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态伦理实践

2024-01-02 22:40陈进华
关键词:伦理人类生态

单 杰 陈进华

(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2.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

“美好生活”自古以来就是中西方哲学与伦理学关注的核心概念与意义追求,是作为“爱智慧”的哲学所追问的“真善美”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从先秦和古希腊的轴心文明时代开始,中西先贤圣哲们就对“美好生活”进行了界定和诠释。在中国古代传统伦理思想视阈中,“美好生活”往往指的是一个政治清明、人与人和睦相处的稳定、和谐、向善的社会秩序与人伦次序。《礼记·礼运》中指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1)王文锦:《礼记译解》,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258页。“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寄托了中国古人对“美好生活”的全部期待。在这里人人互帮互助、处处邻里守望,共同建设成一个富足、美好的理想家园。在古代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美好生活”常以“幸福生活”“理性沉思生活”等形式见诸经典理论的阐释之中。“美好生活”作为最高的善始终是伦理学理论所追求的根本伦理目标,当苏格拉底把“认识你自己”作为哲学的首要问题时,他意图让人们知道的实则是善的本质,而只有知道善的本质,亦即普遍的善,人们才能在城邦生活中践行善,从而获得美好生活。从苏格拉底到黑格尔,西方大哲学家基本上都把普遍善的理念及其抽象原则作为伦理、法律和政治的基础,从而善也成为个人和民族美好生活的前提与保障。可以说,中西传统哲学中对于“美好生活”的界定和诠释主要是在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等领域内展开的追问,而较少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属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和人类现实的实践活动。随着传统哲学的终结,哲学愈加关注个体的现实的生存实践活动,对“美好生活”的追问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除了对人与自我的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的继续探究外,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成为人们思考和实践的重心。从畏惧自然到利用自然、征服自然,人类开始从与自然的紧张关系走向了与自然友爱和谐共处的新时代。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国内学界对“美好生活需要”问题的研究讨论也十分丰富。主要观点既有立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财富决定论”,也有认同“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30页。的“精神文明论”,还有“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权利要素论”,等等。这些不同视角的阐释较多聚焦于人与人、人与物以及财富与权利等关系而展开,但较少从人与自然关系中审视美好生活的生态伦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3)习近平:《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民日报》2023年7月19日第1版。。应该说,美好生活“既是每个民族的价值追求,也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不仅具有民族性、时代性,也具有世界性”,我们目前所处的“美好生活新时代”是包括“物质充裕、政治民主、精神富足、社会和谐、环境美丽等因素在内的高层次的生活时代”(4)方杲:《建设美好生活新时代的三重伦理自觉》,《伦理学研究》2023年第4期。。从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而言,在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型过程中,探索新时代美好生活所需要的生态伦理实践路径无疑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策。

一、“美好生活”与生态伦理的双向耦合

“美好生活”与生态伦理是在特定历史境遇中生成的一种双向耦合关系。现代生态伦理致力于人类能够走出自工业化以来以人类自身需要为核心的狭隘生态观念,突破传统社会与个人桎梏,将道德关怀、道德情感延伸至人类之外的自然存在物与自然环境之中,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建立为一个稳定且长期的道德共同体。可以说,将“美好生活”与生态伦理关联起来思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

在中国古代,儒家学派很早便认识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作为自然界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和谐共生成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间关系的价值目标与实践路径。例如,孔子提出的“克己复礼以为仁”思想,从生态伦理的视角看,“克己”强调的是人们对自身欲望的节制、控制,即通过礼的规约来约束和监督人们在处理与自然生态关系中应当秉持自然规律与环境礼制的生态理念与生态行为,以达到“仁”的目的,也就是实现人与自然关系上的仁爱、和谐。同时,儒家所宣扬的“天人合一”“民胞物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等命题也延伸到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在这里“天”不仅是至高无上的神圣价值,也意味着是具有生命意义和伦理意义的自然界。“天人合一”首要的就是要求人们敬畏、守护自然,追求物质上简朴,精神上富足的生活方式。中国古代所形成的朴素的天人关系理论,其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以及对待物欲的思维模式对现代的生态伦理观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对于西方来说,在古希腊早期的神话寓言中,无论对酒神狄俄尼索斯护佑农业发展能力的歌颂,还是对萨图尔努斯掌管播种权力的敬畏,都折射出当时人们对自然至高无上力量的崇拜。在后来的古希腊哲学发展史上,哲学家们依靠理性思辨的力量去尝试解答自然界与人类的相互关系,同样认为个体与自然是完整统一的。人类不仅是自然的一部分,更应该把自身融入自然中去,尊重自然规律,珍视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和中世纪奥古斯丁的神学体系中都包含神学目的论思想,他们都认为宇宙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人和自然万物都紧密联结在一条由低向高的链条中,相互关联且最终朝向同一个目的。这些观点是对现代生态学中“生态系统”的概念的一个预示。在随后的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形成过程中,其不仅吸收了历史上朴素的生态伦理思想,还进一步从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出发,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有机结合起来,认为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发生了异化,完全忽视生态伦理道德必然会引发生态危机。由此,针对如何建立起以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核心、关于人对自然道德义务与责任的基本理论与观点,马克思试图通过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转变生产方式等举措来逐步实现,并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目标。

但在工业革命之前,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在对“美好生活”的实践追求中,并没有与“生态伦理”相关联。古代的生态环境对人类而言尽管是严厉的,甚至是残酷的,但其自身是健康、完整、美丽的稳态结构。虽然自然在古典时期也具有丰富的内涵与意义演变,但自然始终只是作为人类生存的空间与背景,是人类崇拜、歌颂和效仿的对象。人类没有能力甚至没有胆量去试图改变和征服自然,而仅仅是作为被动适应的对象存在着。因此,古代伦理学对于人类美好生活的设计和筹划主要聚焦于如何处理人和人、人和自身关系的规范,生态伦理问题尚未走进学术研究的视野。而工业革命以来,人类进入了以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消费为特征的工业文明时代,这标志着人类通过自身的力量改变外部世界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自然世界也第一次遭遇了非自然力量的持续性侵蚀和破坏。在人类技术进步的背景下,自然的地位从被崇拜的、超越性和圆满的神性存在沦为工具性存在,被认为是人类构建自身美好生活的资源。但自然的反噬和报复激发了人类的反思,于是生态伦理才作为问题成为学术思考的对象,这种反思以莱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为始点,并不断扩散到更多更大的研究领域之中,美好生活主题也进入公众视野。

生态伦理旨在遵循人与自然共生关系,建构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也是从道德正当性、评价合理性以及行为规范性等伦理学视角研究和审视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生态之间关系。虽然中国传统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主张一种“天人合一”、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精神,在对自然生态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限度、节欲、中和、宽容”(5)何怀宏:《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述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等生态伦理相关的行为准则,但是,现代意义上的生态伦理思想产生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目前,西方的生态伦理研究主要包括应用伦理、扩展伦理与创新伦理三种倾向,涵盖“生态中心论、人类中心论、生物中心论、生态协调论、生态人类论和人类控制论”(6)叶平:《人与自然:西方生态伦理学研究概述》,《自然辩证法研究》1991年第11期。等多种观点,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自然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同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的冲突”(7)刘福森:《自然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的理论困境》,《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以及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转变道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伦理思想则批判了前述几种观点,认为它们“都是一种脱离制度维度,抽象谈论人类生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西方中心论’的生态伦理观……将生态伦理价值观的形成与改变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上予以探讨,这对于我们正确看待当代的生态问题,建立和发展‘后西方中心论’的生态伦理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8)王雨辰:《略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伦理价值观——兼论生态伦理的制度维度》,《哲学研究》2004年第2期。。目前,主流的观点已经将生态伦理问题从纯粹的“道德哲学的讨论范围,渗透到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并推动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变革”(9)余谋昌:《从生态伦理到生态文明》,《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2期。。因而,生态伦理问题已经成为生态文明的一部分。

从“美好生活”内涵的意义变迁和生态伦理思想的发展来看,二者在关系主体、价值目标等方面都存在着深度的耦合性。所谓“耦合”,是指两个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的紧密关联关系。从美好生活与生态伦理思想的耦合关系来看,首先,生态环境是耦合美好生活与生态伦理二者间关系的桥梁。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生态伦理实践的目标,又是美好生活的基础。美好生活是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活满意度的一种理想追求,涉及物质和精神两个维度。无论是物质维度为人们提供洁净的水、空气、食品等生活条件、生活环境和生活保障,还是精神维度为人们提供心理健康、精神满足和价值实现的场所,生态环境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生态伦理实践则是为了维护和增进生态环境的健康和整体性,它不仅强调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共生,在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同时,充分考虑到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而且认为人类的美好生活不能建立在对自然环境的过度开发和破坏之上,而应该是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上实现的。

其次,人类的价值与自然的价值具有协调一致的共同愿景。一方面,自然的外部使用价值是实现人类价值、帮助人类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也同样期盼着“更优美的环境”(10)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4页。。另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对自身与自然关系的认知,原本就是人类文明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并且由此生发出对人与自然关系认知的多种理论,认知的变化也展示出人类从敬畏有序的自然到征服压榨自然而最终导致自然无序甚至失控的境况:古代“将自然,尤其是地球与一位养育众生的母亲相等同:她是一位仁慈、善良的女性,在一个设计好了的有序宇宙中提供人类所需的一切……随着‘科学革命’的推进和自然观的机械化与理性化,地球作为养育者母亲的隐喻逐渐消失”(11)[美]卡洛琳·麦茜特:《自然之死——妇女、生态和科学革命》,吴国盛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页。。人们对自然生态的认知程度不仅直接关系自然价值的开发利用,而且关涉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目标价值的实现。因而,无论是当前极力倡导的绿色生产消费方式还是健康生命生活理念都凸显出人的价值与自然价值的不可分割性。只有通过生态伦理实践,维护和增进生态环境的健康和整体性,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美好生活。

然而,这种应然意义上的双向耦合关系却遭遇诸多现实风险与挑战,特别是由工业文明以来的资源消耗性生产、消费奢侈性生活方式滋生的生态危机,已然成为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巨大威胁。“需要”作为主体生存与发展意愿对象化的客观存在,是个体基于自身心理和生理双重发生机制对特定目标产生的渴求与欲望。这种本能的“需要反应”并非偶然生成,而是人类在不断学习如何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过程中的习得性产物。“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9页。,人作为生命有机体,新陈代谢的基本生物功能与机制天然决定了人的物质需要的客观性及其满足的必然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在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性需要得到满足后,精神性需要就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而产生了。“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1-532页。。依照需求的递增规律,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既彰显了人类向往与追求美好生活的内在特性,也印证了在满足自身温饱等基础性需要之后迸发出的发展性需要的客观规律。

就我国国情而言,改革开放实现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由以往“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转变。然而长期过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应,造成了许多生态危机。从近几十年破坏生态平衡的现象来看,盲目开发而不尊重生态环境的一般规律是制约我国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原因。建设美好生活是当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历史任务。

生态伦理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保障,然而,人类的无穷欲望与自然界有限资源之间的矛盾紧张关系正在将人类推入一个自己制造的“生态赤字”深渊之中,资源的过度消耗以及对生态系统的破坏让人类逐渐背离了实现美好生活的初衷。我们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的理想状态是一种建立在生态安全基础上的美好生态生活,让人民“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14)习近平:《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6 年,第 182 页。。时至今日,我们仍未完全实现目标,相反,过去几十年来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我国很多地方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导致资源枯竭、生态退化。这些问题都将对未来的环境造成持久影响,透支下一代人的生存发展条件。因此,人类在实现美好生活的永恒目标指引下,进一步探索美好生活需要下的生态伦理结构将为后续的生态伦理实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二、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态伦理观

如前所述,中外生态伦理观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伦理思想体系,并逐渐形成了更为细致的生态认识、生态和谐以及生态实践理论。在生态文明的认识方面都提出了富有新意和力度的见解,如人与自然关系的变迁以及导致此种变迁的原因等,并指出是人类进入近代工业化之后,在市场和资本等的作用下人对自然的无限度的压榨,引发生态环境与生态伦理危机。因此,人类应该承认自然和自然生物所具有的权利和人类具有对此承担责任的义务,并且探索改善生态环境、改变人与自然关系的现实可能性途径,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探索和完善一个合理的生态伦理体系。而就目前的问题而言,我们需要回答“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态伦理观念应该是什么,以及如何建构以尊重自然生命、关怀生态公平、保障代际平等为目标的生态伦理体系。

一般而言,生态伦理思想大都致力于实现这一目标:即人类能够走出自工业化以来以自身需要为核心的狭隘生态观念,将道德关怀、道德情感延伸至非人类的自然存在物与自然环境之中,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稳定且长期的伦理共同体。从认识发展规律看,生态伦理形成于人类对自然生态的探索认识,发展于人类对自然物的改造利用,丰富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活新诉求。在此过程中,人类对于生态伦理结构的认识也逐渐成型,及至新时代,在承认自然界拥有平等的内在价值与天然道德权利的基础上,在追求美好生活需要的崭新视域下,生态伦理又产生了新的内涵。

首先,建构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态伦理成立的前提在于,在一定程度上承认自然本身拥有不依赖人类而独立存在的价值,即自然有着某种天然的权利并且相关权利得到人类的尊重和保障。有史以来,人类在与自然的相处关系中先后经历了从崇拜自然到逐步适应改造自然,再到征服利用自然的不同阶段。随着工业化进程的迅猛发展,人类利用科学技术站在了又一次征服自然的顶峰,随之而来的是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上变得愈发盲目自信,滋生出“人是万物的尺度”“人为自然立法”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把人类自身的利益作为价值原点和道德评价的依据,有且只有人类需求才是价值判断的主体和标准等。在这种价值观影响下,人类与自然生态成为割裂分立的主客二元体,后者成为前者的附庸和掠夺对象。对此,恩格斯有过深刻批判:“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9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0页。人与自然的这种同一性内在地蕴含着人对自然的道德义务。目前,一些动物保护组织和动物权利研究者们所达到的思维程度也涉及了对待自然存在物、动物的权利认知,人类保护自然以及动物权利成为人们的新义务:“我们大多数人所认同的平等的基本道德原则应该延伸到我们自己物种的所有成员,我们还要使之延伸到其他物种。……人与动物之间存在重大的差异,而且这些差异一定会带来彼此拥有权利的某些差异。可是,承认这个明显的事实,并不妨碍把的平等的基本原则扩展到非人动物那里。……平等的基本原则是平等的考量;而对不同生物的平等考量也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对待和不同的权利。”(16)[澳大利亚]彼得·辛格:《动物权利与人类义务》,曾建平、代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0-81页。当我们认识到自然、动物甚至植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独立价值且需要人类关心和保护的观念逐渐形成和丰富后,人类需要一种新的交往方式来审视和处理人与自然间的关系。正如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认为的:“自然生态系统拥有内在价值,这种内在价值是客观的,不能还原为人的主观偏好,因而维护和促进具有内在价值的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是人所负有的一种客观义务。”(17)[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杨通进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前言第3页。也就是说,在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人们是以道德义务的方式,在服从生态规律、尊重自然的前提下,在人与自然交融中实现与升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其次,自然生态的内在价值与自然权利的延伸,产生了“生态公平”的观念,即强调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满足美好生活需要过程中所需承担的责任的公平性问题。比如全球化趋势下各国间在生态利用与补偿错位领域中存在的生态不公平现象。受制于人口结构、自然禀赋、技术差异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竞争中被迫处于自然资源出口与环境污染的双重不利地位,发达国家则对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的贡献值一直处于全球前列。长期从事此项研究的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杰森·希克尔团队对1970—2017年间不同国家对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的贡献值进行重新评估,发现美国在全球资源过量使用中占比27%并高居第一,紧随其后的是欧盟,占比25%,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沙特阿拉伯等其他富裕国家合计约占22%。该团队得出分析结论:“高收入国家是生态问题的主要驱动力,迫切需要彻底地将它们的资源消耗降低到公平和可再生的水平。”(18)Hickel J,O’Neill D W, Zoomkawala H, “National Responsibility for Ecological Breakdown: A Fair-shares Assessment of Resource Use,1970—2017”,Lancet Planetary Health,2022,6(4),pp.342-349.生态不公平还将进一步拉大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削弱贫困地区与居民在向往和实现美好生活中的主体能力,阻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目标实现等。我国城乡、区域之间存在的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生态公平失位、环境正义失衡现象难以短期内得到根除。如中西部地区土地过度开垦、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地荒漠化、盐碱化,东部地区人口规模日渐庞大造成的资源紧缺等一系列问题。此类问题的不断叠加最终将聚集成为威胁人们向往和实现美好生活的巨大不确定因素。

再次,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态伦理不仅强调自然生态资源在配置与保护中的责任公平性,也涵盖了发展的可持续性与代际公平性。可持续发展早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因此,重新思考和建构生态伦理学是必要的理论基础,甚至从本质上讲,生态伦理学就是“企图寻求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基础和伦理支持的努力”(19)廖小平:《生态伦理、代际伦理与可持续发展——兼论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基础》,《道德与文明》2002年第3期。。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兼顾满足当代人合理需要且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的发展模式,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愿意牺牲短期利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美好生活代际传承的道德自觉。“代际公平原则”是指人类的不同世代之间应公平地享有地球权利并承担地球义务的原则,亦被称为“代间权原则”。“代际公平原则”与“物种平等原则、生态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20)曹明德:《论生态法的基本原则》,《法学评论》2002年第6期。等一起组成生态法的基本准则,对生态法具有普遍指导作用。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中就认识到世代之间的公平问题,此问题也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关注的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实现生态正义和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注意代际公平,其实质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发展权利的平等,上一代人的发展不应以牺牲下一代甚至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上一代必须为下一代合理保留和储存资料。代际平等作为可持续性发展的本质,一直以来关注的是近期与长远、当代与后代之间对自然生态资源的平等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历史和现实启示我们通往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道路将必然是一个接续奋斗的动态历史进程。只有在代际平等得到充分保障的可持续性发展中,发展成果才能真正由人民共享,美好生活也会变得更加真实动人。

习近平在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治理的伟大实践过程中提出了把“生态价值观引领、技术创新驱动、生态治理制度体系保障、参与全球治理系统整全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观……其国内环境正义意蕴主要体现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绿色福祉,促进和维护人民的环境人权;落实生态治理制度体系,维护和促进国内环境正义;通过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来实现区域环境正义……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以便实现代际正义”(21)龚天平、饶婷:《习近平生态治理观的环境正义意蕴》,《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但在生态伦理的现实境况中代际正义问题并不容乐观,其危机主要包括全球庞大的人口基础和人口净增长率导致全球人口的快速增长,导致对生态环境的巨大压力,也必然导致未来人口的生存空间的减少;日趋严重的消费主义思潮把现代人带入大肆浪费、不可持续的困境中。从目前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等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当代人必须对未来人承当一定的生态环境责任,“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22)李培超:《多维视角下的生态正义》,《道德与文明》2007年第2期。一起构成生态正义的两个维度。只有在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均得以保障和维护时,生态伦理正义才能实现,后续在此基础上的生态环境的切实保护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真正改善才可进行,代内和代际的目前的以及可持续的美好生活才能被期待。

总之,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态伦理观包括承认和保障自然及其多样物种的独立价值与权利,形成“生态公平”的观念,让实现美好生活需要过程中所需要承当的责任与义务观念深入人心,让生态责任公平性、可持续发展性与代际公正性成为广泛接受的行为准则,实现生态正义并在此基础上导向代内和代际的美好生活。

三、生态伦理导向的美好生活实践路径

基于生态伦理与美好生活的深度耦合,生态伦理导向的美好生活实践路径亦是一个重要环节。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不同的生态伦理学流派有着不同的价值本体,人类中心主义以人的利益作为生态伦理的价值本体,非人类中心主义则以自然界本身拥有的权利和内价值为价值本体。然而,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它们所确认的价值本体都属于观念上的本体,因为它们都将生态伦理存在的合法性根源规定为价值方面。”(23)徐海红:《生态伦理价值本体的反思与实践转向》,《伦理学研究》2011年第1期。生态伦理思想研究最终还是要从社会现实与实践出发来探究,此即为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及其实践观念基础上生态伦理思想的“实践转向”。

因此,生态伦理观念与美好生活需求的双向耦合最终要落脚于如何实现美好生活以及实现何种意义的美好生活实践之上。探索以生态伦理为导向、建构以尊重自然生命为核心、关怀生态公平为杠杆、保障代际平等为目标的生态伦理结构,将成为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中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态伦理实践路径。

实践路径的前提是观念与思维的改变,因此首先要进行生态伦理思想、生态法和生态正义观念等的教育、宣传和普及,推动人们形成绿色文明的消费方式与生活方式。当下人们美好生活需求的前提是人类必须承认和保障自然的独立价值与权利,转变工业社会以来的扭曲、奢侈、浪费和污染的生活和消费观念。随着工业化以来商品经济的繁荣活跃,一种以任意占有和挥霍自然生态资源、满足人类次生需要的消费主义思潮逐渐滋生。消费主义的弊端不仅是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违反生态伦理的行为,更导致消费异化夺走人类追寻美好生活的尊严、权利、自我意识等,导致了一种全球的“生态困境与精神失落”(24)曾建平:《自然之思:西方生态伦理思想探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72页。。作为符号消费理论的提出者,让·鲍德里亚以敏锐的目光洞见工业化盛期的某种嬗变及其背后的精神现象——由“物的消费到符号消费”(25)[法]让·鲍德里亚:《物体系》,林志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24页。,人类成为符号与观念消费的附庸。在此过程中,物的意义重点不仅仅在于其实用性,更在于物作为一种符号和语言对人的阶层进行区分,例如,现代家具具有实用方便高效等优点,而拥有历史感的古旧手工制作家具和价格昂贵的奢侈品家具则是身份的象征。这些日渐扭曲的消费观念在现实中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物质浪费,严重威胁着人类对美好生活的价值判断与实现美好生活路径的抉择。从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视角建设美好生活来说,我们需要在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中提质升级美好生活消费观,推动形成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真正成长为“自然人”和“生态人”。

其次,美好生活的生态伦理实践需要重点对城市空间布局与生活功能进行革新性的改变与优化。美国学者、诗人加里·斯奈德在《禅定荒野》等众多诗集中“批判了工业文明对人类造成了困境,由此人类要建设生态文明,并且他还亲自实践了简朴自然的生活,为当下人们返回一种自然的绿色文明的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榜样与影响作用。但深究其所赞赏的原始文化和生态乌托邦,结合人类发展至今的文明历史与现实,即可知他所主张的现实的生态文明方式绝非我们当下现实所应推崇和能推崇的生态伦理观”(26)陈小红:《加里·斯奈德的生态伦理思想研究》,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78页。。“自然人”与“生态人”并非是要逃离城市而回归自然或某种原始的文化,抑或是所谓的诗意化的“田园”。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中,美好生活的家园毋宁说就在于改造和重建我们的城市本身,在于实现城市化与生态化的统一体。因此,现代社会人的美好生活家园就是在城市、农村和田园中打造一个自然共享、功能复合、和谐共处的“新家园”。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之一是不断改善居住条件、获得更优的生活空间。人类的居住空间不仅是物理空间意义上的安身之所,而且也是承载着人们情感与记忆的精神家园,关系到美好生活品质与体验的优劣。人们迫切需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基础上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空间的宜居生活功能。

最后,以实现生态伦理价值作为科技发展的核心要求,同时,限制不符合生态伦理要求的所谓“新科技”。科技化和数字化已然成为现代人类社会和生活发展的不可抵挡的趋势,人类城市和家园的建设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借助科技的力量,而在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实践过程中,科技都已然并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乃至于核心作用。在生态伦理视域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以提升人民对生态获得感、生态幸福感以及生态安全感为价值目标的,创新科技赋能生态保护则是以科技创新来支持生态发展、守护生态正义和保障生态安全。社会治理创新需要通过数字赋能重塑自身主体结构、权力结构和话语结构(27)参见陈进华《社会治理驱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江海学刊》2022年第3期。,生态保护工程同样离不开数字赋能带来的智能化、规范化与科学化转变。以科技创新有力支持生态发展的“双碳”工作为例,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到2035年我国要“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28)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人民日报》2022年10月17日,第2版。。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高速发展,智能环保监测发展趋势愈加显著。无人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的环保监测系统,可以监测空气、水及土壤等环境的质量,及时发现和预警环境污染情况,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未来,“无废城市”不仅将成为助力美好生活实现的催化剂,还将成为推进人类新时代文明形态迭代升级的助推器。与此同时,破坏生态正义以及威胁生态安全的诸多乱象也将借助科技之力实现规范化、法治化。例如,卫星遥感、监测网络、地面微站等技术手段推动着传统生态环境保护逐渐从“人防”迈向“技防”,在污染高值区和冒泡区发现、识别重点行业排放大户违规排放、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等措施的情况,甚至可以进行精准性发展趋势模式以及针对性地点对点执法保护。可以说,科技创新在守护生态家园、实现美好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

四、结语

“地球上现存的任何生命……人类与它们怎样在这个大家庭中和谐地生活,是一个生态学问题;而人类应当怎样对待它们,使它们以其自身完善的方式在这个大家庭中美好地生活,这却不仅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且还是关系到这个大家庭应当如何走向未来的人类文明发展方向的大问题。”(29)叶平:《回归自然:新世纪的生态伦理》,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封底。生态伦理思想与美好生活需求的双向耦合需求是一个复杂艰难而任重道远的长远目标。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天道观、宇宙观、人生观、教育思想和美学思想等原本就具有较为合理的“自然生态伦理”(30)翟双萍:《〈礼记〉与上古生态伦理研究》,北京:学苑出版社,2018年,第2页。观念,蕴含了中国古人丰富的生态伦理法则以及自然与伦理的紧密内在关联。这些朴素的生态伦理观念创造了灿烂的农业文明。今天,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治理下,创造性地转换和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丰富生态伦理思想与经验,批判运用西方生态伦理思想史上的有益观念,依据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生态与实践观念践行生态伦理观念,结合社会、经济、科学与文化等领域内一切有益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关系改善的实践途径,是实现生态正义与可持续发展目标,走向科学生态伦理观念下的美好生活方式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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