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治理对策

2017-04-29 09:13陈学莺
经营管理者·下旬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摘 要: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起源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和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其质量的关键在于披露是否真实可靠,披露是否充分及时以及披露的对象之间是否公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违法的事件屡有发生,本文结合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治理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披露 会计监管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会计信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是企业财务决策的语言,也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我国在2006年12月13日通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保证披露的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质量保证,但事实上我国目前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许多问题。本文通过搜集深圳证券交易所“诚信档案”中“信息披露考评”结果,判断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为使结果更加直观,这里对各个等级进行了赋值,不合格=1,合格=2,良好=3,优秀=4,并计算了均值。从表1中可以看出,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均值在整体上在良好等级附近呈现波动的趋势。

从深交所“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处罚与处分记录”来看,2014年共有19条记录,2015年共有25条记录,2016年共有33条记录,且个别公司经常受到处罚与处分,可见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越发严重,主要问题为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不充分、不公平。

1.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但是有些上市公司为了提高股票市价,迅速筹集资金,而选择对外披露不真实、虚假的信息,存在“报喜不报忧”现象。

2.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信息具有时效性,一旦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不及时,信息便失去了价值,且还可能会导致内幕交易的达成,损害市场经济。虽然《管理办法》已经明确指出,当上市公司发生了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事件时,应及时对外公布,然而如今还是有很多上市公司违反规定,根据自身利益而决定披露时间。

3.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管理办法》中规定信息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据深交所的数据显示,存在因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而违规的上市公司,他们对应该披露的信息没有做完整充分的披露,而是避重就轻,选择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避开不利的信息,如对重大投资项目披露不充分,会造成信息失真,误导投资者。

4.会计信息披露不公平。会计人员在形成会计信息过程中不应偏向哪一方,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在我国行业内部尚存在不正当竞争,导致审计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不能得到保证,尤其中小会计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薄弱、出示不实审计报告的问题突出。

二、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规定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建立起来的。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革,但对会计信息具体行为的认定还不明确,因此对于有些模糊的规定,在认定违规行为、分担法律责任时难以执行,导致有些上市公司在利益的驱动下铤而走险来获得自身最大的利益。

2.外部会计监管不规范。从以上现状的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时常常出现不真实、不及时、不充分、不公平的现象。上市公司的审计监管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目前法律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规定的限制,加上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不严格遵循审计原则,甚至丢失职业操守,又或因利益驱动,帮助上市公司造假等,因此由于外部会计监管还不够规范,导致违规现象频发。

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出现了了机构设置繁琐、股权结构不合理及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追踪溯源,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很多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股权结构还呈现“国有化”特征,经常出现“一股独大”以及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三、规范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1.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法律法规建设。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先后制定并发布的关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法规和制度,但还需进一步完善。针对现存法律、法规不细致之处,立法机构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尤其明确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处分方法,使执法机构有法可循。

2.构建政府、行业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管框架。在我国,具有监督会计信息职能的政府机关有财政、税收、 审计、工商管理等,各部分的协调统筹具有一定困难,在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上未能形成一致性,导致政府监管效果不佳,因此需要引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给予行业监管机构一定的权利,对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专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强化舆论影响和媒体监督,提高股东和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即构建政府、行业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管框架,

3.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要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需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和监督。首先,一个健全有效的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角色至关重要,要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以达到监督、制衡的作用。其次,上市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委员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以保障公司财务的透明度,且内部审计委员会要独立于会计机构,可聘请道德素质高、专业水平过硬的人员进入委员会,保持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4.建立上市公司會计信息披露信用考评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1年颁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进行考核,社会投资者可以从“诚信档案”里了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等级和处分情况,该考评有利于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因此应该继续推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信用考评制度,完善信用考核机制,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对于考评等级低的公司,应在扩大经营和申请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对在信息披露中表现优秀的公司给予更宽松的筹资条件,从而在更公平的环境中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1]周翼翔. 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与绩效的交互效应——基于内生性视角的经验证据[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04):93-105.

[2]徐维兰,薛宝莉.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内部治理对策——基于深交所的经验数据[J]. 会计之友,2011,(27):118-120.

[3]黄轶飞,刘玉峰.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弱化治理[J]. 会计之友,2014,(29):24-27.

[4]徐田野.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财经问题研究,2014,(S1):86-89.

作者简介:陈学莺(1996.01—)女。福建龙岩人。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专业学生。研究方向:会计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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