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学术期刊运营中的制度建设
——以稿件采编中的干扰与回避为例

2024-04-01 07:50李麦产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办刊学术期刊稿件

李麦产

(河南大学 学报编辑部,河南 开封 475001)

伴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科教兴国战略的持续实施,我国已是世界上科研成果产出大国,成为世界上发文量较多的国家。2021年,我国学者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工程索引期刊(EI)发文量以及被Scopus数据库收录的中国科技文献数量,均居世界首位,科技会议录引文索引(CPCI-S)收录论文是世界第二,我国科研人员的SCI文章达61.23万篇,占全部收录论文24.5%,卓越国际科技论文21.13万篇[1]。然而,在看到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以及科研成果“井喷式”涌现的同时,也要意识到科研完整链条中还存在某些不足,譬如科研产出与传播载体的结构性失衡。目前,登载科研成果与学术新知的重要期刊或媒体,主要还掌握在西方的学术团体或机构、甚至个人之手。国际上主要学科——尤其是基础学科方面的重要期刊,仍由国际出版集团掌控,我国还仅是一个发展中的出版大国[2]。截止到2020年7月,中国期刊2019年被SCI收录241种,美国则是3 056种,分别占世界SCI期刊的2.57%和32.61%[3],美国约是我国的17倍。实际上,至2020年8月底,SCI收录的全部期刊有9 411种[4]。基数庞大的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要进入世界学界或公知领域,主要还依赖于这个传播系统,于我国学者多有不便、不利。

为支持与支撑我国的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期刊——尤其是一流学术期刊的建设已成为关键的一环。培育、建成若干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期刊,国家给予极大扶持,出版专业领域也积极探索。多方给力、多措并举,已初显良好效果。科学院朱邦芬院士认为:倘若我国期刊界的主要组成部分能坚守学术诚信、追求高质量发展,中国必会在可预期的将来涌现一大批世界一流的学术期刊[5]。怎样达此目标?理论与实践层面都有努力,诸如:创办外文(主要是英文)期刊、推动期刊的国际化与集团化、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等。笔者认为,国内若干期刊在制度建设及采编的规范化、科学化等方面虽有卓异者,但数量还不够多,当务之急是:加强我国学术期刊的制度化建设,弥补短板、强魄健体,提升办刊的现代化层次、规范化水平。

一、制度滞后的表现与原因

就办好更多一流学术期刊,让“中”字牌、“中”字号的旗帜高高飘扬,国家相关方面曾进行较大投入,可谓在人力、资金、政策等方面给足了扶持,并且在可预期的未来,相关力度仍将有增无减。然而,坦诚地讲,预期的效果呈现或目标追求并没有一蹴而就或立竿见影。要想在有影响力国际学术期刊阵营中实现弯道超车或某些突破,仍然面临困难。一个亟需应对的事项就是如何加快完善期刊整体的制度建设,推动传统办刊向现代、规范办刊转变。

(一)中外期刊制度建设比较

对中外学术期刊进行宏观、整体上的比较与分析,能够发现:除在学术期刊创办时间的早晚等方面存在着自来有之和模仿引进等区别外,最明显的差异或许在于制度建设方面[6]。欧美国家与地区的学术期刊——特别是其中运行成熟且有影响的期刊,其制度建设往往周密而完善,规范性办法和措施保障了期刊品质。

国外期刊虽有学术共同体主办的,也有商业性刊物等,但一般都能通过制度建设的方式而保证较好的学术公正、公平,从根本上维护了学术形象,赢得世界学术与科研人的认可。国内学术期刊的制度性建设不足,或执行制度不到位、不严格,成为明显短板,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文期刊或依托中国相关单位所办学术刊物的质量提升与内涵提高。

目前,国内各学术期刊内部也有一些规章制度,甚至制度性建设状况和水平还被纳入对期刊综合效益评价之中,但整体看,我国学术期刊的制度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一些期刊虽有制度、规范,却失于粗疏,往往是编校工作流程的文字表述,或者是上下游环节的衔接与配合,缺乏成体系的、能够有效涵盖并规范在办刊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社会关系的规章制度。期刊社依赖约定俗成的工作方法,在期刊数量少、编辑部规模小与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尚可运行;一旦期刊社想实现事业较大发展——诸如也像国外的出版机构那样建成国际化、现代化的出版组织等,建立在紧密型人身协作关系基础上的组织形态与有限制度便难以胜任。

(二)制度建设滞后的主体原因

国内的学术期刊整体上缺乏科学化的制度,并且依旧未予重视的情形还在持续,这与举办期刊的体制环境、社会文化传统以及学术生态等皆有关系。虽然任何学术出版体制机制都是长期学术发展的产物[7],但自主性的弱化则直接抑制了期刊社实施制度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我国的学术期刊目前虽然也有一些改称了期刊公司,似乎走上了独立办刊的道路,但实际上真正凭借自身能力而在学术领域较好生存的并不多见。学术期刊的附庸地位,依旧是目前期刊群体的真实状况。这既有历史原因,也是若干现实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国内大多数学术期刊一般由大学、科研院所、学会或协会等举办,学术期刊的从属性特征明显,期刊在人、财、物等方面都要仰仗主办方。期刊社缺乏以自己的财产和资信等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由学术期刊所承担的推动学术发展与公益性研究的功能或使命,又不能简单地把学术期刊推向市场。在此条件下,欲图其像国外若干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商业性学术期刊那样也走自力更生的道路并实现做强、做大,也就勉为其难。

学术期刊服务于学术共同体是应该的,且从学术期刊的起源看,正是学术共同体成员间相互交流成果和彼此探讨的需要,才促进了学术期刊的诞生与发展。学术期刊无法通过发行量或商业广告等获得足够的办刊资源,举办方的资源供给便成为学术期刊重要的条件保障。国内学术期刊的附属性地位,导致大多数期刊把相当大的办刊精力与兴趣点放在了争取举办方的关注上:迎合其需要,配合相关方面的要求,而对于最能够树立学术声誉的制度性建设却疏于考量和探索。

(三)传统办刊模式影响依旧存在

过去,很多期刊确实形成了不少优良的办刊作风或惯例。大多数编辑也具有很高的敬业精神,辛勤工作,甘为人梯。这种依靠道德自律的办刊做法,即所谓的因“正式制度”缺失而存在的“非正式的安排”[8],一度卓有成效。不过,此种约定俗成的办刊模式,在现代学术生态环境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已难以适应现实更高的要求。

当前,传统办刊模式最主要的不利后果是:由于制度建设跟不上,无法有效阻挡权力、人情等非学术力量对稿件采编的干扰,国内期刊受到此类等因素的严重冲击。这些因素渗透到期刊的采编之中,对其他投稿形成挤压,客观上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学术期刊的使命乃在于遴选优秀科研成果,传播创新性知识,而不能让次优甚至平庸之作充斥此方高雅之堂[9]。由于硬性的制度建设的缺位,难以有效抵制和销解不正当因素对稿件采编的侵袭。在期刊采编的实践中,若干学术水平一般或者更低劣的文稿,确实占有了投稿优势,获得了发表的先机。这种情势的出现和存在,无疑在整体上影响和损害中国期刊的学术声誉,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中国学术及科研向更高阶段攀升。

切断或阻挡非学术因素对期刊在稿件采编过程中的渗透、干扰,逐步树立中国期刊的公允、公正形象,在各种考量和设计里面,能够发挥最好作用的就是现代办刊制度。

二、采编环节的制度短缺及迫切需要

国内学术期刊要实现大发展,在世界学术界树立应有地位、赢得尊重,主要还是苦练内功,通过认真打造,增进刊物的美誉度,让其科学性、公正性等充分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的回信中明确指出:“高品质的学术期刊就是要坚守初心、引领创新,展示高水平研究成果。”[10]建立与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倡议相符合的学术伦理制度——主要是稿件采编制度,吸引和接受更多优质稿件,回归学术期刊的本质[11],应当成为中国学术期刊制度建设的关键切入点。

(一)采编环节的重要性与问题

制度建设需要过程,针对现存问题以及迫切程度而逐步实施。就当前情形而言,亟需建立、完善采编过程中的有关制度规范,在采编环节上采取有力措施,把握好内容的审查关。这是由采编环节在期刊运行整个流程中的龙头地位与当前中国学术期刊面临的突出实际问题决定的。

期刊制度是对编辑出版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进行科学调整、理性规范的需要,所有参与者或利益攸关方均得遵循。在学术出版规模扩大、环节增多、日益专业化与产业化以及国际化等背景下,自然会对期刊制度的明示化、规范化以及程序的正义性和正当性等提出高要求。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即提供了事涉编辑出版环节利益多方的各类参考指南。诸如Wiley、Elsevier、Springer·Nature、Taylor&Francis等国际出版集团不仅加入该组织并遵守相应的出版规范,且各自进一步制定细化的出版要求[12],在客观上无疑有助于提升学术声誉。

我国学术期刊由于整体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权力、人情等因素已广泛渗入稿件采编环节并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出版。

1.权力对采编的侵犯

毋庸讳言,学术圈确实存在着科层制的权力,其不良后果已传导到期刊编辑出版领域。不仅领导会在稿件采编时施加影响,所谓的“大牛”学者等对期刊也干扰过多。有替自己稿件说项者,也有为他人请托的。另外,世俗权力凭借其无孔不入的魔力,也时刻触碰着期刊编辑的神经中枢或末梢。面对那些达不到学术出版水准、又无法拒绝的“特殊稿件”,确实会对编辑带来不小的工作压力和负面影响,造成职业困惑[13]。

在实际稿件采编中,被权力背书的稿件一般能够受到优待。当一些所谓领导的稿件、有身份的作者的作品进入期刊的审稿平台时,通常确会得到额外关照,甚至在其内在品质尚不及投稿平均线的情况下而被开了绿灯、翻进了稿件录用的界阈。这样的稿件,自然会拉低期刊的学术品质、减损其学术声誉。

2.人情对采编的干扰

另一类对当前国内期刊正常采编影响较大的情形是熟人渗透。人情因素会借助师承关系、亲友关系、同一科研团队等渠道进入期刊的采编流程,干扰稿件的公允对待和处理。

内容生产与传播是完整的科研流程中不可分割且相互成就的两个毗邻的上下游环节。科研人员把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提供给学术期刊,不仅有利于及时获得专业认可、释放社会效应,产生一定的影响力,而且能够让期刊获得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支撑,期刊为此是感激作者的,也是所有学术期刊不拒绝作者及其论文的原因。但是,关系人在常态的论文投稿与采编之外的其他行为,实际上会增添编辑的心理负担,反而让编辑萌生来稿是否足够优秀的疑窦。研究证实,审稿人确会受到作者学术声誉与头衔、与审稿人有无合作或师生关系、竞争关系等的不当影响,这会在审稿意见上有所反映和体现[14]。

3.内部稿件之困

在期刊来稿中,还有一类特别的人情稿或关系稿是内部稿件。随着专家型编辑队伍的打造以及对编辑人员考核的加强等,编辑中有越来越多的人也在从事科研,有科研产出。对于来自编辑同仁的稿件,理论上应该平等对待,既不排斥、拒绝,也不额外关照,排入正常的审稿或编发流程即可。然而,实际上这类稿件同样会对采编过程乃至期刊的美誉度产生影响。其他编辑在接到此类稿件后,自然会产生情感波澜。而内部稿件的处理若放松标准或丢失原则,则会形成内部人控制,被讥讽为“监守自盗”。

过去,诸如内部人较多地占用刊发资源的形迹,由于翻阅和查证纸质期刊的难度较大、成本相对较高而不易被发觉;现在,随着大数据的应用,内部人或在学缘、业缘等方面有密切关联的稿件,借助简单检索,便可轻松追踪出来。故此,怎样应对内部人在学术质量尚欠火候的情况下的发文需求,避免不恰当学术行为销解期刊的形象,也应该成为期刊制度建设的关注点。

(二)亟需完善回避制度

所谓回避,就是拥有抉择权或取舍权的主体,当参与、评价或决断与自己存在利益冲突的相关事项时,应当自动放弃或被阻止。回避的建立或提倡,有其法理基础,即任何人不能审理、裁决自己或与自己相关的事务。回避在政治、法律领域,乃至某些经济、社会等方面都有规定。譬如,法律审判中,明确的回避是刚性要求,否则便构成违法甚至犯罪;在组织人事制度中,也有从地缘、亲缘等层面考虑而设定的回避。严密的回避制度有助于阻挡乃至排除各种异常因素的干扰,能为健康的稿件审核、录用、编发提供保障。

毋庸讳言,期刊常在处理稿件时收到熟人或领导等的提点、暗示。其实,真正好的科研成果是无惧正常审核的,大多数学人从根本上也是支持和期待期刊秉持较高学术标尺、准绳的。货真价实的科研成果的投稿者不屑于、不善于“请托”这一手法的运用。那些凭借自身的优越地位而为自己或他人稿件向编辑部暗递秋波者,以及通过各类关系进行“说项”“背书”的,多属于明知稿件有瑕疵或不如他人的情形。对于关系稿、人情稿等,有的期刊能恰当处理,既不失体面,又能坚守用稿、编稿、发稿的底线。可是,确有不少编辑部难以招架、应付,因为无论对方的行政、学术地位或其他社会力量支配,都会对刊物造成切实压力。

官员的言行等已受到了诸如公务员法、法官法等的规范;而学界一般被认为是圣洁之地,学术活动参与者的各类行为遵循往往被忽视,学界之外的人们对此又缺乏足够了解,应当回避者不自觉回避,且大多情形下又不会被申请回避,遂成为中国学术、科研领域里面的一种惯常的不良现象。相关主体以其特定方式冲击、影响期刊对稿件的采编,令编辑苦恼、影响期刊发展,对于其他作者而言,则构成不公平,劣币继续驱逐良币,好作品可能遭受排挤,学术正义受损。

其实,明示存在利益冲突情形之下的回避,在现代学术期刊出版中不乏其例。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学术出版界形成的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严格编审制度,于20世纪80、90年代为我国港台地区所移植、采借,助推了港台地区学术期刊的较好发展。为化解权力干预及人情干扰,港台地区的学术期刊就要求:来自外单位的编委要保持一定的比例,而审稿人当有与作者不属于同一学术单位者[15]。这些内含回避精神的经验,值得借鉴。

三、关于回避制度的进一步探讨

涉及利益冲突时的回避要求,或许能够克服稿件采编中存在的一些挑战。为了阻却权力、人情等对学术期刊的不利影响,通过实施回避,营建防火墙,有利于把异常因素排除在外:但凡与稿件利益相关的主体,在采编过程中均应回避,以保障稿件在公允状态下得到审核和对待。

(一)可资参酌的若干实践

一些中外学术期刊运用回避制度或举措,应对期刊举办或稿件采编中的挑战、堵塞漏洞、革除弊端,值得关注、借鉴或推广。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关于对医学期刊学术论文撰写、报道、编辑及出版的相关建议》就利益冲突有倡导:当审稿人与稿件之间可能存在影响评议结果的情形时,审稿人需披露并自行退出审稿;当期刊的编辑、编委或其他人员与稿件存在某种利益关联时,也应主动揭露并回避。《中国科技期刊研究》的出版伦理声明对审稿专家提出“防止学术偏见或滥用学术权力”的要求,当“评审专家收到与论文作者、作者所在单位或企业存在由于竞争、合作而产生的有利益冲突的待审阅论文,应及时告知编辑部”[16]。当代最能够代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发布平台水平的《中国社会科学》也规定“匿名审稿回避制度等”[17]。

然而,对大陆期刊进行统计分析,可发现:虽有若干期刊在此方面制度建设上卓有成效,但整体上还有待加强、完善。期刊应该在投稿指南、出版伦理声明中,就披露利益冲突的管理及操作流程等做出清晰、透明规定[18]。

我国期刊制度建设整体相对滞后,与前述的办刊体制机制等传统外在因素相关,也与应有的出版规范不足、行业认知欠缺等有关。譬如,未充分发展的出版伦理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强有力地支撑起期刊的制度化进程,影响了相关出版伦理等“软规范”“软约束”转化为调整出版关系的“硬规矩”“硬框框”,自然也就抑制了出版制度为学术期刊快速、良性成长之保驾护航能效的发挥。有学者对全球范围内出版伦理状况统计分析,发现我国出版伦理研究存在深度不够、进度落后、理解片面等特征,提出亟需加强出版伦理研究和宣传、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出版档案等[19],可谓切中肯綮。

(二)获取多方支持

首先,期刊的管理部门要足够重视。期刊举办单位除在办刊方向上的领导与一般性业务指导外,不宜过多过细干预期刊对具体稿件的采编。此要求应当写入制度,为各方知晓,目的在于杜绝权力的肆意蔓延。很多情况下,关系稿、人情稿中的特定人或领导也不愿请托,只是鉴于目前学界或期刊尚未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不少人便认为经过领导“关照”的论文会被优先录用与刊出,硬性规定有利于克服这一弊端。

其次,学界要适应新变化、新要求。在长期实践中,学界建立了熟人社会的网络,师生传承或学界交流等促成的学术生态淡化了制度性需求。但是,随着学术事业的发展以及研究规模扩大,尤其是“中”字号学术期刊向世界一流刊物迈进,与现代学术体制和发展形势相适应的、主要依靠制度规范的采编模式,也需要尽快建立。参与稿件采编的所有主体——投稿人、编辑、审稿专家、编委等,务必一体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制度、规范。任何与稿件利益存在冲突的人员,不能审核、不能发表关于稿件质量的意见。

(三)作为必要补充的登记备案

与回避制度相适应,则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干扰正常采编情况信息的登记备案。

举凡关系稿、人情稿以及内部稿件等,皆予以登记并注明所属情形,列明相关信息。虽然这些稿件中会有质量上乘的作品——倘若属此,相关主体自然可以免责,甚至可因举贤不避嫌而得到鼓励或奖赏;如果不是,则有利于溯源和必要的追责,实施倒查,避免期刊为不合格“产品”承担责任、“背锅”。在审稿人或编辑一方,对于应当回避而不回避者,一般应认定其审理行为与结果无效,并进行登记备查,作为实施考核或是否继续委以审稿的依据等。

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具体提出“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等内容把关制度,做到审稿记录长期可追溯、可核查”,便是在审稿环节上发力,欲图解决审稿责任心不足的问题[20]。若进一步扩大追溯、倒查的情形运用,对审稿环节外围诸多干扰情形进行登记,则其溢出效应将能够增进推荐者、审阅者的责任心,使之慎重而不予推荐、免于打招呼,或自觉抵制不端学术行为。

四、结语

时代呼唤中国学术期刊有更好的表现和作为。因为学术期刊对于增进我国的科技竞争力、文化软实力以及建设科技强国、文化强国皆具有重要意义[21]。世界也渴盼中国能够在综合科研实力跃升后,在期刊出版领域卓尔不群。中国学术期刊的发展,确已取得了不错业绩,甚至出现了若干后起之秀。但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还存在某些突出问题,迟滞了其优异地前行和快速提升。一个关键问题即是现代、科学的制度建设未能跟上时代节奏,制度成为短板。

中国学术期刊应当加强、加快制度建设,让规则之治成为助推其未来发展的可靠保障。在关注外在的体制性制度安排与设定下[22],期刊内在的制度建设尤显迫切。中国学术期刊只有内外兼修,才能大幅度提升质量、走向世界,成为一流的科研成果传播平台。通过制度建设,依靠自身表现,赢得国内外科研人员和群体的认可及尊重,推动期刊强国建设,在国际科研领域掌握更多的传播权、话语权,为世界科学事业做出应有的更大贡献。当前,尤其应当针对采编环节易发的干扰,亟需加强应对,堵塞漏洞,实施严格、全面的回避,克服权力、人情等因素对办刊的冲击,确保优质稿件汇聚、登载到中国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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