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八大以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一项实证调查与思考

2018-01-28 08:55何克祥
探索 2018年2期
关键词:组织生活机关问卷

何克祥

(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99)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向全党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任务。十九大进一步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写入党章。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也是全部党内生活的基础。因为组织生活具有普遍性、全体性,覆盖所有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首先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准确了解当前党内组织生活的真实状况,我们于党的十九大之前做了一项实证调查。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北京、宁夏、甘肃等地发放问卷2 600份,回收有效问卷2 493份。此外,还通过重点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党员、干部普遍认为十八大以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成效显著,普遍认为十八大以来组织生活有了明显改善、组织生活明显“严”了起来。

在统计分析问卷时,既对全部问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到平均值,又对来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城镇(主要是县城)及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分别进行统计分析,以便于比较研究。而对来自党政群机关的问卷分析,还分别对科级及以下、处级、厅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问卷进行了专门分析(以下简称“机关问卷分析”),从而使调查既反映整体状况,又体现重点人群,还能对各类人群进行比较,使调查和分析更客观科学,更准确反映问题,更好地总结经验。

1 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主要成效

1.1 “三会一课”按期正常开展

在问卷中,我们首先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是否按期开展进行询问,要求党员对此作出总体判断,而后又对以上四个方面逐一询问,要求党员分别判断。在总体判断中,选择“按期”和“基本按期”的分别占62.9%、27.8%,两者合计达90.7%。而在“机关问卷分析”中,上述两者比例分别是67.3%、28.6%,合计达95.9%,机关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按期开展的肯定性回答明显高于平均值。这一判断在随后的四个方面问卷中也得到了体现。关于多长时间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选择“三个月”“六个月”的分别为74.5%、21.7%,二者合计达到96.2%;而在“机关问卷分析”中,二者比例分别是76.4%、20.5%,二者合计96.9%,略高于平均值。关于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频率,选择“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的分别占60.9%、8.4%、16.5%,三者合计为85.5%;“机关问卷分析”这三者比例分别为60.8%、10.1%、16.6%,三者合计为87.5%,高出平均值2个百分点。关于多长时间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选择“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的分别为55.1%、9.7%、22.5%,三者合计为87.3%;“机关问卷分析”中三者比例分别是49%、9.5%、29.4%,合计为87.9%,略高于平均值。关于党支部上党课的时间频率,选择“三个月”“六个月”的分别占61.1%、31.9%,二者合计达93%;而在“机关问卷分析”中这三者的比例分别为58.7%、36.6%,二者合计达95.3%,明显高于平均值。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党员大会由于问卷没有“一个月”的选项,相当多回答标注为“一个月”的都归为“三个月”。同样,关于上党课,也有相当多回答标注为“一个月”“二个月”的都归为“三个月”了。这可以进一步说明,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经常化水平愈来愈高。

1.2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得较好

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还要以领导干部身份参加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这是党章规定党员领导干部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党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给予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制度得到了认真贯彻落实,并不断健全。这一点从问卷调查也可以看得出来。关于单位领导班子多长时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选择“半年”和“一年”的分别占50.3%、40.2%,二者合计达90.5%。考虑到被询问者中有不少来自农村及城镇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国有企业,他们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可能不太清楚,或者本单位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这一比例并不能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真实状况。为此,我们对来自党政群机关党员领导干部问卷进行了专门分析(即“机关问卷分析”),结果发现,选择“半年”和“一年”的分别为40.3%、58.4%,二者合计达到了98.4%。这一高度认可度,在我们召集的座谈会上也得到了印证。座谈会上大家普遍反映,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尤其是民主生活会,无论频率还是质量,都有很大提高。实际上,有的单位领导班子不仅每年召开一次常规性民主生活会,还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遇到特别重大事情还会临时决定召开民主生活会。

为便于比较,我们还同时询问了党员所在党支部多长时间召开一次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问卷调查显示,选择“三个月”“六个月”的分别是51.1%、33.5%,二者合计为84.6%;而对“机关问卷分析”发现,上述两个选择比例分别是44.9%、36.8%,合计为81.7%,还有17.1%选择“一年以上”。前两者比例合计低于平均值,但如果考虑领导干部工作忙、事务多,在支部开组织生活会时临时有事需要请假的情况也会存在,所以有近45%的领导干部能够“三个月”参加一次、几乎100%每年有一次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能够说明他们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已经是正常的了。

1.3 党内组织生活质量较高

党内组织生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每位党员都要参加的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主要是支部生活),二是党员领导干部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我们就这两方面分别加以调查。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选择“高”和“较高”的分别为29%、49.1%,二者合计为78.1%。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选择“高”和“较高”的分别为32.9%、47.3%,二者合计为80.2%。民主生活会质量认可度高于支部组织生活。而在“机关问卷分析”中,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选择选择“高”和“较高”的分别为28.6%、56.6%,二者合计为85.2%;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选择“高”和“较高”的分别为36.6%、51.2%,二者合计为87.8%。可见,机关党员干部对党内组织生活质量认可度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对民主生活会质量认可度也高于支部组织生活。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1]17如果说,“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2],那么,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性开展的重要载体的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基于这种认识和理由,我们对这一问题作了专门调查。调查中,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选择“很严肃、很认真”的接近一半,达到48.4%;选择“比较严肃、比较认真”的占44.3%,二者合计达到92.7%。也就是说,超过九成党员、干部认为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认真或比较严肃认真。而在“机关问卷分析”中,上述选择二者合计比例更高,达到了94.1%。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十八大以来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升。

1.4 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加强需要规范,规范是为了加强,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本身应该包含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独立价值。不断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取向。规范化是基础和核心,制度化是规范化的深化和巩固,程序化又是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体现和保障[3]。这次调查中,不仅问卷调查,更重要的是在个别访谈和座谈会上,我们发现十八大以来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问卷中关于对本单位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情况总体评价,选择“很规范,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的达到61.3%,选择“比较规范,制度较健全,但执行情况不大好”的为30%,两者合计达到91.3%。而在“机关问卷分析”中,二者分别为68.3%、28.3%,合计达到96.6%。也就是说超过六成党员对这一问题持充分肯定态度,接近七成机关党员干部持充分肯定态度,超过九成党员持肯定或基本肯定态度。

在访谈和座谈会上,受访者对这方面成效进一步给予肯定。大家一致反映,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尤其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组织生活的时间、内容、地点、程序、经费等各方面都有了保障,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基本按制度执行,落实得较好。各省、设区市、县(区、市)组织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都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对组织生活各项经常性活动制定更为详细、操作性更强的规定和制度,指导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组织生活,对于年度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还要临时拟定相关指导性文件。这些规定和制度,基本上得到了认真贯彻落实。

1.5 领导干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积极性更高、质量更好

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十八大以来,党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状况对全党党内组织生活具有决定性意义。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关键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的组织生活。从本次调查看,通过对来自党政群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组织生活的问卷调查分析(即上述“机关问卷分析”)和个别访谈、座谈会调查发现,来自领导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组织生活积极性更高、质量也更好。上已述及,无论是开展支部生活“三会一课”,还是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还是对单位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评价等各方面,“机关问卷分析”能够反映开展组织生活经常化、正常化和质量的选项比例几乎都明显高于平均值。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领导干部开展和参加组织生活意识增强了,积极性主动性更高了,另一方面也说明领导干部开展和参加组织生活的质量也提高了。

我们还就机关内部分别对科级及以下、处级、厅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关于组织生活各项回答比例较为接近,差别不大。这说明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普遍高度重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在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方面进展和成效较为平衡。

2 当前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分析

十八大以来,党在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在调查中也发现,党内组织生活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是老问题,有些问题则是新出现的。这些问题需要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中加以解决。

2.1 党内组织生活状况参差不齐、不平衡

调查显示,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和农村社区明显好于其他几类党组织,开展得较弱的是国企和非公组织。比如,在关于党支部“三会一课”是否按期开展问题上,选择“按期”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是事业单位(68.2%)、机关(67.3%)、城镇和农村社区(66.1%)、国企(46.5%)、非公组织(42.7%)。如果把选择“按期”和“基本按期”合计比例排列,从高到低依次为机关(95.9%)、城镇和农村社区(94.5%)、事业单位(92.1%)、国企(82.1%)、非公组织(77.4%)。机关比非公组织高出18.5%,比国企高出13.8%。再比如,在回答自己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方面,选择“高”和“较高”二者合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城镇和农村社区(85.4%)、机关(85.2%)、事业单位(76.2%)、国企(60.4%)、非公组织(56%)。城镇和农村社区比非公组织高出近30%,比国企高出近25%。而在关于对所在单位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总体评价问题上,选择“很规范,制度健全,并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和“比较规范,制度较健全,但执行情况不大好”二者比例合计从高到低依次为机关(96.6%)、城镇和农村社区(93.8%)、事业单位89.8%)、非公组织(84%)、国企(67.4%),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社区也是明显高于国企和非公组织。

以上数据反映出,当前各类党组织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方面存在参差不齐、不平衡的问题。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于有国家财力保障、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党员政治素质较好等原因,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党的组织生活能得到保障。而城镇和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明显好转,则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城镇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顿农村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后出现的重大变化,党员对组织生活质量的认可度甚至高过机关。国企和非公组织的党组织由于受到经费制约,或由于单位(企业)经营困难、党组织不健全、领导不重视等原因,导致党的组织生活问题不少,党员对组织生活质量缺乏认可度,这是当前亟待加强和规范的重点。此外,党内组织生活参差不齐、不平衡的问题不仅存在于不同类别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同时也存在于同一类别同一所有制单位的不同地方之间,比如上海、浙江等城市和农村基层党建抓得较好的地方,基层党组织生活就可能比中西部一些城市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更为健全规范。

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近年来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卓有成效,但目前还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即农村村一级党组织党员年龄老化严重,青壮年劳动力通常外出务工,导致年轻党员减少,基层组织生活缺乏创新和活力,有的甚至难以正常开展。这方面全国各地党的领导机关积极应对,进行了可贵探索。目前普遍在外出党员流动较集中的地方建立了以县(市区)为单位流动党支部(或基层党委、党总支),加强了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参加流动党支部或当地党支部组织生活。流出地县委组织部门对流动支部给予经费支持、政策指导帮助和监督。如何适应农村发展新情况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及组织生活,尚需继续探索和创新。

2.2 不规范、不经常、不严肃、不认真问题仍然突出

经常、严肃、认真,是我们党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要求。调查中我们发现,虽然十八大以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当前党内组织生活仍然存在不规范、不经常等问题。在问卷调查中,在关于当前党内组织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方面,选择①本题为多项选择,问卷提供了“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不规范”四个选项。比例最高的是“不规范”(40.2%),其次是“不经常”(34.2%)。另外,选择“不认真”和“不严肃”的分别为27.6%、24.7%。

四个选择中,为什么“不规范”比例最高呢?应该说,十八大以来党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包括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来抓,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修订了一大批管党治党的党内法规制度等。一大批管党治党的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起到了很大作用,但真正能对党的组织生活起到指导、规范性特别是可操作性作用的相对较少。党章及党内法规对诸如“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党内基本生活”的规定本来就较少,或者即便有规定也较为原则、缺乏操作性。比如,对“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到底多长时间开展一次才算“经常”“正常”?开会上课的程序如何,内容如何?这方面,只有十二大党章曾经作过简要规定,其后的党章和党内法规均无相关规定。虽然,目前很多单位和部门党组织都会对组织生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但毕竟只对本单位本部门有效、缺乏权威性。因此,具体到各个单位各个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时候,党员往往觉得只是按上级规定或传统惯例行事,缺乏党内法规的明文依据,规范化水平不高。按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或惯例行事,还会出现标准不一、要求不尽一样的问题。党员一比较,也会感觉“不规范”的问题。

其他三个问题,“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实际上是由来已久的老问题,既与党中央和上级及本单位领导重视程度及决心有直接关系,更与“不规范”直接关联。不解决好“规范”问题,就难以解决“经常”“严肃”“认真”问题。

2.3 党内组织生活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多样性

目前,各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首先选择的组织形式和方式就是会议(上课也是会议的一种)。其次,就是外出参观革命纪念馆或纪念旧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党性教育。以会议形式开展组织生活,既有优点,也有不足。调查中,不少来自基层组织尤其是来自企业的党员反映,目前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多样性,需要创新组织活动方式方法,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尤其是企业和农村党组织,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比如,把组织生活会搬到车间、工作间、田间地头、流水线上,通过专用视频同时组织分布在全国各地支部开展党总支党员大会、交流信息、汇报组织建设情况等。还有不同类别党组织之间开展合作交流,如国企的与民营企业的,机关的与企业的,高校的与街道社区的,或者不同党组织联合开展组织生活,从而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效果。

对于如何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增强组织生活对党员的吸引力问题,我们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既不能因为会议形式单调,就否定会议的作用,更不能一味追求形式灵活性多样性而忘记了组织生活的根本目标和内容。对于会议这种传统的也是最经常采用的组织生活形式,将来仍然需要坚持,毕竟这是党员面对面交心谈心、讨论问题、开展思想交流和思想斗争最有效的方式。当前的问题不是不要会议,而是要进一步提高开会质量,增强会议的实效。而对于参观红色纪念馆纪念地、在生产工作一线场所开展组织生活、网络视频开展组织生活等形式,则需要紧紧围绕活动目标和内容进行,把形式和内容很好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2.4 出现新的形式主义问题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并未绝迹。调查中,不少党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反映,在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中出现新的形式主义苗头,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组织生活中新的形式主义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督查方面出现形式主义。各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都建立了督查制度,而且是经常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建立台账随时便于上级检查。督查的积极作用应该予以充分肯定。没有上级督查,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就是一句空话,但同时如果督查只看台账和记录的话,也容易滋生形式主义。因为一些党组织平时不认真开展活动,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临时找人“完善”台账、“充实”记录。二是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面,也出现了新的形式主义。一些领导班子借会前沟通之机,统一口径,各自事先已知道哪位同志会批评自己哪个缺点,自己该批评对方什么,自己自我批评什么,一清二楚。民主生活会上,完全按事先部署过一遍。这样做,看上去程序都到位了,而且也容易为上级派来指导民主生活会的领导所接受,当然也容易过关了。但是否“红红脸出出汗”、能否真正达到帮助同志改正错误缺点、能否有效解决班子内部矛盾就很难说了。这种形式化、格式化、程序化色彩很浓的民主生活会,往往只触及表面、不触及思想和灵魂,维护领导班子表面上的团结和谐,回避现实矛盾或避重就轻,形式重于内容,是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

3 基本经验及其运用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各类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领导各项事业在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突出其政治功能,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正如习近平指出:“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4]27对于十八大以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成功经验,必须认真总结和运用。对于当前党内组织生活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重视并认真思考应对之策。

3.1 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以上率下

十八大以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之所以取得明显成效,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强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命题,同时提出“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要求,强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4]33。从中央八项规定开始,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都是首先从中央政治局做起,政治局首先从总书记做起。中央领导同志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做出示范、以上率下。与此同时,建立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和问责制,层层问责、层层落实。在这种顶层设计和中央以上率下强力推动下,各级党组织也是首先从领导班子做起,主要领导干部首先做出示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在各项教育活动中加强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呈现新气象,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由上可见,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以上率下就是十八大以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一条首要经验。当前和今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特别是加强和规范国企、非公组织等薄弱环节党的组织生活仍然需要运用这一经验。比如,国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方面,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副书记,加强国企党建;政府主管部门向非公组织委派督导专员、指导员方面,专员或指导员同时兼任非公组织内中共党组织书记,加强非公组织党建等。这些举措虽然各地已经普遍进行了积极探索,有些中央也颁发了指导性文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就全国来看发展很不平衡,仍然需要党中央在各地探索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强顶层设计,适时出台相应党内法规,使之更具权威性、更有规范效力,从而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党建工作,加强和规范薄弱环节党的组织生活。

3.2 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纪律和制度的硬约束

督导检查和制度约束,是推进工作、落实和完成任务部署的必要手段和保障。十八大以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之所以成效突出,加强自上而下的督导检查、强化纪律和制度约束是一条重要经验。调查中发现,凡是“三会一课”较正常、组织生活质量认可度较高的单位,都建立健全了督导检查的相关制度,而且有的单位还规定得非常细致严格。比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求领导干部做好党课笔记、手抄党章等,督查时以上资料都要检查,如果发现不认真的,还要批评并重做。每个单位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查更为严格,不仅需要严格按照关于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进行,而且基本上人人发言都要过关,否则上级就要批评约谈甚至要求重开。相比较而言,凡是党内组织生活做得不够好的单位,往往也是督导检查和相关制度纪律缺乏的单位,或者虽有督查制度但没有“硬”起来。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强化纪律和制度的硬约束,进一步加强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督导检查。

但现实中,在严格组织生活方面仍有一个纪律上的薄弱之处,即对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特别是基层组织生活(支部生活)不按期、不正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的认定和处理,缺乏明文规定①目前仅有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更没有纳入纪律处分范畴。因此,对组织生活的督导检查和纪律制度约束主要取决于上级领导的意志和标准。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值得指出的是,解决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中出现的新形式主义问题,需要我们改进督查方式方法。督查不能只查看下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记录和台账,还应该通过个别访谈、平时不定期指导检查等方式了解掌握下级党组织生活真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同时,若发现记录和台账中有明显不符合真实情况或明显造假的材料,上级党组织必须严肃问责处理。以上两个问题,都需要党中央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解决。

3.3 把抓“关键少数”与抓“全面”有机结合起来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骨干,对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起关键作用,是决定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面貌的“关键少数”。十八大以来,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制定、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都反复强调以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为重点。随后,中共中央又于2017年初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对此,习近平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反复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4]45-47。在抓“关键少数”的同时,我们党“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要求“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4]138。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就是面向全党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的工作,就是抓“全面”。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始,党中央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面向全体党员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2017年党中央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面向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全覆盖、常态化,要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组织依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求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方面的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

正是由于十八大以来既抓领导干部,又抓基础,做到抓“关键少数”和抓“全面”的有机统一,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组织生活面貌才焕然一新。当前和今后,着力解决一些党建薄弱环节党的组织生活不大正常、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要坚持和运用这一宝贵经验。同时,无论是委派还是选举产生的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身处何种单位和组织,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和职责,努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单位、本企业、本组织内党的组织生活不断走向健全和规范。

3.4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5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从制定和贯彻“八项规定”,到开展以反“四风”为突破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等,党中央无一不是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17年新修订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也明确指出:“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5]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6]49这既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功经验的总结,同样也是于对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经验的总结。

可以说,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每一项重大举措、每一部党内法规都具有清晰的问题导向,都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在党中央带动下,随着党内问责制度的建立健全,全党自上而下各级组织的组织生活质量及其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成效得到党内外群众普遍认可。毫无疑问,今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必须坚持和运用这一成功经验,仍然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内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中,如前所述,“不规范”仍然是当前党内组织生活被党员普遍认为突出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基层组织生活即党支部组织生活中显得更为突出。调查中,不仅选择“不规范”问题比例最高(达40.2%),而且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愿望也很迫切。问卷中,在回答是否有必要由党中央制定一部统一的党内法规对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支部生活)加以规范时,选择“非常必要”的占51.5%,超过一半;选择“必要”的为35.9%,二者合计达87.4%。而在“机关问卷分析”中,二者合计更是高达94%(如果单独统计厅级及以上干部,这一比值则达到了96.9%)。因此,解决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势在必行,而由党中央对此作出顶层设计、出台一部统一的党内法规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性工程。党支部组织生活法规应该对诸如“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和党性分析等“基本动作”作出明确规范。

另外值得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虽然十八大以来党员、干部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认可度有了较大提升,但批评和自我批评难以开展甚至被歪曲的问题仍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也是一段时间以来组织生活庸俗化、娱乐化、形式化、表面化等不良倾向的症结所在。着力解决这一问题同样需要针对性。问卷调查显示,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难以开展、效果不够理想的主要原因,在可供选择并可多项选择选项中,按照选择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是“怕伤和气”(58.8%)、“怕得罪他人”(51.3%)、“缺乏过硬的制度规范和保障”(33.9%)、“怕丢面子”(23.2%),即超过一半党员认为主要原因是“怕伤和气”和“怕得罪他人”。因而,解决这个问题应主要针对这两个原因着手,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制度保障问题,同向同时发力,形成合力。

[1] 本书编写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相关40个党内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2]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3] 何克祥.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几个基本问题[J].理论与改革,2017(4):97-106.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5] 中共中央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N].人民日报,2017-01-13.

[6]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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