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激励中盈余管理相关问题的探讨
——以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2024-03-11 13:29丁雪敏黑龙江大学
农场经济管理 2024年2期
关键词:乳业盈余光明

丁雪敏(黑龙江大学)

在股权激励计划被引进国内后,尤其是我国也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众多企业相继跟风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但实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众多国外研究人员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研究成果也可算是硕果累累,但我国起步较晚,国内环境跟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也有很大区别,对于那些结论我们应该秉持谨慎小心的态度。近年来,关于股权激励中盈余管理相关问题也有了很多研究,本文以光明乳业股权激励中盈余管理相关案例为基础进行阐述,为解决当前股权激励中盈余管理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正式成立,光明乳业的原始资本组成种类非常多,在国家掌控全局,拥有决定性话语权的前提下,还额外吸纳了国外投资和民间私人资本。光明乳业的股权激励计划从2010年开始,一直到2014年,此次激励计划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此次授予对象的选择范围非常大,从公司高管到业务骨干,与此同时,也充分考虑到部分有优秀突出表现的基层员工。光明乳业股权激励方案准备用5年时间来完成,这5年被分为两个时期,禁售期和解锁期。禁售期是从授予日起2年的时间,解锁期是禁售期之后的3年。此次激励计划做出了非常明确的业绩限制条件:从2010年到2013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净利润比重、经营性收益比例等方面具有明确的要求,如表1所示。这样的限制条件很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管理层会为了利益冒险,在此期间利用自己的优势条件进行盈余管理行为,使报表数字达到业绩要求的理想数值;3年的解锁期较短,且激励对象包含决策层,这大大提高了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率。

表1 光明乳业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指标要求

二、股权激励中盈余管理的动因分析

(一)激励对象、行权业绩条件和时间动机

盈余管理实质上是一种行为手段,选择激励对象范围的大小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计划的执行进度,而且对股权激励对象选择的范围越大,被授予股权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越多,进行盈余管理违规操做的能力就越大,出现盈余管理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光明乳业此次激励计划选择的激励对象范围十分广泛,从中高管理层到业务骨干,甚至到部分优秀基层人员,仅从激励对象的分布状况而言,光明乳业此次激励计划出现盈余管理的可能性与可操作性都非常大。激励计划总时长为5年,对收入、利润等指标要求年年大幅度上涨,要求有些过高,难免显得有些不太合理,这就促使被激励对象通过一些手段来实现自己的财富最大化。

(二)行权选择动机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行过程中,激励对象在完成激励计划的限制并经过禁售期和解锁期后,按照计划只有购买股票和放弃购买股票两种选择。这种情况下,让被激励对象没有其他选项,且一旦业绩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要求,激励对象就无法获得约定的利益,而努力达成业绩要求,有利于公司股价的提升,对任何公司的股东来说都是很可观的利益创造,也可让激励对象得到约定的巨额收益。因此,在实际收益情况与理想要求收益相差不是很大的情况下,管理者极有可能会进行相应操作。

(三)管理层谋取自身利益动机

股东和管理者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产生的利益冲突肯定会对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影响。代理人也可以说是经营管理者,负责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比委托人掌握了更全面详细真实的信息,所以在冲突发生时有很大概率会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三、股权激励中盈余管理的手段分析

(一)真实盈余管理

根据光明乳业往年披露的相关数据来看,光明乳业2006—2009年的营业总收入一直在70亿元~80亿元这个范围内浮动,但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要求中却要激励对象在几年之间达到158.42亿元的业绩,这样的条件是否合理?在计划正式实施后,光明乳业的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指标稳步前进。实际上早在2007年光明乳业发展的乳业、酒糖和连锁超市等产业就分别达到了百亿左右。之后几年,光明乳业每年都有16%的提升,顺利地在2010年达到了百亿的营业额。从中不难推测,中高管理层在计划正式实施前就已经未雨绸缪,开创新版图来为业绩添砖加瓦。以上属于光明乳业真实活动的盈余管理。

(二)应计盈余管理

在应计盈余管理中,光明乳业首先掌控调整了相关应计项目,借此达到提高营业收入的目的。2009年之前,光明乳业的应收款项基本保持在一个固定的金额:7亿元左右。光明乳业此次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对未来5年营业总收入的要求相对较高。实际中,2010年光明乳业通过经营活动等实现了95.72亿元的总收入,金额比2009年多了16.29亿元,其中应收款项指标在之后的几年里呈递增状态,在2014年甚至出现了21.71亿元的金额。在禁售期和解锁期内应收项目出现这样的持续递增状态,使公司营业总收入产生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通过对光明乳业公布的数据分析来看,光明乳业的股权激励费用摊销也存在一些被调整的迹象。根据光明乳业此次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数据计算要求,需要在未来4年时间内完成大约3835万元激励成本的摊销,但实际上是在5年内完成的,且2010年预计分摊1438万元,实际却只有338.8万元,相差1000多万元。

光明乳业股权激励计划前后的净利润数据对比也让人产生疑惑。2007年、2008年两年的净利润数据整体一直呈亏损的不良状态,但2009年后净利润数据可以说是急转直上。在总利润一片向好的态势和盈利能力大大提高的表象下,光明乳业基本每股收益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却跟前面繁荣的表象有较大反差:只能维持在一个慢速提高的程度。反差的产生是否会是因管理层背后盈余管理的操纵。

四、建议

(一)激励计划要更加合理化、人性化

更加严谨科学的股权激励计划能有效地减少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也能帮助股权激励计划更顺利地实施,并获得更佳效果。想让管理层在公司经营治理上发挥更大热情,就必须要因地制宜地制定计划,在规则限制内要充分了解并结合企业的特有情况,制定合理的限制解锁条件,在合理与理想状态间找一个平衡点,同时在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

(二)内部治理结构要更加规范、严谨

想要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规范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分外重要。在股权激励之下公司的管理层极有可能会产生投机行为: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出发,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势在必行。相比之下,内部监督更容易发挥作用。公司可对监督人员与管理人员进行不同标准的激励计划,来刺激相关成员的热情,给他们动力,同时还可有效避免监督人员同流合污。

(三)相关规章制度要更加严格有效

我国引进股权激励计划的时间较短,虽然相关部门针对这一激励方案已努力推行了很多法律法规,也基本完备构建了相关制度框架,但时间还是太短。相关部门要对比国外相关经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结合国内环境完善更多制度细节。另外,对于股权激励中的盈余管理等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执行力,这样才能有效抑制盈余管理行为,促进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制度发展。

五、结论

股权激励计划的产生并被应用于实际的重要原因就是这种方式能极大地刺激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达到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股东和管理者双赢的目的。然而,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要比理论更加复杂,当能获得更大利益时,管理者便会为了利益冒险,盈余管理就是管理者进行冒险的突出表现。无论是正当或是不正当的盈余管理手段,相对来说都是投机取巧的行为,被暂时掩盖的真相是永远无法消失的,总有一天真相会水落石出,但这种行为对企业和股东等相关利益群体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管理者最终也难逃法律的惩戒和内心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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