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对话的转型与日本“公共哲学”新视阈

2017-01-26 21:42
现代哲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公共性学者哲学

陶 金

宗教对话的转型与日本“公共哲学”新视阈

陶 金

本文在对日本学者宗教对话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了全球化时代诸宗教间对话向“实践模式”转型过程中发生的变化与有待破解的难题。通过援引日本学者提出的“活私开公”之公共哲学理论,进一步分析了破解转型期宗教间对话困境与难题的方法,即诸宗教在相互尊重独立性的同时,要以“活私”的态度、“开公”的姿态肩负起宗教对于人类社会的“公共性的责任”,针对人类社会面临的紧迫难题,展开互助与协作。

宗教对话;公共哲学;活私开公

日本学者的宗教对话*关于宗教对话,日本学者一般使用“宗教间对话”的表达方式来探讨宗教与宗教之间的对话。事实上,通常“宗教对话”存在两种常规范式,即“宗教内对话(intrareligious dialogue)”和“宗教间对话(interreligious dialogue)”,我国宗教学界一般将“宗教间对话”泛称为“宗教对话”。本文讨论的“宗教对话”主要指“宗教间对话”。关于“宗教内对话”,参见〔西〕雷蒙·潘尼卡:《宗教内对话》,王志成、思竹译,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高硕:《宗教对话的理论嬗变及其困境分析》,《世界宗教文化》2013年第4期,第5页。研究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日本宗教学界不但对西方宗教对话理论研究动态保持了密切关注与同步互动,日本佛教的曹洞宗、临济宗、真言宗、日莲宗等教派团体还积极参与到与天主教等西方代表性宗教进行灵性交流、共修的对话实践之中,近年来诸如立正佼成会、创价学会等新兴宗教团体又成为推进宗教对话、文明对话实践的重要力量。80年代以后,随着全球意识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世界各大宗教之间的对话面临越来越多的质疑和难题,围绕宗教对话合理模式的理论探讨也不断深入。日本学者一方面对西方学者提出的宗教对话理论研究成果进行诠释与反思,另一方面着力探讨宗教对话的实践进路问题。他们尝试把具有日本特色的“公共哲学”理论导入宗教对话领域,努力建构一种新型宗教对话伦理。

在宗教对话理论研究方面,近年来我国学者翻译了多部西方代表性著作,并且围绕宗教对话的层次性、第二轴心时代跨文化宗教对话的可能性、当代宗教对话的理论难题与困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参见段德智:《试论宗教对话的层次性、基本中介与普遍模式》,《武汉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第423页;王志成:《走向第二轴心时代——论跨文化宗教对话的可能性》,《世界宗教研究》2004年第4期,第8页;何光沪:《关于宗教对话的理论思考》,《浙江学刊》2006年第4期,第47页;高硕:《宗教对话的理论嬗变及其困境分析》,《世界宗教文化》2013年第4期。,例如张志刚教授在传统对话模式的基础上总结出宗教对话“实践论”的新创见*张志刚:《论五种宗教对话观》,《世界宗教文化》2010年第2期,第1页。。结合中日两国学者的宗教对话理论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两点思考:第一,向“实践模式”转型是当代宗教对话突破困境的有效途径,主要体现在对话主题多样化、对话形式层次化与参与者范围扩大化三个方面;第二,日本特色的“公共哲学”理论,为转型期的宗教对话提供了有可行性的方法论参考,“活私”的理念与“开公”的态度对于宗教间的对话与实践具有启发意义。

一、向“实践模式”转型的宗教对话

伴随着全球经济、政治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不同信仰体系的相遇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全球精神一体化的倾向和宗教多元化现实之间的张力,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宗教对话”。历史上,世界各大信仰体系之间的接触、交往与融合由来已久,但现代意义上的“宗教对话”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一般以1962年至1965年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的召开为标志。宗教对话作为一种观念最早由基督教学者提出,是基督教神学家就如何处理基督教与其他宗教之间关系问题做出的一种理论回应。伴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宗教多元化的现实凸显了协调各大宗教之间关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众多神学家与宗教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论证。目前学术界普遍认可的关于宗教间关系问题的代表性理论有三种,即排他论、兼容论、多元论。在此基础上,美国天主教神学家保罗·尼特(Paul Knitter)的著作《宗教对话模式》*[美]保罗·尼特:《宗教对话模式》,王志成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总结了基督教与其他宗教进行对话的四种模式,即置换模式、成全模式、互益模式、接受模式。我国学者亦有诸多论文与相关著作进行评介。

半个多世纪以来,虽然众多神学家及宗教学者围绕教理教义的比较、宗教间关系的协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是,由于教理、教义作为宗教信仰的核心内容直接影响到信徒的世界观和自我认同,具有宗教特有的较强“排他性”特质,加之宗教语言的“不可通约性”问题,通过语言形式进行的宗教对话很难达成诸宗教信徒之间的相互理解,对话双方甚至时常陷入自说自话的境地。如何突破制约宗教对话发展的“瓶颈”,实现更具实践意义的转型成为倍受关注的课题。继瑞士神学家孔汉思于1993年发表《全球伦理宣言》之后,长年致力于宗教间对话与合作实践的宗教多元论代表人物保罗·尼特结合大量的调研数据与结论,诠释了面对“全球苦难”的现实诸宗教积极开展对话与协作的必要性,提出了一种新的对话模式,即“相互关联的、负有全球责任的对话模式”(a correlational and globally responsible model for dialogue)。我国宗教学者张志刚教授在其五种宗教对话观的理论框架中将其概括为“实践论”*张志刚等编著:《当代宗教冲突与对话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293—313页。的宗教对话模式。日本学者则主要从对话题目、对话形式、参与者范围三个方面具体论述了宗教对话向“实践模式”转型的特征与必要性。

第一,对话主题的转变。日本学者山梨有希子曾对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出版的杂志JournalofEcumenicalStudies上公布的宗教间对话的题目进行整理比较,结果表明20世纪70年代初,宗教间对话的主题基本围绕教典内容、宗教间关系、教内教学、神性信仰等内容展开,比如1973年的主题为“关于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关系及神学学校中的教育课程”、1975年的主题为“为便于基督教传教而采用的犹太教圣经注释”与“基督教与犹太教关系的新高度”等。进入90年代,宗教间对话的主题则增添了与现实生活相关的内容,例如1996年的题目是“关于医疗伦理问题、异宗教通婚、宽容的定义”,1998年的题目是“诗篇的精神性与预言书中的社会道德”,1999年则进一步讨论“关于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的对话、异宗教通婚及家庭生活”*[日]星川启慈、山胁直司、山梨有希子等编著:《現代世界と宗教の課題——宗教間対話と公共哲学》,东京:苍天出版社,2005年,第46—47页。等。对话主题的转变,体现了诸宗教的关注点不再单纯囿于神学教理的优劣之争,开始逐步关注现实社会与公众生活相关的话题,转为探讨诸宗教在现实中共生与合作的基础。

第二,对话形式的转变。宗教间对话的最初形式主要是以基督教等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西方宗教为主导,以各教内部通晓教典的精英人士为主要参加者,通过语言交流的形式围绕教理教义的异同、宗教关系等主题进行探讨。但是,伴随着宗教间对话的开展,人们越来越感知到持有不同世界观与身份认同的信徒之间仅凭语言交流很难达成信仰上的相互理解。因此,在对话主题发生变化的同时,对话的形式也慢慢变得丰富起来,例如基督教信徒与佛教僧侣通过共同坐禅、祷告等形式进行灵性交流,诸宗教面对战争、贫困等“全球苦难”的现实展开共同协作与救助的活动等。相比通过语言交流进行的传统模式的宗教对话,诸宗教通过共修与协作进行的“实践模式”的对话更有利于宗教间的直接接触与了解,也便于宗教对话在更广阔的范围展开。1991年,天主教教会的诸宗教评议会明确了宗教间对话的四种形式,即生活对话、行动对话、围绕神学相互交换意见的对话、关于宗教体验的对话*諸宗教評議会と福音宣教省:『対話と宣言——諸宗教間の対話とイエス·キリストの福音の宣教をめぐる若干の考察と指針』,『カトリック教会研究』第62号,1991年,第180页。。对此,日本学者山梨有希子将其归纳为宗教间的对话、诸宗教间的合作、灵性交流三种类型。也就是说,新时期的宗教对话,不能亦不应停留在神学理论层面的争论,更应强调宗教间的“互动”与“协作”,寻求实践意义上的突破。

第三,参与者范围的转变。传统形式的宗教间对话,其参与者身份被严格限定为各大宗教内部通晓教理教义的精英信徒或神学家,一般的信徒或无明确宗教信仰的人士不具备参与神学对话的资格。但是,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增强,世界各大文明间、东西方宗教间的接触越来越频繁,灵性交流的对话实践、为解决人类面临的现实问题所进行的宗教间协作等,都需要更多普通信众的广泛参与。对此,日本宗教对话研究的代表学者星川启慈教授明确提出了扩大宗教间对话参与者范围的主张,认为虽然传统形式的围绕教理教义进行的对话有必要继续深入开展,但未来的宗教间对话应该冲破为教内精英人士所垄断的藩篱,向普通信众开放,欢迎那些新兴宗教的追随者以及具有朴素民间信仰的信众参与其中。教内人士也应通过各种对话的形式加强与无信仰人士之间的接触和交流。另外,他充分肯定了那些对宗教感兴趣但并无明确宗教信仰的学者与宗教拉开一定距离,对宗教间对话进行冷静观察、客观评论和深入研究的意义*〔日〕星川啓慈:『対話する宗教——戦争から平和へ』,日本:大正大学出版会,2006年,第52—53页。。

二、宗教对话与日本“公共哲学”新视阈

宗教对话作为国际宗教学界的热门课题与前沿领域,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虽然进行着缓慢调整与变化,但现实中仍然面临诸多难题。例如,与教理教义相关的信仰层次的宗教对话能否深入开展问题,宗教对话实践的合理模式与未来发展方向问题等等。此外,尽管众多神学家与学者进行了长期的探讨并呼吁宗教间的协作,但现实社会中与宗教因素密切相关的极端和暴力事件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人们因此对于宗教对话的“意义”问题也开始产生新的质疑。对此,日本学者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将“公共哲学”的理论导入宗教对话,尝试为宗教对话的范式转变开辟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新视阈。

(一)“公共哲学”在日本

现代意义上的“公共哲学”一词最早见于美国著名政治评论家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1955年出版的著作《公共哲学》(The Public Philosophy),后期美国政治理论家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与美国著名宗教社会学家罗伯特·贝拉(Robert N. Bellah)都曾尝试把“人们在相互活动中产生出的公共性”这一理念纳入“公共哲学”概念之中。但是,近年来被日本学者广泛关注和推崇的“公共哲学”却是结合日本社会现实的新解读。

在现代日本,“公共性”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关键词。近年来,诸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问题汽车召回、核泄漏等现代性问题层出不穷,凭借传统意识形态中的以国家为“公”、个人为“私”的“公私二元论”标准无法进行明确责任划分,解决方式也缺乏彻底性,社会公共利益的担保问题日益凸显紧迫性。此外,诸如渎职问题、教育公共性问题、战争决策问题等,在时间、空间上都有很大的纵深度,都要求以民众整体作为利益与责任的担当者。与此同时,社会上出现了大量NPO、NGO非营利性法人团体,这些组织具有超越市场赢利性规律的鲜明“公共性”特征。另外,日益严重的学科分工细化问题也有待建立一种共通的学术平台进行知识交流与探讨。

为此,日本学者山胁直司在借鉴传统“公共哲学”思想的基础上,结合日本的社会历史与现实,突破了固有的以国家、政府之“公”和个人之“私”为基础的“公私二元论”框架,提出了建立在“国家之公—民众之公共―个人之私”基础上的新“三元论”模式,确立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公共哲学”理论。他通过反思日本历史上出现的“灭私奉公”(如全民支持战争、战后为复苏经济出现的“过劳死”问题等)与“灭公奉私”(如近代社会以自我为中心的享乐主义倾向等)现象,提出了建立在正义、人权、德行、责任等“公共善”基础上的“活私开公”*“活私开公”一词最初由学者金泰昌(1934年生于韩国,1990年赴日本,长年从事公共哲学研究,担任公共哲学共同研究所所长,东京大学出版了他与其他学者共同编著的《公共哲学》丛书第1—15卷)提出,是相对于“灭私奉公”与“灭公奉私”而言的一个概念,强调个人在与他者的相互关系中存在,必须开启“民”之“公共性”,以“他者感受”为媒介实现“个人尊严”与“公共性”的双向互动。参见〔日〕山脇直司:『公共哲学とは何か』,东京:筑摩書房,2004年,第37页。新理念,主张发挥个人的“公共性”,在深化自他理解的基础上强化“世界公民意识”,号召人们肩负起“公共性责任”,树立一种新的具有“全球—区域化”特色的“公共世界”观。

在此基础上,鉴于社会对于“公共哲学”的关注度,日本各个大学纷纷开设“公共哲学”课程,东京大学推出了系列“公共哲学”丛书,“公共哲学”的理论被引入政治、经济、社会学、教育、科技、宗教等众多领域,近年来日本的宗教学学者尝试应用“公共哲学”理论去破解宗教对话面临的理论困境与实践难题,构建一种兼具现代性与实践性的“公共哲学”视阈下的宗教对话新伦理。

(二)“公共哲学”视阈下的宗教对话

“公共哲学”之所以被引入宗教领域,关键在于它不但以“三元论”为基础,还推衍出了“自身—他者—公共世界”新论,既考虑到作为宗教信仰的“私人性”,又兼顾了宗教的“公共性”。每个人选择何种宗教信仰,这是一种“私”的范畴,理应得到尊重。但是,一旦成为宗教组织中的一员,则不免与他人相接触、交流,只要宗教信仰需要呈现出一种与他人互动的形态,自然就会产生“公共性”,形成一个“公共世界”。为此,日本学者展开了将“公共哲学”的理念应用于宗教对话的新思考。

2005年,国际宗教史学会(IAHR)在东京召开年会,大会主题为“宗教――相克与对话”,日本学者们围绕“公共哲学”与宗教对话的关系展开探讨,代表学者有山胁直司、山梨有希子、星川启慈、田丸德善等,历经一年时间的多次讨论,集成《现代世界与宗教的课题——宗教间对话与公共哲学》*中文书名为笔者译。原书名为『現代世界と宗教の課題——宗教間対話と公共哲学』。一书。在该书中,山胁直司在“公共哲学”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各个宗教都肩负着“公共性的责任”,在尊重各宗教独特性的同时,应意识到其共同的基础是和平、福祉等“地球的公共善”,面对人类社会的紧迫问题,诸宗教有相互协作的义务。山梨有希子在明确了宗教对话的三种形式之后,总结出宗教对话与“公共哲学”的接点就是“公共性”。星川启慈指出宗教的“排他性”特质应该从“虔诚皈依性”的角度来重新认识,在加深对自宗教理解的基础上也应尊重他宗教信众的信仰自由的权利,在坚持政教分离原则的前提下,诸宗教有必要强化“世界公民”意识,肩负起建立宗教特有的“公共世界”与发挥其“公共性”的责任。作为总括性的结论,田丸德善最后强调了宗教间对话由“教理”向“实践”转型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明确了回避宗教间的对立,需要一种使之“中和”的策略,进一步肯定了超越个人与教团、与世俗社会相关联的“公共哲学”在作为促进宗教自我相对化、实现“和平与和解”、促进宗教间协作等方面的积极意义*〔日〕星川启慈、山胁直司、山梨有希子等编著,『現代世界と宗教の課題——宗教間対話と公共哲学』,东京:蒼天出版社,2005年,第181—206页。。

三、“活私开公”与宗教对话的转型

如上所述,日本学者将“公共哲学”理论导入宗教对话的尝试对于破解宗教对话的理论困境具有启发性,并且为诸宗教的交流与协作提供了一种方法论。在此基础上,笔者借鉴“公共哲学”最根本的“活私开公”理论与当代宗教对话新形态,试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探讨向实践模式转型过程中的宗教对话新伦理建构。

第一,“活私”的理念与宗教间的对话。回顾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宗教对话史,人们一直寄希望于通过对话的方式达成诸宗教间的相互理解,从而协调宗教关系,然而,神学信仰层面的宗教对话却显得举步维艰。由于围绕神学问题进行的探讨常常因为对话双方“自说自话”而陷入“自我终结”的困境,导致许多人对于神学对话的意义产生了质疑。事实上,围绕教理教义展开的信仰层面的宗教对话之所以困难重重,其原因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即宗教特有的“排他性”与宗教语言的“不可通约性”。对此,日本学者援引公共哲学的“三元论”理论从“活私”角度对神学对话的意义进行了重新定位。在诸宗教多元共存的现代社会,伴随着全球精神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任何一种宗教都不可能囿于“私”范畴一隅,宗教之“活私”已经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活私”的目的为传统的神学对话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路径。

众所周知,“排他”与“宽容”问题是长期困扰信仰层面宗教对话的难题。日本学者星川启慈认为,应该把信仰层面的“排他性”理解为对于自宗教的“虔诚皈依”*〔日〕星川啓慈:『対話する宗教――戦争から平和へ』,东京:大正大学出版会,2006年,第83—86页。。对此,笔者认为,对自宗教最佳形式的“皈依”应是进一步完善自身信仰的过程,即通过“对话”进行“活私”的过程。这种信仰意义上的“活私”理念应用于对话,则意味着对话双方理应认识到,与自身信仰相异质的他宗教体系客观存在于现实社会之中,坚守自身信仰的同时也必须以“宽容”的态度将对方纳入视野范围,对话的目的与评判的标准都不应仅仅限于达成共识,更在于通过深入对话完成与他者的比较,反观自身来发现新的自我,从而更加坚定自身的信仰,这才是真正的“虔诚皈依”。与此同时,对话双方还应努力挖掘自身信仰体系中最具现代意义的“公共善”,让自身古老的宗教传统重焕新生,这种以完善自身与发掘内在潜力为目的的对话,才可能突破传统宗教对话的壁垒。

关于宗教语言的“不可通约性”问题,从宗教对话的角度来说,一个熟知《华严经》的僧侣与一个通晓《圣经》的牧师,如果各自使用自己的教内语言来对话,是无法达成顺畅交流的。为此,星川氏提出了使用顾及对方理解程度的“反思性语言”*〔日〕星川啓慈:『宗教と<他>なるもの言語とリアリティをめぐる考察』,东京:春秋社,2011年,第203页。星川使用了“第二水准语言”的表述,即“元语言、高次语言”,本文中结合宗教对话特点译为“反思性语言”。进行对话的观点,约瑟夫M.波享斯基的著作《宗教的伦理》*〔波〕约瑟夫M.波享斯基著,〔日〕星川啓慈译:『宗教の倫理』,东京:ヨルダン社,1997年。还尝试创出伦理符号来辅助不同宗教之间进行神学层面的探讨。因此,关于困扰宗教对话深入开展的宗教语言问题,同样需要突破自身宗教语言藩篱的禁锢,使用双方能够理解与沟通的语言。为真正达到对话的效果,还有待于宗教语言的“活私”与新生。

此外,向“实践模式”转型的当代宗教对话,除围绕教理教义进行神学意义上的比较之外,还应增设宗教文化层面的议题。对话主题需增加与宗教仪礼规范、习俗与禁忌、新宗教与民间信仰的实态等相关的更广泛的内容,从而进一步适应宗教多元化时代的要求。

第二,“开公”的态度与宗教间的协作。相比围绕神学交换意见的语言形式的宗教对话来说,诸宗教共同面对现实社会的苦难,携手致力于解决人类面临的紧迫难题,即展开“互助协作式的宗教对话”显得更具实效性。公共哲学中倡导的“开公”的态度,为诸宗教的互助与协作提供了方法论的参考,以下从“公共善”的挖掘、“公共性”的发挥与“世界公民”意识的培养三方面进行分析。

事实上,无论何种宗教,若能存续于世并赢得社会大众皈依与追随,其核心教理都源于其中深蕴的“善”精神。“护生”“至善”“谐和”“博爱”等等“善念”是诸教共有之“公共善”,在现代社会,引领和昭示人们去追求和平、正义、德行、福祉等“公共善”的行动是每一种宗教能够存续并实现蓬勃发展的源动力,也是诸宗教得以通力合作的理论基础。因此,努力挖掘自身最具现代意义的“公共善”,无论对于历史悠久的传统宗教或新兴宗教来说,都是重焕生机的过程,宗教间的对话与相互合作的意义也在于此,每一种宗教都在“朝觐途中”,需要彼此见证。

无论何种宗教,其结社与开展宗教活动都是以众多教徒在现实社会中集合、组织来实现的,宗教活动的“社会性”使其处于一种“公共次元”之中,因此具有不可否认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不但存在于教徒之间,也在宗教组织的社会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宗教之间协作式的“对话”,更需清醒意识到自身活动的“公共性”的一面。无论是宗教间的协作还是教徒间的交往,都要以重视“他者感受”为基础。所谓“开公”之“开”,就是有“他者意识”之“开”,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维护”和“维系”。以尊重对方的姿态,谦逊、友善的态度去维护“他者感受”是对话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也是宗教间的协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保证。此外,对他宗教常规仪礼、禁忌的了解与尊重也是维系对话关系、加强协作的必要条件。

此外,“开公”的第二层涵义是具有“世界市民意识”、求同存异之“开”。对于转型期宗教间对话而言,世界性、全球性视野与地域化、本土化特色,二者缺一不可。宗教的“公共性”具有深远的射程,可以超越身份、种族、国籍,甚至超越市场规律等界限。因此,如何培养宗教信徒作为世界公民、地球公民的责任感,如何引导占世界人口60%以上*全球信教人口占世界总人口比例因资料统计方法而异,但一般认为大约在55%到65%之间,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是基督教(33.0%)、伊斯兰教(20.1%)和印度教(13.3%),参见『ブリタニカ国際年鑑』,ブリタニカ·ジャパン,2005年,第280页。的宗教信众共同协作,致力于与“公共善”密切相关的、有利于人类发展进步的活动,诸宗教间围绕这样的主题进行对话与协作,才能变“对话”为“行动的力量”。同时,面对全球一体化的浪潮,“开公”绝非千篇一律的“求同”,也要在“求同”基础上“存异”。因为只有在“存异”的前提下,宗教之间才能减少摩擦,化解冲突,诸宗教才能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服务于社会。对此,学者山胁直司强调了具有“全球化—地域化”特征的公共哲学*〔日〕山脇直司:『公共哲学とは何か』,东京:筑摩書房,2004年,第207—216页。对于宗教间对话的指导意义,长年致力于公共哲学研究的学者金泰昌则提出了“公共宗教”*〔日〕稲垣久和、金泰昌編著:『公共哲学——宗教から考える公共性』,第Ⅲ期,全5巻,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2006年,第108页。理论,提倡具有公共属性的诸宗教在兼顾自身地域性特点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对话、互动协作、开拓创新,来实现宗教自身与他者的相互联动性的变革,这些都为当代宗教间对话实践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第三,“灵性交流”与“宗教对话无用论”质疑。世界各大宗教间展开对话的历史已经辗转了半个多世纪,对于各个宗教去了解和接受在自身信仰之外确有异质的信仰系统存在这一事实虽具启蒙意义,但对于深化诸宗教之间的理解和认同其效果尚未达到人们最初的预期。加之近年来由宗教因素引燃的各类暴力与恐怖事件频发,颇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人们开始对“宗教间对话的意义”提出了质疑,宗教间对话“无用论”一度甚嚣尘上。对此,学者金泰昌给出了回应:“关于对话,有各种质疑的讨论,诸如‘对话的力量太微弱’,‘仅凭对话能解决问题吗’之类,那么仅凭‘暴力’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仅凭‘财力’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的确,‘对话’也不是万能的。但是,如果人的意识和体验是发展的变化的,至少相比那种依靠‘暴力’来解决的方法或者凭借‘财力’来解决的幻想,‘对话’可以凭借其不折不挠的持久力去谋求共同的协作和开拓创新,这难道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在现实中谋求改变的途径吗?”*〔日〕稲垣久和、金泰昌編著:『公共哲学——宗教から考える公共性』,第Ⅲ期,全5巻,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2006年,第117页。

如前所述,“灵性交流”是转型期的宗教间对话的一种代表性方式,在不同宗教的信徒之间,例如,天主教、佛教的信徒通过共同坐禅与冥想、互诉灵修体验、共同生活与修行、开展诵经与祭祀活动等方式来增进理解和交流,共同祈愿世界和平与万物繁荣。从公共哲学的视角来考察,不同宗教之间的交流,诸宗教教徒之间的互动,可以大大增强宗教对外部社会的影响力,集中体现出宗教活动的“公共性”,也是培养宗教信众的“世界公民”“地球公民”意识的有效途径。但是,同样存在关于“灵性交流式对话”对于维护世界和平的成效何在等相关质疑。以下举出两个实例加以回应:在日本熊本县真命山上,来自意大利的天主教神父富兰克与日本真言宗僧侣古川泰龍共同生活、修行了15年,二人创立了真命山灵性诸宗教对话中心,长年开展灵修对话活动,感召了众多信徒积极参与,社会影响巨大。此外,在日本佛教圣地比睿山举办的世界著名的比睿山宗教峰会,自1986年起已举办27届,来自世界各地的诸宗教代表在这里共同交流、对话,开展救助贫困者、战后救援等活动,通过协作互助的方式维护世界和平。对于“和平”的理解,并非仅是没有战争,那些反战宣传与战后救助、重建的活动,同样可以在人们心中树立起对于和平的信念。正如星川教授在2014年的一次宗教对话座谈会的讲稿中所言:“宗教人士们共同祈祷和平的姿态,为实现世界和平而共同致力于宗教间对话与合作的行动,会慢慢在世界人民心中筑起‘和平的堡垒’,我认为这恰是他们做出的贡献”。*出自2014年12月3日于大阪召开的“第4回「宗教対話」から学ぶ宗教者と市民のためのフォーラム”(主题为:現代社会に貢献する宗教の意義——対立による紛争を調和的解決に導く宗教対話)中星川启慈教授所作的发言,该稿尚未公开发表,仅此说明。

综上所述,面对发展进入转型期的世界宗教间对话,日本学者援引了建立在“三元论”基础上的“公共哲学”理论,构筑了强调宗教之“公共性”和以“活私开公”理念为基础的新型宗教间对话伦理。与现有的学问相比,公共哲学的创新性在于能够让哲学性的思考与社会科学性的认识形成互动,让“对于社会现状的真实分析”“对于期望中的社会理想的追求”“对于达成理想的可能性的探索”这三方面内容既相互区别又具有不可分割的统合性*〔日〕星川启慈、山胁直司、山梨有希子等编著,『現代世界と宗教の課題——宗教間対話と公共哲学』,东京:蒼天出版社,2005年,第30页。。对于转型期的宗教间对话而言,“理想主义化的现实主义”或者“现实主义化的理想主义”的公共哲学,展示了一种新的实践性的方法论。本文通过对“活私开公”理论的再解读,进一步明确了破解转型期宗教间对话的困境与难题的方法,即诸宗教在相互尊重独立性的同时,要以“活私”的态度、“开公”的姿态肩负起宗教对于人类社会的“公共性的责任”,针对人类社会面临的紧迫难题,展开互助与协作。关于宗教对话之“实践论”,日本学者尝试把公共哲学理论引入宗教对话,恰恰是为宗教间对话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实践性的方法论”。在21世纪的今天,宗教间对话并非“无用”,而是应在不断的理性化、社会化的“实践”中提升其价值,也只有这样,诸宗教间通过积极交流、对话加深理解,才可能迎来共筑和谐世界的光明前景。

(责任编辑杨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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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660(2017)04-0154-07

陶 金,辽宁北票人,哲学博士,(大连 116026)大连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

国家留学基金“中国国家教育部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40657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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