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的丧祭思想
——兼与儒家死亡哲学比较

2018-01-23 06:00
哲学分析 2018年4期
关键词:王弼鬼神老子

何 丹

道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之一,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关研究也因此层出不穷。目前学者们较关心老庄的自然思想,挖掘其学说的当代价值,也多从社会治理和重生思想的角度予以发挥,但对于老庄丧祭思想的专门性考察相对较少,这不可不谓遗憾。面对现代社会中的死亡焦虑与恐惧心理,以及各种因素导致的非正常死亡现象,关于死亡价值和生命尊严的探讨已经不容迟缓。有鉴于此,本文欲查漏补缺,从《老子》 《庄子》这两部道家经典入手,对老庄的丧祭思想进行初步探索,厘清他们面对死亡的具体主张和思想来源,并比较其与儒家死亡学说的同异之处。

一、老子对于丧祭的具体主张

(一) 处丧以哀、不限亲贵

对于丧祭之事,老子虽然没有直接论述,但还是能从其只言片语中获知一些信息。于丧葬之事来说,老子认可“处丧以哀”。这由他对待兵器和战争的认识可知,如老子曰: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以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a《老子·三十一章》,王弼:《老子注》,载《诸子集成》 (三),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8页。

由于战争要以人命为代价,杀人的兵器也就成为老子所厌恶的“不祥之器”,他认为行道之人应远之,即使不得已而用之,取得胜利也不值得赞美。老子也坚决反对用兵的战争,认为战争是残酷的,胜败双方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他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b《老子·三十章》,王弼:《老子注》,第17页。他将师旅之仪中的以右为尊,解释为对于丧礼仪式的比附。所以,对于战争中死去的亡灵,他强调要用悲伤哭泣去追悼。由此可知,对于生命的逝去,老子是赞成处丧以哀的,只是他的“哀”超越了亲疏贵贱之别,以至于主张哀悼敌国战士。

(二) 祭祀以道、鬼神不祟

于祭祀之事而言,老子认可“祭祀鬼神”。这从他对待子孙祭祀和其鬼不伤的肯定可知,如老子曰:“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c《老子·五十四章》,王弼:《老子注》,第33页。“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d《老子·六十章》,王弼:《老子注》,第36—37页。由此可见,老子认为只要遵循大道,就能永享祭祀和鬼神不祟;也可见他是认可鬼神的存在和对鬼神的祭祀的,只不过在鬼神之上还有一个“道”的存在。所以,老子对于祭祀的认可,在于强调鬼神与“道”的联系。“道”是老子所提出的最高哲学概念,既是万物的主宰,又是万物变化的总源头——“道者,万物之奥”e《老子·六十二章》,王弼:《老子注》,第38页。。天地万物既然都是由“道”而生,那么鬼神和祭祀鬼神也是合于道的存在,所以以“道”祭祀,则鬼神不祟。

二、老子丧祭主张的思想来源

(一) 对于生命的认识:“反杀”与“养生”

老子的丧祭主张,直接源于他对生命的认识。首先,从本质来说,老子认为死生一体,死亡不具有终极性,人在死后会以“鬼”的身份继续存在,所谓“死生为一条”a王先谦:《庄子集解》,载《诸子集成》 (三),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4页。。因此,作为自然形态的生命,人之生死应当顺应自然,寿命长短应由“天”所主宰,所以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b《老子·七十四章》,王弼:《老子注》,第44页。因而统治者若要越俎代庖,掌握百姓生死,一味地以刑杀治国,只会遭到百姓的报复。所以,老子坚决反对人为损害和残杀性命的战争。

其次,老子认为,人的“出生入死”c《老子·五十章》,王弼:《老子注》,第30页。作为一种自然过程,由出世到入土的生死时段是具有有限性的。所以对于生命,他还倡导遵循天道,通过“养生”以得“天命”。例 如:

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路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d同上书,第30—31页。

由老子认为养生太厚而使生命缩短的看法,可见他强调循“道”养生。也就是,基于“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e《老子·四十四章》,王弼:《老子注》,第28页。的认识,老子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去甚,去奢,去泰”f分别见于《老子·十九章》和《二十九章》,王弼:《老子注》,第10、17页。。生活要清静恬淡、顺应自然,杜绝声色犬马,避开如兕虎、甲兵等“死地”,以防因追求名利财富过度而损伤身心,如此才能安享天年。既然人的生命也由“道”所生发,且“夫唯道,善贷且成”g《老子·四十一章》,王弼:《老子注》,第26页。,那么人的生命也应当统一于“道”,由“道”来修养和维持,也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h《老子·二十五章》,王弼:《老子注》,第14页。。而且由于“道”可以不朽,也就只有循“道”养生,生命才能在躯体消亡以后,达到“死而不亡者寿”a《老子·三十三章》,王弼:《老子注》,第19页。的理想境界。

总之,由于天、地、人都应当以道为法,对普通个体而言,老子才主张不人为地损害自己的性命;对统治者而言,老子才强调不人为地损害他人的性命。也正是由于对“天年”的追求,虽然他认为“民不畏死”,但对于生命的非自然逝去,老子还是认可处丧以哀。所以,老子“反杀”与“养生”的主张,正是他对于有限与无限相统一的生命认识的具体表现,这也促成了他“处丧以哀、不限亲贵”的丧葬态度。

(二) 对于治国的认识:“无为”与“不言”

“道”既然善于帮助和成就万物,那么“道”就不仅能成就个体生命的不朽,还能保障国家命运的长治久安。既然人要效法“道”,那么统治者也应当循道治国,也就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b《老子·二章》,王弼:《老子注》,第2页。。老子认为,万物不受干扰就可以自己生长变化,君王不妄自作为就可以让百姓归依、国家安宁,从而达到“道”所具有的“无为而无不为”的状态,“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c《老子·四十七章》,王弼:《老子注》,第29页。。对于这种“无为而治”的提倡,《老子》一书中有频繁的表述d如:“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清静,为天下正”;“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分别见于王弼:《老子注》,第2、17、28、29、35、35、44页。,足见这也是循道而有的主张。既然“道”是清静无为的,对于死亡之事,统治者自然也当顺从生命的自然之道,不宜多加渲染。所以,老子反对以礼对待死亡。

老子认为“治人事天,莫若啬”“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富,我无欲而民自朴”e分别见于《老子·五十九章》 《老子·五十七章》,王弼:《老子注》,第36、35页。,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制违背了自然天性,不过是大道废止之后的产物,是后天人为制作的。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f分别见于《老子·十八章》 《老子·三十八章》,王弼:《老子注》,第10、23页。。所以,君主之治,若要天长地久,面对死亡之事,也要遵循大道,效仿天地运行的规律,公平对待万物而没有私亲,是而有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绝仁弃义,民复孝慈”g分别见于《老子·五章》 《老子·七十九章》 《老子·五十六章》 《老子·十九章》,王弼:《老子注》,第3、46、34、10页。。

总之,老子对于以亲疏贵贱为内核的丧祭礼制持批判态度。针对儒家有差别别的私爱,老子主张普遍无私的慈爱,并认为“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a《老子·六十七章》,王弼:《老子注》,第41页。。他虽然认可处丧以哀,却不限亲贵;虽然认为鬼神存在,也不反对祭祀,但强调鬼神不祟。这落实到个体生命便是对循道养生、以享天年的强调。对于这种“不言无为”的治国方略,老子给出了一个传神的比喻:“治大国,若烹小鲜”b《老子·六十章》,王弼:《老子注》,第36页。。只有不扰民、不害民,顺应自然才能两不相伤,所以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c《老子·七章》,王弼:《老子注》,第4页。

三、庄子对于丧祭的具体主张

(一) 处丧不哀、埋葬从简

庄子对待丧葬之事的态度,奉行“处丧不哀”“埋葬从简”的原则,这从他看待老聃之死和自己之死两事可以看出。《庄子·养生主》中说:“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对此疑惑不解,秦失解释曰:“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庄子是通过老聃之死、秦失之口说明世俗之丧礼。

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d王先谦:《庄子集解》,载《诸子集成》 (三),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0页。

可见,庄子认为世俗吊唁死者的众人之中,必定有死者不期望听到的称赞之言和不希望看到的哭泣之人,这种虚伪的言语和哭泣,首先就违背了实情。再者,人之生命禀受于自然,该来的时候应运而生,该去的时候顺势而死,哭泣就是逃避天意,原本就是没有必要的。所以,庄子认为,既然人之生死寿夭皆是禀受于自然,那么对于生死之事人们就应当安心时运、顺变不惊,这样才可以达到“哀乐不入”的境 界。

庄子对于自己之死的看法,《列御寇》篇有载:“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如此!’”e同上书,第215页。庄子不畏乌鸢、蝼蚁之食,欲以天地为棺木,以日月星辰为陪葬珠宝,以万物作为送葬之礼,可见他把生死当作来去一样的平淡自然。他反对厚葬久丧,不仅是因其流弊,更多的是来自他超脱生死而顺应自然的旷达思想。因而对于死亡,庄子不但不哀,反而还有着乐死的倾向。如《至乐》篇的故事中,庄子路遇的骷髅向他讲述了死后的快乐:“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a王先谦:《庄子集解》,载《诸子集成》 (三),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11页。可见比较生前的名利束缚和死后的无拘无束,死亡在庄子看来倒成了一件欢喜之事,甚至有言曰:“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b同上书,第13页。

所以,在庄子看来,活着就应当“相望以生”,死了就应当“临尸而歌”“或编曲,或鼓琴,相和而歌曰:……‘而已反其真,而我犹为人猗!’”c同上书,第44页。这种面对死亡的态度,与儒家所表现出的悲痛和厚葬,形成了鲜明对比。

(二) 鬼神殊途、祭祀无关

关于鬼神有无的问题,就道产生天地、鬼神而言,庄子也认为鬼神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与人一样都合于道。如《大宗师》云: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d王先谦:《庄子集解》,第40页。。又如《天道》云:“故知天乐者,无天怒,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其动也天,其静也地,一心定而王天下。其鬼不祟,其魂不疲,一心定而万物服”e同上书,第82页。。遵循自然之道,不怨天尤人,不为外物牵累,就不会遭受鬼神的责罚;而欲以祭祀讨好鬼神的,并不见得能讨得欢心。可见对于祭祀之事,庄子认为无关紧要。

所谓鬼神作祟,庄子以齐桓公打猎遇鬼致病之事f《庄子·达生》记载:“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反,诶诒为病,数日不出。齐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野有彷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桓公辴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见者也。’于是正衣冠与之坐,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参见王先谦:《庄子集解》,第118页。,说明那仅仅是由个人心理因素所造成。齐桓公起初被打猎时所遇之鬼吓得不轻,而当得知遇此鬼可成为霸王时,立即转忧为喜,病症不日便痊愈。所以,在庄子看来,鬼神虽然存在,却与人殊途,因为都是符合“道”的存在,各行其道便可相安无事。至于是否祭祀鬼神,对人的生活而言也就不再是什么举足轻重的事情。

四、庄子丧祭主张的思想来源

(一) 对于生命的认识:“生死如一”与“全生尽 年”

庄子这种“视死如归”的丧祭主张,直接源于他“生死如一”的生命认识。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层面。

首先是“生死同命”。庄子不仅认为鬼神存在,还认为天意存在。如对于断足之人,他说:“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a王先谦:《庄子集解》,第20页。天所决定的不仅是人的相貌和命运,人之生死同样乃天定。《大宗师》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b同上书,第39页。人之生死既然如同日夜永恒交替一般不可逃避,“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c同上书,第114页。,人们也就不必执著于生死这一客观的命运活动,所以生命“得者,时也;失者,顺也”,故要“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d同上书,第43页。。既然死亡是顺应天命的必然结果,世俗丧祭之礼的哀死、厚葬、重祀行为,在庄子看来也就完全没有必要。

其次是“生死同气”。除了认可人的生命符合天道自然存在之外,庄子还对生命的起源给出了解释。他认为,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生命,都不过是元气的聚散离合:“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故曰:‘通天下一气耳。’”e同上书,第138页。人的生命既然由元气聚合而成,那么死亡也只是回归元气本身而已,“视死如归”也就是因其自然、循乎天理的应有姿态。所以,死生只是形态相异,本质却相同,正所谓“万物一府,死生同状”f同上书,第70页。。因而庄子眼中的死亡在本质上具有非终极性,故庄子对于亲友的去世,表现出了超常的豁达。其妻去世,他却鼓盆而歌,这与常人之悲痛形成鲜明对比。至于原因,庄子指出:

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笏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g同上书,第110页。既然生死皆为气化,对于死亡自然不必厚葬久丧。所以,庄子在临终之际,拒绝了弟子要厚葬他的打算,他不要求棺椁对尸身的保护,而宁愿将自己的尸身与天上的乌鸦和地上的蝼蚁共享,足可见他的丧祭主张也是对自己“通天下一气耳”的理论实践。由天下生命皆贯通于“气”,庄子还引申出“物化”之说,如《刻意》云:“圣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h同上书,第96页。

再次就是“生死同途”。庄子对于死亡的超然态度,还在于他认为生与死是相伴相生的,如果说死亡是生命的结束,那么死亡也是生命的开始,故曰:“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a王先谦:《庄子集解》,第138页。正由于死生相伴,如果把生存看作好事,那么也应当把死亡看作好事;如果把死亡看作可悲之事,那么生命也是可悲的。因而庄子还说:

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b同上书,第40页。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c同上书,第8页。

所以,为死亡而忧患、哀伤的人,其生命存在也是最大的悲哀,因为一旦禀受成为人体,便是在衰耗中等待着死亡的来临。在这条通往死亡的道路上,人们虽然终生奔波劳碌,但随着形骸的不断衰竭老化,人的精神还是会随之消亡。基于“生死如一”的这种生命认识,庄子鲜明地提出了自己对于生命的主张,即不以生喜、不以死悲,并认为这才是真正符合自然之道的做法。正如《秋水》篇所说:“明乎坦涂,故生而不说,死而不祸,知终始之不可故也。”d同上书,第101页。

对于这种真正懂得生命真谛的人,庄子谓之为“真人”,如《大宗师》云: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其出不诉(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e同上书,第38页。

可见庄子眼中的“真人”,便是不知贪生怕死,活着不欣喜,死亡也不拒绝,他们接受自然赋予的生命,忘却生死的变化,来去自如。对于生命的离逝,庄子主张处丧不哀、埋葬从简。又因为“真人”不忘记自己生命的本源,不寻求自己的归宿,不以欲望之心损害自然之道,不以人为的力量去辅助天命之常,所以,庄子虽然认为鬼神存在,却不以祭祀为意,主张各行其道便可相安无事。

此外,庄子在生命本质永恒的认识之外,同样看到了生命外在的有限性,如《知北游》云:“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f同上书,第140页。面对有限的生命,庄子也提倡遵循自然无为之道养生,从而“保身全生”“尽享天年”。正如《刻意》云:“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惔而无为,动而以天行,此养神之道也”a王先谦:《庄子集解》,第97页。。至于如何才算循道养生,庄子一方面主张不因喜怒哀乐、好恶爱憎等情绪人为损害自己的天命,如不赞同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穷的知识和名利b《庄子·养生主》:“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王先谦:《庄子集解》,第18页。,而使自己伤身害神,认为“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c王先谦:《庄子集解》,第37页。;又如,强调遗忘生命、抛开世事,不外视外听、不作多余考虑,让身体不操劳、保全形体,同时保持内心的宁静纯粹而不混杂邪念,使精神不亏损,以神养形,如此“形乃长生”d《 庄子·在宥》:“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无视无听,抱神以静,形将自正。必清必静,无劳女形,无摇女精,乃可以长生。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无所知,女神将守形,形乃长生”;《庄子·达生》:“弃世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夫形全精复,与天为一。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合则成体,散则成始。形精不亏,是谓能移。精而又精,反以相天。”王先谦:《庄子集解》,第65、114页。。另一方面,他讲顺任自然,不人为地增益天命,如《德充符》曰:“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e同上书,第36页。;《达生》又曰:“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f同上书,第114页。。

所以,由庄子对于养生之道的诸多阐述,可见他的丧祭主张并非代表他漠视生命的存在,他的“乐死”倾向也并非不重视生命存在的价值。相反,他强调保护身体、保全生命、养护精神,追求健康长寿、尽享天年,只是由于恶死哀死,有悖生死如一的天道,有损天年的养护之道,才提倡对于死亡“安时处顺”的态度。(二) 对于治国的认识:“法天贵真”与“绝圣弃知”庄子对于死亡顺势自然的超然态度,还与他“法天贵真”的治国思想有关。《渔父》云:

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真悲无声而哀,……处丧以哀,无问其礼矣。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g同上书,第205—206页。

可见庄子认为礼节是世俗之人设计出来的。“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h同上书,第102—103页。,既然人的生命皆禀受于自然,以道观之,则人人平等、彼此不能取代,那么对待死亡也应当摆脱世俗丧祭之礼的拘束,而取法自然、贵重纯真,以表露自己的真实情感为上。当时对于亲人之死,抛开礼制不论,悲哀哭泣本就是大众真情实感的流露,所以,庄子对于世俗丧祭之礼的摒弃,还关系他对于何为“天真”的治国原则理解。《天地》有言曰:“君原于德而成于天,故曰玄。古之君天下,无为也,天德而已矣。”a王先谦:《庄子集解》,第69页。可见庄子的“天之真”,就是天的“无为”本性。既然要推崇效仿天性,那么君主也应当以无为治理天下。

相比之下,对于儒家包括死亡之事在内的“仁义礼乐”主张,庄子也就自然持明确批判的态度。如《骈拇》曰:“淫僻于仁义之行,而多方于聪明之用也”;“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b同上书,第 53、54 页。。他认为用礼乐仁义安抚天下人心是滥用聪明、残生伤性的淫僻行为,因为它们违背了事物的自然常态,损害了事物的本性。庄子所主张的是“绝圣弃知,而天下大治”c同上书,第64页。;“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d同上书,第49页。。可见庄子心中的理想帝王,应当品性纯真,不以仁义要结人心,以无用为用、无功为功,让万物各得其所,自己超然物外。只有如此治国,统治者方可保全自身,所以,“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e同上书,第63页。。庄子的这种面对死亡和生命淡然处之的态度,还是对他“法天贵真”“绝圣弃知”的治国思想的迎合。

与老子不同的是,庄子对于政治问题的兴趣降低,转而以个体的精神逍遥为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庄子》全书以“逍遥游”三字开篇,很好地概括了他欲“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f同上书,第3页。的人生追求。庄子这种顶天立地的旷达思想,更多来源于他对自然母亲的深深认可,所以他能将死亡视作回归母亲怀抱一般的洒脱,因而在关注“养生”的同时,他还表现出一种“恶生乐死”的倾向。儒者眼中的庄子,也便是“以生为附赘县疣,以死为决肒溃痈”g同上书,第44页。。总之,庄子提倡,得道之人对于生死应当若“鱼相忘乎江湖”而“人相忘乎道术”h同上书,第45页。,超越凡俗,忘却生死,达到物我两相忘的境界。他眼中的“至人”是“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i同上书,第15页。。

五、儒道死亡哲学的同异比较

由老庄两位代表人物的丧祭思想,可知道家学派在死亡哲学方面有一个继承和发展的过程。无论是老子的处丧以哀、不限亲贵,或庄子的处丧不哀、埋葬从简;还是老子的祭祀以道、鬼神不祟,或庄子的鬼神殊途、祭祀无关,都体现了他们对于生命和治国的不同认识,影响了各自有关丧葬和祭祀态度的形成。不论如何变化,“道”都是他们丧祭思想的共同根源。“道”虽然无影无踪、无始无终,却超越时空、无处不在,它不仅周而复始地化生万物,还决定着自然、人生和社会的命运。所以,既然“道”是万物的本源和主宰,那么普通个体就要循道养生,以得享天命;统治者就要循道治国,以顺应天命。因而老庄思想虽然有同有异,却是同大于异。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也将两位人物归入一派,称为“道家”。因此,作为同一学派来说,老庄丧祭思想与儒家死亡哲学更具有可比性和启发性。

儒道生活的春秋战国时期,有着共同的时代背景。当时西周的王道统治趋于解体,“周室既灭,而天子已绝,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a高诱注:《吕氏春秋》,载《诸子集成》 (六),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32页。。周天子的名存实亡,诸侯的争霸战争,使社会陷于动荡不安之中,频发的杀戮和死亡强烈震撼了人们的心灵,惶恐的生存状态催发了当时的思想家对“死亡”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理论阐释。

身处乱世之中,他们首先对于死亡的必然性产生了共识。无论是老子的“出生入死”、庄子的“死生,命也”,还是孔子的“死生有命”b刘宝楠:《论语正义》,载《诸子集成》 (一),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64页。、孟子的“莫非命也”c焦循:《孟子正义》,载《诸子集成》 (一),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18页。、荀子的“人之命在天”d王先谦:《荀子集解》,第211页。,都承认了死亡作为自然生命规律的必然结果。由于死亡乃天命,而“天命不可违”,人们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这种共识不仅有助于消除人们因无知而对死亡产生的恐惧心理,还将人们的视线集中到对于现世生活的关心之上。因此,先秦儒道学者有关死亡的丧祭主张,都与各自构建的社会理想有关。

老子认可哀死却不限亲贵,认为鬼神存在却强调不祟,对于生命反对刑杀、提倡养生,对于治国倡导“无为不言”,这些都是为了实现他“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e《老子·八十章》,王弼:《老子注》,第46—47页。这正是老子对社会“有为”结果的反思。他认为统治者所谓的“有为”,就是人间动乱不安、民众无以聊生的根源。他反对现实社会的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反对严重的贫富对立和尖锐的社会矛盾,反对统治者为一己私欲的横征暴敛、穷兵黩武、涂炭生灵等行为。他认为那些统治者就是一伙强盗头子,“是谓盗夸”f《老子·五十三章》,王弼:《老子注》,第33页。!所以,他奉劝统治者应当回归到虚静无为的天道上来,使大国不扩张,小国不被兼并,民众自给自足,顺应自然,珍视生命,固守家园,不见异思迁,一切都恢复到远古单纯质朴的状态。

庄子虽以个体精神逍遥为人生最高追求,但这也是基于其没有拘束的社会理想。在前面提到的庄子路遇骷髅的寓言中,死后的快乐便是来源于没有君臣上下和“四时之事”。所以,庄子对于为官之事表现出不屑的态度。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

楚威王闻庄周贤,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大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a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145页。

由此事可知庄子在乱世而拥有的超然心态,也对社会动荡、政治黑暗、尔虞我诈、民不聊生的生存环境有深切感受。他对昏君乱臣及趋炎附势之徒也无比憎恶。正由于老庄所提出的这种或避世或出世的社会构想,道家常被作为消极人生观、社会观的代表。与之相对的则是儒家积极入世的价值主张,而这也是儒道死亡哲学的最大相异之处。对于死亡是否具有终极性,从老子的“死生为一条”到庄子的“生死同一”,都强调死亡在本质上的非终极性。儒家对此的认识则有所不同。从孔子的“敬鬼神而远之”,到孟子的不论鬼神,再到荀子的无鬼无神,都倾向于死亡具有终极性。不论死亡本质上是否具有终极性,基于死亡具有必然性的共同认知,儒道学者都认可现实生命具有有限性,从庄子的“忽然而已”到孔子的“逝者如斯夫”,皆是如此。面对这种有限性,老庄都主张以自然之道养生,从而保全生命、得享天年;儒家则强调通过追求现世功名、扬名后世的方式,实现精神生命的无限。可见,儒道虽然都追求生命有限性与无限性的统一,但道家更多的是立足于自身,儒家则是立足于家国天下。

儒家重死、哀死的主张,是旨在维护最高统治者的权威和利益,因而不论是否认为鬼神存在,他们都强调按礼居丧、埋葬和祭祀,以此提倡仁、孝为内核的礼制。之所以宣扬以礼修身和以礼治国,是因为儒者认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者,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b《论语·学而》,刘宝楠:《论语正义》,第3—4页。;“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c《论语·颜渊》,刘宝楠:《论语正义》,第262页。;“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d《孟子·离娄上》,焦循:《孟子正义》,第298页。。所以,儒家的丧祭主张,在于通过死亡与伦理、宗法的密切联系,实现他们恢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样上下有序、仁爱和谐的理想社会。儒家将对于死亡的哲学思考,与家庭伦理道德、社会政治统治相结合的谋划模式,由孔子所开创。孔子虽不迷信鬼神,但重视丧祭之礼。对此孔子有言:“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也。”a孙星衍等辑、郭沂校补:《孔子集语校补》,济南:齐鲁书社1998年版,第21页。这话虽看似矛盾,实则强调的是死亡的社会功用。

儒家的这种关于死亡的见解,虽然在当时受到了道家和墨家的诸多诟病,但历史却让其成为显学和后世的主流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走向产生了深远影响。追根溯源,其在当时广泛流传的原因在于,它符合普通大众的道德观念、鬼魂观念和好生恶死的本能心态,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和践行。其中送死为孝、杀身成仁、舍生取义、重死持义、爱惜生命、尊天敬祖、善始善终、不忘本根、追求功德与扬名后世等主张,仍是华夏民族所宣扬的传统美德。

道家的死亡哲学在当时只被少数人所认同。老子说:“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b《老子·四十三章》,王弼:《老子注》,第27页。;“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c《老子·七十章》,王弼:《老子注》,第42页。老子对于自己思想无人理解的感慨,流露出了道家思想落寞的境况。老子虚构的理想社会没有战争、没有压迫,庄子追求的精神世界超越时空、超越物我,虽然在社会现实中很难实现,却能给人一种美好的向往,成为中国文化中的另一种重要的思想资 源。

总之,正是由于立论的思考维度不同,儒道两家对于死亡思考的结果也不尽相同,他们对于死亡的基本态度的差异,又预示了学说的不同发展命运。儒家眼中的死亡,是表达孝亲、敬神、尊君、重民的时机,儒家思想成为后世统治者施行纲常教化的根本凭借。道家学说本于“道”,主张以自然之道面对死亡,个体要循道养生,国家要循道而治。道可以成就生命的不朽,循道养生的“真人”在后世也就发展为长生不死的神仙,提倡道学的老庄也成为后世帝王求仙问药的祈福对象。先秦儒道思想所散发的这种异样光彩,影响了后世不同时代的死亡哲学和生命伦理,引导人们正确对待死亡、自觉安顿生命、理性立身处世,从而形成了关注死亡、热爱生命、善待他人和创造生命价值的传统社会风气。这对当下新型文明之构建无疑是大有裨益的。从古代知识分子得志时多学儒家,强调积极进取、“达则兼善天下”,失意时多从道家获取心理安慰,讲究“穷则独善其身”,可知发挥传统文化的经世价值应当提倡儒道互补,使之协同发挥作用。

发扬儒家对于功德的追求,以满足人们希望社会价值被承认的心理需要;提倡道家关于清心寡欲、返璞归真的主张,以去除人们过度的名利欲望,使之养成知足常乐的心态和质朴纯真的品性。道家重视养生的主张和对精神自由的强调,可使人们关注自然生命的保全并形成独立的人格;而提倡儒家对于道德礼制的追求,可使人们形成正义的价值观,安分守己,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发扬儒家对于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强调,可使人们刚健有为、自强不息,关注国家与人民的命运,追求人性大美;而提倡道家无为不争、安时处顺的安身立命原则,可使人们培育多予少取、先人后己的精神和随遇而安、不计得失的心态,从而形成对抗挫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六、小 结

综上所述,老庄及儒者的丧祭思想,都是面对社会乱世而对死亡和生命进行思考的结果,两家立论的差异也基本决定了各自学说的不同发展命运。此外,与儒道命运不同的墨家学说也格外值得关注。“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服伤生而害事”a《淮南子》,高诱注,载《诸子集成》 (六),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75页。,故另立新说、主张节葬短丧,从而走上了与儒学针锋相对的道路。同为一代显学,先秦诸子百家中有“非儒即墨”之说。但在经历秦始皇“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独尊儒术”的文化统一政策之后,墨学几乎成为千古绝学,这种截然不同的命运不得不引人深思。墨子的丧祭主张,与其“尊天的生死观、事鬼的鬼神观、爱人的治国观有渊源关系”,包含了对于国家治理和百姓生活的社会构想。b参见何丹:《墨子的丧祭思想——基于〈墨子〉一书的考察》,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这种死亡哲学虽然也有利国利民的一面,但是它强调天与鬼神的赏善罚恶能力,忽略了民众主体意识不断上升的时代发展情况,也缺乏民众所需的精神抚慰作用。它强调统治者要爱惜百姓生命,但忽略了统治者巩固政权、维护统一的主观需求,缺乏君王所需的规范教化作用,最终因脱离实际而少了现实可行 性。

不论是儒家提倡的虽死犹生的精神态度,道家主张的养生顺死的自然心境,还是墨家强调的节葬节用的实用主张,都能为今人解答“生命应当如何度过”这一人生最重大课题提供启示。了解先秦儒道墨三家的死亡哲学,借鉴它们流传和消亡的经验,不仅可以为个体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提供理论资源,还对引导人性向善、建设精神文明具有现实借鉴意义。借鉴传统思想资源,重视死亡教育在生命教育、伦理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可使某些人际矛盾和社会问题防患于未然,从而切实提高生命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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