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视角下的学校教育改进

2021-03-22 02:28徐向阳
中小学德育 2021年2期
关键词:监督者教育工作者惩戒

徐向阳

2020年12月29日,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在起草过程中就受到了各方面高度关注。《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規则》的出台,让老师有了教的“底气”,对于因正当教育孩子而引发的“校闹”,终于可理直气壮地说“不”了。

但《规则》给学校教育改进的启示,远不止于给“师道”以“尊严”层面。《规则》的出台,赋予了学校教育更丰富的内涵。

学校变身“生命的守护地”——既拥有教育惩戒权利,但同时担负着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义务;

教室成了“平等的殿堂”——师生一道,共同制订规则,共同捍卫规则;

教师化为“麦田守卫者”——既守护“规则”的底线,更守望道德的“麦田”,因为教育不仅要教人守规则,更要引导向“善”;

家长晋升为真正的“同盟军”——不只提供资源,对学校耳提面命,更是规则制定的参与者,规则执行的监督者。

……

《规则》的出台,给学校教育改进的思考还有很多,这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一道去研读,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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