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2020-11-25 09:05马银波
关键词:科技成果成果服务

马银波

(武汉理工大学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

近年来,高校纷纷调整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精准对接市场和服务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能力体现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改革的成效,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越完善,管理服务能力就越强,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就越高。无论是风险分散机制、利益合理分配机制还是人才流动机制,都有效减少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高校和企业双方的利益均得以实现,还使相关领域的发展水平得以提升。[1]但是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特别是管理、投资等体制)极大地束缚、阻滞了高校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2]根据《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针对专利交易成交金额的测算,教育部直属的28所重点高校研发投资平均回报率不足4%[3]。基于此,深入分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面临的困境,精准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特点和任务,借鉴世界知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经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流程,不断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这是新时代赋予“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重要使命,是高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根本要求,也是高校科技管理创新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

一、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学者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大多数集中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供需双方的研究。例如,张骏和马跃指出科技成果转化难是由于高校知识生产供需关系存在失衡;[4]蒋兴华和张明基于价值链理论的研究表明,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在价值链系统环节各具优势,通过战略联盟可以很好地实现互补,实现价值链系统的优化和高效运行[5]。二是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模式进行研究。例如,彭定赟等从科技投入与科技产出等方面分析了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基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提出了高校联合创办线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四种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模式[6];胡丽提出无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形式的设置,该机构都要负责科技成果管理、财务管理、企业对接、维权纠纷、人才培训等任务。[7]三是对大数据技术在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开展了探索性的研究。例如,徐迪威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科技管理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通过运用科学手段,最终以数据的形式得以存储、整合利用和分析,大数据在现代科技管理中愈显重要;[8]许哲军和付尧对大数据环境下高校科研管理信息化进行了研究,认为大数据方法在高校科研管理的科研评估、项目立项决策、优化科研资源配置、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及科研规划等多方面都可以发挥作用,为提高科研计划项目的管理绩效,保障高校科研事业的良性、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9]四是聚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分析总结了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建构过程、内容构成及运行状态的基本特质,并对政策体系的三个维度提出相应对策建议。[10]丛培民从政策研究视角就大数据对科研管理与决策的影响进行了研究。[11]还有学者分析了国内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与启示,围绕机构设置、职责任务、运行模式、转化收益分配等进行比较研究(如表1所示)。[12-16]

表1 世界知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比较

综上所述,目前研究大多集中于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体制机制、管理模式、管理规程创新和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等方面,但对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特点、任务缺乏具体分析,特别是管理服务理念大多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停留在对于科技成果的管理,而对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能力研究较少。常旭华和李晓指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过程管理缺位的问题;[17]李丹和张杰认为我国的技术市场尚不完善,配套的服务网络也不健全,高校和企业之间没有形成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缺乏广泛及时的沟通和协作的平台。[18]基于此,必须立足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双一流”大学建设背景,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着力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绩效,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特点和任务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具有互动性、从属性、能动性和导向性等特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主要任务体现在辅助转化决策,对接科技、金融、法律等市场资源,协调受让双方关系以及防控科技成果转化风险等方面。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内在特点

1.互动性。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过程实质上是加强企业、科技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为确保成果转化的公平公正,双方通过尽职调查、商务谈判等方式,协商确定转化方式、转化价格,协力保证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等。企业在寻找高价值成果时,高校也在分析企业的承接能力和推动产业化应用的实力,寻找高质量的合作伙伴,以确保科技成果能够真正落地。

2.从属性。成果转化服从服务于科技创新活动,科技成果供给决定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市场和受让对象,高校科技成果的产出与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相协调,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不可能超越高校科技成果的供给能力,脱离高校的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综合性大学与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简言之,科技成果供给决定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科技成果转化转移的领域和范畴拓展到哪里,成果管理服务活动就应该跟进和拓展到哪里。

3.能动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虽然从属于科技创新活动,但成果转化的效果又取决于管理服务的水平,特别是管理服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因此,有效激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人员的主动性、创新性,可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最大限度地降低科技成果转化“行政阻力”,同时更好地实现科技创新的价值。

4.导向性。指管理服务对科研活动的反向作用,管理服务收集掌握和反馈的市场需求,对协助科技人员校正科研方向,使科技创新指向更加精准、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具有导向性的意义。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应重视市场需求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导向作用,使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与科研项目管理从源头上一致起来。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主要任务

随着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以及校企合作形式的创新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容和形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任务不断增加,管理服务的链条不断延伸,管理服务的组织协调更加复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是辅助转化决策、对接市场资源、协调受让双方关系和防控转化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1.辅助转化决策。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的不对称,决定了成果转化决策的复杂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事项决策权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主要是提出决策建议,因此,科技人员如何转化科技成果具有策略性。为消除科技成果转化信息不对称,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决策的科学性,对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部门应参与科研团队研究讨论,深入分析科研成果的潜在市场价值,辅助科研团队预判商业化价值,对科技成果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同步启动科技成果转化预对接工作;转让前,进一步组织市场需求调研、对成果进行分析评估、对受让单位进行反向尽职调研,以掌握成果受让方的承接能力;同时帮助受让方了解成果,使商务谈判、转化决策建立在准确翔实的信息之上。企业往往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调查等一系列活动,尽可能全面获取科技成果的真实信息,发现潜在投资风险并评估其对项目的影响。

2.对接市场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作为联结型和媒介型要素,肩负着为科技成果“找婆家”的任务。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提出,其宗旨就是在发明人与企业之间建立联系。[19]同时,通过科技成果的市场适合度评估,确定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的重点,确定科技成果转化顺序和优先级别,提出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培育项目,精准对接科技成果的目标市场,引入科技咨询机构、金融机构、法律专家提供项目策划、投融资支持和法律等方面的系统服务。

3.协调受让双方关系。科技成果转化是以成果出让为开端,成果完成人参与科技成果后续实验等活动的价值再创造,不是简单的一次性交易,需要艰苦细致的转让后技术支持和管理投入。加强科技成果完成者与技术受让者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实现成果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成功的专利运营需要协作,包括同专利代表机构、专利价值分析评估机构等协作,也包括不同区域专利运营机构的协作。[20]

4.防控转化风险。做好科技成果转化风险防范,有利于保护科技成果所有者的权益,有利于成果转化的实现,是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底线和基本要求。风险投资在美国高校的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中功不可没。大学的科研人员往往不是风险投资资金信息网的成员,他们不愿意和风险投资者有太多的联系,但是他们更乐意与大学风险资金的管理者联系。[21]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呈现高投入、高风险的趋势,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潜在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正由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向投资风险、法律风险等多维度转变,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必须充分应对复杂多变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

三、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现状来看,主要存在如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服务的市场运作有待完善;二是管理服务的职能任务有待拓展;三是管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四是管理服务的利益分配有待明晰。

(一)管理服务的市场运作有待完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通知》(国办发〔2016〕28号)指出: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市场化运营能力。有学者认为现行高校科技成果管理仍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管理模式,停留在成果鉴定、报奖、发表论文过程中的事务性管理。[22]高校科技人员潜心科研,虽然有利于发挥自身优势,把科研做到极致,但科技人员一般并不熟悉、了解市场,缺乏商业知识,并不擅长与企业打交道。美国斯坦福大学有一句名言:“永远不要让教授坐到谈判桌前。”科技成果的转化价格、交易方式遵循市场规律,由市场决定,不仅仅取决于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还取决于高校的品牌和社会影响,以及交易的谈判能力。因此,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管理服务的职能任务有待拓展

《国家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指出:针对技术转移过程中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领导履行成果定价决策职责、科技管理人员履行项目立项与管理职责等,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这些定位,折射出各级对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职能任务认识还不深刻,反映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职能定位比较狭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属于功能机构,是代表高校对外推广、营销高校技术的机构,其职能应是高校的技术交易管理、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等一系列的高校技术转移工作,内部的机构人员具备管理、会计、营销等多方面的专业素质。[23]从武汉某高校调研情况看,管理服务人员大多只是履行合同审批、项目立项等简单化、被动式管理职能,而对成果转化所需的价值分析、专利管理和运营,成果包装和定向推荐、转化后续管理,而在中试基地建设等大量复杂、主动式任务方面参与不够。究其原因,主要是对管理服务的职能定位不清晰,加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人员属于体制内人员,如果经常跑市场,“不坐班”、“不在学校”,就容易被所在单位“边缘化”。

(三)管理服务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涉及投融资、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因而要求管理服务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德国的专业机构以科研项目为核心,形成了贯穿政策、计划、项目、成果等链条化的服务体系,全方位支撑科研目标的实现,真正做到了对目标负责。[24]从我国高等学校专利运营现状来看,部分高校专利管理机构无法提供技术、法律、商业复合服务,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技术转移方面能力不足。[25]其中,尤为缺乏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进行包装、推广、中试、评估、市场策划方面的中介机构和人员。[26]因而,需要引入法律、尽职调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机构和人才,走依托社会化服务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之路。

(四)管理服务的利益分配有待明晰

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44条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这为转化团队和管理服务人员参与转化收益分配提供了依据,但并没有明确科研团队和转化管理服务人员之间如何分配收益,将导致转化团队无法获得确切的奖励和报酬,影响其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有学者认为,高校重视对主要成果研究者的奖励而忽视对科技成果转化者、管理者、中介者的奖励,影响了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导致了大部分管理人员仅做课题申报和上传下达等行政工作。[27]统计双一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发现,100%的高校认定科研团队(技术发明人)为收益分配对象;42.86%的高校认定科研团队(技术发明人)所在院系为收益分配对象;仅有1所高校(占比2.86%)明确转化团队(管理服务人员)可获得10%的专利转移收益。在实际工作中,大多聚焦于科技成果完成人的激励,很少关注管理服务人员的激励。

四、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绩效的完善对策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管理服务主体、对象(学校科技人员、受让企业)、市场、环境、政策制度等多因素、多内容、多主体,必须置于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着眼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整体筹划。基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现实困境,有必要综合施策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

(一)统筹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1.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是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与高校组织建设、人事管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管理传统等密切相关。高校的科研管理制度、人事晋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绩效激励奖励制度等内在因素,会通过影响科研方向选择、研发力量投放、科技资源配置等直接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28]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绩效,首先要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纳入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体系,作为推动“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学校学院联动,强化管理服务人员与科技人员同向用劲,以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促进人才培养、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实现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各要素间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2.加快布局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是高校拓展科技成果转化空间、延伸学科优势新的增长点、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例如浙江大学于2005年与飞利浦公司开展研究生交流互访,并于2010年和2015年续签订了合作协议,由飞利浦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在此过程中双方联合培养了4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19名优秀毕业生加入了飞利浦亚洲研究院工作。[29]高校科技人员参加国际科学交流活动多,掌握相关领域科技发展最新动态,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动态,应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语言精、情况熟等优势,推动科技人员由单纯学术交流向“科技成果转化使者”转变。

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保障机制。开展中试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阶段和过程,科技成果能否产业化的前提取决于中试的结果。中试基地在有效提升成果经济价值和技术成熟度、保证转化效率、降低转化风险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30]目前高校由于缺少中试经费和场地受限,企业又不愿意承担风险进行科技成果中试,导致很多成果仅仅停留在试验室阶段。2019年湖北省科技厅印发《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备案管理办法》,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中试基地,面向省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研究服务。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中试基地投入力度,资助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鼓励社会资本和企业共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金,推动更多试验室成果进行放量生产和进行中试。

4.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氛围。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机构和科技人员面临较大的失误或失败的风险。应尽快出台尽职免责、容错纠错、协调一致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以切实保障广大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二)推进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市场化

1.厘清管理和服务的界线,改变单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成果转化的传统模式,实现“行政化”与“市场化”并存的模式。即坚持核心管理职能与非核心职能分开,对市场调研、合同审查、商务谈判等非核心业务则交由市场聘用人员,按市场化方式运行;而对转化决策、成果分析等核心任务,则交由高校院所人员,推动管理服务人员由项目立项、合同审查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让管理服务人员走进实验室、走向市场,在深度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管理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外部招聘、内部选派等形式组建一支技术转移队伍,包含技术、知识产权、商务、法务等专业人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服务。

2.明确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的职责,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由“定价决策、立项管理”向“成果分析、包装推广、项目策划、专利运营、知识产权管理”拓展,管理服务的工作重心由“守株待兔”的校内坐等“企业上门”的方式改为“主动谋划”、“主动出击”,向拓展全国市场、国际主场转变,由简单参与、部分参与向深度参与、全程参与转变,不断提升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话语权”。设立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构建科学研究、专利管理、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与投融资的全链条服务体系,通过拓展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职能任务,更好地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服务。

3.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国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直接奖励不超过50%,强调转化收益的合理分配,学校、学院、系(所在实验室)都有相应奖励,而且非常注重反馈高校科研。目前,国家规定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获得不低于50%的奖励,国内高校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70%奖励给了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部分高校甚至将90%的收益奖励给了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要充分认识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的“边际递减”效应,加强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的精神奖励,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氛围,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共同作用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科学的岗位设置与评价,构建量化的绩效考评机制,建立与管理服务职责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推出“新黄金十条”,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链条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开展奖励,按照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成交价的2%给予科研人员奖励,按照实际成交价的1%给予成果转化贡献人员奖励,按照实际成交价的5%给予转化企业补贴,共对62个高校院所成果转化项目、44个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支持,支持金额近600万元,全面激活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全流程相关人员和单位的积极性。[31]

(三)创新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1.建立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人员与科技人员的联系协作制度。指定管理人员与科技人员结对服务,要求管理服务人员定期参与项目团队的研究活动,掌握研究进展,掌握科技人员的特长、研究方向,在知项目、懂项目中提高科研判断能力,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的话语权。同时,通过外请专家教授,讲授市场发展,介绍市场需求,以开阔眼界,把握大趋势。

2.推行科技成果分类管理制度。综合考虑任务来源、研究性质、成果存续时间等因素,区分基础性、应用类成果,把应用类科技成果纳入转化对象范畴,强化应用类科技成果的转化责任,以便于有针对性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这样既解决了科技成果转化“眉毛胡子一把抓”的问题,又避免造成全社会对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认识误区。高校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按照优质在研项目、小试、中试、产业化项目进行区分,以利于不同类型的投资者进行针对性投资。

3.建立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把科技创新、企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建立项目评审会商机制,从科研项目立项、资源分配、人才保障聚焦成果转化,贯穿转化理念,实现研究投入、转化投入资源分配的协同用劲。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门应加强与企业、政府间的沟通协调,掌握转化需求,通报项目进展,以更好地对接科技成果转化。

(四)搭建智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供需信息不对称,实现快速高效对接的重要方式。企业技术需求千差万别,高校、科研院所的数量、类型、研究领域和技术特长相对稳定,这为实现科技成果精确对接提供了可能。

1.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的融通。各级各地分别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网站,如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网、教育部科技开发中心网站等,基本形成了纵向贯通各级,横向覆盖各部门的网络体系。但各级各地收集和发布需求的内容各异,系统互不兼容,影响了科技成果获取的时效性、便捷性。着眼搭建一个交互性强、开放度高、保密性好的智慧科技服务平台,建立集科技成果信息采集、分析评价与动态展示,科技人员实时在线交流环境,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规范,统一信息平台开发的功能,明确科技成果需求和成果信息填报的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填报、有效交互。加强专家库、成果库和企业需求等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分析应用,通过“科研团队-企业需求-科技成果”预匹配,提高对接的精准性。

2.提升科技成果大数据分析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包括知识产权管理、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专利申请前评估等业务,处理的是立项审批、合同签订等事务性工作,但潜在的科技创新、技术合同交易等数据蕴含重大转化信息,应加以挖掘、分析和整理,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如科研竞标信息,包含了企业需求、科技竞争力的反映;参与科技项目没有中标,可能是商务问题,也可能是技术问题。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门应强化科技成果大数据意识,通过数据分析挖掘,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决策的精准性。重点分析科技人才的学历背景、研究领域和研究特长,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正在研究的项目,取得的预期成果,形成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画像,为项目找专家提供针对性方案;分析科技成果,包括已取得的成果、其行业应用前景、技术成熟度、中试需求、转化价格等要素,形成科技成果画像,从行业应用、技术关联度等方面,把抽象的成果具体化、形象化,属于同一类技术衍生的成果加以合并,以组合技术的形式进行转化;分析项目成效,分类建立已服务企业数据库,加强科技需求挖掘和整理,深入企业调研掌握需求,切实摸清企业承接能力,重点跟踪关键技术、企业发展战略、产品发展方向,技术需求的重难点,主动推送科技成果,及时反馈技术需求。

3.推进科技交流与企业应用语境的融通。科研论文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成果,包涵科学原理、方法的创新,主要用于科技人员之间的交流和科技信息的传播,有其独特的表述方式和语境体系。同样,企业的工程技术需求用于指导生产和技术改进,要求简洁直观。两大语境体系交流目的不同,表述方法也不同。但并不能够因为科技论文难懂,就否定其价值,特别是Nature等刊发的高水平论文蕴含重大科学方法、科学发现,多为原创性研究成果,而这些成果由于获取途径、付费方式限制,企业难以查找使用,影响了成果的应用普及。实现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的对接,必须有一个语境转化,使两大不同话语体系下的人员能够互相了解。针对国内外科技文献语言、表述方式的差异,可以组成专门研究团队集中语言、工程等方面人才,重点翻译和研究国内外科技成果文献、专利,实现相关科技论文的综合集成和语境转化,进一步提高研究的起点和层次。

猜你喜欢
科技成果成果服务
验收成果
数说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成果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2018数博会4大成果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
一张图看懂“论坛成果清单”
采掘服务个股表现
新中国60年重要科技成果
新中国60年重要科技成果
新中国60年重要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