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名词与实存
——一个关于九鬼周造与列维纳斯的考察*

2017-01-26 21:42上原麻有子欧阳钰芳
现代哲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专名胡塞尔维纳斯

[日]上原麻有子/著 欧阳钰芳/译

专有名词与实存
——一个关于九鬼周造与列维纳斯的考察*

[日]上原麻有子/著 欧阳钰芳/译

九鬼周造在日本哲学研究者中闻名,主要因为他所撰写的《“粹”的构造》以哲学方式阐明了日本传统文化的一个侧面“粹”,除此之外他亦因探究了“偶然性”的哲学而闻名。在文章《我的姓氏》(1938),他自我分析地展开探讨自己的“姓名”(九鬼)的问题。这一思考与九鬼哲学的诸面相有关,构成专有名词或名字这一问题。这与“偶然性”哲学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九鬼的实存哲学是连动的。因之,“名字”这一课题可以为解读九鬼哲学提供新的思路。此种解读,由列维纳斯的“实显”(实词化:hypostase)概念带来启发,并由此得以深化。本文将首先明确九鬼在《“粹”的构造》和《我的姓氏》中如何追问“名字”;接着着眼于“实存哲学”(1938),概观九鬼如何通过胡塞尔本质直观的批判来探讨“实存”与“本质”;最后,以列维纳斯的“实显”(其中也包括“名字”与“实存”的问题)为参考,试图考察其与九鬼的“名字”与“实存”之间的关联。

专有名词;本质;实存;实在;本质直观

一、序

在日本哲学界及近年国外日本哲学研究者中,九鬼周造(Kuki Shūzō,1888-1941)作为《“粹”的构造》的作者以及“偶然性”哲学、诗的押韵论的哲学家为人所知。不仅如此,九鬼还致力于探究实存哲学,留下诸多令人深思回味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我的姓氏》(1938)一文分析了“九鬼”这个姓名。该文在笔者看来意义重大,给予了笔者研究九鬼哲学的新开端。该文以自我分析的方式展开考察“九鬼”这个名字的问题,若将之与九鬼哲学的诸侧面联系起来,这一专名或名字的问题,与九鬼的实存哲学事实上是彼此连动的。

九鬼对于“专有名词”的见解可参见其第一、第二本哲学著作——《“粹”的构造》(1930)和《偶然性的问题》(1935),以及自传性文章《我的姓氏》(1938)。所言虽少,笔者却认为,对于将“偶然性”作为根本原理的九鬼哲学而言,专名能够为之提供新的解读。并且在寻求这一新解读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在九鬼对于“专名”问题的考察中,获得对伊曼努尔·列维纳斯(Emmanuel Lévinas,1906-1995)哲学理解的一些启发。

在《我的姓氏》的最后,有这样一段令人费解的文字:“并不总是‘名乃声与烟’,也有名体不离和名诠自性的情况。于我而言,我的姓名是前史,是神话,是命运。”*[日]九鬼周造:《九鬼周造全集》(KSZ)第5卷,岩波书店,1991年,第71页。对这一段文字的理解,尤其是对“并不总是‘名乃声与烟’”的理解,不外就是对专名与九鬼的实存哲学之间关联的理解。

另一方面,列维纳斯于1976年刊行了《专名》(Noms propres)这一论文集,其中收录了论及马丁·布伯(Martin Buber,1878-1965)、克尔凯郭尔(Soren Aabye Kierkegaard,1813-1855)等13位作家的论文。在该书的序言中,列维纳斯如此论述:“说人物的名字,即是表现那人的面容。在所有的名词与套话中,专名抵抗着意思的解体,并支撑着我们的发话。在话语搁浅的背后,专名提供的可能性便是,在看到某种知解可能性(intelligibilité)的终结的同时,亦看到一个知解可能性的黎明。”*[法]列维纳斯:《固有名》,合田正人译,みすず书房,1994年,第5页。Emmanuel Lévinas, Noms propres, Fata Morgana, 2014, p.11.可以说,这是列维纳斯通过专名表达其“实存”观。

本文将以如下顺序考察。首先,在第一部分中,明确《“粹”的构造》和《我的姓氏》中被阐明的专名问题。在第二部分,着眼于《实存哲学》(1938),明晰九鬼对“实存”与“本质”的理解。此外,由于九鬼在此通过对胡塞尔本质直观的批判,主张实存是“现实存在”而非普遍,笔者将聚焦于此。最后,第三部分将着眼于列维纳斯在《从实存到实存者》中论及的“实显=实词化:hypostase”,并以此为参考,探究九鬼的专名与实存的关联。

二、九鬼的专名问题

九鬼周造最早论及名词,是在《“粹”的构造》一书中。所谓“粹”,是日本江户时代后期,即19世纪上半叶的文化文政时期,在花街柳巷产生并成熟的一种文化现象。该书中,为了说明“粹”这一现象及其意义,九鬼以西方中世纪洛色林(Roscellinus Compendiensis,或Rucelinus,1050-1125)主张的“普遍”概念为例,阐述自己采取“唯名论”立场。

根据洛色林,“名字”仅仅是“声音的风(flatus voces)”,即绝不可能是“实在”。换言之,普遍的概念仅仅是“类概念”。虽然九鬼支持此种“唯名论”,但洛色林的论敌、同时也是名实之辩中具有代表性的论客安瑟伦(Anselm of Canterbury,1033-1109),依据柏拉图主义主张将“类概念”视为“实在”。例如,相对于“人”这个“种”来思考“九鬼周造”这个“个”的时候,“人”这个种是实在的,“九鬼”这个“个”则以“分有”这个“种”的方式存在。九鬼以外的“种”也同样以“分有”的方式存在。在1930年刊行的《“粹”的构造》中,为了以哲学方式来把捉“粹”的存在,九鬼并未承认实在论,并且宣称“不能够将‘粹’单纯作为种概念来处理,在追问‘粹’的本质(essentia)之前,应当先追问‘粹’的实存(existentia)”。

《我的姓氏》于1938年刊登于杂志《文艺春秋》中。精读之后,我们可以发现九鬼的唯名论立场在该文中正在发生变化。笔者认为,这一变化事实上将成为把捉九鬼的专名思考的重点。在思考这一问题之前,首先让我们先明确《我的姓氏》的概要与要点。

“九鬼”并非是个人的姓名,而是“姓氏”即“家名”。文章并未详细论述“九鬼”一名,笔者将在此稍作说明。九鬼周造的父亲隆一“出身于无名的士族之家,之后成为绫部藩*现京都的绫部市。这一地方小藩的家臣之长九鬼家的养子”,“作为文部官员崭露头角,并进一步担任日本驻美公使*在当时的日本,“大使”的交换尚未被认同,“公使”相当于现在的“大使”。”,被授予“男爵”爵位*[日]高桥真司:《九鬼隆一的研究》,未来社,2008年,第13页及第127页。。此外,据说九鬼家的家谱追溯至中世时期伊势和熊野的海上豪族、作为九鬼水军而富有权势的九鬼氏。也就是说,“九鬼”这一姓氏可追溯至中世时期。而在《我的姓氏》一文中,哲学家九鬼以解释学的方式,从如下三个观点出发探讨了这一名字:

1.在东洋与西洋的文化思想中追溯“九”和“鬼”的词源,比较并探讨。

2.从西方语言和日语的音韵这一观点出发考察“九鬼”(Kuki)一名,其中特别注意在日语中的同音异义词。

3.从历史、地理的观点考察“九鬼”一名。

以上三点在结论部分被总和在一起,而《我的姓氏》这篇文章,可以说正是基于姓氏,自我分析地考察了作为“个”的“九鬼”自身。

在音韵论的分析中,作为“九鬼”(Kuki)的同音异义词,他列举了以下例子。“久木”(在《万叶集》中被吟咏的树木,也可读作“Hisagi”)、“久喜”(使人想到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久城”[可理解为德语中的Ewiges Schloss(永恒之城:译者注),有瓦格纳歌剧的气氛]、“苦喜”(可理解为“有着复杂情感的人”)。另外,九鬼还联想到了雅罗鱼(一种淡水鱼)的别名「クキ」(Kuki),并如此推测其词源:雅罗鱼「クキ」“栖息于洞穴的水域中,游走(「くぐる」)于山岩之间”,而“岫”(Kuki)在古语中指“山洞”,由此该鱼得名“Kuki”。另外九鬼还考虑到,意味着“游走”(「くぐる」)的「漏く」(Kuku)的名词形式,确实是「漏き」(Kuki)。

由此,「クキ」(Kuki)这一连串的同音异义词产生了意思的延展。换言之,从“音”的所指(signifier)出发的话,“九鬼”这两个汉字所不具备的更多意思之发现得以可能。

在音韵分析之后是从地理和历史角度展开的分析。九鬼实际上前往了自己姓氏的发祥地纪伊半岛并取材。他主张为了知晓“九鬼”与“岫”(山洞)之间的关系,有必要追溯该半岛的北牟娄郡中的“九鬼村”。位于海湾深处的附近,带有“鬼”字的地名很多。这个村子中,“九鬼”这一姓氏似乎首次出现于14世纪初。“九鬼”港以前是海贼的巢穴,八鬼山及其附近都是盗贼经常出没之处。“鬼城”则是面向大海的多个洞窟相连之处。由此,这位哲学家分析道,“九鬼”这一姓氏正诞生于此种地理条件与历史的交织之处。在此姓氏诞生的背景中,有被称为“鬼”的恶行。虽然文章中并未明说,但从中推测可知,在那之后,九鬼一族离开原先的土地,成为了豪族。正如这位哲学家所言,“将九鬼村的‘鬼’变为‘九鬼’的,肯定是暗黑之力”。

在结论中,九鬼主张在自身中共存着矛盾的性质,他说道:“我自然喜爱闲寂的山,但也无比欢喜湛蓝的大海。除此之外,我的血液中还有在任何意味上的冒险与猎奇的癖好,至今无法拔除。或许我终究无法断绝与海贼的血缘。”“九鬼”这一存在的矛盾,与浮士德“啊,我的胸中住着两个灵魂”的感叹相似。这是在对现世的执着与崇高的灵界之间被撕扯的感叹。在此,九鬼谈到“并不总是‘名乃声与烟’,也有名体不离和名诠自性的情况”,重新提出了与“唯名论”相关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名乃声与烟”这一表达可以说出自《浮士德》。在第一部“玛尔特的花园”中,被玛格丽特问及是否信神,浮士德如此回答道:“神,对他谁敢简单赋名?……对他,我无以名之!感情即是一切,名称不过是环绕日光的云影,是如声如烟之物。”*[德]歌德:《浮士德》第1部,相良守峯译,岩波书店,2016年,第245页。“烟”表明了与如前所述“名仅是声,绝非实在”的唯名论立场一样的东西。然而,这里九鬼是说“并不总是”,这并不是唯名论,而是开启了另外一条进路,即通往“名体不离”、“名诠自性”的进路。所谓“名体不离”,指“在净土宗中阿弥陀佛的名号与阿弥陀佛的体相即不二”*[日]中村元:《广说佛教用语大辞典》,东京书籍,2001年。,是指“名”与“体”两者的关系是不离的。“名诠自性”则是指“物之名,即表达其自体、本性”*[日]中村元:《广说佛教用语大辞典》,东京书籍,2001年。。换言之,即指名实相应,物的名即表其自体的本性。要言之,“名体不离”与“名诠自性”可认为与主张“名字即实在”的实在论相通。

应当如何理解此处九鬼从唯名论转向实在论的微妙倾向?问题在于,应当如何把握《“粹”的构造》中已经表明的“个”的实存与“个”的本质之间的关系。由此,接下来笔者将通过阅读九鬼的“实存哲学”(1938),深入考察这一问题。

三、九鬼的“实存”与“本质”

(一)可能的存在与现实的存在

九鬼区分了“存在”的两种意思,(1)“三角形是由三条线围成的一个面”中的“是”,以及(2)“有一个用铅笔画成的三角形”中的“有”。(1)中的“是”是作为“主语”的“三角形”与作为“述语”的“由三条线围成的一个面”之间“相对关系的判定”,指示着“三角形”这一“概念的可能性”。(2)中的“有”则是对“用铅笔画成的三角形”这一对象的“绝对判定”,“三角形”作为现实在我们眼前。“可能的存在”与“现实的存在”是“广义上存在的两种样态”,“可能的存在”是“可能概念的本质”。“由三条线围成的一个面”是三角形的本质(是……),而现实的存在则是狭义上的存在(有……)。换言之,广义的“存在”即是从本质(essentia)与狭义的存在(existentia)两者而來的。

针对以上两种存在样态,九鬼按照柏拉图哲学给出如下说明:“个个的现实只有在分有理念时才存在”,“这两者(现实存在与理念:译者注)的关系就像是原形与摹本的关系”,相对于作为唯一存在的原形,“摹本无数地存在着”。(『九鬼周造全集』(KSZ)第3卷,59-62)

(二)本质直观

接着,“本质”与“存在”、“普遍者”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如何,便成为了课题。九鬼认为柏拉图的“理念”经常以优越的意思来表达“本质”,但这种想法却是透过胡塞尔来对他进行批判的:“理念是相对于多数个体而言的‘共通者’。胡塞尔将把握此种理念称为Ideation、理念直观或本质直观。”(KSZ3,67-68)

九鬼将理念视为“共通者”,并试图在胡塞尔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中发现这点。九鬼并未明确说明《实存哲学》中的胡塞尔批判根据哪些文献,据笔者调查,应该是根据胡塞尔1925年的讲义《现象学的心理学》。

本质直观有着这样的基础:将某个被经验到或被想象的对象视为一个变项(Variante)。亦即,使该对象成为任意的一个例子或范本。(KSZ3,68)

所谓“本质直观”,并非是将目光朝向个别的、经验的事实,而是观取在个别现象中的一般者或本质(埃多斯:eidos)。在不断地观取以上引文所说的一个“对象”——即作为范本的像的变项(Variante)之过程当中,将会出现类似无限的诸像之集合,而在那诸像中共通且贯彻的单一性也因而显露出来。要言之,在一个原像中进行自由变化时,必然会有一个作为普遍形式而残留下来的东西存在。

在此,笔者将参照崛荣造对《现象学的心理学》的解说,补充九鬼的阐述。本质直观是“分离并抽取出”“一般者”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作为类型或某种共通之物的具体的一般者”、“作为最低阶段的一般者之具体本质”才得以被掌握。“只有通过理念化的抽象这一手法,才使得更高一层的一般性被构成。”“与此同时,对一般对象(一般本质)的把握,早已将具体本质的把握作为前提。”更进一步说,“具体的本质必须要被分离抽取出来,与此同时,一般的本质才能得以从对象中被抽取出并被观取”。*[日]堀荣造:《胡塞尔现象学心理学的深化(1925-1928)》,《筑波哲学》第23号(2015年),第11页。贯穿九鬼译语“诸变项”的,必有“一个常项”,这就是“理念”或“本质”。

针对本质直观,九鬼还模仿胡塞尔,以“声音”为例加以解说。

以实际听到的声音或想象中浮现的声音为出发点,进行自由变化之时,贯穿于任意的诸变项之中必然有一个作为共通之物,亦即声音的理念被把握。即使现在以其他别的声音现象为出发点来进行任意的自由变化,在这新的声音现象中所被掌握到的东西并不会是声音或其他的理念。若将先前的理念与新的理念相比较,我们会发现两者是同一个东西。两者的变化作用都会归结于唯一的变化作用,而此两者的诸变项也都同样是唯一的理念的任意个别样态而已。(KSZ3,68-69)

此种变化作用还能够继续进行,然而,无论如何进行,对于被任意掌握的声音而言,总是会“产生同一的理念”。这便是声音的“普遍本质”。此外,此“普遍者是自己同一的存在”,反过来说,此“同一者在多数者中个别化”。

由此,本质直观的结果便是“看到变项集合中的一个常项,那便是更高的理念”。而这一“更高的理念又成为一个新变化作用的出发点”。如此一来,我们便能“逐渐地发现到高次元的类”。(KSZ3,71)例如,假设有“ha”这个声音的理念,那么更高的理念即是声音的普遍一般。也就是说,相对于“ha”音这个“理念的单体性”,我们可以看到声音的普遍一般这种“本质的单体性(eidetische Singularität:译者注)”。以下引用九鬼一段话:

从属于“ha”音理念的一切任意的个别态,都拥有个体的单体性。然而,在本质直观的视域里,只要那些个别态还拥有任意性的性质,就可以说个体的单体性的意味几乎都没入了本质的单体性之中。只要专一于本质直观,“此”这个存在便不会被顾虑到。(KSZ3,71-72)

这一节很重要,因为这一节并非是九鬼对胡塞尔学说的介绍,而是对“本质直观”的批判。例如,留声机的“几号针”是“一个理念”,即不是个体的,而是“本质的”“单体”。“使用时,只要是几号针即可,个体的单体可以是任意之物。”这里必须注意的是,“个个的针彼此具有相当性”。因此,任意性才成为可能。由机械大量生产之物,便有着此种性质。只要依据本质直观,个体的现实性只能被看做为种种个体的可能性之中的一种可能性。“作为现实而被给予的个体也只能埋没于任意性之中。”(KSZ3,72)可以称为“此”的东西,本应是现实的个体的单体,但九鬼却认为只要根据本质直观的话,它最终只能“埋没于任意性之中”。九鬼之所以批判胡塞尔本质直观缺乏个体性,原因在于本质直观始终都站在柏拉图式的理念的立场之上。

(三)实存

九鬼认为,相对于本质的“狭义的存在”或“现实的存在”是“个体”的存在。所谓“实存”即“现实的存在”,但此“实存的意思最显著表现于人的存在中”。九鬼继续说明,“在人的存在中,存在方式是因自身得以被决定,与此同时,也因此决定而得以被自觉。人的存在自觉地支配存在本身”,人“在真正的意义上,将实存作为自己的东西来加以创造”。(KSZ3,76)

九鬼并未和胡塞尔一样以现象学方式来追求“个体”,而是在单子中寻求“个体的现实存在”。这并不仅仅是主观的。“作为个体的单子既是主观的,也是客观的”,并且“个体拥有世界、拥有社会的同时,并不埋没消失于普遍的一样性之中”。也就是说,世界、社会,或者说普遍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成为问题(KSZ3,76)。这里九鬼强调“个体性”,认为单子的个体应该存在于社会中,并且在那之中必须是主体的、个性的。针对单子,胡塞尔曾如此论述道:“属于主体间性的诸个别主体具备了相互对应、相互关连的构成性体系。因此,诸单子间的‘和谐’(Harmonie:译者注)本质上就属于客观世界的构造”*[德]胡塞尔:《笛卡尔式的省察》,浜涡辰二译,岩波书店,2015年,第194页。。胡塞尔虽然关注“个个单子的构成的和谐”,但却并未论及个个单子的个性。

(四)本质与存在的相互关系

接着的问题是,普遍与个体性的关系,或本质与现实存在的关系。根据九鬼的想法,可以区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思考:(1)是“本质规定存在的情况”;(2)是“存在规定本质的情况”。

在第一种情况中,只要存在是本质的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存在之物即是本质本身。但这不是九鬼的立场。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的本质是真正的存在,现实的存在是狭义的存在,不过是“淡淡的影子”罢了。如此一来,真正的存在规定狭义的存在,换言之,普遍规定个体,个体的真正意义无法产生出来。个体的单体之概念,不过是“名义”罢了。

在第二种情况中,本质是指在“这里”存在的“这个”东西的本质。只要普遍的本质被现实存在所规定,本质就是个体的本质。在这里,对于个体的本质与个体的存在(个体的可能性存在与现实性存在)的关系,九鬼主张“在个体中,作为个体的可能性存在与现实性存在一致”。在此“存在规定本质的情况”中,九鬼的主张是个体的普遍化这种本质直观(ideation)的反转,亦即普遍的个体化。这应该不是像分有理念那样的东西。作为个体的存在,九鬼以丰臣秀吉为例——秀吉的个体的本质,如果没有“秀吉的存在”就无法被“完成”。本质因存在而不断地被塑造出来。人的本质在个体的本质中以瞬间的方式“结晶”。(KSZ3,80-81)所谓“结晶”,并非第一种情况所说的影子般存在的显现,而应该理解为“实存”具现。

个体的现实性存在,在每个瞬间而且是以“非连续的连续”的形式,不断地规定个体的本质,这意味着“并非只是单纯的语言,而是在拥有实在性的限度上的规定”。按照笔者的理解,“并非只是单纯的语言”,也不是“名义”上的,而是有“实在性”的存在,在生命的经营当中,在每个瞬间中,不断地充实自己的本质。由此,在九鬼那里,存在规定本质的方式是“飞跃的”。因为此一规定来自从选项中选定一个这种形式。这一选择借由“由于抉择和决定的关系而在自觉的深处自我烦恼”,而成为“真正意味上的抉择”。“在每个瞬间彻底迷茫于如何死如何生”,“在普遍的抽象性中,一切都是自明的”,在因果关系中,虽然是“自己决定”,但和这种情况下的决定有关的不能说是“实存”,而是从生物层次来看的“单纯的生命”。总而言之,用笔者的话来说,在真正意思上抉择且苦恼的实存当中的生命之充实,始终都不可能被完成,其只是在每个瞬间中追求完成罢了。

四、列维纳斯的实存·实显·专名

在此,笔者试图以列维纳斯的“实显=实词化”为线索,对“名字/专名”进行考察。触使笔者在此将列维纳斯与九鬼相联系的契机,是柄谷行人在《探究》II*[日]柄谷行人:《探究》,讲谈社,2015年。中展开的关于专名的考察。

列维纳斯与九鬼一样,并没有正面以“名字”或“专名”这一主题来对它进行探讨。正如《从实存到实存者》的书名所示,毋宁说“实存”和“实存者”才是列维纳斯哲学的主题。“名字/专名”只是附着在该主题表示的“实显hypostase”(=实词化)这一主轴的课题而已。柄谷的“专名”研究发表于1994年,可说是疏通九鬼与列维纳斯的中介者,笔者以下将援引柄谷的见解作为开端。

对于柄谷而言,专名并非是“指示”之物。所谓专名,是能够成为个体得以是个体的根据之物,能够保证个体的“单独性”之物。根据柄谷的观点,这里所说的个体的“单独性”,与个体的“特殊性(个别性)”有区别,即“这些个体是否属于一般性或集合”。“相对于特殊性是从一般性来看的个体性”,单独性则是“已经不属于一般性的个体性”。*[日]柄谷行人:《探究》,讲谈社,2015年,第13—14页。针对“单独性”,柄谷举了被保存在东京大学医院中夏目漱石的脑为例。就外表而言,他的脑并没有什么奇异,且与夏目漱石这一个体无关,但“无法被其他脑所取代,不属于脑的一般普遍”。能够说这脑是“特异(单独)”,是因为它被赋予了“夏目漱石的脑这一专名”。柄谷的主旨在于,并非因为特殊所以才被赋予专名,而是正因为被人以专名称呼,才是“单独”的。

为了明确列维纳斯针对此点的见解,柄谷论及列维纳斯的批判对象海德格尔。海德格尔发现“存在性质”的两个“样态”,也就是在“这个在(有这个:译者注)”(实存范畴)与“这个是……”(范畴)中发现了差异。而正如柄谷所关注的,对海德格尔而言,“某人”并不是一般特别说到的“专名”,而是属于“这个是……”这个“范畴”。

在《探究》II中,柄谷试图从专名来重新把捉语言,并从中区分了能够定义“叫什么”的“专名”与能够定义“是什么”的“一般名”。*[日]柄谷行人:《探究》,讲谈社,2015年,第49页。

海德格尔的“实存”以“……在”这种根本形式被表现出来,但在海德格尔看来,若说这种“实存”是否有“名”,它事实上是“无名”的。柄谷认为,海德格尔应该是没有意识到“叫什么”(专名)与“是什么”的区分。根据柄谷的说法,“专名”相当于“某人”,是“叫什么”,绝不是“是什么”。而海德格尔是将作为主语的“某人”视为“任意的x”,借此将述语置于更高地位。总之,即是将“某人”这一“专名”视为任意,并以述语的方式表达“是什么”这种存在的种种方式。

然而,海德格尔是从“共在”这一观点来规定“此在”和“实存”的。“此在是本质上在其自身之中的共在”,是“在世界之中的共在”。因此,虽然有他人不在眼前或没有人被感知的情况,但这仍然可以从共在得到规定。“他人不在”,即“一个人的‘独在’”,是“共在的一种残缺样态”。*[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上,桑木务译,岩波书店,第230—231页。但在柄谷看来,从这个“共在”并无法产生出在其所主张的“专名”之思考方式下被带出的作为单独性的实存。确实,海德格尔并没有排除此在“实际上以一个人的方式存在”或“以单独的方式存在”*[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上,桑木务译,岩波书店,第231页。,但在“专名”观点下的“单独性”无法被导出。柄谷试图在“共在”中找出如下东西:某个特殊的“这个我”,唯有在“我”这个语言的“共同性”之中,才能成为“个别(特殊)”。柄谷想要表达的似乎是,在谁都可以使用这个意思上,“我”这个第一人称代词才能拥有共同性。但是柄谷的主张却在于“‘这个我’的单独性只能在专名中被发现”*[日]柄谷行人:《探究》,讲谈社,2015年,第50页。。

列维纳斯对于海德格尔的“实存”,表示其批判的立场。列维纳斯对“实存”(existence)的特征——“绽出”(extase)提出了疑问。

“绽出”是指“在自己的外部”,“已经是从内部向外部脱出”。实存“外部和内部”的作用被还原为“主体-客体”的作用,但在列维纳斯看来,海德格尔“以最深刻的方式把握这一作用的究极的普遍的本质”,且通过“绽出”“来观看实存之所以实存(动词:译者注)的原因”。

所谓绽出,并非与某个对象的关系,而是和存在这一动词、存在这一行为之间的关系。通过绽出,人接受其实存。绽出作为实存这一发生而显现,因此成为这一发生本身。*[法]列维纳斯:《从实存到实存者》,西谷修译,筑摩书房,2010年,第172—173页。

列维纳斯从“置放”(position)这一自己的立场出发,朝向与“绽出”不同的方向。在“一切的理解、一切的视域和时间之前”,“有这样一个事实:意识就是起源这一事实本身,意识从意识自身出发,意识是‘实存者’”。或者说主体的“出发点”、主体“根植于其上”的基础是“置放”的话,那么列维纳斯的主张便是“绽出”与“置放”不同。因为列维纳斯提出以下的疑问:“绽出(extase)是否是实存的源初样态?通常所谓的自我与存在的关系是否是一种朝向外部的运动?”。*[法]列维纳斯:《从实存到实存者》,西谷修译,筑摩书房,2010年,第152—153、173页。

在此,笔者将简要地明确与“置放”相即的“实显=实词化”。首先,列维纳斯将这一用语的希腊语词源“基体(hypostasis)”按其原意解释*[法]列维纳斯:《从实存到实存者》,西谷修译,筑摩书房,2010年。这“意味着置身于下,位于下面(成为基础)或处在下面的东西(基础)”。另外,“拉丁文中的substantia与此‘hypostasis’对应”。(译注,第204—205页),并将之放入自己的概念之中。这并非是哲学史上普遍的理解,而是他自身独特的解释,用以表明“由动词来表达的行为变成一个由实词来指称的存在这一发生”*[法]列维纳斯:《从实存到实存者》,西谷修译,筑摩书房,2010年,第174页。译者西谷提请我们注意,列维纳斯的“实显”“并非哲学史上通常用的意思”。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列维纳斯自身“在哲学史上”是如此被思考的(第174页)。根据西谷,在普洛丁(Plotinus,204—270)对“hypostasis”的用法中,hypostasis“是指无限定的‘存在’中被限定的‘存在者’的出现这一发生”。换言之,普洛丁将“无规定的”、“无法命名的东西”“现势化,成为个的实体”或“变得如此之物的存在样态”称为“hypostasis”。而列维纳斯正是把捉了这一意思。(译注,第210—211页。)。

为了使得“实显”更加明晰,此处引用列维纳斯的一段话来加以说明。

“实显”、实词(substantif)的出现,这并非单纯是新的语法范畴的出现。它意味着无名的“有”(il y a)的中断,意指一个私领域的出现、名词的出现。存在者在“有”的基底之上出现……通过实显,无名的存在丧失了它作为“有”的特征。存在者(存在之物),是存在这一动词的主语,由此将存在作为自己的一个属性(attribut),并支配其命运。有某个谁接受存在,且这一存在就成为这个谁的存在。*[法]列维纳斯:《从实存到实存者》,西谷修译,筑摩书房,2010年,第174-175页。

在此,用非人称方式被表达的“有”(il y a)这一无名的“存在”是“欠缺个个的存在者或存在者们的存在”*[法]列维纳斯:《从实存到实存者》,西谷修译,筑摩书房,2010年,第11页。。虽说那是无名的,但通过“实词”的“出现”,却能成为作为存在者的具体实存者。换句话说,“存在”因从“无名”变为“有名”,以至于其拥有“存在”的述语特征的“有”被中断而变换了样貌。由之可说,“存在者”的“出现”即是获得名字。通过获得名字,“存在”成为“某个谁的存在”,或者成为“存在者”,“存在者”则成为“存在这一动词的主语”。据此我们可以如此理解:“存在者”以主体的方式(亦可说是以作为根本基础的责任)来接受以“属性(attribut)”来表现的“存在”。正如西谷修所述,列维纳斯的主体“是将无法逃离的自我存在置放在其下,并将其承担起来而存在”的东西*[法]列维纳斯:《从实存到实存者》,西谷修译,筑摩书房,2010年,第213页(译注)。。

如前所见,列维纳斯认为海德格尔的实存停留于“从内向外的运动”,这是针对海德格尔以及当时的“现代思想”之反实体倾向的指摘。列维纳斯将之称为“绽出主义”(extatisme),相反的,所谓“置放的行为”则能使作为实体的主体得以成立。“置放行为”之“不超越自身这一努力”“造就了‘我’”*[法]列维纳斯:《从实存到实存者》,西谷修译,筑摩书房,2010年,第172页。。柄谷明确说道,被海德格尔所否定、但由列维纳斯所恢复的主体之“实体性”,即为“实存被赋予专名”。在《从实存到实存者》一书中,列维纳斯仅仅谈了“无名”,似乎没有限定于专名。

在此剩下不多的篇幅中,笔者将以列维纳斯的《专有名词》为参考,思考名字、专名以及“实显”之间的关联。

说人物的名字,即是表现那人的面容。在所有的名词与套话中,专名抵抗着意思的解体,并支撑着我们的发话。在话语搁浅的背后,专名提供的可能性便是,在看到某种知解可能性(intelligibilité)的终结的同时,亦看到一个知解可能性的黎明。*[法]列维纳斯:《固有名》,合田正人译,みすず书房,1994年,第3—4页。

“说人物的名字”,这个“名字”可被把握为“专名”。这里的“说”,可理解为列维纳斯对作家的思想的解释、批判与谈论。这虽然位于“名词与套话”之中,但与之不同。在说明“实显”的文脉中,“说”与“实词”(substantif)相对,被认为是变换样貌的“动词”。而“名词与套话”则被认为是被“统合、吸收”进“专名”中的东西。在这引用之后,列维纳斯主张“被说的东西”被统合进“已完成的、完整无缺的存在”之“自足”的“同一性”之中,并“排斥、吸收了看似背判、限制存在或体系的各种差异”。也就是说,这一完整的“同一性”的“存在”正是“专名”。当“专名”与“名词或套话”对比时,其便是“实体化”,亦即所谓“实显”这一发生。

对“意思的解体”之抵抗,即是对上述“现代思想的反实体倾向”之抵抗。没有被谈论即是被谈论,也就是变成语言——这便是合理化。然而,在列维纳斯那里,此种合理化迎来了其终结。所谓合理性,在黑格尔“‘同一者与非同一者的’究极的同一性”的“存在-论”中,化身为“搁浅的话语”,最终到达“知解可能性的终结”。然而,正如列维纳斯所言,这并非止于吸收所有“差异”那种“同一性”的“存在”。如前所述另外还有所谓“知解可能性的黎明”,而使之可能的正是“专名”。这个意味上的“专名”是“与他者之间的关联”,是作为“觉醒”的“自己”之存在的基础。*[法]列维纳斯:《固有名》,合田正人译,みすず书房,1994年,第4—6页。根据合田正人,“对于列维纳斯而言,专名非但不是没有意思,而且是意思和谈论的唯一可能性。专名先于存在之前,存在的秩序之存亡系于专名”*[法]列维纳斯:《固有名》,合田正人译,みすず书房,1994年,第202页(译者后记)。。

列维纳斯在《专有名词》这一论文集,通过谈论马塞尔(Gabriel Marcel,1889-1973)、布伯等“他者”,说明“所谓自己即是其他人,也就是‘他者’。如此一来,所谓爱,正是首先将他者作为你来迎接”。这一“迎接”,即是“在从‘同’迈向‘异’的同时,没有抹去差异的知解可能性”。在“说‘他’的名字”时,“自己”与“他”可以说正是处于这种关系。“说”,即便“还未有任何共通之物”,但仍是“不断地在开拓从‘同’向‘异’的道路”。列维纳斯这位哲学家自身,便通过谈论“他者”的“名字”,通过谈论“专名”,成为“他者的替身”*[法]列维纳斯:《固有名》,合田正人译,みすず书房,1994年,第6页。,并将他者的思想作为己物。

五、结 论

如前所论,九鬼重视个体的实存性。至于该实存得以成立的契机,或许可以仿效柄谷的想法,从“通过以专名被称呼而显现的单独性”(即无法被还原为一般性的单独性)中,或者仿效列维纳斯的想法,从“作为从动词到实词的变化这一发生的实显hypostase”中找到痕迹。九鬼的实存的契机与“专名”之间深层的联系,可以从本文对九鬼的论述中得到证实。此外,笔者认为以列维纳斯实存·实显·专名之间关联的思考为基础,可以对九鬼的实存与专名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在九鬼那里,当存在规定本质时,个体中“可能存在”与“现实存在”是合一的。换言之,那即是“普遍个体化”的契机。而此处的“个体”不外乎是“实存”。对九鬼而言,作为实存的现实存在,不可能是作为“淡淡的影子”的个体。因为“专名”因这一“普遍的个体化”的契机,而“结晶”于个体。或者我们可以说,若基于列维纳斯来解释的话,那么“现实存在”便可被视为“实显”。

接着,九鬼认为,现实存在是在每个瞬间中被规定、被形成的。对照于此,“专名”也是在每个瞬间中被形成、被规定、被自觉到的。通过加深此种自觉,作为“专名”实存的生命得到充实,并且由此,此生命始终不会被完成,而是不断地朝向完成。九鬼认为个体的实存性“因无穷性而无穷尽,是难以言表之物”,因此“在此意味下,个体设定了界限”。此说法虽谨慎了一点但却表现出关键性的九鬼实存观(KSZ3,85)。九鬼所考察的可说是与“实显”同等的作为个体之实存。进一步我们可以断言,将此“个体的界限”把捉为“专名”是可能的。此意思可置换成列维纳斯所说的被“专名”所支撑的“现今一种知解的可能性”。

然而,为什么可以认为从根底支撑实存的是“专名”?在列维纳斯的思考中,“说人物的名字,即是表现那人的面容”。此“面容”是指作为“被剥除了‘专名、称号和类型’的裸露性(nudité:译者注)这一印记”*[法]列维纳斯:《固有名》,合田正人译,みすず书房,1994年,第202页(译者后记)。根据合田所述,这是“1987年为《全体性与无限》德文版所写的序文”中的一节。的人脸。“裸露性”这一所谓原型,即是自己这一存在的原型。能与此原型相较的,便是“专名”。当想起某人时,那人的脸总是伴随着我意识的某处。和辻哲郎也如此论述道,“即使排除一切仍然会想到人,唯独脸是无法被去除的”*[日]和辻哲郎:《面具与persona》,《和辻哲郎随笔集》,岩波书店,1995年,第22页。。当想起某人、谈论某人之时,无论如何都需要的、像支撑那样的东西,那便是脸。名字也是一样。即使在不知道名字的情况下谈论某人,也会想要为对方取个名字(即使是个假名)。在我们思考、谈论时的意识中,不是总有着这一固定的欲望吗?浮游状态的谈论、述词化等,事实上是不可能的。针对“专名”、“实显”以及“个体的界限”,有必要从这样的观点出发深入思考。

(责任编辑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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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2016年11月28日于广州中山大学哲学系演讲稿,经由作者本人修改并授权翻译。文章原标题为《固有名と実存-九鬼周造とE. レヴィナスを巡る一考察》。

上原麻有子(Mayuko Uehara),(京都600-8586)京都大学文学研究科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日本哲学史。

译者简介:欧阳钰芳,(广州 510275)中山大学哲学系硕士生。

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西学东渐与广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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