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集体化背景下的土改补课
——1955—1956年山东省曹县改造落后乡研究

2017-03-12 05:24郭伯虎
历史教学问题 2017年6期
关键词:曹县富农菏泽

郭伯虎

什么叫落后乡?在1954年8月1日的《关于改造落后乡工作的指示》中,中共中央明确说明:“这里所指的落后,不是指在当前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进展比较慢的地区,也不是指某些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上的落后,而是指在上一阶段的历史任务——土地改革运动中反封建斗争发展不平衡和不彻底所遗留下来的落后。”当时,中央估计全国大约有10%的落后乡。为此,中央要求各地开展落后乡改造工作,对过去遗留下来的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进行补课。①中央档案馆、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7页。据此,全国大多数地区不同程度地进行了落后乡的改造。

目前,学术界对改造落后乡关注较少,缺乏细致、深入的研究。②已有研究成果仅见李飞龙的一篇论文。李主要从宏观层面考察了土改后落后乡改造政策的变动,他注意到高层逐渐把实现集体化的目的嵌入到落改中来,其文章具有参考价值。详见李飞龙:《土改后改造落后乡政策的历史演变》,《东岳论丛》2013年第10期。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罗衍军在对山东郓城乡村变迁的研究中提及落改,他认为落改体现了国家通过阶级划分彰显革命逻辑,进一步整合民众思想的意图。详见罗衍军:《革命与秩序——以山东省郓城县乡村社会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63页。笔者拟以山东省曹县为例,力图通过详细梳理档案文献,具体展现落后乡改造在基层的演进脉络,并结合口述资料对该县落改严重“扩大化”的复杂政治背景稍作分析。讨论之前,先对曹县的基本情况作一说明。曹县位于鲁西南,1955年隶属山东菏泽地区,下辖15个区、镇,190个乡,共135806户、575848人,耕地1763873亩,人均3.06亩。境内各区分为三种类型:西北部的韩集、桃源、大寨、魏湾、砖庙等区是抗日战争时期的老根据地;南部的梁堤头、仲堤圈、大义集是1948年解放的新区;其余部分是半老区或解放战争中的游击区。③《与农村工作队的座谈意见》(1955年7月26日),曹县档案馆(以下简称曹档)1-1-58-13。

一、运动的试点

1955年秋,山东省委对改造落后乡作出部署和安排。省委“计划到一九五六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基本上消灭落后乡”。省委指示各地委、县委对现有落后乡,要进行深入调查,于9月底以前作出具体改造计划。①《山东省加强对落后乡的改造》(1955年9月10日),《人民日报》1955年9月10日,第2版。9月,为贯彻省委指示,曹县县委派出7人工作组到古营集区张破钟乡进行落改试点。②中共曹县党史委、曹县档案局编:《中共曹县党史大事记》(1949-2003),山东新闻出版局,2003年,第65页。

张破钟乡属于半老区,共有16个自然村,634户,2731人,耕地8566亩,人均3.14亩。1947年该乡曾进行过土改。1955年各阶级土地占有情况如下:贫农228户,人均土地2.4亩;新中农的下中农103户,人均土地3亩;新中农的上中农79户,人均土地2.89亩;老中农的下中农129户,人均土地3.78亩;老中农的上中农65户,人均土地4.7亩;地主25户,人均土地2.8亩;富农5户,人均土地4.3亩。③《曹县县委关于三区张破钟乡改造落后乡工作报告》(1955年11月15日),菏泽地委办公室编印:《改造落后乡试点工作报告汇集》,内部印刷,1955年。可以发现,该乡富农人均土地尚比老中农的上中农少0.4亩;地主人均土地2.8亩,尚不及全乡的平均数。人均土地最多的老中农的上中农也仅比全乡平均数多1.56亩。

从1955年的土地占有情况看,张破钟乡各阶级之间相差不大,似乎没有进行落改的必要。但是,落改是上级指示,不得不执行,试点工作组给出的理由是,1947年的土改是在“一手拿枪、一手分田”的情况下进行的,“当时采取的办法是3亩地以下的不动”,没有充分发动群众,属于“官办土改”,造成土改不彻底,所以现在有重划阶级成分的必要。④《曹县县委关于三区张破钟乡改造落后乡工作报告》(1955年11月15日)。根据总结报告,工作组在该乡的工作历时一个月零五天,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传达贯彻毛主席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启发群众社会主义觉悟,开展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宣传坚决镇压反革命和解决土改遗留问题的政策。这个阶段约半个月时间。期间,揭发出了以乡长李俊德为首的地富反动集团,逮捕了李俊德的胞兄李俊哲和乡财委委员韩先元,进一步掌握情况后又逮捕地主5人。召开了乡人民代表会议,讨论了李俊德的罪恶,一致决议应撤职法办。同时,开展了互助合作的串联发动工作。七天内,全乡5个村办起了农业合作社5处,9个村166户参加了互助组,参加组社的农民共240户,占总户数的37.8%。⑤《关于三区张破钟乡落后乡试点改造的基本总结》(1955年10月28日),曹档1-3-107-2。

第二阶段:划清阶级成分,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对地主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处理了地主、富农非法保留和倒算的土地财产,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这一阶段约一星期的时间。首先,经过党内骨干和贫农积极分子讨论,重新明确了原来30户地主、富农的成分,并且新划了5户地主,在全乡划清了阶级界限。然后,按照《土地改革法》,对27户倒算地主、富农进行了处理,共收回土地80.5亩,房子14间,大车3辆,牛3头,磨3盘,粮食1607斤,大杨树2棵(价值1100元),梨行1亩,大小农具271件,归还给原分配的群众。同时,没收了5户新划地主和1户伪军官的78.5亩土地,房子44间,宅基地和场园29.1亩,牛2头,农具55件,并进行了分配。全乡共有30户贫农分到了土地,22户贫农分到了房子,并有13户分到了宅基地,共计65户分到了斗争果实。⑥《关于三区张破钟乡落后乡试点改造的基本总结》(1955年10月28日),曹档1-3-107-2。

第三阶段:整顿基层政权和党团组织,彻底镇压反革命。经过各阶层代表人物反复酝酿协商,改选了乡人民代表,当选的有中农11人、贫农24人。紧接着,召开了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今后开展互助合作的决议。然后,重选了乡人民委员会,共选出委员11人,前任委员2人连任、9人落选。根据群众检举揭发,处理了犯有贪污和包庇地主行为的村干部10人,其中法办者1人、撤职者9人。经过支部讨论,新发展党员10名,团员13名。最后,经过群众的揭发对证,又逮捕了6名地富、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并对4户地主、1户富农违法分子宣布了管制。⑦《关于三区张破钟乡落后乡试点改造的基本总结》(1955年10月28日),曹档1-3-107-2。

张破钟乡落改试点中进行的重划阶级成分,追查漏网地富,处理地富反攻倒算、镇压反革命、整顿基层组织等工作与1954年8月《关于改造落后乡工作的指示》精神是一致的。但试点工作中也有突破上述指示的地方。在指示中,虽也提到落后乡改造要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条件,开辟道路”,但更多的还是强调落改所具有的土改补课的性质,必须在性质上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划开。⑧中央档案馆、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第5页。而在张破钟乡试点的第一阶段,工作组即开始大力宣传毛泽东关于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组织农民入组办社。这种情况的出现和1955年下半年整个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经过层层传达,已经在基层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9月4日到10日,曹县县委召开了789人参加的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学习毛泽东的报告精神,决定将农业合作化当作农村的中心工作来抓。①《董政委在三级干部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55年9月10日),曹档1-1-44-12。此时开展的落改即是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气氛中进行的,不免受其影响。但是,这并非意味“改造落后乡村工作所分配的果实(包括土地和主要的生产资料)就只能交给集体,而不是贫雇农”。②李飞龙依据1955年11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第一条的规定,推断出了上述结论,但是历史事实并非完全如此。李飞龙:《土改后改造落后乡政策的历史演变》,《东岳论丛》2013年第10期。通过张破钟乡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上述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最后的斗争果实还是一一分到了65户农民手里。

张破钟乡落改试点的经验受到高度重视,菏泽地委转发了试点的总结报告,供各地参考学习。③《地委批语》(1955年11月),菏泽地委办公室编印:《改造落后乡试点工作报告汇集》,内部印刷,1955年。紧接着,曹县县委在菏泽地委的指示下进行了境内落后乡的摸底排队。

二、全县大摸底与运动的展开

1955年10月下旬,菏泽地委提出本地区落改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要求各县、区委要根据落后乡、村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统一领导,组织力量,处理好土改遗留问题。④《菏泽地委关于改造落后乡的计划(第二次稿)》(1955年10月20日),曹档1-2-16-14。11月中旬,地委下发了落后乡村的调查提纲,内容包括三部分:土改不彻底情况,镇反不彻底情况,组织不纯状况。11月22日,曹县县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区按照地委的提纲进行详细调查,以便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落后乡的改造工作。⑤《曹县县委批转地委落后乡村调查提纲》(1955年11月12日),曹档1-1-47-45。

现有档案材料中,保留下来了当时全县土改不彻底和镇反不彻底情况的调查汇总表。这次摸底调查中,全县共划出落后乡82个,占总乡数的43%,是中央估计的10%的四倍多。其中,梁堤头、大义集、仲堤圈三个新区划出35个落后乡,占全县落后乡总数的42.7%。显然,新区因解放最晚,其政治纯洁度受到怀疑,政府有意把新区作为落后乡改造的重点。材料显示,该县已划地主2447户、富农2081户,其中反攻倒算的地主1906户、富农784户,反攻倒算地富占原划地富的59.4%。土改不彻底的地主577户、富农394户,共971户。这次又查出漏网地主192户、富农561户,共计753户。其中,新区查出的漏网地富户数较多,仅梁堤头和仲堤圈两个区即有461户,占总数的61%。⑥《曹县对落后乡情况摸底统计表》(1955年12月),曹档1-1-58-14。

调查显示,境内不守法地富、敌伪军官、反动会道门头子、土匪头子、惯偷及其他应镇压者共计4017人,尚未镇压者共2859人,其中以新区的梁堤头、大义集、仲堤圈以及半老区的莘塚集、普连集为多,共1492人,占了总数的52%。令人不解的是,属于老区的魏湾和砖庙也各有200多名需要镇压者。⑦《曹县对落后乡情况摸底统计表》(1955年12月),曹档1-1-58-14。

这次大规模的摸底调查,为即将进行的落改作了准备。12月上旬和中旬,县委集中力量对普连集的14个落后乡进行改造。如:柳园子乡查出漏网地主23户、富农13户;已划的45户地富中有反攻倒算行为的44户;清理出五种反革命分子49人,共逮捕法办了23名地富反革命分子。运动中,该乡清理出“土地677.3亩,宅基地41.7亩,场30.1亩,房子163.5间,大车75辆,牛18头,驴6头,农具86件,余粮8853斤,花生985.1斤”。这些东西分配给了124户群众。落改中,新建农业社7处,搭社架子5处。运动结束时,全乡共有农业社19处,入社农户535户,占总农户的60%。⑧《十三区柳园子乡通过改造落后乡面貌开展合作化运动的情况的报告》(1955年12月20日),曹档1-3-107-8。

12月20日,农村合作部部长李广连向县委报告了普连集落改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县委听取其建议,决定组织158名干部,对全县落后乡分三批进行改造。⑨《李广连部长报告改造落后乡问题》(1955年12月20日),曹档1-1-58-12。至1956年1月底,第一批改造已经结束的乡20个、正在改造的乡9个。第二批是1月初省委工作组到达后开展的,共16个乡。全部落后乡改造计划于3月中旬结束。⑩《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工作简报》(1956年1月25日),曹档1-1-58-15。

1956年1月底,根据地委指示,为加快落后乡的改造工作,争取在春耕前结束运动,县委又重新制定了一份工作规划。按照新方案,将再抽调40名乡干部参加落改。干部的分配上,一般一个落后乡要有2-3人负责,三到五个落后村要有1人负责。在具体做法上,采用以点带面的方法,“各区根据落后乡数和工作便利条件设1-3个中心组,每乡设1个小组,由中心组带动周围乡和落后村的工作”。①《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工作规划(草案)》(1956年1月底),曹档1-1-58-19。实行新办法后,落改的步伐明显加快。1956年2月,全县改造结束的有52个乡,剩下的56个乡,有的正在进行改造,有的即将进行改造。②《改造落后乡工作小结》(1956年2月),曹档1-1-58-4。

1956年3月底,全县落后乡改造基本结束,共改造落后乡11《监察部党组、内务部党组关于山东省改造落后乡工作中违反政策和违法乱纪情况调查报告》(1956年12月13日),曹档1-2-22-42。9个,③《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村及处理遗留问题的工作总结报告》(1956年3月21日),曹档1-1-58-3。是摸底划定的82个落后乡的1.45倍。原因是落改中落后乡的数目不断增加。如老区的韩集区也划出了5个落后乡。半老区的莘塚集、土山集等区的落后乡数字均有上浮。④《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工作简报》(1956年1月25日),曹档1-1-58-15。据说,119个落后乡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土改、镇反不彻底,基层组织严重不纯的74个乡,占落后乡总数的62%;二是敌我力量消长不定的38个乡,占落后乡总数的32%;三是土改镇反基本彻底,群众的经济要求基本得到满足,但党内有严重的资本主义思想,党的政策不能很好的与群众见面,这类乡7个,占落后乡总数的6%。⑤《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村及处理遗留问题的工作总结报告》(1956年3月21日),曹档1-1-58-3。

根据总结报告,落改中,全县共补划地主1315户、富农503户,共1818户,是摸底数753户的2.4倍。处理土改不彻底的地主1165户、富农129户,是摸底数的1.33倍。同时处理了反攻倒算的地主富农1897户,占原划地富总数的55.4%。全县共没收土地27579亩,房屋6529间,牲畜1366头,大中型农具4365件,粮食348811斤,余粮款及赔偿金107391元,家俱2848件。上述果实分给了贫农13156户、下中农1805户,共计59181人。

落改中,全县发现五种反革命分子700人,逮捕首恶分子144人、管制18人;发现一般反革命分子2696人,逮捕462人、管制287人;发现刑事犯罪分子287人,逮捕41人、管制9人。以上共逮捕647人,管制314人。

落改中,还对基层组织进行了整顿。在4306名党员中发现不纯分子580人,占党员总数的13.4%。其中,清洗出党者273人,受到党纪处分的292人。在7428名团员中发现不纯分子545人,占团员总数的7.3%。其中,开除团籍和受到团纪处分的539人。在7910名乡村干部中发现不纯分子1194人,占总数的15%。其中,有779人受到纪律处分,38人受到刑事处分。同时,新发展党员898人,团员1782人。⑥《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村及处理遗留问题的工作总结报告》(1956年3月21日),曹档1-1-58-3。

令人遗憾的是,上述“成绩”中,特别是新划的地主、富农,有许多是冤假错案。

三、错化成分与有限纠偏

经过土改,地主、富农的所谓政治、经济势力早已不复存在,中农化成为乡村的发展趋势,⑦王瑞芳:《土地制度变动与中国乡村社会变革—以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运动为中心的考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29-44、171-175、284-299页。没有必要再搞运动重划地富。退一步讲,即使某些地区确实存在土改不彻底的情况,有补课的必要,从操作手法上看,以解放前3年作为划分阶级成分的年限,曹县落改是以1942-1945年的农村经济状况来划分1955年的阶级成分,此间10年的变动状况完全忽略,其合理性亦不免让人生疑。暂且抛开落改的必要性和操作手法的合理性问题不谈,即便按照当时的标准,落改中错划阶级成分的状况也十分普遍。

档案中反映错划阶级成分的材料比比皆是。如古营集区郭堂乡、土山集区莱珠乡错划的地主、富农占新划地富的10%。土山集乡共补划地富55户,错划22户,错划的占40%。⑧《县委关于处理改造落后乡遗留问题的指示》(1957年4月30日),曹档1-1-71-13。大义集区张漥乡补划地富34户,错划8户,错划的占23%。⑨《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村及处理遗留问题的工作总结报告》(1956年3月21日),曹档1-1-58-3。仲堤圈鲁庄乡检查了11《监察部党组、内务部党组关于山东省改造落后乡工作中违反政策和违法乱纪情况调查报告》(1956年12月13日),曹档1-2-22-42。户新划的地富,处理正确的仅有4户,错划成分和土地财产处理不当者7户。⑩《关于检查仲堤圈区鲁庄乡在改造落后乡中执行政策上的几个问题和纠正意见的通报》(1956年2月20日),曹档1-1-58-17。中央监察委员会亲自调查的执行政策较好的仲堤圈区顺台乡5个村,新划地富23户,错划19户,错划的占82.5%。⑪《监察部党组、内务部党组关于山东省改造落后乡工作中违反政策和违法乱纪情况调查报告》(1956年12月13日),曹档1-2-22-42。全县范围来讲,县委依据典型乡的调查情况,估计错划成分的约占新划地富总数的35%左右。①《县委关于处理改造落后乡遗留问题的指示》(1957年4月30日),曹档1-1-71-13。

运动中被错划成分的主要有三种情况。其一,老区搞落改。老区某些工作被动,“党内资本主义思想严重的乡村”,也被当成落后乡村来改造,这类乡有16个,占落后乡总数的13.4%,运动结束后经过摸底排队发现其中13个不是落后乡。如老区的韩集划了5个落后乡。韩集区的贾集乡补划的5户地主均是原来的老富农,明确的2户富农也是在土地改革时被斗争过的,政治、经济上不再占优势。八区大马庄乡搞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补划了31户地主。②《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村及处理遗留问题的工作总结报告》(1956年3月21日),曹档1-1-58-3。

其二,阶级划分的标准执行较差。仲堤圈区鲁庄乡出租土地的4户寡妇划了3户地主、1户富农,按政策应划为小土地出租者或中农。③《关于检查仲堤圈区鲁庄乡在改造落后乡中执行政策上的几个问题和纠正意见的通报》(1956年2月20日),曹档1-1-58-17。中农马永贵家4口人,沙地40亩,因汉奸要款,从1942到1947年将土地租给本村其他群众耕种,全家搬到商丘车站去拉地排车维持生计,结果按不参加劳动划为地主。付玉贵自幼参加劳动,根本没有佃户和长工,也被划成了富农。④《关于复查落后乡土山集张漥乡改造后摸底情况的报告》(1956年8月12日),曹档1-1-58-21。王本荣是劳动模范,解放前1945年没有任何剥削,1947年因父亲年迈,雇佣一个种地的,实行三股分粮(里二外一),结果被划为富农。⑤《错划成分的问题》(1956年11月23日),曹档1-1-58-10。

其三,因人际关系纠葛,挟私报复。如王明玉家生活很好,是个“肉头户”,但人缘不好,“就是大白天也借不出干粮来”,结果被划为地主。⑥《错划成分的问题》(1956年11月23日),曹档1-1-58-10。王俊才、王俊岭兄弟二人给李尽忠捏造的材料中讲:解放前李有地115亩,13口人,劳动力1个,李本人当伪村长三年半、当汉奸一年,每年家中雇短工620个。经查对,李本人从来没有当过伪村长和汉奸。1942年李当联防队长时找人种过一季地,短工620个只有20个。该案的背景是王家与李家有仇。李尽忠被错划为地主后,经过多方申述方改划成中农。⑦《关于错划李尽忠成分的情况与处理经过》(1956年8月5日),曹档1-1-58-20。

事实上,并不是每一户被错划的地富都能像李尽忠这样幸运。据9个区的统计,从1955年11月中旬到1956年2月底,县委共收到要求改变成分的来信22件,其中由中央办公厅转来1件,省委办公厅转来1件,地委办公室转来5件,县委直接收到15件。县委接信组织复查后,认为其中4件存在错划问题,其余绝大部分都划得正确。县委提出地富“上告成风”,表示其“还没有低头认罪”,“封建残余依然嚣张”,要求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要用上,该逮捕的逮捕,该管制的管制,坚决把敌人的嚣张气焰打下去。⑧《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村中地富来信申诉成分情况简报》(1956年2月28日),曹档1-1-58-2。《改造落后乡工作小结》(1956年2月),曹档1-1-58-4。县委态度之所以如此强硬,是因为此时落改还在进行中,一旦松口给错划的地富“翻案”,势必影响到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士气,造成工作被动。

1956年3月,落改基本结束,工作重点转入处理遗留问题。此时,县委的态度和做法有所改变,承认落改中存在错划成分的问题并着手进行纠偏。之后,全县共受理申诉成分案件480件,查对处理了476件:“其中地主299户,内有地主改富农29户,地主改中农132户,地主改小土地出租者3户,地主不错者135户。富农177户,内有富农改中农96户,仍为富农的81户。”申诉的共错划260户,占53.5%。另外,对于没有上告,政府发现成分有问题的也进行了订正。“通过普查排队,发现成分可疑的192户,地主改富农17户,地主改中农70户,富农改中农99户,地主改小土地出租者6户”。总计,全县共错划452户,占新划地主富农户数的24.58%。⑨《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村及处理遗留问题的工作总结报告》(1956年3月21日),曹档1-1-58-3。

根据《原则》及相关规定,对不同部位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有严格要求,通过调研发现,干预前限制级抗菌药物选用比例过高,达41.58%,主要体现在错误选择三代头孢菌素进行预防用药。干预后,药剂部门按照《原则》配备相关抗菌药物,临床亦能严格按照《原则》选用药物,选用非限制使用级的比例显著高于干预前 (P<0.05)。正确的选择预防用药品种,覆盖手术过程中可能污染的细菌,起到了预防用药的目的。我院一方面加强行政考核力度,另一方面为临床医生提供相关技术指导,使预防用药品种选择合理性得到大幅度提高。

从1956年6月到1957年3月,全县又受理了地富申诉355户,其中,地主215户、富农140户,经过调查处理了243户。其中,地主150户内有15户改为富农、73户改为中农、1户改为小土地出租者。富农93户内有56户改为中农、1户升为地主。在处理的243户地富中,仍有30户不服,继续申诉。⑩《县委关于处理改造落后乡遗留问题的指示》(1957年4月30日),曹档1-1-71-13。

恰在这时,中央也在督促山东省尽快纠正落改中的错划成分问题。由于山东省在落改中乱划成分、过火斗争的做法非常严重,1956年不断有被错划成分的群众赴中央控诉,要求纠正成分。1956年底,中央监察部和内务部派工作组赴山东各地包括曹县进行了调查,“发现山东落改中执行政策的情况是很混乱的,违反政策、违法乱纪的现象是严重的”。①《监察部党组、内务部党组关于山东省改造落后乡工作中违反政策和违法乱纪情况调查报告》(1956年12月13日),曹档1-2-22-42。1957年2月10日,中央批转了监察部、内务部上报的《关于山东省改造落后乡工作中违反政策和违法乱纪情况调查报告》,要求山东省委做好错划阶级成分的平反工作。②中央档案馆、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5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97页。山东省委很快将文件转发给了各地委、县委。

在上级的推动下,1957年4月30日,曹县县委发出指示,要求土山集、仲堤圈、梁堤头、苏集、青堌集、王堤圈等区处理好落改中的错划成分问题。③《县委关于处理改造落后乡遗留问题的指示》(1957年4月30日),曹档1-1-71-13。但是,各区对上述指示基本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没有贯彻执行,不少基层干部认为这项工作是“负担”,存在怕麻烦、怕丢面子、怕追究责任等抵触情绪。有的干部对申述的地富进行仇视打击。分到财产的群众因害怕将财物退回原主,也对申述户表示不满。④《县委关于处理落后乡遗留问题的工作意见》(1957年11月9日),曹档1-1-58-1。受此影响,纠正错划成分的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直到1957年11月,这类“告状户”仍有478户,亲赴中央内务部、监察部、农村工作部“告状”的28户,赴省委、民政厅等部门的37户,赴地委的48户,如“梁堤头区李辛集乡孙庄任万鲁抱着孩子去济南告状,一个多月不回来”。不仅如此,还有被错划未上告的100户左右。当时,县委估计有400户左右的地主、富农应改为农民。⑤《县委关于处理落后乡遗留问题的工作意见》(1957年11月9日),曹档1-1-58-1。直到1979年给“四类分子”摘帽时,落改中错划成分的问题才彻底解决。⑥中共曹县党史委、曹县档案局编:《中共曹县党史大事记》(1949-2003),第222页,第4页。

四、落改“扩大化”的根源:山东省委对菏泽地区的错误估计

改造落后乡中,山东省共新划地主、富农23456户,⑦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省档案馆编:《中共山东历史大事记》(1949年10月-1978年12月),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第224页。菏泽地区划出10549户,⑧中共菏泽地委党史委、菏泽地区档案局编:《中共山东省菏泽地区党史大事记》(1921-1999),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31页。曹县划出1818户。⑨《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村及处理落改遗留问题的工作总结报告》(1956年3月21日),曹档1-1-58-3。菏泽地区所划地富占全省总数的45%,曹县又占到菏泽地区的17%。由此可见,曹县所在的菏泽地区是山东省落改的重点。诸如老区搞落改、政策执行不力、人际关系矛盾等因素,无疑会对运动产生不良影响,前文对此已有论述。但是,落改局面在菏泽地区大规模失控,显然是与上级政府即山东省委的全力推动分不开的。曹县地方党史中讲到:“这一期间,县委工作美中不足的是,1955年根据山东省委指示,进行所谓的‘改造落后乡’工作,错划了一批农民的家庭成分。”⑩中共曹县党史委、曹县档案局编:《中共曹县党史大事记》(1949-2003),第222页,第4页。这种说法还比较委婉。曾任曹县农村合作部副部长的离休干部王立山,在接受访谈时就说得非常直接了:“改造落后乡是省里压下来的,他们硬说咱菏泽地区是落后区。”⑪采访曹县离休干部王立山的谈话记录,2013年9月11日。

菏泽地区为什么会被山东省委看作“落后区”?曹县又怎么变成了“落后区”中的“重灾区”?这背后有着怎样复杂的内情?要弄清这一切,还要从菏泽所属行政区划的变动谈起。解放战争时期,菏泽隶属冀鲁豫边区。1949年8月,以冀鲁豫边区为基础成立平原省,菏泽便归平原省管辖。1952年底平原省撤销,菏泽地区划归山东省。但是,菏泽没能很好地融入山东,省里与菏泽的关系比较疏离。对此,曾任曹县副县长的离休干部韩承金说:“往上说咱(即平原省)是冀鲁豫边区,他们(即1952年前的山东)是山东解放区,不是一个大军区,他们看不起咱……去省里开会,咱都坐边上。人家一听菏泽来的就撇嘴。”⑫采访曹县离休干部韩承金的谈话记录,2014年1月17日。当时的地委领导扈国华也曾说:省委歧视菏泽地区,菏泽地区的干部在省里吃不开。⑬《菏泽地委扩大会议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扈国华、杜湘、王鲁光、褚连捷党籍的决议》(1958年3月23日),曹档1-3-238-3。也就是说,因革命渊源不同,省里对菏泽地区持有偏见。

1955年山东省副省长兼计委主任王卓如到菏泽地区检查工作是问题升级的关节点。4月底,王卓如带领十几个人的工作组驻菏泽40多天,重点检查菏泽地区在统购统销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此期间,工作组有一额外的重大发现:“菏泽地区的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在某些地区是不够彻底的。”

王卓如在向山东省委的报告中讲到:在某些解放较晚的地区,并未认真发动阶级斗争,地富自动献田、分散土地的现象比较严重,至今群众阶级觉悟不高,敌我界限不清。由于土改不彻底,镇压反革命也受到了影响。如曹县十三区一个区内就有伪、顽军政官员84人,其中营长直至师长、区长、县长就有42人,有的至今仍在进行反革命活动。土改、镇反不彻底妨碍了基层组织的纯洁和巩固。据曹县76个乡282个脱产干部的调查,其中有地主9人,富农18人,另有29名中农、贫农出身的乡干部有严重的包庇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行为。①《王卓如同志关于检查菏泽地委领导向省委的报告》(1955年6月23日),曹档1-3-70-21。

山东省委对菏泽地区的不认同,经过阶级分析思维的转换,升级成了所谓菏泽地区“土改、镇反不彻底”的政治歧视。以代理地委书记扈国华为首的一批本地干部,对此表示很不理解。他们提出:“菏泽地区坚持了抗日游击战争,支持了刘邓、华野西兵团的解放战争,如果说土改、镇反不彻底,怎么能胜利完成这些任务。”②《中共菏泽地委会议(扩大)开除右派分子扈国华、杜湘、王鲁光、褚连捷党籍》,《党的监察工作》1958年第22期。扈国华的此类说法另可参见:《赵健民文集》,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49-451页。他们认为,“省委看菏泽地区的黑暗面大了”;“菏泽地区是晚娘”(即山东省是菏泽地区的晚娘);“什么叫不纯,给敌人扛过几年枪,我们来了又跟着我们干,这叫不叫不纯,要纯,除非这一代的人死净了,下一辈才能纯”。③《菏泽地委扩大会议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扈国华、杜湘、王鲁光、褚连捷党籍的决议》(1958年3月23日),曹档1-3-238-3。

既然省里已经认定菏泽是土改、镇反不彻底的“落后区”,在运动中,肩负改造任务的空降干部自然要比本地干部积极的多。果然,落改一开始,杨毅和扈国华就发生了激烈冲突。杨毅要把菏泽50%的乡划成落后乡,扈国华认为面划得太大,但杨毅有省委的支持自然占了上风,扈国华被指责为“右倾保守思想和立场不稳”。⑥《中共菏泽地委关于以扈国华为首的右派反党集团问题的报告》(1958年5月13日),曹档1-3-238-7。

在前述王卓如的调查报告中,曹县即被看作组织不纯、镇反不彻底的负面典型。1955年秋落改开始时,曹县第一次上报计划改造20个落后乡,地委嫌少未同意。第二次报了30个还是未通过,直到第三次报了80个才过关。⑦《刘赞同志的发言》(1958年3月18日),曹档1-3-240-5。1956年1月初,省委派出的落改工作组进驻曹县,亲自抓16个乡的改造工作。⑧《县委关于改造落后乡工作规划(草案)》(1956年1月底),曹档1-1-58-19。在上级强大的政治压力下,曹县的落改想不严重“扩大化”都难。

结 语

改造落后乡是农业集体化背景下进行的一场土改补课。1955-1956年,按照山东省委的指示,曹县在张破钟乡试点和全县摸底排队之后,对119个所谓落后乡进行了改造,其中包括了补划地富、处理地富反攻倒算、镇压反革命、整顿基层组织、发展互助合作等内容。落改中,曹县错划了一批地主、富农,此后政府曾进行了一定的纠正,但直到1979年给“四类分子”摘帽时,错划成分问题才彻底解决。曹县所在的菏泽地区落改的严重“扩大化”,有较为复杂的背景。1952年底以冀鲁豫边区为基础成立起来的平原省撤销,菏泽划归山东省。因革命渊源不同,省里对菏泽一直抱有偏见。1955年4月,王卓如来菏泽检查工作时问题升级,菏泽被认定为“土改、镇反不彻底”,随之省里对菏泽地区包括曹县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空降干部主导下的落改出现“扩大化”也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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