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诗学观念变迁的历史考察

2024-01-22 06:33卢川张兰
关键词:楚简楚国诗学

卢川 张兰

(长江大学 人文与新媒体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楚辞是楚国诗歌的典型代表。秦汉以降,人们多因楚辞而知楚人运思独妙、文采奇绝的文化性格,楚辞学富有楚文化内在传统基因,现在人们更愿意将楚辞学作为楚诗学的代名词。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楚简材料的不断问世,人们对楚史、楚文化的认知也在更新。同时,多年来楚简与传世文献的充分对比和多维分析,也使先秦文学史的研究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在此背景下,我们对真实历史中楚人诗学观念进行全面考察也就正当其时。

楚简材料记载并反映了先秦时期楚国诗歌创作实践与内在理论体系,是了解楚人真实诗学观念的重要窗口。对楚人用诗及楚诗学观念的研究,学界已形成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主要集中在楚辞诗学体系构建以及楚简中诗学观念研究等方面。本文主要侧重系统地考察楚人用诗的历史现象,以传世文献和楚简文献为考察范围,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不同类型文献与楚国文学观念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力图把握楚人用诗现象背后所体现出来的楚国诗学观念及其文化变迁的历程。

一、对立与融合:楚国诗学观念的文化空间审视

我国古代用诗的文化现象,早在上古时期就已出现,诗学观念亦得到萌芽。这并不是古代哪个特定地理区域的特有优势,而是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春秋时期的学人,回顾并构建了上古时期的诗歌生成机制。《尚书·舜典》记载,舜帝命夔掌管音乐以教育子弟,对诗、歌、声、律的生成有深刻认识。因《尚书》成书并不是在舜帝之时,而是春秋时期史家对古代的历史追述,可以说这段文献实际反映的是春秋时期人们普遍的诗学观念,大致展现了上古时期诗、歌、乐、律的形成脉络,也暗示了诗、歌、声、律之间的内在交融现象。当然,上古时期祭祀典礼也是诗产生的重要场合之一。如《穆天子传》之中,就记载了祭公与穆王以诗来进行互答的史事。[1](P267)祭祀典礼中的用诗现象与祭祀活动相关,既有告天与祖灵沟通的象征意义,也体现了君臣之礼,双方也以诗表达了合适的思想而得到相互的认可。由此可见,春秋时期人们对上古诗产生的观念,以及对诗歌运用的实践,无论是体现娱神功能还是展现君臣之礼,都有更早的历史文化渊源。

楚国历史与文化的发展历程,有其特定的地理空间环境,因此无论是古代的史家还是文学家,对楚国诗学观念的看法,都离不开这个特定的地理环境。春秋时期,楚人政治中心不断南移,或于襄宜平原,或于江汉平原。已有大量考古材料证明,这些区域是楚人曾经的政治和军事中心所在,也是楚文化形成的核心区域。襄宜平原是南北文化的交流区域,北与南阳盆地相连,南与江汉平原相通,而东边大别山和西边大巴山、荆山山脉环绕,给荆楚区域文化的形成创造了优越的地理条件。也正是因为有此地理的合围空间,无论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政治中心置于江水、汉水之间的何处,受地理、交通等诸多因素的约束,加上春秋时期各诸侯之间政治和军事的对立,在文化上与北方诸侯仍形成了“道术将为天下裂”的对立文化格局。因此,在先秦儒家话语体系中,北方学者笔下所形成的楚国蛮夷形象是很普遍的文化现象。[2]在先秦儒家经典文献中,北方诸侯对楚国形象的书写,对我们了解真实的楚诗学观念非常不利,这种现象甚至一直延续至西汉时期的史书编撰之中。

任何历史观念都有其形成和流布的历史空间,地域文化和区域环境的不同,使楚国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与北方产生了显著不同,但周与楚、南北诸侯之间的文化交流仍然没有中断过[3](P1),这也包括军事和文化上的联系,如“周公奔楚”“昭王伐楚”等。从大量的出土楚简中可以看到,楚人对北方儒家、墨家、法家等思想有相当大的接受空间。[3](P89)这种对立中的文化交流,不仅与楚国所处的地理环境相关,而且也是我们整体审视楚国诗学观念的空间范围和逻辑起点。

二、北方历史观念中的楚国诗学体系:带有政治目的的用诗方法

在以上分析中,楚国区域与中原区域的对立和融合因素,使楚国诗学在北方区域文献中也有所反映。从学术研究的基本逻辑而言,对楚人用诗这一文化现象的整体考察,理当先求诸于楚人所著的史著,至少这些史著是体现楚人观念的最好材料。然而,楚国《梼杌》等史书早已亡佚,我们只能从其他史书的记载来进行管窥,而目前让我们可以全面了解楚国历史的,就是《左传》《国语》《战国策》以及《史记》等史书。基于对这些文献的宏观把握,学者对现有传世文献中关于楚人用诗的例子,进行了归纳、统计和分析,极大地方便了学术研究,主要以曾小梦、毛振华、董治安为代表。据相关统计,《左传》中楚人引《诗》数量为:雅诗7篇,颂诗5篇,风诗1篇;引《诗》次数共达到14次。[4](P33)这种统计分析的办法固然是十分有益的尝试,但统计学方法所得结论是否符合历史真实层面的楚人用诗情况,这点值得我们深思。

《左传》所见到的楚人引诗之偏好,似乎与鲁人的引诗喜好一致,因而未能真正见到楚人用诗的特点。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这自然是因为《左传》本身是出自于北方鲁国史官之手。史家在编撰一国之史书时,言及他国之史实,其编撰的原则、历史观念,甚至是史官对用诗现象的提及与看法,都代表着当时鲁国的诗学观念。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左传》中对鲁人用诗的现象记载尤详,对他国用诗现象记载较弱,这自然与当时文化交流不甚通畅、史家写史之时也有诸多条件限制、内容主要写鲁国史等因素有关。因此,鲁人用诗重“雅”之风气,也深刻影响到对他国用诗的记载,同时反映到史书的记载之中,甚至使他国的用诗现象也出现了鲁人的身影。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他国史书的零星记载之中,宏观地把握楚人用诗的基本面貌。首先,《诗》在楚人的教育观念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先秦时期是古代诗歌观念的发生和演变时期,“功利批评”为其主要形态[5](P4)。当时,诗的功利价值也得到了极大的突显和认可,甚至成为人们政治文化交流的一种社会语言习惯。对于这一点,《庄子·天下》载:“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庄子对《诗》《书》《礼》《易》《乐》的文化思想特色及文献功用进行了精要的总结,其中“诗以道志”“功利”之意是相当明确的。其次,楚人对《诗》的价值也有着深刻的认识,充分反映了《诗》在楚国教育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国语·楚语上》记载,楚庄王时期,申叔时以教《春秋》为“耸善而抑恶”,认为《春秋》具有教导人心的教育价值;《乐》是以“疏其秽而镇其浮”,在于培养人的性情,“故志”“训典”等亦各自有其教育功用;同时,他认为《诗》是“导广显德”和“耀明其志”,这自然是属于更高层次的教育内容。因此,他建议引导太子学《诗》,由此来宣扬先圣德业,借以开拓太子的志向。最后,对于用诗的具体方法及其理论联系,孙叔时还强调将“诵诗”“威仪”“体貌”“明行”“制节”“恭敬”“勤勉”“孝顺”“忠信”“德音”结合起来,并将“诵诗”居其首位。这种诗学文化背景的构建,其逻辑走向也是相当明确的。

楚臣多以诗来讽谏楚王。近人顾颉刚将春秋战国之间的《诗》之用,划分为“典礼”“讽谏”“赋诗”“言语”四种用诗之法,“讽谏”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种。《史记·周本纪》中所说的“王室遂衰,诗人作刺”,这激发了后世诗人发挥诗歌讽谏作用的极大信心。在讽谏楚王之时,楚臣多有用诗的现象,《国语·楚语》中就记载了几则关于楚臣用诗进行讽谏的例子。春秋时期的伍举,谏灵王以《大雅·灵台》之诗,该诗本来是歌颂周文王德行的诗。当时因楚灵王营建章华台,劳命伤财,民众叫苦不迭,建成之后灵王请伍举登台赏景,并炫耀灵台的建筑之美。伍举则劝谏他说,台榭之美不如国君德义之美,以此来讽谏灵王不要大兴木土而使民劳顿,其意在于让灵王与周文王进行自我对比,引发内在的自省,进而达到讽谏的目的。《国语·楚语上》中还记载了白公子张引用《小雅·节南山》,劝诫楚灵王应采纳忠言,更要取信于百姓。楚灵王不行善政,为北方史家所诟病,鲁国史官在史书中大书特书,并作为对鲁国国君的一种历史警示,楚灵王也就成为北方史书中绝好的反面教材。

楚国史官用诗、引诗之事亦见记载。楚左史倚相引卫武公以史官记载言行之事,足见他对《诗》是相当熟悉并大加推崇的。《国语·楚语上》载,楚国史官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在教训楚国元老重臣不管国事时,他曾引用卫武公老年时仍以乐师诵读诗歌、喜听讽谏的史事,还提及卫武公作《懿》诗进行自我警示之事。可见,卫武公用诗为倚相所看重,这也反映楚国史官对用诗的重视。在倚相看来,诗不仅可以用来劝诫君臣,而且还可以用来作为自我警示、自我提升的有效自省手段。

楚人在对话之时亦引诗表达和支撑自己的观点。春秋时期,人们认为诗还可以用来说明道理,并引发听话人对人生哲理及伦理道德的思考。据《左传·宣公十二年》载,在楚军迎战晋军之时,孙叔敖引用《小雅·六月》“元戎十乘,以先启行”,以此来鼓舞楚军的士气;楚人在打败晋军之后,楚庄王引用《时迈》《武》《赉》《桓》四诗,拒绝潘党营建用来标榜战功的京观的建议;《左传·成公二年》载,楚令尹子重引用《大雅·文王》“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左传·成公十六年》载,申叔时引用《周颂·思文》“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论述德、刑、礼、义等之间的内在关系,借以委婉地表达战争只会给国家带来更大灾难的观点;《左传·定公四年》载,吴人入郢之时,楚昭王逃至郧国,郧公之弟斗怀欲杀昭王,郧公即引用《大雅·烝民》中“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的诗句,以此来说服其弟不要杀害楚昭王;《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载,沈尹戌引用《大雅·文王》“毋念尔祖,聿修厥德”,劝阻令尹囊瓦不要增修郢都的城墙,要加强自身德行修养;《左传·昭公二十四年》中记载,沈尹戌在吴楚之战时,引用《大雅·桑柔》“谁生厉阶,至今为梗”,表达对楚王所作战争决策失误的痛恨之意;又《国语·晋语四》载,楚成王未采纳令尹子常的建议,不杀重耳,而引《曹风·侯人》“彼己之子,不遂其媾”,向令尹子玉说明有些历史错误是绝对不能效仿的。由此可见,根据北方史家所记载的楚人用诗现象,反映出楚国的君王和大臣均能很好地理解诗的本意,并且可以基于对诗本义的理解,在不同的环境和场合中,引申诗意并达到表达自己观点的目的。

楚人在政治活动中也用诗应对。“不学诗,无以言”,在政治交往之时,个体则隐退于交际场合之外,个人代表的则是不同国家的形象。据文献记载,楚大夫薳罢至晋国结盟之时,赋《大雅·既醉》;楚令尹子围设宴招待晋国的赵孟,赋以《大明》之诗,而赵孟回之以《小宛》之诗;郑简公至楚国,楚灵王设宴赋《吉日》之诗。政治活动中的用诗是相当普遍的,这些零星的记载,无不体现了楚人政治活动中的用诗智慧。综合来看,楚人在政治生活中常赋诗,主要目的是为了说明各自的政治观点和立场,宣扬正确的历史经验,称赞或批评对方的观点。

三、楚人诗学体系:楚简中的楚人引诗、评诗及论诗

自周朝时期开始,楚族和楚国即与中原周王朝以及各诸侯有着若即若离的关系。至西周初楚人建国,其后势力渐行南下,与周朝以及北方诸侯就存在政治和文化的对立和冲突,因而史书对他国历史的记载也就不免带有偏见。后世在将传世文献与简帛文献结合方面,以黄灵庚、刘信芳、曹建国等为代表,非常重视楚简在楚诗学研究中的重要学术意义。大量楚简问世以后,改变了楚文学、楚诗学原有面貌,使我们可以从更为理性的视角来考察楚人诗学观念。

楚简中关于诗的材料相当丰富,是传世文献的有利补充,可以帮助我们揭开后世思想观念蒙蔽下的楚人观念。汉代楚地流传的阜阳《诗经》的本子,有学者认为是不同于传世的鲁、齐、韩、毛四家的又一诗派。[6](P145)在楚简《五行》中,楚庄王即以《周颂》篇次入手来谈,与其他诸侯国谈诗论诗有所不同。晋杜预、唐孔颖达及清王国维,均以楚庄王所认为之篇次,为楚乐人歌《周颂》的篇次排列方法。[7](P104)可以进一步认为,楚国应有一个有别于其他诸侯国所传《诗》的版本存在。[8](P189)倘若如此,那么楚人诗学世界则可以从《左传》《国语》的话语体系中解放出来,在楚地、楚族以及楚文化的多维体系下,构建和还原出与北方不同的诗歌世界和诗学观念。

从楚简来看,楚人之引诗的文化现象,至战国时期可能与北方重“雅”之风气有所背离,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系。所谓“十五国风”为四方之诗,《周南》《召南》即南方楚国之歌辞。先秦楚歌与汉代、南朝宋齐时期荆楚地区民歌有着一脉相承的文化关系。[9](P101)刘师培认为,周南、召南之地,在南阳、南郡之间,《周南》《召南》为北方统治者所收集的南方诗歌,《周南》《召南》之诗“感物兴怀,引辞表旨,譬物连类;比兴二体,厥制益繁”[10](P252),与《雅》自然有很大的不同。楚简《五行》成书于战国中期偏晚,其中所引的《召南·草虫》,对《曹风·鸤鸠》《邶风·燕燕》《商颂·长发》篇章中的诗句,也有相当灵活的运用。楚人以当时已成为主流的楚地民歌,来讲君子的“仁”,其中文化选择的目的及所体现出来的文化自信也是相当明显的。这些楚国民间文化艺术中孕育了一般楚国民众的用诗情状,后来这种观念在屈原的文学创作和诗歌本体艺术中得到了吸收和传承。

楚地民歌的创作与传诵,更为直接地反映了楚人对诗歌艺术的热爱与运用,展现了楚人整体诗歌观念。楚地祭祀及原始宗教和楚地歌谣的结合,使楚人的诗歌更不同于北方各国。楚人注重引“国风”类别的诗歌,也合乎楚人的艺术取向,上博简、郭店简中均有《缁衣》篇,在引用“君子好逑”之时,竹简《缁衣》是用来说明交友的,在“断章取义”之中赋予了《诗》新的意义。经学者对照归纳,楚简中的引诗以《大雅》《小雅》和《风》为主,引《雅》诗自然代表了一种传统,而《风》诗的引用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11](P445)

楚人之评诗在上博简《孔子诗论》中反映得更为突出,有学者认为此篇为孔门后学之作[12],与传世版本的不同,不仅体现在文字形式的差异,而且还体现出撰写者的思想差异。上博简《孔子论诗》出于楚地,其所记载之人自当为楚人,大多学者也倾向认为《诗论》是楚地《诗》学传播者所作,《孔子诗论》是中国最早的诗学理论著作,并有着完整的评诗体系。楚地儒士对“颂”诗的评论,主要概括为“平德也”“多言后”以及“成功者”,对于“大雅”诗,则评为“盛德也”;对“小雅”诗,则评为“德之少者”,对“邦风”而评为“纳物也溥,观人俗”。[13](P7)从内在诗学精神来讲,楚人评诗所体现出来的特质,与北方孔子之诗学在内在文化精神上是一致的,体现出诗可以培养人格、传承礼乐文化的基本特征。[14]此外,该楚简对《关雎》主旨有“返纳于礼”的认识,似乎成为传世《荀子》《史记》文献对此诗主旨认识的思想源头。[15]从文意分析,不仅杂合了撰写者思想,还引用了孔子的“《诗》学”文献。如对《甘棠》的解释,上博简《诗论》以“敬爱其树”,所引“孔子曰”,显然为所引孔子之文献,以《甘棠》为“得宗庙之敬”,前所见诗而得其本真“敬树”之意者,当为楚地传《诗》者之观念。[16](P327)因此,楚简《诗论》可以看作是楚之诗学原生态,融合传承了北方诗学的传统,但又有所发展和创新。

楚人之论诗现象,在楚简中也反映得比较多。在此我们以郭店楚简为例,廖名春认为,郭店楚简是考察先秦儒家对《诗》义及其社会功能的认识,有利于认识《诗》的本旨[17],《性自命出》即表达了楚人论诗的观念,并认为《诗》具有教育作用。儒家以“情性”“心性”为纽带,借此来沟通天人关系,郭店楚简《性自命出》即体现了儒家的心性观,如“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郭店简《性自命出》论诗曰:“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诗,有为为之也。”这表明《诗》是欲有所作为的人而创作的;郭店简《语丛一》中的“诗,所以会古今之志也者”,提出了对于诗的功用的看法,突破了“诗言志”之说。[18](P462)郭店简《语丛三》论诗曰:“思无疆,思无期,思无怠,思无不由义者也。”其注重对《诗》的义理的解读。这些诗论文献,反映了楚人心目中的诗歌产生论、功能论、诗教论以及诗义的理论。

综上所述,楚简作为与传世文献相互佐证的重要材料,记载和反映了楚人的诗学体系和观念。从楚简材料的考察可知,楚人的引诗更偏重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楚地之诗,这一点也体现在楚地传世文献中。楚人形成了自在的诗学批评体系,无论是评诗还是论诗,都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影子,但又有所发展与创新。

四、楚诗学观念的转变:从赋《诗》到“赋诗”

关于赋《诗》与赋诗的区别,主要在诗的本体意义。清人劳孝舆在《春秋诗话》中说道:“古人所作,今人可援为己诗;彼人之诗,此人可赓为自作,期于言志而止。”[19](P1)他准确地分析了“赋《诗》”和“赋诗”的区别。前者多用于引用者、说话者;后者多用于诗人、作家。赋《诗》是对过去诗歌的记忆、背诵与具体运用,主要是讲运用的环境,并将《诗》作为表达自己观点的工具;而赋诗则是一种个人的创作,是对自己个性、内心世界的一种宣泄式的表达。这种转变很明显地体现在楚辞的创作之中,从《诗》到“诗”的转变,体现了楚人诗学观念的基本演进脉络。

楚国的诗学观念内在体系的形成,与楚地、楚文化以及楚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前已述及,强盛时期的楚国以江汉平原为其疆域的核心区,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空间。在这样一个围合的地理舞台中,因诗歌观念所依赖的自然环境不同,因而它与北方观念也有着显著的不同。地理环境对文化特色有着内在的、深刻的影响。在失去中原王道强有力的束缚之后,楚人之思多以自然作为载体,而北方所谓的正统,在楚人看来似乎已失去其真正的权威意义;楚文化独树一帜,与北方有着明显的不同,也为后世不同区域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内在的文化基因。从上古至汉代,楚文学都有其内在独特发展规律[20](P515),楚国政治斗争与生存的困境,也使楚人处于两难选择的精神境地。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与诸侯争霸,由盛而衰,使楚人在其中感受到生存和精神的双重对抗。

既然如此,楚国诗学观念的回溯还要从楚人的文献入手,去寻找答案。在战国时期楚人所留下的楚简中,由《诗》学向“诗学”的宏观转变较为明显,体现为物感说和性情论,这种历史轨迹也反映了楚国诗学观念的特质。[21](P340)楚人笔下的上博简《孔子诗论》中提出了“诗亡隐志”,这不仅是儒学南渐的具体体现,实际上也代表了先秦时期楚地诗学的独特抒情传统,开创并呼应了楚辞的抒情传统。[22]一方面与北方正统文化有着密切联系,另一方面又因楚国地理、楚人思维方式不同,楚诗学观念演变也走上了一条不同于北方的道路。

但值得注意的是,诗学观念的总结,仍然是要以诗人的诗歌创作作为研判对象的。以屈原为中心的楚国诗人,实现了由功利到文体的还原,并以赋诗来发泄内心的情绪,解放了后世诗作为诗之“本体”的文化价值和诗学意义。陈良运认为,屈原诗学观念,主要是认识到诗的言情功用、突出抒情诗歌的个性化表现以及“怀质抱情”。[23]周建忠认为,屈原构建了抒情模式、完美人格的典型,甚至还形成了民族精神的象征。[24]徐志啸认为,在楚骚诗学体系中,“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是屈原创作思想的体现。屈原作为楚诗人的代表,其内在诗学体系即是代表了楚国诗学的精髓,其诗学继承了孔子的观念,有美和善相统一的理论基础、发愤抒情的思想核心及个性鲜明的艺术实践。[25]

从屈原、宋玉个体来看,他们诗作中的愤懑情绪,主要还是包括了政治志向和内心不得志的悲情。战国中后期,楚国政治腐败,内部矛盾突出,楚王大多昏庸无能,不能看清当时的政治局势。无论是屈原还是宋玉,他们在不能得到楚王理解和认可之时,共同将诗歌作为抒情的手段,在两难的精神困境与矛盾中徘徊,为突破内在的精神困顿,最终选择以诗作为确证自我生命价值的表达途径。[26]但心有不甘的屈原又将言志寓于言情之中,并将两者深刻地融合在一起;宋玉同样以诗言其志,表露出悲的文学主题。他的悲秋,写景寓于情感之中,又隐志于情景之中,将个人不得志的愤懑和对国家命运衰败的担忧,融合在对自然景物的描写中。总而言之,从赋《诗》到“赋诗”,从群体到个体,体现了楚人诗学观念对时代文化变迁的一种本真的呼应。

五、结语

任何过去的历史与后世的历史记载都无法真正达到吻合,但是对于真实历史的探索,却是史学研究的真正魅力所在。传世文献中有关楚国诗歌生产、诗学观念等内容,大多有后世观念的掺杂与更新,要想真正理解楚人的诗歌世界,还要从多角度、多维度地综合考察更为丰富和互为印证的文献,方可得其发展脉络。不仅如此,对于楚人诗学观念的研究,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新出竹简文献,因而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价值,这也促成了楚简帛、楚史以及楚文学研究的交叉领域,引发了新的研究趋势。

楚人用诗的历史文化现象,是先秦时期中国文学史、诗学史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先秦时期古代诗学观念的演进和变化脉络。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楚人长期用诗,楚国与其他诸国之间的自然地理、政治、文化等的普遍差异性,也使诗歌观念与他国有所不同,这也是区域文化中所能考见的一般性的文化规律。只有将楚国历史、荆楚区域地理等研究成果充分结合起来,才可找到楚诗学在先秦诗学、古代诗学中的真正地位和价值。

楚人用诗所形成的独特观念体系,蕴含并体现在传世文献和出土楚简之中,需要对比研究才可得其真实面貌。从传统的文献记载来看,楚人的用诗现象是经过北方史家之手所构建的,只能作为对楚人用诗现象的侧面材料。楚国诗学既有北方诗学的基本特点,也有自身完整独特的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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