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道升学术思想举要

2016-12-14 05:23
关键词:比法命题哲学

王 强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陕西 西安 710068)



孙道升学术思想举要

王 强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陕西 西安 710068)

孙道升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知名的哲学家,而迄今国内外学术界对其仍处于零研究的状态。他对中国思想文化的研究有诸多创新,创立“素封社会”学说,阐述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独特道路与性质,对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有一定的理论意义;首提“侔比法”命题,阐述了中国哲学在逻辑上所贡献最有价值的直接推理;总结了“自创哲学”的五种方法,为构建中国新哲学提供了方法论借鉴。

孙道升;素封社会;侔比法;自创哲学

研究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哲学,不可避免地要参考孙道升所著的《现代中国哲学界之解剖》。孙道升(1908—1955),河南省武陟县人,字思管,亦名等高,清华大学哲学研究生,冯友兰、张东荪的高足,在哲学、逻辑学、文学、人体科学等诸多领域都颇有建树,著有《矛盾律与辩证法》、《五十年来之中国哲学》、《当代哲学思想》、《哲学概论》等书,曾参与唯物辩证法、中国社会史等学界论战,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上有不可或缺的学术地位。本文试就“素封社会”说、“侔比法”命题、“自创哲学”方法分别对孙道升学术思想略作管窥。

(一)“素封社会”说

社会史虽非思想史,但研究思想必以研究社会为前提。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是对中国社会历史和社会性质的研究和论辩,反映了中国思想界由史料研究向唯物史观研究的一个过渡。这种转向,以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为最早,他对主张实验论理学的胡适加以批判[1]。受此学术思潮影响,1935年孙道升提出了“素封社会说”,并写入其著作《中国哲学史》,其主要观点集中体现在《素封社会说前论》、《素封社会说本论》两篇论文中。然而在当时学界影响不大,雷敢在其文章《秦汉社会与殷周社会之异同》中提到过孙道升、马非百两位先生的“素封社会说”,但并没有详细阐述与评论[2]。之后,马非百[3]、傅築夫[4]两位先生从中国经济史的角度予以阐释论证。孙道升认为素封社会是:

素封社会不惟不同于封建社会,而且也不同于资本社会,其独自代表一个时代,独自成立一个体系,独自拥有一种制度,独自具有一种性质,介于封建与资本社会之间,是由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社会桥梁般的一种中间社会。这种中间社会,虽是出于封建社会,却不就是封建社会,虽是入于资本社会,却也不就是资本社会;他只是一种性质特异的素封社会[5]。

“素封”一词出自《史记·货殖列传》,“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6]。孙道升认为,素封社会是司马迁用来称述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突然成立的新社会。

中国传统研究学问的方法,概而言之,有义理的方法和考据的方法两种。孙道升特别强调学术中国化的问题,主张回到文献中去,用古史的观点研究和解释历史。他根据古代典籍遗文,赋予时代演进的新变化,梳理素封社会的意义,涉及关于“素封社会”的材料不下数十万条,与《史记》中“素封”的意义吻合无间。孙道升虽非专门研究社会史,但对古代个别社会历史现象的考证贡献甚大。在传统文献中找到依据后,孙道升从秦汉以后的哲学思想中发现有不少素封社会的旁证。20世纪3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成为论战中学者所共享的理论前提和知识背景,孙道升亦强调社会史的研究应与思想结合分析。他认为,素封社会在思想史中集中反映在“素王”一词。“孔子的素王之头衔,实是素封社会的最好之象征!所以我说秦汉以后堆积在孔子身上的一切哲学思想,都可拿来作为素封社会之旁证。”[7]除“素王”外,孙道升还认为左丘明为“素相”或“素臣”也可以作为素封社会的旁证。

孙道升强调历史文献与理论逻辑的统一,对于素封社会的考证,不仅要有历史文献的证明,而且要有理论的阐释。孙道升对于素封社会的处理,在其论证思路上与其他社会史论战者差异不大,在与封建社会的比较中予以说明素封社会的职能。关于封建社会的标准,他比较赞同钱穆先生《国史大纲》中的观点[8],将素封社会看作中国社会经济结构或生产关系的根本特征,其职能具体表现为十一个方面:财权独立、家庭生产、富贵异体、贵贱无常、贫富无常、小农居间、土地买卖、户口制度、有教无类、君主专制和二业兼营。为了支持“素封社会说”,他对封建社会说、专制社会说、商业资本社会说、亚细亚社会说、前资本社会说、变态的封建社会说和佃农社会说进行了辩驳。孙道升认为以上诸说之所以陷入悖谬之地,是因为它们形成了一种成见:“在社会的进化历程上,封建社会与资本社会是紧相毗邻的两种社会,他们俩中间实不容有任何的第三种社会之存在。封建社会直接走入资本社会,而资本社会则直接导源于封建社会”[7]。孙道升认为,这种主张与真实的史迹不合,真实的史迹介于封建社会与资本社会之间,尚有一种绵长的中间社会的存在,这种中间社会就是素封社会。因此,中国没能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而是沿着一个独特发展道路长达两千年之久,这也是孙道升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和贯穿其历史分析的基础。

“封建说”的重要论据,“东汉多世族,六朝重门第,阀阅之家,垄断朝野”。孙道升对此进行了辩驳:其一,士族在社会上之地位虽特殊,毕竟与封建制度下贵族不同,只是一些素封之家,在政治上大都无世袭的实权;其二,与“封建者,封土建国之谓也”不同,魏晋南北朝的士族高第,只有所谓家,并无所谓国,其所谓家之经济基础,均系由私人的强力之侵占,并非由帝王的圣旨特许;其三,六朝帝王曾迭次的厉行一种“土断”政策,“土断”就是勒令侨遇的士族,编入所在地之籍贯,受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的课责,完粮纳税,这种政策完全是为对付士族阀阅而设的,足以证明六朝士族门第只是一种素封之家,不是封建贵族,否则政府当局不能如此对待。另外,孙道升把“素封社会”的这种研究成果运用到思想史的研究领域。他在《清谈起源考》中考察魏晋时期的清谈之风与当时的素封社会有着密切关系:“素封之家在西汉为“暴发户”,在东汉则为“名世家”,“名世家”便是所谓“阀阅”,便是所谓“世族”,故东汉四世三公之家,数见不一见,而魏晋则多所谓以“门第相高”之世族!”[9]因此,魏晋清谈之风始于东汉安顺之际,其社会基础是素封社会,并非突如其来忽变的结果。孙道升对于素封社会的论证,试图证明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不一定要如西方社会一样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素封社会”是对中国社会史论战理论困境的回答,对当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二)“侔比法”命题

20世纪20年代以来,学界受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的影响,倾向于用逻辑学整理中国思想。继胡适之后,可举梁启超、梁漱溟、李石岑、章士钊等为代表。受此思想影响,孙道升认为哲学为哲学所决定,哲学之进展则取决于逻辑方法之进展。孙道升擅长逻辑分析,著有《论所知》、《论二分法》、《论是非》、《辩证法本身是辩证的么》等文章,首创“侔比法”命题。1936年秋,孙道升在《北平晨报》(思辨副刊)发表《释侔》一文,主张以附性法释侔,侔即附性法。1944年又在《论理学中的附性法之扩充——侔比法与附性法》一文中,正式提出“侔比法”,侔比法超越附性法。1946年又在《理则学中之侔比法》中系统论述了侔比法。

所谓“侔比法”,亦可称作侔行法,源于《墨子·小取篇》,“侔也者,比辞而俱行”。孙道升说:“侔比法者,比较原命题上下之两端,俱以同一的名词,加之或减之,使成一新命题,而能与原命题齐真无误之方法也。”[10]据此可知,附性法为加,其反则为减,减性之法,称之为缩性法,侔比法兼包附性与缩性二法而言,侔比法超越于附性法。

如何理解侔比法这一命题。孙道升从三种情况予以分析:第一,就传统逻辑而言,侔比法既可作为定量命题,也可作为漫称命题。第二,就新兴逻辑而言,旧逻辑忽视关系,新逻辑则重视关系。侔比法既可作为由缀词所组成的命题,也可作为由关系所组成的命题。第三,就加词推理而言,一般逻辑是铺叙加词,则只以肯定为例,对于否定命题,究竟能否施以附性,则大都漠视而未以注意。侔比法不仅注意肯定命题,而且注意否定命题。

孙道升的侔比法是中西融合出来的直推方法,据此认为,侔比法原则必须由中西的逻辑学中产生,即采取西方“名词之表里原则”与中国的“类称之大小原则”。中国哲学重视名类大小之审辨,因此在侔比推理方面有特殊贡献;西方哲学过于重视概念,忽视名类大小之审辨,因而他们的附性推理不很精密。总之,表里原则与大小原则共同构成了侔比法的基础,彼此之间合则两全,失则两失,是一种唇亡齿寒的关系。孙道升认为中国式附性法不仅具有西方逻辑的特征,而且还超越了西方逻辑,“原性质命题之主词,如系伦常中有血统关系的人伦之称呼,则用以附性之性质或涵德,须受限制。凡有乖于伦常之语词,不得随意滥用之于附性”[10]。例如,《墨子·小取》:“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这个命题不是纯粹的逻辑学,而是含有道德意味,是伦理的逻辑学。

西方逻辑把附性法分为两种:一是冠前或系语增加附性法,二是缀后或概念复合附性法。孙道升认为这是不全面的,还应包括由关系所组成的命题之附性法,这是先秦名学的特色,见图1。其中“云谓形容字附性法”和“疏状形容字附性法”是先秦名家在逻辑上的一种特殊贡献。“云谓形容字附性法”,“凡字同时能作动字或形容字两种工作者,均叫分词,……把这种分词附加于原性命题的主宾词之上,均能由原性命题推出附性命题”[10]。例如,《墨子·小取》:“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疏状形容字附性法”是由关系所组成的命题之附性所独有。《庄子·齐物论》有一段妙文可以说明:“可乎可,不可乎不可……恶乎然,然乎然,恶乎不然,不然乎不然。”在这里,“不”字为疏状字,用“不”形容“可”与“然”,使“可乎可”变成“不可乎不可”,“然乎然”变成“不然乎然”,这便是疏状形容字附性法。

然而,附性法有一定的限度,在这个限度之外,谬误就会发生①。孙道升对此很清醒,认为有两种谬误情况:一是“非法附性之谬误”,附性法所附之性,以原性命题的主宾两词之公共原因或公共性质为限,超乎这个限度或不及这个限度,则其所推得之

附性命题,便必然不能成立;二是“关系紊乱之谬误”,“原性命题的主宾两词之外延大,附性命题之主宾两词之外延小。原性命题的主宾两词之内包小,附性命题的主宾两词之内包大。由大至小,由小至大,大小转变升降交替之际,极易有谬误发生”[10]。当然,这两种谬误只有在肯定命题之附性时才易发生,若是在否定命题之附性下根本无从发生。

图1 附性法分类

西方逻辑虽有附性法,却无缩性法,缩性法是中国哲学发明的一种极有价值的直接推理办法。缩性法种类与附性法种类数量多少相等,有一种附性法,就有一种缩性法。学术界对“能附性者便能缩性”存有疑问,仅有章士钊的《逻辑指要》曾对此阐发:“此外有反于加词者一种,亦则于推论之列,谥之曰蜕词迳推。蜕词有于谓词部分,任意脱略焉者,一词脱落,而意已变更,势所必然。特其变更之度若何,当视词性而定,未可一概而论”[11]。对此,孙道升认为如果违反了缩性法的原则,必然产生谬误。例如,《公孙龙子·迹府篇》中记载了公孙龙对孔穿所说的一段话:

龙闻楚王……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王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亦曰‘人亡之,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12]。

胡适把“侔”解释为“辟”,重视“若此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13]。孙道升认为这是缩性法,并不是附性法。因而,胡适不能理解这个故事的意义。这个故事又见于《吕氏春秋·孟春纪·贵公》:

① 张昌义认为,“关系构成法附性法”实质上也是一种形式不正确的推理式,只有转化为混合关系三段论,并且符合混合关系三段论的规则,才是有效的推理。既然有混合关系三段论,又有明确的规则,那么“关系构成法附性法”就毫无存在的意义,况且它不能保证其形式的正确,又怎能是直接推理。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14]。

这个故事说明圣人之大公无私,就是所谓的“贵公”。“至公与外延为一体,外延愈大而愈公,内外深浅,大小为反比。缩内包,即所以增外延。内愈缩而外愈增,外愈增而心愈公,故曰老聃‘至公’矣。”显然,从传统逻辑来理解这个故事,显然不能成立;如果从缩性法来推理,便含有无穷的意蕴。这也是中国哲学在逻辑上所贡献最有价值的直接推理。

(三)“自创哲学”方法论

20世纪以来,就中国固有的传统哲学而言,既有“转型”与“重建”的问题,又有继承与延续的问题。1937年1月,中国哲学会在南京举行第三届年会,沈有鼎先生宣读了一篇题目为《中国哲学今后的开展》的学术论文,拉开了中国哲学创造的大幕。在这种历史情势下,冯友兰先生提出新理学,贺麟先生提出新心学,金岳霖先生提出新道学,熊十力先生提出新唯识论等。他们研究中国哲学的不同路径,凸显出20世纪中国哲学研究的不同方法论。孙道升非常重视哲学方法论,不仅与冯友兰先生合作撰写了《怎样研究中国哲学史》,与张东荪先生合作撰写了《读书报导:怎样研究哲学?》,而且自己也撰写了哲学方法论方面的一系列论文,归纳了哲学创新的五种方法论:格义法、拼合法、兼消法、断取法和窥隙法,其中窥隙法是孙道升哲学的方法论特色所在。

1.格义法。传统的格义是以自己熟悉的本土的经典和概念来理解和解释陌生的概念[15],孙道升将其予以普遍化,创造出一种新的方法论。今之学者刘笑敢将这种新的方法论称之为“反向格义法”[16]。这种方法论的特点是,把甲种思想融合于乙种思想之中,使原来甲乙两种思想变质,成为一种异于甲乙两种思想的丙种思想,将训诂内典的方法升华为创造哲学的方法。在近百年来的中国哲学研究中,大多数研究者是用自己不够熟悉的西方哲学概念体系来解释中国传统典籍。因此,格义法也有自己的缺点:一是“迂而乖本”。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不同,不同学派的学术术语也不同,两相比附,思想之间不可能完全对接相融,必然造成牵强附会。二是“舍本逐末”。哲学有其自身特定的对象,哲学系统的建立皆由研究哲学的对象得来,而不是单靠哲学典籍。格义法只注意于两种哲学的术语比照,而不注意两种哲学的对象探讨,创造出来的哲学而非真正哲学。因此,格义法虽然可以创造哲学,但是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即用于经典的训诂。

2.拼合法。孙道升认为,所谓拼合法,就是从不同的两派哲学或多于两派哲学中,各取其一部分凑集一起,以组成一种异于原来之两派哲学或多于两派哲学的方法。拼合法虽能创造哲学,但它创造的哲学有些生吞活剥,因为没有新成分的加入,又岂能算是新哲学。从孙道升对拼合法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他对这种方法评价并不高。

3.兼消法。哲学的发展,新哲学的建构,从来都是同一哲学系统、哲学类型的内部生成和不同的哲学系统、哲学类型的融合会通这两条路径。孙道升肯定了用兼消法研究中国哲学的合理性,揭示了研究方法的优长与局限。孙道升认为,兼消法以此一派哲学作主体,吞并另一派哲学,将另一派哲学溶解于此一派哲学中,亦将之成为异于两派哲学的第三派哲学的方法。然而,兼消法也有自己的局限。兼消法的运用,必然是把乙哲学系统,兼消到甲哲学系统之中,使之成为丙哲学系统,势必得予乙哲学系统以甲哲学系统之新解释。结果只是变更了乙哲学系统以迁就甲哲学系统,而创造出来的丙哲学系统徒然消失,并不十分异于甲哲学系统。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兼消法也不能算是好的哲学创新方法。当前,在我们讨论建构当代中国新哲学时,仅仅走中哲、西哲和马哲融合会通之路是片面的。

4.断取法。断取法对于哲学创造而言,要优于格义法、拼合法及兼消法。所谓断取法,就是“截取前人典籍中某一句话或某一段文字为自己的出发点,既不问其本身原来之意义若何,又不问其上下文原来之意义若何,仅以其当前一刹那间给予自己之暗示为圭臬,而加以引申和发挥以组成一崭新的哲学系统”[15]。断取法源于“断章取义”一词,是古人研究文学的一种思想方法。西方诠释学兴起之后,“断章取义”与诠释学之间有了一种相同之处。一切诠释学条件中最首要的条件总是前理解,“断章取义”时作者的“前理解”恰恰成为创造性理解的先决条件,不同的“前理解”使读者对同一个作品产生不同的感受、体验和认识。“断章取义”所体现的积极意义就是一种创造的行为。然而,断取法的逻辑起点不在客观事实,而在哲学典籍有断章取义、不能针对现实之弊。

5.窥隙法。在孙道升看来,凡在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学说,十之八九都是用窥隙法独辟蹊径得来。所谓窥隙法,就是把握以往学者忽视的客观事实予以深刻研究,以建立超越前人的学说。窥隙法能将诸种研究方法融为一体,体现了哲学研究方法的继承与创新。 窥隙法的关键是对“前人忽视的客观事实”作深刻的探讨,然后创造出来的哲学才是真正中国自己的哲学。在孙道升看来,为前人忽视的客观事实有两个方面:第一,宇宙演进之程序。“化学上描述的宇宙演进之程序,是由电子而原子,由原子而分子,由分子而化合物,由化合物而动、植、矿三界以生。天文学上描述的宇宙演进之程序,是由星云而恒星,由恒星而行星,由行星而地面冷却,由地面冷却而动、植、矿三界以生。”[15]那么,这两种程序之间的关系便值得我们研究,如果能提出一种新的假说,以解除两种程序中间的隔阂,便是哲学上的新贡献。第二,语言文字在认识论上的地位。语言文字是表示“宇宙人生及认识等之解释和说明而凝成的系统和知识”之工具,没有语言文字便无所谓哲学。以往的认识论统统忽视了两种事实:一是观念中语文所参与之成分,二是人们对于语言文字之经验。因为忽视了这两种事实,所以就无法解除“名实问题”与“先验问题”的困难。注意研究这种被忽视的事实,可以创造出一种新的哲学。

作为一位有着深刻哲学洞见的学者, 孙道升既传承了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又深得张东荪的认识论精髓。他的学术研究领域横跨哲学、科学、语言学、文学、经济学、政治史和社会史,为中国思想文化的现代转型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中国现代学术思想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1]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2.

[2] 雷敢.秦汉社会与殷周社会之异同[J].社会评论,1948(59):10-14.

[3] 马非百.中国素封社会史论发凡:对于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的一个新看法[J].经纬,1945(1):33-39.

[4] 傅築夫.古代素封社会与初期资本主义[J].文讯,1946(9):1-11.

[5] 孙道升.素封社会说前论:秦汉以后中国社会之性质(上)[J].东方杂志,1946(5):24-29.

[6]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3272.

[7] 孙道升.素封社会本论:秦汉以后中国社会之性质(下)[J].东方杂志,1946(6):26-36.

[8] 钱穆.国史大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0:18.

[9] 孙道升.清谈起源考[J].东方杂志,1946(3):16-64.

[10] 孙道升.理则学中之侔比法[J].天地人,1946(1):18-23.

[11] 章士钊.逻辑指要[M].重庆:时代精神社,1943:139.

[12] 吴毓江.公孙龙子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2.

[13]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161.

[14] 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45.

[15] 孙道升.从方法上论中国今后自创哲学[J].东方杂志,1936(18):61-71.

[16] 刘笑敢.反向格义与中国哲学方法论反思[J].哲学研究,2006(4):34-40.

(编辑:张文渲)

Sun Daosheng’s Main Academic Thoughts

WANG Qiang

(Post-doctoralMobileStationofMarxistTheory,PLAXi’anPoliticsInstitute,Xi’anShaanxi710068,China)

Sun Daosheng is a famous philosopher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modern philosophy, and so far, the academic circles at home and abroad are still in a state of zero research into him. He makes many innovations in the research of Chinese ideology and culture, creates the theory of “Su Feng Society”, and expounds the unique path and nature of social development in ancient China, which is of certain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to the connotation explanation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t is he who first puts forward the proposition of “equal analogy method”, who expounds the most valuable direct reasoning that Chinese philosophy contribute to the logic, who summarizes the five methods of “self created philosophy”, and who provides methodology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new philosophy.

Sun Daosheng; Su Feng Society; equal analogy method; self created philosophy

2016-10-13

陕西省社科基金重点委托项目“陕西省志·著述志”(13W002);西安政治学院课题“唯物辩证法对中国现代思想观念的改造与建构(1919-1949)”(2016JH010)

王 强(1979- ),男,陕西神木人,历史学博士,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主要从事中国思想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B259.9

A

1009-5837(2016)05-0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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