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我国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路径

2023-12-21 11:56孙思元安伟达
法制博览 2023年33期
关键词:双碳法治化排放量

孙思元 安伟达

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 通辽 028000

一、“双碳”目标下我国碳排放管理面临的挑战及理念重塑

“双碳”目标是我国提出的两个阶段碳减排奋斗目标,指的是:我国将在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后不再增长;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排放的碳”与“吸收的碳”相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需要加强碳排放管理并实现法治化。然而,我国碳排放管理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进行理念重塑。首先,当前我国碳排放管理的理念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滞后。传统的环境保护管理主要关注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而对于温室气体的管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双碳”目标下,我国需要将碳排放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任务来加以推进,并将碳排放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其次,我国碳排放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公共机构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但还需要进一步制定更加严格的碳排放管理专门立法,明确监管责任和处罚措施,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动实现碳减排目标。此外,碳排放交易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碳排放交易是一种重要的碳减排方式,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促进企业减少碳排放。我国已经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推出了碳排放配额交易等政策,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碳排放交易机制,包括建立更为完善的交易规则、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加强交易监管等方面。最后,碳排放数据的监管和公开透明对于实现碳减排目标至关重要。我国需要加强对碳排放数据的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数据采集和统计体系,并将数据公开透明,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碳排放数据的核查,避免企业虚报数据等不当行为[1]。

二、“双碳”目标下我国碳排放管理法律之不足

(一)缺乏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我国碳排放管理法律存在缺乏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的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法规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但对于碳排放的管理,现有的法规数量不足、适用范围狭窄、标准不明确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我国的碳排放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备。首先,我国现有的法规数量不足。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规对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都有涉及,但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法规相对较少。例如,我国尚未制定关于碳市场、碳交易等方面的法规,这就导致了我国碳排放管理在法律上的空白。其次,现有法规适用范围狭窄。虽然我国现有的法规中有关于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污染排放的规定,但是这些法规主要针对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对于碳排放的管理范围相对较窄。此外,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类型的碳排放管理标准也存在差异,导致了碳排放管理的不确定性。最后,现有法规标准不明确。例如,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污染排放,但是对于具体的减排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掌握准确的减排标准,也使得监管部门在执法时难以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2]。

(二)处罚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有效威慑

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我国碳排放管理法律存在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难以形成有效威慑。对于碳排放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弱,导致企业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也加剧了碳排放管理的法律不确定性。首先,对于违法排放碳的企业,现有法规对其的处罚力度并不够大。例如,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然而,在实际执行中,这些处罚往往只是一些轻微的行政处罚,对于违法企业来说,缴纳罚款远远比不上违法所获得的利益,因此并不能起到惩戒的作用。其次,现有法规对于碳排放的处罚标准也不够明确。例如,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污染物排放,但是对于具体的减排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掌握准确的减排标准,也使得监管部门在执法时难以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最后,对于碳排放的处罚力度不足还表现在执法监管方面。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碳排放的监测和评估机制,但是在实际执行中,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例如,在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了对于违法企业的处罚不够严厉[3]。

(三)执法监管存在漏洞,难以发现和惩治违法行为

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我国碳排放管理法律存在执法监管漏洞问题,难以发现和惩治违法行为。对于碳排放的执法监管存在着漏洞,导致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现有的碳排放监测和评估机制还不够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碳排放的监测和评估机制,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这些机制存在着一定的漏洞。例如,由于监测手段和技术限制,一些企业可能会采取一些隐蔽的方式进行碳排放,从而逃避监测和评估。这就导致了监管部门在执法时难以发现企业的违法行为,也难以对其进行惩罚。其次,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些碳排放的执法监管部门,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这些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例如,在一些地方,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还存在不足,导致了对于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大。最后,现有的执法监管机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地方的执法监管部门可能会存在着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问题,导致了执法监管的失衡。此外,一些企业可能会采取贿赂等手段来规避执法监管,对于这些问题,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难以追究责任

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我国碳排放管理法律存在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的问题,在实际执行中,对于碳排放的责任追究机制存在着不足,导致了企业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也加剧了碳排放管理的法律不确定性。首先,现有法规对于碳排放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够明确。虽然我国现有的法规中有关于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污染排放的规定,但是对于碳排放的责任追究机制相对较少。例如,我国尚未制定关于碳市场、碳交易等方面的法规,这就导致了我国碳排放管理在法律上的空白。其次,现有法规对于碳排放责任的分配也存在不足。例如,在碳排放的产业链中,涉及的企业可能会有多个,但是现有法规对于碳排放责任的分配并不明确。这就导致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之间可能存在推诿和逃避责任的情况,也使得监管部门在追究责任时难以确定责任主体。此外,现有法规对于碳排放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也存在不足。虽然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等法规中有关于企业应当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但是对于碳排放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确定碳排放造成的损害赔偿标准,也让受到碳排放损害的个人和组织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

三、我国碳排放管理法治化的关键路径

(一)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机制

在“双碳”背景下,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机制是我国碳排放管理法治化的关键路径之一。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企业减少碳排放量,促进碳减排和碳市场发展,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机制可以为碳排放管理提供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首先,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实现碳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应当加快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并明确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监管机制、交易规则等方面的内容,为碳排放管理提供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其次,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是碳排放交易的核心环节,是企业减少碳排放量的重要手段。因此,应当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明确碳排放权的交易规则、市场价格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加强对于碳排放权的监管,保证碳排放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和透明。再次,应当建立碳排放配额分配机制。在实施碳排放交易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碳排放配额分配机制,明确各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并加强对于碳排放配额的监管和管理,从而保证碳排放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最后,应当加强对于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加强对于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和企业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增强社会各界的责任感和参与度,从而推动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4]。

(二)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的监测和评估

在“双碳”背景下,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的监测和评估是我国碳排放管理法治化的关键路径之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在“双碳”目标下面临着巨大的碳排放管理挑战。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必须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的监测和评估,从而推动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首先,要建立健全碳排放量的监测体系。在实际执行中,需要建立完备的碳排放量监测体系,包括建立碳排放量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发布等方面的机制,同时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监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次,要建立健全碳排放量的评估体系。在实际执行中,需要建立完备的碳排放量评估体系,包括建立碳排放量评估指标、模型和方法等方面的机制,同时加强对于碳排放量评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再次,要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的数据共享和使用。通过加强对于碳排放量数据的共享和使用,可以促进各方面的合作和协调,提高碳排放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从而推动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此外,要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通过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可以增强公众和企业的责任感和参与度,促进碳排放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从而推动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最后,要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监测和评估的国际合作。通过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监测和评估的国际合作,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碳排放量监测和评估的水平和质量,从而推动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5]。

(三)加强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执法监管

在“双碳”背景下,加强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执法监管是我国碳排放管理法治化的关键路径之一。通过加强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执法监管,可以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维护公正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的自我约束和管理,从而推动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的执法机构。在实际执行中,需要建立碳排放管理的执法机构,明确执法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加强对于执法机构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保证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其次,应当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的执法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中,需要建立碳排放管理的执法法律法规,明确执法的标准、程序和处罚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加强对于执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的认识和遵守意识,从而推动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再次,应当加强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执法监督。通过加强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执法监督,可以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同时也可以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足和错误,提高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最后,应当加大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执法力度。通过加大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执法力度,可以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维护公正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的自我约束和管理,从而推动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6]。

综上所述,加强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是推动我国碳排放管理进程的必经之路。本文围绕“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机制”“加强对于碳排放量的监测和评估”“加强对于碳排放管理的执法监管”三个关键路径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引起各界的重视和关注,共同推动我国碳排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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