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成因及防治对策

2021-12-14 06:05文/田
企业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三合一住宿场所

文/田 丰

一、“三合一”场所定义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存储、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间内的场所。从场所的形态看,主要有四类:

(1)设有员工集体宿舍的工业场所。这类场所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者仓库内。

(2)从业人员住宿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此类场所利用住宅或其他用房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混为一体,住宿人员在5人以上。

(3)从业人员住宿的经营性场所。此类场所利用住宅或其他用房从事餐饮、游艺等经营活动,主要分布在临街的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住宿人员在5人以上。

(4)区域性“三合一”场所。此类场所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的专业市场、专业产销基地,存在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现象。

二、“三合一”场所存在的原因

“三合一”场所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三合一”场所的企业基本上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数企业属于个体作坊式生产方式,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舍不得在安全方面加大投入,致使安全隐患突出;有的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挽留客商便不惜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尽可能地为客商在消防安全方面打招呼、开绿灯;有的地方缺乏有效的社会制约机制,部门监管职责不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工商、劳动、土地、规划、工会、金融、供电、供水等部门综合协调、联合执法机制没有形成,没有将必要的消防安全条件作为企业审批、发证(照)的条件之一;有的建筑工程虽经过消防部门验收,但随意改变使用性质,申报时是作为办公用房,验收后再私自改变建筑布局换成住宿、厂房、经营性场所,这就导致了“三合一”场所的形成;有的建筑场所在原有性质重新变更后租赁、出售给业主,业主再进行二次变更,这就加剧了“三合一”场所的更复杂化,也更易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三合一”场所火灾的特点

(一)燃烧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由于大多数“三合一”场所建筑耐火等级底,且可燃物较多,非常容易燃烧,一旦着火,燃烧速度快,火势猛烈,温度迅速升高,加剧室内对流,而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促使火势迅猛发展,形成大面积火灾。

(二)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合一”场所一般多为单层或多层房屋,生产、储存、经营通常设置在底层,员工宿舍则设置在上层。有的甚至是直接将员工住宿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阁楼上,住宿与非住宿部分缺少独立设置的疏散设施和辅助疏散设施,再加上有些场所的安全出口被锁闭、疏散通道被占用,外窗设置铁栅栏等因素,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困难,有时往往因惊慌、拥挤等造成踩伤踩死,甚至跳楼等事故。

(三)烟雾密集,烟气严重侵害被困人员

多数“三合一”场所内可燃物资多,供氧不足,燃烧不充分,发烟量大,自然排烟面积不够等因素,导致烟雾久聚不散,产生的烟气对人的眼睛产生强烈刺激作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氰化物等有毒物质不仅影响人的正常呼吸,更会对人体产生麻醉、窒息的作用,还会严重损伤人的中枢神经,吸入一定量后,人就会丧失行动能力,导致人员被困于火场中。

(四)水源缺乏,固定设施不足,灭火救援难度大

大多数“三合一”场所的地理位置设置在城郊结合部,而且设置比较随意,有的设置在居民家中,有的设置在办公楼、仓库内,附近往往缺乏市政消火栓,场所内一般都不设置固定灭火设施,周围水源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给初期火灾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四、“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分析

“三合一”场所的生产方式大多属于个体作坊式,这些场所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规模小、经营成本低、条件简陋、消防安全条件差、设施匮乏,存在着严重的消防隐患,往往是火灾多发的场所。结合实际调研的情况来看“三合一”场所的安全管理问题也极不容人乐观,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大量安全隐患的熟识无睹、过于自信的麻痹大意。“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先天性火灾隐患

由于许多“三合一”场所都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消防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建筑本身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条件差、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有效控制,往往小火酿成大灾。有的“三合一”场所是由村(居)民住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所致,其建筑结构大都以砖木、砖石为主,发生火灾易造成坍塌;住宿、仓储、生产等不同用途的房间之间没有进行分隔,大多数用于疏散的楼梯、通道、出口都只有一个,且楼梯普遍没有封闭,也未设置相应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根本不具备疏散条件。有些“三合一”场所出于防盗等原因,窗户上设置了防盗网,出口处设置了卷闸门、铁栅门,一旦发生火灾,受困人员成了名副其实的“笼中之鸟”。

(二)致灾因素多

“三合一”场所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印染、纺织、服装加工和家具生产等单位为主。这些生产经营单位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着火和致灾因素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迅猛,不易扑救。此外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都是由化学纤维、皮革等易燃、可燃物品,火灾危险性较高,且发生火灾时会散发出CO、HCN、SO2、NO2等有毒烟雾,人吸入后会引起头痛、呼吸急促、神智不清,导致反应和行动能力减弱,甚至中毒死亡。特别在夜间熟睡吸入有毒烟雾后,倘若再有明火封路,人员根本无法及时疏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三)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低

由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该类场所的防火分隔未有特定限制和要求,导致大部分“三合一”场所在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在建造或租赁场所后,不经过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厂房改宿舍,车库改仓库,改建、扩建完毕后又不经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即投入使用,导致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低。尤为严重的是,有些“三合一”场所用可燃材料分隔墙壁、吊顶,有的甚至在简易木阁楼和木夹层内住宿,这样的建筑一旦失火,极易导致屋毁人亡。

(四)消防安全管理混乱

“三合一”场所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大部分是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规模小,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为了有效利用空间,往往在场所内放满机器、原料和产品,还在场所的角落里、通道里、上空或吊顶内设置员工宿舍,其分隔、搭建的材料又是木材、夹板、布帘等可燃物品,没有预留必要的疏散通道,更没有车间、仓库、宿舍等功能之分。有的还在建筑的楼梯、窗户等处加装固定的铁栅栏、防盗网、铁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严重影响逃生和施救。有的电气线路本身安装就不规范,再加上因生产、生活需要,毫无章法、毫无节制地临时乱拉乱接,任意安装,使用电热器具,容易出现过载、断路、短路、电火花等现象,引发火灾。有些“三合一”场所内生活、生产用气不规范,用于生产的乙炔、液氯、液氧等气体和生活用的炉灶拥挤在一起,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剧烈燃烧或爆炸。

(五)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缺乏自防自救能力

有些“三合一”场所业主缺乏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对消防安全麻木不仁、视而不见或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场所的面积小,建筑物情况都在视野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有能力及时发现并控制。“三合一”场所内生产经营单位聘用的员工普遍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上岗前后均未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差,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逃生常识,没有基本的灭火器使用、逃生自救等技能,火灾发生时容易造成慌乱,导致火灾在初起阶段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置。

五、“三合一”场所

(一)紧密配合,健全网络,抓好源头管理

政府要牵头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网络体系,摸清底数,加强对现有“三合一”场所的监管。在建筑规划、设计、审批、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严把关口,防止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工商部门在注册登记和执照年检时,根据场所的安全条件严格审查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在规划用地时,合理安排民营场所的生产、生活用地;建设部门把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完善;劳动部门认真抓好外来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培训,加强对场所用工安全的监察;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场所、商住楼和沿街商业用房进行行政审批时,严格按照规范把好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关;消防部门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整治的问题和对策,充分发挥基层消防救援站力量在社区、街道开展广泛的防火巡查及宣传。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到疏堵结合

“三合一”场所数量多,火灾隐患多,短期内要切实整治好难度很大,因此对“三合一”场所的整治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地点、不同对象对“三合一”场所进行摸底,充分掌握火灾隐患现状,针对火灾规律及特点,科学筹划,疏堵结合。“疏”就是对现有的“三合一”场所进行正确疏导。对一般的企业可以采取调整功能布局、实施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对企业区分性质、规模、建筑结构和危险性分别提出相应的过渡期整改措施,要求企业在过渡期间逐步消除“三合一”隐患。在过渡期间经整改消除隐患,达到要求的企业,可以准予办证,继续生产。对规模较大、有经济条件的企业还应鼓励其调整厂房布局,增建员工集体宿舍。“堵”就是在建筑的立项、设计、施工发证、验收等方面层层严格把关,防止新的“三合一”场所产生。对严重违反规定、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且没有条件改造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广泛宣传,强化认识,提升自救能力

要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合一”场所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火灾逃生的自救能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工作时,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工具,加大对“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在当地电视台和“三合一”集中的单位、场所播放宣传资料片,通过剖析“三合一”场所的典型火灾案例,广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及时跟踪曝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新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和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进行曝光。

(四)对“三合一”场所进行建筑结构改造

“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疏散通道通常充满了浓烟和有毒气体,给被人员的安全疏散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有时火势特别大时,根本不能通过第一疏散通道进行人员疏散。所以应在建筑物的墙体外面设置辅助救生通道,特别是在人员住宿的楼层。

(1)设置疏散竖梯

在“三合一”场所外墙靠近窗口处设置垂直竖梯,并在每层窗口下设置方便人员疏散的疏散平台,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就可以通过疏散竖梯进行疏散,这样既做到了及时疏散也避免了人员疏散是受到火势和烟气的威胁,保证了人员疏散的安全性。若场所窗口有设置铁栅栏,则应在铁栅栏上设置能向外开启的开口与疏散竖梯相连。

(2)设置疏散连廊

疏散连廊就是在同一层的所有窗口下方设置一个水平的连廊,上下层连廊之间一个斜梯进行连接,再通过一个斜梯与地面连接。

(3)将生产、生活分区隔离

“三合一”场所内生产区和生活区通常没有进行严格隔离,有的“三合一”场所在同一层内设置车间、仓库、宿舍;有的在车间、仓库内搭建阁楼,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有的既是生产车间又是职工住宿和做饭场所。这样增加了火灾的复杂性,也不利于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物质疏散。应将“三合一”场所的生产区和生活区进行隔离,增加独立疏散路径,在隔离处的楼板、墙体应用防火材料进行装修。

(4)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合一”场所内的企业大多属于小规模的,资金不足,负担不起整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费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占用空间小、投资少、设备简单、使用维护方便等优点,所以在“三合一”场所内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比较经济实用的。尤其对分别设置安全出口确有困难、暂时共用安全出口的场所,必须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小结

“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涉及到社会管理的多个部门,“三合一”场所面广量大,整治任务艰巨,易回潮。在“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工作方式方法绝不能简单化,应以落实整治措施而不影响企业经济发展为上策,充分的将宏观的管理对策与微观的技术措施结合起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治。政府各个部门要紧密配合,因地制宜,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整治条件;消防部队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微观的技术措施对“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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