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盈利途径研究

2015-05-29 14:34宋凯尹永强
商场现代化 2015年9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

宋凯+尹永强

摘 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日益发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知识产权如何能给企业带来更高盈利的问题,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本文结合知识产权概念特点,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获得更多利益的几种途径,并为给出了相关法律依据,为企业更好的利用知识产权获得盈利提供了指导借鉴。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一、知识产权基本概念

知识产权一词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现在也简称为“IP”,其原意为“知识所有权”或者“智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属于民事范畴,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按照国际惯例将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三大类,现在还出现了新的知识产权形式——域名。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时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

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法律赋予申请人一定的权利,并由法律保护这些权利使申请人在一定时期内享有对该权利的垄断使用权,从而获得“收益”,继而调动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艺术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发展。国家通过不同的法律指导人们如何运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可以垄断使用的知识产权获得收益,权利申请人要充分利用这些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得以从分利用。

三、知识产权盈利的途径及法律依据

1.自己研发技术,自己申请专利,专为己用

自己投入资金和技术进行研发,形成科技成果后自己申请专利,然后自己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盈利模式。此种方式利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容易形成垄断,可以获得高于同行业竞争企业的超额利润,是借助知识产权盈利的最基本模式,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初目的所在。

2.用知识产权开辟市场和保护自己的市场范围和市场份额,并通过转让、许可或合作,直接获得收益

随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力度的加大,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也越来越活跃,专门进行知识产权交易的知识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在各地如雨后春笋地出现。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或是合作是除专为己用外的第二大知识产权盈利市场。

3.把知识产权当作投资,体现股权价值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作价出资;无形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因此,作为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为资本,来投资给企业,可以坐享其收益。

4.利用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知名度,使企业获得更高的市场效益,实现占有价值

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不仅可以直接获得生产销售的效益,还可以仅仅凭借拥有知识产权而获得更高市场效益。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往往代表了企业的经济和科研实力,拥有更多的知识产权无疑会提高企业在同行业竞争者及消费者心中的地位,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开拓新的市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实现其对知识产权的占有价值,从而使企业处在行业领导者的地位。

5.通过维权获得收益,实现知识产权的专有价值

知识产权在其保护期限内,具有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一旦发生侵权行为,除了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还有赔偿损失和返还不当得利的惩罚措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十种责任形式,其中第四种为返还财产。是完全不同于赔偿损失的另一种责任形式。TRIPS协议第45条规定,司法部门应有权责令侵权者向权利所有者支付费用,其中可以包括适当的律师费。在适当的情况下,即使侵权者不知道或者没有正当的理由应该知道他从事了侵权活动,缔约方也可以授权司法部门,责令返还其所得利润或支付预先确定的损害赔偿费。

6.用知识产权从银行取得资金,实现其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75条规定的可以质押的权利就包括: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利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另外,根据中国银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境内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以本人或他人合法拥有的、已发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做质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信贷政策发放贷款或提供其他授信。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还具有财产权,这样就可以用来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从而是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可以加速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加速发展。

7.巧用外国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比如中国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或中国商标局核准的商标专用权,只能在中国领域内受保护,其它国家则不给予保护。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使用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不侵犯我国专利权,所以,我国公民、法人完成的发明创造要想在外国受保护,必须在外国申请专利;反之相同。因此,企业可以使用国外的而没有在中国注册的知识产权获利,且不构成侵权行为。

8.借助知识产权,获得国家优惠政策,间接获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形成核心知识产权是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的首要条件,该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B、实用新型7件以上;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以首先可以享受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其次,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减少企业运作风险和负担;最后,企业还可以享受地方政府相应的认定补贴。这些都是借助知识产权,间接获得资金、降低企业风险,减少企业运作成本等间接盈利方式。

参考文献:

[1]E.A.鲍加特赫等.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专利法[M].知识出版社,1980,2.

[2]尹田.法国物权法[M].法律出版社.1998,56—58.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2015-04-02.

作者简介:宋凯,硕士,讲师,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尹永强,硕士,讲师,经济法,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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