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囚禁在时光天井里的人们——王海雪小说读后感

2015-11-22 03:42
文艺论坛 2015年11期
关键词:丑丑市井酒瓶

不妨先从《拿来,酒瓶》这篇小说谈起。在这篇小说里,主人公老郑是个塘镇的电影放映员,他人过中年,浑浑噩噩地活着,赚钱的目的无非是去茶楼多喝几盏茶,他放心不下的是自己的小儿子。小儿子几年前在矿区被哑炮炸断了腿,瘫在家里。另一个主人公老周除了跟老郑去放电影,还经营着茶楼。老周的生活也不尽如人意,他那个疯疯癫癫的孙子从五岁起就被关在茶楼上,老郑有时会替周老头心疼,小疯子这辈子肯定娶不上媳妇,周老头家要断子绝孙了。除此之外,那些出现在小说里的人们,都为生计所累或彻底被黑暗无涯的命运吞没。老郑的妹妹开了家妓院,后来深陷囹圄,男人从未到监狱看过她一眼。老郑的老婆三姐或许是唯一乐观的人,最大的心愿就是给断腿的儿子娶上媳妇。小说中间还穿插着神像失踪事件。旧神像失踪,新神像降临,引起了村民之间的争斗。老郑到底是不是真的把旧神像偷走从而去祭奠被妹妹用棉被捂死的父亲?小说没有明示,但却从更幽微的角度阐释了老郑的精神世界:看似平普良善,内心也被时光穿凿了无形的黑洞。小说中最让人难忘的是两个多年未曾谋面的年轻人,一个是老郑的拐儿子,一个是老周的疯孙子。他们都具有某种超能力:拐子能听到数公里之外任何细腻轻微的声音,比如小鸟扑棱飞离苦楝树的声音,比如田螺在水田里蠕动的声音,小疯子在房间里翻书时沙沙的声音,老郑在乡村放映电影的声音;而小疯子的眼里,世界只是副黑白画像,他从茶楼上俯瞰这个世界,犹如上帝冷眼观瞧着人世的流离变迁。

这些小镇上普通的人,这些琐碎的日常片段被海雪冷静耐心地拼贴在一起。她没有刻意制造戏剧性事件,也没有刻意塑造人物从而增强角色的饱满度和立体感,但是,在她从容细致的叙述中,渐渐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极具冲击力的效果:我们为这些渺小的人物叹息,为那些不曾停驻的旧时光叹息,进而,也为我们自己被时光湮灭的美好叹息。我想,这可能不是单属于王海雪的能力,但她这么年轻,如此的胸襟还是让我有些惊讶。

《道具灯》描写的依然是塘镇上的故事。这是篇洋溢着古怪的苦涩、柔情与欢乐的小说。牧师的私生女三青嫁给了光棍丑丑。丑丑是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人,用镇上人的话说,就是个精神有问题的人。他最大的乐趣便是制作木灯。一盏盏木灯寄托着他羞涩的梦想:通过制造木灯造出光来。但三青慢慢发现了这些灯的商品价值,很快,这些木灯成为旅游区的热门产品。这样,具有某种神性意味的木灯理所当然地变成了物化的标示符。丑丑受到了伤害。牧师心生怜悯,送给了丑丑块石料,让他打造成一盏石灯——这盏用夜光石雕刻成的灯,终于在黑暗中发出了光。文中的另外一个意象是“温斯堡”,这个陌生化的名字是丑丑关于母亲最深刻的记忆。如果说木灯是丑丑通向外部世界的通道,那么“温斯堡”则是丑丑通向内部世界的甬道,它们貌似毫无关联,却是理解丑丑这个人物的两把钥匙。这篇小说的底色温暖荒诞,人们无趣平庸,甚至有些小小的恶毒,但他们不光是“他人”的地狱,也是“他人”的天堂。

相对于《道具灯》和《拿来,酒瓶》,《喜宴》是篇温馨的小品。瘸子阿珠身体有残疾,内心却完整无瑕。她最后没有跟四德结婚,但两个年轻人若有若无的交往和若有若无的情愫委实让我们感受到了他们内心的平静与美好。

如此看来,海雪的小说无疑均是海南市井风俗的精彩素描。我想她在“画画”时,脑海里肯定出现了记忆中的故乡。我相信她文字中,那些不经意间流淌出来的具有独特气息的名词肯定是她日常生活中最熟悉也最厌烦的场景,比如:茶楼、花姑饼、庙宇、庙婆、关帝庙、神像、祭神、木薯、甘蔗、印度紫檀、菠萝蜜、合婚八字、椰子……关于故乡的记忆根深蒂固,让这些在旁人看来陌生的词汇在海雪这里能信手拈来并散发出属于自己的光亮。

从小说题材看,海雪的小说当属于市井风俗小说。传统的市井风俗小说有着明显特点:首先是平民化的视角;其次是轻喜剧的风格;三是小说语言的地域性色彩;四是注重故事性。汪曾祺对这个概念有过一些论述,如:“市井小说没有史诗,所写的都是小人小事。‘市井小说’里没有英雄,写的都是极平凡的人”,但市井小说的“作者的思想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他们对市民生活的观察角度是俯视的,因此能看得更为真切,更为深刻。”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定义,《拿来,酒瓶》似乎又不是完全的市井风俗小说。它的叙述视角确实是平民,人物的身份普通,语言也有显著的地域色彩,但它的风格不是轻喜剧的,而是偏于滞重沉郁;它的故事性也不是很强,叙述具有巴洛克式风格,而不是更具有戏剧性的线性叙述。另外,拐子和小疯子的特异能力又让小说蒙上了一层魔幻色彩,让我们想起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寻根小说”和拉美小说。《道具灯》也是如此,写的仍是塘镇小人物,调子虽然比《拿来,酒瓶》轻快,但仍然是沉郁的、内向型的。叙事上仍然是散点式,没有一条或几条统一的主线贯穿始终。《喜宴》跟前两篇相比较,更为纯净朴素,里面关于风俗的描写也要少一些。

这些小说的故事背景都是塘镇,海雪似乎也想和福克纳、莫言或者苏童那样,写一个“邮票大小的地方”,如他们已经建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高密东北乡和香椿树街一样,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塘镇”。我觉得这个想法并不是不可能,她的小说里始终流动着一种顽固的、粘稠的、气质鲜明的气息,那是属于她自己的气度和光华。我们在她的小说里,读到的不仅仅是风俗与人物,更多的是关于时光的思考和梳理。市井风俗小说在展示对人生的生存性关注时,往往忽略了对人生的存在性关注。那么我想说的是,海雪在她的小说世界里不仅完成了对小人物的生存性关注,也完成了对小人物的存在性关注。这是种难得的自觉和修养。她在构建故事过程中有种奇妙的能力,让那些情节在推动故事潜行的同时,让读者不知不觉中感受到时光摧毁万物的力量。我觉得,这可能才是属于她自己的独特才华。

另一方面,海雪的语言极具特色。她的语言是中性的,完全跳离了性别的局限,她的语言也窥瞧不出年龄。我不晓得她以前是否写过诗歌,但她的语言有时候完全处于一种飞翔的状态,让你抓按不住。比如在《拿来,酒瓶》中,写到小疯子时她说:“他的世界凝固成了一幅画像,一幅黑白的画像。爷爷和老郑,穿着灰白的衣裳在戏院里进进出出,起先从戏院的正门,蓝色大门锁上后,他们开始往返于小侧门。他们搬运着大宗物件,坐着拖拉机在灰白色大道上噗噗地往前。慢悠悠的,背景依然是一片灰。除了黑白色,小疯子能看到的只有灰。追逐时间的过程中,他一度变成了色盲。”在《道具灯》中,诗性的语言像珍珠般散落在行文中,时不时地发出耀眼的光泽。“塘镇上,可信的东西太多了,反倒让人无所适从。”“他看着自己的手,有光落在手心,他握紧了,不想让它流泻而出。”“他想到了温斯堡。风从江边蜂拥而入,他慢慢走出去,关上了一屋子的风声。”“有光才能照亮去往温斯堡的路。”属于海雪独有的才情在这些有质感、有亮度的语言里再次得到了印证。

当然,海雪的小说也有自己的缺点。作家要学会在小说里说闲话,小说不仅仅是人与人的关系,还是人与物的关系,尤其在短篇小说里,闲笔可以说是一种美学意义上的技术活。但如果闲笔过多,枝枝蔓蔓则会影响主干,从而造成主题的游离模糊。海雪的小说里,闲笔明显过于庞杂了。另外,散点式的叙述虽然会起到奇妙的混搭效果,可也会拆解小说的故事性,这在《拿来,酒瓶》中尤为明显。

陈思和先生在《民族风土的精神升华》一文中曾说:民间真正的文化价值就在于对生命自由的向往与追求,但是在传统道德和知识分子的现代道德下面它是被遮蔽的,无法自由生长,所以才会有文艺作品来鼓励它、歌颂它和追求它。海雪的小说写的是民间,写的是市井,写的是那些被囚禁在时光天井里的人们,这在物欲社会里尤为难得。祝福她在更为漫长的时光里,如陈先生所言,写出那些被遮蔽的人们对生命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我相信在那个被火山灰滋养的热带,在那个蓝天碧海的人间天堂,海雪终会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光芒四射的文字国度。在这个国度里,有着她对生命最诚恳的诠释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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