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基本特征与福利效应

2024-04-25 17:12蔡宇涵张津硕张佳佳黄阳华
产业经济评论 2024年2期
关键词:数字经济

蔡宇涵 张津硕 张佳佳 黄阳华

摘 要: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既需要从供给侧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进程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也需要从需求侧引导居民更加主动、广泛、平等地参与数字生产生活。本文利用中国家庭数字经济调查数据(CHDES),以微观家庭作为基本分析对象,呈现了中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讨论了家庭数字经济发展对收入、就业、消费等方面产生的福利效应,为理解数字时代家庭与个人社会经济活动的新现象与新特征提供基本事实,为优化决策提供基础参数与实证支撑。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字化水平;正规就业;数字消费;福利效应

DOI : 10.19313/icnki.cn10-1223/f.20240313.003

一、问题提出

全球进入数字化时代,数字经济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动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引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数字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从需求侧和微观视角,对数字经济的发展进行学理研究,完善相关理论基础,提供可靠的经验证据。

自进入信息时代以来,大量研究讨论了信息与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Technology,ICT)的应用对人们决策的影响。区别于历次工业革命,数字技术主导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使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在其独特的技术经济特征之下,经济体系的变动不仅由厂商主导,而且由居民同步推动。换言之,供给与需求的互动,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影响经济体系的变动。当前,文献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度,聚焦于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生产过程数字技术的应用,以及数字技术的生产率或其对增长的贡献,整体偏向于从供给侧进行度量。但是,随着数字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持续推进,数字经济在居民生活中的应用场景日益丰富,提出了两个新的研究任务。

其一,中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有何特征?伴随着中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数字设备和互联网普及率趋于饱和,经典文献中网络服务、智能手机普及率等变量,已经不足以度量中国居民层面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更多参与到数据要素的生产和配置过程,其资本水平、生产消费决策也随之变化。准确、全面呈现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是深入研究数字时代家庭及个人行為的基础。

其二,家庭数字经济发展将对个体福利产生什么影响?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技术进步,正在对家庭生产与收入函数、劳动供给、数字消费及社会福利产生显著且持续的影响。理解数字经济发展的多维福利效应,是政策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数字生产生活、提升数字经济发展获得感的重要前提。这就要求先解决数据和测度指标的可得性问题。

本文利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家庭数字经济调查数据库(China Household Digital Economy Survey,CHDES),分别从数字服务、数字设备、数字认知和数字技能四个维度,呈现中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事实和基本特征,分析中国家庭数字不平等现状。在此基础之上,本文描述了数字时代收入、就业与消费新趋势,并对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促增收、稳就业、扩内需等效应及机制进行了分析,以期就研究经典议题在数字时代的新现象、新特征提供基本参数,为政策制定、家庭和企业决策提供学理支撑。

二、中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

(一)调查实施与数据收集

1. 调查背景

近年来,数字经济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多维影响,引起了国际组织、科研机构、学者及政策制定者的高度关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ITU)、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率先实施了一系列微观调查,旨在收集家庭层面参与数字经济活动的相关信息,并尝试为家庭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提供更全面的度量。从问卷设计来看,这些调查聚焦受访者ICT 设备的购买及使用行为,辅之以电子商务(E-commerce)、电子政务(E-governance)的应用水平。从国内来看,部分微观调查同样在问卷设计中加入了关于智能终端(如手机)等数字设备、网络等数字服务相关模块,为了解我国家庭层面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提供了依据。相关问卷梳理如表1 所示。

国内外相关调查为从微观层面测度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参考和一定数据基础。然而,若结合我国实际应用场景,上述调查数据可提供的信息仍较为局限。首先,尽管部分调查以数字经济为主题,但多数问题设置仍以信息时代消费者的行为和现象为主,并不能体现数字经济的新特征。特别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处于全球引领地位,数字经济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对居民的影响更加多维和深刻。在这一进程中,以ICT 为主的传统模块设置,已不足以度量我国数字经济微观发展水平。其次,从国内来看,我国尚未实施过面向数字经济的家庭调查,尽管近年来部分大型家庭调查在问卷中逐步补充了针对手机与网络使用行为的问题,但相比于我国家庭层面丰富多样的应用场景,调查信息仍不能充分度量数字经济微观发展与渗透水平。除调查数据外,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在我国数字经济研究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大量研究以此为基础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傅秋子和黄益平,2018;郭峰等,2020;郭沛瑶和尹志超,2022)。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具有数据量大、样本丰富、测量误差较小等优势,但由于是非调查数据,其能够描述的家庭行为相对受限。

综上,有必要结合数字经济的特征与我国实际,重新设计调查问卷,对我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全面度量,为从需求侧理解数字经济中的家庭与个人行为提供基础数据。

2. 数据收集

2021 年12 月至2022 年3 月,中国人民大学实施了首轮“中国家庭数字经济调查”(ChinaHousehold Digital Economy Survey,CHDES),从数字服务、数字设备、数字认知和数字技能四个核心维度描述我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评估其经济社会后果,提炼中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事实、重要关系、核心参数、重大假说”。本次调查遵循“诱因(Cause)-行为(Behavior)-后果(Performance)”(C-B-P)的基本框架,围绕家庭数字经济发展这一核心,对其度量方式、影响因素及造成的经济社会后果进行探索分析。问卷内容分为“基础信息模块”和“数字经济模块”两个核心板块,包括户主和家庭的基本信息、主观态度、数字设备使用情况、数字认知与技能、数字活动、就业情况、收入与消费、住房与交通工具、碳认知等,能够为微观家庭层面数字经济渗透水平提供全面充分的度量。

该调查采用分层抽样,先在省份层面在省会和1 个中低水平城市抽样(北京市采用中心城区和郊区县抽样),再按照1:1:1 比例在市区、县城和乡村分别抽样。这一抽样方式是为了确保样本能够充分代表全国劳动者数字化水平,避免样本选择性偏误。考虑到数字经济微观渗透与个体特征(例如就业、教育等)密切相关,调研按照2020 年就业人口比例,按照25%和75%的比例分别在工作日白天、工作日晚上和周末展开入户调查,使得样本更具有代表性和准确性。此次调查最终抽取了北京、吉林、山西、广东、广西、河北、河南、浙江、甘肃、贵州等10 个省份的1 675 个家庭的调查数据。

本文对比CHDES 数据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果如表 2 所示。可以看出,本次调查计算得到的社会、家庭、个人层面相关变量均值,均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没有显著差异,表明CHDES 的抽样具有较好的全国代表性,能够用于相应的统计推断和计量分析。

(二)中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与特征

对CHDES 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呈现了“两实现、两不足”的基本特征:我国数字服务、数字设备均等化基本实现,但数字认知、数字“赋能”明显不足。现阶段,数字认知不平等是我国家庭数字不平等的最主要来源。

1. 数字服务发展成效显著

数字服务普及是家庭广泛参与数字活动的前提,其核心是网络服务。本次调查从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网络的接入、使用、评价等方面对家庭实际获得的数字服务水平进行评估。2009年以来,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实现了从“3G 突破”“4G 同步”到“5G 引领”的跨越式发展。结果显示,得益于移动宽带网络的发展,我国家庭数字服务可得性显著提升,家庭移动宽带网络接入率(99.34%)远高于固定宽带网络接入率(84.36%),数字服务可得性远超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在农村、西部省份等欠发达地区的建设,也赋予其显著的后发优势,极大缓解了长期以来网络服务供给的地区不平等。对移动流量的分析结果表明,受访者实际流量月均消费量为25.89GB,居全球高位。约七成受访者认为,当前购买的套餐流量能够满足需求,发生套餐外流量消费的受访者占比僅为10.52%。结合家庭收入的分析结果显示,移动流量消费的收入弹性仅为0.13。按照经济学的定义,收入弹性小于1 表明移动流量已成为家庭必需品,且提升家庭收入或降低流量成本(如通过网络“降费”政策)的收入效应,对流量消费的拉动作用将十分有限。这也意味着在现有数字服务供给条件下,我国移动网络用户的流量消费趋于达峰。

2. 数字设备均等化基本实现

数字设备是家庭参与数字生产或消费活动的基本投入品。本次调查的数字设备,包括智能手机及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计算机设备。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家庭数字设备呈现向智能手机集中的趋势。2021 年,我国智能手机户均拥有量为2.3 部,普及率达到98.68%,使用率达到93.20%,居各类数字设备之首。从使用习惯来看,96.42%的受访者最常使用智能手机上网。智能手机具有日益强大的处理信息能力和丰富多元的应用场景,不仅取代了传统非数字设备,而且超越各类计算机设备,成为家庭数字设备的核心。智能手机的普及和广泛使用,缩小了家庭数字设备的不平等程度。异质性分析显示,不同居民群体的数字设备购买及使用不存在显著的经济和统计意义上的差异,个人智能手机基尼系数为0.16。若参照联合国对收入不平等的界定,我国智能手机分布达到“高度平均”。可见,相比以计算机为主要上网设备的信息时代,我国家庭数字设备不平等程度显著下降。

3. 数字认知水平亟待提升

数字认知是数字时代微观个体行为决策的基本逻辑与依据,对中长期内实现家庭数字经济均衡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亦是塑造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指标。本次调查评估了受访者数字经济概念认知和数字安全认知。对于数字经济概念认知,构造两级认知指标:以“是否听说过‘数字经济”作为一级认知并以0-1 赋分;对I 级认知得1 分的受访者,请其对10 项日常场景是否应用数字技术做出判断,将判断正确的场景数量作为II 级认知。受访者数字经济概念认知由两级认知评分加总得到。结果显示,数字经济概念认知两极分化趋势显著。一方面,逾六成受访者从未听过数字经济,表明不具备数字经济I 级认知;另一方面,近三成受访者对数字经济含义具有较准确的理解(II 级认知不低于6 分)。认知水平两极分化,表明家庭数字认知存在高度不平等。对数字安全措施与数字安全风险评价的分析发现,我国家庭数字安全认知水平较低。近三成受访者在使用网络服务过程中,从未采取过任何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特别是对于数据安全的重视程度尤为不足(关注人数占比不足20%)。此外,多数受访者对数字时代新技术潜在的安全风险认知有限。以智能家居为例,在458 位家中使用智能设备的受访者中,没有考虑过或不认为设备使用过程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的比例达到64.19%,表明消费者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信息风险防范和隐私保护意识仍然欠缺。

4. 数字技能红利有待释放

数字技能水平由技能学习成本与预期收益共同决定,能够用于评估家庭实际参与各项数字活动的能力,是家庭数字化进程的重要评价指标。本次调查将数字技能界定为“在接入网络的场景下,需要借助数字设备完成操作的动作或活动”。本次调查共提供22 项通用数字技能。根据目的与主要收益将技能分为三类:一是社交技能,用于社会交往、扩大社会网络、积累社会资本;二是消费技能,用于获得商品、娱乐或休闲服务;三是生产技能,用于提升个人能力或劳动生产率,或是能够创建数字内容(例如发布信息、网络销售等)。结果显示,我国家庭数字技能水平较高,多数家庭能够适应数字生活。受访者的平均技能掌握率(掌握技能数量/技能总数×100%)达到80.05%,四成受访者的数字技能掌握率达到100%;家庭数字技能基尼系数0.16,不平等程度较低。但数字生产技能掌握不足,数字“赋能”有待提升。受访者生产技能的平均掌握率为66.07%,显著低于社交(92.15%)和消费技能(83.90%),表明家庭层面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自身发展,或从事数字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有待加强。究其原因,数字生产技能通常需要较高的学习成本,但现阶段多数受访者认为相关技能的潜在收益较低。

5. 数字认知是数字不平等的主要来源

利用基尼系数可对数字服务、数字设备、数字认知和数字技能维度不平等程度进行比较分析,结果如图1 所示。在我国,家庭数字不平等程度从低到高排序为:数字技能<数字设备<数字服务<数字认知。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信息通信服务能力的大幅提升,是驱动家庭层面数字服务和数字设备均等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以此为基础,数字技术应用场景的日常化、多元化和普遍化,加快了社会交往、购物及休闲娱乐活动的数字化转型,促进家庭及个人数字社交与消费技能普遍提升以及我国家庭数字技能不平等的下降。然而,各界对于家庭数字认知的关注不足,相关概念、理念的微观渗透有限,导致数字认知不平等成为家庭数字不平等的最主要来源,并可能对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包容性产生影响。

三、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福利效应

(一)家庭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测度

近年来,一些文献探讨了以互联网普及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渗透,在居民增收与促进包容性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邱泽奇等,2016;张勋等,2019;戚聿东等,2020)。这一研究议题的重点与难点在于如何有效度量数字经济。利用中国家庭数字经济调查数据库CHDES,黄阳华等(2023)构建了中国居民数字化指数(China Individual Digital Index,CIDI),包括“数字接入”“数字技能和使用”两个维度,具体包含5 个二级指标、15 个三级指标,共计19 个具体指标,较为全面系统地在微观层面度量了居民数字化水平,弥补了现有文献微观数据和测度的不足。

CIDI 指数的核密度图如图 2 所示。2021 年,CIDI 的均值约为0.41,标准差约为0.13;数字接入的均值约为0.32,最小值约为0.01,不存在没有数字接入的居民,再次表明近年来中国通过适度超前的大规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数字基础服务普及。数字技能和使用的均值约为0.59,最小值约为0.00,最大值约为0.98,意味着虽多数居民的数字技能和使用处于较高水平,但仍有部分群体的数字技能和使用水平较低,是全面提高居民数字化水平、缓解“数字贫困”的短板所在。

本文进一步对调查样本进行数字画像,发现不同特征的居民数字化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而言,如图3 所示,受访者中女性的数字化水平显著高于男性,45 岁以下中青年居民的数字化水平显著高,高收入家庭数字化水平显著优于低收入家庭,城镇家庭数字化水平显著高于农村家庭,且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数字化水平显著更高。从受教育水平来看,普通高中以上学历群体的数字化水平虽略高于普通高中以下群体,但组间差异并不显著。值得说明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受教育程度与居民数字化水平无关。教育可以通过影响个人偏好、专业技能等人力资本积累过程,间接影响数字化水平,并且对个体福利也具有潜在的长期影响。

对家庭进行数字画像,为理解不同群体数字化水平差异提供了基本事实,同时强调了提高数字包容性的重要性,为政策制定者针对不同群体精准提供数字教育和支持措施提供参考,以保障居民平等地从数字化中获益。基于CIDI 指数与数字画像,本文将从收入、就业与消费等方面,探讨家庭数字经济渗透与居民数字化水平提升的多维福利效应。

(二)家庭數字经济发展的增收效应

释放数字经济红利,使更多家庭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福利增进,归根结底需要以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家庭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因此,理解数字经济发展与居民数字化水平差异带来的收入增长和分配效应,成为一项基础性研究任务。

1. 居民数字化水平与收入的典型事实

基于CIDI,本文研究呈现居民数字化水平与收入关系的三个典型事实,为理解家庭数字经济渗透与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提供分析基础与事实依据。

事实一:数字化水平与收入水平正相关。首先将CIDI 按照数值,从小到大排序后进行100 等分,计算每等分居民数字化指数以及居民收入均值,绘制散点图和拟合线(见图 4)。可以看出,数字化指数与居民收入呈现正相关关系。近年来,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新业态、新模式竞相发展,深刻改变和重塑了劳动力市场,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拓展了居民的收入来源。这些因素都使高数字化水平居民有机会获得更高收入。

事实二:数字接入水平提升是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进入数字时代,家庭层面数字服务和数字设备的普及、数字认知与数字技能的提升,能够保障不同家庭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与能力;数字技能和使用能够反映家庭数字技术的实际利用水平,直接影响家庭可获得的经济收益。从居民数字化水平的两个一级维度与居民收入散点图和拟合线可以看出(见图5),数字接入与居民收入的拟合斜率更高,即单位数字接入水平的提升对居民收入的拉动作用,高于数字技能和使用。中国适度超前大规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提高了全体居民的数字接入水平,使得一些社会经济弱势个体获得数字红利,从而给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实现收入“换道超越”提供了机遇。而数字技能和使用对居民收入的拉动平均作用较小,表明数字技能和使用还没有成为居民普遍增收的充分条件。这也表明,在提升全民数字素养的基础上,引导居民适应数字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赋能自身发展,是提升家庭数字化发展收益率、实现数字红利普惠共享的重要手段。

事实三:数字化水平与收入分配的U 型关系。从CIDI 与基尼系数散点图和拟合线可以看出(见图6),CIDI 与收入分配之间呈现出U 型关系,即随着居民数字化水平提高,居民边际收入可能会先递增后递减,表现为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先缩小后扩大。这说明数字经济发展可能对收入差距同时存在“收敛效应”和“扩大效应”。“收敛效应”是指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弥补了贫困地区在公共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产业服务供给上的匮乏,为智慧农业生产、农村电商、数字化生活等数字乡村应用场景提供基础。在此过程中,电子商务逐渐成为扶贫助农新助手,创新创业、灵活就业、普惠就业的新渠道,为数字技能弱势农户提供发展机会(邱泽奇和乔天宇,2021)。“扩大效应”是指由于低收入家庭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方面不及高收入家庭,尤其是人力资本差异带来的数字技能和应用能力差异,数字经济在发展后期可能会加大收入差距(van Deursen 和van Dijk,2014;刘骏,2017)。

2. 居民数字化水平提升促进收入增长、改善收入分配

基于调查数据的分析结果显示,当CIDI 提升1 个标准差(0.13)时,居民收入将提升5.93 个百分点,表明数字化水平提升将显著促进居民收入增长。通过对居民数字化水平影响收入的城乡、区域、行业差异进行异质性分析,发现农村和县城居民相比市区居民获得更显著的收入增进,表明数字化水平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数字技术具有广渗透性,数字经济发展一方面推动乡村产业升级,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生产效率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创新农产品销售渠道,以各类电商平台为依托的“网红+网店”销售模式,为农村产品迅速融入全国市场提供助力。智慧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数字治理等乡村数字化应用的推广普及,农村数字经济快速“追赶”,对于提升农村居民数字素养、促进农村家庭收入增长、缩小城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然而,由于发达地区可以有效率地整合基礎设施、物流、人才、企业等优势资源,为数字产业的聚集和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同时,数字经济的渗透也推动了数字化人才加速向高薪资产业、新兴行业集中,这也在短期内扩大了区域和行业收入差距。

从数字化水平促进收入增长机制来看,一方面,居民数字化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赋能个体在线工作学习时长或受雇概率提高收入,体现为数字化对劳动要素的“赋能效应”。数字经济发展通过劳动要素供给影响收入,主要存在两种渠道:其一,数字经济发挥了就业弹性大、灵活性高、吸纳能力强等特性,助力创造众多新的就业岗位和职业,实现了稳就业和保民生(戚聿东等,2020)。同时,远程办公或者异地办公成为新潮流,提高了工作效率。其二,数字经济改变了传统的就业模式和就业观念,提高了就业率。具体而言,数字经济发展不仅可以降低就业信息的不对称性,提升和维护社会资本以增加居民就业概率(戚聿东和褚席,2021),也有助于创造灵活就业岗位和自主创业机会,并推动非正规就业发展,在提高劳动参与率的同时,为家庭增加收入来源。

另一方面,居民数字化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优化居民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构成的资本组合,通过提高各类要素利用率和生产率实现收入增进,体现为数字化对资本组合要素的“倍增效应”。这其中的主要机制有三:一是多样的数字平台与数字服务,可使得既往积累的、无法转化为资本的“僵化”或闲置资产转化为有价值的物质资本。二是数字技术突破了时间、空间或传统教育体系的限制,利用网络平台和在线教学等方式加快知识传播,推动正规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的规模共享,降低教育的边际成本。移动设备的普及还可以提升实操技能,推动人力资本积累以及在劳动市场的竞争力。三是相较传统的社交方式,数字渗透显著扩大的“朋友圈”有效地帮助人们根据家庭背景、需求和偏好搭建特定的社交网络,打破了“血缘、地缘、业缘”形成的传统社交圈束缚,拓宽居民的信息来源渠道,进而扩大居民社会资本、提升收入水平。

(三)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稳就业效应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稳定的就业是民之所盼,也是美好生活的基石。在数字技术加速突破与应用的驱动下,我国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与治理体系均面临数字化的冲击。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高质量就业以保障最基本的民生,进而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兼具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研究课题。

1. 数字时代就业市场新趋势

数字经济驱动下就业形势面临着“量”和“质”双重趋势:在“量”的方面增加就业的岗位,在“质”的方面提升就业的稳定性。从现象上看,数字经济对就业具有“更充分”和“更正规”两个效应。一方面,数字经济衍生出网约车司机、外卖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兴就业岗位。根据相关报告,2020 年我国平台企业雇佣员工数为631 万人①,预计2025 年将会带动3.79 亿人就业②。数字经济为女性、农民工、在校学生、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了解决就业的新手段,具有包容、普惠的特点。2021 年约有65.7%的乡村群体和62.2%的本科以下学历群体参与到数字生态相关的工作中③,为中国就业带来新的动力(罗楚亮和梁晓慧,2021)。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对“更高质量”就业的影响也引发争议。如同其他具有更高效率的技术一样,数字技术的进步伴生出“机器吃人”“技术换人”、智能流水线等替代劳动的担忧(Acemoglu 和Restrepo,2020),尤其是对低技能劳动者的冲击更为明显(王文,2020)。虽然部分互联网巨头启动了就业计划④,但多为临时性就业(戚聿东等,2020),并不能满足劳动者正规就业的需要,也带来就业保障缺失、劳动者权益受损等问题。

从理论研究进展上看,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就业有三个问题值得研究。第一,现有文献聚焦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就业数量的影响,不断涌现的新型就业机会拓展了灵活就业、零工经济发展空间,支撑了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创造(潘明明等,2021)。同时,部分文献关注了灵活就业带来劳动保障的缺失,扩大了不同技能劳动者之间的就业鸿沟(余玲铮等,2021)。至于数字经济发展在“质”的方面,尤其是数字经济能否拓展更多高质量岗位,有待开展更为丰富的实证探究。第二,现有文献实证分析了数字经济背景下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收入、搜寻成本等机制,对劳动者选择更为安稳岗位的影响(Shahiri 和Osman,2015;周烁和张文韬,2021)。但是,对于数字经济促进正规就业的理论传导路径,现有文献尚未形成系统性理论模型构建,有必要提炼数字化水平如何推升劳动者正规就业的互动机制。第三,现有文献对于劳动者数字化水平衡量进行了积极且有益的探索,集中于城市层面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劳动者层面互联网使用情况等(戚聿东和褚席,2021;赵新宇和朱锐,2022)。但是,囿于现有数据可得性,数字化在劳动者层面的影响尚未充分体现,现有文献对于劳动者数字化水平的衡量在颗粒度、异质性、综合性等方面有待增强细化。如何全面有效度量微观劳动者的数字化水平,从而对以上效应和机制进行更有效的实证检验,是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2. 劳动者数字化水平提升促进正规就业

CIDI 指数估计结果显示,劳动者自身数字化水平可以显著提升正规就业的概率。劳动者数字化水平指数提升1 个标准差,劳动者签订正规就业合同的概率将提升16.27%,即劳动者数字化水平的提升有助于促进其确立正式稳定的劳动关系。分不同群体影响来看,劳动者数字化水平促就业效果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表明数字化水平的提升能够带来女性和男性正规就业概率均衡提升,有助于弥合传统劳动市场上的性别差异。数字经济发展实现了自身技能的积累,且通过线上求职打破信息壁垒,扩充了劳动者求职岗位选择的范围,特别是为更多女性提供了充分实现自我的渠道,从而提升女性就业比率(明娟和曾湘泉,2015;潘明明等,2021)。然而,对比城乡发展,劳动者数字化水平会扩大农村和城镇间的就业不平等(Kiisk 和Pohjola,2002;程名望和张家平,2019)。这与城乡劳动者在互联网基础设施条件、数字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数字鸿沟”有关,并有可能造成正规就业的鸿沟。尽管流行观点认为,數字经济促进了灵活就业、零工经济等快速发展,但是本文基于微观调查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从劳动力供给的视角发现,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劳动者倾向于利用数字经济提升自身人力资本、稳住现有工作和拓展搜寻范围等渠道谋求更稳定的就业。具体机制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劳动者数字化水平提升通过增进人力资本,将推动劳动者实现正规就业的概率提升17.15%。从劳动力市场需求侧来看,以数字技术为主导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对劳动力需求产生冲击,在“挤出”了传统低技能劳动力的同时,提升了企业对于高技术技能劳动力的需求。从供给侧来看,数字时代云教育、云培训等远程教育教学方式的广泛应用,使信息资源的可得性大幅提升,降低了技能学习成本,为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提供平台。在需求侧推动和供给侧拉动的共同作用下,劳动者能够实现人力资本积累,对于新技术冲击的适应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逐步增强,促进了就业稳定性的提升。

第二,劳动者数字化水平的提升通过提升个人收入将促进个人正规就业的概率增长16.05%。如前文所述,数字经济不仅颠覆了传统的生产方式,数字技术的普及、应用和智能化生产使企业的生产力得到充分释放,显著提升了劳动生产率,也突破了传统的就业模式,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网约车等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岗位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收入来源更加多元。收入提升将增进个人物质获得的满足感与安全感,提升个人转换工作的机会成本,弱化其频繁更换工作的动机,使劳动者偏好签订长期劳动雇佣合同,形成稳定的就业与收入预期。

第三,劳动者数字化水平提升将通过公平发展渠道使正规就业的概率直接提升1.39%。数字经济发展的特征之一是信息流通成本的大幅下降,为劳动者扩大社会网络、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创造条件。对于求职者而言,海量信息资源打破了劳动力供需匹配固有的时空约束,有助于推动就业机会均等化发展,提升劳动市场匹配效率,有效克服传统求职方式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劳动力市场失灵,从而使得劳动者获得更多元的就业机遇与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提升就业的稳定性。

(四)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扩内需效应

数字经济发展对消费者偏好、约束条件及行为决策形成冲击,对中长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产生深刻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机遇期,数字经济微观渗透的深度和广度仍存在巨大的拓展空间。识别微观个体消费行为的新特征,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数字消费①在扩大消费总规模、推动消费升级中的引领性作用。

1. 数字消费的新特征

第一,数字消费已经成为一种大众化的消费形态。随着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供给侧企业应用新技术加快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日益多元和丰富,数字消费已经成为接受度广、普及率高的消费形态。根据前文的调查数据,我国家庭数字服务与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数字设备普及率均超过95%,通过网络购物、购买数字产品或服务等方式参与过数字消费的受访者比例达到89.19%。数字消费活力已经显现,且在适应和满足消费新需求、推动消费升级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二,家庭数字消费将成为扩内需的重要引擎。家庭数字消费需求规模增长,一方面来自对传统实体商品或线下服务的替代效应,另一方面来自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渠道拓宽与交易成本下降创造的消费新需求。两种效应的相对强度,决定了数字消费能否在长期内作为扩内需、促增长的稳定来源。目前,无论消费额还是普及率,网络购物都是家庭数字消费的最主要形式。以网络购物消费为例,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线上消费每增加1 元,线下消费平均增长0.36 元,表明当前发展阶段家庭数字消费主要来自于派生需求,且能够与线下实体消费互补互促,拉动总体消费规模增长。

第三,家庭数字消费不平等依然不容忽视。尽管现阶段数字消费在家庭层面的普及率已达较高水平,但不同家庭数字消费发展不均衡现象依然显著:家庭数字消费水平在城乡、地区与收入层面差异较大,表现为城镇、东部地区及高收入家庭的数字消费水平显著高于农村、中西部地区及低收入家庭,且后者的数字消费多局限于线上购买服装、食品及其他日用品,数字服务需求不足、消费结构有待优化,消费转型升级尚处于起步阶段。整体而言,家庭数字消费不平等程度高于总体消费的不平等,表明数字时代高质量的产品、服务和多元的消费场景,尚未平等惠及全体消费者,家庭数字消费增长潜力巨大。

2. 家庭数字化水平提升促进线上消费规模扩张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网上零售额13.1 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10.8 万亿元。此次家庭数字经济调查的结果显示,居民数字化水平的提升,特别是数字设备普及和数字技能提高,对于个人线上消费规模增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数字经济发展能够通过多种渠道扩大数字消费规模。

第一,数字互补品普及提升数字消费可及性。不同于传统消费,随着数字经济对居民影响的日益广泛和深入,个体做出参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各项活动(如,通过网络购物平台或者其他数字平台进行线上消费,或获得数字产品或服务)决策时,不仅需要基于产品本身价格、特征等进行分析,还需考虑网络等数字服务、数字设备及获得该商品必需的其他配套产品或服务的可得性。借鉴传统经济学中关于“互补品”性质和特征的定义,本文将与消费者直接购买的产品相配套的、完整完成数字消费所必需的数字产品或服务定义为“数字互补品”(digital complement)(例如,网络服务、数字设备、网络购物配套的物流服务,与线上购物配套的产品质量保障服务等)。尽管数字互补品在不同的消费情境下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含义,但其作为数字消费的必需品,将对居民的消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此次调查结果显示,网络与数字设备的可负担性与可得性提升,将显著提高家庭进行数字消费的概率与消费水平,表明数字互补品经济上可负担与地理上可获得是居民充分参与数字消费活动的前提。

第二,居民数字素养提高增强家庭数字消费的偏好和意愿。数字素养反映居民应用数字技术改善生产生活、应对数字时代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能力。居民数字素养提高显著促进了家庭数字消费规模增长。一方面,数字素养提升使居民有机会应用互联网理财、网络信贷与保险等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放松消费的时空约束和短期预算约束,增强家庭的风险抵御能力、稳定未来收入预期、优化跨期消费决策、提升生活质量。另一方面,数字素养提升将增进消费者的信息获取能力,降低其参与线上消费的信息不对称,成为释放线上消费潜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前提。因此,数字素养提升成为消费者充分挖掘数字红利、利用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满足自身物质和精神新需求的关键。

第三,数字产品和服务可达性提高,降低消费者参与数字消费的成本。调查数据显示,能否打通产品和服务从市场到消费者的“最后一公里”,成为家庭数字消费意愿和消费决策的关键影响因素。近年来,我国数字交易平台蓬勃发展,扩大了商品、服务的消费可选择集,拓宽了消费渠道;物流、信息设施逐步实现全国覆盖,打破了区域市场壁垒,为满足消费者日益多层次、个性化需求,优化供需匹配结构创造了条件。然而,相较于东部、中部地区和城市,西部地区及偏远农村的基础设施发展依然相对薄弱,特别是受自然条件所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滞后,数字产品和服务难以通达,成为这些地区家庭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制约,也是家庭数字消费不平等的重要诱因。

四、结 论

数字时代的到来不仅意味着生产方式变革、产业结构变迁和新生产要素的爆发式增长,也对家庭和个人等微观主体的行为与决策产生了多样化影响。本文利用我国首个系统的微观调查数据,呈现我国家庭数字经济发展基本特征与事实。基于这些事实与特征,本文初探了家庭数字经济发展与居民数字化水平提升,对收入、就业、消费等经典微观经济学问题及福利带来的多方面影响。

微观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信息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数字经济的时空均衡发展,加快了数字服务与数字设备均等化,为欠发达地区的长期发展和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提供了机遇与基础保障。但是,调查结果也反映了我国居民在数字认知、数字技能方面存在较大不平等性,如何全面提高全民数字素养,成为值得深入研究的新课题。福利效应分析结果显示,家庭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促增收、稳就业、扩内需效应,是长期内提升居民幸福感和社会福利的重要动能,但也有加剧数字不平等的潜在风险。

基于以上基本事实与结论,为更好发挥数字经济在提升居民福利中的作用,建议:一是从推动数字时代的共享发展看,应在“硬件”上实现区域城乡数字设备、数字服务基本覆盖的基础上,更为重视对居民数字认知、数字技能等“软件”的普遍提升,防范居民数字素养方面出现新型数字鸿沟,从而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共享发展的潜能充分释放出来;二是从保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看,应顺应数字经济向家庭渗透的大趋势,协同推动数据市场建设与传统要素市场深化改革,更好发挥数字经济对劳动者人力资本的赋能效应,以及对家庭物质资本的倍增效应,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拓展居民收入增长的渠道;三是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看,我国现阶段家庭数字消费与线下消费存在正相关关系,要求重点填补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的短板,拓展农产品的线上消费网络,引导数字平台和供应商提高面向乡村的数字化教育、医疗、健康、文化等服务供给质量,推动城乡双向数字消费发展。

立足家庭数字经济的特征和基本事实,通过加强中国家庭数字经济调查数据库的建设,持续追踪收入、就业、消费、幸福感等经典议题在数字时代的新特征与新趋势,同时关注家庭内部数字联合生产函数、家庭数能结合等数字时代新问题,可为数字经济学科建设和政策研究提供基本事实与学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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