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简化与文化传承探讨需要澄清的几个问题

2019-02-20 20:02于全有
关键词:繁体字中华文化大陆

于全有

(沈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近年来,以网络为代表的一些传媒的相关言论中,时常可以见到汉字简化(特别是新中国大陆推行简化字)后割断了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的血脉、造成文化断裂之类的言论。典型的事例,不仅有流布广泛的“汉字简化后,亲不见,爱无心,产不生,空空,无麦,运无车,导无道,无首,飞单翼,无力,有云无雨,开无门,乡里无郎,圣不能听也不能说,买成钩刀下有人头,轮成人下有匕首,进不是越来越佳而往井里走,可魔仍是魔,匪还是匪”之类的含沙射影、似是而非的网络段子,甚至有某地某演艺界人士以大陆人“看不懂正体字”为由,而耸人听闻地在网上发出“华夏文明在大陆已死”的梦呓①http://bbs.hsw.cn/read-htm-tid-3510314.html,http://ent.sina.com.cn/s/h/2013-07-15/02223963847.shtml.。一些不明就里者,往往也盲目地以之作为中国大陆应恢复繁体字的重要由头之一,而随帮唱影,附和发声。

实际上,仔细分析相关言论,不少把汉字的简化简单地一概解读为割断了中华传统文化血脉之类的说法,往往不是出于对汉字演变的客观规律与史实的无知,就是出于别有用心的耸人听闻。

一、关于文字与文化的关系问题

从文字与文化的关系上看,文字本身虽然也是一种文化(主要是字理文化,即与文字的构造理据有关的文化),是文化的一部分,但文字的主要职能是作为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并通过所记录的语言去承载文化。如果说语言(包括口语、书面语)是文化的载体的话,那么,文字则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承载文化的载体的载体。而通过所记录的语言去承载相应的文化的文字,它和这种文化二者之间,实际上还隔着语言这一介体在中间。同时,文字也不是这种被承载的文化本身,二者之间画不上等号,也不存在一个变了、另一个也一定会跟着改变的逻辑。也就是说,作为文化载体之载体的文字,并不是被它间接地所承载的文化本身,二者之间是有隔层的两个不同层面的东西;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隔着语言这样一个介体的间接性的关系,而不是直接性的关系;选用什么样的具体字形作载体形式去记录或承载语言,并通过语言去承载某种文化,这在文字形体与通过语言所承载的文化这二者之间,既不存在逻辑上的必然、固化的对应关系,也不存在逻辑上的必然、一定的因果关系;文字形体的变化与简化,与相应的文化传承是否会因此就会断裂或被割断之间,也没有逻辑上的必然的因果关系。

这意味着: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系统,并通过汉语去承载中华文化,其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进行必要的形体的简化,这本身与中华文化的传承是否会因此就会断裂或被割断之间,并不存在逻辑上的必然的因果关系;繁体字与简化字都能通过所记录的同一种语言去传承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大陆对汉字的简化,也并不存在因此一定会割断中华文化传承的血脉、造成文化断裂的必然逻辑;即便汉字简化会有部分中华文化信息的流失,通常也主要是涉及一部分字理文化,而不可能会更多地危及整个中华文化;把汉字和其通过语言而承载的文化本身如一张纸的正反面一样直接相连甚至等同,再以之来指责中国大陆对汉字的简化会割断中华文化传承的血脉、造成文化断裂云云,无疑是典型的逻辑错位①这种逻辑错位,也可叫滑坡谬课,即认为如果某事情发生,接下来就会有很多本来没有必然性关系的其他事情接续向下发生,是把一种可能性认定为必然性的逻辑推导谬误。从情感上说,这种逻辑谬误也可叫作诉诸情感谬误。与偷换概念、以偏概全。

二、关于汉字简化的客观事实问题

由繁趋简,以简驭繁,本是包括汉字在内的人类文字发展的基本规律,并不随着某一特定时期的特定社会集团或某一个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从古老的源于图画记事的象形文字,到不断趋于简易化、符号化的现代文字,汉字跟历史上的人类许多古老的文字一样,其形体,几千年来在简明化(既简又明)的社会需要下,几经演进。在走过商周甲骨文、金文等早期汉字出于完善形体的需要而繁丰化的阶段后,自春秋战国时代开始,汉字为适应社会的需要,便不断地趋于简化中[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大陆对部分汉字的简化与规范,也不过是在顺应人类文字发展(包括汉字发展)不断趋简大趋势的前提下的、顺应时代发展的社会需求的顺势之举,理论上与事实上都推导不出中国大陆的简化汉字是在割断中华文化传承的血脉这种逻辑论断来。

(一)删繁就简、避难就便,本是文字发展的自然之理

文字本不过是一种工具,一种用来记录语言符号系统的工具。删繁就简、避难趋便,本是自然之理,古今中外皆然。清代曾有人对此说道:“古之人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文字者所以为记语言之表识也。古籀而小篆,篆而隶,隶而真行,人事降而愈繁,则文字趋而愈简,自然之势也。”[2]“文字者智器也……文字之易难,智愚强弱之所由分也……仓颉制六书以代结绳,文物渐昌明矣。籀文篆隶,字体代变,而数千年,几近失制字精英,大都删繁就简,畏难趋便。然亦人性使然,事理必至。”[3]“自古及今,文字屡变,由古文籀篆八分以至隶楷行草,皆有由繁趋简之机。西国文字亦然。由巴比伦而犹太,而希腊,而拉丁,至今法文,欧美二洲皆用之,而音读多殊。”[4]足见删繁就简、避难就便,本是古今中外皆然之理。

(二)汉字简化的历史由来已久

汉字自从走过早期发展阶段之后,就一直处在不断趋简的发展变化之中。这种简化,不仅有民间自发形式的,而且也有官方组织推动的。秦代的“书同文”运动,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官方组织进行的大规模的汉字简化运动。就目前两岸有关汉字简化的论争而言,一些言论或出于无知,谬称由繁体字向简体字的汉字简化,是在大陆的新中国政府开始倡导的。其实,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根本不符合事实。关于这一点,只要对相关方面的历史有一点儿了解的人,都不难会做出相应的判断的。即使在我们现当代,汉字的简化也并非自新中国的中央政府开始,早在民国时期的民国政府就已推行过简化字。如1935年8月21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发布经蒋介石同意、由时任教育部长王世杰签署的《第一批简体字表》,采用了钱玄同1935年6月所编的《简体字谱》(2 400余字)中已有收录的324个简体字②这324个简体字与现在的规范汉字完全一致的有212个字:“罢、发、阀、答、杀、压、价、吓、袜、挂、画、拨、泼、罗、逻、箩、过、个、蛰、这、热、窃、协、乐、学、执、学、师、狮、时、实、势、辞、尔、医、仪、蚁、义、异、闭、弥、籴 、拟、离、礼、劢、厉、机、岂、启、气、弃、戏、碍、摆、迈、台、盖、斋、筛、晒、才、侩、狯、桧、怀、帅、废、类、为、伪、对、归、会、柜、烩、虽、岁、无、独、炉、庐、沪、烛、嘱、数、欤、与、誉、屡、举、惧、趋、宝、祷、涛、闹、劳、号、枣、灶、庙、条、粜、矫、乔、侨、头、娄、楼、皱、昼、俦、筹、寿、邹、犹、刘、旧、广、办、蛮、胆、担、摊、滩、瘫、坛、难、赶、毡、战、蚕、岩、艳、边、变、点、联、怜、恋、间、坚、艰、碱、迁、闲、弯、万、断、乱、欢、还、环、园、远、权、劝、选、门、们、闷、坟、恳、陈、阴、隐、宾、滨、殡、闽、临、尽、烬、亲、衅、闻、问、孙、韵、逊、帮、当、党、挡、尝、丧、阳、痒、粮、庄、床、双、丰、风、灯、称、声、圣、应、营、蝇、听、灵、东、冻、众、虫、荣、从、穷”,65%后来为简化汉字时所采用。,予以全国推行。这是民国以来由政府牵头进行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推行简化汉字活动。后来,据说是由于时任考试院院长戴季陶等为代表的一些人的反对,称简体字毁灭中华文化,并出现了跪之为汉字请命的一幕,因而到1936年2月时,民国政府又对这批简体汉字宣布暂缓执行[5]。而蒋介石本人,其实还是提倡简化字的。除了上述《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公布得到了他的同意外,20世纪50年代他还曾在台湾说:“为大众写的文字而不能大众化,那如何望其有效?我们须知文字是大众达意表情、取得知识和争取生活的工具……所以,简体字的需要是生活的需要、时代的需要。”1953年,蒋介石又说:“简体字之提倡,甚为必要。”[6]此外,1951年,台湾的一位“议员”提出“请颁布常用简易汉字案”,得到通过;1952年,蒋介石在台湾推行过简化字,据说后来由于胡秋原的反对,而没有执行[7]。1953年,台湾举行过“简化文字座谈会”,成立“简体字研究委员会”;1954年,罗家伦还在《中央日报》上发表过《简体字的提倡甚为必要》一文;1969年,何应钦在国民党全会上提出“整理简笔字案”;1989年,在台湾《国文天地》杂志组织的“文字简化面面观座谈会”上,林安梧说“文字简化是趋势,是需要”,许炎辉说“采用简体字,方便和大陆进行交流”;1991年,《华文世界》发表杨祚德《正视大陆简化字》一文,等等[6]。台湾还出台了印刷用的楷书标准——《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字形为繁体字,台称“正体字”)和手写用的行书标准——《标准行书范本》(字形大量采用简体字,台称“行书”),形成“印繁写简,繁简并用”的用字状况[8]。

由上可见,在新中国中央政府推行简化汉字前,包括蒋介石执政时期在内的往代政府,都曾不同程度地进行过推行简化汉字活动,这是历史事实。把简化汉字割断中华文化传承血脉、造成文化断裂的“始作俑者”这样一顶不实的帽子或“原罪”扣到新中国中央政府的头上,既不合乎汉字形体演进的客观规律,也不合乎汉字简化过程中的历史事实。新中国的中央政府也并不是所谓的简化汉字割断了中华文化传承血脉、造成文化断裂的“始作俑者”。关于这一点,只要肯认真地梳理、检阅一下相关汉字发展史或汉字简化史等资料,就会不难了解事实真相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到底是如何进行汉字简化工作的

1949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吴玉章致信毛泽东,提出为了有效地扫除文盲,需要迅速进行文字改革及推普等意见。当时的中国情况是:5.5亿人口中的80%是文盲,农村的文盲率更是高达95%以上。毛泽东收到吴玉章信后,百忙之中没有马上直接表态回复,而是将此意见转给郭沫若、马叙伦、沈雁冰(茅盾)三人,委托他们研究并将他们的意见反馈给吴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后,国家十分重视文字改革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10天,即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宣告成立。同年12月,吴玉章任常任理事会主席,邢公畹、黎锦熙、叶圣陶、周扬、胡乔木、胡愈之、郭沫若、陆定一、田汉、成仿吾、彭真、董必武、廖承志、谢觉哉、罗常培、李立三、李维汉、李达、李济深、何其芳、邵力子、徐特立、陈望道、艾思奇等78人任理事。所参与其事者,均为有代表性的一时之选。1951年春,毛泽东曾批示:“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共同的拼音方向”,并在该年6月对吴玉章等人的“汉字可以立即用拼音文字来代替”的看法不赞同,强调“搞文字改革不要脱离实际”,“应首先进行汉字简化”。后来,毛泽东又根据不同意见,调整了自己对文字改革拼音化方向的认识,指出文字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9]同年12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马叙伦任主任委员,吴玉章任副主任委员,丁西林、胡愈之、黎锦熙、罗常培、王力、韦悫、陆志韦、林汉达、叶籁士、倪海曙、吕叔湘、周有光等12人为委员。1954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为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86年12月6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吴玉章任主任委员,胡愈之任副主任委员,丁西林、王力、朱学范、吕叔湘、邵力子、季羡林、林汉达、胡乔木、马叙伦、韦悫、陆志韦、傅懋、叶恭绰、叶圣陶、叶籁士、董纯才、赵平生、黎锦熙、聂绀弩、魏建功、罗常培等23人任委员。同年11月,吴玉章任主任。原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的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被取代。1955年1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55年7月13日,国务院另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由董必武任主任委员,郭沫若、马叙伦、胡乔木任副主任委员,组织审订上列草案。同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简化汉字修正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于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并于1956年1月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汉字简化方案》[10]。由是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对汉字简化工作的重视与慎重。

本着“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方针,《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化字分四批推行,并在经过八年多实践后,于1964年5月总结、归纳成《简化字总表》出版。这个总表里又分三个字表:第一表是350个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类推出来的1 745个简化字。1986年,在国家正式废止曾于1977年12月20日发布试用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后①《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通常被简称为“二简字”)是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汉字简化方案》通过后开始酝酿、1977年12月20日发布试用的,1986年6月24日废止。但二简字中作为“”的简化字“炖”,目前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中,均已处理为只收“炖”,将“”作为它的异体字或繁体字括号标在“炖”字字头的后面。,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对原《简化字总表》做个别调整、修正后,于10月10日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表中共收简化字2 235个。这些字的繁体字字形平均16.1笔,简化字字形平均10.3笔,平均减少了5.8笔。后又迭经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增收了《简化字总表》外的120个类推简化字、2013年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又增收了《简化字总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外的226个类推简化字,使简化字的总数在此表中达到2 546个(在本表中占比31.41%)[10][11]。若再加上没被收入此表内的另外31个简化字,实际上目前中国大陆的简化字共有2 577个。

这些简化字占我们现有汉字总数的比例是多大呢?《中华字海》(冷玉龙、韦一心主编,1994)是目前收录汉字数量较大的一部大字典,收字85 568个。若将目前的简化字总数与其相比,占比3%。若将目前的简化字总数跟近年通过国家鉴定、据说是目前收录汉字最多的北京国安资讯设备公司的汉字字库所收入的有出处的汉字91 251个相比,占比2.8%。这一简化比例,与阅读中华典籍、传承中华文化所可能需要的其他汉字数比例相比,简化字到底多大程度上能因此一定就会割断了中华文化传承的血脉呢?何况,简化字就不能传承中华文化?汉字简化后的中华典籍与中华文化都传承不了了?依据何在?更何况,中国大陆是消灭了繁体字了吗?汉字简化以来,中国大陆印行了大量的传统文化典籍,有简化字版的,以普及传统文化;有繁体字版的,供有能力者学习、研究。无论简体字版的还是繁体字版的,都同样起到了传承传统文化的作用。2013年4月18日,马英九在台出席某庆典讲话中曾说:来台探亲、观光的大陆人累计已达700万人,他向好几个导游打听过,没听说有任何一人反映看不懂正体中文字[12]。这一点儿也说明不了什么?

但这个账仅仅就这么来算,肯定是不够的。显然,这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这些简化字配合其他的汉字,对中国大陆扫除文盲、普及文化教育、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素养所起到的巨大作用,这个账是不是也得算一算?它对历史上已有的简体字文化的传承作用、对教学与书写效益的提高方面的作用,这个账是不是也都得算一算?就站在自身的某一角度对之算此处怎么怎么失去了的账、而不静气的同时也对之算一算彼处同时可能增益的账,这合适么?就算是市井底层的地摊小贩,也知道算账得得失综合考量合不合适吧?据统计: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国有80%以上的人口是文盲,用简化字扫盲能提高效率20%以上;2.采用简化字教学能提高效率15%左右;3.采用简化字书写能提高效率40%左右[10]。早在1999年的有关调查显示,大陆99%的人已习惯运用规范汉字。这当中,简化汉字所起到的作用与效能,无疑是巨大的。

(四)大陆汉字简化是依据什么样的原则、方法与基础来进行的

1950年8月9日,国家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召开简体字研究选定工作座谈会,确定了简体字的四条原则:1.整理选定已经通行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已有简体字的简化规律加以适当的补充;2.所选定、补充的简体字,以楷体为主,间或采取行书、草书,但必须注意容易书写和便于印刷;3.简体字的选定和补充,以最常用的汉字为限,不必为每一繁难的汉字制作简体;4.简体字选定后,由中央教育部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实行[10]。后又在听取多数人意见的基础上,1952年3月25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汉字整理组重新确定了编制简化字方案的四条原则:1.已有通行简体的字,以述而不作、不另造简体字为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在《汉字简化方案》中,绝大部分都是规范借用民间已经出现的简化字,新造的简化字只占19.38%)。但无通行简体而笔画较多的常用字不妨另找简体;2.简体字以印刷体为准,其构造宜注意与手写体相近。偏旁简化可以类推;3.异体字另行处理,代用字暂不入本表;4.简体字表公布时,以简体字为主,附注繁体。排列按的次序,首笔相同视次笔,另附由读音检简字及由繁体检简字的两个检字表[10]。这些原则的制定,显现了新中国汉字简化尊重历史、尊重群众已有的书写习惯的慎重态度。

大陆汉字简化的方法,主要是在吸收千百年来来自民众已有的简化方法来进行的。这些方法主要有:(1)类推简化,即通过简化一个繁体字或繁体字部件去类推简化一系列繁体字,如通过《简化字总表》第二表的132个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可以类推简化出第三表的简化字1 753个,占总字数的 78.4%,如“贝(贝)”与“货(货)”“赁(赁)”“贩(贩)”等;(2)同音或异音代替,即在意义不混淆的情况下,用形体相对简单的同音或异音字代替繁体字,如“表(錶)”“卷(捲)”等;(3)草书楷化,即把比较常见、熟悉的草书笔形改为楷书写法。如“长(长)”“书(书)”“专(专)”等;(4)换简单符号,即用一个笔画相对简单的符号去代替繁体字,如“汉(汉)”“区(区)”“怀(怀)”等;(5)保留特征或轮廓,如“飞(飞)”“宁(宁)”等;(6)新造形声或会意字,如“响(响)”“灶(竈)”等[13]。

大陆简化字的字形选择,通常都是有一定的相关社会运用基础的。从其来源上看,大部分简化字都源于古代已有的简体字(如异体字、俗体字)和民间流传的简体俗字等相关字形为依据。如“亲”字,早在西周时期的伯簋上就有此字形的金文写法,并不是大陆在进行汉字简化时,才给简化成“亲不见”的;又如“爱”字,在书法家颜真卿那儿,就已被写成有今天的“爱”的字形了,也不是大陆在进行汉字简化时,才给简化成“爱无心”的;又如“云”字,在甲骨文一期合集中,就已见到甲骨文中有写成跟现在的简化字“云”差不多的字形了,也并不是大陆在进行汉字简化时,才给简化成“有云无雨”的。“无”字,早在东汉时期成书的《说文解字》中,就已经存在非常接近于今天的“无”字的字形了,同样也并不是大陆在进行汉字简化时,才给简化成今天的“无”的模样的。有学者考察了原《简化字总表》中第一表、第二表中的388个字的来源后发现:源于汉代以前出现的有111个字,占28.61%;源于唐代出现的有55个字,占14.18%;源于宋代到清代出现的有175个字,占45.1%;源于民国时期出现的有46个字,占11.86%;1949年以后出现的仅有1个字,占 0.26%[10]。

马庆株曾著文列举过一些简体字在古时候的一些具体存在状况:敦煌出土文献中就有的俗字如“爱、绊、笔、缠、尘、虫、床、纯、辞、断、堕、尔、盖、个、顾、挂、国、号、饥、迹、继、夹、荚、颊、坚、检、将、绛、经、颈、来、赉、礼、怜、粮、乱、脉、门、弥、鸣、纽、凭、栖、齐、启、弃、悭、墙、惬、箧、轻、师、随、万、闻、问、无、狭、侠、贤、挟、兴、烟、痒、异、隐、与、语、岳、灾、沾、众、嘱、装、庄、壮、状”等;楷书在唐代虞世南书《孔子庙堂碑》中就有“状、弥、将、于、来、随、尔、涌、麦、继”等,在褚遂良书《雁塔圣教序》中就有“盖、弥、净、箧、纲、随”等;草书在汉代史游《急就章》中就有“时、东、陈、孙、检、帐、项、楼、来、夹、颊、侠、箧、贝、学、见、为、伪、长、张、随、状、问、觉、乐、犊、读、断、变、郸”等,明拓肃府本《淳化阁帖》中晋代王羲之帖中就有“东、岂、试、为、缅、临、终、张、时、将、见、当、孙、扬、实、尔、鲤、鱼、与、诏、长、乐、陈、来、诚、绝、顾、灾、宽、饮、谢、杨、学、万、发、问、怅、颐、视”等,王献之帖中就有“尝、临、谓、诸、当、问、顿、许、尔、闻、弥、将、来、终、缠、绝、随、门、与、岂、劳、肾、为、汤、怅、时、经、传、写、孙、觉、陈、见、茎、顺、东、险、会、诣、请”等;行书字帖中见到王羲之用过的有“于、将、随、终、岂、谁、维、侠、绵、绛、结、给、粮、纺、谓、语、为、数、谢、败、丧、盖、纸、书”等,唐朝欧阳询用过的就有“来、闰、馀、问、盖、维、临、终、随、隐、将、侠、荣、门、闲、墙、粮、顾、纸、纷、绥、纭、间、丧、辞、结、数、状”等,唐朝虞世南用过的就有“来、问、礼、绝、维”等,宋朝苏轼用过的就有“顾、盖、来、堕、于、饥、误、敛、将、请、绝、万、尔、贾、闻、祷、须、阙、计、时、诚、夸、纳、记、诉、纠、与、访、谁、长、诗、语、馀、缘、弥、纪、闲、终、谓、闰、债、状、谒、见、间、挟、维、问、谈、啸、传、东、宽、当、闰、绝、须、数、挟、细、鸾”等,元朝赵孟頫用过的就有“来、给、诸、禅、质、丧、将、门、壶、设、请、绝、违”等,明朝董其昌用过的就有“记、为、将、纳、缉、于、万、证、盖、萧、顾、楼、赋、长、与、谓、览、尽、时、诸、谱、传”等,清朝郑板桥用过的就有“问、觉、尽、梦、诗、来、绸、缪、潍、为、两、现、画、闻、壮、剑、红、饭、贾、见、语、状、胆、尔、阅、词、缓、继、应、给、证、宽、讯、说、请、违、麦、随、时、课、该、调、结、约、对、详、诉、贤、险、赋、蒋、学、劲”等[14]。

如上所述可以使我们比较清楚地看到,大陆简化字的字形选择,绝大多数都是有一定的相关社会运用基础的。这也是其之所以能够赢得群众的重要原因。胡适当年曾在《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的卷头语中说道:“我深信语言是一种极守旧的东西,语言文字的改革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但我研究语言文字的历史,曾发现一条通则:在语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老百姓是革新家而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从这条通则上,又可得一条附则:促进语言文字的革新,须要学者文人明白他们的职务是观察小百姓语言的趋势,选择他们的改革案,给他们正式的承认”[15]。这段话,确实值得研究汉字简化者玩味、深思。

至于网上流布广泛的那段“汉字简化后,亲不见,爱无心,产不生,厰空空,麵无麦,运无车,导无道,兒无首,飞单翼,湧无力,有云无雨,开関无门,乡里无郎,圣不能听也不能说,买成钩刀下有人头,轮成人下有匕首,进不是越来越佳而往井里走,可魔仍是魔,匪还是匪”的嘲讽简化字的网络段子,充满了“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戏谑的味道,其所述的逻辑问题,除了上文所涉及的部分内容已有部分的阐发外,苏培成曾在其《从简化字“亲不见”“爱无心”谈起》一文中,已对其作了比较细致的学理分析[16],这里不再赘述。难怪有人曾对此网络段子偏颇的逻辑相应地作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段子——“汉字简化后,护用手,爱有友,灶生火,显明明,龟有甲,笔有毛,宝有玉,众有人,网像形,灭无需水,呼吁有口,号非虎啸,体制为人也是为本,战为占有不宜单人,昼乃日出一尺高,虫不是越来越多是越少越好,而佛仍为佛,神还为神,信还为信,仁还为仁,善还为善,美还为美,福还为福,喜还为喜”,以及“汉字简化后,党内无黑,团中有才,国含宝玉,爱因友存,美还是美,善还是善,虽丑无鬼,只不过台无吉,湾无言,穷不躬,权不佳,巩不革,车不行田,坚不称臣,无鹿亦能丽,无巫亦能灵,无水亦能灭,无火亦能劳,无曲亦能礼,无手亦能击,办事左右不辛苦,垦荒何必靠豺狼”①http://bbs.tiexue.net/post2_7921523_1.html.等来对其予以回应与反讽。

三、关于汉字简化与文化传承的辩证观问题

目前两岸都不同程度的同时存在繁体字(台称“正体字”)和简化字(台用“简体字”,二者不完全相同)并存、一同来传承中华文化的状况,只不过是中国大陆目前是以简化后的规范汉字为正体,繁体字限制了其使用范围(大陆从来没有废止、消灭繁体字),而台湾是以繁体字为正体字,民间手写用简体字,两岸用字的主要差别是在繁、简体字的位置上的相对性的差别。就汉字的形体性质而言,无论是大陆使用的简化字也好,还是台湾使用的简体字也好,都是属于在使用一种简化的汉字。而汉字自从走出早期阶段后,几千年来,其形体经过了诸多的演进,字形也不断地趋于简化。尽管汉字在简化的过程中,可能会在带来一种新字形内涵信息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能会出现因旧字形内涵信息的部分流失及对前代字形识认上的弱化等而形成的一些所谓的“逆差”问题,也就是说,它有利也可能有弊,但我们须要清醒的是,这当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大多都不过是汉字在随着社会的发展需求而不断地向前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连带性的问题、伴生性的问题(我们并不是要讳言汉字简化的过程中个别字可能存在的一些值得探讨的地方),而不是因此就不应该发展的问题、不再需要发展的问题,或因畏惧、害怕而逃避、甚至是仇视、谩骂、阻止汉字发展的问题。关键是怎么合乎规律地趋利避害的问题,怎么选择的问题。

社会上的许多事物在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往往都会在带来某些益处的同时,可能在另一方面又会相应地带来一些副作用,即所谓的“有一利就有一弊”的双刃剑效应。这本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一如火柴的出现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人都不会像古人那样会钻木取火了;缝纫机的出现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许多人也不会像前人那样会手工缝制衣服了;手机的出现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BP机消失了,座机电话要淘汰了,各种手机病也来了;医疗检测仪器的出现在给我们带来相对准确的相关检测数据的同时,不少医生离了检测仪器就看不好病了……凡此种种,是不是我们在意识到问题的同时,就不要这种社会的发展进步了?是不是在这种发展进步中,事物原有的本真内核或实质就一定会被割断或改变了?或者是在事物发展面前,以防止我们曾经拥有的能力或文明、文化传统的断裂为由,而拒绝接受,拒绝发展,仍要大家都生活、守候在钻木取火之类的“有文化”的前文明时代?

历史上以简体汉字会毁灭中华文化为由而遏制政府对简体字的推行的殷鉴并不遥远,民国政府进行的第一次大规模推行简化汉字活动的无疾而终,无形的利刃正是潜隐在毁灭文化的外衣下而得手的。如今,当中国大陆的汉字简化早已迈入耳顺之境时,还不时会传来类似的会毁灭中华文化之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与思考。

应该看到的是,社会发展中的新变化及其可能带来的问题,本都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正常现象。在这种正常的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外在形式或方式的变化,并不代表其内在本质上的功能性质的改变:不管是火柴取代了钻木取火也好,还是缝纫机取代了手工缝纫也好,抑或是手机取代了BP机、座机电话也好,医疗检测仪器取代了医生的望闻问切也好,从前后者的关系上看,实质上取火还是取火,缝制衣服还是缝制衣服,通讯还是通讯,看病还是看病,其内在本质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是方式变了,变得更便捷了。如是,则我们到底该如何看待这种社会发展变化中出现的新事物、新现象,答案无疑是不言而喻的。说到底,事物的发展变化根本就不是谁要干掉谁或干掉什么的问题,而是历史发展会选择谁或选择什么的问题。于我们而言,是如何认识并顺应历史发展的规律问题。

如何正确地看待汉字在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简化现象及其可能带来的问题,其道理也莫不如此。汉字在从古至今的形体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在不断趋向简便化的发展过程中,不少字的形体发生过变化,但中华几千年文化的传承因此就不断地被割断或断裂了么?人类历史上不少古老的文字也遵循趋简的规律,其文化的传承也因此都随之而断裂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顺应客观规律及社会的实际需求,在遵循一定的简化原则的前提下,将部分繁难的汉字形体由繁体字形式向简体字形式的汉字简化,对大陆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无意否定对其中某些具体问题的理性探讨),何来如此罔顾客观规律及事实,不分具体情况地断言中华文化的传承断裂了,甚至“华夏文明在大陆已死”了呢?难道唯有用港台目前用的繁体字这种“正统”形式的汉字才好“正统”地维护中华文化的传承?而用简体字就会造成中华文化传承的断裂?因而就要反对大陆的简化汉字?倘如是,台湾目前民间在使用的简体字是不是也一定会因此在造成中华文化传承的断裂?抑或是认为台湾因有作为正体字的繁体字在使用,因而就没割断中华文化传承的血脉,而大陆因为用简化字而“消灭”了繁体字,因而就有割断了中华文化传承的血脉的问题了?而客观事实是,实行汉字简化后的中国大陆实际上从未废除或消灭过繁体字,只不过是限制了其使用范围,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有清楚的体现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1年1月1日施行)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废止或消灭繁体字、异体字,也不是要求人们在所有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是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是我国繁、简字使用的一贯政策,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制定,使这一政策法制化。参阅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读本》,语文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91页。。而这里需要试问的是:在某些断裂论者心目中,那些没有发生“断裂”的繁体字又是缘何而来的?其前身是否就都是这样的而从没发生过演变?如其前身也不是这样的,也是历经发展演变而来的,这些繁体字的使用跟其前身比,岂不是早在中国大陆的简化字之前就早已率先割断了中华文化的血脉、早已先造成了中华文化的传承断裂了么?同时,汉字的形体变化次数多的,岂不是早已割断了中华文化传承多少次了?倘如是,几千年来,我们的文化岂不早已被割裂得百孔千疮,呜呼哀哉?汉字的早期形体甲骨文,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认识、使用了,中华文化的传承就因此断裂了么?金文现在也已经没有多少人认识、使用了,中华文化的传承也因此就断裂了么?汉字自春秋战国时代起,哪一次后起的新文字运动不是建立在对先前的旧文字的简便化的基础上?难道汉字形体的每一次趋简性的演变,都是割断了中华文化传承的血脉、都是中华文化传承的断裂么?倘如是,现存的这种“罪该万死”的文字岂不是早该废除不要了更好?焉有还存在并研讨这种“罪孽深重”的东西之必要?

前文已经说过,文字作为一种文化,主要是一种字理文化,只是众多文化中的一种。到目前为止,有些汉字的造字理据我们并不十分清楚,相关方面的不少字理文化还有待研究、考证。因而,倘若字形的变化而造成文化信息的流失,通常也只是字理文化的部分流失,而不可能危及主要由语言去承载的整个文化。说汉字字形的局部变化能造成中华文化传承的断裂、会割断中华文化传承的血脉等,这种以偏概全的笼统之论,无疑是未洞堂奥的危言耸听。

语言文字本无阶级性,具有全民性。在有关汉字发展这一问题上,超越潜在的意识形态局限,抛却人为的思想壁障,一切从客观规律出发,从社会的实际状况与实际需求出发,从民族的未来发展出发,客观、审慎地探讨问题,共创未来,这当是追求汉字未来共同愿景的唯一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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