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融资入表会影响审计师定价决策吗?
——来自新租赁准则实施的证据

2024-02-04 17:52房星彤叶建芳陈昕怡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审计师准则收费

房星彤 , 叶建芳 , 陈昕怡

(1.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会计学院, 上海 201620; 2. 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与财务研究院, 上海 200433;3.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上海 201699)

一、引 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高质量的财务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也有助于及时揭示风险,在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学界普遍认为表外融资(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陈红等,2014;戴艳玲,2019)。表外融资是指企业进行融资的项目在现有会计准则体系下不需要在表内披露。随着新经济形式的兴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表外融资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对投资者决策、会计信息披露和资本市场风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表外融资产生的负债不进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而相关收益直接在利润表中反映,因此表外融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优化企业财务状况、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收益水平(Durocher和Fortin,2009;Dhaliwal等,2011;Schallheim等,2013;Lim等,2017;芦雅婷和刘春玲,2018;张玉,2019)。但是表外融资粉饰了企业真实偿债能力,隐瞒了企业实际盈利状况,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的信息有偏差,降低财务报表信息质量(李青青,2018;袁秋辰,2019)。投资者无法察觉企业资产迅速扩张的来源,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高估,从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最终也会损害企业自身利益。表外融资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关注和研究的问题(Dye等,2015;Gao和Jiang,2020;刘浩和徐新华,2023),也受到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近年来积极行动,不断将更多的表外融资表内化,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2016年初修订的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除却租赁期限在一年以内、租赁资产价值低以外的所有租赁均需入表。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鉴证机构,承担着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把关者”的职责,在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表外融资入表影响着企业财务信息披露,也必然对审计师开展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审计师定价决策可以看作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评估工作量和审计风险等一系列内在活动后的外化表现形式,审计成本和风险溢价是影响审计师定价决策的重要因素(Houston等,2005)。研究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能反映表外项目披露方式受审计师关注程度,以及其转变对审计师工作的直接影响,这也关系到会计师事务所未来风险意识的保持和行业专长的培育,有助于其分配相应的审计资源以应对表外融资披露方式转变带来的挑战。本文认为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表外融资入表可能导致审计收费提高。具体原因包括:其一,表外融资入表需要审计师重新进行系统学习、调整过往审计程序,以及在审计过程中付出更多时间、精力和资源等,增加了审计成本,这就使得审计师须通过提高审计定价的方式进行补偿。其二,表外融资入表加剧了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提高了审计风险。审计师会收取更高的服务价格作为承担较高风险的补偿。另一方面,表外融资入表也可能会使审计收费降低。主要原因在于表外融资入表有助于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从而降低企业的审计风险。因此,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是一个实证问题。

目前对于表外融资的度量,学术界一般使用经营租赁这一活动来刻画。在原租赁准则下,经营租赁是企业最常用的表外融资方式之一(李刚等,2009;Sengupta和Wang,2011;Kraft,2015)。经营租赁构成表外融资的逻辑在于,承租人是在一段合理期限内获得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使用期间内需要支付的租金属于企业一项待履行的义务,符合负债的特点,但该负债在原租赁准则下并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而新租赁准则将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由原来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双重模型变更为单一模型。除了短期和低价值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均须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这一改变将直接抑制经营租赁的表外融资。因此,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为本文研究表外融资入表如何影响审计师定价决策提供了特定场景。本文以2019—2021年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基于新租赁准则的实施,研究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分析在不同的产权性质和事务所规模下的影响差异,并进一步研究表外融资入表影响审计收费的具体路径。本文研究发现,表外融资入表将导致审计收费提高。通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横截面检验发现这一现象在非国有企业和由国际“四大”审计的企业中更为显著。通过探究表外融资入表影响审计收费的具体路径,本文发现影响路径包括审计工作量和审计风险,其中,审计风险的影响程度更大。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包括以下三点:首先,本文从审计收费角度切入,研究表外融资入表的经济后果,丰富了表外融资的相关研究。现有研究主要从企业表外融资的动机和影响展开讨论,且大多为规范研究(李青青,2018;芦雅婷和刘春玲,2018;袁秋辰,2019;张玉,2019),部分文献以实证方式研究了企业进行表外融资的影响因素(Lim等,2017;Brooks等,2020;Paik等,2020)和经济后果(陈红等,2014;戴艳玲,2019;Segura和Zeng,2020;Feng等,2022)。还有文献将表外融资作为杠杆操纵的常用手段之一,讨论其动机(许晓芳和陆正飞,2020)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许晓芳和陆正飞,2022)。上述文献都是基于表外融资这一行为的前因后果展开讨论,针对表外融资表内化的研究相对较少,且主要是理论分析(刘浩和徐新华,2023)。区别于现有研究,本文选择新租赁准则实施这一场景,从实证的角度探究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为探讨表外融资入表的经济后果提供了新的证据。其次,本文也拓展了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自Simunic(1980)开创性地对审计收费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后,学术界涌现了一系列关于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客户特征(张旺峰等,2011;王雄元等,2014;吴秋生和郭飞,2020;夏宁等,2020;梁日新和李英,2021;徐晓彤和李淑慧,2021)和会计师事务所(DeFond等,2000;漆江娜等,2004;陈胜蓝和马慧,2013;王守海等,2017)。还有部分文献探讨了外部环境、政策制度对审计收费的影响(褚剑等,2018;余应敏等,2021;郑建明和孙诗璐,2021)。本文基于新租赁准则实施的背景,从表外融资披露方式转变的视角切入,拓展了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最后,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关注表外融资问题,并不断探寻更适应经济发展的披露方式。表外融资入表有助于改善资本市场信息环境,但也为审计师工作带来了挑战。本文通过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实行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有助于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从微观角度评估表外融资入表的经济后果。由于审计费用可以看作实行表外融资入表的一项成本,准则制定者可以借此查看表外融资入表的实际效果,从而衡量转变披露方式带来的收益与成本。

二、制度背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制度背景

社会各界对于企业财务报告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中小投资者对于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愈加迫切,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表外融资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租赁作为一种长期融资手段,从20世纪50年代起高速增长。承租方青睐经营租赁的原因在于,经营租赁无须纳入承租方的资产负债表,这使得经营租赁成为表外融资的重要方式。过去在租赁准则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出台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IAS 17),与之对应的是我国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IAS 17对企业租赁业务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进行了详细规定,在规范企业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企业租赁业务的日益复杂,原租赁准则有些方面的问题逐步显现。在原租赁准则下,由于承租人在处理经营租赁时不需要确认资产和负债,从而形成表外融资,这种融资行为导致所报告的经营租赁信息缺乏透明度,不能真实完整地展现企业财务状况,同样也不能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降低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为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决定合作修订租赁准则。2016年1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正式出台,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2018年12月我国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我国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准则,其他境内的A股上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允许提前实施。

新租赁准则对于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要求变化不大,但对其披露作出了更严格、详细的要求。相对而言,新租赁准则对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要求改动颇大,具体变化如下:(1)确认和计量: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由原来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双重模型变更为单一模型,除了短期和低价值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均须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负债初始金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得到,并在后续计提折旧。(2)列报和披露:原准则下企业如有重大经营租赁,仅表外披露不可撤销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新准则下除却租赁期限在一年以内、租赁资产价值低以外的所有租赁均需入表。现金流量表中租赁付款原先是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新准则下则转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整体金额无变化。新准则要求承租人除了披露租赁交易相关费用这类定量信息,还需要提供其他定性信息,包括租赁性质、租赁承诺等。除了上述内容,新准则也对售后租回业务、租赁实施衔接期间的规定做了较为明确的说明。总体而言,新租赁准则下,企业无法继续通过经营租赁达到表外融资的目的。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审计费用主要由审计成本和风险溢价两部分组成(Houston等,2005)。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实施实质性查证和复核等程序,当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时,审计师会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以弥补付出努力的成本。审计费用还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风险变化,当审计师感知到审计风险变大时,会提高审计收费来补偿额外的风险。本文基于新租赁准则实施这一背景,将从审计成本和审计风险两方面分析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收费产生的影响。

一方面,本文认为新租赁准则下表外融资入表会增加企业的审计费用。首先,基于以下两点原因审计成本会有所增加:(1)审计师会为了解和学习新租赁准则付出更多努力,以便评估企业实施新准则是否适当(De George等,2013);同时,审计师需要对不同的经济业务进行判断,调整审计程序,加大了审计工作量。(2)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租赁模式。在此模式下,企业须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此外,新租赁准则要求企业对租赁业务的细节进行更多的详细披露。针对上述变化,审计师需要付出更多审计努力,实施更多审计程序来收集充分、合理的审计证据,以有助于更好地发现错报和漏报(Xiao等,2020)。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所运用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等都需要通过增加审计费用的方式进行补偿。

其次,表外融资入表会增加审计风险。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可能增加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财务报表层次的和认定层次的。具体表现为:(1)表外融资入表后使财务指标恶化,造成企业融资难度上升。特别是经营租赁产生的负债入表会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导致企业的偿债能力下降,进一步恶化了企业的融资环境。并且,膨胀的资产也将使得企业总资产周转率等运营效率指标下降,企业陷入经营困难的概率增大,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将提高。(2)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对低价值租赁及短期租赁暂不进行资本化处理,这需要管理层结合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专业判断与估计,增加了财务报告的主观成分。此外,租赁取得的资产作为“使用权资产”入表,在后续处理中需要计提折旧并进行减值测试。这些规定给予管理层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增加了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刘红兵和胡智超,2011),使得盈余管理现象更加严重。因此,新租赁准则下表外融资入表会提高审计师所面临的控制风险,增大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当无法消除或降低实施新租赁准则带来的审计风险时,审计师会收取更高的服务价格作为承担较高风险的补偿。

另一方面,本文认为表外融资入表也有可能降低审计费用,原因如下:表外融资入表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原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企业需要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方式,分别对企业的资本结构产生不同的影响:融资租赁会产生更多的资产和负债,而经营租赁可以帮助承租方企业隐匿不希望入表的负债,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信评级。因此,原租赁准则下承租企业存在变实质的融资租赁为经营租赁的情形,这会误导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降低会计信息质量(李刚等,2009)。承租方为了降低财务杠杆风险,偏好选择经营租赁,而出租人为了转移风险,一般来说偏好选择融资租赁。原准则提供的量化标准为租赁双方带来了可操控性,租赁双方可能通过相互博弈设计出令两方都满意的租赁合同(孙思思,2011)。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新租赁准则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使企业无法通过经营租赁进行表外融资来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将会提升。此外,新租赁准则要求更多、更高质量的披露,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提升财务报告的质量、降低企业财务错报的可能性。因此,新租赁准则下表外融资入表使得审计风险降低,审计收费相应减少。

综上所述,新租赁准则下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审计师因新准则的实施需要进行系统学习、调整过往审计程序,以及在审计过程中付出更多时间、精力和资源等,增加了审计成本;新租赁准则下表外融资入表增大了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而使得审计风险增加。对此,审计师会通过提高审计收费来弥补投入的审计成本和增加的审计风险。另一方面,表外融资入表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财务错报的可能性,最终降低了被审计公司的审计风险,审计费用会减少。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竞争性假说:

假说1a: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表外融资入表将提高审计收费;

假说1b: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表外融资入表将降低审计收费。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基于新租赁准则实施这一背景,本文研究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本文以2019—2021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做了如下处理:(1)剔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样本;(2)剔除金融行业的公司样本;(3)剔除所有ST、*ST样本;(4)剔除相关财务数据缺失的样本;(5)剔除净资产为负的异常样本。最终得到9053个公司-年度观测值。本文涉及的财务数据来源于CSMAR和Wind数据库,“是否实施新租赁准则”通过手工收集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各公司年度报告中相关科目获得。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为了检验假说,即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收费的影响,本文构建如下模型(1):

其中,因变量为审计收费(AFi,t),参考以往文献(刘斌等,2003;叶建芳等,2016),将AFi,t定义为企业i在年份t总审计费用的自然对数。自变量为企业是否实行表外融资入表(Leasei,t)。由于原租赁准则下,经营租赁的信息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准确度量企业表外融资入表的金额。而新租赁准则规定租赁业务需要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因此,本文以是否执行新租赁准则度量企业实行表外融资入表的行为。本文通过手工查阅年度报告判断该企业是否在当年实施新租赁准则,具体方式是通过在年度报告中搜索关键词“租赁准则”,查看“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部分,此部分会披露企业是否实施新租赁准则及实施的时间①在本文的样本中,没有公司在2019年提前实施新准则,0.6%的公司在2020年提前实施新准则,95.4%的公司在2021年开始实施新准则,另外4%的公司在2021年仍没有实施新准则。。Leasei,t定义如下:若年份t属于企业i实施新租赁准则当年及以后的年份,则取值为1,否则为0。

参考现有文献(Kim等,2012;Lin和Yen,2016;Zhang和Liu,2020),本文选取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收入增长率(Growth)、净资产收益率(Roe)、是否亏损(Loss)、营业利润增长率(Oig)、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Sr10)作为控制变量,同时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详细变量定义见表1。最后,为了消除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上下1%的缩尾(Winsonrize)处理。

表1 变量定义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列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数据显示,因变量AF平均值为13.893,最小值为12.766,最大值为16.190,标准差为0.603,说明样本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存在一定差异。自变量Lease均值为0.282,表明28.2%的样本实施了新租赁准则。其他变量分布均在合理范围内,在此不再赘述。

表2 描述性统计

(二)多元回归分析

表3列示了表外融资入表与审计收费的多元回归结果。列(1)和列(2)分别列示仅控制行业固定效应和同时加入控制变量和固定效应的结果,Lease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由此验证了假说1a成立,即表外融资入表会提高审计收费。

表3 表外融资入表与审计收费

(三)稳健性检验

1.PSM-DID检验

为了更好验证审计收费的提高是新租赁准则实施带来的影响,而不是随着时间推移的其他因素导致的,本文采用PSM-DID的研究设计。本文将仅境内上市的企业作为研究组(Treat=1),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作为控制组(Treat=0)。考虑到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数量较少,本文按照倾向得分匹配(PSM)的方法①按照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收入增长率(Growth)、净资产收益率(Roe)、是否亏损(Loss)、营业利润增长率(Oig)、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Sr10)和所在行业(Ind)等特征进行匹配。,将研究组和控制组按照2:1的比例进行匹配。在此基础上,本文进行DID检验。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在2019年开始实施,仅境内上市企业在2021年开始实施。本文对比两类企业2021年与2020年审计收费的变化差异。设计新租赁准则实施后变量Post,当年份为2021年时,Post取值为1,否则为0。回归结果见表4,Treat×Post的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表外融资入表显著提升了审计收费,为前文的结论提供了进一步证据。

2.改变因变量处理方式

(1)由于可能存在企业实施新租赁准则时,当年的审计收费已经确定的情况,即表外融资入表对下一年的审计收费才产生影响。因此,本文选用审计收费前置一期的数据(AFt+1)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5列(1),基本结论依旧成立。(2)借鉴宋希亮和吴紫祺(2020)的做法,本文使用“企业总审计费用/总资产×100”重新计算审计收费(AF1)进行检验。结果见表5列(2),基本结论依旧成立。(3)考虑到审计收费可能随时间推移而提高,本文对公司2019—2021年度的审计收费进行通货膨胀率的调整,并将新的因变量命名为AF2。实证结果如表5列(3)所示,Lease的系数仍然显著为正,支持了本文的基本结论。

表5 稳健性检验——改变因变量处理方式和剔除特殊样本

3.剔除特殊样本

(1)新租赁准则取消了对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划分,规定除去租赁期限在一年以内、租赁资产价值低以外的所有租赁均需入表。存在一些企业没有经营租赁业务或租赁期短、价值低的情况,表外融资入表的规定对其几乎没有影响。因此,本文剔除执行新准则后使用权资产金额等于0的样本,结果如表5列(4)所示,基本结论仍成立。(2)根据样本统计,在2021年仍有部分企业(4%)未严格执行新准则。在稳健性检验中,剔除这部分样本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如表5列(5)所示,本文的结论仍成立。(3)在本文样本中,没有企业在2019年提前实施新准则,有0.6%的企业在2020年提前实施。稳健性检验中,剔除提前实施新准则的样本重新回归,结果如表5列(6)所示,本文的结论仍成立。

4.排除同期其他政策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出台实施同期,也有其他政策如新收入准则出台并实施,可能会对审计收费产生影响。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1)新收入准则中有关“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的增加以及扩大信息披露范围的要求等都会影响审计收费。为了排除上述政策影响,本文加入虚拟变量Revenue,衡量公司是否实施了新收入准则①当年度是否已实施新收入准则主要依据当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是否含有“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的数据判断,若存在“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字段,即便金额为零,也记为已实施新收入准则,否则记为未实施。。将Revenue定义为在企业实施新收入准则当年及以后取值为1,否则为0。回归结果如表6列(1)所示,在控制了实施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后,本文结论仍成立。(2)为了进一步排除新收入准则的影响,本文考虑保留受新收入准则影响小的传统制造业企业样本。具体筛选过程为仅保留制造业企业样本,并从中剔除了医药制造业、房地产业、房屋建筑业、汽车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零售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企业样本,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如表6列(2)所示,本文基本结论保持不变。

表6 稳健性检验——排除同期其他政策的影响

五、进一步分析

(一)横截面检验

1.产权性质

企业产权性质不同,在价值观导向、利益追求程度上呈现出不同特征。本文认为,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收费的提高幅度更小。一方面,新准则下“两租合一”模型对国有企业的影响有限,审计成本更低。Zhang和Liu(2020)发现中国的国有企业高管更倾向于使用融资租赁而非经营租赁。原因是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职位和补贴与公司体量、增长性挂钩,高管更可能通过将租赁资产纳入而不是剥离资产负债表来扩大企业规模。因此,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租赁业务调整幅度较小,审计成本增加程度更低。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利用表外融资入表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更小,审计风险更低。从企业经营角度来看,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经营利润并不是国有企业的首要目标;从高管任职角度看,国有企业高层多为行政委派,他们更多考虑自己的政治前途,而非国有企业的高管多为聘用制,公司绩效与他们的薪酬待遇直接挂钩。因此,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在实行表外融资入表后审计风险更低。

为了检验这一推断,本文在模型(1)的基础上增加变量被审计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SOE)以及其与表外融资入表(Lease)的交互项进行相关检验。企业产权性质参照CSMAR数据库对股权性质的划分,如果为国有企业,则取值为1,否则为0。SOE均值为0.287,表明样本中28.7%为国有企业。检验结果如表7列(1)所示,交互项SOE×Lease的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结果表明,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实行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收费的提升程度更大,支持了前文的推断。

表7 横截面检验

2.事务所规模

本文检验不同规模事务所对表外融资入表带来的审计收费溢价是否存在差异。本文认为,与非国际“四大”审计的企业相比,国际“四大”审计的企业在实行表外融资入表后审计收费的提高幅度更大。一方面,相较于原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在业务处理及披露要求上都更为复杂和详细,我国的新租赁准则与IFRS 16趋同,而国际“四大”审计的企业的员工接受了良好的国际培训,具有更高的专业能力(Wieczynska,2016),他们为了获取新租赁准则经验和提高专业知识,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这增加了审计成本。因此,国际“四大”审计的企业对其专业知识和资金投入会选择收取更高的费用。另一方面,面对新准则下表外融资入表等复杂的会计处理,事务所为维护品牌声誉,在实施审计任务时会采用更详细的审计程序(DeAngelo,1981),以便能够更准确地把握上市公司的信息。这需要在提供审计服务时进行大量的投入,增加了审计工作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审计收费。

为了检验这一推断,本文在模型(1)的基础上增加变量是否由国际“四大”审计(Big4)以及其与表外融资入表(Lease)的交互项进行相关检验。当上市公司的年报是由国际“四大”审计时,Big4取值为1,否则为0。Big4的均值为0.051,说明在样本中有5.1%的企业由国际“四大”审计。检验结果如表7列(2)所示,交互项Big4×Lease的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结果表明,相较于非国际“四大”审计的企业,国际“四大”审计的企业实行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收费的提升程度更大,支持了前文的推断。

(二)影响机制分析

根据前文分析,企业实行表外融资入表后,影响审计收费的因素有审计工作量和审计风险,本文进一步从这两个角度检验影响审计收费的路径并分析其程度大小。为检验审计工作量(Work)和审计风险(Risk)的中介效应,本文设定如下路径模型Path 1、Path 2、Path 3,其控制变量与模型(1)中的保持一致:

步骤一,检验Path 1回归系数 α1是否显著。若显著,则进行下一步;若不显著,则停止中介效应检验。步骤二,在回归系数 α1显著的基础上,检验Path 2、Path 3回归系数 β1、 γ2是否显著,在得到结果后,进行下一步。步骤三,如果Path 2、Path 3回归系数 β1、γ1、γ2均显著,则表明审计工作量和审计风险具有部分中介效应;如果 β1和 γ2均显著, γ1不再显著,则表明审计工作量和审计风险具有完全中介效应。如果 β1和 γ2有一个不显著,就需要做Sobel检验。若Sobel检验结果显著,表明其中介效应显著;否则,表明其中介效应不显著。

1.审计工作量

本文借鉴张天舒和黄俊(2013)的做法,选择“审计报告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天数的自然对数”衡量审计工作量(Work),并按上述模型进行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审计工作量通过了中介效应检验,且在实行表外融资入表与审计收费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

表8 审计工作量的影响机制检验

2.审计风险

在查阅年报搜集数据的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实施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存在季报、半年报、年报中“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年初数不一致的情形。由于公司的中期报告(包含季报、半年报)一般不要求审计,审计师仅被要求对年报进行审计。当两者存在数据差异时,表明公司内部会计师与外部审计师对于同一类资产、负债是否入表的评估产生意见分歧,增加审计师对审计风险的感知,从而引起会计师事务所的重点关注。本文对审计风险(Risk)定义如下:若企业实施新租赁准则后,出现“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的年初数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不一致的情况,表示审计风险增加,Risk取值为1,否则为0。检验结果如表9所示,审计风险通过了中介效应检验,在实行表外融资入表与审计收费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

表9 审计风险的影响机制检验

基于上文分析,企业实行表外融资入表会通过增加审计工作量和审计风险的路径使得审计收费提高。为了从定量角度考察两种影响路径的相对重要性,本文使用Bootstrap自抽样1000次检验系数的显著性。检测结果如表10所示,相较于对审计工作量的影响来说,实行表外融资入表增加审计收费主要来自于对审计风险的影响。这一结论与我国实行风险导向型审计相符,也反映了在我国竞争激烈的审计市场上,相比于审计工作量,事务所对审计风险表现出更高敏感度的现实情况。

表10 Bootstrap自抽样检验结果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由于表外融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优化企业财务状况、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融资。但表外融资粉饰了企业真实偿债能力,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的信息有偏差,降低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由此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平稳发展。因此,表外融资成为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长期关注和研究的问题(Dye等,2015;Gao和Jiang,2020;刘浩和徐新华,2023),也受到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近年来积极行动,不断将更多的表外融资纳入表内。本文选择新租赁准则要求经营租赁的表外融资入表这一场景,以2019—2021年度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企业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表外融资入表将导致企业审计收费增加。通过增加PSM-DID回归、改变因变量处理方式、剔除特殊样本和排除同期政策干扰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本文结论依然成立。进一步研究发现,这一现象在非国有企业及由国际“四大”审计的企业中更为显著。通过探究具体路径发现,实行表外融资入表会通过影响审计工作量和审计风险影响审计收费,其中,审计风险的影响程度更大。

本文具有如下启示:第一,本文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实行表外融资入表对审计师定价决策的影响,有助于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从微观角度评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效果及表外融资入表的经济后果。尤其对事务所而言,有助于其分配相应的审计资源以应对表外融资披露方式转变带来的挑战,并且对准则改革背景下的审计服务这一“商品”进行合理的定价。第二,本文得出表外融资入表会增加审计收费的结论,对于相关监管部门及政策制定部门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由于审计费用可以看作实行表外融资入表的一项成本,准则制定者可以借此查看表外融资入表的实际效果,从而衡量转变披露方式带来的收益与成本。具体而言,新租赁准则拨开了表外融资隐匿的“面纱”,有助于增加各类企业报表的可比性,但可能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我国企业的实操运用不规范,或者部分会计师对租赁的专业理解还未达到要求,使得实行表外融资入表的效益还未真正凸显,反而在目前阶段加重了财务报表编制者、会计师事务所的负担。基于此,后续研究可以深入探讨企业实行表外融资入表的成本效益,以探究新准则制定是否解决了原准则中令人诟病的表外融资问题、是否真正做到提高企业财务报告质量,再与其实施产生的直接成本(如审计收费)甚至是潜在机会成本(如企业减少作为融资渠道的经营租赁,以及由此带来的租赁行业业务减少问题)进行比较,以判断表外融资入表是否带来真正的“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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