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内部治理改革的文化路径〔*〕

2021-04-15 03:01
学术界 2021年6期
关键词:院系权力学术

时 伟

(亳州学院 教育系, 安徽 亳州 236800)

在大学章程引领下,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已经基本定型,一流大学的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成为其他非一流大学争相仿效的样板,使得大学内部治理呈现出同质化特点,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同大学内部治理权力配置及运行效率差异较大。如何构建适宜的大学内部治理框架与运行机制,提升大学内部治理效能,成为大学内部治理深度变革面临的突出问题。由于大学天然具有不同于其他组织类型的学术文化特性,其规章制度、治理决策,以及治理运行的文化韵味较浓,其内部治理的历史变迁也折射出传统文化的固有惯性,大学内部治理改革出现的乱象也就不足为怪,这充分表明大学内部治理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价值理念、思维习惯与生活方式等文化因素。大学内部治理变革需要从文化向度出发,既借鉴吸纳又立足本土,不断强化内部治理的学术取向,形成孕育批判思维的学术文化,实现大学内部治理运行情理交融。

一、大学内部治理的文化特性

尽管现代大学制度具有相似的治理理念,但不同国家大学的内部治理绝非同一个模板,一国之内大学的内部治理也相差较大。究其原因,大学内部治理在规章制度、治理决策,以及治理运行上都体现了典型的文化特性。

(一)大学内部治理与治理文化

以2004年为分界点,大学治理从重视外部治理探讨转向内部治理并重研究,在2010年提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政策之后,大学治理研究重心转向内部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探讨,与2013年明确学校内部治理的实践范型要求相一致,大学内部治理研究不断深入。

从治理概念来看,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提出,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务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种种非正式安排。在此基础上,有学者认为治理是政府上层自上而下引导与公民社会自下而上参与的结合。〔1〕在划分“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基础上,有学者提出内部治理是一个系统性活动,就其实质而言,是由价值、制度与行动构成的体系,包括治理逻辑、组织机构、权力配置、运行方式、主体参与等核心要素。〔2〕根据治理的公共性与共治性特点,有学者提出大学内部治理就是指以学术性为主旨,由组织上下结合、内外协调、全员参与的依法民主共治。〔3〕不难看出,大学内部治理是全体教职工及广大学生共治的过程,涉及对大学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与民主权力进行切合性分配,体现了组织机构运行的共同性以及大学组织机构的独特性。结合大学学术组织的典型特点,笔者认为大学内部治理是大学决策主体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对大学权力进行横向上分工与纵向上授权,由相关利益共同体共同实现组织目标的制度安排与行动过程。

就狭义文化而言,文化特指知识与习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获得的能力与习惯的复杂整体;沙因也把文化作为精神文化对待,认为文化是特定群体在处理外部适应与内部聚合问题的过程中存续下来的理解、思考与感受问题的正确方式。基于此,笔者曾提出,从本质上讲,文化是人与人在生产、生活与交往过程中所沉淀下来的,用以展现人类个性化的标记与符号,包括与人直接关联的观念、方式与习俗,能够脱离人存在的人化物质与制度,以及难以脱离人存在而又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4〕结合上述治理概念,治理文化是指根据组织决策机构的制度安排,由利益共同体在权力分配与执行过程中,不断孕育生成的体现组织运行状态及效率的标记与符号。考虑到当下大学内部治理与运行的差异化现实,期待从文化视角提出解决大学内部治理问题的有效路径,这里的大学治理文化主要是从狭义文化去理解,不包括大学制度的物化形态与知识体系,特指大学在内部治理过程中渗透在制度、器物与行为中的观念、习俗与方式。

(二)大学内部治理的文化属性

大学内部治理的文化特性主要体现为:一是大学内部治理制度的文化性。从制度作为文化的形态来看,大学内部治理制度是大学文化的重要载体,渗透着制度制定者的价值取向,包含着预设的终极理想,融入了制度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多种选择。就一所大学而言,其内部治理制度从目标、构架、内容与文本修饰等环节,既体现了制度设计者所代表的校训、校风、学风,也融入了当事人的价值理念。因而,制度不是抽象的文字表达,而是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没有不表现为文化的大学制度。从大学章程、具体管理制度,直到行为规范,都体现了大学制度的文化意蕴,正如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海因兹-迪特·迈尔认为的,大学是学术人因为共享的信念而不是技术和效率联系在一起的组织机构,其制度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提高组织效率,更在于保证组织的社会合法性,迫使或诱使组织接受采纳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文化期待。〔5〕

二是大学内部治理决策的文化性。作为大学内部治理整体或某一环节的调整与改革是否提到议事日程,其目标指向何方,通常表现为决策者在充分吸纳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之前,已经有了自身的价值取向与制度愿景。当决策者发现制度设计可能偏离预设目标时,会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沟通与解释,以试图达到原初的理想状态。而当目标难以达成共识时,决策者可能会将制度表决的时间延迟,甚至变通执行制度规则。不过,由于大学目标的多样性和模糊性、群体性及其交往方式的多样性、不同利益诉求的多重性等特征,大学内部治理的制度设计难以按照理性法则沿着同一个方向,确保目标不偏不离,相反,治理决策事实上展现了决策者的个性特征,从而使得预设目标可以沿着动态曲线逐步达成。

三是大学内部治理运行的文化性。大学内部治理是否能够有序运行,最终还是交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加以落实,按照学校制度实施的运行规范以及具体制度的技术路线序时推进,作为大学领导总是期望内部治理各项制度能够按照理性法则,通过正式制度激励与约束实施者的行为。然而,人们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时常会出现不周全现象,选择性执行是制度运行过程中难以克服的顽疾,在此过程中执行者的自我考量至关重要,如果看不到组织的非理性因素,看不到学术人的非学术需求,单从学术人的假设安排大学事务,就无法揭示学术场域的真实运作过程,无法分析并建构大学有效秩序。〔6〕换言之,制度运行同制度执行者的情感好恶有关,时常会根据情景权衡利弊得失,出现目标游离现象,如果失去了强有力的监督机制,目标偏离会不断加大,甚至会背道而驰。

二、大学内部治理变革的文化制约

十八大以来,基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立的内部治理结构基本框架,〔7〕我国大学内部治理多数已形成了校—院系二级管理模式,“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与民主管理”的权力配置结构在大学章程中得以明确,同时各高校还不断强化二级院系党委领导职责,坚持高等院校“四为”要求,即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但实际上,当下大学内部治理改革并不够彻底,不仅在纵向变迁中显示出浓郁的文化底色,而且在横向比较中存在着较强的文化冲突。从文化视角来看,这同大学利益共同体的价值观念、思维习惯与生活方式紧密相关。

(一)大学内部治理的现实困境

从横向分权来看,根据《纲要》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大学在制订章程时明确了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与监督权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横向上权力分工。不过,我国大学内部治理中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与民主权力之间并没有形成张弛有序的关系,一方面,行政权力挤压学术权力的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分设职称评定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科发展委员会,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等,但这些机构需要依托职能部门开展工作,部门负责人通常是专门委员会的秘书长,在解决学术问题时通常习惯实行科层管理方式;另一方面,民主权力与监督权力不彻底,如以教代会与工代会为代表的权力机构在解决教师面临的突出问题时,缺乏严格意义上提案办理的问责制度。与此同时,学生作为大学的办学主体之一,是学校发展的利益相关方,根据大学章程规定,学代会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大学生通常以学代会方式参与到学校治理之中,代表学生的利益与权利,发挥对学校办学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不过,许多大学的学代会仪式感较为明显,学生参与内部治理分配到的权力较小,对学校教学改革的决策影响不大。

从纵向授权来看,多数二级院系责权利不统一。除了部分一流大学逐渐实行学部制,由校—院系二级结构转变为校—学部—院系三级结构外,多数大学依然采取校—院系二级治理架构。有学者认为大学院系是以学科专业为基础、以教师学生为主体,集教学、科研和管理于一体的实体性基层学术组织。院系这一组织的学术特性意味着其要淡化行政色彩,突出学术权力的地位与作用。〔8〕我国大学内部纵向治理结构多数是校—院系二级治理模式,从实际运行上看,普遍存在学校层面的行政权力过大,二级院系主动性不高的情况。如有的学校把职称评审权重心下移,但对教师的管理权限并没有下放,如在绩效工资发放、项目评审、评奖评优等方面并未把权力让渡给院系,致使二级院系在管理职责中不仅缺乏正面清单,而且其负面清单存在大量的一票否决制,如其在师德师风、意识形态、产学研合作、教学事故、人才引进等方面需要全面负责。显而易见,多数高校的校—院系二级治理体系中院系层面的权力配置较小,作为体现大学学术特性的二级院系,其人、财、物的权限与其担负的责任不对等,制约着基层单位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从运行机制来看,大学内部治理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制度的失范行为较为突出。如制度要求的任务及时间节点不能按时完成,人才培养质量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差距较大,同行评价流于形式,等等,除了横向分权不到位、纵向授权不充分,以及主体执行力因素外,还存在诸多人为因素,如有的因心怀不满出现团队不合作,有的出于恶意竞争而故意刁难观望,有的则以自身权益为名消极怠工,等等,有些不良现象甚至演变成单位或部门的不良文化。以新的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为例,先前多数是涉及党务工作的由书记主持,涉及政务工作的由院系行政负责人主持,而新的规则是凡涉及院系发展的重大问题先由院系党委或总支讨论后再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在制度转换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场景,因人为因素造成了感情隔阂,运行机制出现不畅。

(二)大学内部治理变迁的历史镜像

从大学内部治理的当下实践来看,大学内部治理不仅在区域差异与校际差异上表现出各自的文化特性,而且就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的历史变迁来看,这种差异在演变轨迹上具有相似性,从而在文化层面印证了当下大学内部差异的理性赋予与非理性介入。

一是在制度变异上,借鉴域外治理理念。1862年清政府设立了京师同文馆,标志着我国创办新式学校的开端,1902年京师同文馆并入京师大学堂,1912年京师大学堂更名为北京大学,开始向现代教育制度过渡。新的学校体制既改革了内部领导体制与权力分配,如设立总教习,直接对中央负责,又在课程设置上打破了传统科举课程结构,借道日本学习德国大学的部分课程体系。从新式大学伊始,就以体用结合方式局部引入西方大学治理制度,先是蔡元培等人学习德国大学制度,以及法国的大学区与大学院制,后来主要借鉴美国现代大学制度。在民国时期,北大、清华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内部治理主要是仿效德国或美国大学治理模式,如清华大学设置校长、评议会、教授会、学院的管理架构,学术权力成为大学制度设计的主旨,使研究高深学问成为大学的追求,尊崇学术大师成为治校典范,体现了西方大学学术至上的治理理念,拉开了现代大学学术建制的帷幕。

二是在制度守护上,传承自身文化基因。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三次较大规模的思想批判运动,形成了统一的意识形态,改变了民国时期大学的西化倾向。受阶级斗争扩大化影响,大学的学术文化与制度设计受到严重冲击。这一时期大学在内部领导体制上,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在内部管理体制上,与民国时期大学校—院系管理模式不同,调整二级学院管理制度,如中国人民大学淡化二级学院学科属性,强化两级管理行政体制,形成大学—系的管理架构;在课程体系上,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如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之初“在教学计划中开设了马列主义、政治经济学、国家与法权理论、中国革命史、人民民主原理等……在本科课程共开设的142门课中,政治理论课占比20%-25%”。〔9〕总体上,改革开放以来,立足国情,我国大学内部治理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零星的改革(1978—1997年),主要是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与民主管理体制改革;内部治理结构的提出与探索(1998—2009年),主要是1998年颁布了高等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内部治理体系完善(2010—2020年),基于《纲要》精神指导,大学以建设“双一流”为标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内部治理探索;内部治理体系的确立(2021—),基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贯彻新时代党建新要求和组织路线,全面加强与改进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强化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学校办学方向、师资队伍建设、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先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三是在变革趋势上,文化成为改革动因。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大学内部治理还将在借鉴与传承中持续变革,吸纳人类不同文明的优秀成果,借鉴现代大学共性的治理理念,推动大学内部治理融入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促进大学同区域文化相结合,进而在学术研究、话语表达,以及行为方式上交流互鉴。就每一所大学的内部治理而言,鲍德里奇认为大学治理在决策中非正式的影响力,如协调和谈判无所不在,大学崇尚理性的决策是一个神话。〔10〕大学每一种新制度出现都会伴随着不同群体的利益调整,在福利总量既定的情况下,一部分群体利益提升,其他群体利益就要下降,这使得新制度在酝酿、出台,以及继续调整的过程中,不同群体的利益博弈将一直持续下去。如20世纪90年代,清华大学酝酿率先试行“非升即走”人事政策,其他一流大学相继效仿,这一重大制度变革曾引起了有关大学的集体争论,也刺激出一些利益受损教师进行法律诉讼。可以说,在新制度的利益博弈过程中人们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以及利益诉求等文化因素将作为一系列主要变量发挥调节作用。究其原因,正如希尔斯所言,传统是围绕人类的不同活动领域而形成的代代相传的行事方式,是一种对社会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和道德感召力的文化力量,其本质不是过去,而是现在,甚至可以说传统就是我们生存的一种方式。〔11〕正是大学文化传统的共性与个性交织在一起,大学需要审慎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确保内部治理行稳致远。

(三)影响大学内部治理的文化要素

一是价值理念。中世纪大学成为近现代大学的滥觞,大学诞生伊始的“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理念成为西方大学的文化传统,直接影响了西方近现代大学治理的结构。在英国,“大学自治的文化基因根深蒂固,大学谨守自身的价值和使命,……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敬畏大学,……不直接干预任何大学的具体事务,给予大学全面的自治权力。”〔12〕尽管民国时期北大、清华内部治理受到西方大学理念影响较大,但在文化承续与演变过程中并没有将其全盘接受下来,而是在吸收欧美大学思想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知识自由和社会责任的大学办学思想。〔13〕这一思想在当下又糅合了现代大学理念和我国的文化传统,成为我国现代大学内部治理变革的精神内核。不过,在实际运行中并不表明不同大学在审视大学治理时出于同一种理想就会存在因同一种情感而守护相近的理念,它们在文化取向上差异较大。如北大、清华等由于较早吸纳西方大学理念,内部治理部分规则同世界一流大学接轨,如“非升即走”“避免近亲繁殖”等,而多数高校特别是设置时间较晚的众多应用型大学,不仅在招生计划、平台建设,以及学科发展上受到严格行政规制,而且地方政府也在土地供给、专项检查,以及政产学合作等多方面进行限制,使其面临着比其他大学更多的行政介入。受外部行政权力对大学管理方式投射的影响,加上大学自身的学术特性较弱以及学术治理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大学内部行政色彩也较为浓厚,行政权力膨胀问题一直难以化解。行政文化已成为价值理念的强势基因,尊重学术自由与学术权力理念有待长时间的积累与沉淀。

二是思维习惯。在中西方思维习惯方面,西方教育强调思维训练与能力培养,注重问题导向,如围绕某一问题尽可能多地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分析证据并运用推断、类比等常见的推理方式考察各种方案。〔14〕其结果是师生更多倾向于个体化、分析式思维,并在主张权益时直截了当表达个人态度与观点。〔15〕我国在思维方式上善于从整体上把握事物,模糊判断较多,求异思维不足,求同思维较强,弱化问题追问精神,淡化对不同意见的批判与质疑。这一思维方式自然会反映在大学治理体系及权力分配上,表现为公开性发表不同意见的频次较低,通常以息事宁人的态度对待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权力边界不清,学术委员会直接确定的学术事项较少,有的该由学术委员会直接确定而非审议的事项,最终还要提交校长办公会决议;以学生为代表的民主与监督权力对学校内部治理建议不足,落实不到位。同时,受地域文化的长期熏陶,一所地方性大学或综合性大学内部不同教师群体,因语言风格差异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交往范围与交流样式。总体上,一流大学由于大师级学者教授较多,学术著作代表性较强,学术创新影响力较广,整体学术水平具有较高的创新性与开拓性特点,普遍形成了质疑与求异的学术氛围,学术自由度较高,学术权力及其治理结构设计上优于普通高校。不过,大学内部及其校际交往中退避求同的思维惯性仍清晰可见,文化性格的地域影响将长期存在。

三是生活方式。中外文化在生活方式上差异较大,受儒家道德自足文化影响,中国家庭主要属于顺从型亲子关系,这种关系源自集体主义文化价值观,使人们从小就形成了基于孝道的关爱与顺从式文化性格,突出个体对集体应负的责任与义务,注重人际交往的情面以及建立在自尊心基础上维护人际交往的和谐氛围。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家庭属于独立型亲子关系,这种关系源自个体主义文化传统,人们人小就拥有较多的自主权。〔16〕前者人际交往中人情味较浓,人情成为连接人与人之间重要的纽带,关系紧密的人际交往对角色行为偏离的影响程度相对较高;后者在人际交往中以理性为基础,公私相对分明。这种人情式生活方式,体现在大学内部治理上,注重人伦关系,崇尚长幼有序,守护师道尊严。〔17〕由此,大学不同利益群体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了内部人游戏规则,把乡情、学缘,以及生活伦理带进治理体系,表面上的刚性制度而在实际运行中却呈现出柔性特点。尽管一流大学学术文化较普通高校浓厚,尊崇学术治理规范——现代大学治理范型已成为日常生活方式,不同大学的交流方式差别较大——但熟人社会的文化性格淡化了治理规范,共性的人文情结依然存在,成为大学内部治理运行不可或缺的文化力量。

三、大学内部治理改革的文化路径

对于当下的大学治理来说,其内部治理是一个相对完整的链条,它是以价值体系为先导,制度体系与行为体系与之匹配、紧密相连的三位一体的系统。尽管价值体系表现为惯常的理念、思维与生活方式,但文化通过特殊的文化目标、主体品性与行为方式,以及特定的技术运转程序,能够上升为合法有效的管理技术。〔18〕大学要充分利用文化治理优势,以学术文化为根基,既秉承学术文化传统,遵循学术组织治理逻辑,合理分配大学内部治理权力,又立足自身的文化特性,改善内部治理的运行方式,提升大学内部治理效率。

(一)重塑治理架构的学术取向

大学由学术人为主体的独特场域,决定了大学领导不仅要具有政治家定力,还要有教育家情怀。钱理群教授曾说过,北大是每一个北大人,所有中国人的精神梦乡,是年轻人的精神净土与圣地。〔19〕换言之,每一所大学都共享大学的文化传统与价值追求,大学理应是这所大学人的精神梦乡。事实上,大学治理的决策与运行带有浓厚的现实主义色彩,关注显性的权力分配与规章制度,而对大学组织特性关注不够。这就需要确立大学内部治理的学术文化取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彰显大学组织的学术文化。

首先是大学治理文化认同。由于大学内部治理建立在由管理到治理转变的大背景之下,需要对治理的理论基础进行普及,特别是由管理到治理过渡的时期,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领域,多数研究也是基于政治学理论与企业管理理论,因而,需要加大治理理念宣传力度,从文化理论视角进行解读与学习,既借鉴世界一流大学内部治理理念,体现现代大学治理的普适性,吸纳内部治理的共治、参与、共享思想,又扎根中国大地,坚守优秀传统文化,结合我国大学内部治理改革的背景与动因,体现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的文化传统。

其次是信守大学学术文化。与行政机关、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不同,大学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直接承担着高深知识的学术问题探究任务,承载着社会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以及以教学学术形式担负起培养时代新人的重任。因而,大学是一个典型的学术组织,学术自由是其直观的呈现方式。“自从大学创立以来,学术自由就是并将继续是使创新与创造活动成为可能的指导性中心价值与条件。学术自由是学术工作的中心的、普遍性的指导原则。”〔20〕作为学术组织,先天带有学术文化是典型特征,如果大学跨越了自己作为学术组织的边界,也就失去了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因而学术权力必然是大学治理的根基,这需要进一步把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边界,明确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之处,适度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夯实学术委员会权力。特别是要将学校的学科建设制度、科研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以及基层学术委员会制度等,视为学校重大制度,自觉接受学术委员会的审议与指导。那些同教师与学生利益相关的职称评定、学位授予等学术问题应交由学术委员会裁决,守护大学学术权力及其民主监督的价值追求。

再次是突出师生本位取向。大学学术文化作为其禀赋与性格,不在于对外界展示大学的力量与权威,而是着眼于师生从游,突出师生的主体地位。大学发展历程及未来趋势都把人才培养作为其中心任务,并在育人过程中体现了理想关涉、情感交流与价值尺度。不过,当大学日益走进社会深处时,其价值功用容易偏离本初目标,成为政府、社会、市场,及公民个人“围猎”的对象。人们对其诉求更加世俗化,想要进入更好的大学、选择更有市场前景的专业,而很多大学的招生宣传与就业导向也附合着社会的期盼,产生了急功近利的心态。面对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大学应更加突出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宁静致远、学术至上、涵养性情成为大学的内在追求,要做到以价值理性汇聚大学发展的执着气质,激励教师潜心学术,促进师生心灵交融,鼓舞学生一路向学,引领社会关注学生脚下的大地和头顶的星空。可以说,大学是研究和传授科学的殿堂,是教育新人成长的世界,是个体之间富有生命的交往,是学术勃发的世界。〔21〕这就需要以学术文化引领人们的价值理性,提升师生主体意识,确立师生权利范围与实施边界,引领师生主动融入内部治理。

(二)营造启迪思维的学术文化

大学内部治理出现的诸多问题表面上看是学校长期形成的工作经验与治理惯性,固化为难以转变的文化观念与行为图式,而从更深层次来看,是由大学组织属性所决定的学术文化同大学学术水平整体弱化之间的矛盾所引起的,是由于大学学科底蕴不深,学术共同体观念较弱,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不足,思维转换的情境与动能不够,学术人身份认同与质疑批判精神缺乏等因素造成的。因而,大学需要确立大学学术文化的根本地位,营造学术氛围,强化教学学术,激活主体意识,形成反思批判的思维惯性。

首先是注重学科引领。大学之所以学术话语较弱,缺乏质疑问难的思维习惯,既是传统文化形塑的结果,也同大学学术文化不彰有关,其根本在于大学整体学术水平不足,制约着大学学术权力扩张,这在一流大学与地方大学内部治理中得到了印证。因而,大学需要克服专业即职业取向,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培育学术文化。一是注重学科规划,克服重专业轻学科现象,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之际,强化学科意识,加强学科专业规划顶层设计,实现学科专业融合,打破学科与专业分离的传统做法,据此加大学科经费投入力度,提供学科优先发展的财力保障;二是加强基层学科组织建设,以学科专业规划为引领,合理布局二级院系学科,组建重点优势特色学科团队,给予特色学科院系在机构设置、人才政策、经费投入上更多自主权,彰显学校学科优势;三是加大地方大学学术交流力度,加强同国内外一流大学学术交流,完善地方普通高校帮扶政策,特别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促进区域高校联动,如利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机遇,实施对新升本高校对口支撑行动计划,营造我国大学浓郁的学术氛围,提升整体学术水平。

其次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大学学术文化根本,克服唯论文科研偏好,紧密结合学科、学生与社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大学办学定位,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不同领域有所侧重,不断探索新知,站在学术前沿,加快知识与技术创新,通过不断创新拓展学科领域,厚植不同类型大学的学术文化底蕴,从而在问题探究中形成聚焦问题、善于破解难题,以及反思批判的思维习惯,并将这一思维方式带进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讨论进程中,加快决策的合理化步伐。

再次是强化教学学术。正如博耶所言:“学术不仅是指专业的科学研究,通过研究发现新的知识是学术的一个方面,是学术生产的重要体现。除此之外,学术还意味着通过课程的发展来综合知识;还有一种应用的学术,即发现一定的方法去把知识和当代的问题联系起来;还有一种通过咨询或教学来传授知识的学术。”〔22〕大学之所以出现科研与教学两张皮现象,一方面同不良的科研激励制度有关,另一方面同缺乏教学学术意识、学术问题与教学内容脱节不无关系。大学理应立足于提供高质量教学,把教学学术纳入学术视野,将学术文化引入课堂主阵地,改革教学方法,改善思维方式,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升直面问题的勇气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打破大学内部治理的行政化取向,形成内部治理共治态势。

(三)形成情理交融的运行机制

检验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成效,最根本的不是在于其治理机构与机制是否科学合理,而在于其是否调动了师生员工的能动性与主动性。〔23〕而降低内部治理中分工合作可能带来的无序竞争,减少治理行动中的低效与无效行为,必须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如果大学内部治理用制度化取代了大学的文化价值,离开了大学内部沟通与交流,就会造成制度的合法性危机。〔24〕这就需要突出内部治理行动文化融合的关键地位,结合谦让、包容与和谐的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不同区域大学特有的生活方式,通过形成有效的会商、解释与沟通机制,在情理交融中实现大学内部有效治理。

首先是会商与调研决策机制。无论是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运行,还是二级院系或职能部门重点工作推进,都涉及重大问题决策时的意见一致问题。以行政权力运行为例,哪些问题提到校长办公会进行讨论决策,不仅要由分管领导与校长取得一致意见,还要同班子其他领导进行会商。特别是对于核心数据与解决问题的主要建议要建立在调研的基础上,一些关键问题要在事前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避免决策时发生分歧与争执,这就使“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前的会商与调研机制尤为重要。

其次是解释与传导执行机制。多数规章制度及工作方案在运行过程中之所以出现二级院系梗阻现象,通常同主办部门对于文本或方案解释不足有关,没有就文本或方案出台的背景、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及运行程序进行宣传,或者二级院系没有再次传达文本的核心问题,以想当然的思维惯性让制度自发运行,其结果要么是二级院系由于缺乏理解在执行中出现偏差,要么是没有领会文本精神而盲目行动,因而,执行层需要加强对重点人及重点群体的文本解释与主要精神传达,促进其对制度文本的理解进而达成共识。

再次是沟通与反馈参与机制。内部治理除了依靠理性化的科层体系保持运转外,从场域理论来看,广大师生员工都有自身的参与资本,“场域中的个体是资本的承载者,资本既是斗争的武器又是争夺的关键,他们利用自身所有的资本数量和结构在场域中对他人施加权力、运用影响,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力量”。〔25〕如职称评定与绩效工资改革等事项,当政策文本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矛盾时,不应刻意用政治或行政手段进行直接干预,而是要留出每位教职工申诉与反映问题的渠道,形成集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解决争议问题的机制,特别是在当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背景下,大学领导及中层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针对实际问题,率先垂范,深入基层调研,密切同教职工的联系,靠前解释与沟通,促进情感共鸣,在视域融合中化解矛盾与冲突。

注释:

〔1〕罗烜:《从“管理”到“治理”:执政理念的战略转型》,《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5卷。

〔2〕张衡、眭依凡:《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现实诉求与构建思路》,《高校教育管理》2019年第3期。

〔3〕〔23〕李立国:《大学治理的内涵与体系建设》,《大学教育科学》2015年第1期。

〔4〕时伟、吴桂翎:《教师职业的文化缺失与重构》,《教师教育研究》2016年第2期。

〔5〕〔美〕海因兹-迪特·迈尔、布莱恩·罗万:《教育中的新制度主义》,郑砚秋译,《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年第1期。

〔6〕周作宇:《微观政治:大学治理中的一个特殊场域》,《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7年第2期。

〔7〕尚洪波:《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回顾与展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11期。

〔8〕刘恩允、周川:《场域理论视角下我国大学院系治理结构优化研究》,《江苏高教》2019年第2期。

〔9〕贾佳、王建华:《中国大学的文化性格》,厦门:福建教育出版社,2017年,第237页。

〔10〕郭卉:《反思与建构:我国大学治理研究评析》,《现代大学教育》2006年第3期。

〔11〕参见《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是“教育革命”》,http://www.doc88.com/p-5079884376216.html。

〔12〕别敦荣:《现代大学制度的典型模式与国家特色》,《中国高教研究》2017年第5期。

〔13〕〔加〕许美德:《中国大学1895—1995:一个文化冲突的世纪》,许洁英主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5-86页。

〔14〕〔美〕德雷克·博克:《回归大学之道——对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反思与展望》,侯定凯、梁淼、陈琼琼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6-47页。

〔15〕陆文静:《中西方传统思维方式差异研究》,《学术交流》2008年第4期。

〔16〕刘君红、许文丽:《中美家庭教育跨文化比较研究》,《教育评论》2020年第4期。

〔17〕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50页。

〔18〕〔英〕托尼·本尼特:《文化与社会》,王杰、强东红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64页。

〔19〕钱理群:《精神梦乡——北大与学者篇》,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243-244页。

〔20〕〔21〕〔德〕卡尔·雅思贝尔斯:《什么是教育》,邹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第150、27页。

〔22〕〔美〕欧内斯特·L.博耶:《关于美国教育改革的演讲》,涂艳国、方彤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78页。

〔24〕吴立保:《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文化逻辑》,《中国高教研究》2020年第5期。

〔25〕〔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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