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拥有美好的课间回忆

2016-04-18 00:22志伟
广西教育·D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操场课间案件

志伟

在北京,某小学规定,课间10分钟,除了喝水和上厕所,学生不可以出教室,午休时学生也不能到操场上玩,放学后要马上离校;在上海,某小学一年级学生洋洋总是被老师批评“课间频繁上厕所”,学校规定课间和午休时间不允许学生去操场玩,为了出去“透透气”,学生们唯一的借口就是上厕所;在厦门,学校出动小学生干部督导员,对课间“非常规冲跑”的学生进行记名扣分。(1月16日 《中国青年报》)

针对以上现象,早已有专家指出,当前某些学校被安全问题所困,不敢组织春游、秋游或远足之类的野外活动,有的还禁止学生在课间奔跑,甚至不能离开教室活动,并拆掉了单杠、双杠等运动器械。这种做法违反儿童身心成长规律,表面上是为儿童着想,实际上是对所有孩子健康成长权利的剥夺。

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难道真的不明白以上道理吗?当然不是。诚如专家所言,学校是被安全问题所困。上海一家基层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该院共审结校园伤害案件40件,接近九成案件教育机构成被告(占87.2%)。而且在这些案件中,大多数教育机构因“存在教育管理瑕疵”被判承担责任并赔款。值得注意的是,从事发时间来看,课间10分钟是校园伤害案件的高发时段。由此可见,学校之所以这么做,主要原因在于害怕承担安全责任,其次原因才是校园运动设施陈旧或不完善、管理人员不足等。

学校为何总是害怕担责?这与当前国内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不尽科学与合理有关。其实,某些校园安全事故,往往具有偶发性和常见性,例如学生在运动时碰撞受伤是在所避免的,只要学校教育到位、管理到位,就不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如今实行的是校长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许多事故“闹”到最后,都会简单地把责任推给校方。如此一来,对于组织正常的室外活动,学校领导和老师都心有余悸。

要求学校的安全管理做到“万无一失”是责任所系、众人所盼,学校自身也应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但必须理性承认的是,不可能让学校消除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因素,更不能以此为前提进行校园安全管理,否则像“课间圈养”,取消春游、长跑,撤掉单双杠器材等现象将会持续出现。对此,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让学校松绑、给学校“撑腰”,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启动调查、问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决不能为了“息事宁人”,让学校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只要学校管理到位,哪怕学生在操场上发生运动事故,校方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学校需要担责的重点在于是否进行了应有的监护,而不是学生是否去了操场。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作为学校的领导者,应该树立法制自信,相信法律并充分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

为了规避责任就不让学生去操场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消极的做法,学校应该解除“课间圈养”的禁锢,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让学生拥有美好的课间回忆。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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