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如何参与研究:基于照片引谈法的解读

2023-04-19 13:47
关键词:研究者儿童研究

牟 映 雪 董 艳 琴 蔡 红 梅

(1.重庆师范大学 编辑出版中心,3.重庆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2.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成都 610031)

近三十年来,儿童是社会权利主体的观念被广泛接受,在心理学、社会学及伦理学中有关“儿童的看法”“倾听儿童声音”的研究逐渐盛行。儿童中心主义是现代儿童教育学一个最基本的“公理”,也是当下童年研究中越来越重要的“研究公理”[1]。儿童是有意义的社会建构者,有对世界和自我认知的独特视角,研究者应意识到儿童研究与成人研究不相同,让儿童参与到相关的研究中,倾听儿童的声音。当前社会发展中的一些因素对儿童的情感和身体的影响是未知的,因而必须找到提升儿童话语权利的方法,成人有维护儿童话语权利的伦理和道德义务[2]。基于此“儿童视角”的研究方法,如“马赛克方法”“绘画作品分析”“焦点小组讨论”等方法迅速发展。

照片引谈法(Photo-elicitation Interviews)始于人类学的研究,现被广泛运用于社会学、医学、心理学、地理学和教育学等领域。参与是儿童自我发展、发挥理性主体作用的体现。儿童参与研究能将儿童的声音放在前面和中心,赋予儿童“社会行动者”应有的权利,用独特的声音来表达自己。照片引谈法用于儿童研究,能使研究者审视儿童在研究中的角色地位,转变儿童与成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超越传统“研究儿童”范式的束缚,使儿童成为积极的研究参与者。同时,也有助于研究者在参与儿童教育政策讨论、儿童发展研究或寻求解决儿童问题的方案时,以儿童的生活和经历作为起点,学习儿童的语言,有效地倾听儿童,更深入、更全面描述与解释儿童研究领域的问题,更好地为儿童服务,提升儿童的整体福利。

一、照片引谈法的产生及发展

(一)照片引谈法的内涵

学术界对照片引谈法有不同的界定,最具代表性的三个观点为:第一,照片引谈法指要求被研究者拍摄他们所处的环境,然后对拍摄的照片进行评论,是使用图像来提示和引导深度访谈的一种研究方法[3]。第二,照片引谈法是利用影像来帮助受访者回忆、反思个人经验与印象的方法,所选照片由研究者与受访者共同拍摄。其用途包括:照片被作为物品、人物和文物的视觉清单;照片描绘的是集体或机构路径的一部分,如学校的照片或与参与者有关事件的图像等;照片反映社会的亲密维度,如其他亲密同伴等[4]。第三,在视觉研究领域,照片引谈法被称为“自动驱动”的激发法,是一种倾向于唤醒参与者情感反映的特殊方式[5],是以静态照片作为刺激物和提供评论信息的视觉辅助方法。“自动驱动”指由被采访者“驱动”的采访[6],他们捕捉并记录自己的行为,并对这种行为进行解释或评论。

照片引谈法也被视为是深度访谈的另类形式,是访谈和照片(影像)的结合。儿童研究中的照片引谈法是指研究者以儿童拍摄的照片为媒介,与儿童进行深度谈话,获取儿童对生活、社会、世界的认识与理解的一种研究方法。

(二)照片引谈法研究的发展

照片引谈法是由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共同开发的一种定性研究方法。1957年,约翰·科利尔(John Collier)首次将照片引谈法用于探讨环境因素对人心理健康的影响;1978年,照片引谈法被正式列为四种视觉研究策略之一[3]。20世纪后期,格列高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在研究巴厘岛文化时使用照片引谈法收集数据,获得成功并大力推广。此后,照片引谈法被广泛运用于人类学、心理学、地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的研究,并逐渐形成包括目的(Purpose)、过程(Process)、优势(Benefits)和障碍(Obstacles)的研究框架[7]。

照片引谈法在社会学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一是文化研究,是以文化使用者的世俗解释为基础进行的研究,核心是对符号的解释。如Kretsedemas(1993)对广告文本的研究。二是社区发展,如Suchar(1994)对中产阶级社会行为的研究,用照片来展示城市居民如何根据自己的社会位置改造社区;Bill Owens(1972)使用郊区图像引谈法揭示郊区环境的现状。三是个体身份特征,研究者利用照片引谈法研究儿童、吸毒成瘾者、不同种族移民等问题,如Harper(2002)对一名乡村工匠进行研究,通过展示作品来反思其建造、结构以及创造点。四是社会组织/社会阶层,如Guschker(2000)对家庭照片的实证研究、记录大众教育运动的书籍等。

照片引谈法适用于不同的种族群体和各年龄段的人群,能有效倾听他们对与自身相关主题的认识和见解。Harper(2002)运用照片引谈法了解不同种族的家庭如何适应多族群居住的社区,以及如何适应城市工厂的新工作形式[8]。照片引谈法也用于研究儿童和青少年的相关问题,如Croghan(2008)邀请了12-14岁和16-17岁两组儿童,用照片引谈法探讨了消费品和他们身份之间的关系,以了解年轻消费者对有意义消费品的认识[9]。再如,Epstein(2006)使用照片与6-16岁的癌症儿童建立融洽关系,触发他们的记忆,收集研究数据[10]。

(三)照片引谈法用于幼童的研究

邀请幼童(2-4岁)参与研究,与他们合作进行研究面临着三个关键挑战:发展适宜性,成人和儿童之间的权力差异,以及语言障碍[11];使用照片引谈法能较好地克服这些潜在障碍,并促进儿童积极参与基于他们生活经历的研究[12]。首先,照片引谈法允许儿童以口头和视觉的方式积极参与数据收集过程,并为语言表达能力较弱的幼童提供参与机会,使他们有机会分享并展示自我观念和个人经历,潜在地创造了数据的多样性。其次,照片引谈法建构了积极、主动的“新”儿童形象,让成人能“真正倾听”儿童的声音,发现儿童声音的进步意义和价值,进而更好地代表儿童的利益。例如,Eirnasdottir(2005)请5-6岁的儿童带领研究者参观他们的教室,并拍摄儿童自己认为最重要的学习区域;随后,逐一对幼儿进行访谈,讨论拍摄的内容以及他们认为这些区域很突出的理由[13]。Yan等人(2005)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确定了15所幼儿园,在每所幼儿园随机抽取10名5-6岁的幼儿,邀请他们对一些儿童活动照片进行分类并解释原因,以口语和视觉结合的方式探讨幼儿对游戏的感知[14]。

照片引谈法用于儿童研究为儿童赋权增能,其优势包括:一是儿童拍摄的照片是对自己世界和日常经历描述的锚,能提供清晰、有形的提示,是儿童记忆和表达自己的催化剂,支持儿童有效表达自我,并进行自我的知识建构。二是较好地平衡了成人和儿童之间的权力差异,弱化儿童在研究中的不舒适感,儿童从“被”研究转为“做”研究。三是研究者从儿童视角看问题,关注儿童的多样性和多元性,通过儿童的眼睛看,倾听儿童的独特声音,能更好地了解儿童对自我、自然和社会的认知。四是照片还可以作为扩展研究问题的工具,研究者可以从照片引谈中获取更多、更深刻、更有价值的研究信息。

二、照片引谈法在儿童研究中的应用

(一)照片引谈法的方法论

方法论用于探讨方法的形成、特点、性质、功能、变化和发展的规律,以问题解决为目的,是对方法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和概括的一般性原则[15]。照片引谈法强调研究中儿童自愿参与和知情同意,儿童声音是研究过程的一部分,解决了研究中儿童边缘化的问题。

1.照片引谈法的“新”儿童形象

新童年社会学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源于对儿童发展模式及传统社会化理论的质疑与反思,主张儿童积极参与社会行动,被视为童年认识上的新突破和儿童研究的新范式[16]。儿童发展理论的典型代表是皮亚杰的“线性发展理论”。其认为儿童需经由童年的准备方能锻炼成为社交精干的成年人,指出童年包含一整套发展阶段,为适应成人生活作储备。新童年社会学认为该理论仅关注儿童个体发展,却忽视了儿童发展的社会文化语境[17]19-22。儿童在文化活动中本身具有可再构性,其不仅能模仿或内化身边的世界,更能解释和理解文化世界,并亲身参与其中。

传统社会化理论包括两种范式:一是决定论模式,认为儿童扮演的是被动角色,是一股难以驯服的力量,为了被更好地管控和规约,需要成人的细致训练;二是建构论模式,强调儿童是积极的社会活动家,主动建构自己的圈子,努力打造自己在社交圈中的位置。传统社会化理论主要集中于个体的发展,未将儿童看作能动地建构自己的童年与社会生活的行动者。新童年社会学批评其毫无批判地吸收了心理学中关于儿童认识的二元论思想[18],将儿童认为是不成熟的、非理性的和无能的,而成人是成熟的、理性的和社会的。新童年社会学认为儿童是积极参与社会文化阐释和再现的“建构者”,应被理解为世界的建构,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是能动的创造者和行动者。儿童是社会分析的基本单位,具有独特的存在价值,不从属于家庭、学校或机构,成人应该“与儿童一起研究”或“为儿童研究”。

新童年社会学跨越了“儿童-成人”二元对立框架,建构了“新”童年概念,突破了把儿童视为对成人技能和知识进行内化的“教条”,以全新的理论视角将童年视为源于儿童内部以及儿童与成人间集体合作的一种社会建构。童年是与其他社会结构要素,如文化、社会经济、地域等频繁交织和相互作用的动态产物。新童年社会学加深了对维果茨基的社会建构主义观点的理解,即儿童是自己学习的积极参与者,也为瑞吉欧教育实践提供了童年的哲学形象[13]。这都为照片引谈法、参与式行动研究等参与式研究方法树立了“新”儿童形象,引领了近三十多年以来儿童教育的思维范式转变。

2.照片引谈法的法理依据

20世纪中后期,随着反霸权主义、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及女权运动等社会运动的兴起,儿童权利保障被提上立法议程。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44/25号决议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涵盖了人权所有的范畴,致力于确保儿童权利和福利,保障儿童在公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中的权利,是世界上获得最广泛批准的国际人权条约。《公约》第12条要求给予儿童在关于对其有直接影响的事务上陈述自己意见的真正机会,这改变了儿童的地位,将儿童从被动的、被关心的客体变为主动的参与者。自此,儿童权利有了法律保障,并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如英国《1989年儿童法》主张给予儿童更多“发声”的机会[19](P62),强调转变儿童角色,应从传统中的“被动性”“受抑性”转向“自主性”“主动性”。再如《昆士兰儿童保护法案(1999)》《儿童和青少年授权法案(2000)》等经典的法案都强调尊重儿童的权利,支持成人看到儿童的行动力,倾听儿童被遮盖的声音。

这些法案确立了“新”儿童形象,在法律上赋予儿童一些过去被剥夺的权利,把儿童视为有能力的社会主体,拥有社会和政治行动者的身份和地位,是自己生活中的“主人”。照片引谈法支持儿童参与研究,有力抨击了根深蒂固的成人主义研究范式,扭转了成人支持儿童自由表达权利、但只给“空头支票”的现状,肯定了儿童是一个完整的人,享有对相关事务发表意见,要求意见被倾听和适当对待的权利。

3.照片引谈法的伦理关照

对研究伦理的关注,始于1932年“塔斯基吉梅毒实验”(Tuskegee Syphilis Study)事件。秉持社会调查中的“互动”“交换”“主动建构”理念,其基本准则是尊重、公平和受益。现今,伦理规范和程序合理已成为国际早期教育学界对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并被纳入研究质量评价的标准之中[20]。照片引谈法是一种儿童参与式的研究方法,儿童是研究的主体和重要参与者,“儿童”本身就是目的,而非达成目的的手段,这能平衡儿童与研究者之间的权利关系。为此,研究者必须慎重思考、妥善处理如下一些关键的伦理问题。

第一,知情同意。是指在以“人”为试验对象的任何科研领域,研究对象在没有被强迫或引诱的情况下,对所有必要信息做到充分了解后,自愿作出是否参与研究,并在研究中有退出的权利。其基本原则包括:参与者明确表示愿意参与研究,参与者理解他们同意的内容,参与者自愿且不受胁迫,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和参与者可以重新协商[21]。

知情同意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者的身份和地位、引谈目的和流程、可能的风险和好处、照片处理的方式(销毁、删除或返还给参与者)及能否保持沉默或改变回答[22]156-158。儿童的知情同意可以采用“签字”或“口头”形式确认。“签字”是一种理想和正规的形式,既保护儿童,也保护研究者。但是,部分儿童的书写能力有限,为避免增加儿童心理负担,可以采用监护人知情同意、儿童“口头”同意的形式,研究者必须在研究报告中说明。

第二,隐私保护。儿童保护隐私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在引谈时容易出现暴露隐私的情况。也有部分儿童对隐私非常敏感,如违反隐私保护可能会被他们视为背叛信任,产生强烈的负面体验。使用照片引谈法必须严格保护儿童的隐私,删除所有可能暴露儿童身份的信息,如名字、影像、引谈音频及语录等;说明且保证影像资料只供研究者使用,用后妥善保管或销毁;未经允许,在任何公开的资料中不能出现可辨识的儿童面部影像,所在机构(如幼儿园)的名字等应隐去或匿名化处理[23],避免对儿童产生任何可能的威胁和伤害。

第三,平衡成人与儿童间的权力关系。成人作为研究发起者,具有先决的优势地位,儿童常被视为社会“个体”,而非社会“存在”[20]。在照片引谈中儿童是研究的真正参与者,有表达自己的机会,有能力展示自己的真实想法。为此,研究者要进行移情性理解,依据照片提出开放性问题,倾听儿童的认识与理解,敏锐察觉儿童的知觉并体验其情感,保证儿童不受研究者先入之见的限制,自主构建知识,平衡成人与儿童间的权力关系。

(二)照片引谈法的实施

照片引谈法倾向于归纳性的、产生理论的研究,引谈照片由被研究者自己拍摄,主体是被研究者[24]。“儿童作为研究者不仅体现在对外在知识的认知建构,而且内化为人的主体追求、生命本性。”[25]照片引谈法为儿童赋权增能,支持儿童用“一百种语言”表达自己的经验和关注点,实施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所述。

1.确定研究主题和目标

照片引谈围绕研究主题或内容展开,服务于研究目标。研究者应先确定主题及目标,再邀请儿童拍摄相关主题的照片,并以此制定照片引谈的具体目标。同时,研究者需要明确儿童拍摄哪些方面的照片,以及通过照片引谈法想获取儿童什么方面的信息。

2.恪守伦理规范,邀请儿童参与研究

使用照片引谈法要得到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同意,恪守研究伦理,确保儿童的知情同意、评估并控制研究中的风险,并严格保密。审查包括研究主题或内容、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及相关的研究者;研究者希望通过照片引谈法从儿童身上获取什么信息以及占用时长;数据分析或研究结果如何呈现等情况的详细说明[26],最大限度地降低主观主义带来的伦理随意性,以确保研究者真正关心和保护儿童。

研究者要正式邀请儿童参与研究,得到儿童本人及监护人(通常是儿童父母)的同意。若儿童父母去世或已失去监护资格,要按照法定的监护顺序获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如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哥哥和姐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的个人或者组织,如居民委员会等。

3.提供拍摄工具,明确拍摄要求,收集引谈照片

照片收集需要研究者给儿童提供数码相机或拍照设备,教会儿童使用设备。收集从研究者告诉儿童拍摄什么样的照片开始,研究者给儿童的“指导”数量决定着研究能获得数据的广度。儿童拍摄的照片应说明他们生活的一个特定方面,自然物体照片,如奇特小木屋、漂亮的城堡、神奇的房子等;自然环境的照片,如我眼中的绿地、春雨的色彩、美丽的天空等;社会环境的照片,如不一样的小伙伴、我的好老师等[19]。儿童所拍照片必须与研究主题相关,既可以是生活、学习或游戏活动中重要的事物,也可以是儿童认为能反映一些问题或者是产生特别感受的情境等。多数情况下,研究者要求儿童在特定时间自主拍摄照片,但也有研究者会陪同儿童散步和交谈,有的儿童在拍照时也会向研究者解释他们的想法。

4.研究者配合儿童整理照片

照片是儿童反思、解释和重新解释的刺激物,具有唤醒儿童记忆和感知潜力的作用。照片引谈法的关键是将照片融入研究讨论。研究者要引导儿童对拍摄的照片进行分类和标记,如创建“迷你相册”“照片引谈工具包”等,协助儿童对照片进行开放性编码归类,如按时间顺序或重要性进行排序,或者根据特定主题对照片分类。研究者也可以鼓励儿童事先组织他们的想法,提前熟悉引谈照片。

5.制作引谈的“指南”

引谈“指南”源于研究目的和研究计划,由研究者在正式引谈前制定并完善。在研究中,“指南”具有核心提示的作用,能为研究者和儿童提供一个共同的焦点,帮助研究者系统梳理引谈问题。

首先,“指南”需要对每张照片提出一个介绍性问题,如:“请你告诉我这张照片的故事?”“你为什么会拍这张照片?”“这里发生了什么?”等。其次,列出详细的引谈提纲。研究者可以按照“照片引谈工具包”等梳理问题,也可以从照片的物理结构、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三个维度梳理问题。如“你的活动或游戏和这张照片有什么关系?”“你从这张照片中看到了什么?”“你的小伙伴(或其他人)在活动中扮演着什么角色?”等。最后,结束引谈时研究者要回顾“指南”,看是否有被忽略的问题。研究者作为分析者应该倾听儿童的每一种解释,并提出一个总结性的问题,如“你对所讨论的照片或问题还有什么想补充的吗?”等[14]。

6.以照片为媒介正式引谈

儿童拍摄的照片是引谈的一个参考点,并非是对现实的客观再现,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正式引谈之前需要“预测验”,再次确认照片引谈法是否可行、引谈的时间长短以及儿童的可接受性。其次,区分照片的形式和内容,运用照片引谈法的多种变体,增加对儿童主体性的关照。如,引导儿童描述照片背景,加深对照片所代表意义的理解,提高儿童分析的反思性,判断图像是否代表“真实”的儿童[27]。研究者可以从外部引谈,即在照片直接展现的内容;也可以从内部引谈,即照片背后隐含的儿童认知与想法;也可以进行多轮引谈,创设在研究的不同阶段纳入儿童声音的可能性,提供多种对话机会,与儿童建立亲密感与合作关系,增加儿童的参与意愿[13]。最后,如果在引谈中使用数字照片,要选用有利于投射图像的引谈地点[28],使用电脑、投影仪、手持设备等,保证图像的质量。

在实际“引谈”中,研究者要清晰知觉并最小化儿童和研究者之间不平等的权利关系,创造一种儿童能积极参与的情境化环境,减少他们参与研究时的焦虑或不适感。首先,要注意研究者与儿童的座位安排,最好能眼神平视。同时,对儿童的表达予以适当积极反馈,如用眼神、动作或语言给予肯定。其次,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放慢谈话节奏,当涉及敏感话题时必须尊重儿童的隐私权,并在保密场所进行。最后,以两人或小组的形式进行访谈时,允许儿童操作照片、深度参与,最大限度地减少焦虑,使他们敢于开口、勇于开口、充分表达自己。

7.分析资料,形成结论

照片引谈法的资料多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如扎根理论、持续比较法或内容分析[29]。如,有研究者使用持续比较的方法分析资料,推导属性、类别、建构起更大的主题,形成儿童对安全学习环境各因素的想法与偏好的总体性结论[30]。

在资料分析阶段,研究者对是否需要分析照片持不同看法。有研究者认为照片“是采访中的启发工具”,主要是作为媒介使受访者回溯记忆、主动分享并与研究者进行深入的讨论,不需要分析照片。还有研究者认为照片是揭示研究者和儿童如何理解世界的一种方法,需要分析儿童拍摄的照片。常用的分析方法有两种,一是分析照片的象征性特征,如框架、前景和背景,以及包含与遗漏的照片,全面理解儿童的言行举止,构建图像背后隐含的意义;二是通过分析照片获得对参与研究儿童的动机、感知或心理状态的替代性或更深入的理解[7]。

分析资料时,研究者首先要把自身对研究现象的认识与价值判定“悬置”起来,尊重事实并对儿童的现实感受和经验保持高度敏感,浸入儿童的实际生活感受。其次,以文本的形式全面呈现儿童的多种“声音”,展现儿童的生活现状和真实感受,思考儿童声音的多重意义及其产生的原因,为把儿童的“声音”落实到儿童事务的实践奠定基础。

三、儿童成为积极参与者:方法论与方法的思考

照片引谈法赋权儿童,在儿童和成人之间建立了信任,研究者以可见的方式倾听儿童的声音,增强了儿童反应的有效性。儿童参与式研究需要关注研究方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如内在结构、伦理关照、方法的“性能”、倾听关系的行动架构与价值取向、理论与实践相互作用的方式、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的适切性等问题。特别要注重探索能有效倾听儿童声音的多种路径与策略。

(一)儿童研究方法的教育哲学思考

哲学在理论和思维方法两个方面对儿童研究具有方法论意义,处于教育研究方法论体系中的最高层[30]。研究方法论的哲学考察能厘清科学理论的结构及其发展脉络,为儿童研究提供具有方法论指导意义的思想观念、理论依据和范畴,即提供具有概括力、解释力、生成力的元理论,如元语言、元命题、元范畴等[31]。从本体论来看,儿童参与研究是基于对儿童“主位意识”的尊重,肯定儿童有分享自身经历的能力,明确了儿童研究的哲学定向,即转变了传统研究中儿童的角色。儿童哲学是儿童自己对于世界普遍的、一般的、根本的观点。李普曼认为:儿童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教导儿童如何思考思想的本身,让儿童亲自体验哲学讨论的过程,和其他的人一起做推理的活动[32]294。儿童是自身时间、空间以及发展的主体,是一个有限的理性存在,但有无限的发展可能性。照片引谈法在方法论上将立足点从哲学转向儿童哲学,坚守儿童本位,从哲学视角关注儿童那些微弱的、非书面化和情境性的声音,使儿童参与研究时能将自己的天性和对智慧的爱等潜在的智慧逐渐变成现实的智慧,给儿童研究一个更为清晰的哲学定位。

儿童研究需要重视哲学层面的思考,系统讨论研究的方法论,对儿童研究的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高度概括化、抽象化和思维提炼,使成人善于运用哲学思维方法和正确的价值标准,更加合理地选择研究中倾听儿童的方式和手段[33][34]。儿童教育研究属于具体学科的研究,其方法论特点是指在哲学方法论指导下,将儿童研究的方法系统化、理论化,形成学科研究的方法论体系[35]12-20。在方法论上,儿童研究方法包括理论基础、总体框架以及研究策略。使用具体研究方法需要反思其所依据的方法论,探讨其中所蕴含的哲学观、思维方法和实践路线。照片引谈法站在儿童哲学视角反思儿童与成人之间的关系,肯定儿童是有能力的“社会行动者”,强调儿童的“理性认识”,关注儿童的“思维发展”,主张儿童与成人之间平等的、互动性的对话交流。

(二)增强对儿童研究的伦理关照

儿童与成人之间的文化差异容易使二者产生冲突,研究者需要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审视儿童文化,恪守文化伦理,保护儿童,避免出现文化的宰割或成人单向控制。例如,即使研究者不赞同儿童的观点,但也必须坚决捍卫儿童表达自己的权利,让儿童观察、感知、叙述并作出符合自身思维模式和价值取向的表达和评价。同时,力求在不同文化背景中建立儿童与成人之间具有主体间性的相互关系,使儿童在参与研究时获得关于“我是谁,我在做什么,我身在何处”的准确文化定位。

儿童参与研究必须遵循安全和快乐的原则,研究中成人必须反问自己:这孩子现在需要什么?他或她现在必须解决什么问题[36]55?罗伯茨认为:基于“儿童的视角”的研究或倾听儿童的声音,应基于对儿童作为“人”的承认和尊重[37]。这要从方法论角度思考儿童研究中的伦理问题,树立积极动态的儿童形象。拥有自我人格生成能力的鲜活儿童,在表达与自身有关的问题时最具有发言权。给予儿童充足支持和充分尊重,视儿童为“存在的人类”(human being),使儿童“成为中心”,而不是“被放在中心”。在儿童研究中,构建“有道德”的倾听机制,减轻了成人与儿童权利差异对儿童的挑战,能达成最少化成人(the least adult)的目标;在研究中真正做到尊重儿童、保护儿童,实现从研究儿童、与儿童一起研究、再到参与式儿童研究这一认识论上的革新,提升儿童的整体福利[38]。

研究者也要加强对教育实践的关照,引导实践者使用多种路径倾听儿童声音,思考其价值,将宏观层面的系统规划与微观层面的教育目标相结合,为理解儿童的教育经历打开关键的视角,使教育实践活动更具系统性与反思性。

(三)儿童研究方法要借鉴、融合不同学科领域的新观念和新方法

融合多学科领域有助于构建新的方法论体系,增强研究方法的包容性,形成适用于儿童参与研究的技术路线。照片引谈法的实质是保护儿童对自己生活世界的参与权,使研究者能基于儿童的立场获取他们的看法,并做出恰当的决定。依据生命历程理论的观点,儿童研究不仅要关注宏观社会事件及结构特征对儿童的影响。同时,必须重视儿童年龄的社会意义,肯定儿童的能动作用和自我选择对理解生命历程的不可替代性。如发展心理学认为儿童是主动的“意义建构者”,具备不断发展着的关于内心世界和外部世界的朴素理论,可以感知、理解、创造和表达世界[39]。研究要支持儿童建构自我和认知世界,表达和展现独特的生活意义,在自我的认知结构中寻找能够“嫁接”的理性认知接口,最终实现儿童知识体系的创造性重构。再如,新童年社会学和人类学坚信儿童是独特社会结构的理念,儿童是一个自有意义的存在(being)[40],不是“未成年”;儿童本身具有诚实的品性、敏锐和独特的洞察力、好奇的态度以及丰富的想象力,他们在参与研究时有能力作出恰当的判断。

照片引谈法坚持发展心理学中儿童是能动建构者的观点,新童年社会学尊重儿童独特性的理念,运用可视化、具身化的研究方式实现了成人与儿童之间的对话。从方法学的角度回答了儿童研究与成年人研究的不同。从方法论上综合考察不同学科领域的新观念和新方法,探索推动儿童参与研究的多种路径与策略,基于多学科视角促进儿童的主体性发展,能推动儿童研究方法的整体性、突破性变化,获取更多、有更好信度与效度的研究数据。

照片引谈法提供了真正实现儿童积极参与研究的路径。然而,理解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故事既需要研究方法的创新,也需要调整研究范式以适应时代特征。现今的儿童无疑已经是隐喻意义上的数字化儿童,越来越多地置身于智能的成长环境,伴随着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化玩具等数字化人工制品[41],这使儿童身份发生了变迁,产生了数字化思维。教育数字化发展背景下儿童身份和思维的转变,要求儿童研究做出必要的研究方法的更新。未来研究要在把儿童视为主动研究伙伴的基础上,关注数字技术如AI、VR技术等的运用,融合数字技术、创造符合儿童能力与兴趣的研究方法,推动儿童研究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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