能感到快乐,他们就理所当然地拒斥那个译本……”(辜正坤,2010:344)在英译《红楼梦》时,霍克斯就是想和读者分享伟大文学作品带来的快乐。他说:这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作品,是伟大的艺术家用心血写成的,即使我可能只是向读者传达这部小说给我带来快乐的一小部分,那也说明我没有虚度一生。(霍克斯,2000:xv)因此,在翻译这部鸿篇巨著时,霍克斯就想实现自己作为译者的创造性目的。他说:我只是随意翻译,只想让译文成为好故事,非常的不学术。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仿佛进入了主人公的生活,主人公仿佛就是译者的朋友,或者译者就好像一部剧的导演,帮助自己的演员用恰当的表情和感情将台词说出来。(同上)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霍克斯更多地使用“归化”翻译策略,即考虑译文在英语读者中的“可接受性”。其中,关于人名的翻译,一样是为了让英语读者能够记住并在阅读中区分不同群体的人名,霍克斯才采取灵活的翻译策略,更多的就是“归化”,同时也考虑到了原人名主人的阶层、人名本身的意思及其文化色彩。

三 人名处理的价值与不足

1998年,霍克斯接受采访时,谈到《红楼梦》中人名的处理情况:“对英语读者来说,中文人名比较难以理解。他们记不住中国人名,尤其是按照威妥玛—翟理斯式拼音(Wade-Giles romanization)拼写就更记不住了。对英语读者来说,现行汉语拼音拼写,如Jia Zheng(贾政)、Jia Zhen(贾珍)、Jia Jing(贾敬)等听起来并无区别,因而人名翻译就成了难题。书中有几百号人,必须将这些人分类才行,按阶层分类,不同阶层采用不同译法。于是,我就保留了主子阶层名称的汉语拼音,丫鬟(即下人)名则按英文译出。当然,这只是针对《红楼梦》的翻译,因为只有这样做,读者才能跟上故事情节的发展,才能知道你在说什么,明白你在说哪类人。至于跟佛教相关的人物或类似的人物,我使用拉丁名,戏子则使用法语名。当然,这并非通则,只是在翻译《红楼梦》时想到的一个法子。”(霍克斯,2000:xiv-xv)

由此可见,霍克斯在翻译《红楼梦》人名时目的非常明确,即让英语读者理清书中如此繁杂的人物关系,能够区分其所属阶层,辨别其身份,减轻读者记忆人名的负担。尤其是根据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语种翻译,这种创造性虽然如霍克斯本人所言是“事出偶然”,却有助于减少英语读者对原文的陌生感,从而保持小说的英译文对英语读者的感染力,增加小说在英语读者群中的“可接受性”,同时还有助于再现原文大多数人名的内涵及小说本身的艺术价值与魅力。既然霍克斯翻译《红楼梦》的目的是让英语读者像原文读者那样享受小说带来的乐趣,如果目的语读者被其中几百个人物弄得焦头烂额,他们哪里还有兴趣去阅读和品味这部小说,又怎会有兴趣继续了解情节的发展?所以霍克斯对人名的分类翻译是可取的,但因人名本身承载的文化和艺术内涵,霍克斯的翻译也显示出了一定的不足。

(一)音译主子阶层人名的价值与不足

在塑造《红楼梦》人物时,作者将属于主子阶层的人(包括一些管家和清客)都冠以正式的姓名,如“贾政”“王熙凤”“贾宝玉”“贾雨村”“甄士隐”“柳湘莲”等。与杨译采用威氏拼音翻译不同,霍译采用现代汉语拼音①该拼音方案于1958 年经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于1979 年由联合国决议作为中文译音标准,于1982年通过国际标准组织(ISO)认定,成为汉语拼音的世界标准。音译主子阶层人名。与威氏拼法相比,现代汉语拼音有许多优点。譬如,霍译将“金”和“秦”译为Jin和Qin,而威氏拼音则分别读作chin和ch’in,发音上并没有太大区分。因此,霍译使用的现代汉语拼音能使英语读者更好地辨别不同人名的不同发音;又能使更多的读者熟悉汉语拼音。更重要的是,这种沿用中国姓名顺序的音译法保存了中国人名的原汁原味,激励英语读者了解中国的人名文化。

从另一方面讲,《红楼梦》中涉及和谈及的人名有着丰富的中国文化内涵。因中英两种文化的差异和两种文字写法的截然不同,人名文化的不可译性就显得格外突出。正如卡特福德(Catford)指出:如果目的语中没有形式上对应的特征,原文本或其中的有关项(相对)是不可译的。(Catford,1965:94)单纯译出发音,过滤文化信息,旨在方便读者理解,减少给读者带来的困难。试想,如果上述人名中的文化信息都翻译出来,有些地方还要加很多注释,势必会让小说读起来犹如学术的“大部头”一般,英语读者的阅读兴趣焉存?

与杨宪益、戴乃迭的译本相比,霍译更为英语读者熟悉和接受。笔者认为原因之一就在于:作为西方的译者,霍克斯更了解何种译法能更为读者接受。但是,如洪涛指出,“采取音译也给译本带来了不容忽视的损失。”(洪涛,1996:289)譬如,谐音的问题、辈分和范字的问题、小名和大名的问题、字号或其他称号的问题、名讳的问题等,虽然有时霍克斯也想办法补偿,但终究还是过滤掉这部分人名的文化信息。(同上:288-306)像“贾雨村”和“甄士隐”两个双关人名,通过音译就无法再现原作者的意图及其双关意义,贾府的四位姑娘元春、迎春、探春、惜春的名字藏头双关, 连起来谐音是“原应叹息”,预示了人物的命运,这一谐音双关也无法翻译出来。

因此,霍克斯对这一部分人名采取音译最大的损失就是谐音双关意义的损失,使得人名承载的丰富中国文化内涵遭到过滤。对此,笔者建议可以借鉴杨、戴二人的做法,即对谐音双关特别明显的人名,音译后可加上简短的注释予以说明和补充。

(二)意译丫鬟、小厮等下人名字的价值与不足

丫鬟或小厮群体是个很重要的群体,他(她)们与自己的主人如影随形,且性格各异,对小说的情节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烘托作用。更重要的是,这些人的名字都起得非常生动、形象,有的反映了主人的情趣,有的与主人的特点相符,有的暗示了主人的性格或命运。不过,丫鬟或小厮的名字一般都没有姓氏,无疑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中国封建社会主尊仆卑的秩序。在翻译下人名字时,霍克斯更多地使用英文翻译其意思,或名字的主人所具有的特征或品格。

第一,对书中大多数丫鬟的名字,霍克斯用英文译出其本身的意思,如将“文杏”译成Apricot,将“香菱”译成Caltrop,将“晴雯”译成Skybright,将“板儿”译成Joker,将“隆儿”译成Rich,将“彩明”译成 Sunshine,将“春燕”译成Swallow;元春、迎春、探春、惜春丫鬟分别命名为抱琴、司棋、侍书、入画, 组成琴棋书画系列,霍克思将“抱琴”译成Lutany(琴), 将“司棋”译成Chess(国际象棋),将“侍书”译成Scribe(文书),将“入画”译成Picture(图画),基本译出了原人名的中心词,再现了原文主旨。

第二,书中一些丫鬟具有血缘关系(如姐妹)或其他连带关系,霍克斯既照顾到原文的意思,又考虑到让读者将这些人联系起来,如将服侍王夫人的姐妹“金钏”和“玉钏”分别译为Golden和Silver,其中省译了“钏”,且将“玉”改译成了“银”,因为在英语中,“金”和“银”一般是对应的,如英文中有句谚语叫做Speech is silver,silence is gold(“雄辩是银,沉默是金”)。同样,彩云、彩霞、小霞这三个名字分别译成了Suncloud、Sunset 和Moonrise,绣鸾和绣凤分别译成了Avis 和Avocet,“同喜”和“同贵”分别译成Providence 和Prosper,既保留了头韵,又传达出了名字的基本意思。

第三,霍克斯根据一些丫鬟的性格翻译名字,如将夹在贾琏与王熙凤之间忍气吞声的“平儿”译作Patience(忍耐或耐心),将衷心侍奉贾母、誓死不嫁的“鸳鸯”译为Faithful(忠实或忠诚),将被薛宝钗视为有“奸淫狗盗”之“心机”的“坠儿”译为Trinket,这个词既有“装饰品”的意思,又有“廉价的东西”和“密谋”之意。

第四,霍克斯将一些丫鬟名字暗含的意思翻译出来,如“袭人”暗指“花香袭人”,霍译本就译为“Aroma”(芳香),将贾雨村当官后选作二房的“娇杏”(谐音“侥幸”)译为“Lucky”。

对下人的名字,霍克斯使用英语译出意思,不仅能够拉近与读者的距离,还能让读者了解其中的涵义。另外,由于《红楼梦》中仆人很多,如果均采用音译,读者阅读汉语拼音产生的障碍会使其产生受挫感,影响到整部作品的受欢迎度,所以才使用读者熟悉的单词翻译下人名字,不失为一个很好的策略。

当然,如果从传达原文的文化内涵或美感看,包括人名的联想意义和音律美等层面,霍译的处理不免存在不足之处。譬如,“金钏”和“玉钏”的对应表现出中国关于“金”和“玉”的文化,“彩云”“彩霞”“小霞”三姐妹的音律感和音韵感较强,“袭人”和“晴雯”具有一定的联想意义等,但在译文中这些艺术和文化内涵都有所损失。“抱琴”“司棋”“侍书”“入画”使用的是动词,翻译中均使用了名词,原文表现出的动感没有真正传达出来。

在霍译本中,并不是所有丫鬟和小厮的名字翻译都使用了英语,李纨的两个丫鬟名字“素云”和“碧月”就被译为拉丁语Candida 和Casta,虽然其意义是好的,前者表示“清白、正直”,后者表示“纯洁、 贞洁”,不仅意思与原文相似,还使用了头韵。但是,既然译者曾说过用英语翻译下人的名字,这种翻译显然违反了译者本人的原则,反而不会让英语读者将这些名字的主人也归为下人一类,实际上是对读者的一种误导。所以,不如直接译成英文,不妨沿用前面的标准将这两个名字译为Cloud和Moon。

(3)课堂教学活动的开展:教师在课堂上可以先运用优慕课App的“在线测试”发布预先设置好的测试题对学生进行简单测试,了解课前自主学习情况,然后根据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难点知识进行详细讲解。讲解完成后,让学生分组进行实时练习和互教互学。最后,教师给学生简单说明下一次的课前自主学习任务。

(三)法译艺名的价值与不足

在一些特别的日子,贾府都以演戏来助兴。据考证,《红楼梦》中演出的剧目达30出,其中涉及人物众多,因此书中出现不少艺名,且各具特色,最引人注目的是12个小戏子(文官、龄官、宝官、玉官、芳官、蕊官、藕官、葵官、豆官、艾官、茄官、药官)。这些苦命的优伶以卖艺为生,被贾府从苏州买来,没有人身自由,只取了艺名。另外,还有令忠顺王爷和贾宝玉神迷的旦角蒋玉菡的艺名为琪官。

正如霍克斯所言,在译艺名时,他使用法语词,至于为何使用法语词,霍克斯只是说为了将人物按群体分类。不难看出,在译艺名时,霍克斯经过斟酌,大多以-e结尾,正好可以呼应原文的“官”字,如 Élégante(文官)、Topaze(玉官)、Pivoine(药官)、Étamine(蕊官)、Artemisie(艾官)、Cardamome(豆官)、Aubergine(茄官)、Charmante(龄官)等。因法语单词与英语单词具有相似性,英语读者容易读懂,且在选词方面霍克斯也偏重原人名用字的意思,如“芳官”译为Parfumée,“宝官”译为 Trésor,“葵官”译为 Althée等。

霍克斯使用法语译这一群体的人名,可让读者一见到同类译名就能联想到主人的戏子身份,这对读者理解错综复杂的鸿篇巨著是非常重要的。但不难看出,霍译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这些人名使用的法语单词的词性不尽相同,如Trésor(珍宝) 、Topaze(黄玉)、Nénuphar(睡莲)、Althée(蜀葵)、Pivoine(芍药)、Cardamome(小豆蔻)、Étamine(雄蕊)、Artemisie (苦艾)、Aubergine(茄子)、Bijou(首饰、精巧的东西)均为地地道道的名词,而Élégante(高雅的)、Parfumée(芬芳的)、Charmante(迷人的)却作形容词。其次,不是所有的艺名都按原文意思译出,不免产生不统一的文本现象,如琪官中“琪”是“美玉”之意,而译名Bijou意指“首饰”或“精巧的东西”,与原文的意思并不十分贴近; “龄官”的译名Charmante意指“迷人的”,与原文的意思相差较远。由于大多艺名都翻译出原文字面意思,这两个不翻译出原文的意思,就会让读者误解原文的意思。

(四)外来语译僧尼道士名字的价值与不足

僧尼道士是《红楼梦》描写的特殊群体,作者在给这些人物取名时花费了一定的心思。《红楼梦》中写到的僧尼有净虚、智善、智通、智能、沁香、妙玉等;写到的不称道号只写其姓的道士有马道婆、张真人、王道士等,其中张真人又有道号“大幻仙人”和“终了真人”。另外,书中还写了几位忽来忽去、神秘莫测的神仙,如空空道人、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警幻仙姑、痴梦仙姑、钟情大士、引愁金女、度恨菩萨等。在翻译这些人名时,霍克斯大多使用拉丁文,但也有的使用希腊文和梵文。之所以使用拉丁文、希腊文和梵文,也许霍克斯认为这些语言比较古典,且具有一定的宗教和神秘色彩,如将“大幻仙人”译为Doctor Mysticus(前一单词为英语,后一单词为拉丁语,意为“神秘医生”),将“终了真人”译为Doctor Serenissimus (前一单词为英语,后一单词为拉丁语,意为“像皇帝一样的医生”),“茫茫大士”译成Buddhist Mahāsattva Impervioso(依次是英语、梵语、意大利语,意为“佛家不可及的大圣”),“渺渺真人”译为Taoist Illuminate Mysterioso(英语和意大利语,意为“道家神秘的先知先觉者”),“空空道人”译为Vanitas(意大利语,意为“虚荣”),“色空”译为Sublimitas (拉丁语,意为“崇高或高贵”),“智能”译为Sapientia(拉丁语,意为“智慧或贤能”),“静虚”译为Euergesia(希腊语,意为“能力或实力”),“智善”译为Benebolentia(拉丁语,意为“善心或仁心”),将“大了”译为 Perfecta(西班牙语,意为“完美”),将“妙玉”译为Adamantia(拉丁语,意为“金刚石”)等。

不难看出,这些译文大多传达了原文的字面意思,有的还暗示了人物的形象,如静虚的性格有点见风使舵,所以用Euergesia说明人物具有一定的“能力”或“势力”,而妙玉恰好是孤傲刚强、清高纯洁的形象,使用Adamantia(金刚石)正好可暗示这一形象。这样的翻译说明译者的良苦用心,正好可实现译者的目的,让读者一看到这样的人物,就会自然将之归为一类,且知道这些人物的宗教、神秘之色彩,同时还能联想到原文名字的含义。

其次,有些僧尼道士的名字完全使用英文译出其字面意思,如“警幻仙子”(Fairy Disenchantment)、“神瑛侍者”(Divine-Luminescent)、“痴梦仙姑”(Dream-of-Bliss)、“钟情大士”(Loving-heart)、“引愁金女”(Ask-for-trouble)、“度恨菩提”(Past-regrets)、“鹤仙”(Crucible )、“沁香”(Thurible)。

另外,笔者注意到,原书第13回和78回均提到地藏庵的僧人圆心,但考察霍克斯的译文且发现这两处均将这一人物隐去了,却不知何故?由此可见,在翻译僧尼道士名字时,霍克斯并没有真正做到自己所说的用拉丁语翻译,翻译标准并不统一。

如果说读者看到用拉丁语等外语翻译的人名会产生一种神秘感,那么等到读到这一群体的英文名字时,势必不会联想到宗教意义,也势必会产生误导,因而读者也许不会将之归为一类,也就无法实现译者的目的。因此,霍克斯应该统一这一类名字的译法,要么统一为外来语,要么统一为英语。笔者认为,与其有的使用拉丁语,有的使用希腊语,有的使用梵语或意大利语,有的使用英语,倒不如统一使用英语,使用像Fairy Disenchantment、Divine-Luminescent这样的复合词,应该更为英语读者理解和接受。总之,佛教、道教对读者来说本来就是陌生的,译文中又添加如此多的外来语,与其这样不统一,倒不如将译名改成英语读者熟悉的母语。

四 结语

翻译作为一种语言交换行为,当然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进行的,因而含有一定的意图和目的。《红楼梦》的英译属文学翻译,文学本文的翻译在目的语读者群中要实现与原文在原文读者群中相似的感染功能,尤其是照顾到目的语读者的审美体验,就需要采取迎合目的语读者的翻译策略。在翻译这部鸿篇巨著时,霍克斯基本上采取的是符合英语读者接受能力和习惯的翻译策略,力图减轻读者的文化负担,其中的人名翻译就是一例。总体说来,这些人名的翻译可帮助译者实现自己的目的,同时有助于传达中文的文化价值。

经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霍克斯在翻译不同群体人名时,的确费了一定的心思,力图将其分类翻译,使读者能更好地理解人物的类别、角色和性格,同时能传达原文人名的一定文化意义。但是,因两种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带有谐音双关的人名是无法译出双关意义的,对一些双关意义特别明显且对故事情节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的人名,建议添加简洁的行间注或脚注。另外,因霍克思在人名分类翻译中,有时标准并不十分统一,不免造成一定的混乱,从而误导英语读者,所以建议在将人名分类翻译时依然采取统一的标准,以便更好地实现翻译的目的。

[1] Catford, J. 1965. A Li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 Munday, J. 2001. 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3] Newmark, P. 2001. 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4] Nord, C. 2001. 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 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5] 霍克斯:《红楼梦英译笔记》,Minford, J. Foreword, 岭南大学文学与翻译研究中心2000年版。

[6] 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 洪涛:《从语言学看〈红楼梦〉英译本的文化过滤问题》,《红楼梦学刊》1996年第2期。

A Skopos Inquiry into the Cultural Values and Disadvantages of Name Renderings in The Story of the Stone by D. Hawkes

Peng Ping
School of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The purpose of translation should be based on the text types and the translator’s intention and the potential target readers. The Story of the Stone (or A Dream of Red Masions)a great classical work in China, is an expressive or vocative text. According to the Skopos Theory, when the book is translated, the original cultural factors and the target readers’response should be both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David Hawkes categorizes the translations of personal names in the book into different kinds and resort to different strategies in order to convey their cultural values while considering his English readers, 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disadvantages in his strategies.

Skopos Theory; Hong Lou Meng; English version by Hawkes; personal name translation

彭萍(1970—),女,江苏连云港人,北京大学翻译学和比较文化学博士,北京外国语大学专用英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翻译学、英美文学、英语教学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专用英语学院(100089)。Email:pengping@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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