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日警官

2024-03-11 09:20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褚万里
道路交通管理 2024年2期
关键词:行车道载货载客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褚万里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沈宇辉

秩 序

问 :为什么有的交叉口左转车道设置在直行车道的右侧?(如下图所示)

答 :常规的交叉口机动车进口导向车道设置是从左至右分别为左转车道、直行车道、右转车道。

随着城市道路交通流量的增大,交叉口交通流量、流向的变化情况越来越复杂多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不同交叉口流量流向数据的统计分析,结合交叉口现场道路条件,在交叉口道路无法改建、扩建的情况下,灵活调整机动车导向车道的设置,以满足复杂多变的交通流通行需求。

通过分析上图可知,该交叉口为T形交叉口,东进口机动车双向四车道,两条进口车道。从流量、流向数据分析判断,左转、掉头车流量应该较大。在无法改造交叉口的情况下,如果按常规的导向车道设置方法从左至右设置左转车道、直行车道的话,掉头车辆的掉头半径不足,在左转绿灯信号掉头时,不能一次掉头成功,这样会影响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将左转车道设置在直行车道右侧后,增大了车辆掉头的半径,能够保证掉头车辆在左转绿灯信号时一次掉头成功。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王建强

事 故

问 :小王把自己的私家车借给朋友开,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小王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案中,若车主小王对损害的发生有前述过错行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提醒,车主借车给他人使用,要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租借人要审慎了解,确保车辆交付适宜的驾驶人员使用,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褚万里

车 管

问 :对于机动车报废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沈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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