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及其设计初探

2020-04-14 10:13
长江丛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案例教学学生

一、前言

现代公理类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既要对中国式的“教学相长”、“因材施教”、“举一反三”、“言传身教”、“启发诱导”、“知行”、“破执”、“存疑”、“史鉴”等传统教育理念进行创造性转换,也要汲取欧美“辩难”、“体验”、“参与”、“博雅”、“经世”、“从做中学”、“案例”等先进的教学理念。尤其是对案例教学理念和方法的引进、应用和推广,对打造国内公共管理类课程“金课”、提升教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探索和引领作用。下面,本论文结合《公共危机管理》课程实践,对案例教学设计诸多方面进行了必要的探讨。

二、案例、案例教学的基本内涵

什么是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是教学领域基本方法之一,它与“讲授、实验、展示、探究等方法一起,构成了庞大的研究方法群”[1]。列恩(L E.Lynn,Jr.)指出,案例教学是“教师以教学案例为基础,在课堂中帮助学习者达到特定学习目的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及技巧”[2]。克里斯坦森(C M.Christensen)则认为,案例教学是“对实际行动中管理者面临的情景进行诊断性分析。这种分析以叙事形式出现并鼓励学生参与进来,并提供分析特定情景至关重要的——实质和过程的——数据,以此设计替代性行动方案,来实现认清现实世界的复杂性与模糊性的目的。”[3]由此可见,所谓案例教学(case teaching method),就是应用案例来达成教学目标的过程,即为实现特定教学目标,针对专门问题而选择设计相应案例性事实材料来分析理解该议题的现实情境和内在逻辑的教学实施过程。

案例教学是建立在案例的基础上的。事实性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关键;如果没有典型的案例,案例教学就无从谈起。因此,对案例的认知、选择、设计以及对案例的实际应用就至关重要。那么,什么是案例呢?对之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案例(case)一词,汉语中指“范例或例子”,英文指“事例”,医学译为“病例”,法学译为“判例”,商业或企业管理教学中译成“实例”,社会研究中译为“个案”。可以说,案例包括了(1)特定情景描述,(2)商业事务记录,(3)典型故事描述,(4)基于某种事实的讨论和互动[4]。由此可见,案例承担着提炼理论或支撑观点作用。案例教学就是立足于案例事实,通过师生之互动讨论透彻、深刻地理解理论的一种教学方式。

案例教学与案例研究、例证说明或历史叙事有明确的区别[5]。案例教学在目标设计、应用方式、材料来源和实际效果等方面显著不同,他不能等同于案例研究(写文章),不是例证说明(举例子),也不是掌故叙事(讲故事)等。以目标设计而言,案例研究旨在通过事实性归纳概括产生理论,通过形成文章发表供同行交流;例证说明旨在对论点提供支撑性论据,进而说服别人接受该观点;掌故叙事旨在详细描述故事情节的曲折动人,引发阅听者的极大兴趣[6]。案例教学目标主要在于教学,在于通过案例让学生更加充分地把握现实的复杂性和相应理论的深刻性,在于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查阅资料能力”等方面而专门设计[7]。

三、案例教学的产生背景

案例教学具有很深的西方文化渊源,它可以追索到古希腊的口承传统和苏格拉底的“辩难术”。在人类早期经验中存在着一种口承(orality)先于书写(literacy)的历史传统,荷马史诗、旧约文本、古希腊悲剧等都具有口承文化的雏形,其中多依赖对口头传说故事的叙述[8];到苏格拉底时代,其著名的“辩难术”(art of midwifery,也称为“精神助产术”)是一种通过谈话、辩论产生知识和真理的方式[9]。与中国传统儒家经典诠释诵读的传承模式相比,案例教学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在中国极为发达的古典文史传统中也有大量精彩的叙事性案例,例如《左传》中的纪事,《史记》中的列传,明代小说《水浒传》等,都是“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把人生体验的本质和意义传递给他人”的典型[10]。

这些早期的传统构成了案例教学的哲学基础,而19世纪美国哲学家杜威(J.Dewey)提出的“从做中学”的实用主义教育理念,则成为案例教学兴起的直接因素[11]。到1920年,案例教学已经成为法科教育的主要方法,随后哈佛医学院相继采用该方法,利用临床实践和临床病理学会议两种案例教学形式对当时传统的医学教育进行改革;哈佛商学院则在1921年正式推行案例教学,教学方法上采用“案例系统”,强调课堂讨论[12]。在公共管教学领域,自哈佛大学1920年成立案例中心以来,肯尼迪学院60%的课程都用案例教学;学生围绕公共政策研究,两年中要学习100-140个案例[13]。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各大学开始将之引进到法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教学,很快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也采纳了这一方法并延伸到研究生教育领域,以突破传统的“课堂讲授法”局限[14]。

四、案例教学的设计特点

案例教学与讲授或实验等方法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案例教学法是指“教育者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生引入特定的真实情境中,通过对话和研讨促使学生充分理解问题之复杂性、变化性和多样性的教学形式”[15]。具体而言,案例教学具有以下特点:

(一)议题设定的情境性

情境性是案例教学的主要特点是之一。从哲学角度说,抽象知识的生产和接受,离不开对“生活世界”的主观体验和感受[16]。情境设置了行动的边界,也提供了选择的现实可能性。

(二)主体互动的体验性

案例教学具有“教学相长”的色彩,它形成了一种网状的信息沟通过程,将案例中的问题、冲突和困境交织成观念交锋的目标和人际互动的焦点。“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一方面,学习者不断地从案例中感知、提取信息,形成自己的心智结构;另一方面,不同的学习者对某个问题不同的假设、推论,通过相互辩论、交流,共同解决问题,形成更为丰富深刻的理解”[17]。

(三)目标达成的实践性

案例教学充分重视学习者的实践性和能动性。案例来自实践,又通过对案例的全面理解和深入分析,归纳总结经验教训来指导实践。案例教学关注学生积极参与到现实情境中去“从做中学”,关注学生通过上述过程形成拥有独立处理教育信息的学习主体,也关注学生在实践中对现实难题的理性分析、理解和领悟能力的提升。

表1 案例教学设计的基本过程

表2 案例教学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案例教学的设计过程

案例教学设计围绕特定教学目标展开,它包括(1)案例发掘(案例从何而来?),(2)案例审选(案例可否适用?),(3)案例应用(案例如何使用?),(4)案例评价(案例使用效果如何?)等四个方面[18](见表1)。

在具体操作流程层面,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把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通过小组讨论、角色扮演,模拟/再现案例场景,分析案例,得出结果,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案例教学操作具体环节包括(1)教师准备,(2)学生准备,(3)教师指导学生参与角色扮演,(4)讨论结束后进行案例评价,(5)案例归档等环节(见表2)。

六、案例教学的实施效果

如果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相比较来看,案例教学更加注重培养学生能力而非传授知识,更加依赖案例而非教科书,实施启发式而非讲授式教学,沟通渠道呈现双向或网状的结构,教师处于从属地位,扮演着引领、组织和协调的角色,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高,案例呈现出一手知识资料的鲜活性和原始性,学生的综合能力能够得到显著提高。

总之,案例教学当中师生角色都发生了显著转变,教学过程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理论(理)和实践(例)相互达到了最佳结合。案例事实和抽象理论是相呼应的,既可以从案例归纳上升到理论(从例到理)以更好地把握理论内涵,也可以通过理论规定选择典型案例(从理到例),用理论的解剖刀评判事实,深度辨明社会选择背后的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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