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来膦酸联合骨化三醇对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骨密度、骨代谢和IGF-1水平的影响

2024-04-25 07:30毛行子
吉林医学 2024年3期
关键词:三醇骨化骨细胞

毛行子,刘 奇

(1.福州市第二医院风湿免疫科,福建 福州 350007;2.福州市第四医院精神内科)

骨质疏松是一种以骨量降低、骨组织微结构损伤、骨脆性提升且易发骨折为临床特征的全身性骨骼疾病[1],该病包括原发性骨质疏松、继发性骨质疏松两种类型,前者又涵盖绝经后骨质疏松、老年骨质疏松、特发性骨质疏松三种类型。统计显示原发性骨质疏松已经成为我国城乡范围内65岁以上老年人的常见慢性疾病,且城市范围内发病人数明显高于乡镇范围[2]。药物治疗是当前临床针对原发性骨质疏松的主流方案,一般根据药物对骨细胞的作用机制将治疗药物分为骨吸收抑制剂、骨形成促进剂、骨代谢调节剂等不同类型。双磷酸盐是当前临床广泛使用的骨吸收抑制剂类型,具有提高骨密度、降低骨折风险等显著功能,亦被权威指南推荐作为部分骨折患者的初始治疗药物[3-4]。本研究对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使用唑来膦酸联合骨化三醇治疗,分析其对治骨密度、骨代谢以及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1水平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9年1月~2021年4月福州市第二医院收治的100例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试验组50例和对照组50例。试验组男15例,女35例,年龄55~75岁,平均(65.29±4.96)岁,病程1~4年,平均(2.05±0.36)年,体重指数(BMI)20~26 kg/m2,平均(23.38±1.14)kg/m2;对照组男12例,女38例,年龄55~75岁,平均(64.81±5.12)岁,病程1~4年,平均(2.08±0.35)年,BMI 20~26 kg/m2,平均(24.25±1.12)kg/m2。两组患者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次研究经福州市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获得患者及家属同意证明。纳入标准:①患者均符合《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2017)》中诊断标准[5];②本次研究前3个月患者无疾病相关药物治疗史,无长期激素服用史;③患者临床检查无严重感染性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等。排除标准:①伴有甲状腺疾病、骨瘤骨转移等可能影响骨密度检测结果的患者;②伴有严重影响不良、心脑血管疾病患者;③原发性骨质疏松病情发展至晚期并导致畸形患者;④对本次研究中所用药物存在过敏性反应患者。

1.2治疗方法:对照组患者采用骨化三醇(骨化三醇胶丸,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BH20020224,0.25 μg/片)+碳酸钙(碳酸钙D3片,北京康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20093675,500 mg×36片)联合治疗。均口服用药,骨化三醇剂量为0.25 μg/次,1次/d;碳酸钙剂量为500 mg/次,1次/d。

试验组同时采用唑来膦酸(唑来膦酸注射液,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20123153,5 ml:4 mg)治疗,方法为100 ml静脉滴注,要求滴注时间>15 min,1次/年。两组患者均持续治疗1年。

1.3观察指标:①治疗效果:于治疗结束后评估两组治疗效果:显效:患者全身性骨痛症状基本消失,骨密度检查结果提示患者骨密度显著增加;有效:患者全身性骨痛症状显著改善,骨密度检查结果提示患者骨密度明显增加;无效:患者全身性骨痛症状无明显改善甚至加重,骨密度检查结果提示患者骨密度无明显变化[6]。治疗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②骨密度指标:于患者治疗前、后使用Prodigy型骨密度测定仪检测两组骨密度,包括髋部、腰椎正位L2~L4,上述部位骨密度均测量2次后取平均值。③骨代谢指标:于患者治疗前、后使用罗氏e601全自动免疫分析仪检测两组骨代谢水平,包括血清骨钙素(BGP)、骨碱性磷酸酶(BAP)、Ⅰ型胶原交联C-末端肽(CTX)三项指标。④IGF-1水平:于患者治疗前、后使用罗氏AU58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检测两组IGF-1水平。⑤不良反应发生率:统计两组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率,包括肠胃系统不适、头晕、乏力等。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22.0统计学软件进行t检验及χ2检验。

2 结果

2.1两组治疗效果比较:试验组治疗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n(%),n=50]

2.2两组治疗前后骨密度指标比较:治疗前试验组与对照组髋部、腰椎正位L2~L4处骨密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试验组髋部、腰椎正位L2~L4处骨密度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不同部位骨密度比较

2.3两组治疗前后骨代谢指标及IGF-1水平比较:治疗前试验组与对照组BGP、BAP、CTX及IGF-1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试验组BGP、BAP、CTX水平低于对照组,IGF-1水平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后骨代谢指标及IGF-1水平比较

2.4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试验组与对照组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n(%),n=50]

3 讨论

调查结果提示,近10年来我国中老年人群中骨质疏松患者总体患病率在23%左右[7],尤其是近年来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发病率亦不断上升。且基于患者慢性疼痛、易发骨折等症状特点,患者生存质量受到严重影响的同时也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8]。原发性骨质疏松已经成为一项具有严重病理生理、经济后果、社会心理的健康问题,亦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项突出性公共卫生问题[9]。骨营养补充、抑制骨吸收、促进骨形成是当前临床针对骨质疏松的药物治疗原则[10]。

唑来膦酸属于抑制骨吸收药物类型,能降低破骨细胞分泌水平、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功能,达到抑制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骨吸收的治疗目的,避免患者骨量快速、大量丢失而引发骨折的严重后果。现代药理学研究证实:唑来膦酸属于含氮类双磷酸盐药物,能够破坏破骨细胞功能中蛋白质的脂化作用,干扰骨微绒毛衬界面上GTPase信号蛋白,抑制甲羟戊酸-胆固醇合成途径中的法尼基二磷酸合成酶活性,在常见的几种双磷酸盐药物中效价排序最高[11];骨化三醇与碳酸钙均属于骨营养补充药物类型,能有效提高人体骨密度,预防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骨折风险。研究证实:骨化三醇能有效调节人体内钙离子平衡程度,提升成骨细胞活性水平并以此达到增加骨质量、骨密度的效果[12]。本研究说明联合治疗能有效提升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的治疗效果,联合治疗能有效提升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骨密度。相关研究亦证实:唑来膦酸、骨营养补充剂、钙剂联合治疗能有效提高骨质疏松患者骨密度,缓解患者疼痛症状的同时对患者生活质量亦有积极的改善作用[13]。

本次研究结果提示,BGP、BAP、CTX均属于当前临床较为常用的骨代谢指标,其中BGP不受骨吸收因素影响,能反映成骨细胞的活性状态,在绝经后骨质疏松、骨损伤后骨质合成早期均有明显升高现象;BAP是反映人体成骨细胞成熟程度的一项重要标志物;CTX是骨中有机物质的主要组成内容,在破骨细胞活性水平升高时亦随之升高,能充分反映破骨细胞的吸收能力。本研究结果说明联合治疗能更加显著的抑制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破骨细胞活性,与其他研究结果一致[14]。IGF-1不仅与人体血糖管理存在密切关系,同时也是人体骨骼合成中一项具有重要作用的生长因子。研究证实IGF-1与人体成骨细胞分化功能有密切关系,与人体骨骼修复效果存在正相关性[15]。本次研究结果即说明联合治疗能有效提高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的骨修复效果,对抑制患者疾病后骨损伤进展亦有积极作用。但当前临床有关IGF-1与原发性骨质疏松相关的研究成果较少,其影响机制仍需进一步探索。此外,本研究显示,唑来膦酸联合骨化三醇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亦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综上,唑来膦酸联合骨化三醇对原发性骨质疏松有良好疗效,患者不同部位骨密度增长明显且骨代谢水平明显改善,联合治疗对提升患者骨修复效果亦有积极作用,整体安全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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